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29.240 Q/GDW 国家电网公司 企业标准 Q/GDW 103702016 代替 Q/GDW 37020092009 配电网技术 导则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distribution network 2017 - 03 - 24 发布 2017 - 03 - 24 实施 国家电网公司 发布 Q/GDW 10370 2016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总则 . 3 5 一般技术原则 . 4 6 35KV 配电网设备 . 13 7 10KV 配电网设备 . 13 8 低压配电网
2、设备 . 19 9 配电网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配电自动化及信 息化 . 20 10 电力用户接入 . 22 11 分布式电源接入 . 24 12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接入 . 24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供电区域划分 . 26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35KV 配电网典型接线方式 . 27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10KV 架空网典型接线方式 . 30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 10KV 电缆网 典型接线方式 . 31 附录 E (参考性附录) 低压线路供电距离计算方法 . 33 编制说明 35 Q/GDW 10370 2016 II 前 言 为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省(区、市)公司
3、35kV 及以下 配电网规划、设计、建设、改造、运维和检修 工作,制定本标准 。 本标准代替 Q/GDW 370 2009,与 Q/GDW 370 2009 相比,主要技术性差异如下 : 标准名称由“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更改为“配电网技术导则”; 增加环网柜、环网室、环网箱等术语,规范统一了配电网常用设施设备的名称,有利于进行典型设计、运维管理; 增加按地域及负荷密度的供电区域划分(附录 A),以及 规划 A+、 A、 B、 C、 D、 E 类供电区域配电网的有关技术要求,适用范围从城市配电网扩展至包含农村等整个配电网; 增加目标电网的概念,明确不同供电区域目标电网建设及过渡改造方向,确保提高
4、负荷转移能力; 增加电能质量关于对电压波动和闪变、电压暂降、三相电压不平衡和谐波的限值、统计及 检测等要求; 增加运用红外成像测温,高频、暂态地电波、超声波局部放电检测等带电检测技术、 OWTS(振荡波) 等 局部放电检测技术 的要求,以及利用配电自动化、用电信息采集等数据进行状态检修技术的要求; 增加 小电流接地系统永久性 单相接地故障选线 选段 、就近快速 隔离 的要求, 参考 国际先进 做 法,改变长期 以来 单相接地故障下持续运行 2 小时的传统 做 法,提高设备及人身安全 性和供电可靠性 ; 增加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接入,适应 智能配电网 发展 要求 ; 修改原 5.11 节“分布式
5、电源”,扩充为第 11 章“分布式电源接入”, 满足 环保 绿色能源发展; 修改配电网防雷与接地内容,补充带间隙避雷器及架空地线的应用范围; 修改中低压配电网导线、电缆按供电区域选用,以及规范中低压设备选用; 修改配电自动化建设原则, 提高配电自动化的实用 效果 ; 删除原第 11 章 20kV 配电网建设; 删除原附录 D 电缆典型敷设方式图等。 本 标准 的附录 A、 附录 B、 附录 C、 附录 D 为 规范性 附录 ,附录 E 为参考性附录 。 本 标准 由国家电网公司 运检 部 、 安质部、 发展部、营销部、国调中心 提出 , 并 由 运检部 解释。 本 标准 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
6、口。 本 标准 起草单位: 国网北京市 电力公司、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 本 标准 主要起草人: 吕军、 宁昕、刘日亮、张波、王颂虞、陈光华 、李洪涛、葛荣刚、傅晓飞、陈辉、马振宇、侯义明、陈维江、王风雷、张薛鸿、周新风 、滕林、刘宇、张志、 周裕龙、 周晖 、 林涛、高天宝 、郭鹏武 、纪坤华、林平、 朱亮、 姜万超、田庆阳、田野、列剑平、刘健、艾 绍贵、冯晓群
7、、张祖平、赵江河、刘海涛、王鹏、刘庭 。 本标准 2009 年 11 月首次发布, 2015 年 11 月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 请 反馈至国家电网公司 科技 部。 Q/GDW 10370 2016 1 配电网技术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配电网规划、设计、建设、改造、运维和检修等环节应遵循的主要技术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 经营区内 35kV、 10kV 及 220V/380V 配电网, 6kV、 20kV 配电网参照10kV 配电网 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
8、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6 标准电压 GB 311.1 绝缘配合 第 1 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 IP 代码) GB/T 12326 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 GB 1395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GB/T 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范 GB/T 14549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 GB/T 14598.306 分布式电源并网继电保护技术规范 GB/T 15543 电能质 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 GB/T 24337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间谐波 GB 26859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
9、分 GB/T 29316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能质量技术要求 GB/Z 29328 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 GB/T 30137 电能质量 电压暂降与短时中断 GB 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61 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 50064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设计规范 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838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DL/T 256 城市电网供电安全标准 DL/T 584 3kV 110kV 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DL/T 1051 电
10、力技术监督导则 DL/T 5729 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 NB/T 33010 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运行 控制 规范 NB/T 33011 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测试技术规范 NB/T 33012 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监控系统功能规范 Q/GDW 10370 2016 2 JGJ 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Q/GDW 156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Q/GDW 520 10kV 架空配电线路带电作业管理规范 Q/GDW 743 配电网技改大修技术规范 Q/GDW 1382 配电自动化技术导则 Q/GDW 1519 配电网运维规程 Q/GDW 1625 配电自动化系统标准化设计技术规定 Q/GDW
11、1738 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 Q/GDW 11147 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设计规范 Q/GDW 11198 分布式 电源涉网保护技术规范 Q/GDW 11199 分布式电源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Q/GDW 11120 接入分布式电源的配电网继电保护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4 号 2014)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配电网 distribution network 从电源侧( 输电网、发电 设施 、分布式电源等 )接受电能, 并通过配电设施逐级或就地 分配给各 类用户的 电力网络 。 3.2 开关站 switchin
12、g station 一般由上级变电站直供、出线配置带保护功能的断路器、对功率进行再分配的配电设备及土建设施的总称,相当于变电站母线的延伸。开关站进线一 般为两路电源,设母联开关。开关站内必要时可附设配电变压器。 3.3 环网柜 ring main unit 用于 10kV 电缆线路环进环出及分接负荷的配电装置。环网柜中用于环进环出的开关 一般 采用负荷开关,用于分接负荷的开关采用负荷开关或断路器。环网柜按结构可分为共箱型和间隔型,一般按每个间隔或每个开关称为一面环网柜。 3.4 环网室 ring main unit room 由多面环网柜组成,用于 10kV 电缆线路环进环出及分接负荷、且不含
13、配电变压器的户内配电设备及土建设施的总称。 3.5 环网箱 ring main unit cabinet 安装于户外、由多面环网柜组成、有外箱壳防护,用于 10kV 电缆线路环进环出及分接负荷、且不含配电变压器的配电设施。 Q/GDW 10370 2016 3 3.6 配电室 distribution room 将 10kV 变换为 220V/380V,并分配电力的户内配电设备及土建设施的总称,配电室内一般设有10kV 开关、配电变压器、低压开关等装置。配电室按功能可分为终端型和环网型。终端型配电室主要为低压电力用户分配电能;环网型配电室除了为低压电力用户分配电能之外,还用于 10kV 电缆线
14、路的环进环出及分接负荷。 3.7 箱式变电站 cabinet/pad-mounted distribution substation 安装于户外、有外箱壳防护、 将 10kV 变换为 220V/380V, 并分配电力 的 配电设施, 箱式变电站内一般设有 10kV 开关、配电变压器、低压开关等装置。箱式变电站按功能可分为终端型和环网型。终端型箱式变电站主要为低压电力用户分配电能;环网型箱式变电站除了为低压用户分配电能之外,还用于10kV 电缆线路的环进环出及分接负荷。 3.8 10kV 主干线 10kV trunk line 由变电站或开关站馈出、承担主要电能传输与分配功能的 10kV 架空或
15、电缆线路的主干部分 ,具备联络功能的线路段是主干线的一部分。主干线包括架空导线、电缆、开关等设备,设备额定容量应匹配。 3.9 10kV 分支线 10kV branch line 由 10kV 主干线引出的,除主干线以外的 10kV 线路部分。 3.10 10kV 电缆线路 10kV cable line 主干线全部为电力电缆的 10kV 线路。 3.11 10kV 架空(架空电缆混合)线路 10kV overhead (overhead and cable mixed) line 主干线为架空线或混有部分电力电缆的 10kV 线路。 3.12 配电网不停电作业 live working fo
16、r distribution network 以实现用户不中断供电为目的,采用带电作业、旁路作业等方式对配电网设备进行检修和施工的作业方式。 3.13 综合管廊 utility tunnel 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GB 50838,定义 2.2.1 4 总则 Q/GDW 10370 2016 4 4.1 为建设结构合理、安全可靠、经济高效的现代配电网, 应 综合采用多种成熟、经济、适用的技术手段,全面提高配电网供电能力,优化网架结构,提升装备水平,增强对分布式电源和多样化负荷的接纳能力,全面适 应售电主体多元化和客户用电需求多样化的要求。 4.2 配电
17、网规划应根据 Q/GDW 1738 的规定,充分考虑 规划 A+、 A、 B、 C、 D、 E 等不同供电区域 (供电区域划分原则按照附录 A 执行) 的负荷特点和供电可靠性要求,选择适合本区域特点的目标电网结构,使现状电网结构通过建设和改造逐步向目标电网过渡,提高配电网的负荷转移能力和对上级电网故障时的支撑能力, 实现近远期电网有效衔接,避免电网重复建设, 达到结构规范、运行灵活、适应性强。 4.3 配电网设计应满足标准化建设要求,设备及材料选型应坚持安全可靠、经济适用、节能环保、寿命周 期合理的原则,并兼顾区域差异。积极稳妥采用成熟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工艺,入网的设备及材料均应符合
18、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的要求并抽检合格。 4.4 配电网建设和改造应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检验手段,合理安排施工周期,严格按照标准验收,所采用的施工工艺应便于验收检验,隐蔽工程应在设计前期及工程实施各阶段予以介入检验并落实相应技术要求,应及时收集地下电力管线等隐蔽工程相关资料并归档。 4.5 配电网运维和检修应充分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强化设备基础信息管理,运用状态检测技术、不停电作业技术,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隐患,增强应 急处理能力,不断提高配电网安全运行水平。 4.6 配电自动化建设应与配电网发展水平相适应,并根据配电网实际需求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力求安全可靠、经济实用。运用调度、监控及数据分析手段
19、,提升配电网运行状态管控能力。 4.7 配电网建设应适应智能电网的发展趋势,满足分布式电源 、储能装置以及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等接入需求,满足智能电能表和用电信息采集的同步建设、同步改造等要求,满足同期线损管理的要求。 5 一般技术原则 5.1 电压等级 5.1.1 配电网标称电压等级的选择应符合 GB/T 156 的规定,本标准 高压配电电压为 35kV、 中 压配电电压 主要 为 10kV、 低压配电电压为 220V/380V。 5.1.2 在城市地区,根据地区电力客户供电需求和负荷密度,充分考虑现状配电网电压序列,合理选择 110( 66) kV 或 35kV 高压配电电压等级。在负荷密度
20、低、且负荷分散的农村偏远地区,应合理延伸35kV 电压等级供电范围,缩短 10kV 供电半径。 5.2 供电可靠性 5.2.1 配电网供电可靠性应满足 DL/T 256 和 Q/GDW 156 的要求。配电网供电可靠性一般要求如下: a) 规划 A+、 A、 B、 C 类供电区域的中压配电网结构应满足供电安全 N-1 准则的要求, D 类供电区域的中压配 电网结构 可 满足供电安全 N-1 准则的要求; b) 双电源电力用户应满足供电安全 N-1 准则的要求; c) 单电源电力用户非计划停运时,应尽量缩短停电时间; d) 电网运行方式变动和大负荷接入前,应对电网转供负荷能力进行评估。 5.2.
21、2 中、低压供电回路的元件如开关、电流互感器、电缆及架空线路等载流能力应匹配,不应因单一元件的载流能力而限制线路可供负荷能力及转移负荷能力。 5.2.3 采用双路或多路电源供电时,供电线路宜采取不同路径架设(敷设)。 5.2.4 提高供电可靠性应采取以下措施: a) 充分 利用变电站的供电能力,当变电站主变压器数量在三台及以上时, 10kV 母线宜采用环形接线; b) 优化中压电网网络结构,增强转供能力; Q/GDW 10370 2016 5 c) 选用可靠性高、成熟适用、免(少)维护设备,逐步淘汰技术落后设备; d) 合理提高配电网架空线路绝缘化率,开展运行环境整治,减少外力破坏; e) 推
22、广不停电作业,扩大带电检测和在线监测覆盖面; f) 积极稳妥推进配电自动化,装设具有故障自动隔离功能的用户分界开关。 5.3 电能质量 5.3.1 供电电压偏差 各类 电力 用户 的供电电压偏差限值执行以下 规定 : a) 35kV 供电电压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不应超过标称电压的 10%; 注:如供电电压上下偏差为同号(均为正或负)时, 按较大的偏差绝对值作为衡量依据。 b) 10kV 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偏差为标称电压的 7 ; c) 220V 单相供电电压偏差为标称电压的 +7, -10; d) 对供电点短路容量较小、供电距离较长以及对供电电压偏差有特殊要求的用户,由供、用电双方协议确定。
23、5.3.2 电压波动和闪变 配电网公共连接点电压波动和闪变应符合 GB/T 12326 的规定。 5.3.3 电压暂降 配电网公共连接点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的统计和检测按照 GB/T 30137 的 规定 执行。 5.3.4 三相电压不平衡 配电网公共连接点的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应符合 GB/T 15543的规定。 5.3.5 谐波 低压 配电网( 220V/380V) 公共 连接点电压总谐波畸变率 应小于 5%, 中压 配电网( 10kV)公共连接点电压总谐波畸变率应小于 4%,分配给用户的谐波电流允许值应保证各级电网公共连接点处谐波电压在限值之内。注入公共连接点的谐波电流允许值、公用电网谐波电压
24、和谐波电流的测量 和计算按照GB/T 14549 的规定执行。 5.4 无功补偿和电压调整 5.4.1 无功补偿装置应根据分层分区、就地平衡和便于调整电压的原则进行配置,可采用分散和集中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分散补偿装置安装在用电端,以提高功率因数、降低线路损耗;集中补偿 装置安装在变电站内,以稳定电压水平。 5.4.2 35kV 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容量经计算确定或取主变压器容量的 10% 30,使高峰负荷时主变压器高压侧功率因数达到 0.95 及以上。当电压处于规定范围且无功不倒送时,应避免无功补偿电容器组频繁投切。 5.4.3 10kV 配电变压器(含配电室、箱式变电站、柱上变压器) 及 35
25、kV/0.4kV 配电室 安装无功自动补偿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在低压侧母线上装设,容量可按变压器容量 10 30考虑 ; b) 以电压为约束条件,根据无功需量进行分组自动投切,对居民 单相负荷 为主 的供电 区域 宜采取三相 共补与分相补偿相结合的方式; c) 宜采用交流接触器 -晶闸管复合投切方式 , 或其他无涌流投切方式; Q/GDW 10370 2016 6 d) 合理选择配电变压器分接头,避免 因 电压过高 造成 电容器无法投入运行 ; e) 户外无功补偿装置宜采用免(少)维护设计,投切动触头等应密封,箱外引线应耐气候老化 。 5.4.4 供电距离远、功率因数低的 10k
26、V 架空线路上 , 可适当安装并联补偿电容器,其容量(包括电力用户)一般按线路上配电变压器总容量的 7% 10%配置(或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在低谷负荷时向系统倒送无功。 5.4.5 大量采用电缆线路的城市电网,在新建及改造 35kV 及以上电压等级变 电站时,应配置适当容量的感性无功补偿装置。 5.4.6 调节电压可采取以下措施: a) 变电站应选用 有载调压 变压器 ,在 变压器的 中低压侧母线上装设 自动 无功补偿装置; b) 中压线路上加装 1 台(组)线路调压器或多台(组)线路调压器; c) 合理选择配电变压器分接头; d) 负荷波动较大、电压质量要求较高时,根据需要可配置有载调压配电
27、变压器; e) 长线路中后段接有大负荷且电压波动大的中压架空线路,可增设串联补偿,安装容量及位置应计算确定。 5.5 改善电能质量措施 改善电能质量可采取以下措施: a) 接有 10kV 的分布式电源或冲击性和波动性负荷的变电站或开 关站等应装设电能质量监测装置;易产生谐波的典型 配电变压器 台区(居民、工商业)应加强电能质量检测,必要时应装设电能质量监测装置;电能质量监测数据应接入相关在线监测系统; b) 电能质量治理可采取低压电容器串联电抗器、配置专用滤波装置等措施,并与无功补偿协同设计; c) 中低压单相负荷应均衡接入三相线路,单相分布式发电单元亦应 均衡 接入三相线路,三相配电变压器
28、绕组 联结组别宜优先选用 Dyn11; d) 实施中压架空线路绝缘化并采取避雷器防护,必要时采取电缆线路供电,改善线路运行外界环境,减少故障跳闸率及电压暂降; e) 推动用电设备制造行 业提高产品的功率因数,降低谐波污染,避免对电网产生不良影响。 5.6 技术降损措施 技术降损可采取以下措施: a) 过载、重载的中低压线路优先采取新出线路分切负荷的方式,或采取与其他线路均衡负荷的方式; b) 合理划分变电站及馈线供电区域,一般不跨供电区域供电;一般负荷就近供电,避免线路迂回;均衡线路负荷,合理确定线路开环点; c) 配电变压器宜接近负荷重心(中心)供电,缩短低压线路供电半径; d) 中低压线路
29、应提高功率因数; e) 平衡三相线路各相负荷电流; f) 新建或改造 线路 导线截面应按规划目标一次性建成 , 避免产生线路瓶颈,使供电能力受限; g) 宜采用 S13 及以上的节能型配电变压器,逐步淘汰高损耗配电变压器; h) 宜采用各种技术经济措施(储能等),消减负荷峰谷差,降低电网损耗。 5.7 电网结构 5.7.1 配电网应根据供电区域类型、负荷密度及 负荷 性质 、供电可靠性要求等,结合上级电网网架结构、本地区电网现状及廊道规划,合理选择目标电网结构。 Q/GDW 10370 2016 7 5.7.2 农村偏远地区可适当简化 35kV 电网结构,线路一般为 辐射 式, 35kV 变压
30、器接入一般采用 T 接方式。各供电区域目标电网结构见表 1,典型接线方式 按照 附录 B 执行 。 表 1 35kV 电网结构推荐表 供电区域 类型 链式 环网 辐 射 三链 双链 单链 双环网 单环网 双辐射 单辐射 A+、 A B C D E 注 1: A+、 A、 B 类供电区域供电安全水平要求高, 35kV 电网宜采用链式结构,上级电源点不足时可采用双环网结构,在上级电网较为坚强且 10kV 具有较强的站间转供能力时,也可采用双辐射结构。 注 2: C 类供电区域供电安全水平要求较高, 35kV 电网宜采用链式、环网结构,也可采用双辐射结构。 注 3: D 类供电区域 35kV 电网
31、可采用单辐射结构,有条件的地区也可采用双辐射或者环网结构。 注 4: E 类供电区域 35kV 电网一般采用单辐射结构。 5.7.3 10kV 配电网目标电网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结构规范、运行灵活,具有 适当 的负荷转供能力和对上级电网的支撑能力; b) 能够适应各类用电负荷的接入与扩充,具有 合理的 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接纳能力; c) 设备设施 选型、安装 安全可靠,具备较强的防护性能,具有较强的抵御外界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能力; d) 便于开展 不停电 作业 ; e) 保护 及备 用电源 自投装置 配置合理可靠; f) 满足配电自动化发展需求, 具有一定的自愈能力和应急 处理能
32、力, 并能有效防范故障连锁扩大; g) 满足相应供电可靠性要求,与社会环境相协调,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合理。 5.7.4 规划 A+、 A、 B、 C 类供电区域 10kV 架空线路宜 采取 多分段、适度联络 接线方式 ; D 类供电区域可 采 取 多分段、单辐射接线方式,具备条件时可 采 取 多分段、适度联络 或 多分段、单(末端)联络 接线方式 ; E 类供电区域可 采 取 多分段、单辐射接线方式。 典型 接线方式 按照 附录 C 执行,符合以下原则: a) 架空线路的分段数一般为 3 段 , 根据用户数量或线路长度在分段内可适度增加分段开关,缩短故障停电范围 ,但分段数量不应超过 6 段
33、; b) 架空线路 联络点的数量根据周边电源情况和线路负载大小确定,一般不超过 3 个联络点,联络点应设置于主干线上,且每个分段一般设置 1 个联络点。 5.7.5 规划 A+、 A、 B 类供电区域 10kV 电缆线路 接线方式 宜采用双环式、单环式, C 类供电区域 10kV电缆线路宜采用单环式, 典型 接线方式 按照 附录 D 执行,符合以下原则: a) 规划 A+、 A、 B 类供电区域 中双电源用户较为集中的地区, 10kV 电缆线路宜按双环式结构规划。 根据负荷性质、负荷容量及发展可一步到位,亦可初期按双 (对 )射接线建设,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过渡 至 双环接线。 接入双环、双射、
34、对射网的环网室 和配电室的两段母线之间可配置手动操作的母联开关; b) 规划 A+、 A、 B、 C 类供电区域 中单电源用户较为集中的地区, 10kV 电缆线路宜按单环式结构规划。组成单环网的 2 条配电线路应来自不同变电站或开关站,电源点受限时可来自同一变电站或开关站的不同母线。 单环网尚未形成时,可与现有架空线路暂时拉手 ; Q/GDW 10370 2016 8 c) 实施架空线路入地改造为电缆线路的区域,应按照电缆线路的目标网架结构规划、设计和预留,不得降低供电能力及供电可靠性水平。 5.7.6 变电站母线、中压馈出线路(含架空线路、电缆线路)负荷宜均衡,中压线路优先与不同上级电源变电
35、站线路进行 联络。 5.7.7 目标电网建成后, A+类供电区域宜达到具有上一级变电站全停情况下的负荷转移能力, A、 B类供电区域宜达到具有上一级变电站停一段 10kV 母线情况下的负荷转移能力。 5.7.8 低压线路应有明确的供电范围 , 低压配电网应结构简单、安全可靠,一般采用放射式结构 ,其设备选用应标准化。 5.8 中性点接地方式 5.8.1 中性点接地方式选择应根据配电网电容电流,统筹考虑负荷特点、设备绝缘水平以及电缆化率、地理环境、线路故障特性等因素,并充分考虑电网发展,避免或减少未来改造工程量。 5.8.2 35kV、 10kV 配电网中性点可根据需要采取不 接地、经消弧线圈接
36、地或经低电阻接地; 220V/380V配电网中性点采取直接接地方式。各类供电区域 35kV、 10kV 配电网中性点接地方式宜符合表 2 的要求。 表 2 供电区域适用的接地方式 规划 供电区域 中性点接地方式 低电阻接地 消弧线圈接地 不接地 A+ A B C D E 5.8.3 按单相接地故障电容电流考虑, 35kV 配电网中性点接地方式选择应符合以下原则: a) 单相 接地故障电容电流在 10A 及以下, 宜 采用中性点不接地方式; b) 单相接地故障电容电流在 10A100A,宜 采用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方式 ,接地电流宜控制在10A 以内; c) 单相接地故障电容电流达到 100A
37、以上, 或以电缆网为主时,应 采用中性点经低电阻接地方式 ; d) 单 相接地 故障 电流 应 控制在 1000A 以下。 5.8.4 按单相接地故障电容电流考虑, 10kV 配电网中性点接地方式选择应符合以下原则: a) 单相接地故障电容电流在 10A 及以下,宜采用中性点不接地方式; b) 单相接地故障电容电流 超过 10A 且小于 100A150A,宜采用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方式 ; c) 单相接地故障电容电流 超过 100A150A 以上 , 或以电缆网为主时, 宜采用中性点经低电阻接地方式 ; d) 同一规划区域内宜采用相同的中性点接地方式,以利于负荷转供。 5.8.5 采取消弧线圈
38、接地方式,应符合以下原则: a) 消 弧线圈的容量选择 宜 一次到位,不宜频繁改造; b) 采用具有自动补偿功能的消弧装置,补偿方式可根据接地故障诊断需要,选择过补偿或欠补偿; c) 正常运行情况下,中性点长时间电压位移不应超过系统标称相电压的 15%; d) 补偿后接地故障残余电流一般宜控制在 10A 以内; e) 采用适用的单相接地选线技术,满足在故障点电阻为 1000 以下时可靠选线的要求; Q/GDW 10370 2016 9 f) 一般 C、 D 类区域采用中性点 不接地方式时,宜预留变电站主变压器中性点安装消弧线圈的位置。 5.8.6 中性点 不接 地和消弧线圈接地系统,中压线路发
39、生永久性单相接地故障后,宜按快速就近隔离故障原则进行处理,宜选用消弧线圈并联电阻、中性点经低励磁阻抗变压器接地保护 (接地转移) 、 稳态 零序 方向 判别、暂态零序信号判别 、不平衡电流判别 等有效的单相接地故障判别技术。配电线路开关宜配置相应的电压、电流互感器(传感器)和终端,与变电站内的消弧、选线设备相配合,实现就近快速判断和隔离永久性单相接地故障功能。 5.8.7 10kV 中性点采用低电阻接地方式时,应符合以下原则: a) 采用中性点经低电阻接地方式时,应将单相接地故障电流控制在 1000A 以下; b) 中性点经低电阻接地系统阻值不宜超过 10,使 零序保护具有足够的灵敏度; c)
40、 如采用中性点经低电阻接地方式,架空线路应实现全绝缘化,降低单相接地故障次数; d) 低电阻接地系统应只有一个中性点低电阻接地运行,正常运行时不应失去接地变压器或中性点电阻;当接地变压器或中性点电阻失去时,主变压器的同级断路器应同时断开; e) 选用穿缆式零序电流互感器,从零序电流互感器上端引出的电缆接地线要穿回零序电流互感器接地。 5.8.8 消弧线圈改低电阻接地方式应符合以下要求 : a) 馈线设零序保护,保护方式及定值选择应与低电阻阻值相配合; b) 低电阻接地方式改造,应同步实施用户侧和系统侧改造,用户侧零序保护和接地应同步改造; c) 10kV 配电变压器保护接地应与工作接地分开, 间距经计算确定,防止变压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