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飞机气动系统的设计和安装要求,包括通用系统和应急系统。工作介质可为空气、氮气或其它类似的惰性气体。本标准适用于飞机气动系统的研制及批生产。当系统的技术要求超出本标准时,则须在本标准的原则指导下制定专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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