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氯乙烯聚合反应釜(以下简称聚合釜)设计、制造、检验及验收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为全真空至2.5MPa,内直径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大于等于0.025m的氯乙烯单位体聚合反应生产聚氯乙烯树脂的钢制聚合釜。其他类似介质的反应压力容器亦可参照执行本标准。本标准不适用于搪玻璃搅拌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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