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T 2071-2017 商品有机肥生物发酵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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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65.080 B 10 DB33 浙江省 地方标准 DB33/T 2071 2017 商品有机肥生物发酵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biological fermentation of commercial organic fertilizer 2017 - 12 - 18 发布 2018 - 01 - 18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2071 2017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种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 浙江省农业技

2、术推广中心、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倪治华、姚燕来、陆若辉、钟杭、陈思力、洪春来、陈晓旸、朱凤香、朱伟锋 。 DB33/T 2071 2017 1 商品有机肥生物发酵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商 品有机肥生物发酵的术语和定义 、 技术 要求和产品质量控制 等 内容 。 本标准适用于 以畜禽养殖排泄物为主要原料的 商品 有机肥产品 生产 过程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

3、 525 有机肥料 NY 609 有机物料 腐熟剂 NY 884 生物有机肥 NY/T 1168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 术规范 NY/T 1169 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DB33/T 891 污泥土地利用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1 商品有机肥 commercial organic fertilizer 以畜禽养殖排泄物为主要 原料,经水分调控 和 生物发酵处理,质量符合 本标准 5.2 条款规定 并进行市场销售 使 用的有机肥料。 3.2 主料 main raw material 生产商品有机肥的主要原料,包括畜禽养殖排泄物和固液分离后的沼渣等,其

4、质 量 占 发酵物料 总 质量的 80%以上 。 3.3 辅料 auxiliary raw material DB33/T 2071 2017 2 用以调节发酵堆料理化性状的必需物料,包括木屑、草炭 、 废菌棒、纤维(木质)化程度较高的农作物秸秆与籽粒外壳等的粉碎物,以及腐殖酸、氨基酸等酸性调节物质。 3.4 好氧发酵 thermophilic aerobic fermentation 有机物料在有氧条件下,经微生物作用进行矿化、分解和再合成的物质、能量转换全过程。 3.5 碳氮比 carbon-nitrogen ratio( C/N) 有机物料中全碳的质量百分数与全氮的质量百分数之比。 3.

5、6 腐熟度 putrescibility 有机物料经过矿 化和腐殖化过程 , 其生物化学性质达到的稳定程度。 腐熟度 是评价堆肥过程及堆肥产品质量的重要尺度,本标准以相对发芽率和发芽系数作为腐熟度评价指标(附录 A)。 3.7 灼烧率 lgnition loss rate 有机物料经 525 10灼烧 后其质量的减少率,以 恒重 后样品的灼烧减量除以样品原 质量 的 百分率 计算 ,本标准用以表示物料中有 机物含量的高低水平(附录 B)。 4 生物发酵处理技术 要求 4.1 总体原则 生物发酵 处理工艺包括 主料水分控制 、 添加辅料 、 接入生物菌剂、 堆 置翻抛和 稳定化处理等,根据畜禽养

6、殖排泄物 的 来源 、 农业利用的 要求和相应的 产品 标准,选择适宜的 堆制 处理技术。 4.2 生物发酵处理(堆肥)场地的选择 4.2.1 选址要求 4.2.1.1 符合 NY/T 1168 的要求, 不得 在下列区域内建设 商品有机肥生物发酵处理( 堆肥 )场地 : a) 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b) 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c) 当地 政 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d) 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 4.2.1.2 新建 、 改建 和 扩建的堆肥 处置 场选址应避开 4.2

7、.1.1 规定的禁建区域,在禁建区域附近建设的,应设在 4.2.1.1 规定的禁建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 500 m。 4.2.2 堆肥场地畜禽排泄物的贮存及运输 DB33/T 2071 2017 3 4.2.2.1 堆肥场地畜禽排泄物的贮存 4.2.2.1.1 堆肥场地的畜禽排泄物应设置专门和足够的贮存设施,畜禽排泄物恶臭及污染物含量应符合 GB 18596 要求。 4.2.2.1.2 贮存设施 符合 NY/T 1169 的要求, 应采取有效的防渗处理工艺,其位 置离各类功能地表水体的距离不得小于 400 m,并应处于堆肥场地生产及生活管理区

8、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4.2.2.2 畜禽养殖排泄物的运输 应满足就近运输、对环境 及 居住人群无不良影响的原则,宜采用管道或封闭式车厢运输的方式。 4.3 生物发酵处理(堆肥)场地的布局 堆肥处置场地应本着就近、简便、方便的原则,合理布局原料储存 及 发酵腐熟 场地 、半成品及成品仓库、办公辅助场所等,避免二次污染。 4.4 生物发酵的主要工艺类型 4.4.1 堆肥装置 主要 采用好氧发酵模式, 包括:条垛式、槽式、塔式、 仓箱及 回转圆筒式等 。 其中 条垛式和槽式 适宜一般工厂化规模 生产 方式 ;用地规模受限的地方可选择采用 塔式、 仓箱及 回转圆筒式 等 。 4.4.2

9、 条垛式 、 槽式堆肥场地应建有彩钢棚 、 阳光棚 等 避雨设施 和强制通风装置 。静态堆肥表面应覆盖约 30 cm 的腐熟堆料 , 采用 人工 供气设备供氧 和蒸发水分 ;动态堆肥采用 轨道式、 轮式或履带式翻抛机,通过在发酵周期内间隔一定时间进行翻 抛 供氧 和挥发水分 。 4.5 生物发酵工艺条件控制 4.5.1 辅料选择 4.5.1.1 以 畜禽 养殖排泄物为主料的发酵物料应添加适宜的发酵辅料以调节其起始状态。辅料应均匀疏松,组分明确,含水量宜小于 10%,灼烧率应大于 90%,并根据需要进行粉碎、去杂和干化等预处理。 4.5.1.2 不 得 添加城市垃圾、污泥、工业副产品、烟煤灰等存

10、在环境风险的废弃物料。 4.5.2 水分调控 物 料发酵的起始含水量应控制在 65%以下。畜禽排泄物(主料)含水量较高时,宜通过自然堆晒、人工加热及机械压榨或离心等物理脱水方式 ,或通过养殖蝇蛆、蚯蚓等生物脱水方式, 降低其原始含水率,同时 适量 添加 辅 料 , 调节 物 料原始 含水率至 50% 60%, 辅料添加一般不 超过 20%。 4.5.3 碳氮比调节 结合水分调控选择 加入 辅料种类和数量 ,调节 发 酵物料 的 起始碳氮比 至 25 35。 4.5.4 菌剂接种 生物发酵菌种 加入量为 0.3% 0.5%(有效活菌数 1亿 /克 ),或按产品说明书适量添加,接种 的 菌剂质量应

11、符合 NY 609的相关指标要求。 4.5.5 制堆发酵 4.5.5.1 制堆 条垛 堆置高度控制在 0.8 m 1.5 m; 也可根据供氧装置、翻抛机械和发酵 类型 进行适当调整。 DB33/T 2071 2017 4 4.5.5.2 堆料温度及酸碱度监测调控 4.5.5.2.1 发酵过程中,应用专门的温度测定仪测定物 料温度。温度测定仪应多点、垂直插入发酵堆料 30 cm 40 cm 的深度,至指示刻度基本稳定时,读取测定 数据 ,取其多点平均值。发酵过程中当物料温度达到 55以上时 ,每 3 天 进行一次多点采样测定 其 pH。发酵物料的酸碱度应控制在 pH 5.5 8.5,pH 过高时

12、,宜用 腐殖酸、 氨基酸等酸性有机辅料 调节 ,以减少氨氮损失 。 4.5.5.2.2 发酵过程中,堆料 55 以上温度应 维持 5 天 7 天 ,持续发酵时间应达到 15 天 以上。 4.5.5.3 通气控制 4.5.5.3.1 发酵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氧气供给,但通风强度应控制在不会造成过度的散热降温效果。一般宜采用“温度 -通气联控”、间歇性供氧方式,以保证发酵堆料有足够的 55 60高温维持时间,且堆料最高温度不超过 70。 4.5.5.3.2 动态堆肥在发酵堆料 初期及堆温升至 55 以上时, 应 2 天 3 天 翻堆一次 ; 气温( 30以上)及堆温( 55以上)均高时,宜每天翻堆

13、一次。 4.5.5.3.3 静态堆肥 每立方物料的适 宜通气量控制在 0.1 m3/min 0.2 m3/min。 通气频率与时间参照4.5.5.2 和 4.5.5.3.2。 4.5.6 堆料无害化及腐熟度判定 发酵堆料完全 腐熟 后 呈褐色, 无恶 臭, 料质 松散, 不 孳生蝇 蛆 , 水堇 (或萝卜) 种子 相对 发芽 率80%,发芽系数 50%。 5 质量控制 5.1 后熟处理 高温发酵 后 的堆料应进行降温和稳定处理。后熟处理可原堆静置,也可结合产品干化、 贮存 等 在专设仓内进行。后熟 处理 时间 20 天 30 天 ,堆内温度基本接近环境温度。产品包装出厂前,应 对发酵熟化的堆

14、料 进行必要的破碎 和筛分 处理, 以 进一步去除杂质 。 经处理后得到的 商品有机肥 含水 率 符合NY 525 要求 ,碳氮比为 15 20。 5.2 物化性状 5.2.1 外观均匀,不分层,无恶臭。不含粒度 5 mm 的金属、玻璃、陶瓷等机械杂物。粒度 10 mm 的塑料、石块等杂物的含量小于 0.5%。灼烧率 65%。 5.2.2 主要技术指标和重金属含量限定值应符合 NY 525 规定的要求;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杆菌群数应符合 NY 884 的要求。技术指标不符要求的宜重新堆制处理; 成品 重金属含量超过限定值的,应按DB33/T 891 规定的要求处理。 5.3 质量 检验 5.3

15、.1 水分、温度 、腐熟度 为日常测试项目 。 5.3.2 灼烧率、蛔虫 卵死亡率、粪大肠杆菌群数、重金属等限量成分为型式检验项目。有下列情况时应检验: a) 初次检验与定期检验; b) 原材料配比发生变化时; c) 主料来源发生变化时; DB33/T 2071 2017 5 d) 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 e) 发酵工艺、设施发生改变时; f) 发酵用菌种改变时。 DB33/T 2071 2017 6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堆料 腐熟度及植物毒性测定 A.1 材料与仪器 A.1.1 植物种子:水堇( Lepidium sativum)或萝卜( Raphanus sativus)种子,在去离

16、子水或蒸馏水的发芽率 80%。 A.1.2 浸提容器: 500 ml具密封塞聚乙烯瓶。 A.1.3 浸提装置:频率可调的往复式水平振荡机。 A.1.4 浸提剂:去离子水或 蒸馏水。 A.1.5 过滤装置 : 0.45 m微孔滤膜或中速蓝带定量滤纸 ;加压过滤 或真空过滤装置 。 A.2 试样制备 取堆料分层、多点鲜样充分混匀后按四分法缩减至 500 g,去除机械杂质,装瓶备用。 A.3 操作步骤 A.3.1 称取鲜样(干基 20.0 g) 3份作重复,分别置于 500 ml浸提容器中,按固液比 1:10( w/v,以干重计)加入一定量的去离子水或蒸馏水,盖紧瓶盖后垂直固定于往复式水平振荡机上,

17、调节频率 100次 分钟 ,在室温下振荡浸提 1 h,取下静置 0.5 h后,于预先安装好滤膜(或 滤纸)的过滤装置上过滤,收集滤出液,摇匀 即 供培 养用。如浸出液 过后 分析,则 需 0 4保存, 且 不超过 48 h。 A.3.2 在微生物培养皿内垫上一张滤纸,均匀放入 10粒水堇(或萝卜)种子,加入浸出液 5.0 ml,盖上盖子,在 25黑暗的培养箱中培养 48h,测定发芽率和根长。以去离子水或蒸馏水作 3次空白对照。 A.4 结果计算 相对发芽率 b1 和发芽系数 b2 以百分率 ( %) 表示, 按下式计算: 100011 aab . (1) 10000112 ha hab . (

18、2) 式中: a0 空白 的发芽率 , %; a1 处理 的发芽率 , %; h0 空白的 平均根长 , ; h1 处理 的 平均根长 , ; 取各重复平均值, 所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DB33/T 2071 2017 7 A A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物料有机物总量测定 B.1 设备与仪器 B.1.1 分析天平:精确到 0.001 g。 B.1.2 电热恒温干燥箱:控制温度 105 2。 B.1.3 高温电炉:控制炉温 525 10。 B.1.4 电炉: 800 W,温度可调控。 B.1.5 50 ml具盖瓷坩埚。 B.1.6 干燥器:内盛变色硅胶干燥剂。 B.2 试样制备 取 自然风

19、干样品充分混匀后按四分法缩减至 100 g,粉碎过 1 mm 孔 径筛,装瓶备用。 B.3 操作步骤 B.3.1 称取过筛的样品 1 g 3 g(精确至 0.001 g),每个样品做两个平行,平铺于恒重过的瓷坩埚中,于 105 2电热恒温干燥箱内烘 8 h。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平衡 30 min,取出称量。 B.3.2 将装有 样品 的瓷坩埚放在电炉上,瓷坩埚盖斜放,让 样品 小心缓慢炭化,在炭化过程中应在较低温度状态下灼烧至无烟,然后升高温度灼烧至 样品 呈灰白色,再放入高温电炉内,瓷坩埚盖斜放,于525 10灼烧 6 h。取出稍冷 1 min,移入干燥器中平 衡 30 min,取出称量。 B.3.3 将瓷坩埚放入高温电炉,瓷坩埚盖斜放,在 525 10下灼烧 30 min。取出,稍冷约 1 min,移入干燥器中平衡 30 min,取出称量。再放入高温电炉在 525 10灼烧 10 min。取出,同上条件冷却、称量,直至两次质量之差小于 0.5 mg,即为恒重。 B.4 结果计算 灼烧率 (烘干基) 以质量百分数 (%)表示,按下式计算: 100mm mm 01 21 . (3) 式中: m0 瓷坩埚质量, g; m1 灼烧前瓷坩埚 及内容物质量, g; m2 灼烧后瓷坩埚及内容物质量, g。 所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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