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ICS 29.240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Q/GDW7582012 电力系统通信光缆安装工艺规范 Installation specification for optical fiber cable of power system communication 2012-08-28发布 2012-08-28实施 国家电网公司 发 布 Q/GDW Q / GDW 75820 12 II Q / GDW 75 8201 2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1 4 光缆安装基本流程 2 5 光缆敷设准备 2 6 光缆敷设安装工艺 2 7 光缆
2、接续工艺 8 8 全程测试 10 9 标识、标牌 10 10 验收 10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光缆安装基本流程图 11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落地余缆箱安装示意图 12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接续盒及余缆架安装示意图 13 编制说明 19 Q / GDW 75 8201 2 II 前 言 根据关于下达 2009 年度国家电网公司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国家电网科2009217 号文) 的要求,为提高光缆线路安装水平,规范光缆线路安装工艺,保证光缆线路工程质量,确保光缆线路安 全、可靠运行,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信息通信部提出并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
3、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电力公司、浙江省电力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方显业、黄红兵、汤亿则、毛秀伟、邵炜平、庄毅、陈蕾、杨鸿珍、叶志俊、 毛婕。 本标准首次发布。 Q / GDW 75 8201 2 1 电力系统通信光缆安装工艺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光缆线路安装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明确了电力特种光缆(OPGW、ADSS 和 OPPC 光 缆)、普通架空光缆、管道光缆和直埋光缆的安装工艺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光缆线路工程,以及利用电力杆路、管道资源 敷设的非电力系统光缆线路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4、,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00.1 电工术语 基本术语 GB 50233 110500 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DL 409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T 788 全介质自承式光缆 DL/T 832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 DL/T 5344 电力光纤通信工程验收规范 DL/T 5404 电力系统同步数字系列(SDH)光缆通信工程设计技术规定 YD/T 5043 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验收规范 YD 5103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YD/T 5121 长途通信光缆线路工程验收
5、规范 Q/GDW 543 电力光纤到户施工及验收规范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1、DL/T 788、DL/T 832、Q/GDW 543 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 普通架空光缆 Ordinary overhead optical fiber cable 利用电力杆路资源通过吊线形式进行敷设的光缆。 3.1.2 光纤复合架空相线 Optical fiber composition phase conductor(OPPC) OPPC 是一种具有传统架空相线和通信能力双重功能的特种光缆。 3.1.3 电力特种光缆 Electric
6、 power special optical fiber cable 有别于传统光缆的附加于电力线或加挂于电力杆塔上的光缆,包括 OPGW、ADSS 和 OPPC 光缆等。 3.1.4 信号人员 Signal personnel 施工安全措施中负责现场安全监护及通信联络的人员。 Q / GDW 75 8201 2 2 3.2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RTS:额定拉断力(Rated tensile strength) OPGW: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tical fiber composition overhead ground wires) ADSS:全介质自承式光缆(All diel
7、ectric self-supporting optical fiber cable) OTDR:光时域反射计(Optical time domain reflectometer) 4 光缆安装基本流程 光缆安装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光缆敷设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验收阶段。其中光缆敷设准备阶段包 括路由复核、开箱检验、单盘测试;施工阶段包括光缆敷设安装、光缆接续、全程测试、标识标牌。光 缆安装基本流程图见附录 A。 5 光缆敷设准备 5.1 路由复核 光缆路由复核要求如下: a) 光缆敷设前应进行路由复核,路由复核以批准的设计施工图为依据。 b) 按设计要求核定光缆路由走向、敷设方式以及环境条件。
8、c) 核定穿越铁路、公路、河流以及其它障碍物的地段、措施及实施可行性。 d) 核定光缆线路与其它建筑物、线路交叉跨越间距。 e) 初步确定光缆施工分屯点的设置和位置。 f) 初步确定牵引场、张力场位置,牵引场、张力场应交通便利,场地地形及面积满足设备、线缆 布置及施工操作的要求。 5.2 开箱检验 光缆开箱检验要求如下: a) 检查缆盘、光缆外观是否完好无损,光缆端头是否封装良好,所附标志、标签内容是否清晰、 齐全。 b) 检查光缆、金具及附件的型号、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规定和订货合同要求。 c) 检查光缆、金具及附件的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是否齐全。 d) 收集出厂检测报告、合格
9、证等资料,根据开箱检验结果填写开箱检验记录(见 DL/T 5344 相关 规定) ,对损坏的光缆应做详细记录并取证(拍照或摄像)存档。 5.3 单盘测试 光缆单盘测试要求如下: a) 光缆在现场应进行单盘测试。 b) 单盘测试包括光缆盘长、光纤衰减指标等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规定和订货合同要求。 c) 每盘光缆的光纤应全部测试,供货方代表应到现场确认测试结果。 d) 根据单盘测试结果填写光缆单盘测试记录(见 DL/T 5344 相关规定) ,对单盘测试结果不符合 要求的光缆应做详细记录并取证(拍照或摄像)存档。 e) 单盘测试合格后应及时恢复包装,包括光缆端头密封处理及固定、缆盘护板重新钉好
10、等。 6 光缆敷设安装工艺 6.1 一般工艺要求 光缆敷设安装一般工艺要求如下: a)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概况、光缆路由情况、光缆盘长、光缆接续位置等编制可行的光缆敷设施Q / GDW 75 8201 2 3 工方案。 b) 光缆敷设前应对光缆路由进行通道处理、障碍物清除,做好交叉跨越等防护措施。 c) 光缆盘应直立装卸、运输及存放,不应平放。短距离滚动时应按缆盘标明的旋转箭头方向滚动。 d) 敷设光缆时,光缆应由缆盘上方放出并保持松弛弧形,牵引端头与牵引绳之间应加退扭器。 e) 机械牵引敷设时,牵引速度一般在 5m/min40m/min之间,调节方式应为无级调速;人工牵引 敷设时,牵引速度一
11、般控制在 10m/min左右为宜。 f) 机械牵引敷设时,牵引张力应可调节,并应具有自动停机性能,当牵引力超过规定值时,能自 动发出告警并停止牵引。 g) 光缆敷设过程中,应无扭转、打小圈、浪涌、急弯等现象发生,保证光缆的完整性,不应损伤 光缆,发现护层损伤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h) 光缆敷设后,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测量,确认光纤是否良好,光缆端头应进行密封防潮处理。 i) 光缆敷设过程中应全线保持施工人员联络畅通。 j) 大跨越等特殊地段的光缆敷设,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敷设。 6.2 电力特种光缆 6.2.1 光缆张力放线 6.2.1.1 牵引场和张力场 牵引场和张力场要求如下: a) 牵引场和张力
12、场应布置在架设段两端耐张塔外侧,且应在线路方向上,水平偏角应小于 7。 b) 张力机和牵引机到第一基铁塔的距离应大于 4 倍塔高,张力机与放线架线轴之间的距离不应小 于 5 m。 c) 牵引机卷扬轮、 张力机导向轮、 光缆放线架及牵引绳卷筒与牵引绳的受力方向应与其轴线垂直。 d) 牵引机、张力机、光缆放线架应进行锚固,并可靠接地。接地线采用 25 mm 2 软铜线连接30 圆钢,圆钢插入地下 0.5 m以上。 e) 张力放线机主卷筒槽底直径应大于 70 倍光缆直径,且不应小于 1 m。 f) 光缆放线区段长度应与光缆长度相适应。 6.2.1.2 悬挂放线滑轮 悬挂放线滑轮要求如下: a) 在架
13、设光缆前,各基铁塔应先挂好放线滑轮。放线滑轮槽底直径应大于 40 倍光缆直径,且不 应小于 500mm,磨阻系数不应大于 1.015。 b) 临近牵引场和张力场的第一基铁塔、转角塔和滑轮包络角大于 60的铁塔,应悬挂槽底直径不 小于 800mm的滑轮(或使用 600mm的组合滑轮) 。 c) 转角塔直通放线时,为防止可能出现的光缆跳槽卡线现象,可将滑轮向内侧进行预倾斜处理。 6.2.1.3 牵引绳布放与升空 牵引绳布放与升空要求如下: a) 牵引绳采用人工展放,按牵引绳盘长分段布线、展放,然后用抗弯连接器连接,连接应有专人 负责;展放完毕后,应对牵引绳顺线检查连接是否良好。 b) 使用牵引绳连
14、接器前检查有无断裂、变形,不合格不应使用。 c) 牵引绳展放完毕后,应将其升高至每一基杆塔的放线滑轮槽里。 6.2.1.4 牵引端头连接 牵引端头连接要求如下: a) 光缆端头从光缆线盘上拉出后,不应直接往张力机上缠绕,应先采用软绳缠绕在张力机上再牵 引通过。 b) 光缆出张力机后与牵引绳的连接方式宜采用:光缆牵引网套抗弯连接器防扭鞭(可选)Q / GDW 75 8201 2 4 退扭器牵引绳。 c) 牵引网套与光缆外径应匹配,牵引网套与光缆连接应紧固,在牵引网套末端宜用铁丝进行绑扎 (不少于 30 匝)并裹上黑胶布。 6.2.1.5 光缆牵引 光缆牵引要求如下: a) 按制造厂家给定的参数调
15、整控制光缆张力,施加的张力应控制在 10%RTS以内,在施工过程中 施加在光缆上的任一张力,均不应超过 20%RTS。 b) 起始放线速度应为 5 m/min,待光缆通过第一基铁塔后,可均匀加速至 30 m/min左右,最大放 线速度不应超过 40 m/min。牵引时应匀速前进,不应突然加速或减速。 c) 转角杆塔、 交叉跨越点和其它重要位置应配置信号人员, 发生夹线或其它情况时及时报告处理。 光缆牵引端头应在信号人员监视下慢速通过滑轮。 d) 张力机操作人员应随时注意张力控制情况,在牵引过程中,牵引力突然大幅度增加时,应及时 停车,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牵引。 e) 光缆端头及防扭鞭临近放
16、线滑轮时,应均匀放慢牵引速度,光缆端头通过滑轮后均匀加速至原 来的牵引速度。 f) 光缆在展放过程中不应落地,光缆与跨越物应保持 3 m5 m的安全距离。各信号人员应随时 观察光缆的展放情况,及时通知调整张力,避免光缆与已架设导线、跨越架或其它障碍物碰撞 磨损。 g) 临时中断放线时, 应及时通过手闸阻止缆盘上的光缆继续绕出, 同时应避免在光缆上产生扭距。 h) 光缆展放完毕后,尾缆应保留,且预留长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尾缆不应着地,光缆弯曲半径应 大于 0.5m,不应出现硬弯等现象。 i) 光缆在任何情况下不应与杆塔任何部件发生摩擦碰撞。 j) 光缆不应两盘连放,如确需两盘连放时应经过相关方面的
17、确认,并制定详细的方案。 6.2.1.6 光缆临时固定 光缆临时固定要求如下: a) 光缆如未能在当日展放完毕,应在牵引端、张力端对牵引绳、光缆进行临时锚固。 b) 光缆展放完毕后如不能立即紧、挂线,应将光缆临时锚固。此时应在光缆尾端锚线,专用卡线 工具宜卡在光缆尾端 3 m4 m处。 c) 锚固时应有相应的防扭措施。 6.2.1.7 光缆紧线 光缆紧线要求如下: a) 紧线时应向一个方向紧光缆,紧线张力不应超过 20%RTS。 b) 紧线时牵引速度要平稳,其方向应沿线路方向进行。短档距紧线时,牵引速度要保持缓慢,不 应过牵引。高落差和转角较大时,宜采用平行挂线法紧线。 c) 紧线时应使用紧线
18、预绞丝作为紧线工具,并应通过心形环受力,不应直接拉外层预绞丝。 d) 当弧垂接近设计要求时,停止预紧,用手扳葫芦将光缆弧垂紧至设计值。 e) 紧线时同一盘光缆两头引下线长度应对称一致。紧线完成后,按照设计要求及时制作引下线。 光缆弧垂允许偏差应符合 GB 50233的要求。 6.2.1.8 附件安装 附件安装要求如下: a) 每个耐张段光缆紧线完毕后,应及时进行附件安装(宜在 48 h 之内) ,附件安装前光缆应接地, 附件安装方法按照厂家使用说明。 b) 在塔上缠绕操作过程中,应严格限制预绞丝端头的舞动范围。 Q / GDW 75 8201 2 5 c) 在缠绕内层预绞丝时,不应损伤光缆表面
19、,接近尾端时应用非金属锲子拨动预绞丝,防止伤害 光缆表面。绕好预绞丝后应用木柄轻轻敲实,使其与光缆有更好的接触,在缠绕金具时要按金 具上标志确定安装位置。 d) 每个耐张段两端的耐张金具装好后,再安装中间的悬垂金具。首先在滑轮与光缆的切点做一标 记为金具中心,先绕好内层预绞丝,再将两个橡胶件合上,绕上外层预绞丝,装上套壳和卡子, 通过 U 型环将金具与过渡金具联结。金具安装完毕后随即装好防震器。 e) 预绞丝缠绕间隙应均匀,绞丝末端应与光缆相吻合,预绞丝不应受损,不应交叉。悬垂线夹金 具串应垂直地面,顺线路方向偏移角度不应大于 5,且偏移量不应超过 100 mm。 f) 防震器安装距离偏差不应
20、大于 30 mm,安装位置、数量、方向和锤头朝向和螺栓紧固力矩符合 设计要求。 g) 螺栓、销钉、弹簧销子穿入方向:顺线路方向宜向受电侧,横线路方向由内向外,垂直方向宜 由上向下。 6.2.1.9 光缆张力放线的操作除遵循以上规定外,应符合 GB 50233有关规定。 6.2.2 OPGW 光缆 OPGW 光缆敷设要求如下: a) OPGW 光缆敷设安装采用张力放线法,应符合 6.2.1 相关规定。 b) 光缆敷设最小弯曲半径应大于 40 倍光缆直径。 c) 直通型耐张杆塔跳线从地线支架下方通过时,弧垂应为 300 mm 500 mm;从地线支架上方 通过时,弧垂应为 150 mm 200 m
21、m。 d) 接地线采用并沟线夹或插片与光缆连接,另一端安装在铁塔或构架主材接地孔上。接地线安装 应平滑美观,长短适宜,不应有硬弯或扭曲,连接部位应接触良好,保持全线统一。 e) 光缆引下安装: 1) 光缆引下应顺直美观,每隔 1.5 m 2 m安装一个固定卡具,防止光缆与杆塔发生摩擦。引 下光缆与站内构架间宜采用匹配的固定卡具加绝缘橡胶进行固定,与构架构件间距不应小 于 20 mm。 2)光缆应在构架顶端、最下端固定点(余缆前)和光缆末端分别通过匹配的专用接地线与构 架进行可靠的电气连接。余缆架和接续盒与构架间宜采用匹配的固定卡具加绝缘橡胶进行 固定。余缆宜用1.6 mm镀锌铁线固定在余缆架上
22、,捆绑点不应少于 4 处,余缆和余缆架 接触良好。 3) 采用落地余缆箱安装时,参见附录 B。 f) 导引光缆安装 1) 由接续盒引下的导引光缆至电缆沟地埋部分穿热镀锌钢管保护,钢管两端用防火泥做防水 封堵。钢管与站内接地网可靠连接。钢管直径不应小于 50 mm。钢管弯曲半径不应小于 15 倍钢管直径,且使用弯管机制作。 2) 光缆在电缆沟内穿延燃子管保护并分段固定在支架上,保护管直径不应小于 35mm。继 电 保 护用子管宜采用不同颜色加以区别。 3) 光缆在两端和沟道转弯处设置醒目标识。 4) 光缆敷设弯曲半径不应小于 25 倍光缆直径。 6.2.3 ADSS光缆 ADSS 光缆敷设要求如
23、下: a) ADSS 光缆敷设安装采用张力放线法,应符合 6.2.1 相关规定。 b) 光缆敷设最小弯曲半径应大于 25倍光缆直径。 c) 杆塔上光缆跳线应自然大弧度过渡,并应安装 23 个固定线夹,防止光缆与杆塔发生磨擦。 Q / GDW 75 8201 2 6 d) 光缆线路与其它建筑物间距应符合 DL/T 5404 相关规定。 e) 光缆引下安装 1) 光缆引下应顺直美观,每隔 1.52m 安装一个固定卡具,防止光缆与杆塔发生摩擦。 2) 光缆引下至电缆沟地埋部分穿热镀锌钢管保护,钢管两端用防火泥做防水封堵,钢管与站 内接地网可靠连接。钢管直径不应小于 50 mm。钢管弯曲半径不应小于
24、15 倍钢管直径, 且使用弯管机制作。 3) 光缆在电缆沟内穿延燃子管保护并分段固定在支架上,保护管直径不应小于 35 mm。 4) 光缆在两端和沟道转弯处设置醒目标识。 6.2.4 OPPC光缆 OPPC 光缆敷设要求如下: a) OPPC 光缆敷设安装采用张力放线法,应符合 6.2.1相关规定。 b) 光缆敷设最小弯曲半径应大于 40倍光缆直径。 c) 直通型耐张杆塔跳线弧垂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预留长度为 2 m3 m,根据杆塔转角的角度大 小或转向调整。 d) 金具附件安装应同时符合 GB 50223相关规定。 e) 光缆展放完毕后,接续塔上光缆预留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f) 导引光缆安
25、装应符合 6.2.2 相关规定。 6.3 普通架空光缆 6.3.1 杆路架设 杆路架设的要求如下: a) 杆洞应平整,四壁应平直,与洞底呈垂直状。在斜坡地区挖洞,洞深应从斜坡下侧洞口往下 15 cm20 cm处计算洞深。地表有临时堆积泥土的杆洞洞深计量,应以永久地面为准。 b) 角杆挖洞应从原测杆位内移,内移距离根据角深而定,一般为 25 cm30 cm。 c) 回填土应夯实,在杆根周围培成 10 cm15 cm的圆锥形土堆。 d) 直线杆应上下垂直,杆身中心垂线与路由中心线左右偏差不应大于 5 cm。角杆杆梢应在线路转 角点向外倾斜约一个杆梢。终端杆杆身应向张力反侧倾斜 10 cm20 cm
26、。 6.3.2 拉线、吊线 拉线、吊线要求如下: a) 拉线抱箍应紧靠吊线抱箍,间距不应大于 10 cm,拉线抱箍宜装设在吊线抱箍之上。拉线抱箍 至杆顶距离不应小于 50 cm。 b) 拉线盘应与拉线垂直,拉线地锚出土斜槽应与拉线上把成直线,不应有扛、顶现象。 c) 吊线夹板线槽应朝上,夹板唇口应面向电杆,在有向杆拉力的角杆上,唇口应背向电杆。 d) 吊线架设应平直,垂度应根据档距、当时气温进行适当控制。 e) 架设吊线时若发现有断股、松散等有损吊线机械强度的伤残部分,应剪除后再进行接续。 f) 吊线及拉线等用铁线绕扎处应做防锈处理。 g) 吊线应设接地保护措施,每处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应小于 2
27、0 。接地引线选用 25 mm 2 钢绞线连 接16 的圆钢,圆钢插入地下 1.5 m以上。 h) 与中低压电力线路同杆架设光缆时,吊线至少每隔 500 m设一处接地,并全线电气连通。一般 杆路吊线应每隔 800 m设一处接地。 6.3.3 交叉跨越、过配电变压器 交叉跨越、过配电变压器时工艺要求如下: a) 光缆线路与 10 kV及以上电力线平行或交叉的安全距离应符合 DL 409 的相关规定。 b) 光缆线路与架空电力线路交越时,应在交越处作绝缘处理。 Q / GDW 75 8201 2 7 c) 光缆线路经过变压器杆时,应采用横担支架或加立专用电杆等措施,线路与配电变压器及其引 下线的距
28、离大于 0.5 m,并应根据情况增加绝缘保护措施。 d) 吊线应与配变、 分支线的跌落式熔断器相对安装在电力杆的两侧, 不应从高压引下线中间穿过。 6.3.4 架空光缆架设 架空光缆架设要求如下: a) 光缆架设应采用滑轮牵引方式。在光缆盘侧和牵引侧安装导向索和导向滑轮,吊线上每隔 10 m15 m安装一个导向滑轮,安装滑轮时穿入牵引绳,采用人工或牵引机在端头处牵引。 b) 牵引力不应超过光缆允许张力的 80%,瞬间最大牵引力不应超过光缆允许张力的 100%,主要 牵引力应加在光缆加强件上。 c) 光缆牵引完毕,由一端开始用光缆挂钩将光缆吊挂在吊线上。光缆挂钩应符合设计规定。一般 挂钩间距为
29、50 cm,偏差不应大于3 cm,电杆两侧第一个挂钩距吊线夹板间距为 25 cm,偏 差不应大于2 cm。 d) 挂钩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挂钩在吊线上搭扣方向应一致、托板应齐全。 e) 光缆敷设应自然、平直,不应承受纵向张力和横向侧压力。 f) 光缆应每隔 13 根杆作伸缩预留,靠杆中心部位应加套保护管。 g) 光缆应每 1000 m预留 50 m左右的余缆,在杆路或地形复杂的地区可每 500 m预留 50 m左右 的余缆。光缆接续处宜对称预留 20m左右的余缆。余缆应采用余缆架圈放。 h) 光缆应架设在杆路背向道路的一侧。光缆与地面和其它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 YD 5121 相关规 定。 i)
30、 由终端杆(塔)引下的光缆至电缆沟地埋部分穿热镀锌钢管保护,钢管两端用防火泥做防水封 堵,钢管与站内接地网可靠连接。钢管直径不应小于 50 mm。钢管弯曲半径不应小于 15 倍钢 管直径,且使用弯管机制作。 j) 光缆在电缆沟内应穿延燃子管保护并分段固定,保护管直径不应小于 35mm。 6.4 管道光缆 管道光缆敷设要求如下: a) 管道路由和管孔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b) 电力沟体中敷设光缆,保护管敷设应平直,沿沟壁安装、固定,不应与电力电缆扭绞。 c) 电力管道中敷设光缆,管孔位置应全线一致,不应任意变换。光缆接头和余缆应在专用通信接 头孔中存放。 d) 光缆敷设前应对敷设光缆的管孔进行通
31、畅检查,必要时对管孔进行清洗。 e) 塑料子管在管道内布放应以一个或几个人孔间隔长度为布放单元,最大布放长度根据布放允许 的最大张力确定,布放时应避免扭曲。 f) 同一管孔中布放 2 根及以上子管时,各子管宜采用不同颜色加以区别。子管在人孔内伸出长度 约为 1520cm,预留子管应进行封堵。 g) 光缆敷设可采用机械牵引或人工牵引,在牵引过程中,光缆纤芯不应受力。 h) 牵引端头的牵引张力应加在光缆加强件上,其余张力加在外护层上。牵引端头应采用防水胶带 或树脂等材料进行防水处理。 i) 在人孔出入口和路由上出现拐弯、曲线以及管道人孔高度差等情况,应在有关位置安装相应的 导引装置。 j) 光缆在
32、管孔内不应有接头,不应在人孔内直接穿过。光缆在人孔内应采用波纹塑料软管保护, 固定在托架上,并应排列整齐。预留光缆盘圈应符合弯曲半径要求,并可靠固定在人孔壁上。 k) 管道和其它地下管线及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 YD 5121 相关规定。 l) 管道建设应符合 YD 5103 相关规定。 Q / GDW 75 8201 2 8 m) 光缆采取塑料管道敷设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硅芯管铺设应符合 YD/T 5043 相关规定。 2) 采用气流法敷设光缆应按气流敷设机操作指南或设计要求进行。 n) 光缆采用光纤复合低压电缆时,光缆敷设应符合 Q/GDW 543 的相关规定。 6.5 直埋光
33、缆 6.5.1 挖 沟 直埋光缆挖沟要求如下: a) 光缆沟上宽度应以不塌方为宜,且要求底平、沟直,石质、半石质沟沟底应铺设 10 cm厚细土 或沙土。 b) 光缆沟底部宽度应为 30 cm40 cm,每增加一条光缆,沟底宽度增加 10 cm。 c) 对于沟、渠段的光缆沟,深度应从沟、渠的最低点算起,在沟、渠两侧陡坡上应挖成类似起伏 地形的缓坡,坡度应大于光缆最小弯曲半径。 d) 直埋光缆与其它建筑设施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 YD 5121 相关规定。 e) 接头坑深度同缆沟深度,宽度不应小于 1.2 m。 f) 接头坑应在光缆线路前进方向同一侧,靠路边时,应靠道路外侧。 6.5.2 光缆敷设 直
34、埋光缆敷设要求如下: a) 布放光缆时,不应直接在地上拖拉光缆,布放速度要均匀,避免光缆过紧或急剧弯曲。光缆弯 曲半径不应小于 25 倍光缆直径。 b) 同沟布放多条光缆时,应平行排列,不应重叠或交叉,缆间平行净距不应小于 10 cm。 c) 机械牵引方式敷设时,宜采用光缆端头牵引及辅助牵引机连合牵引,牵引力应加在光缆加强件 上。一般在光缆沟旁牵引,由人工将光缆放入光缆沟中。 d) 人工牵引方式敷设时,一次布放长度宜为 0.5 km。分几次牵引时应采用平放“”或叠放“” 形方式,并分段牵引。 e) 光缆敷设后应及时进行回填。应先铺盖 1030cm左右的细土或沙土,上面盖砖后再回填原土, 分层夯
35、实,每回填土 30 cm夯实一次,回填土应稍高出地面。 f) 排流线应在光缆上方 30 cm处铺设,双排流线应平行铺设,间距为 0.4 m0.6 m。 g) 光缆采用光纤复合低压电缆时,光缆敷设应符合 Q/GDW 543 的相关规定。 6.5.3 路由标石设置 直埋光缆路由标识设置要求如下: a) 标石宜埋设在光缆正上方。接头处的标石,埋设在光缆线路的路由上;转弯处的标石,埋设在 光缆线路转弯处两直线段延长线的交叉点上。 b) 标石有字的一面应面向公路; 监测标石应面向光缆接头; 转弯标石应面向光缆弯角较小的方向。 c) 普通标石埋深 60 cm,出土部分 40 cm;长标石埋深 80 cm,
36、出土部分 70 cm。标石周围土壤应 夯实。 7 光缆接续工艺 7.1 一般工艺要求 光缆接续一般工艺要求如下: a) 光纤单点双向平均熔接损耗应小于 0.05 dB,最大不应超过 0.1 dB,全程大于 0.05 dB 接头比例 应小于 10%。 b) 光缆接续盒密封性能良好、体积小且易于放置和保护。 c) OPPC 光纤接续涉及到光纤接续和光电分离技术,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接续。 Q / GDW 75 8201 2 9 d) 光缆接续作业应连续完成,不应任意中断。 e) 接续前应检查熔接机性能,选择适合的接续模式及参数,必要时应对熔接机进行维护和清洁。 f) 光缆接续应选择天气晴朗时进行,遇到
37、恶劣天气应在车辆或接头帐篷内作业,当温度低于零度 时,应采取升温措施。 7.2 光缆接续 7.2.1 光缆开剥及固定 光缆开剥及固定要求如下: a) 去除光缆前端牵引时直接受力的部位。 b) 根据光缆在接续盒的固定位置及盘纤余量需要确定开剥的光缆外护层(或外层绞线)的长度并 做好标记,采用滚刀等专业工具切除光缆外护层(或外层绞线) 。 c) 仔细辨认并切除内层光缆填充管(或绞线) ,保留光纤套管(或光单元管)并及时清理光纤套 管(或光单元管)上的油膏。 d) 根据光缆加强件固定位置预留加强件长度并切除多余的光缆加强件。 e) 在熔接台上将光缆固定,避免光缆扭转。 f) 用专业工具切除光纤套管
38、(或光单元管) 并及时清理光纤上的油膏, 应避免在去除光纤套管 (或 光单元管)过程中损伤光纤。 7.2.2 光纤熔接 光纤熔接要求如下: a) 正确区分两侧光缆中光纤排列顺序,确定光纤熔接顺序,并符合设计规定。 b) 在光纤上加套带有钢丝的热缩套管。 c) 除去光纤涂覆层,用被覆钳垂直钳住光纤快速剥除 20 mm30 mm 长的一次涂覆和二次涂覆 层,用酒精棉球或镜头纸将纤芯擦拭干净。剥除涂覆层时应避免损伤光纤。 d) 制备的端面应平整,无毛刺、无缺损,与轴线垂直,呈现一个光滑平整的镜面区,并保持清洁。 e) 取光纤时,光纤端面不应碰触任何物体。端面制作好的光纤应及时放入熔接机 V型槽内,并
39、及 时盖好熔接机防尘盖,放入熔接机 V 型槽时光纤端面不应触及 V 型槽底和电极,避免损伤光 纤端面。 f) 光纤熔接时,根据自动熔接机上显示的熔接损耗值判断光纤熔接质量,不合格应重新熔接。 g) 用 OTDR 对接续性能进行复测及评定,符合接续指标后立即热融热缩套管,热缩套管收缩应均 匀、管中无气泡。 h) 应在全部纤芯接续完毕后,用 OTDR 进行复测,不合格应重新接续。 7.2.3 盘纤及接续盒封装 盘纤及接续盒封装要求如下: a) 光缆进入接续盒应固定牢靠,加强件牢固固定,避免光缆扭转。光纤套管(或光单元管)进入 余纤盘应固定牢靠。 b) 光纤接头应固定,排列整齐。接续盒内余纤盘绕应正
40、确有序,且每圈大小基本一致,弯曲半径 不应小于 40 mm。余纤盘绕后应可靠固定,不应有扭绞受压现象。 c) 接续盒应密封良好,做好防水、防潮措施,封装方法按照厂家使用说明。 7.2.4 接续盒安装及余缆整理 接续盒安装及余缆整理要求如下: a) 普通架空光缆接续盒应可靠固定在电杆上或挂在吊线上;管道光缆接续盒应牢固固定在人孔壁 上; ADSS光缆及 OPGW 光缆接续盒应用连接件直接固定在铁塔内侧,安装在铁塔的第一级平 台上方; OPPC 光缆接续盒用绝缘子固定在接续盒平台或悬挂在铁塔上,中间接续盒封装好后, 用带有并沟线夹的电力跳线跨接接续盒两端的 OPPC 光缆。接续盒安装应可靠固定、无
41、松动,Q / GDW 75 8201 2 10 宜安装在余缆架上方。接续盒及余缆架安装示意见附录 C。 b) 余缆盘绕应整齐有序,不应交叉扭曲受力,捆绑点不应少于 4 处。每条光缆盘留量不应小于光 缆放至地面加 5 m,并符合设计规定。 c) 光缆接续盒安装固定完毕,应用 OTDR 进行光纤复测,不合格应重新接续。 8 全程测试 8.1 光缆安装后应进行全程测试,测试结果应及时记录,并作为竣工资料一起移交。 8.2 测试记录和要求参照 DL/T 5344、Q/GDW 543 相关规定。 9 标识、标牌 9.1 线路标识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标明线路名称、编号以及联系电话(95598)等,
42、标识内 容应为白底红色正楷字,字体端正。 9.2 光缆在线路及接头、沟道、转弯、交跨处应有醒目标识,自立杆全线应统一编号。 9.3 杆号牌的最低一个字符或下边缘应距地面 2.5 m;杆号面向街道或公路。杆号应整齐、美观、清晰。 9.4 光缆线路应每隔一定距离装设一块线路标识,一般线路间隔 100 m,田野、山区可增加间隔,最大 不宜超过 500 m。 9.5 同类型线路较多或线路复杂处、光缆接头处及余缆处应挂线路标识,标识应悬挂在光缆上。 9.6 电力管沟或共用管道中敷设的光缆在每只手孔处都应挂设线路标识,标识一般挂在子管或保护管 上,其它管道中至少应每 500 m设一块标识。 9.7 光缆在
43、人孔中应挂设标识。 9.8 拉线、撑杆等应有醒目的拉线标识。 9.9 线路光缆易遭人为外力破坏的薄弱处应加挂警示标识,并做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10 验收 光缆线路工程中应对光缆安装工艺进行验收,验收主要内容应包括:光缆敷设、附件安装、光缆接 续、标识标牌、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工程管理文件等。其中光缆安装工艺应符合本标准及 DL/T 5344、 Q/GDW 543 相关规定。 Q / GDW 75 8201 2 11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光缆安装基本流程图 光缆安装基本流程如图 A.1。 图 A.1 光缆安装基本流程图 Q / GDW 75 8201 2 12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落地余缆箱安装示意图 落地余缆箱安装工艺如图 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