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T 921-2014 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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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220.99 A12 DB33 浙江省 地方标准 DB 33/T 921 2014 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ity public bicycle system 2014 - 03 - 20 发布 2014 - 04 - 20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921 2014 I 前 言 本 标准 按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标准 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提 出并归口。 本标准 起草单位:杭州金通公共自行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杭州市公共自行车

2、交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浙江省标准化协会、嘉兴市公共自行车服务公司。 本标准 主要起草人:黄志耀、章贤春、朱玉龙、章福民、杨国强、陈锡祥、张利强、陶雪军、施海玮、梁艳华、介新华。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DB33/T 921 2014 1 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 标准 规定了 城市公共自行车 系统 术语和定义 、总体系统 、现场服务子系统、通讯子系统、后台管理子系统、服务点设备、设施及系统建设、调试、验收等技术要求 。 本标准 适用于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建设 。 2 规范性引用文

3、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87 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 3565 自行车安全要求 GB 4943.1 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 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2240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GB/T 25000.51 软件工程 软件产品质量要求和评价( SQuaRE) 商业现货( COTS)软件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 GB 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3

4、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 本标准 。 3.1 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 city public bicycle system 以自行车为载体,由政府在城市一 定区域范围内设立的、具有公益性、自助式通租通还的公共交通系统。 3.2 公共自行车服务点 public bicycle service station 提供公共自行车自助式 租 /还 服务和查询 相关 信息的场所,简称“服务点” 。 3.3 租车卡 the card for renting public bicycle 具有租 /还公共自行车功能并 在区域内公共自行车服务点通用 的一种集成电路卡。 3.4

5、 DB33/T 921 2014 2 锁止器 mechanical brake 通过租车卡进行操作、用于公共自行车开启和锁止的装置。 3.5 自助服务机 a self-service terminal 具有查询 公共自行车 租 /还车信息、租车费用及租车卡异常处理等功能的自助服务终端。 4 总体系统 4.1 构成 系统 由 现场 服务子系统 、通讯子 系统、后台管理 子系统及服务点 设备 、设施构成,系统结构图见图1。软件系统应符合 GB/T 25000.51的规定,信息设备应符合 GB 4943.1要求 。 图 1 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结构图 4.2 功能 具有 自助式 公共自行车 租 /还

6、、 租车卡 信息查询、 运营管理、结算、 系统 安防、 跨系统数据共享 等功能。 DB33/T 921 2014 3 4.3 构成数据类型 采用通用易解析数据类型, 交易文件数据类型 为 HEX,车辆编 号数据类型 为 BCD。 5 现场服务子系统 5.1 构成 由锁止器控制单元、现场通讯控制单元、锁止器执行单元、自助服务单元和安防单元等构成。 5.2 功能 能实现租车卡信息读写、储存及异常处理、公共自行车自助式通租通还及安防等现场服务功能。 5.3 适应性 要求 现场设备应能在交流供电 220 V 22 V,环境温度 -20 +70 和环境湿度 20% 90%的情况下正常运行。当有停车棚时,

7、设备防水等级应不低于 IP4级。无停车棚时设备防水等级应不低于 IP6级。特殊环境宜提高现场设备的防雷及防腐要求。 5.4 锁止器控制单元 能实时 接收 租车卡和公共自行车 的 状态信息 ,向现场通讯控制单元传输数据,接收其反馈信号,同时向锁止器执行单元 发出指令, 实现租车卡数据读写。 5.5 现场 通讯控制单元 能实时接收锁止器控制单元传输的数据, 通过工业现场总线 向锁止器控制单元发出 状态 判断指令,同时通过通讯子系统向后台管理子系统传输数据。应能对 单个 锁止器以 先进先出的方式保存至少 45条交易数据 。 5.6 锁止器执行 单元 能执行锁止器控制单元的指令,实现锁止器开启 /锁止

8、。 5.7 自助服务单元 由自助服务机等设备组成,能实现公共自行车租用者对租车卡信息自助查询,并能够对租车卡的异常进行自助处理。 5.8 安防单元 由 视频监控设备 、 视频服务器、存储设备、 防盗报警器 等组成。 能 实现对公共 自行车 服务点 设施设备的视频监控 及防盗管理 。 安防单元应符合 GB 50348要求,每个服务点配置的视频监控设备不宜少于 两台,监控范围 应覆盖整个公共自行车 服务点 , 可辨识区域内的场景和相关人员的体貌特征 。 图像 分辨 率不低于 D1(4CIF), 每路记录速度不低于 25祯 /秒 , 保存期限不少于为 15 d。 6 通讯子 系统 依托城市通讯网络设

9、施,构建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专用网络,实现现场服务子系统和后台管理子系统的数据传输。 DB33/T 921 2014 4 7 后台管理子系统 7.1 构成 由 运营管理 单元 、 运营调 度 单元 、交易 单元 、 设备状态管理单元 、 租车 卡管理 单元 、热线服务 单元等构成。 7.2 功能 应能实时准确 接收 并处理 各服务点租 /还车所产生的各类数据 ,实现对服务点调度,关键设备工作状态监控,租车卡管理、费用结算、热线服务等功能。 7.3 适应性 要求 计算机场地的环境要求应符合 GB 2887的规定 。 7.4 运营管理单元 能准确 接收各服务点 租 /还车 所产生的各类数据 , 进行

10、综合处理 后 生成报表。 7.5 运营 调度 单元 能实时对公共自行车服务点 进行管理 ,调度、实现点位状态监控报警功能。 7.6 交易 单元 能实现 接收 现场通讯控制单元传输 的 租用 信息,计算 消费金额 , 并 向现场控制单元 发送 费用结算 指令,记录 租车 卡的消费数据, 实时 将数据发送到结算 中心 。 7.7 设备状态 管理 单元 能对现场服务子系统的锁止器、自助服务机等关键设备工作状态进行管理。 7.8 租车卡 管理 单元 能实现租车卡的发售 、充值、 挂失、黑(白)名单、 退卡、 结 算等 功能 ,并进行归类整理后形成报表系统 ,且具备容错机制。 7.9 热线服务 单元 具

11、备自动派位和来电弹屏功能,具有定期进行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及报表功能。 8 服务点设备、设施 8.1 选点 要求 8.1.1 服务点距离道路交叉路口应不小于 5m,距离机动车道或机动车泊位应不小于 1 m,距离盲道应不小于 0.25 m。 8.1.2 服务点应避开污水井、雨水井、煤气管道、自来水管道、电力通讯管道、国防电缆等地下设施。 8.1.3 服务点宜选择靠近 24 小时常电电源的位置。 8.2 建 设 要求 DB33/T 921 2014 5 8.2.1 服务点宜设置服务亭、停车棚等设施,上述设施安全性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抗风等级应不低于 10 级。 8.2.2 服务点应安装防雷和接地

12、设施,防雷和接地安全性应符合 GB 50343 要求。 8.2.3 服务点地面应平整,锁止器预埋件区域 220 m 320 m 范围内地面平整度偏差不大于 5 mm。 8.2.4 各类设施、设备的安装位置应不影响自行车租 /还。同类基础设施宜保持在同一直线上,管道铺设不应影响电缆、网 线及信号线的穿线。 8.2.5 停车棚、服务亭宜采用钢结构,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漆膜均匀、美观,无脱落,无褪色,施工质量应满足 GB 50205 的要求,停车棚照明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节能标准。 8.2.6 服务亭应配置设备柜、消防和调温设施,宜设置服务窗口。设备柜应满足本规范 5.3 要求。 8.2.7 锁

13、止器应固定在地面或移动平台上,安装牢固,无晃动,刷卡区域高度为 600 mm 1 100 mm。锁止器与固定平面的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 60 mm。锁孔与自行车锁舌高度偏差为 3mm。相邻两个锁止器的中心距离宜在 550 mm 700 mm。 8.3 锁止器 8.3.1 锁止器应采用不高于 36V 直流电源供电。 8.3.2 边门锁采用专用通配型号,用专用螺栓固定。 8.3.3 锁止器内部电子控制设备应安装牢固,在公共自行车租 /还等碰撞中不应产生松动、脱落等现象。 8.3.4 锁止器在公共自行车租 /还过程中应有明显的声光提示。 8.4 自助 服务机 设备防护等级应满足本 标准 5.3条规定,

14、结构安全应符合本 标准 8.2.1的要求,安装高度应不高于 1 500 mm。 8.5 公共自行车 8.5.1 车型宜采用 24 寸车型,其安全性能应满足 GB 3565 要求。 8.5.2 车身应经防锈处理,外观统一喷涂设计,并配置电子标识。 8.5.3 锁舌及其他各部件应连接牢固,具有防盗 功能。每辆公共自行车还应配置临时锁具,临时锁具应具有与锁止器不同时锁止的功能。 9 系统建设 、调试和验收 9.1 系统建设 应满足本 标准 第 4章所规定的系统结构和功能要求。 每个 服务点应 具有良好的独立性和稳定性, 系统建设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信息等级保护应满足 GB/T 22240中二级要求 。 9.2 系统调试 系统建成 后,应进行系统调试,调试周期 宜不少于 7d,调试后系统应满足本 规范 的要求。 9.3 系统验收 系统验收即确定系统的性能是否满足功能需求和总体设计要求。验收应依据本规范和相关现行标准进行。验收项目应包括各子系统运行状态、 建设工程质量和设备设施的质量等。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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