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机泵专业设计质量保证程序。适用于设计质量保证工作。2.0.1本专业编制的各种技术文件、数据表及审查制造厂(商)的图纸资料和数据等技术文件,均按本程序的规定进行工作。本程序规定了具体的校审步骤,以保证设计质量。2.0.2设计人和校审人应按本程序所规定的校审步骤进行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校审,完成校审后应在文件上签字。2.0.3当设计进行到某一阶段若还缺少一些条件时,为了不影响设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可以参照类似工程或本专业的设计经验,向有关专业提出条件,但应在所提出的条件上清楚地标明待定字样。专业负责人一旦接到正式条件后,则应立即提出正式条件,同时通知有“待定”字样的条件作废。2.0.4为了确保修改质量,修改时也应按设计质量保证程序的步骤进行,并在修改处标明修改记号,同时在修改栏中注上简要说明、日期和签字。2.0.5为保证本程序的正确贯彻,校核人员应定期检查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