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40.30 B91 DB33 浙江省 地方标准 DB 33/T 865 2012 农用单体钢架大棚安全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the ordinary single-span plastic greenhouse with assembled steel tubular frame 2012 - 06 - 25 发布 2012 - 07 - 25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865 2012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 。 本标准由浙江省 农业机械
2、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农业厅农作物管理局、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义乌市农机管理总站、嘉善天创温室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潘慧锋 、 胡美华 、 舒伟军 、 竺锡雅 、杨立中、赵友东。 DB33/T 865 2012 1 农用单体钢架大棚安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用单体钢架大棚的术 语和定义、安全技术要求、安装、试验方法、检验与判定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农用单体钢架大棚生产、安装、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3、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00 碳素结构钢 GB/T 2518 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 GB/T 4357 冷拉碳素弹簧钢丝 GB/T 4956 磁性基体上非磁性覆盖层 覆盖层厚度测量 磁性法 GB/T 13793 直缝电焊钢管 GB/T 13912 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18983 油淬火 -回火弹簧钢丝 NY/T 7 农用塑料棚装配式钢管骨架 NY/T 1224 农用塑料薄膜安全使用控制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棚体骨架 greenhouse frame with steel tubu
4、lar 大棚的主体,钢架大棚骨架结构的整体。其代号用汉语拼音大写字母 GP表示。主要由拱杆、棚头立柱、纵拉杆、斜撑、拱杆联接管、卡槽等组成。 3.2 钢架大棚骨架 型 shape of steel tubular greenhouse frame 钢架大棚骨架横剖面的几何形状。具有平面侧壁的钢架大棚骨架,其代号以汉语拼音大写字母 C表示。 3.3 大棚长度 greenhouse length DB33/T 865 2012 2 钢架大棚骨架纵向两端部钢管在地平面投影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其代号以英文字母 A表示,具体见表 3。 3.4 大棚跨度 span of steel arch tube 钢架
5、大棚骨架两外侧壁钢管与地面接触部位钢管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其代号以英文字母 B表示,具体见表 3。 3.5 大棚顶高 height of greenhouse roof 钢架大棚骨架顶部最高处与棚内地平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代号以英文字母 H表示,具体见表 3。 3.6 大棚肩高 height of greenhouse shoulder 钢架大棚骨架两侧壁平面与钢管顶面中心线交线至棚内地平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代号以英文字母h表示,具体见表 3。 3.7 拱间距 distance between two arch tubes 钢架大棚骨架侧壁相邻两钢管在地平面投影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其代号以英文字母
6、 a表示,具体见表 3。 3.8 单体钢架大棚 the single-span plastic greenhouse with assembled steel tubular frame 指主材采用镀锌钢管,按纵向一定间距安装,棚体骨架各零件通过联接卡具固定,并覆盖塑料薄膜用于农业生产的独立棚体。 3.9 活动立柱 flexible post 在大棚中间,按 5 m 8 m的距离配置活动式立柱。用于遇大雪时临时支撑,以加固大棚,防大雪压塌。 4 产品安全技术要求 4.1 总体要求 4.1.1 安全性 与 稳定性 钢架大棚结构及其所有构件 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能安全承受包括恒载在内的可能全部荷
7、载组合(风载、雪载等),任何构 件危险断面的设计不 应 超过钢管材料的许用应力,钢架大棚及其构件 应 有足够的刚度和韧度,以抵抗纵、横方向挠曲、振动和变形,在允许荷载、压力、推力(风载、雪载等)范围内不发生失稳现象。 DB33/T 865 2012 3 4.1.2 耐久性 钢架大棚的 所有 金属结构零部件应采取必要的防腐蚀措施,主要构件 耐腐蚀时间 10年 。 4.1.3 覆盖材料 农用塑料大棚膜应符合农作物生长等需要,并符合 NY/T 1224的要求 。 4.2 大棚骨架 基本 要求 4.2.1 规格 型号 钢架大棚 按以下规定编号 : G P 钢架大棚 骨架钢管外径尺寸( mm) 钢架大棚
8、 跨度尺寸 (m) 钢架大棚骨架型代号 钢架大棚 骨架代号 4.2.2 型号配置 钢架大棚 所有 专用零部件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要求加工制造。主要单体大棚型号为 GP-C622、 GP-C825和 GP-C832, 单体大棚型号的结构与配置 见 表 1。 表 1 单体大棚结构与配置 项目 GP-C622 GP-C825 GP-C832 跨度 (m) 6 8 8 顶高 (m) 2.5 3.3 3.3 肩高 (m) 1.5 1.6 1.8 通风部位 肩下部 上肩部 上肩部 拱管材料 (直径及厚度 mm) 22/1.2 25/1.5 32/1.5 拱间距 (m) 0.6 0.65
9、0.8 纵拉杆(道) 3 3 3 卡槽(道) 2 4 4 4 下卡槽高度 (m) 如有两道卡槽高 0.5 0.8,否则高 0.8 1 0.5 0.8 0.5 0.8 上卡槽高度 (m) 1.5 1.6 1.8 加固斜撑 ( 根 ) 4 4 4 门 摇门 摇门或移门 摇门或移门 卷膜杆及卷膜器(套) 0 2 2 2 螺旋桩、地拉杆、活动立柱等 根据需要配置 其他 纵 拉杆 钢管外 径及 壁 厚 等与拱杆、 斜撑 相同 。 DB33/T 865 2012 4 4.2.3 材料规格 4.2.3.1 钢架大棚制造所用材料和规格应符合 或高 于本标准的规定,本标准 未 规定的应符合 设计要求和相应的产品
10、标准规定。 4.2.3.2 钢管等主要构件、冲压零件,以及拱杆等主要构件连接所选用的管箍、卡槽等,应符合 NY/T 7 及 本标准表 2 的规定。 4.2.3.3 其中钢架大棚主要构件采用碳素结构钢 Q235A 的直缝电焊钢管,其化学成份应符合 GB/T 700,力学性能、焊缝质量和尺寸规格符合 GB/T 13793 的规定。 4.2.3.4 钢架大棚主要构件 应 进行热浸镀锌处理,不 应 有裂缝、夹层、烧伤及其他影响强度的缺陷,镀层质量应符合 GB/T 13912 的规定要求。 4.2.4 工艺规范 冲压件应 按规定 工艺规范制造,冲切边和表面 不应 有毛剌和压伤、划痕、裂纹等缺陷。卡具、螺
11、栓、螺母、垫圈等紧固件的表面应镀锌处理。主要构件在热镀锌后出现变形或损伤等应进行整形或修复。 4.2.5 大棚屋顶结构 拱杆顶接管角度小于 150 。 4.2.6 外观 表面不 应 有裂纹、压扁、扭曲变形等影响强度的缺陷。 4.2.7 活动立柱 在雪灾、台风频发地区宜 配置活动立柱。 4.3 钢架大棚主要零部件材料及技术要求 钢架大棚主要零部件材料及技术要求 应符合表 2的规定。 DB33/T 865 2012 5 表 2 钢架大棚主要零部件材料及技术要求 零件名称 选用材料 技术要求 GP-C622 GP-C825 GP-C832 拱杆 直缝焊管 221.2/Q235 A,其中拱杆 每根长度
12、 大 于 4.7 m、重量 大 于 3.1 kg,纵拉 杆 5.1 m、重量3.4 kg 以上。 直缝焊管 251.5/Q235A,其中拱杆每根长度 大 于 6.3 m、重量 大 于 5.5 kg, 纵拉管 5.1 m、重量 4.4 kg 以上。 直缝焊管 321.5/Q235A,其中拱杆 每根长度 大 于 6.3 m、重量 大 于 6.5 kg,纵拉管 5.1 m、重量5.3 kg 以上。 材质符合 GB/T 700,力学性能、焊缝质量和尺寸规格符合GB/T 13793,镀锌层质量符合GB/T 13912, 22 1.2 钢管的镀锌层厚度达 0.035 mm 以上 ,25 1.5、 32 1
13、.5 钢管 镀锌层厚度达 0.045 mm 以上 。 纵拉杆 斜撑 棚头立柱 卷膜杆 直缝焊管 22 1.2/Q235A 同上。 地拉杆 拱连接管 直缝焊管 27 1.5250 mm /Q235A 直缝焊管 30 2300 mm /Q235A 直缝焊管 37 2300 mm /Q235A 小于 150夹角,其余同上。 零件名称 选用材料 技术要求 GP-C622 GP-C825 GP-C832 卡槽 热镀锌薄钢板 0.7 mm /Q235A 符合 GB/T 2518 管槽固定卡 热镀锌薄钢板 1.5 mm /Q235A 符合 GB/T 2518 楔形卡 管管固定卡 卡簧 油淬火碳素弹簧钢丝 2
14、.5-65Mn 符合 GB/T 18983 钢丝夹 碳素弹簧钢丝 3-C 级 符合 GB/T 4357 5 安装 5.1 选址 宜选择地势平坦、交通便利、 无遮阳、 水源洁净充足、土壤肥沃、渠系配套、灌排方便、具有一定面积的连片土地,在背风向阳处建棚,远离工矿、化工企业等污染源。 5.2 安全施工 严格按 钢架大棚 骨 架安装图或施工图 、 施工程序进行规范、安全施工。 5.3 大棚布局 钢架大棚 以南北朝向为 宜, 长度 30 m 70 m,相邻棚间隔距 离不小于 1.5 m, 棚头间隔距离 2.5 m以上。 5.4 大棚定位放样 合理确定 安装 基准标高,棚体 应 成直角矩形,拱杆间高度、
15、水平对齐,大棚整体整齐美观。 5.5 骨架安装 DB33/T 865 2012 6 5.5.1 拱管、纵拉管及卡槽 5.5.1.1 拱管应按设计图纸 应 冷弯成形,拱管头部与对应拱管用拱连接管接头 (顶接管 )连接,底部插地。 5.5.1.2 纵拉 杆 、摇膜杆采用缩杆的可直接用螺丝钉螺接,或用铆钉铆接,平口管采用小管径管内插连接,连接管长不 应 小于 15 cm,用螺接或铆接。 2 道侧拉杆分别安装在距顶部 2 m 的棚面上。 5.5.1.3 单卡卡槽安装位置离地 0.8 m 1.0m 卡槽与卡槽之间用卡槽连接片连接,卡槽与拱管之间用管槽固定器固定,卡槽头部与拱管之间用固定夹圈 (夹箍 )连
16、接。拱管与顶纵拉管用钢丝夹固定,拱管与侧纵拉管用管管固定卡固定。 5.5.2 棚头立柱、门、及斜撑 5.5.2.1 棚头均匀布置棚门及立柱 6 根,用固定夹圈(夹箍)与拱杆连接。横向布置三道卡槽,交叉处用管槽固定器连接。 5.5.2.2 GP-C622 型 为单开门,门宽 1.2 m,高 1.8 m, 门四周为钢管,中间用 2 根横钢管、 1 条纵卡槽连成 。 GP-C825 型 和 GP-C832 型 为双开门或移门,双开门制作与单开门相同,移门中间档距不大于 0.60 m, 门与立柱用门座连接,门与门之间用门锁连接。 5.5.2.3 斜撑管与拱管交叉处用 U 型卡紧固。 5.5.3 安装要
17、求 5.5.3.1 拱杆根据土壤质地、抗风抗雪性能等,跨度 8 m 棚 应 插入土层 40 cm 以上,跨度 6 m 棚 35 cm以上,并在安装前对拱杆插入部位进行镇压。各拱杆平面应相互平行并垂直地平面,屋面平整。 5.5.3.2 卡具等各连接件和紧固件应安装位置正确、牢固,无漏装、松动。钢架大棚的门总成、卷膜器总成安装后应移动灵活、转动自如、关闭严密、无卡死现象。 5.5.3.3 覆膜后采用专用压膜线,每拱 1 根, 并用螺旋桩、地拉杆等固定。 5.5.3.4 其他应符合 表 3 的规定要求。 5.6 钢管大棚施工安装允许偏差 钢管大棚施工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的要求。 表 3 安装允许
18、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mm 图例 检验方法 拱间距( a) 30 Aa a a a分别在两侧面拱杆下部和上部取两组测点,采用钢尺测量。 顶 高( H) 30 BhH在两山墙端面取点,采用钢尺测量。 肩高( h) 20 跨度( B) 40 DB33/T 865 2012 7 6 试验方法 6.1 镀锌层厚度 按 GB/T 4956中 规定的检验方法。 6.2 钢管的壁厚、外径和卡槽厚度 用游标卡尺测量。 6.3 钢管重量 用杆秤或电子秤等测量。 6.4 钢管外观 用肉眼检验。 6.5 拱杆管、斜撑、纵拉杆、卷膜杆、卷膜器、卡槽、门等数量 和通风部位 用目测法检验。 6.6 钢架大棚拱杆插入土层
19、深度 、大棚长度、拱间距、顶高、肩高、跨度、 卡槽 高度等距离 用钢尺测量。 6.7 钢管的机械性能、镀锌层结合强度、镀锌层质量、零件的装配 按 GB/T 13912、 NY/T 7的规定进行。 6.8 安装允许偏差 按本标准表 3 规定的方法测 试。 6.9 其它试验 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7 检验与判定规则 7.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 厂检验、安装检验 、验收检验 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7.2.1 各种钢架大棚零件出厂 应 按 4.2 的规定 及 6 的试验方法 要求 逐批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括主要构件及零件的重量、长度、 机械性能、镀锌质量和加工质量 等,附安装使用说明书。
20、7.2.2 检验零件 每批 1 000 件,由连续生产的零件组成 , 采用随机抽样检验 ,其中 机械性能每批随机抽样 1 件 , 镀锌质量每批随机抽样 2 件 ; 加工质量 、钢管重量、长度等 每批随机抽样 0.5%,不足一批可减少,但不 应 少于 2 件。 7.2.3 抽样检验有一件不合格,则应以两倍数量的零件进行复检,如仍有一件不合格,则视为该批零件不合格,不 应 出厂。 7.3 安装检验和判定规则 7.3.1 进场检验 安装前应对进场的主要构件、连接件和标准件等按发货清单核对数量, 质量 按 7.2的规定要求进行检验 或提供相关合格证明 ,不合格的不允许安装。 DB33/T 865 20
21、12 8 7.3.2 安装检验 7.3.2.1 大棚安装后应以 5.5、 5.6 要求 的规定进行检验 。 7.3.2.2 按同类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检不少于 3%,且不少于 5 个大棚。若每批数量超过 300 个大棚,可分批进行抽检。 7.3.2.3 有不合格项目,则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不合格,应进行返工后重新检验。 7.4 验收检验 7.4.1 检验项目 大棚安 装后交付使用时应按本标准 进行 验收 检验 。 验收检验项目为 单体钢架大棚主要构件(拱管、拉杆 、加固斜撑)的数量、 镀锌 质量、重量、壁厚、外径,以及拱杆间距、拱杆插入泥下深度等项目 及出厂检验报告和安装检验报告。 7.4.2
22、检验规则 按同类 大棚 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检不少于 3%,且不少于 5个大棚。 7.4.3 判定规则 7.4.3.1 合格大棚 单体钢架大棚主要构件(拱管、拉杆、加固斜撑)的数量、 镀锌 质量、重量、壁厚、外径,以及拱杆间距、拱杆插入泥下深度等测试项目均符合要求的,其余所有测试项目中有 3项以内 (含 3项 )不符合要求 但 符合 4.1要求, 且有出厂检验报告和安装检验报告 的 , 属合格钢架大棚。 7.4.3.2 不合格大棚 单体钢架大棚主要构件(拱管、拉杆、加 固斜撑)的数量、 镀锌 质量、重量、壁厚、外径,以及拱杆间距、拱杆插入泥下深度等测试项目,其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或者上述测
23、试项目均符合要求、但其余所有项目中有 4项 (含 4项 )以上不符合要求的,为不合格钢架大棚。 没有出厂检验报告和安装检验报告的, 为不合格钢架大棚。 7.5 型式检验 产品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 :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c)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 d)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时 ;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要求时。 8 标志、 包装、运输 和 存贮 8.1 标志 8.1.1 钢架大棚出厂时应随附发货清单、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附件清单和相关技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