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13337.1-1991 固定型防酸式铅酸蓄电池 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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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定型防酸式铅酸蓄电池技术条件Stationary acidspray-proof lead-acid batteries Technical conditions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GB 133 3 7 1 91 牛二标准规定了固定型防酸式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开关控制、信号系统、电信装置、汁算机、事故照明以及各神在流电源时蓄电池1本标准不适用于用作实它目的和不同结构的蓄电池,例如计算机不间断电源的小咽密封式蓄电池。2 引用标准GB/f 13337. 2 固定型防酸式铅酸蓄电池容量规格及尺寸ZB K84

2、003 铅酸蓄电池用电解液ZB K84 004 铅酸蓄电池用水JB 3076 铅酸蓄电池槽JR 3385 铅酸蓄电池隔板3 ft号C, 10 h率额定容蟹,数值应符合GR/T13337. 2标准,Ah; C, 1 h率额定容量,数值为o.45 c:,o,A h1 Co 1- O. 5 h率额定容量,数值为O.35 C,o,A h; C,一蓄电池实测容量,是放电电流J(A)与放电时间川h)的乘积,Ah; C, 在基准温度(25)条件时的蓄电池实际容量,Ah; I,10h率放电电流,数值为C,/10,A;I, 1 h率放电电流,数值为4.5110 ,A I 1, 5 o. 5 h率放电电流,数值为

3、71rn,A1日一涓流充电时单体蓄电池的充电电压,数值为2.15 2. 25, V; 1,f重lli充电时单体蓄电池的充电电压,数值为2.252.40, V; R一一蓄屯池自放电容量损失百分数值,%,4 技术要求4. 1 蓄电池结构4. 1. 1 蓄电池一般结构蓄电池由管式正极板、涂膏式负极板、隔板、蓄电池槽、蓄电池盖、防酸栓等组成。蓄电池槽与蓄电池国家技术监督局199112-14批准1992 06 01实施I I I GB 13337.1 91 孟之间应密封,使蓄电池内产生的气体不得从防酸栓以外排出。4. 1. 2 蓄电池槽4.1.2.1 蓄电池槽应符合JB3076标准规定。4. 1. 2.

4、 2 每只单体蓄电池应有便于观察的电解液液位标志、a.透明材质的蓄电池槽,槽壁上应有最低和最高液位标志。b.不透明材质的蓄电池槽,应配备指示计以显示相刘于最低利最高液位的电解液液面的位;(.,4. 1. 3 隔板铺板j也符合JB3385标准规定。4. 1. 4 电解液4-1-4-1 电解液应符合ZBK84 003标准规定。4.1.4.2 完全充电蓄电池的电解液密度为1.215士O.005 g/cm3(25 C),也可由制造厂规定。4.2 蓄电池尺、l营电池外形尺寸应符合GB/T13337. 2标准规定。4-3 蓄电池极性蓄电池极性成符合制造厂产品图样。4.4 外观蓄电池外1见不得有裂纹及污迹。

5、4.5 气密性蓄电池除防酸栓外,其它各处均要保持良好的气密性,能承受相当4kPa的正版或负压。4.5 容量蓄电池按s.5条规定的方法试验,10h率容量在第1次循环应不低ro. 90 Crn,在第5次循环向达到飞。,Ih率和o.5 h率容量分别在第7次及第9次循环应达到额定值。4. 7 瞬间放电4. 7. 1 30 500A h蓄电池按5.6条规定的方法放屯,所持续的时间不得低于10s c 4. 7.2 蓄电池瞬间放电应在第11次循环达到规定值。4-8 自放电蓄电池按5.7条规定的试验方法,静置28d后其容量损失不得超过5%o4.9 防酸性能蓄电池按5.8条规定的方法试验,用无酸雾逸出。4. 1

6、0 安全性能蓄电池按5.9条规定的方法试验,不得引起蓄电池本体爆炸。4. 11 最大放电电流蔷电池tf(5. 10条规定的方法和电流连续放电,极柱不得熔断,变形及其外观上不得出现异常现象。4. 12 耐泪流充电能力和也解液储存投s.11 后规定的试验方法,以平均单体蓄电池町的恒定电j毛对蓄电池组进行充l包,6个月后其10 h率容量)f.不低于额定值,同时在6个月的运行试验期间,蓄电池应符合以下规定2a. 单体蓄电池的电解液密度不应超出所有参与试验的蓄电池电解液密度平均值的士o.025 g/ cm ; 十o.1 b. 单体蓄电池的端电压,不应超出所有参与试验的蓄电池电压平均值的。.05 v的范回

7、号c. 电解液损耗不得超过最高液位与最低液位之间电解液储量的50%。4. 13 寿命4. 13. 1 究放循环寿命GB 1 3 3 3 7 1 - 9 1 按5.12. l条规定的方法试验,蓄电池的充放循环寿命应不低于1000次。4. 13. 2 但流过充电寿命按5.12. 2条规定的方法试验,蓄电池的恒电流过充电寿命,应不低于360d0 4. 13. 3 使用寿命按制造厂使用维护说明书规定使用,蓄电池在浮充状态下JE常运行其使用寿命不得低于l年。4, 14 封口剂性能采用封口剂的蓄电池,在温度3065之间,封口剂不应有裂纹与溢流,不应与槽反盖脱离u4. 15 贮存期新制造未注入电解液的蓄电池

8、按7,4条规定的方法贮存1年,其性能应符合本标准规定5 试验方法5. 1 测量仪器5- 1. 1 电气测量5-1-1-1 仪表最程所用仪表的量程应随被视u电流和电压的最值确定,llP读数应在量程的后二分之一范围内Q5.1.1.2 电压测量测量电1至用的仪表应是具有不低于1.0级精度的电压表,电压表内阻军少应是1kO/V o 5-1-1-3 电流测量测量电流用的仪表应是具有不低于i.0级精度的电流表。5. 1. 1. 4 上述电压、电流的测量也可以采用具有同等精度的其它测量仪器。5. 1. 2 电解液密度测量测量电解液密度的密度it应具有适当的量程,其每个分度值不应大于O.005 g/cm3,密

9、度汁的标定精度不低于Q.005 g/cm气5.1.3 温度测量测量温度用的温度计应具有适当的量程,其每个分度值不应大于1,温度计的标定精度不应低于o. 5 (吨。5. 1.4 时间测量测量时间用的仪表Z按时、分、秒分度,至少院具有土1s/h的精度。5- 1. 5尺寸测量测量蓄电池外形尺寸的量具应具有1mm以上的精度。5.2 蓄电池试验前的预处理5. 2. 1 试验应在蓄电池生产后三个月内进行,试验前所有蓄电池必须经完全充屯,干式荷电或湿荷电蓄电池要经激活。5, 2-2 蓄电池初充电应按制造厂规定的电解液密度及充电方法迸行。5. 2. 3 宾它各次充电则按下述方法进行恒流充电或恒压充电。5. 2

10、. 3, 1 恒流充电是在室温条件下以I10电流值进行充电,待所有参试蓄电池端电压达到2-1 v 时,将充电电Ni.改为o.5 110电流值充电。在充电末期连续4h内蓄电池端电压和电解液密度元明显变化(同H、I应考虑瓶度的影响),就认为蓄电池已完全充屯。5.2.3.2 恒压充电是在室温条件F以平均单体蓄电池U,土o.01 v的电压值进行充电,最大充电电流不得超过2I川在充电初期,当充电电流超过2I,时允许适当降低充电电压),在充电4二期连续h内蓄也池充电也流和电解液密度无明显变化(同时应考虑温度的影响),就认为蓄电池已完全充电。5.2.4 蓄电池在进行耐涓流充电能力试验时当单体蓄电池出现故障,

11、需进行均衡充电。5.2.4.1 均衡充电应在蓄电池按5.2. 3条充电后进行。l 1 Hi GB 1 3 3 3 7. 1 91 5.2.4. 2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停止充电lh,然后以5110电流光电2h,如此反复气次日,当蓄电池端电压和电解液密度连续2h冉无明显变化时,就认为蓄电池巳均衡充电。5.2.4.3 均衡充电也可按制造厂使用维护说明书进行。5. 2. 5 在充电末期应随时调整电解液密度和液位,使之在充电结束时达到规定值。5. 2. 6 在充电期间,电解液温度不得超过45c,过热时Iii.采取降温措施。5. 2. 7 蓄电池充入的电量可由制造厂规定。5.3 外观、极性及尺于检查5.

12、 3. 1 用目视检查蓄电池外观。5- 3- 2 用日视或反极仪检查蓄电池极性。5. 3. 3 用精度为1mm的直尺或具有lo等以上精度的量具测量蓄电池的外形尺寸。5.4 气密性试验将未注入电解液的蓄电池旋紧液孔塞,向装防酸栓的孔内先气或抽气当蓄电池内外气压差军4 kPa时,压力计指针应稳定35s 0 5.5 容最试验5. 5. 1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并静置124h,待电解液温度在1535范围时,开始放电(在第1、5、7、9次容量试验放电开始时,电解液温度应保持在25士2C)。放电过程中,试验环境温度应保持在1535之间。5.5.2 放电开始时应同时All记电解液密度和温度、放电电流以及放电开始

13、前后的单体蓄电池端电压c5.5.3 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的波动不得超过规定值的土1%,此间若需人y调整放电电流时,放电电流的波动不得超过规定值的士5%,调整时间不得超过20s 0 5. 5. 4 放电期间要测记单体蓄电池端电压及电解液密度和温度,测记问精10h率容量试验为1h; 1 h 和o.5 h率容量试验分别为10min和5mino在放电末期要随时测记,以便确定蓄电池放电到终止电压的准确时间。5. 5. 5 蓄电池容量试验终止电压应符合表l规定。放电制10 h率容量试验l h率容量试验。.5 h率容量试验表1单体蓄电地放电终止电压,VJ. 80 J.75 .65 5. 5. 6 当放电开

14、始时蓄电池电解液温度不是基准温度25,则将实测容量c,按公式(1)换算成25( 基准温度时的实际容量C眶。(. 二1.( l) 句l十K(t-25):r1f1,1 放电开始时电解液温度,pK一一温度系数,10h率容量试验时,Ko.006; 1 h率和o.5 h率容量试验时,K=O,。1。5.5 瞬间放电试验完成容ti:试验的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待电解液温度为25士2时,以12.50 110电流放电至终止电ii1. 70 v时停止,测记放电前后蓄电池端电压与放电持续时间。5. 7 自放电试验5. 7. 1 蓄电池经5.5条容最试验,其10h率容量达到额定值方可进行本试验。5. ?. 2 蔷电池

15、经完全充电后待电解液温度王I25士2时按5.5条进行10h率容量试验,得到静1.前GB 1 3 3 3 7. 1 91 容量C,o 5. 7. 3 蓄电池再次完全充电后,旋紧液孔寨,在25土5的环境中静置28d.在此期间电解液平均温度应保持在25士2范围,并保持蓄电池表面洁净。5, 7. 4 蓄电池静背28d后,不经补充电立即按5.7. 2条进行10h率容量试验,得到蓄电池静背后容培(,。5. 7. 5 按公式(2)i算出蓄电池自放电试验后的容量损失百分数值R。C. C R = -c:-XlOO% s.a 防酸试验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旋紧液fL塞和防酸怜,继续以l10电流进行过充电,待电解液内

16、强烈析出气体时,用经蓄电池用水润湿的石滥试纸(或pH试纸)悬于离珩酸栓顶部及周围5mm处历时2h以试纸无酸性反应为合格。5. 9 安全试盼蓄电池经完全完电后,旋紧液于L寡和防酸栓,继续以o.5 I,o电流进行过充电,待电解液内产;气体并稳定时,用24v直流电源,使绕在防酸栓外侧的1A保险丝熔断产生火花,重复试验两次,以蓄电池本体不爆炸为合格。5. 10 最大放电电流试验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按表2规定的电流与时间,任选其一,连续放电电然后目濒i检查极佳及外倪。表2放电时间1 min 0 s 放电电流,A15 , 30 I., 5, 11 耐涓流充电能力和电解液储存试验5. 11. 1 参与卒试验

17、的单体蓄电池不得少于6只,均按s.5条经容量试验并达到额定值,联接成蓄电池组。s. 11. 2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同时按制渣厂规定调整电解被密度,并将电解液液佼达到最高容许液饨,旋紧液孔塞和防酸栓,在全部试验期间,电解液的平均温度应保持在25可的范围内,最高不得超出30,最低不得低于15,并保持蓄电池表面洁净。5. 11. 3 试验以平均单体蓄电池矶o.01 v的恒电压进行充电,试验开始时应测记单体蓄电池端电l:Ji阳电解液密度。在试验期间,每天应测记蓄电池端电压和电解液密度。5. 11. 4 试验经3个月和6个月后,测记单体蓄电池端电压和电解液密度,应符合4,12条规定,若某学体蓄电池不符合

18、1.12条规定,则判定该单体蓄电池出现故障。5. 11. 5 对出现故障的单体蓄电池按s.2.4条规定进行均衡充电(也可按制造厂说明书进行) i!毛均衡充电后,蓄电池端电fu和电解液密度恢复到4.12条规定的范围,则判定该蓄电池己消除故附1f二战s.11. 3条进行下一个为期3个月的试验。当3个月后,该蓄电池的端电压和电解液密度仍不符合4-12 条规定时则判定蓄电池为不合格。5. 11. 6 本试验要持续6个月,当某只单体蓄电池需按5,11. 5条进行均衡充电肘,试验要延长王9个月5, 11. 7 蓄电池经本试验6个月后,电解液损失不得超过4,12条规定,按5.11-5条进行过均衡充电的蓄也池

19、的电解液损失值不做判定的依据。5. 11- 8 蓄电池经本试验6个月后,立即以I,o电流按5.5条规定进行10h学容提试验,并须达到领定值町I I只GB 1 3 3 3 7. 1 - 91 5. 12 寿命试验5. 12. 1 光放循环寿命试验5.12.1.1 进行本试验的蓄电池须按5.5条进行过容量试验,并且容量达到I额定倍。5.12.1.2 蓄电池织完全充也后,联接到个连续循环试验装置上,以2.5电流放电3h.电流波动不得扭过规定值的士1%,然后立即以单体蓄电池U,士o.01 v的怪也l孟连续充电21h(充电时最大凭电电流不得大于2I,o),为伞个充放循环。5.12.1.3 蓄电池经50次

20、充放循环后,接5.5条规定进行一次10h率容量试验。然后蓄电池经完全充电汗再次进行克放循环试验。5.12.1.4 撩5.12.1.2和5.12.J.3条的方法重复进行试验。当蓄电池容量小子。.sc,.并经再次验证后不再增加时,试验结束。5.12.1.5 在全部试验过程中,试验环境温度应保持在1535范围内,同时要保持蓄电池的电解液的正常液位。5. 12. 2 恒流过充电寿命试验5. 12. 2. 1 进行本试验的蓄电池须按5.5条进行过容量试验,并且容量达到额定值u5. 12.2.2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以O.2 I,电流进行连续过充电,电流波动不得超过规定值的士1y;。5. 12. 2. 3

21、 蓄电池经过充电30d后,进行一次I0 11率容量试验,试验后再完全充电。5. 12. 2.4 按:;.12.2.2和5.12.2.3条方法重复进行试验,当蓄电池容量低于O.8 Cic时,并经再次验证不冉增加时试验结束。s.12.2.s 在试验过程中,试验环境温度应保持在1535c范周内,同时要保持蓄电池的电解液正常液仪。5. 13 封门剂性能试验5. 13- 1 耐寒试验将来;中入电解液的蓄电池,放入30土1的低括王室内。在此温度下保持6h,然后待低温室温度回升到20 (时,将蓄电池取出,在1min内目视检查封口剂是否有裂纹及与懵、盖之间分离现象。5. 13. 2 耐热试验将做过耐寒试验的蓄

22、电池,旋F液孔塞,在室温F放置6h后一放入恒温箱,并使之倾斜成15,在自5士1的温度下保持6h.然后从恒温箱内取出,月视检查封口剂是1:f溢流。5. 14 贮存期试验将新制造未注电解液的蓄电池防酸栓处密封,按7.4条规定的条件,窗子塞内连续贮T宇二年其tt能应符合牛;标准规定。5. 15 试验程序蓄电池试验程序见表3。按本试验程序进行的试验应连续进行。GB 1 3 3 3 7. 1 91 表3试验顺序试验名称1 6 0 h率容量试验7 1 h率容量试验自10 h率容量试验9 o. 5 h率容量试验lO 10 h率容量试验11 瞬间放电试验(30500A h蓄电池或10h率容量试验12 自放电试

23、验13 防酸试验14 安全试验L- I 5 最大放电电流试验lo 寿命试验或耐涓流充电能力和电解液储存试验6检验规则6- 1 检验分类及检验项目、数量、试验周期见表4c表4I字号试验明目1 夕、现2 根性3 外形尺寸4 气密ff0 10 h率容量G 1 b率容量7 o. 5 h率容量日瞬间放电9 自放电0 防酸性能11 安全性能l2 最大放电电流13 寿命l l 耐涓流充电能力和电解液储存,检验分类出厂检验型式检验丰盘验数量逐只检验逐只检验抽查3;v, i里只检验2只6只试验周期5个月1年2年 5 封口剂1 R i G个月16 贮存期i_t (I)寿命i式验可在充放循环寿命试验和恒流过充电寿命

24、试验中任选其一。(豆)除寿命、耐涓流光电能力和电解液储抒试验外,宾余试验均可在同rt蓄电地上进行!6-2 抽样规则6- 2. 1 型式检验吁选用某一规格代表产品进行试验。E-2-2 :不问类型极极主l装的蓄电池应交替进行型式检验(封口开Ij除外)。I I I 6只i2 q. GB 13337-1 91 6- 3 判定规则在型式检验中,如试验蓄电池中有一只不符合本标准者,则需加倍试验。如仍有A只不符合标准,需检查其原网并加以修复,如不能修复则按不合格处理。6-4 产品必须经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附有产品检验合格的文件。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 1 标志7. 1. 1 单体蓄电

25、池应有下列标志a. 制造厂名或商标;b. 型号或规格$ 极问:符号。7. 1- 2 包装箱外壁应有下列标志2a. 产品名称、引号或规格、数量;b. 制造厂名$ 出I.日期;d. 每箱i争重从毛重;e. 标明防潮、不准倒墅、轻放等标志。7. 2 包装7. 2. 1 蓄电池包装应符合制造厂有关技术文件规定。7.2.2 随同产品出应供应下列文件:鼠,产品合格证;b. 装箱单; 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供应数量由制造厂规定)。7.3 运输7. 3. 1 在运输过程中,产品不得受剧烈冲撞和曝晒雨淋,不得倒宵。7. 3.2 在装)Efl过程中,产品应轻搬轻放,严防摔掷、翻滚、重压。7.4 贮存7. 4. 1

26、产品贮存应符合下列条件:a. !句:ff.放在540干燥、通风、清洁的仓库内;b. 用不受阳光直射,离热源(暖气设备等)不得少于2m; c. 应避免与任何有毒气体、有机溶剂接触,d. 不得倒匠,不得撞击。7.4.2 按照本际准或制造厂的保管、运输、贮存规定的情况下,从制造日期起,允许贮存二年ul I I A1 总则GB 1 3 3 3 7 1-91 附录A固定型防酸式铅酸蓄电池短路电流试验方法(参考件).1.1 本附录规定了固定型防酸式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的短路电流的试验厅法及计算公式。牛二附录适用于蓄电池制造厂向用户提供蓄电池的短路电流数据而需进行的试验。A 1- 2 按牛二附录规定

27、的试验方法及计算公式所得出的有关数据不做为i生产品质量的考核依据nA2 试验方法A2. 1 参与本试验的单体蓄电池应为6只,均按G.5条经容量试验并达到额定f臣,联接成蓄电池组。A2. 2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同时按制造厂规定调整电解液密度,并使电解液液面达到最高容汗液位。.2. 3 当蓄电池电解液温度J.125士2时,按下述方法进行试验。也以461u,电流放电20s.精确视li己该时刻的蓄电池端电压(l,)和放电电流强度(l1) .然后停止,b. 间隔25n1in后(此间蓄电池不再充电),以不小于20I刊也流放电5s ,精确i则记该时刻的蓄电池端电压(J,)和放电电流强度(!,),然后停止; 测

28、量蓄电池端电压时应在极柱紧靠蓄电池盖的部分进行。A3 计算公式A3. 1 蓄电池短路电流值按公式(Al)计算。I f!1l, U,l, k J,-J, (Al) 式中:k一一蓄电池短路电流值,A,A3. 2 按公式(ll)计算得出的蓄电池短路电流值的霞倍。范罔:20%。I 1 :; 81 总则GB 1 3 3 3 7. 1 91 附录B固定型防酸式铅酸蓄电池快速充放循环寿命试验方法(参考件)B1. 1 本附录是等效采用IEC896-1增补条款草案(1986年)。81. 2 本附录规定f固定型防酸式铅酸蓄电地(以下简称蓄电池)的快速充放循环寿命试验方法。本附录适用于蓄电池制造厂对蓄电池产品质量评

29、定。81.3 本附录规定的试验Ji法属推荐性,真试验数据不可做为向用户提供产品时的考核依据。B2 试验方法B2. 1 进行本试验的蓄电池须按5.5条进行过容量试验,并且容量达到额定值。82. 2 在全部试验过程中,蓄电池电解液温度应保持在1535的范围,并尽可能接近基准温度25 c 82. 3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联接到一个连续循环试验装置上,以2.0 110电流放电3h,电流波动不得超过规定值的士1%,然后二郎以单体蓄电池2.40士o.01 v的恒定电压连续充电21h(在充电时最大充电电流不得太于2I 10)为a个充放循环。B2. 4 蓄电池经50次充放循环后,按5.5条规定进行一次10h率容量试验,为一个试验单元。B2.5 蓄电池约三个试验单元,其10h率容量不得低于o.95 c川附加说明:本标准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提出。牛;标准由全同铅酸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沈阳蓄电池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少鹏、从志贤。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原标准JB4001. 1 85固定型防酸式铅酸蓄电池技术条件作废。I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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