1、ICS 13.340.20 C 73 道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摩托车乘员头盔Helmets for motorcyclists 2010-11-10发布 数码防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菇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 811-2010 代替GB811-1998 2011-05-01实施发布GB 811-2010 目次前言.皿1 范围-2 术语和定义3 种类、形状和规格.3 4 要求.4 5 试验方法.6 检验规则.14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15 参考文献.I GB 811一2010剧吕本标准的第4章的4.1.2(d项除外)、4.1.5、4.1.6,4.2,第7章的7.1为
2、强制性的,其余均为推荐性的。本标准A类头盔的刚度性能、头盔固定装置稳定性等指标参照了ECE22-2002(摩托车防护头盔),B类头盔的吸收碰撞能量性能指标参照了日本标准JIST8133-1994摩托车和机动自行车的驾驶员和乘客用防护帽和中国台湾标准CNS3902-92(骑乘机车用安全帽。本标准代替GB8111998(摩托车乘员头盔。本标准与GB811-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和修改了部分术语及定义(本版第2章)。按头盔的性能对头盔进行了分类(本版第3章)。一一增加了头盔刚度性能要求、头盔固定装置稳定性要求,修订了头盔突出物、佩戴装置、护目镜、保护区、视野、吸收碰撞能量性能、穿透性能等部分
3、内容(本版第4章)。一一规定了增加项目的试验要求(本版第5章)。一一重新编写检验规则,对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分别作了规定(1998年版的第7章,本版的第6章)。一一增加对头盔种类的标识(本版第7章)。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上海和汇安全用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春俊、秦东炜、杨有涛、郑根朝、徐祥荣。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811-1989、GB811-19980 mu GB 811-2010 摩托车乘员头盔1 范围本标准规定
4、了摩托车乘员头盔(以下简称头盔)的基本结构、种类和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等。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乘员(包括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 头盔helmet 在事故中降低摩托车乘员头部伤害的装具。2.2 壳体shell 头盔的外层结构,呈现头盔的基本形状。2.3 缓冲层protective padding 吸收冲击能量的适体垫层。2.4 舒适材垫comfort padding 保证头部佩戴舒适的衬垫。2.5 佩戴装置retention system 保证头盔牢固地佩戴于头部的部件。2.6 护目镜goggles 遮挡眼面部又不影响观察
5、的眼面部防护部件。2. 7 护目镜透过率luminous transmittance 透过护目镜可见光的光通量与入射光通量之比。2.8 头型testing headform 检验头盔时,模拟人头部几何外形和力学性质的头部模型。2.9 基础平面basic plane 通过左右外耳孔中心和试验头型眼眶下缘的一个平面,即图1基础平面(0-0)侧视图中0-0平面。1 GB 811-2010 左、右耳孔中心。2. 10 参考平面reference plane / f-. I ! ,; / / . / / 圄1基础平面(-O)侧视图眼眶下缘。,平行于基础平面并距基础平面以上一定距离的平面,见图2参考平面。
6、该距离X(见表1头盔规格尺寸)由头型型号决定。Y ) 参考乎面X X一一基础平面与参考平面的距离FY一一参考平面与头顶的距离。2.11 / 对称平面vertical median plane / / / Z I z 固2参考平面12. 7m 通过参考头型或试验头型的顶点,垂直于基础平面并将参考头型或试验头型分为两个对称部分的一个纵向平面。2 GB 811-2010 2. 12 保护区protect section 头盔保护头部的范围。2. 13 试验区testing section 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及耐穿透性能的检验范围。3 种类、形状和规格3.1 种类头盔按性能和使用对象可分为A类盔和B
7、类盔,按结构和形状可分为全盔和半盔。A类盔的使用对象是总排气量为125cc以上(含125cc)的摩托车乘员,形状有全盔和半盔。B类盔的使用对象是总排气量为125cc以下的摩托车乘员,形状为半盔。3.2 形状头盔形状如图3a)A类(全盔)、图3b)A类(半盔)、图3c)B类(半盔)所示。a) A类(全盔)3.3 规格。B类(半盔圄3头盔形状按试验头型的头围分为大、中、小三个规格尺寸,见表10b) A类(半盔3 GB 811-2010 表1头盔规格尺寸单位为毫米规格头围尺寸X Y 540-560 25士193土2中560-580 27土199士2大580-600 29士1107士2注:X表示基础平
8、面到参考平面的垂直距离,Y表示参考平面到头盔顶部的垂直距离。4 要求4. 1 结构4. 1. 1 结构组成头盔应由壳体、缓冲层、舒适衬垫、佩戴装置、护目镜等组成。4.1.2 壳体壳体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a) 使用质地坚韧,具有耐水、耐热、耐寒并能较多地吸收冲击能量的材料制成;b) 表面应坚固、平滑,边沿应圆钝,以防直接损伤头颈部;应覆盖4.2.1所规定的头部保护区50 在检验中壳体应保持完整无损,不得出现裂口;d) 壳体外表面的前、后、左、右适当位置均宜由面积不小于18cm2的反光材料喷涂或粘贴;e) 突出物应满足以下要求:一一头盔内表面不应有长度超出2mm且半径小于1mm的突出物及尖锐物体;
9、一一头盔哪钉应成辐射状,突出部分不应超出头盔外表面2mm; 一一头盔外表面不应有超过5mm的外部突出物,但容易脱落的部件不在此限内,不包括以下情况:固定眼镜的装置,固定镜片的装置。注:所谓容易脱落的部件是指当受到冲击时容易脱落,不包括使用螺丝刀容易卸下的部件。4. 1.3 缓冲层缓冲层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a) 使用具有缓冲性能,能较多地吸收碰撞能量,对人体元毒、元害的材料制成;b) 形状、规格尺寸适体,佩戴不移位;c) 应厚度均匀并覆盖试验区。4. 1.4 舒适衬垫舒适衬垫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a) 用体感舒适、吸汗、透气、对皮肤无毒、无害的耐用材料制成;b) 保证头盔佩戴的舒适性。4. 1.5
10、 佩戴装置4 佩戴装置的部件应永久与佩戴装置或头盔连接,并符合以下技术要求za) 如果佩戴装置包括下额系带,该系带宽度应不小于20mm; b) 如果佩戴装置有双D环、滑动棍等系紧装置,在佩戴装置调节时,为防止系带松脱应保留其足够的调节余量zc) 佩戴扣等快卸装置,打开方法应简单易行,同时必须防止可能产生的误操作,打开机构所用的推杆、按钮或其他部件应是红色或橙色的,只有在有意识操作时才能被打开,如果佩戴装置被设计成通过在某些部件上施加压力打开,那么当以100N土5N的力施加于该部件运动直线方向上时,佩戴扣不应被打开Fd) 所有的锁扣装置按5.8试验后,在不使用任何工具的情况下,30s内应能够打开
11、。GB 811-2010 4. 1.6 护目镜护目镜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a) 由满足透光性能和冲击强度性能的材料制成;b) 打开镜片的最高位置,按照图4护目镜打开位置中的MN连线与水平线夹角应不小于50;c) 护目镜开合过程中,应能保持非人工外力作用下的定位功能。中央垂直轴5. 固4护目镜打开位置4.2 性能4.2. 1 保护区及试验区A类:保护区z壳体必须覆盖图5保护区及试验区中的ACDEF包线以上部分F试验区:图5中A-A线以上的区域,不同规格尺寸头盔保护区范围尺寸见表20B类z保护区:壳体必须覆盖图5保护区及试验区中A-A线以上的区域;试验区:头盔的试验区域应覆盖图5保护区及试验区中的划
12、线区域,不同规格尺寸头盔试验区范围尺寸见表2。单位为毫米Z 基础平面中央垂直轴Z 固5保护区及试验区5 GB 811-2010 表2不同规格尺寸的头型保护和试验范围尺寸/mm规格a b X Y AC HD 20士160土l25土193士282土290土2中22土164士127土199士286土294土2大23士169士129士1107士290士298士2注:a表示头型中心轴向头型前部方向的水平距离,b表示头型中心轴向头型后部方向的水平距离,AC为儿4平面上,头型前部向后的水平距离,HD为HH平面上头型后部向前的水平距离。4.2.2 头盔质量(含附件)按照5.3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查,A类应不大于1
13、.6峙,B类应不大于1.0 kg。4.2.3 头盔视野按照5.4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左、右水平视野不小于1050,上视野不小于70,下视野不小于450。4.2.4 头盔护目镜按照5.5.1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如果护目镜破碎,不得出现小于60。的碎片。按照5.5.2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护目镜的可见光透过率不小于85%。4.2.5 刚度性能(此项试验只使用于A类头盔)按照5.6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应符合以下要求:a) 在630N的作用力下,沿试验轴的形变量与初始载荷30N的形变量相差不大于40mm。b) 逐渐卸载恢复载荷为30N时,所测得的形变量与初始载荷30N的形变量相差不大于15 mm。4.2
14、.6 固定装置稳定性按照5.7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头盔不得与头型分开。4.2.7 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性能按照5.8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不得出现伸长量超过25mm或系带撕裂撕断、连接件脱落及搭扣松脱的现象。4.2.8 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以传递到头型上的加速度及其作用时间进行衡量,试验按照5.9规定的方法进行,分别满足za) A类头盔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1) 加速度峰值不超过300g;2) 加速度超过150g的作用时间应小于4mso b) B类头盔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1) 加速度峰值不超过400g;2) 加速度超过200g的作用时间应小于2ms(加速度峰值均不超过300g时,此项不作要求); 3)
15、 加速度超过150g的作用时间应小于4ms。注:g=9. 806 65 m/s2. 4.2.9 头盔耐穿透性能按照5.10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钢锥不得穿透头盔与头型产生接触。5 试验方法5. 1 实验室环境条件温度21.C :i: 5 .C,相对湿度40%80%。6 5.2 头盔结构、规格尺寸、保护范围测试5.2. 1 测试工具GB 811-2010 分度值为0.5mm的长度测量器具、水平仪、分度值不大于o.1。的量角器及小、中、大号试验头型。5.2.2 试验步骤用测量器具检测壳体内、外表面的连接件,下领系带、镜片的最高打开位置等。测量头盔规格尺寸及保护范围=将头盔佩戴到相应规格的试验头型上,
16、要求试件的前额边缘与标准头型的参考平面一致,在顶端加5kg载荷,测量头盔的保护范围,并标出试验区。5.3 头盔质量测试5.3.1 测试工具分度值为不大于0.01kg的计重设备。5.3.2 试验步骤称量并记录头盔质量,按kg计,有效数字取三位。5.4 头盔视野测试5.4. 1 试验装置由角度标尺、头型及头型固定架等组成。5.4.2 试验步骤按5.2. 2要求把头盔正确地佩戴在合适的头型上,在实施试验时,选用可能最坏结果的头盔。a) 左右视野(水平视野):二面角的两个部分与头型对称平面成对称关系并位于参考面与基础面之间,这些二面角均由头型对称平面与对称平面形成的角度不小于105。的垂直面构成,其边
17、就是直线LK,如图6视野和图7水平视野所示;?!;70 p二;l:450图6视野Y 参考平面基础平面7 GB 811一20108 对称平面图7水平视野.-b) 上视野:二面角由头型参考平面和参考平面向上形成角度不小于7。的平面构成,其边是直线L! L2,L!和L2代表眼睛,如图6视野和图8上、下视野所示;c) 下视野:二面角由头型的基础平面和与基础平面向下形成的角度不小于45。的平面构成,其边为直线K!K2如图6视野和图8上、下视野所示。参考平面基础平面图8上、下视野5.5 头盔护目镜性能测试5.5. 1 护目镜冲击强度性能测试5.5. 1. 1 试验装置穿孔器质量:0.3kg士10g; 穿孔
18、器的锥角:600士1。;穿孔器的锥尖半径:0.5mm; 落锤质量:3kg士25g; 试验装置应设计成穿孔器能在头型上方不小于5mm的地方停止。5.5.1.2 试验步骤GB 811-2010 将配有护目镜的头盔按5.2.2的要求佩戴到相应尺寸的试验头型上。将穿孔器垂直置于头型上方,且与镜片对称面的K点垂直并接触,将落锤从1m士0.005m的高度冲击穿孔器的顶部(高度是穿孔器的顶部表面至落锤下部表面的距离)。5.5.2 护目镜透过率性能测试5.5.2. 1 试验装置透光率测定装置的示值误差应不大于3%。5.5.2.2 试验步骤将被检验护目镜置于测量装置上,在护目镜上任选三点进行检验,各点间距80m
19、m士5mm。5.6 刚度性能测试5.6. 1 将头盔放置在2块平行板之间,用已知的负荷加到纵轴(图9中LL)或横轴(图9中TT)上,最初的负荷为30N,保持2min后,测量两个平行板之间的距离,然后每2min载荷增加100N,直到施加的载荷为630N为止,保持2min后,测量2块平行板之间的距离,随后将作用在两块平行板上的载荷以每分钟减小100N直到减小到30N,测量两平行板间的距离。5.6.2 用于纵向轴和横向轴测试的头盔应分别为两个未做过试验的新头盔。5. 7 固定装置稳定性测试5.7. 1 试验装置圄9由架体、头型、硅码、引导装置与释放装置等组成(见图10稳定性试验台)。9 GB 811
20、-2010 轮滑川机 释放系统砖码10 kg EEC-m 士-G考平面图10稳定性试验台5.7.2 试验步骤将头盔按5.2. 2规定佩戴到相应的试验头型上。如图10稳定性试验台所示,将引导装置与释放装置(总质量为3kg土0.1kg)的挂钩挂在头盔后部中间的外壳上。将10kg :f: O. 01峙的下落物体(硅码)从0.5m士0.01m的高处释放,沿导轨自由坠落,导轨装置应保证冲击速度不小于理论值的95%。5.8 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测试5.8. 1 试验装置由固定架、头型、标尺、硅码、加载机构及模拟下颊装置(见图11模拟下额装置)等组成。单位为毫米50 I 75 图11模拟下额装置5.8.2 试验
21、步骤将头盔按5.2.2规定佩戴在相应的试验头型上,系带穿过模拟下额并系紧。按照表3头盔佩戴装置强度试验载荷施加初载荷,维持30s,随即确定标尺起始零位。在1min内,缓缰将载荷加至表3规定的试验载荷后,维持2min,随即读出标尺指示的伸长量。GB 811一2010表3头盔佩戴装置强度试验载荷初载荷23土O.5 15土O.5 单位为千克时一旦5.9 头盔眼收碰撞能量性能试验5.9. 1 试验装置试验装置由碰撞试验台及分析记录仪组成。5. 9. 1. 1 碰撞试验台由坠落引导装置、头型、头型固定架、球形接头、贴、时座、释放系统及座基等部件组成,如图12碰撞试验台所示,其主要部件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22、头盔头型加速计球型接头L一-.AI叶飞加速计一-一知知K头望_,.*扩头盔落高平扳石占币127mm球翩翩mm牛图12碰撞试验台a) 头型:由近似人体头部频率响应的结构及金属材料制成,频率响应1400 Hz以下平坦,最低共振频率为2500 Hz头型分小、中、大三个型号,(见表4头型尺寸及图13头型)。坠落头型的总质量(含传感器及连接件)分别为小号4+g.l kg、中号5+g.1kg、大号6+g.1kgo其中,传感器及连接件的质量不大于坠落头型总质量的25%,在头型的重心安装有加速度传感器,传感器敏感轴可校准到50以内。表4头型尺寸单位为毫米型号名称符号误差中大头水平围a 560 580 600
23、头长b 180 190 200 耳额距C 100 105 110 土2头宽d 155 166 177 耳顶高e 120 130 140 11 GB 811-2010 12 b b)耐、A图13头型B一-Bd 用工具钢(T10A)制戚,碰撞面粗糙度不低于RaO.8、硬度不低于50HRC。平板石占:由最小直径127mm、厚度15mm以上圆柱冲击面构成,如图14平础。半球甜:由半径48mm士1mm的球形冲击面构成,如图15半球础。圄14平耐 图15半球醋。座基:由钢筋混凝土制成,其质量不小于1.6 to GB 811-2010 5.9. 1. 2 测试分析仪器系统由加速度传感器、放大器及数据处理、显
24、示及记录等部分组成,其主要性能应满足以下要求:a) 频率响应范围(0100。可2)Hz,频带截止点一3巧.5dB,衰减斜率(-9-24)dB/oct;b) 满足4.2.8提出的加速度值检测要求;c) 测量不确定度5%。5.9.2 头盔样晶试验前处理头盔样品必须按照表5头盔试验前处理规定处理后方可进行试验。每顶头盔样品选一项处理。高温或低温处理后的头盔样品应在5min内完成一处试验;第二处试验,应将头盔样品放回保温箱中再处理20min以上,方可进行试验。水浸处理后的头盔样品,应淋干20min后进行试验。项目高温低温水浸5.9.3 试验区与碰撞点5.9.3.1 试验区表5头盔试验前处理条件温度/C
25、时间/h50士24-6 20 :1: 2 4-6 23士54-24 A类:试验区即图中的AA钱以上部分(见图5保护区及试验区、表2不同规格尺寸的头型保护和试验范围)。B类:试验区即圈中的试验线以上部分(见图5保护区及试验区、表2不同规格尺寸的头型保护和试验范围)。5.9.3.2 碰撞点a) A类头盔的试验区即图5中的AA线以上范围,在试验区内任意选取4个碰撞部位,每个部位进行连结2次相同的冲击,其中2个部位使用平耐,另外2个使用半球时,相邻的两个冲击点相距是头盔的最大周长的1/5以上,关于冲击速度与冲击次数见表6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试验条件;b) B类头盔的试验区即图5中的试验线以上范围,在试
26、验区内任意选取3个碰撞部位,且相邻的两个冲击点相距是头盔的最大周长的1/4以上,关于冲击速度与冲击次数见表6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试验条件。注:冲击点与陆相切的平面为水平面a5.9.4 试验步骤5.9.4.1 校准碰撞试验装置:调整碰撞试验台头型落高落高系头型碰撞点至陆碰撞面之间垂距),使之与标准试块碰撞。加速度峰值必须达到400g,相同条件下连续三次碰撞,每次碰撞加速度峰值偏差不大于3%,200g的作用时间偏差不大于0.1ms,试验前及试验后各进行一次校准,如试验后加速度峰值和200g作用时间超出上述要求,则认为试验结果元效。5.9.4.2 将经过环境处理后的头盔佩戴于相应规格的试验头型上,要
27、求试件的前沿平面与人头模型的参照平面一致,系紧系带,按表6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试验条件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表6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试验条件头盔种类A类B类平面钢制陆6. 0 m/ s (1 829 mm) 5.6 m/s(1 600 mm) 速度/Cm/s)半球钢制陆5. 2 m/ s (1 384 mm) 同一冲击点上的冲击次数2 1 注:冲击速度是在碰撞发生前1cm-6 cm之间测定的,不小于理论速度的95%。13 GB 811一20105. 10 头盔耐穿透性能试验5. 10. 1 头盔试验前处理按表5头盔试验前处理规定,每顶头盔样品选一项处理,或选常温下样品进行试验。5. 10.2 穿
28、透试验台由坠落台架、钢锥、头型、导轨、升降释放等机构组成,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a) 坠落台架:实现钢锥沿导轨升降、释放、定向冲击头盔的架体,按表7头盔耐穿透性能试验条件规定的钢锥落高要求。其底部固定于质量为不小于1t的钢筋混凝土基础上;b) 钢锥z结构和尺寸见图16钢锥,材料为工具钢(T10A)质量3+g.05峙,硬度不低于50HRCa 图16钢锥中L为参与穿透部分的高度,应大于40mm; c) 头型:应符合5.9. 1. 1a)有关头型尺寸的规定,并刚性地固定于坠落台架底部基础上。H o +11-一一Ir,) 吨2如单位为毫米RO.5+g.1 L 圄16钢锥5. 10.3 试验步骤将经过试验
29、前处理后的头盔按5.2.2要求佩戴于相应的试验头型上,系紧系带,按5.9. 3规定的试验区内选择穿透试验部位,根据表7头盔耐穿透性能试验条件的规定进行试验。表7头盔耐穿透性能试验条件试验条件头盔种类试验次数钢锥落高两次试验部位间距A类3000 mm土5mm 2 不小于75mm B类1000 mm士5mm 注:落高系钢锥尖至头型试验点间的垂距。6 检验规则6. 1 检验分类正常批量生产的头盔质量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检验顺序、项目、要求及方法见表80表8检验顺序、项目、要求及方法试验方法检验类别检验检验项目要求条款条款型式检验出厂检验顺序结构、规格尺寸4.1.2、4.1.3、4.1.5、5
30、.2 、J、/1 保护范围4. l. 6、4.2.1与表12 质量4.2.2 5.3 、/J 14 GB 811-2010 表8(续)检验试验方法检验类别检验项目要求条款顺序条款型式检验出厂检验3 视野4.2.3 5.4 4 护目镜4.2.4 5.5 5 刚度性能4.2.5 5.6 6 固定装置稳定性4.2.6 5.7 7 佩戴装置强度4.2.7 5.8 8 吸收碰撞能量性能a4.2.8 5.9 9 耐穿透性能4.2.9 5.10 10 标志内容7.1 吕测a高温、低温、水浸各检二顶。6.2 型式检验6.2. 1 正常批量生产的产品应按标准规定的型式检验项目进行周期性检验。6.2.2 在产品生
31、产过程稳定的条件下每年应抽样进行一次型式检验。6.2.3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定型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定型鉴定;b) 正常批量生产中,在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pd 产品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JJ 、J、J、J、J、J、/、J、/J 、/、J6.2.4 样盔检验分配,表8中第1项至第7项、第9项每批抽取的6顶样盔全检,第9项在第8项试验后进行。6.3 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和检查判定规则6.3.1 每批产品出厂前,都应按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6.3.2 按结构、材料(头盔壳体为同一配料)、规格尺寸相
32、同的为一品种,每一品种按2000顶为一检验批(不足者按一批计算),每批抽取样盔6顶。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在企业成品库抽取。6.4 判定规则6.4. 1 对于型式检验,样盔检验中,一项性能的一个单项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检验批产品不合格。6.4.2 对于出厂检验,如果耐穿透性能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果其他项目不合格,则允许改进产品,提交第二次检验;但抽取样盔数量为第一次的两倍o如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7.1 标志每顶头盔应有以下永久性标志za) 产品名称;b) 生产厂名称和厂址zc) 商标;d) 产品种类(B类头盔应使用如图17标识); 15
33、GB 811一2010圄17标识e) 产品型号、规格;f) 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或编号;g) 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标识zh) 合格标志。7.2 包装、运输和贮存7.2. 1 产品包装箱上应有7.1规定的有关标志的内容。7.2.2 产品在运输和贮存时要注明防止碰撞、受潮和有机化学物品的侵蚀。7.2.3 应附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至少应说明以下几点内容z16 a) 应提醒购买者挑选适合自己头型尺寸的合格的头盔Eb) 使用时必须系紧系带;c) 头盔如果发生过一次较大撞击事故应停止使用或送工厂鉴定是否可继续使用zd) 注意保管,不要用有腐蚀性溶剂擦洗头盔外表,不要撞击头盔FU 使用期限。参考文献lJ FM
34、VSS(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NO. 218-2006(摩托车头盔实验室测试程序). 2J ECE 22-2002 摩托车防护头盔.3J AS 1698-2006 交通使用的保护性头盔4J CNS 3902-1992 骑乘机车用安全帽.5J IS T8133-1994 摩托车和机动自行车的驾驶员和乘客用防护帽.6J GB/T 10000-1988 中国成年人人体尺寸.GB 811-2010 EON-FF阁。国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摩托车乘员头盔GB 811-2010 中晤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印张1.5字数35千字2010年12月第一次印刷开本880X 1230 1/16 2010年12月第一版晤书号:155066 1-41024 24.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定价GB 811-2010 打印日期:2011年2月15日F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