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气压式高度表(以下称高度表或仪表)的最低性能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下列两类基本型气压式高度表:类:量程1000m(3500ft);类:量程1500m(5000ft)。气压刻度范围均至少为9461049hpa(28.130.99inHg),可以包括与气压刻度一起工作的指标来指示气压高度。引用标准:HB6167飞行大气参数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