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空HB 7393-96 讥盔瞄准/范1996-佣-13发布1996-10-01 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批准目次. . . . . . . .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 1.2适用范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引用标准. . . . . . . . . . . . 3术语. 4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4.2 4.3 4 .4 4.5 4.6 4.7 4.8 4.9 4.10 4.11 4.12 详细要求. 电源要求.环境要求可靠性要求维修性互换性.
2、. . . . . 安全性.电磁兼容性.人机工程系统接口. . 阴极射线管(CRT)保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绝缘电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试验方法4.13 5 5.1 5.2 5.3 5 .4 5.5 5.6 5.7 一般检验性能试验电源试验环境
3、试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可靠性试验维修性检验互换性试验安全性检验. . . . . . . . . . . . . _. . . . . 电磁兼容试验._.人机工程试验系统接口试验. ._._._._._._. 阴极射线管(CRT)保护检验绝缘电阻检验. . 5.8 5.9 5.10 5.11 5.12 5.13 6 6.
4、1 检验规则检验条件.(1) (1) (1) (1) (2) (2) (2) (6) ( 13) (13) (15) (15) (16) (16) (16) (16) (16) (16) (17) (17) (17) (17) (19) (19) (20) (20) (20) (21 ) (21 ) (21 ) (21) (21) (21) (21) (21) 6.2 检验分类. . . . . . (22) 6.3鉴定检验. . . . . (22) 6.4 质量一致性检验. . . . (22)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 . (24) 7.1 产品标志. . (24) 7.2包装.
5、. . . . (24) 7.3 运输和贮存. . . . . (24) 2 1 主题内1 .1主中华人民共和机载头盔瞄准/显示系空工业准用规范HB 7393-96 本标准规定了机载头盔瞄准/显示系统(以下简称头盔瞄准/显示系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交货准备。1.2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作战飞机和武装直升机所使用的头盔瞄准/显示系统。2 引用标准GB明无色光学玻璃GJB85机载电子设备定型试验要求GJB 150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GJB 151.2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机载设备和分系统(包括相应的地面辅助设备)的要求(Al类)GJBl52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
6、度测量GJB 181 飞机供电特性及对用电设备的要求GJB 189 飞机平视显示器通用规范GJB289 飞机内部时分制指令/响应式多路传输数据总线GJB筑)()飞机平视显示器字符GJB 301 飞机下视显示器字符GJB拙飞机电/光显示器汉字和用语GJB搅乱5装备维修性通用规范维修性的试验与评定GJB 431 产品层次、产品互换性、样机有关术语GJB 441 机载电于设备机箱、安装架的安装形式和基本尺寸GJB 457 机载电子设备通用规范GJB阴可靠性鉴定和验收试验GJB 1016机载电光显示系统通用规范GJB 1崎军用视觉显示器的人机I程设计通用要求GJB 1181 军用装备包装、装卸、贮存和
7、运输通用大纲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1996-13发布1996-10-01实施HB 7393-96 GJB 1394 与夜视成像系统兼容的飞机内部照明HB6(剧组一台1数字信息传输系统HB 6187航空用印制板元器件的安装和焊接HB 6516机载火控设备地丽试验规范1m 70伺机载设备标准模块的设讨要求3 术语3.1 头盔瞄准/显示系统由飞行员目视跟踪口标,利用安装于头盔上的敏感器,解算出瞄准线的方向,采用电/光显示方式,将载机的飞行参数与瞒准信息等综合显示在头盔显示器上。它控制机载目标探测设备对目标探测、跟踪;控制活动武器的瞄准射击;控制格斗导弹的瞄准离轴发射。3.2双目竞争同时观察互不相关的图象
8、时,引起视觉上的混乱和疲倦。4技术要求4.1 一般要求4.1 .1 分类常用的头盔瞄准/显示系统按位置探测组件的类型可分为:a. 光电式头盔瞄准/显示系统;b. 电磁式头盔瞄准/示系统; 其它。4.1.2 系统组成头盔瞄准/显iE系统一般由下列组件组成:a. 头盔显示组件:b. 位置探测j组件zc. 电子组件:d 系统控制组件:e 其它。4. 1.3 系统设计的原则要求头盔瞄准/显示系统设计要求如下= 能精确测量瞄准线;b. 能输出脯准线的电信号,控制l机载探测设备(电视、前视红外目标探测装置、雷达、瞄准吊舱和陀螺稳定瞄准具等)对目标的探测;c. 对武器(炮塔、导弹等)实施控制,以便快速脯艘,
9、对格斗导弹进行离轴控制以及发射区的计算和显示;d. 能与前视红外导航系统相交联,显示外景和各种需要的符号:e. 有尽量大的活动范围;2 f 高可靠性和维修性; 不影响飞行员弹射救生安全;h 体积小、重量轻;1. 其它。4. 1.3.1 头盔显示组件HB73臼-96头盔显示组件应能产生各种飞行参数和瞄准符号,对目标进行瞄准,同时给导航系统指忌目标和显示外景图象供夜视使用。头盔显示组件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a. 保持最大的防碰撞和保护昕觉的能力Eb 最小的附加重量和体积;c 最小的重心偏移zd 最小的头部活动限制;e. 显示形式和内容灵活可变;f 最佳的视场;g. 最佳的头部位置测量精度;h 其它
10、。4.1.3.2 位置探测组件位置探测组件是利用光电或电磁等器件,以确定头部相对于间连于机体的基准位置,利用测得的数据解算瞄准线。组件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a 足够的精度;h 一定的灵敏度和信噪比;c. 强的抗于扰能力;d. 足够的作用距离和活动范围,e. 其它。4.1.3.3 电子组件电子组件应具有下述功能:a. 电子组件应能提供和处理头部位置的有关信号和有关交联设备输入的各种飞行信息和火控信息;b 能产生各种工作状态下所需的一定形状、尺寸及位置的字符信息,并能将这些字符信息提供给头盔显示组件;c. 电子组件可完成瞄准线的计算、武器投射控制等任务,d. 可向其它设备提供控制信息;e 电子组件
11、还应具有对本组件和其它组件进行自检测的功能;f 可给系统各组件和部件(如CRT工作电路和位置探测组件等)提供所需的电源;E 其它。4.1.3.4 系统控制组件系统控制组件用于检查瞄准线校准,选择工作状态。3 HB冗英抱-96a. 控制系统供电的功能;b. 工作状态(工作、自检、校准)选择功能; 武器选择功能;d. 亮度控制功能:e. 控制计算机复位功能31 其它。4.1.4机上交联设备可与头盔瞄准/显示系统交联的设备有:a. 雷达;b. 红外搜索跟踪装置;c 陀螺稳定瞄准具;d. 激光测距机;e. 电视摄像机,f 平视显示器;E 瞄准吊舱;h. 前视红外导航系统;i. 夜视镜;j. 导弹Ek.
12、 炮塔、机炮吊舱E1. 记录装置;m. 其它。4.1.5元器件、零部件和材料头盔瞄准/显示系统中元器件、零部件和材料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GJB457的规定。在满足主要设计指标的原则下,应着重考虑下列因素:a 采用微电子技术和微包装技术;b 选用优选于册中推荐的元器件、零部件和材料zc 不可修复的部件应制成高目I靠性的部件3d. 其它。4. 1.5.1 光学玻璃头盔显示组件中的光学部件所采用的元色光学玻璃应符合GB叹陆的规定,其质量指标应满足头盔瞄准/显示系统光学性能和显示性能的要求。4.1.5.2 电真空器件除阴极射线管外,不应采用其它电真空器件。阴极射线管的显示颜色、亮度、线宽和荧光屏表面质量
13、等性能成满足头盔瞄准/显示系统专用规范的要求。一般应采用短管头和管径不大于25.40011(1英寸)的阴极射线管。4.1.5.3功能模块头盔瞄准/显示系统的硬件和软件应制成功能模块,并应容易更换。4 118739司-964.1.6结构设计4.1.6.1 头盔显示组件头盔显示组件中使用的光学系统,其物镜的焦距应根据系统的瞬时视场和阴极射线管荧光屏的有效面积来确定。物镜的通光孔径应根据系统的瞬时视场和设计眼位来确定,光学系统的镀膜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显示器的结构设计还应考虑飞行员观看画面舒适、便于安装与拆卸。头盔显示组件中使用的头盔,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同时应考虑重量轻、强度高、重心平衡、结构
14、精巧和便于安装。4.1.6.2位置探测组件位置探测组件的结构设计应符合GJB457的规定。探测器应结构精巧、视场宽广、抗干扰性强、无遮挡,便于快速安装,同时还应考虑满足系统性能要求和系统精度调试。4.1.6.3 电子组件电子组件机箱的设计应符合GJB441的规定。电子组件的硬件和软件应采用模块结构,硬件模块的设计应符合田71的要求,软件模块的设计应符合有关规定,应具有保密性,并应考虑其保护措施。4. 1.6.4 系统控制组件系统控制组件的所有开关、旋钮等控制器的布局应符合人机工程设计准则。4.1.6.5 累硕计时器头盔瞄准/显示系统的电子组件应安装累积计时器。累积计时器应符合GJB457的规定
15、,并应安装在维修人员便于读数的位置。4.1.6.6 布线和连线头盔瞄准/显示系统内部的连线的设计应符合GJB457的规定。4.1.7重量和尺寸头盔瞄准/显示系统中各组件的重量和尺寸应减少至最少,其具体要求应符合专用规范的规定。4.1.8系统误差根据武器的战术技术要求确定与其相应的系统误差,一般在规定的范围内,困周概率误差(CEP)应不大于8.7回回(0.50)。系统误差不包括校靶误差和交联设备的输入误差。4.1.9 冷却头盔瞄准/显示系统应采用散热设计技术n电子组件可以采用强制通风冷却和自然冷却。在采用强制通风冷却时,通风口应装有空气过滤器,排气口的方向庇不影响工作人员的操作。当飞机冷却空气调
16、节系统出现故障时,头盔瞄准/显示系统应能降低性能使用。4.1.10预热时间在环境温度为-45t时,头盔瞄准/显本系统正常工作之前的预热时间府不大于3min;在-55t时,应不大于8min。4.1.11 制造质量头盔瞄准/显示系统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阁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其电子组件的制造质量应5 HB73-96 符合GJB457的规定,机械和光学零件的制造质量应符合专用规范的要求。4.1.11.1 外观质量所有组件、部件和零件应无裂纹、毛刺、切屑、污垢、油迹或其它多余物,涂层应均匀一致。连接件和焊缝应结合牢固。所有活动件和调整旋钮在所要求的整个范围内活动白如,无卡死、阻滞现象。标牌应清晰,固定可靠。
17、4. 1.11.2 元器件安装和焊接质量印制板元件的安装和焊接应符合田61汩的规定。4.2详细要求4.2.1 字符与显示工作状态4.2.1.1 字符头盔瞄准/思示系统的字符除非另有规定,应符合GJB筑附和GJB301的规定,汉字及用语应符合GJB302的规定。各种工作状态下的所有字符均应显示在瞬时视场内,当超出瞬时视场时,其字符应在视场边缘闪烁。视场边缘的字符应不失真。4.2.1.1.1 字符颜色所显iE宁符的颜色应满足人机工效和视觉接口的要求,除非另有规定,字符的颜色应为绿色或黄绿色(波长为目的m玩而nm)。当使用夜视镜时,字符的显示颜色应符合GJB1394的规定。4.2.1.1.2字符尺寸
18、和线位移字符尺寸和线位移应符合GJB1016的规定。4.2.1.1.3字符线宽和中心光点直径以同一画面中,字符线宽和中心光点张角应不大f1.2mr划。4.2.1.1.4字符亮度及对比率用于对地攻击的头盔瞄准/显示系统,当背景亮度为2刷cdAI12时,重叠在背景上的字符应清晰可见,通过组合玻璃测量时,字符线段的平均亮度耐不大于反Xlcd/m2,在此条件下的最小对比率应为1.20用于对空攻击的头盔瞄准/显示系统,当在与太阳之间的夹角大于150时,重叠在背景上的字符应清晰可见,在此条件下的最小对比率应为1.20当在暗处或逆光情况下从操作位置观察时,字符应清晰可见,且无明显间断或参差不齐等现象。对比率
19、定义如下:C = (1, + )1 式中:c-一对比率(无量纲)1, 通过组合玻璃测量时的背景亮度,四旷L 通过组合破璃测量时的字符亮度,cd/m24.2.1.1.5亮度均匀性对于给定的亮度调节范围,在总视场范围内,用亮度计对字符和字符段的最亮点和最暗点6 HB739司96进行测量并计算,任意字符和字符段的平均线亮度变化应不大于2.5%。平均线亮度变化定义如下:K = (I_ - 1, )I(T_ + 1.) 式中:K-一千均线亮度变化量,以百分数表示,1.-字符线亮度最大值,cdlm2;ImIl-一一字符线亮度最小值,cdl旷。4.2.1.1.6亮度控制采用手动亮度控制器和自动亮度控制装置(
20、包括背景亮度传感器)调节字符亮度,使其与环境背景亮度相适应。采用自动亮度控制装置时,应能在环境背景亮度为泪。-3400附CdI旷的范围内进行亮度跟踪,以保持所要求的对比率。在使用夜视镜时,可根据需要采用滤光器调节字符亮度。4.2.1.1.7 字符闪烁除专门规定以一定的频率闪烁的字符外,其它的字符亮度不应出现人眼可觉察到的闪烁现象。4.2. 1.1 .8 字符畸变显示字符的实际形状与标准形状比较不所有明显的变形,每个字符的线段、回弧及其连接处不应有明显的断开、错位等现象。4.2.1.1.9字符跳动字符的跳动应符合GJB1016的规定。4.2.1.1.10 字符稳定性字符的尺寸稳定性和位置稳定性应
21、符合GJB1016的规定。4.2.1.2 显示格式除非另有规定头盔瞄准/显示系统的显示画面应符合GJB189的规定。其具体显示画面由专用规范规定。头盔瞄准/显示系统的基本显不格式(见图1)。空速瞄准符号告警符号匾虽高度图I基本显示格式7 HB 7393-96 校准状态(见图2)。当接通校准状态38后,显示OK,校准状态|言值图2自检测状态(见图3)。当头盔瞄装/显示系统工作正常时显示OK;当头盔显示组件出现故障时自检测状态显示HF;当位置探测组件出现故障时自检测状态显示PF;当电子组件出现故障时自检测状态显示F.F;当系统控制组件出现故障时自检测状态显示CF。自检测状态OK 图34.2.2视场
22、头盔显示组件应提供不小于150的圆形视场。4.2.3头盔显示组件头盔显示组件应能将计算机组件的电信号变换成飞行员可见的字符,在视场内向飞行员提供重叠在外界背景上的准直图象。头盔显示组件一般由安装在头盔上的下列部件组成:阴极射线管或其它图象源z准直光学部件和组合玻璃zc. 环境亮度传感器和亮度自动调节回路;d. 其它。4.2.3.1 头盔显示组件设计参数瞄准工作状态(见图4)a. b. 8 HB73996 10 1 I 12 2 一/一一一130 一9 12. 5 一一一一一125 -一一-12.0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120 11. 5 一6 4 / 3 一| -l l l | | -l i -l
23、 l 图4瞄准工作状态1 瞄准十字线2航向3高度4 导弹E射最大距离5 目标距离6 导弹盎射最小距离7 真空速8雷达目标框9导引生指向符4.2.3.1.1 外形尺寸一般应采用标准的飞行员头盔,其具体数据由专用规范规定。4.2.3.1.2重量头盔显示组件的总重量一般应不大于虫却以不包括头盔的重量)04.2.3.1.3重心头盔的重心设计应能保证飞行员在9向12G的加速度作用下,飞行员的头部和颈部不应受到损伤。4.2.3.1.4显示组件类型头盔显示组件可分为两种类型:Q. 单目显示型gb. 双目显示型。9 HB73臼-96具体类型的选取应根据所装备的机种和战术技术要求确定。4.2.3.1.5 出射光
24、睦出射光幢一般应在10句16mm范围内。4.2.3.1.6 眼距眼距应大于151DD1u4.2.3.1.7 显示参数头盔显示组件成能显示飞行参数和瞄准参数,其具体要求由专用规范规定04.2.3.1.8 畸变头盔显示组件所显示的图象和字符的畸变应不大J2%0 4.2.3.1.9 主像与副像的亮度比率国j像与主像的亮度比率应小于2%,其具体要求应符合GJB189的规定。4.2.3.1.10 图象源质量头盔显示组件的图象源主要是指阴极射线管和发光-t极管阵列。阴极射线管分辨率:572-酬条扫描线;亮度=在头盔显示组件中,亮度应不小t51cd/m2o 发光二极管阵列像源尺寸:像源的几何尺寸应满足在通过
25、光学系统后,点的张角不大于1.2mr时,线的宽度应不大于1mr叫。亮度:在头盔显示纽件中,笔划法的亮度应不小于51cd/m2o4.2.3.1.11 组合玻璃的反射率/透过率组合玻璃的反射率应在26%28%范围内。组合玻璃的透射率应不小于70%。护目镜的指标由专用规范规定。4.2.3.2视差当透过组合玻璃时,头盔显示器组件所造成的巾心视差不大于3mrad。4.2.3.3显示质量显示画面应清晰、稳定。偶尔出现的杂像其持续时间成小大于1804.2.3.4光学部件外露部分的清洁要求飞行员显示器组件的设计应考虑光学部件外露部分的除方便性,所用除尘工具应适用于光学零件。其具体要求由专用规范规定。4.2.4
26、位置探测组件4.2.4.1 探测器根据战术技术指标的要求,选用不同类型的探测器。头盔瞄准/显示系统探测飞行员头部位置的探测器有za 光电式;b 电磁式;10 HB 7393-96 c 其它。4.2.4.1.1 光电探测器a 光电探测器的几何尺寸和安装应满足其数学模型的要求;b. 光谱范罔的选择通常在近红外波段范围之内,其峰值波长一般为0.93,半峰宽度不大于0.03问c. 辐射光的能量庇足够大,一般辐射功率应大于1mW; 应有足够大的辐射角,一般辐射角为1800;e. 截止频率大于lMHz;f. 其它。4.2.4.1.2 电磁探测器a.探测器的重量、体积应尽可能小,接收开线的重量一般应不大于2
27、5g;b. 探测器的磁芯材料应选择软磁铁氧体材料,其B-H天系应为良好的线性关系(B磁感应强度,H磁场强度); c 探测器的磁芯形状应为球形;d 探测器的线圈匾数的选择要满足探测器的灵敏度要求:e 探测器的线圈的绕制应满足儿何空间的兰轴正交性。4.2.4.1.3其它探测器其它探测器的性能指标由专用规范规定。4.2.4.2 安装探测器安装在飞行员头盔上的部分应与头盔显示器组件安装相适应,头盔组件的重心应与飞行员的头部重心重合,以免在太过载的情况下,由头盔附加重量引起飞行员颈部拉伤。发射装置在机上的安装和接收装置在机上的安装与调校由专用规范规定。4.2.5 电子组件电子组件能处理输入信息,进行飞行
28、员视线计算,并按要求产生不同工作状态所需的各种字符及其位置信息传送给头盔显示组件。电子组件可产生H标跟踪、导弹发射区的l算、武器投射和目标探测器的驱动信号。4.2.5.1 组成电子组件一般由下列部件组成:a. 数据处理机zb. 数字总线接口;c. 字符发生器sd 电源;e. 其它。4.2.5.1.1 数据处理机数据处理机的技术要求出专用规范规定。4.2.5.1.2数据总线接口数据总线接口应能满足机载火力控制系统对其要求。11 HB 7393-96 4.2.5.1.3字符发生器字符发生器应能按工作状态及输人信息要求产生各种字符及其位置信息、亮度控制信息,重复显示频率应不小于50Hz。4.2.5.
29、1.4低压电源向头盔瞄准/显示系统各组件和部件提供所需的电源,其具体要求自专用规范规定。4.2.5.2体农不包括减振装置和插头在内的电子组件的体积应为1/2A1R-lA1R。外形尺寸应符合GJB441的规定。4.2.5.3模块结构计算机的硬件和软件应采用模块结构。模块之间采用的总线应由专用规范规定。4.2.5.4 自检测头盔瞄准/显示系统应具有自检测功能。它应能进行周期性自检测和启动性自检测。应能将检出的故障隔离到外场可更换组件上,并自动产生故障指示信号。自检测电路的故障不应导致头盔瞄准/显示系统其它性能的下悔。4.2.5.4.1 周期性自检测头盔瞄准/显示系统应具有自动的、不中断正常工作的测
30、试能力。周期性自检测的故障检测率应不小于95%,虚警率应不大于1%04.2.5.4.2启动性自检测启动性自检测应在头盔瞄准/显示系统接通电源时进行,应由操作启动、中断正常工作、按固定程序、固定模式进行测试的能力。启动性自检测的故障检测率应不小于95%,虚警率应不大于5%。4.2.5.4.3故障隔离率头盔脯准/显示系统处于启动性和自检测时,检测到的故障隔离到外场可更换组件的故障隔离率应不小于Xl%,隔离到兰个内场可更换组件的故障隔离率成为1%04.2.6 系统控制组件系统控制组件应能完成系统供电、工作状态转换、故障指示和系统精度校准等功能。4.2.6.1 组成系统控制组件一般由下列控制器和指示器
31、组成:a. 电源开关:b. 工作状态选择开关zc. 亮度调节旋钮;d. 校准按钮;e. 故障指示灯31 启动/复位按钮;E 其它手控按钮04.2.6.2功能4.2.6.2.1 电源开关12 HB739司-96电源开关用于控制系统所有电源的接通或断开。4.2.6.2.2工作状态选择开关工作状态选择开关用于确定下列任一工作状态:a. 自检测状态zb. 空一一空导弹状态;c. 空一一空炮塔状态:d 空地导弹状态;e.空地炮塔状态;f 备用标线状态;E 目标探测器伺服状态;h 字符删除状态;I. 其它工作状态。4.2.6.2.3亮度调节旋钮亮度调节旋钮用于调节头盔显示组件字符亮度的连续变化。4.2.6
32、.2.4 校准按钮校准按钮用于校准系统的精度。4.2.6.2.5故障指示灯用于指示组成系统的各个部件工作的故障。4.2.6.2.6启动/复位按钮启动/复位按钮用于重新引导计算机进入正常运行状态。4.2.6.2.7其它手控装置其它手控装置可根据需要由专用规范规定。4.3 电源要求4.3.1 输入电源及功率在按GJB181规定的B类正常稳态电源供电时,头盔瞄准/显示系统能正常工作。功率一般应不超过下述规定交流电功率:单相115VB类跚VA直流电功率:28.5V B类9OWo4.3.2 电源瞬变头盔瞄准/显示系统在正常工作时间,如电压产生瞬变,允许其性能下降o瞬变结束后,性能应恢复正常。4.3.3过
33、载保护头盔瞄准/显示系统的所有内部电源应有过载保护装置n当过载解除后,保护装置应自动复位。4.4环境要求头盔瞄准/显示系统在本规范规定的任一环境条件下,在工作期间和经贮存或暴露后,不应受到损坏,并无性能下降。13 HB73囚一964.4.1 高温4.4.1.1 高温贮存按GJB150.3中2.1条的规定的高温贮存环境下,头盔瞄准/显示系统经过贮存后应无损坏。4 .4.1.2 高温工作按GJB150.3中2.2条的规定的最高的温度为+工作环境下,头盔瞄准/显示系统应能正常工作,性能符合本规范的要求。4.4.2低温4.4.2.1 低温贮存按GJB150.4中2.1条的规定的低温贮存环境下,头盔瞄准
34、/显示系统经过贮存后应无损坏。4.4.2.2低温工作按GJB150.4中2.2条的规定的最低的温度为-55t王作环境下,头盔瞄准/显示系统应能正常工作,性能符合本规范的要求。4.4.3温度冲击按GJB150.5中2.1条的规定的-55t-70t温度冲击环境下,头盔瞄准/显示系统不应由于温度的突变而损坏。4.4.4温度一一高度按GJB150.6中表1规定的5类设备的温度高度(温度为-55t -55t,高度为1525Om)环境下,安装在设备舱的头盔瞄准/显示系统组件不应损坏。其性能由专用规范规定。4.4.5湿度头盔瞄准/报示系统按GJB150.9的规定应能承受相对湿度大于95%的条件而无损坏,金属
35、表面不应出现锈蚀、凹痕,其表层不应出现剥落、起泡等明显的损坏,光学玻璃表团不应出现雾气或冷凝水气等现象。4.4.6振动4.4.6.1 基本运输按GJB150.16中第1类规定的振动环境下,头盔瞄准/显尽系统各组件不应损坏或变形。4.4.6.2 功能振动按巳.JB150.16中2.3.5规定的功能振动环境下,图象畸变与线宽不超过规定值的200%。4.4.6.3耐久振动按GJB150.16中2.3.5规定的耐久振动环境下,头盔瞄准/显示系统应不损坏。4.4.7炮振头盔瞄准/显示系统所能承受GJB150.20规定的飞机上的有关炮振条件,系统不应损坏。4.4.8 冲击4.4.8.1 基本设计头盔瞄准/
36、显示系统应能承受GJB150.18试验与中2.1和2.2条规定的有关冲击条件,系统不应损坏。14 HB 7393-96 4.4.8.2 坠撞安全头盔瞄准/显示系统在GJB150试验6中2.1和2.2条规定的冲击条件下,不应出现壳体、外部的紧固件和连接件断裂等现象。4.4.9加速度头盔瞄准/显示系统应能承受GJB150.15中表1规定的有关加速条件,系统应能正常工作。4.4.10霉菌头盔瞄准/显示系统府能暴露在热带气候霉菌生长条件下,其任表面的长霉情况不应超过GJB150.10中的2级水平。4.4.11 盐雾头盔瞄准/显示系统应能承受GJB150.11中规定的在海洋盐雾大气条件下工作,金属件表面
37、不应出现锈蚀。4.4.12爆炸性大气头盔瞅准/显示系统应能在GJB150.13中规定的暴露在周围充满可燃性气体和空气混合的大气条件下,不应引起气体点燃和爆炸。4.4.13 砂尘头盔瞄准/显示系统应能在JB150.12中2.1条和2.2条规定的条件下、工作和非工作两种状态均能耐受砂尘环境。4.4.14 太阳辐射头盔瞄准/显示系统应能在GJB150.7中2.1条和2.2条规定的条件下,经受长期日晒后,应元弯曲、熔化、损伤、变形、褪色和变色现象。4.5可靠性要求头盔瞄准/显示系统应按不同类型和阶段制定可靠性计划,进行可靠性评审,以满足设计、生产试验各阶段的可靠性要求。4.5.1 平均故障问隔时间不包
38、括阴极射线管的头盔瞄准/显示系统的平均故障间隔时间由专用规范规定。4.5.2失效前平均时间头盔瞄准/显示系统阴极射线管的失效前平均时间应不小于玩lOho4.5.3使用寿命在规定的使用环境条件下,头盔瞄准/显示系统应具有玩阂。h或10年(包括贮存期在内)的使用寿命。在此期间,允许适当地维修和更换部件,需要更换的部件由专用规范规定。4.6维修性头盔瞄准/显示系统的设计、外形和安装应考虑便于维修和操作,在结构上按照内场可更换组件和外场可更换组件进行设计。组件和分组件的连接不应采用焊接或胶接。外形相似的插件应用不同的标记或插槽,以防装错。测试点的设置应便于测量。外场维修时间应不大于3Onno 4.7互
39、换性15 HB7恕:13-96头盔瞄准/显示系统中同一型号的组件在功能和尺寸上应具有互换性,各组件中同一型号(或代号)的零部件(包括印制板组装件)应具有符合GJB431规定的互换性。4.6安全性头盔脯准/显示系统显示组件应具有安全设计和安全保障,以防止工作期间可能引起的爆炸、燃烧和有害物的溢出。一旦出现上述现象时,应尽量消除或减少其危害程度。在载机出现故障而飞行员必须脱离载机时,应能使头盔瞄准/显示系统与载机迅速脱开。其具体要求由专用规范规定。4.9 电磁兼容性安装在各种作战飞机和武装直升机上的头盔瞄准/显示系统,不应对机上的任何设备产生不良的影响、性能下降或出现其它故障;机上的其它任何设备单
40、独或共同工作时,头盔瞄准/显示系统不应出现性能下降或其它故障。头盔瞄准/显示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应符合GJB151.2中CE03、CE07、巳圳、姐、G06、RE02、R亚血和RS!汩的规定。4.10人机工程4.10.1 头盔显示组件头盔显示组件的重量、尺寸租重心应能保证飞行员在飞行过程中能正常的进行操作。头盔显示组件视觉的人机工程的设计应符合GJBl(胞的规定。4.10.2把手和控制器头盔瞄准/显示系统的单个组件的重量超过20kg时应设计把手。把子周围留有一定空间,便于接近、搬动和安装。键盘的要求应符合GJB1016中3.6.2的规定。开关和电位器的要求应符合JB457的规定。4.10.3双
41、目竞争头盔瞄准/显示系统应尽量减少双目竞争。4.11 系统接口4.11.1 视频接口头盔显示器组件产生的视频信息应符合布关标准的规定。头盔显示器组件的视频接口应能与产生(或需要)符合视频信息标准规定的交联设备交联。4.11.2数据总线接口头盔瞄准/显示系统的数据总线接口应符合GJB左或HB6(到陷的规定。4.11.3数据记录接u头盔瞄准/显示系统应能与视频记录系统和数据记录系统接口。4.12阴极射线管四川保护头盔瞄准/显示系统的头盔显示组件应设置保护线路以避免电路出现短路、断电、扫描电路故障等意外情况时损坏CRTo高压电源应有电路保护装置,以防止高压电弧、电晕或打火等损坏西T。16 HB73!
42、妇-96头盔瞄准/显示系统的保护装置应能自功复位。4.13绝缘电阻头盔瞄准/显示系统各组件相互绝缘的电路之间、各电路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应不小f20阳1,在湿热条件下应不小于2阻105试验方法5.1 一般检验5.1.1 尺寸与重量按HB6516中7.1.1条的规定检验头盔瞄准/显示系统各组件的外形尺寸。按HB6516中7.1.3条的规定称量头盔瞄准/显不系统各组件的重量。其结果应符合4.1.7条的规定。5.1.2外观按田6516中7.1.1条的规定检验头盔瞄准/显示系统各组件的外观,其结果应符合4.1.11条的要求。5.1.3冷却按专用规范规定的试验程序和方法检验头盔瞄准/显示
43、系统的玲却能力,其结果应符合4.1.9条的规定。5.1.4预热时间按f面6516巾7.2.3条的规定进行试验,其结果符合4.1.10条的规定。5.1.5 系统误差头盔瞄准/显示系统系统误差的试验应按专用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其结果应符合4.1.8条的规定。5.2 性能试验5.2.1 字符与工作状态检验5.2.1.1 字符应用日视方法检查字符显示的能力和每种工作方式显示的字符,其结果应符合4.2.1.1条的规定。5.2.1.2 字符的检验方法头盔瞄准/显示系统的字符包括数字、字俘和符号。用日视方法依次对头盔瞄准/显示系统的各种工作状态画面中的字符种类和形状进行检查,其数字、字母和符号的形状应符合G
44、JB刷的规定,字符的种类呵根据专用规范的规定进行增添和删除。5.2.1.2.1 字符颜色用亮度计或分光光度计对字符颜色进行测量,其结果应符合4.2.1.1.1的规定。5.2.1.2.2 字符尺寸和线位移检验按GJB1016的规定对字符尺寸有l线位移进行测量,其结果庇符合4.2今1.1.2的规定。5.2.1.2.3字符线宽和中心光点直径检验用亮度计和经纬仪对字符线宽和中心光点直径进行测量并比较,其结果应符合4.2.1.1.17 HB73!抱-963的规定。5.2.1.2.4亮度及其对比率在专用规范规定的眼位上,用亮度计对字符亮度和背景亮度进行测量,其结果应符合4.2.1.1.4的规定。5.2.1.2.5亮度均匀性用亮度计对字符和字符段的最亮点和最暗点进行测量并计算,其结果应符合4.2.1.1.5的规定。5.2.1.2.6亮度控制采用手动亮度控制器和自动亮度控制装置(包括背景亮度传感器)调节字符亮度,观查字符亮度的变化,其结果应符合4.2.1.1.6的规定。5.2.1.2.7字符闪烁用目视方法观察各工作状态下的字符亮度,其结果应符合4.2.1.1.7的规定。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