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本规定是为贯彻国家的节能政策,降低蒸汽系统的总能耗,提高蒸汽凝结水系统设计水平,使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灵活、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而制定。1.0.2本规定主要规定了化工蒸汽凝结水系统的类型、系统的拟定、系统内主要设备的选择与计算、系统的控制和凝结水品质的监测。1.0.3本规定适用于化工新建、改扩建工程蒸汽凝结水系统的设计。1.0.4本规定如与国家标准有矛盾时,应以国家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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