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7278.2-1996 民用航空器应急撤离滑梯轻便梯及滑梯 救生筏组合装置最低性能要求.充气式应急撤离滑梯 救生筏组合装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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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工业标准民用航空器应急撤离滑梯轻便梯及滑梯/救生徙组合装置最低性能要求充气式应急撤离滑梯/救生役组合装置HB 7278. 2 - 96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第二部分规定了充气式应急撤离滑梯/救生役组合装置的最低安全性能要求。注:CCAR25所含关于充气式应急撤离和嚣浮装置安装于航空辑时的附加要求.应与本标准的要求一并加以考虑.本标准适用于充气式应急撤离滑梯/救生筷组合装置,也适用于可作救生使用的撤离滑梯。2 引用标准CCAR 25 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3 材料和制造质量滑梯/救生缆组合装置的材料和制造质量必须满足HB7278.1中第3章和第5章所包含的要求。此外,用于浮

2、力腔和甲板结构的材料应能耐受暴露在燃油、润滑油和液压油中带来的不利影响。3. 1 穰篷用作绕篷的织物必须防水、抗阳光穿透、不影响收集水的可饮用性,并在HB7278. 1第5章规定的相应试验中,应满足表1的最低要求。也可以用制造好的後篷通过实验证明能经受住18m/s(35kn)风和26.8m/s(52kn)阵风来代替满足拉伸强度要求。表1拉伸强度(抓样试验撕裂强度(梯形试验或舌形试验涂覆织物的涂层粘着力线一线一经一纬一344N /25. 4mm(75 lb/in宽17. 8X17. 8N/25. 4mm(4 X4 lh/in宽)在温度为21士1C (70士20F),分离速度为51.64mm/mi

3、n(2. O,._, 2.5n/min)时的粘着力为15.6N /25. 4mm(3. 5 lh/in宽)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1996-09-13发布J8 1996-10-01实施HB 7278. 2 96 设计和结构本章的要求适用于救生模状态的滑梯/救生夜组合装置。此外,该装置必须满足HB 7278.1中第4章的设计和结构要求。4. 1 容量对救生缆状态的滑梯/救生徒组合装置的额定容量和超载容量必须以不少于下列在夜甲板上可使用的就座面积为基准z额定容量O. 334m2/人(3.6fe/人)超载容量O.223m2/人(2.4ft 2 /人)4. 1. 替代额定容量法下述方法之一可用来代替由本标准

4、4.1条中确定的额定容量。4. ,. ,. 1 救生徙状态的滑梯/救生槐组合装置的额定容量,可以由在乘员就座面积不重叠情况下,除周边结构(如浮筒以外拥有的面积中可提供乘员就座的面积数值来确定。该乘员就座面积不得小于图1尺寸(或经适航部门批准的一个等效尺寸): 4 N.KFV回回-(hh-T【伺机回图1乘员就座面积示意图4. 1. 1.2 滑梯/救生模的额定容量,可根据在受控水池或淡水中演示来确定。该演示包括本标准5.3. 1条和下列规定的条件=4. ,. ,. 2. 1 滑梯/救生德甲板上的就座面积不得小于O.279m2/人(3ft2/人); 4. 1. 2.2 参与演示的女性必须至少30%但

5、不得多于50%;4. ,. 1. 2. 3 为达到滑梯/救生役中合理的重量分布,除一名代理乘务员可以指挥其他人员外,所有演示者必须在无外界协助情况下,选择他们的就座位置。4. ,. .2.4 所有演示者必须未经过实践、演习或在过去6个月内未对他们叙述过演示院序。4.2 浮力4.2. 1 t孚力必须由两个独立的浮简提供。每个浮筒,包括滑梯/救生钱底板,如果在另一个浮筒股气时必须能在淡水中支承额定容量和超载容量。4.2.2 必须在泼水中用试验表明,用至少每人756NCl70lb)平均重量承载至额定容量的滑梯/救生镜至少具有下列干舷高度:4.2.2.1 在两个浮筒都处于救生夜状态最小工作压力的情况下

6、为315mmI2in); 4.2.2.2 在临界浮筒放气而另一浮筒处于救生箴状态最小工作压力的情况F为152mmHB 7278. 2 - 96 (6n)。仅由浮简提供的浮力(不计由底板和充气底板座产生的浮力)如能支承以每人至少890N(200 lb)的平均重量为基准的额定容量,则可代替满足本条152mm(6in)干舷高度的要求。4.2.3 必须在谈水中用试验表明,用至少每人756N(170lh)平均重量承载至超载容量的滑梯/救生役,在临界浮筒放气情况下,有一个可测的干舷高度。试验时,为了达到756N070磅)的平均值,只要在滑梯/救生役中保持恰当的重量分布,可以使用等量的砂袋或压块。4.3 充

7、气时间除了满足HB7278.1中4.14条滑梯充气要求外,如果存在从滑梯状态到救生役状态的转变,在其转变装置启动后,转变时间不得大于10so4.4 镜篷筷篷必须与滑梯/救生徙一起或连在滑梯/救生役上包装。竖起后的统篷必须能在敞开水面承受速度为18m/s(35kn)的风和26.8m/s(52kn)的阵风,绕篷必须有适当的净空高度,并应有相隔180度用于打开的设施。必须使开口有防风雨的措施。如果徨篷与救生绕不是整体的,则必须能由乘员按照张贴在显著位置的简要说明竖起。统篷必须能由一名乘员在另一空滑梯/救生役中竖起和能由装载到额定容量的滑梯/救生筷上的数名乘员竖起。4.5 防倾覆对无载或轻载的救生绕必

8、须有防倾覆的水袋或其它装贵。4.6扶正除非已经证明滑梯/救生夜在承载和从航空器释放时设有翻转的可能性,否则,除翻转时滑梯/救生徙能提供易接近的手动充气阀和设备、登筷装置和在额定容量情况下的浮力之外,该滑梯/救生役必须能由一名水中的乘员进行扶正。4. .7 救生索必须沿滑梯/救生校外侧至少80%的周边上提供一条直径至少为9.5mm(3/8in)或宽度至少为19mm(3/4i旧的防腐、呈对比色的救生索,以使水中人员能容易抓住。救生索及其连接必须承受最小2220N(5001切的载荷,并且无论是用作滑梯状态还是用作救生徨状态时,均不得妨碍滑梯/救生役的充气。4.8 查德辅助设备登绕辅助设备必须设置在滑

9、梯/救生饶的两个相对位置上,登箴辅助设备必须能使人无需协助便可从水中进入未载人的救生夜里,并且必须在任何时候都不影响救生锋的稳定性和充气特性。充气式登饿辅助设备漏气时应不影响该救生绕浮力腔的浮力。与登-N辅助设备_-起使用的登徙把手和/或踏板必须能承受2220N(500 lb)的拉力。4.9 抛一拖缆绳在靠近海锚连接处的主浮筒上,必须设置至少一根长度不少于1900mm(75in)、强度至少1110N(250 lb)的可漂浮的抛一拖缆绳。该缆绳的连接点必须承受不小于该缆绳额定强度1.5倍的拉力而不损坏滑梯/救生寝。4. 10 系留绳在滑梯/救生役的一端必须连接一根至少长6.1m (20ft)的防

10、腐系留绳。系留绳必须能保20 HB 7278.2-96 持承载至最大额定容量的滑梯/救生接连接到漂浮着的航空器上,并且即使航空器沉没也不会危及滑梯/救生缆或引起滑梯/救生徙跌落乘员。该绳可装配一个机械释放联杆机构。系留绳的断裂强度必须至少2220N(500 lb).或178N(401的乘以该滑梯/救生缆的额定容量,两者取大值,但不超过4450N(1000 lh)。4. 11 充气系统除了满足HB7278.1中4.17条的要求外,必须配置充气系统,以便当一个充气腔或进气管失效时,不会导致真它腔气体的损失。充气设备所处位置应不防碍登德动作。4. 12 颜色除了对为反射辐射热而处理的表面外,从空中可

11、见的包括箴篷表面在内的滑梯/救生筷表面的颜色,必须是国际橙黄色或等效的高能见度的颜色。4.13 海锚为了使承载额定容量并装有镜篷的救生校保持在对风充分稳定的方向上,并能在8.7 13.9rn/s(1727kn)风速下使漂移减少到1.Om/s(2kn).应备有一个、几个海锚或其它等效装置。除非有足够的分析/或试验数据证实,并得到适航部门批准可以采用较低断裂强度,否则将海锚固定在滑梯/救生德上所用的绳索的断裂强度必须具有2220N(500lb)或178N(40 lb) 乘以救生筷额定容量,两者中取大值。该绳索与救生役的连接必须能承受1.5倍的绳索强度而不损坏救生程。绳索长度必须至少7.6m(2Sf

12、t)并加以防护,以防止被救生穰乘员无意地割断。4. 14 应怠充气为了手动充气和保持腔中处于救生夜状态的最低工作压力,必须配备滑梯/救生饶的乘员易于接近并排气量至少为每全冲程524cm3(32in3)的装置。为了可以对所有腔充气,必须设置带有适用于充气装置尺寸和容量的单向活门的手动充气阔。这些充气装置和充气阀必须有相应保护措施,以防在储藏或使用时无意的移动及丢失。4. 15刀用绳子系紧的钩形刀必须装护套,并连接到靠近系留绳连接点的滑梯/救生tl上。4. 16 告示必须用不损害织物的防水颜料按对比色设置适宜的告示,以指示充气系统、救生德设备、登德辅助设备和扶正辅助设备的位置和使用。除细节和各种说

13、明可用较小的文字外,用作告示的文字必须至少51mm(2in)高。适用的告示必须考虑到从水中登役或扶正救生级的人员的使用。4. 17灯滑梯/救生榄必须配备经适航批准的一盏或多盏救生位置灯。当滑梯/救生徒在水中充气时,这些灯必须自动点亮,而且水中人员在任何方向均可看到。4. 18 从航空器释放无论用自动方式还是用于动方式从航空器释放滑梯/救生链,都不得受下列临界条件的限制:a、水面上的地板门槛高度Fb、风速和风向;21 HB 7278. 2-96 c、乘员载荷。充气系统固定在航空器上的滑梯/救生役,必须有能与充气系统迅速分离的机构,以便分离不引起救生役浮力的损失。分离机构必须显而易见,未经训练的人

14、员也能够操作,并且在使用前一直被遮盖。4. 19 启动机构如果用作滑梯的装置需要一个附加操作使其用作救生役,则启动机构必须可防止无意启动而又便于正常使用。如果采用拉动,则所需拉力不得大于156N(35 lb)。4.20 金属零件和连接件用于将救生役连接至航空器的所有金属零件和连接件(包括织带和搭接片),以及不与航空器连接有关的所有搭接片、夹紧件和把柄构件所具有的强度应不低于按本标准4.1条中确定的额定容量所施加的最高设计载荷的1.5倍。4.21 救生徒的海上性能滑梯/救生夜必须满足本标准5.3.2条的适航性要求,其上所有设备必须能经受海上环境,历时至少15d. 5 试验5. 1 压力保持在静态

15、条件F,当充气并稳定在额定工作压力时,每个充气腔的压力在24h内不得下降到救生辍状态的最低工作压力以下。救生绕状态的最低工作压力是满足本标准4.2条最小设计浮力要求所需要的压力。5.2 过压试验5.2. 1 必须用试验证明,装置至少能经受救生役状态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的压力,历时至少5min而不损坏。5.2.2 必须用试验证明,每种型号的充气装置至少用一个样件经受不少于救生缆状态的最大工作压力的2倍压力而不失效.作此试验的装置必须清晰地加以标识。5.3 功能试验每种型号的滑梯/救生徒,都必须进行以下功能试验。5. 3. 1 水上试验必须按下列规定,在受控水池或淡水中验证滑梯/救生镜组合装置的

16、容量和浮力.5. 3. 1. 1 必须在充气管处于救生後状态的最低工作压力和临界浮力腔放气时,验证按本标准4. 1条要求来确定额定容量和超载容量。每种情况下所得到的干舷高度必须满足本标准4.2 条的要求。5. 3. 1. 2 参与验证人员的平均体重应不低于756N070lb)。只要在滑梯/救生役中达到保持恰当重量分布的合适的负载,可以使用等量的砂袋或压块。5.3. ,. 3 参与验证的人员必须穿着至少有一个囊是充了气的救生衣。5. 3. 1.4 救生钱要求的设备,包括一台应急定位发报机或一个模拟发报机的重物,必须贺:f救生绕上。22 HB 7278.2- 96 5. 3. ,. 5 除非已经表

17、明滑梯/救生绕在承载和从航空器释放时不可能翻转,否则必须验证该滑梯/救生绕能自动扶正或能由一个在水中扶正,或者在翻转时仍能登夜,并为正常额定容量提供浮力。5. 3. 1. 6 必须验证登役辅助设备适用于预定的目的,并且能使穿着充气救生衣的成人不用他人协助便可登上救生役。5.3.2 海上试验必须用试验和/或分析,来验证滑梯/救生绕在风速为8.713. 9m/s0727kn)、浪高为1. 8 3m (6.1 Oft)的大海条件下是适于航行的。试验时,只要在滑梯/救生箴中保持恰当重量分布的合适负载,可以使用等量的砂袋或压块。如果采用分析法,则该分析必须得到适航部门批准。对于这种海上适航性验证,做下列

18、规定:5. 3. 2. , 必须通过额定数量的乘员从模拟航空器的门槛出发进入救生徒以验证登役的方法。5. 3.2.2 必须验证救生钱与模拟航空器分离的机构的正常功能。5.3.2.3 救生筷必须装上所有要求的设备,并应验证每项设备的正常功能。5. 3. 2.4 役篷必须竖起足够长的时间,以确定其耐撕裂能力和它提供的防护。必须证明竖起箴篷的方法可由一名乘员在另一空钱上完成,或由载到额定容量的救生缝上的数名乘员完成。5.3.2. 5 必须在救生役装载额定容量和50%的额定容量时,验证其稳定性。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301所提出。本标准由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510厂、301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康蕃、石磊。本标准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与美国联邦航空局CFAA)技术标准规定.,TSO-C696附录1最低性能标准应急撤离滑梯、轻便梯及滑梯/救生缆组合装置第二部分充气式应急撤离滑梯/救生组合装置(1988年8月17日生效)等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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