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B 全国船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业标准CB* 3239-84 交流电动起锚和系泊机械控制设备技术条件1984 -12 -17发布1986 -03一01实施全国船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全国船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业标准交流电动起锚和系泊机械控制设备技术条件CB* azae-u 组别I22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SOHz额定工作电压至380V及60Hz额定工作电压至440V以下船用三相交流变极调速电动起锚机、起锚绞盘、系泊绞车、起锚系缆两用机和绞缆机等起锚和系泊机械以下简称锚机的控制设备。对具有其他拖动形式的锚机电气控制设备,除特殊要求外,也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船用三相交流变极谓速的锚机控制箱的设计、制造
2、、安装和试验、验收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1 工作条件a. 环境空气温度E一254sc, b. 存在海上潮渥空气,有凝露、盐雾、油雾和霉菌,c. 有船舶正常营运所产生的振动和冲击,d. 与垂直面的各方向倾斜22.5。,与垂直面的各方向摇摆22.5。,周期lOsJ e. 电源、电压和频率变化s电压变化为额定值的10%6%J频率变化为额定值的士5%。f. 额定工作电压和额定频率1380V时为50HZJ440V时为60Hzo在选用隔离变压器的情况,可以将控制电压选用250V以下,为提高电网绝缘电阻应尽可能采用隔离变压器。2 对起锚和系泊机械电动机的有关要求电动机应符合现行的船用起重交流三相异步电动机
3、系列的技术条件。2. 1 铺机电动机的极数和工作制的选择(见表1) 表l种类极数工作制min 4/ 12 4/ 16 30 / 10 30 / 15 4/ 8/ 16 10 / 30 / 5 双速电机一般选用4极为额定工作级,三速电机一般选用8极为额定工作级。2.2 锚机电动机在额定电压时,最初起动转矩或最大转矩对额定转矩之比的保证值应符合表2规定的倍数,其容差不得超过一10%。全国制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984-12 -17发布1-oa -01实施CB* 128-84 表2种类极数起动转矩对额定转矩的比值4 2.0 双速12 16 1. 7 4 不规定一- 速一8 2. 5 16 1. 6 2
4、.3 锚机电动机必须具有电磁制动器,在停止供电,即主令控制器手柄处于零位或电源切断时,自动处于制动的位置。.2.4 电磁制动器装有人工释放装置,在不通电时,可人工释放,使电动机转轴能自由转动。2.5 电磁制动器的制动力矩至少应为电动机额定工作级的额定力矩的1.8倍。2.6 制动器在电磁绕组最高工作温度时,应于85%额定电压下满意地释放。2.7 若没有特殊的要求,电动机必须具有在额定工作级的额定负载下连续工作不小于30min的能力。电动机应具有过载能力。在额定工作级的额定力矩的1.5倍的过载力矩作用下,并在热态能连续工作5min(不考核电机温开)。2.8 电动机(包括电磁制动器的防护形式不低于G
5、B1498一79电机、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中的IP56。3 对主令控制器的有关要求主令控制器必须符合现行的主令控制器技术条件。3. 1 主令控制器的操作手柄,在一周以内当顺时针方向转动或手柄拉向操作人员时,应为“起锚吃“收缆”、“上升”,反之则为“抛锚”、“放缆”、“下降”,在垂直位置为停止。所有操纵手柄、手轮和按钮,应设有指示其作用、工作位置和动作方向的耐久标志。3.2 主令控制器的手柄距甲板的高度为0.91.lm,以便于操作。手柄的最大行程双向动作时从中间位置算起不应大于300mmo操作时应无触及载流部件的危险。3.3 除了用户和制造厂另有协议之外,主令控制器的手柄必须能自动恢复到制动或停
6、止位置。3.4 电动机功率等于或大于lOkW时,则应在其控制器上设有能监视电动机工作电流的电流表,且应有适当的照明或夜光式。电流表应能长期承受起动电流冲击,即选用过载电流表。电流表的量程的上限大致应等于其额定工作级的额定电流的130%200%,并应清楚地标出工作级满载电流值。3.5 主令控制器上必须装有快速的应急切断电路装置,以便在操作中切断控制回路及制动器电源,使制动器动作。3.6 主令控制器内部必须有外接线端子和接线原理图,接线端子应有明显标志。3. 7 主令控制器的防护形式不低于GB1498一79中的IP56。3.8 主令控制器的外壳一般不应为铝合金的,如使用耐海水腐蚀铝,且在安装上采取
7、措施以防止外壳与其固定的钢船体部分之间的接触而产生的局部电蚀者,则可例外。CB* 323-84 4 对控制系统和保护的有关要求4. 1 锚机控制设备应制戚在最高速度和停车之间在带载运行过程中是可以调速的。控制系统应能允许主令控制器在小于2s内从上升最大的位置移到下降的最大位置,反之亦然,用这样的速度操纵控制器,无论对机械或对操作者的安全都没有不利的影响。4.2 锚机电动机应由主配电板设强立馈电线供电,并应具有单独的短路保护。该短路保护设备必须设在配电板上的馈电分路上,其分断能力应不小于安装点的预期对称短路电流(有效值)。4.3 控制设备要具有失压保护,控制系统保证在电压降低或失电时分断电路并防
8、止电动机自动重新起动。4.4 控制设备应具有过载保护装置,它应具有和电机的过载能力相适应的“过电流一时间F脱扣特性。该保护装置应允许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电动机在正常加速期间的电流通过,如果过载保护电器的时间一电流特性与电动机的起动周期不相适应时,则在电动机加速过程中,可以允许过载保护有短暂的失效。过载保护电器可以是带有时限特性的热继电器、过电流继电器或热敏电阻。高速档的过载保护可以为过载自动换速的装置。4.5 控制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隔离设施,以使电动机和主配套的任何电器均能切除所有的电源,当该隔离开关断开时,设备不应通过任何控制电路或指示灯继续保留电压。该隔离设施应保证操作者不会受到触电的危险或受
9、到飞弧的损害。如果选用自动开关作隔离开关,则其短路分断能力可小于其安装点的最大短路电流,其整定值应接近于但不少于10倍电动机满载电流值。4.6 控制设备应设有电源电压指示灯(白色)和运转指示灯(绿色),如需要可设有过载报警指示灯(红色)。指示灯以及它们的连接导线应使用熔断器加以保护,但若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指示灯本身可不设保护。a. 指示灯与设备装在同一外壳内1b. 指示灯从设备外壳内部电路供电,c. 设备中电路保护电器的定额小子25A,d. 指示灯电路的故障不会导致重要设备供电的失效。4.7 控制和保护用电器及设备的电压线圈应使用熔断器进行保护,但如满足下列条件则其本身可不设保护。a. 线圈
10、与设备在同一外壳内,且由一总的保护设备进行保护;b. 线圈由设备的电路供电,且该电路保护电器的定额小于25Ao4.8 电磁制动器、电磁离合器的并联绕组,应有能防止感应过电压损坏电磁绕组的放电回路。4.9 控制设备的工作制为半小时工作制。在选择控制设备时,一般应以电动机的最大额定电流作为控制设备的额定电流。若有必要亦可考虑到电机低速绕组的五分钟定额而允许其电流稍大于控制设备的额定电流。 10 控制系统内电器元件的选用除考虑和工作制相适应的电流定额外,还应考虑正常使用时的闭合和开断次数、所能承受的过载电流和承受考虑了系统所提供的短路保护后的短路电流。4. 11 对选用的电缆应具有金属护套的滞燃型电
11、缆。电缆的定额应与工作制相适应,其短时工作制的修正系数应遵照钢质海船人级与建造规范(1983)的规定。4. 12 在自动或遥控设备中如装有的锚链(或钢索)长度指示、速度指示、离合器位置指示及报警设备的技术要求需另行制订补充规定。CB* 3239-84 5 控制箱的结构控制箱必须按审查认可的施工图纸要求进行制造,不得任意更改材料或工艺要求。5. 1 元件组成控制箱内的各个电器元件均应为船用元件,即符合GB3783-83船用低压电器基本标准。所有元件在具备产品合格证明书的条件下才可依图纸要求进行固装和调整。时间继电器、过电流继电器、热继电器以及其他可调整元件必须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调
12、整,整定后应用红漆将整定位置标封。5.2 材料绝缘零部件一般应采用耐久、滞燃、耐潮和耐霉材料制造,并避免使用含有毒性或有害气体的材料。导电部件一般应采用铜或铜合金制造,其接触部分应有良好的导电性能。5.3 外壳外壳的防护等级不低于GB1498-79中的IP22,并应有一定的机械强度。外壳内应留有足够的空间,以便于接线、检查、维修及更换零部件。维修时应能用一般工具正面拆装,箱门应启闭灵活,开启角度不得小于90,但不直过大。建议箱门开启时须具有固定箱门的撑架。5.4 接地控制箱外壳的适当部位应设有接地装置,接地端面不应沾有袖漆和黄锈。接地螺钉应用紫铜或其他认可的材料制成,同时要防止遭受损坏,必要时
13、还应防止电解腐蚀作用。箱门(或金属手柄应与接地装置可靠地连接。在接地端子处应有明显的耐久的接地标记。变压器铁芯和互感器的次级应该接地。接地螺钉不得小于M6。5.5 紧固全部联接和紧固用的螺钉和螺母,均应有防止其受振动而松脱的措施。5.6 防盐雾5.6.1 全部导电零部件和紧固件应有可靠的金属保护层,不得有锈蚀现象。5.6.2 金属零部件应按GB2423.17-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进行96h试验,试验结束后,应对试品的防蚀性能和质变情况进行检查,应符合GB3783-83的要求。如制造厂持有有效期内的金属零部件材料的盐雾试验合格报告者可免做试验。5.7 防霉全部绝
14、缘零件应选用具有耐霉性能的材料制造。绝缘零件应按GB2423.16-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J:长霉试验方法进行28天试验,试验后对试品表面的长霉程度进行检查,应不低于二级长霉。制造厂持有有效期内防霉材料合格证者,可免做长霉试验。5.8 油漆控制箱的内外表面应一律喷涂油漆,漆层不能起泡、皱纹、斑点等明显的缺陷,井在不直射的日光下,不应有肉眼可辩别出来的色泽不均现象。5.9标志所有电器元件及其接线端和外接端子(或端子排)均应标明相应于图纸的清晰耐久的文字符号或接线编号,耐压试验时需拆除的接线端应用色标表示。熔断器旁边要注明它所保护的电路的载流量。凡是隔离开关处于断开位置,控制箱内部依
15、然带电的部位(如电源进线端)的文字符号或标记应该用红色书写。4 CB* 3239-84 在箱门内壁应有消晰耐久的、注明接线标志的原理线路图。5. 10 联锁需互相联楼的接触器之间,除电气联锁外,还需加装机械联锁,联锁装置必须灵活可靠。5. 11 连接连接导线应采用具有额定电压500V的精燃绝缘导线。导线截面应与所通过的电流相一致,控制回路连接导线的截面不得小于lmm2(电子式电器元件除夕忡,电流互感器到电流表的连接导线的截面不得小于1.5mm2。接线端部应有牢靠的连接端头,连接端头应采取经防蚀处理的铜接头。通常一个连接点只允许连接二根导线,个别地方不允许超过三个。连接点不能采用焊接的方法电子电
16、器元件除外),连接于发热体上的导线,应剥去不小于40mm长的绝缘层,并套以耐热材料。联接导线在敷线时尽可能不和金属底板直接相接触,并注意整齐美观,用来联接外部导线的端子排应布置得容易接线。外部导线的人口处应在控制籍的下面,如特殊情况必须从倒面进线,则必须做好弯头或应使用经认可的水密填料函。5. 12 电气间隙和漏电距离电气间隙和漏电距离应不低于GB1497一79低压电器基本标准的要求,以保证控制箱正常工作。6 控制箱的电气性能试验6. 1 操作试验当对控制箱进行操作试验时,必须在接通主令控制器、电机的电源的情况下(电机允许用不同功率的电机代替)进行。在主令控制器的各个相应位置,各接触器、继电器
17、应按使用说明书所述的程序正确自如地动作,从起升最高一档到下降最保一档,或由下降最低一档到起升最高一档,快速变换手柄至任意工作挡,不应有误动作。当主令控制器手柄处于零位或电源被切断时,制动接触器应能可靠释放使制动装置发生作用,当主令不通过零位的速度换档时,制动接触器不应该动作。控制箱的噪音不得超过交流接触器、继电器所允许的噪音。6.2 电源电压变化试验控制箱在规定的周围空气温度范围内,在额定电压下工作半小时后,当外加电压为额定电压的85%和110%时(在额定频率时),控制箱重复6.1条试验应能可靠工作。6.3 保护特性试验6.3.1 电动机高速档过载保护用的过载自动换速装置的整定值为电动机高速档
18、额定电流的120%,调整误差为主10%,且能避开该档启动电流的影响。6.3.2 如果用热敏电跑来保护电机的温升,则其保护温度由电机技术条件中规定。6.4 温升试验在额定电压下,主令控制器手柄在额定起锚速度档连续通以控制箱额定工作电流30min,后,测量控制箱内元件线醋、触头等的温升不得超过GB3783-83中规定的温升极限。发热电阻的表面极限允许温升不得超过245用温度计法测量)。6.5 耐压试验控制箱必须在制造厂进行耐压试验,耐压试验时,电压加在接地的框架和所有带电部分之间,试验电压为2500V(有效值),频率为25lOOHz之间的任何一个频率的交流正弦波电压?且应保持一分钟而无击穿和闪络现
19、象。耐压试验时,半导体器件、硅整流器和电容器等可在试验前予以断开。6.6 绝缘电阻6.6.1 在耐压试验以后,紧接着在(a)所有载流部分连接在x才地,以及(b)载梳部分的不同相之间至少用500V的兆欧表进行绝缘电Ji测量,其值不应低于lMQ。ce 3239-84 8.8.2 在温度25士10、相对湿度45%75%、气压为96 lOkPa的环境条件下,电源接线端和地之间(电源开关合上)的绝缘电阻值应不低于20M0。8.6.3 在湿热试验后测量其电源接线端和地之间(电源开关合上)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1.5MO。6.7 模拟效用试验(仅第一次试制完成后进行)该项试验应在锚泊机械整装厂试验台(或实船)上
20、进行。本试验根据现行的起锚机、起锚绞盘、系泊绞车和绞缆机标准规定中的试验程序和要求分别进行空载试验、负载试验和过载试验,并检查制动器的效能和人工释放装置。7 控制箱适应环境工作条件的试验7. 1 湿热试验控制箱为满足在海上潮湿空气下正常工作,应按GB2423.4-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进行,高温温度为55,试验二周期,湿热试验后需做操作试验,应可靠工作而无误动作,并测量绝缘电阻值,符合6.6.3款要求。7.2 低温试验控制箱为满足环境温度为25的要求,应按GB2423.1-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进行,温度降至25 3保持2h,最
21、后半小时进行操作试验,应可靠动作。7.3 倾斜摇摆试验控制箱为满足倾斜和摇摆的工作条件,控制箱应按正常使用位置安装。向前、后、左、右四个方向各倾斜22.5。,各倾斜15min,控制箱应可靠工作而无误动作。7.4 外壳防护试验控制箱为满足凝露、滴水的工作条件,防护等级试验应按GB1498一78中的IP22的要求进行。7.5 振动试验控制箱为满足振动工作条件,应按GB2423.10-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Fe:振动试验方法,控制箱应按正常安装方式固定于振动台上,在三个互相垂直的方向上通电工作。振动频率与振幅如下:频率在2lOHz,位移幅值1.0mmi 频率在1080Hz,加速度o.句
22、。按上述要求的频率和振幅往复扫描l3次,检查有无共振现象。扫描速率应为1倍频程min。然后在最大共振点作2h耐久振动,若无明显共振点,则在30Hz频率上加速度士0.7g的条件下在每个方向作2h耐久振动。试验中设备应无异常受损现象,并不允许有放大率5倍以上的共振。8 控制箱检验规则控制箱的试验分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两种。8. 1 每台控制箱均必须作出广试验,经检验合格并出具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8.2 出厂试验项目a. 外观检查按第5章Fb. 操作试验按.6.1条zc. 耐压试验按6.5条Fd. 绝缘电阻测量按6.6.1和6.6.2款。8.3 型式试验在下列情况下进行。a. 控制箱的试制样机Fb.
23、当控制箱结构、材料或制造工艺有所更改而对性能有重大影响时,c. 正常生产的控制箱每四年应进行l2次型式试验,试验项目可以适当减少Ed. 当有关监造部门及船检部门对某些试验提出要求时。CB* 3239-8 8.4 在工厂试验合格的控制箱中抽取一台进行型式试验,如在试验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取加倍数量之产品进行复试,若仍有一台不合格时,则作为不合格论,在消除缺陷并通过试验合格后才能继续生产。8.5 型式试验项目a. 型式试验应在8.2条全部出厂试验项目合格后进行。b. 电源电压变化试验按第6.2条。c. 保护特性试验按第6.3条。d. 温升试验按第6.4条。e. 模拟效用试验按第6.7条。f. 湿热试
24、验按第7.1条。g. 低温试验按第7.2条。b. 倾摇试验按第7.3条。i. 外壳防护试验按第7.4条。j. 振动试验接第7.5条。k. 金属零部件盐雾试验按第5.6.2款。I. 绝缘材料防霉试验按第5.7条。 控制箱标志、包装和贮存. 1 每台控制箱必须在其明显的地方装上一块用耐蚀材料制成的清晰耐久的铭牌,应用螺钉或拂钉紧固。在其上面须标明za. 产品名称,b. 产品型号,c. 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及频率,d. 速度档数,e. 控制电动机功率,f. 热继电器整定值,g. 电磁脱扣器电流pb. 配用主令控制器型号,i. 重量,j. 产品编号Fk. 制造日期,I. 制造厂名称$m.外亮防护等级En
25、. 船级社检验标记。.2 控制箱的包装应结实、紧密,防止其在运输时受潮、雨淋及损坏,产品的运输包装试验要求由各制造厂另行规定。包装箱上应标明2a. 产品型号、名称,b. 重量(kg)J c. 箱体外形尺寸(长宽高), m1 d. 收货单位与地址se. 发货单位与地址,f. 安全注意标志:有“向上”、“防湿”、“小心轻放”等标记,g. 包装日期。9.3 随同控制箱供应的除备件外,还应有下列技术文件,技术文件用塑料袋封装,放在包装箱内。7 CB* 3239-84 a. 装箱清单Fb. 产品合格证,c. 产品使用说明书,d. 备件清单。9.4 控制箱的各种备件、备品可分别包装,然后集中装箱。备件的数量必须在说明书中规定。9.5 订货方应将收到的控制箱放在空气流通的干燥库房内储存。.6 用户有权检查产品质量和指标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在遵守本标准所要求的运输、保管和安装使用条件下,控制箱应能正常工作,从制造厂发货日起一年半内,其中使用期为一年,产品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制造厂应负责免费为用户更换或修理。附加说明:本标准由甲板机械分委员会提出,由七O四所归口。本标准由七O四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翼守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