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27824-2011 化学品.急性吸入毒性.固定浓度试验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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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13.300;1 1. 100 A 80 中华人民主t./、GB 和国国家标准G/T 27824-20门化学晶急性吸入毒性固定浓度试验方法Chemicals-Test method of acute inhalation toxicity-Fixed concentration procedure 2011-12-30发布数码防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2-08-01实施发布GB/T 27824-2011 目次前言.皿引言.N l 范围-2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1 3 试验原则.4 试验方法-5 数据和报告.7 附录A(规范性附录)试验流程图

2、参考文献.20 图A.1蒸气预试验流程图 8 图A.2蒸气正式试验流程图四图A.3尘/雾预试验流程图图A.4尘/雾正式试验流程图. 14 图A.5气体预试验流程图.图A.6气体正式试验流程图四I GB/T 27824-2011 剧昌本标准按照GB/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化学品测试指南No.433(2004)(急性吸入毒性试验固定浓度法)(英文版)技术性内容一致。本标准做了下列结构和编辑性修改:一一增加了范围一章;一一将OECDNo. 433: 2004的介绍部分并入本标准的引言部分;将OECDNo. 433: 2004初步考虑部分并入本标准4

3、.3试验程序气一一将OECDNo. 433:2004附录:定义部分作为本标准2术语、定义和缩略语;计量单位改成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宁波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江苏煤化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粉霞、李朝林、马中春、郭新宇、陈小青、龙再浩、林振兴。E G/T 27824-20门51 依据科学发展和动物福利方面的要求,需定期对OECD化学品测试指南进行修改。最初的急性吸入毒性试验指南COECD 403)是于1981年开始采用的。经修订的急性经口毒性试

4、验:固定剂量法CFixed Dose Procedure ,FDP) COECD 420)自2001年12月实施后,就开始考虑应建立急性吸人毒性试验固定浓度法CFixedConcentration Procedure , FCP)。该方法主要采用几个固定染毒浓度、使用单性别动物(一般使用雌性动物)来检测急性破人毒性。传统的评价急性毒性的方法是以动物死亡作为唯的观察终点。1984年英国毒理学会CBTS)提出了一项新的急性毒性试验方法,即,选择固定剂量进行受试物染毒1。该方法避免了以动物死亡作为观察终点,而是以在几个固定剂量中的某个剂量出现明显的中毒症状为观察终点,这一剂量也是受试物毒性分级的依据

5、。本试验也使用上述方法。为达到OECD指导性文件2中对观察终点的人道要求,建议对试验方法进行优化以使动物承受的痛苦最小化、尽可能地减少使用动物。经数学模型进行评价,FCP试验具有统计学合理性3J。关于FCP吸入毒性试验的试验程序及结果解释方面的规范要求见急性吸人毒性试验指导性文件4。本试验可提供受试物的危害特点。对于可引起急性毒性的受试物,可根据本试验的结果、按照联合国的全球化学品分类标记协调制度CGHS)对受试物进行毒性分级和分类问。N GB/T 27824-2011 化学品急性吸入毒性固定浓度试验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急性吸人毒性固定浓度试验方法的术语定义和缩略语、试验原则、试验方

6、法、试验数据和报告。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急性吸入毒性固定浓度试验。2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2. 1 术语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 1. 1 急性吸入毒性acute inhalation toxicity 短时间内一次性不间断地吸入空气中的受试物后所产生的有害效应。2. 1. 2 气溶胶aerosol 固态颗粒或液态微滴悬浮于气体中形成的悬浮体,如液态或气态的泡沫、糊剂或粉末。2. 1. 3 粉尘dust 由物质或混合物形成的能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颗粒。多呈不规则形状,从小于1m到100m不等。2.1.4 雾mist悬浮在空气中的大小由2m100m不等的物质或混合物的微小液滴。可由超饱和蒸

7、气冷凝,或由液体的机械剪切速率行程,如喷雾、雾化、喷洒或发泡等。2. 1. 5 蒸气vapour 在常温和常压下呈液态或固态的物质或混合物所形成的气体状态。2. 1. 6 3在度concen tration 每单位体积空气中的受试物质量。蒸气和尘常以mg/L表示,气体则以mL/旷表示,与联合国GHS体系中的表示方式一致。2. 1. 7 明显毒性evident toxicity 动物染毒后出现的明显毒性表现町,如果采用更高的固定浓度染毒,大多数动物预期可出现明显痛苦、濒死状态7J甚至死亡。2. 1.8 濒死impending death 在观察期尚未结束时动物出现濒死或可能死亡的状态。啃齿动物濒

8、临死亡的症状包括抽擂、侧卧、斜卧及震颤等7J。1 GB/T 27824-20门2. 1. 9 染毒剂量限值Iimit dose 染毒剂量上限值,蒸气、尘/雾、气体受试物的染毒剂量上限值分别为20mg/L、5mg/L、5000 mL/m3o 2. 1. 10 濒死状态moribund condition 即使给予治疗,也即将死亡或元法存活的一种状态问。2.2 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GHS:全球化学晶分类标记褂调制度(Globally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 注:根据化学品对物理、健康和环

9、境产生的危害程度,按照统一的标准对化学物进行分级。然后,根据化学物的分类级别对其有害效应进行标记识别以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可通过象形图、标识图、危害说明、预警说明及安全数据表等交流方式来传递化学物的有害效应信息。GHS是由OECD负责人类健康和环境部分,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负责理化性质部分和国际劳工组织(ILO)负责危险信息交流部分,共同倡导参与的一项活动,由跨组织化学品元害管理计划CIOMC)统一协调。MMAD:空气动力学质量中位数直径(massmedian aerodynamic diameter) 注:计算的空气动力学直径,根据颗粒的质量把气榕胶颗粒分成两半。50%颗粒的质量大于

10、中位数直径,50%颗粒的质量小于中位数直径。中位数直径及其几何标准差CGSD)是根据颗粒质量的大小,用统计学方法来描述气溶胶液体或固体)颗粒大小的分布状态。3 试验原则本方法的基本原则是仅使用可产生一定毒性的浓度,而不使用可引起死亡的浓度。如果在某种浓度下,受试物由于腐蚀性或严重的剌激性作用面引起动物明显的痛苦时,染毒时则不使用这一浓度。濒死的动物、显示明显病痛、持续痛苦的动物应安乐处死。进行结果解释时,这些动物应归为死亡动物。在何时处死濒死或非常痛苦的动物、如何识别出即将死亡的动物,相关这方面的标准和依据见OECD指导性文件凶。蒸气、尘/雾或气体受试物试验时分别应使用的固定浓度见附录Ao试验

11、时,将单性别动物分为几组,依据附录A所要求的染毒浓度、按照试验程序的步骤进行受试物急性染毒。在正式试验前要先进行预试验。预试验使用的染毒浓度应可引起明显的中毒症状但不引起严重的中毒作用或动物死亡。根据预试验的结果选择正式试验的染毒起始浓度。动物忍受病痛、痛苦以及濒于死亡时的临床表现在OECD指导性文件同中有详细的描述。根据预试验中动物是否出现中毒症状或死亡情况来选择采用更高或更低的浓度进行试验,直至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试验z出现明显毒性作用但死亡动物数不超过1只、最高染毒浓度未出现毒性作用、最低染毒浓度出现动物死亡。4 试验方法4. 1 方法描述4. 1. 1 动物品系的选择首选大鼠,也可使用其

12、他种类的啃齿动物。使用其他啃齿类动物或非啃齿类动物时应说明理由。2 GB/T 27824-2011 通常使用雌性动物,因为虽然认为不同性别动物对染毒的敏感性差异不大,但是如果有差异时,则雌性动物一般更为敏感的。如果与受试物结构相类似的化学物的有关毒理学知识或毒代动力学特性表明雄性动物更为敏感时则使用雄性动物。选用雄性动物进行试验时应提供适当的理由,并说明其合理性。应使用常用品系的健康成年动物。雌性动物应是未生育过且未怀孕的。试验开始时的动物年龄为56 d84 d,其体重不应超过实验室既往使用的该品系动物平均体重的:!:20%。4.1.2 饲养条件动物房的温度应保持在22.C土3.C。相对湿度最

13、少为30%,最好不超过70%(清洁期间除外),以50%60%最为合适。应采用人工照明,12h明暗交替。实验室常规饲料喂养,自由饮水。同一浓度组的动物同笼饲养,但单笼内的动物数应不影响对每只动物的观察。4. 1. 3 动物准备开始染毒前动物饲养观察至少5d以适应实验室环境。将动物随机分组并编号。4.1.4 染毒方式4. 1. 4. 1 概述采用头/鼻或全身染毒方式均可。头/鼻染毒方式可最大程度地减少经非吸入途径吸收受试物,且在高浓度受试物染毒时(如,限量试验所要求的浓度)不需要使用大量受试物。该染毒方式的其他优点是:受试物在染毒气流中易于均匀分散、受试物不易发生不稳定性变化(例如与尿、粪等排泄物

14、发生反应或受潮湿环境影响而改变稳定性)、需要的气体体积少,因而受试物在染毒柜中可较快地达到均匀分布。然而,该染毒方式在整个染毒过程中需要限制动物的活动(全身染毒方式不需要限制动物的活动)。所选择的染毒方式应最大程度地减少动物可能承受的痛苦,这与本试验的目的是一致的问。4. 1. 4. 2 头/鼻染毒方式将动物置于固定器内进行染毒。固定器应不对动物产生额外的应激(如,由于固定器发热所产生的热应激)并应确保动物无法避开吸人染毒。如果流入染毒柜的空气体积小于流出的气体体积时,应防止空气经其他途径(如,经固定器)进入染毒柜使受试物气溶胶被稀释。应将染毒柜置于通风良好的化学通风橱中。要保证通风橱内部处于

15、负压状态以防受试物泄漏到外部环境中。吸入染毒装置应配备动态气流,其通风量至少应超过染毒装置里动物总换气量的两倍。氧含量应至少为19%并要保证每只动物有类似的染毒条件。在采集气溶胶样本时,应避免过度影响动态气流。应调整采样流量的大小以保证染毒柜内条件不变。4. 1. 4. 3 全身染毒方式该吸入染毒装置配备有动态通风装置,每小时换气约12次15次。对某些受试物也许需采用其他的换气率。但是应保证氧含量至少在19%以上且受试物气溶胶均匀分布于整个染毒柜。保证受试物气溶胶均匀分散的总体原则是:试验动物所占的总体积应不超过染毒柜体积的5%。染毒柜内应保持轻微负压状态以防止受试物泄漏到外部环境中。4. 1

16、. 5 染毒条件4. 1. 5. 1 染毒应至少持续4h(不包含浓度达到稳态的时间)。也可根据具体的试验要求适当改变染毒持续时间。3 GB/T 27824-20门4. 1. 5. 2 为确保达到所要求的染毒浓度,应在不使用动物的情况下先进行一次染毒操作,检测一下染毒浓度并注意操作方面的关键问题。由于技术上很难保证染毒柜内的受试物浓度正好是所要求的染毒浓度,为防止进行不必要的重复试验,如染毒柜内受试物浓度均值在所要求浓度的士25%以内,则被认为是可接受的。如受试物具有潜在的爆炸性,应特别注意一些可能引起爆炸的条件。4. 1. 6 受试物颗粒大小由于很难预知呼吸道的哪个部位对受试物反应最强以及受试

17、物粒径多大时危害最大,粉尘或气溶胶的颗粒大小应能保证其到达呼吸道的每个区域。推荐受试物气溶胶的粒径大小范围为空气动力学质量中位数直径(massmedian aerodynamic diameter, MMAD) 1m4m、几何标准差(geometricstandard deviation, GSD) 1. 53. 0,这样可保证整个呼吸道都可接触到受试物归。如染毒所用气溶胶不符合上述粒径大小,则应解释其合理性。如受试物颗粒具有吸湿性,则应制备更小粒径的颗粒、保证其在吸湿胀大后的粒径仍然在1m4m范围内。4. 1. 7 受试物气溶胶的发生必要时,可在受试物中加入适当的溶剂来帮助受试物达到所要求的

18、浓度或制备成可吸人性颗粒。受试物在气溶胶发生过程中如使用了溶剂,应事先掌握该溶剂的急性吸人毒性。对所选用的溶剂有充分了解时,不必同时设立溶剂对照组。对固体颗粒状受试物应进行机械处理以获得粒径大小符合要求的颗粒,但在加工过程中应注意不引起受试物分解或发生改变,经化学分析后可知道受试物是否发生了分解或改变。同时还要注意不要污染受试物。4.2 染毒条件监测4.2. 1 染毒柜内空气流量每次染毒应连续监测通过染毒柜的空气流量并至少记录三次。4.2.2 染毒柜内温度每次染毒应连续监测动物呼吸带区域的温度并至少记录三次。温度应保持在220C:l:30C范围内。如果超出这一范围,则应考虑此改变对染毒结果或毒

19、性效应可能产生的影响。4.2.3 相对温度无论采用口鼻染毒方式还是全身染毒方式,可能的情况下,每次染毒都要连续监测动物呼吸带区域的相对湿度(RH),至少记录三次。RH应保持在30%70%范围内,但有时达不到此要求(例如,受试物为水性化制剂)。有时则是由于受到受试物的干扰,无法进行相对湿度的测定。4.2.4 受试物的浓度4.2.4. 1 无论采用口鼻染毒方式还是全身染毒方式,都应测量动物呼吸带区域受试物的确切浓度。染毒过程中,受试物的确切浓度应尽可能保持不变(见4.1. 5. 2)并进行连续或间歇性地监测(取决于浓度分析方法)。如果是间歇性监测,则每隔1h左右采样1次,共采样至少5次。对于单一成

20、分的固体粉末或挥发性极低的液体,可采用重量法进行浓度分析。对较高浓度组采样并采用重量法进行浓度分析时,应对用于测量采样体积的流量计进行校准。流量计采集的气体体积是对滤膜压力的函数(关系式z压力体积=常数)。每个流量计都应有一个校准体积曲线。4.2.4.2 有些液体受试物在挥发后剩余的重量恒定不变,这种情况下可采用称重法,通过称量挥发后剩余的重量来推算挥发前受试物的浓度。如在动物呼吸带区域含有受试物的组成成分与受试物制剂的4 GB/T 27824-2011 原有组成成分类似时,则不必对其中的元活性成分进行测定,只需在试验报告中提供此方面的结果即可。如受试物易于沉淀、含有不同的组成成分、含有可挥发

21、性组分或其他原因难以测定染毒柜中的受试物浓度时,则需另外进行受试物中无活性成分的分析。4.2.4.3 在分析受试物染毒浓度时,如不宜用重量法或产生的气溶胶中含有两种以上成分时,则可通过测定受试物主要活性成分的含量并据此推算出受试物的浓度,但必须说明其合理性。4.2.4.4 如受试物是一种制剂,其染毒浓度应是制剂的浓度而不应仅是其主要活性成分的浓度。4.2.5 粒径大小分布情况(分散度)在每4h的染毒过程中,至少应进行2次气溶胶分散度的测定。所选用的采样设备应能计算出MMAD(见4.1. 6)。如受试物的气溶胶含有多种组分时,应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受试物浓度测定。实验室应能证明采样器所采集的样本可代

22、表动物实际吸入的气溶胶。4.2.6 计算浓度染毒柜或染毒管内的受试物浓度可按下列方法进行计算:记录气溶胶发生时散发到染毒柜或染毒管内的受试物总量,除以此期间通过染毒柜或染毒管的总空气流量。4.3 试验程序实验室在进行本试验前应考虑所获得的受试物的所有信息,如,化学物的名称、化学结构、理化特性、其他任何体内或体外毒性试验结果、定量结构-活性关系(QuantitativeStructure-Activity Relationship , QSAR)资料、结构类似化学物的毒理学资料、化学物的预期用途及人类接触受试物的可能程度。借助上述信息,选择一个合适的起始浓度进行试验。4.3.1 预试验预试验的目

23、的是为了找到正式试验的合适起始染毒浓度。按照附录A中的流程图、采用一种先后有序的方式、每次取1只动物、吸入染毒至少4h。如果出现了明显的毒性作用或最低染毒浓度组有一只动物死亡,据此可确定正式试验的起始染毒浓度并随之结束预试验。从附录A规定的几个固定浓度中选择一个作为预试验的起始染毒浓度。该染毒浓度预期可产生明显的毒性作用(与受试物结构相同或相似的化学物的现有毒性资料可提供这种可能的预期毒作用)。如没有这些资料作为参考,则预试验时蒸气、尘/雾、气体的起始染毒浓度应分别选择10mg/L、1 mg/L、2500 mL/m3o 1只动物染毒结束后至少间隔24h才进行另1只动物的染毒。所有动物一般至少连

24、续观察7d。如预试验中最低浓度引起动物死亡或出现明显毒性表现时,应结束试验并将受试物归为GHS急性毒性第1类物质(以下简称第1类)(见附录A)。如要对该分级进行验证,则可采用以下试验程序,即在最低浓度再测试1只动物。如第2只动物也死亡,则可以确定为GHS第1类,并立即终止试验。如第2只动物存活,则在该浓度最多再选3只动物进行试验。由于动物死亡的可能性很大,出于动物福利考虑,应采用前后有序的方式对3只动物进行试验。前后动物染毒的时间间隔应足够长以便确定先染毒的动物是否可能存活。如3只动物中的第2只动物死亡,则应立即结束试验,不必再对第3只动物染毒。附录A给出了分类标准:如果3只动物中有2只以上的

25、动物死亡(结果A),则为第1类,只有1只动物死亡(结果B)则为第2类。4.3.2 正式试验4.3.2. 1 动物数和染毒浓度由附录A的流程图可知,起始浓度染毒后可选择如下三种后续的试验程序:终止试验并进行适当GB/T 27824-2011 的危害分级和分类;进行更高浓度试验或进行更低浓度试验。但在正式试验时不再使用预试验中引起动物死亡的浓度以免动物忍受不必要的痛苦(见附录A)。经验表明,起始浓度染毒后一般就可以对受试物进行分类而不必进行进一步试验。按照浓度递减的方式进行试验时,如果2只3只动物死亡(在结果A范围内),出于动物福利考虑,应终止试验并根据下一浓度对受试物进行分级(结果C)。每个染毒

26、浓度只能使用5只同性别的动物,预试验使用l只动物。前后两个浓度染毒时间间隔的长短取决于前一浓度染毒后毒性表现的起始时间、持续时间及其严重程度。在确认前一个浓度染毒的动物存活时才进行下一个浓度的染毒。每个浓度染毒的时间间隔一般推荐为3d4d以便可以观察到一些迟发性毒性。需要时,可调整染毒的时间间隔(如,毒性反应不明确时)。4.3.2.2 限量试验限量试验主要是在试验者了解到受试物很可能是元毒(即在高于限定的剂量才有毒性作用)时才开展。了解与受试物成分类似的化合物或混合物的现有毒理学资料、并了解这些化合物或混合物中哪些成分及其含量是多少时产生毒作用,根据这些信息来获得受试物的相关毒性资料。如没有或

27、只有少量的相关毒性资料,或预测受试物具有毒性时,应开展正式试验。按照正常试验程序,正式试验时蒸气、尘/算、气体受试物的起始染毒浓度应分别为20mg/L、5mg/L、5000 mL/旷作为5只动物染毒的起始浓度,如果试验结果可以完成对受试物进行分类,则该浓度的染毒试验就是本试验的限量试验。如某些管理机构有要求时,需按照试验程序一直测试到GHS第5类分级才停止试验。但并不鼓励用动物一直测试到GHS第5类分级,除非第5类分级结果很可能与保护人类健康有关问。4.3.2.3 毒作用观察染毒过程中应经常观察动物。染毒后应在染毒当天对动物进行至少两次的临床症状观察。根据动物染毒后的毒性反应情况,也可观察多次

28、。此后每天至少观察一次,共观察14d,除非动物中途死亡。观察期限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可根据中毒症状特征、起始时间及恢复期长短适当加以调整。中毒表现出现或消失的时间非常重要,尤其是中毒表现有可能较晚才出现时。应系统记录所有观察结果,对每只动物进行单独记录。对于濒死、明显疼痛或正在忍受严重痛苦的动物,应及时安乐处死。尽可能准确地记录安乐处死动物的时间及发现动物死亡的时间。如动物中毒症状持续存在,则要进行额外观察。临床观察包括:皮肤、被毛、眼睛、黠膜、呼吸系统、循环系统、自主和中枢神经系统、躯体运动功能和行为特征等方面的改变。可能时,还可根据出现的中毒表现来区分毒性作用属于局部作用还是全身作用。应注意

29、观察震颤、抽擂、流涎、腹泻、呆滞、嗜睡和昏迷等症状。临床观察时还应考虑参考OECD指导性文件2,其中有如何进行中毒症状判断的原则和标准。为了保护动物福利,濒死、明显疼痛或正在忍受严重的痛苦的动物应安乐处死。观察中毒症状时,应注意不要把动物因刚开始染毒出现的不良表现以及短暂的呼吸改变(如,对照组动物进行空气染毒时可能会出现这些改变)看成是受试物的毒性作用。4.3.2.4 体重应在染毒当天未染毒前或即将染毒时称量动物体重,此后每周至少称重一次。试验结束时,存活动物称重后安乐处死。4.3.2.5 病理学检查所有动物(包括试验期间死亡及被安乐处死的动物)都应进行大体解剖,并记录每只动物观察到的所有病变

30、。对于染毒后存活24h以上的动物,大体解剖发现病变时应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因为该检查结果可提供有用的毒作用信息。GB/T 27824-2011 5 数据和报告5. 1 数据应给出每只动物的数据并以表格形式汇总所有的试验数据。说明每组的动物数、出现中毒症状的动物数、试验期间死亡的动物数、安乐处死的动物数、每只动物的死亡时间、毒性作用特征、毒性作用出现、持续以及恢复时间、大体解剖所见等方面的信息。5.2 试验报告如有可能,检验报告应包含以下信息:a) 受试物:1) 物理性状、纯度以及相关的理化特性(包括异构体化); 2) 鉴别资料,包括美国化学文摘服务社(ChemicalA bstracts Se

31、rvice , CAS号)(如己知)。b) 溶剂:说明需要使用溶剂的理由,选用非水溶剂时也应说明理由。c) 试验动物:1) 种属和品系;2) 动物的洁净程度等级(如已知); 3) 试验前适应环境的时间;的动物的数量、周龄和性别(适当时,应说明使用雄性动物而不使用雌性动物的理由); 5) 动物来源、饲养条件、历史数据、饲料等。d) 试验条件:1) 制备受试物的详细过程,包括制备更小粒径受试物颗粒的详细过程以及制备受试物溶液的详细步骤;2) 描述所使用的气溶胶发生装置(最好包括图表)以及动物的吸人染毒过程;3) 详细描述用于监测染毒柜内温度、湿度和空气流量所用的设备;的描述测定染毒柜内受试物浓度以

32、及气榕胶粒径大小时所有的使用仪器;5) 用于测定受试物浓度的化学分析方法及所用方法的确认(包括滤膜或吸收液等采样介质中受试物的提取率); 的动物开始吸入染毒前染毒柜内受试物浓度达到稳态所需要的时间;7) 将动物随机分为染毒组和对照组的方法;的饲料和饮用水的详细质量信息(包括饲料种类/来源,饮用水来源); 9) 选择起始染毒浓度的理由。e) 结果:1) 以表格形式报告染毒柜内的温度、湿度和空气流量;2) 以表格形式报告染毒柜内受试物的计算浓度和实测浓度;3) 以表格形式报告受试物粒径大小的相关结果,包括进行浓度分析时的采样结果、分散度以及MMAD和GSD的计算;。以表格形式报告每只动物的毒性反应

33、情况及其染毒浓度(如,动物死亡率、中毒表现特征、毒作用严重程度及毒作用持续时间h5) 每只动物在染毒当天染毒前的体重、染毒后每周的体重、死亡时的体重、安乐处死时的体重;动物死亡的日期和时间、毒性表现出现的时间、毒性表现是否可恢复;的每只动物的大体解剖以及组织病理学所见(如果有就在报告中提供)。f) 结果讨论与解释。g) 结论。7 。因时MU可NA|SMO-附录(规范性附录)试验流程圈A 。* 1只动物经0.5mg/I浓度脯,当结果为3:)肘,可将受试物分类为GHSI类,这时,可选择后续的试验程序对其分类进行进一步证实结果CD死亡CD 明显毒性CD 无毒性蒸气预试验流程图图A.l! 亘古验一起始

34、浓皮10mg/L . 起始顶试骏起始浓度20mgjL I 起始10 串1只动物经0.5mg/L浓度脚,当结果为时例可将受试物分类为GHS1类,这时,可选择后续的试验程序对其分类进行进一步证实10 2 1 结果o 死亡CD Q) 明显毒性无毒性。因时M吨MA|MO-图.l(续)飞D。国时MgM品|MO-4 3 2 | 试验呻浓度。.5mg/L I 起始吨r o 2 试必越始浓度2mg/L I 起始、.,.4 *主主背动物福利保护如果预试验中该浓度引起了动物死亡,则不需要再耗费动物进行试验,而是直接按照结果C瓦进行GHS分类3 3 结果(A 死亡2只以上动物(死亡、-二./2只3只动物时参见4.3

35、.2.1)H飞1只以上动物出现明显毒性、-和/或有1只动物死亡三无明显毒性且无动物死亡蒸气正式试验流程圄圄.2l 试远超均浓度10mg/L叩1 起始、r4 3 3 | 试验起始浓度20mg/L 1 起始、.,.。因叫NU可MK-tMO-4 4 *违背动物福利保护如果预试验中该浓度引起了动物死亡,则不偏要再耗费动物进行试验,而是直接按照结果C进行GHS分类-3 3 结果o 死亡2只以上动物(死亡2只3只动物时参见4.3.2.1)(f3) 1只以上动物出现明显毒性、-和/或有1只动物死亡CD无明显毒性且无动物死亡图A.2(续)快. 。国叫M叫M品|MO-| 预试验起始浓度。.05以丁起始 O. 6

36、 O. 6 0.05 0.5 1只动物经0.05mg/L浓度染毒,当结果为CD时,可将受试物分类为GHS1类,这时,可选择后续的试验程序对其分类进行进一步证实0.5 结果o 死亡CD CD 明显毒性无毒性尘/雾预试验流程图图A.3| 预试验起始然&1叫1 起始0.6 | 预试llt短始浓度6mg/LI 一起始o. 5 0.6 粤1只动物经0.05mg/L浓度染诲,当结果为CD时,可将受试物分类为GHS1类,这时,可选择后续的试验程序对其分类进行迸一步证实口.6结。死亡明显毒性。因时,阳斗MAlNO-无毒性图A.3(续)忡4 。因叫M斗N品|MO-4 2 3 2 i 试验起始浓f衷:队再卢卢1

37、起始、. * | 验起始ii&O. 5 mll/L一| 起娟、.,.4 *违背动物福利保护如果预试验中该浓度引起了动物死亡,则不需要再耗费动物进行试验,而是直接按照结果CD进行GHS分类3 3 结果、死亡2只以上动物(死亡-2只3只动物时参见4.3.2.1)(H、l只以上动物出现明显毒性、-和/或有1只动物死亡无明显毒性且无动物死亡尘/雾正式试验流程图图A.4i 试验起始浓度Iwi-1 起始. l ht起始浓度5时I起始、.,.。国叫MgM品|MO-*淫背动物福利保护如果预试验中该浓度引起了动物死亡,则不需要再耗费动物进行试验,而是直接按照结果CA)进行GIIS分类一3飞结果o 死亡2只以上动

38、物(死亡2只3只动物时参见4.3.2.1)(飞1只以上动物出现明显毒性、-和/或有l只动物死亡CD无明显毒性且无动物死亡图A.4(续). n 。因时MU可NK-INO-妒4cn i 耐蛐始浓度100mL/ml 想始2500 i 附她约时同.1m卢一一起始500 500 100 2500 1只动物经100mL/m3浓度染毒,当结果为o时,可将受试物分类为GHS1类,这时,可选择后续的试验程序对其分类进行进一步证实500 8心。结果CD 死亡o CD 明显毒性无毒性气体预试验流程图图A.5| m试验也始浓度2500 mLlm -1 起始、2 500 600 500 | 预试验起始浓度5000mL.

39、m I 起始、2、毒00结。2 500 lH动物经100mL/m3浓度染毒.当结果为CD时,可将受试物分类为GHS1类,这时,可选择后续的试验程序对其分类进行进一步证实菇。500 死亡。因时与旦|MO-明显毒性无毒性图A.5(续) 、3。因时MU可MK-lIMO-4 3 2 i一试在iZ始生&1面再L扁豆1 起始 4 。3 l 豆脚始时500m丽| 起始、. 4 3 3 ,违背动物福利保护如果预试验中该浓度引起了动物死亡,则不需要再耗费动物进行试验,而是直接按照结果C瓦3进行GHS分类结果CD 死亡2只以上动物(死亡2只-3风动物时参见4.3.2.1)(B) 1只以上动物出现明显毒性、-和/或

40、有1只动物死亡无明显毒性且无动物死亡气体正式试验流程图图A.6| 试验想始浓度2500 tn L/m3 I 越始4 3 3 试验起始浓度5000 mL加3I 炮声的4 *违背动物福利保护如果预试验中该浓度引起了动物死亡,则不简要再耗费动物进行试验,而是直接按照结果CAJ进行GlIS分类4 3 3 约束CD 死亡2只以i均物仙L2只-:1只4J物时参见4.:1.2. 11 (SJ I只以1:动物11I JJi1.明显也性、-和/或官1只动物死亡元明显毒性目川物死亡。因叫MU可MK-ltMO-图A.6(续) D GB/T 27824-2011 参考文献lJ Britishbxicology S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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