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93.080 P66 DB33 浙江省 地方标准 DB 33/T 899 2013 山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investigation and design of expressways in mountainous area 2013 - 10 - 14 发布 2013 - 11 - 14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899 2013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桂炎德、楼晓寅、李伟平、
2、郑束宁、孙章校、吴宝兴、雷崇书、陈建荣、彭丁茂、施兹国、贺建光、毛松根、陈侃福、张仁根、陈 鹏、王一斌、邵坚达、李 杰、曹怡春、袁迎捷、俞红光、金慧珍、赵长军、吴小平。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DB33/T 899 2013 1 山区高速公路勘察设 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省山区高速公路主要专业的勘察设计原则、方法和相关 技术要求。 本标准包括工程勘察、工程勘测及外业调查、设计等工作内容,涵盖了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及隧道机电、道路监控、环保绿化等专业勘察设计的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新建山区高速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改
3、建或扩建山区高速公路项目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10 混凝 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21 岩土 工程勘察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86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 GB 5010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 50373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74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24721.2 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 第 2部分:管箱 JTG B
4、0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4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G C10 公路勘测规范 JTG C20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JTG C30 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 JTG D20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JTG D30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JTG D40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 JTG D50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JTG D61 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 JTG D62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 JTG D63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 JTG D70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 DB33/T 899 2013 2 JTG D80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 JTG D8
5、1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JTG F10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JTG F60 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 JTG/T B05 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指南 JTG/T BO7-01 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 JTG/T C10 公路勘测细则 JTG/T D65-01 公路斜拉桥设计细则 JTG/T D71 公路隧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 JTG/T D81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 JTG/T F50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T496 公路地下通信管道高密度聚乙烯硅芯塑料管 DB33/ 704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DB33/T 1065 工程建设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DB33/T 83
6、6 公路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振动成型施工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山区高速公路 expressway in mountainous terrain 在山岭区和重丘区地形条件下建造的高速公路。 3.2 综合勘察方法 comprehensive investigation method 根据场地的地质条件,采用遥感、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物探、钻探、槽探、原位测试与室内试验等多种勘察手段相结合的勘察方法。 3.3 动态勘察设计 dynamic exploration and design 结合施工过程中的反馈信息和检测资料,对勘察和设计参数及设计方案进行验证和优化。
7、 3.4 长上 (下 )纵坡 long up(down) longitudinal gradient 连续纵坡大于 2%,或平均纵坡大于 2.5%,且长度大于 5000m的路段。 3.5 DB33/T 899 2013 3 长陡纵坡 long and steep longitudinal gradient 平均纵坡大于 3%,且长度大于 2000m的路段。 3.6 长直线 longstraight line 平面线形长于 2000m的直线。 3.7 小半径平曲线 small radius of horizontal curve 小于公路路线设计规范中最小半径一般值的圆曲线。 3.8 运行速度
8、operating speed 运行速度是观测到的驾驶员在天气良好、自由流情况下的车辆行驶速度,通常采用 V85速度。 3.9 应急避险车道 emergency lane 在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右侧,为失控车辆提供应急、强制减速停车而设置的车道。 3.10 生态挡土墙 ecological retaining wall 墙面同步实现水土保持和生态植被的挡土墙。 3.11 路侧净区 roadside safety zone 在低填和浅挖的缓坡路段,为驶离路面的过错车辆而提供的无障碍区域。 3.12 高路堤 high-embankment 填方边坡高度大于 20m的路堤。 3.13 高边坡 high
9、-cutting 挖方边坡高度土质路段大于 15m、岩质路段大于 30m的边坡。 3.14 高挡墙 high-retaining wall 高度大于 8m的挡墙。 DB33/T 899 2013 4 3.15 高架桥 viaduct 当路线跨越山谷、穿越村庄、工业区,或沿山坡布线因坡陡、路基太高等必须采用以桥代路方式通过时所设置的桥梁。 3.16 隧道群 tunnel group 相 邻隧道洞口之间的距离较近,在勘察测量、平纵设计、通风设计及照明设计等方面必须考虑相互之间影响的多座隧道的总称。 3.17 偏压隧道 unsymmetrical pressure tunnel 作用于隧道结构上的压
10、力不对称的隧道。 3.18 单压明洞 single pressure open tunnel 地面横坡陡,山体外侧不能进行反压回填的明洞。 3.19 偏压明洞 unsymmetrical pressure open tunnel 地面横坡较陡,山体外侧采用回填反压的明洞。 3.20 微开挖洞口 slightly-excavated portal 洞口边、仰坡暴露面很小,最大程度保护山体原始地貌,尽量“趋于 零开挖”暗挖进洞的洞口。 3.21 服务区 service area 为 基本满足道路使用者和 车辆 需 求而提供 的服务设施,应具备停车场、公共厕所、休息区、餐厅、加油站、 小型超市 及汽
11、车修理区等设施。 3.22 停车区 rest area 为 基本满足解除驾驶员疲劳和紧张需求而提供的服务设施,一般具备 停车场、公共厕所、加油站 (含便利店 )、简易休息区等设施。 3.23 中水回用 water reuse DB33/T 899 2013 5 将公路沿线设施( 如 沐浴、盥洗、厨房、厕所 等 )的 废 (污 )水集 中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标准 后 作为再生资源 , 回用于 沿线设施 的绿化浇灌、车辆冲洗、道路冲洗、便器冲洗等,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 4 基本规定 4.1 应执行 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广泛征询沿线建设规划、交通、环保、水利、国土、农林、文物、电力等职能部门的意
12、见,并按照相关专题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开展环保、水保、抗震和防灾等方面的勘察设计工作。 4.2 路线设计应灵活运用技术指标,合理确定线位走向,局部线位应进行多方案比选。充分 利用荒山、荒坡地、废弃地、劣质地 ,尽量实现路线平、纵线位与地形的最佳拟合, 最大 程 度节约土地 资源 、保护耕地 ,减少拆迁 及工程量。 4.3 应认真做好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基础资料的收集、调查和分析工作;重视通道、涵洞等小型结构物的外业调查以及取弃土场、筑路材料等的调查、试验工作。 4.4 应采用综合勘察方法,加强各勘察手段间的对比、验证工作。 4.5 对高填深挖、特殊性岩土和不良地质路基路段应加强工点设计;结合施
13、工过程中的反馈信息和监测资料,对勘察和设计参数及设计方案进行验证和优化,进行动态勘察设计。 4.6 初步设计阶段应对重点路段及重要结构物的典型设计方案进行充分比选和论证。 4.7 各专业应重视公路建设与沿线自然环境、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的整体协调性,加强沿 线人文题材的挖掘和利用。 4.8 应重视总体设计,做好各分项专业间的协调 、衔接工作。 4.9 分期修建或分步实施的工程,应在初步设计阶段拟定分期修建或分步实施的方案,必要时进行比选论证。 4.10 提倡采用适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注重节能减排与环保。 4.11 总体设计单位应加强与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协调、统一与衔接。 5 工程
14、地质勘察 5.1 一般规定 5.1.1 工程地质勘察应按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JTG C20)、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JTG D30)、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 等 相关规范和本规范的要求进行。各勘察阶段的工作内容和深度应与各设计阶段的要求相适应。 5.1.2 工程地质勘察应分阶段进行。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宜进行专项勘察。对岩溶等复杂地质路段,可在施工阶段补充必要的勘察工作。 5.1.3 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在工可勘察的基础上,基本查明场地的地质环境条件、各类构筑物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不良地质、特殊性岩土,为路线
15、、路基、桥梁、隧道、互通等方案的选择提供必要的地质依据,为初步设计提供工程地质资料。 5.1.4 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在初步设计勘察的基础上,查明路基、桥梁、通道、 涵洞、隧道、互通等构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及必要的地质参数;查明不良地质、特殊性岩土的分布范围、性质并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为施工图设计提供工程地质资料。 5.1.5 勘察前应充分收集、分析自然地理、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等资料,判断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结合工程项目特点等情况,分析勘察重点和难点,场地条件复杂时进行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编制勘察大纲和事先指导书,合理安排各阶段勘察工作。 DB33/T 899 2013 6 5.
16、1.6 应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勘察阶段和工程设计要求,合理选择多种勘察方法进行综合勘察,充分利用遥感、物探等技术手段,加强各种勘察成果的比对和验证。 5.1.7 应进行动态勘察,及时汇总分析勘察资料,评价各种勘察方法的有效性,并结合设计方案的变化,对勘察方法和工作量进行必要的调整。 5.1.8 服务区、收费站等沿线设施的勘察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021)的规定,需单独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5.1.9 应加强勘察过程控制,重视勘察外业现场管理和资料验收等工作,确保勘察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5.1.10 工程地质层组的划分可参考工程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33/T 106
17、5 )相 关规定。 5.2 综合勘察方法 5.2.1 应根据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勘察阶段合理采用遥感、工程地质调绘、钻 探、物探、挖探 (槽、坑)、螺旋钻、原位测试与室内试验相结合的综合勘察方法。各阶段不同构筑物可选择的勘探方法见表 1。 表 1 不同设计阶段综合勘察方法 勘察方法 设计阶段 遥感 工程地质调绘 钻探 物探 挖探 (槽、坑 )、螺旋钻 原位测试 室内试验 初步设计阶段 路线 路堤 路堑 桥梁 隧道 施工图 设计阶段 路堤 路堑 桥梁 隧道 注:“”为主要方法,“”为辅助方法,“”为可选方法。 5.2.2 工程地质调绘宜安排在各阶段勘察工作的初期进行,调绘范围应能满足工程地质分析评
18、价及工程方案比选的要求。勘察过程中,应结合钻探、物探等勘探成果,对调查结果进一步分析核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调查应采用 1:2000 比例尺地形图,必要时采用 1:10000 比例尺进行追索;滑坡等不良地质体必要时采用 1:500 比例尺地形图。 5.2.3 遥感地质解译成果应采用工程地质调绘等方法进行验证。 5.2.4 应根据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和需要查明的问题,选择适宜的物探方法。物探成果需采用地质调绘、钻探等勘探方法进行验证,验证钻孔应布置在具有代表性的物探异常位置。 5.2.5 勘探点数量、位置和深度应根据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JTG C20)的要求,结合工程地质调绘、物探成果及
19、构筑物的具体要求合理确定。 5.2.6 可采用挖探 (槽、井) 和螺旋钻查明浅部地质条件,勘探点位置应根据工程地质调绘的成果确定。 DB33/T 899 2013 7 5.2.7 岩土体原位测试应有一定的数量和代表性。岩质高边坡宜进行钻孔波速测试;隧道钻孔应在路线设计高程以上 3 倍 5 倍洞径范围内进行 孔内波速测试,选择代表性岩石试样做岩块测试,获取完整性指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钻孔,应进行全孔波速测试;应在现场对波速测试成果进行复核。 5.2.8 室内土工试验以常规试验为主,厚度较大软土应进行一定数量的特殊试验;对高路堤、陡坡路堤和深路堑等路段可能发生滑动的土层,应获取抗剪强度指标。桥位
20、钻孔岩石试验以饱和单轴抗压强度为主,黏土质岩可做天然单轴抗压强度试验;隧道钻孔岩石试验以密度和饱和单轴抗压强度试验为主,必要时,可做抗剪强度、自由膨胀率和矿物成分分析等试验。 5.3 路线勘察 5.3.1 初步设计阶段路线勘察应为路线及工程设置方案的拟 定提供基础资料,勘察工作应符合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JTG C20)有关规定,并应基本查明以下内容: a) 地貌异常或地貌发生突变部位的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异常的成因及对路线方案的影响。 b) 斜坡厚层松散堆积土的成因、分布性质,对路线方案的影响 ; c) 路线所经区域不良地质和特殊性岩土路段的分布范围、成因、性质及特征,对路线方案、构筑物稳
21、定、工程施工等的影响以及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并提出处置建议 ,对路线方案影响严重路段,应调查分析路线绕避的可能性; d) 沉积岩区的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层产状,顺层滑动的可能性;可溶岩区岩 溶的发育规律、煤系地层的分布及性质、岩层强度差异等因素对路线方案的影响; e) 岩浆岩区的岩性、地质构造及节理裂隙发育情况,花岗岩等酸性熔岩的差异风化,玄武岩台地微地貌特征及岩土体的特性,滑坡、崩塌、危岩、落石等不良地质对路线方案的影响 ; f) 变质岩区的岩性、地质构造和风化层的厚度、性质;高液限土、山间软土的分布和性质及其对路线方案的影响 ; g) 采空区的分布、性质及其对路线方案的影响。 5.3.
22、2 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充分利用初勘成果,结合路线方案的调整情况进行,对初勘资料进行复核、补充,查明公路沿线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勘察工作应 符合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JTG C20)的有关规定,并查明 5.3.1 条所规定的内容,为合理确定路线方案和构筑物的位置提供地质资料。 5.4 路基初步设计阶段勘察 5.4.1 勘察工作应符合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JTG C20)有关规定,基本查明路基工程地质条件;重点勘察高路堤、陡坡路堤、深路堑、临水路堤、支挡工程、不良地质及地质条件复杂等路段。 5.4.2 一般路基勘察尚应基本查明以下内容: a) 填方路段中狭窄平缓、汇水面积大的沟谷路段的地表
23、水、地下水情况;旱季进行勘察时,应调查分析雨季地表水、地下水的活动特征; b) 挖方路段的纵横向地 质条件差异及其对边坡稳定性的影响。 5.4.3 特殊路基勘察尚需基本查明以下内容: a) 高路堤路段的软弱夹层分布情况及性质;泉水等地下水排泄部位的水文地质条件;附加荷载作用下地基沉降和稳定性 ; b) 陡坡路堤路段的地层结构,沿斜坡或下卧基岩面滑动破坏的可能性 ; c) 深路堑路段坡体结构面产状及组合等影响边坡稳定性的关键因素; d) 半填半挖路段斜坡的横向坡度、岩土层结构,斜坡的稳定性及差异沉降的可能性 ; e) 支挡工程基础的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纵横向地质条件差异,提供设计所
24、需的岩土物理力学指标及承载力参数 ; f) 临水路堤河流弯道凹岸或 径流断面收窄处的工程地质条件,河流冲淤对基础稳定性的影响; DB33/T 899 2013 8 g) 滑坡、崩塌、岩溶、采空区、泥石流等不良地质和软土、高液限土等特殊性岩土的分布和性质 ; 1) 对于现状或潜在滑坡,可根据滑坡类型按表 2 确定勘探方法和勘察内容 ; 表 2 浙江省山区高速公路不同类型滑坡的勘察内容及方法 滑坡类型 勘察内容 勘探方法 备注 一般 重点 碎石类土滑坡 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构造、滑坡范围、裂缝位置及特征、地表水、地下水、滑坡历史 松散堆积体厚度、性质、基岩面起伏、地下水渗流 调绘、钻探
25、、物探 勘探点、线布置应控制滑坡周界;勘探点 (线 )应沿滑坡的主滑方向布置,当滑坡的规模大、性质复杂时,宜结合滑坡的稳定性分析和分级、分块、分层情况平行或垂直滑体的滑动方向布置 破碎岩质滑坡 (岩质古滑坡、断层破碎带滑坡、地层接触破碎带滑坡 ) 断层分布及性质,不利结构面组合 调绘、钻探、物探、槽探 岩质顺层滑坡 岩层倾向与坡面的关系,岩层组合情况,软弱夹层分布,地下水渗流 调绘、钻探、槽探 2) 崩塌基本特征及地质环境条件,崩塌发生、发展的历史,分析崩塌成因机制、稳定程度及崩塌对工程的影响 ; 3) 岩溶的类型、规 模、形态特征、覆盖层情况及地下水位埋深、变动情况;隐伏型岩溶区土洞的发育规
26、律和规模大小;分析岩溶塌陷的可能性,评价路基稳定性 ; 4) 采空区的类型、空间分布,分析其对路基的影响 ; 5) 泥石流的物质来源、汇水面积、地形变化及其水文条件,泥石流发生的历史及其对工程的影响 ; 6) 软土的分布范围、厚度、成因、物理力学性质与水理性质,对路基沉降和滑移的影响 ; 7) 高液限土的分布范围、成因、物理力学性质与水理性质及地表水、地下水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分析其对路基基础和边坡稳定性的影响。 5.4.4 勘探工作量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工程地质条件简单时, 一般路基勘探测试点的数量每公里不得少于 2 个,工程地质条件较复杂或复杂时,应根据场地条件针对性增加勘探点数量
27、;勘探深度小时,可选择槽探、螺旋钻等简易勘探方法;深部地质条件复杂,对路基有影响时,可采用静力触探、钻探、物探等进行综合勘察; b) 应根据现场地形、地质条件选择代表性位置布置横向勘探断面,每段高路堤的横向勘探断面数量不得少于 1 条;每条勘探横断面上的钻孔数量不得少于 1 个;勘探深度宜至持力层或岩面以下不小于 3 m,并满足沉降稳定计算要求;对地形、地质条件复杂的高路堤宜加密勘探断面 ; c) 陡坡路堤应选择代表性位置布 置横向勘探断面,每段陡坡路堤横向勘探断面数量不得少于 1条;横断面上勘探点数量不宜少于 2 个;宜采用挖探(槽、坑)、物探、钻探等勘探方法,勘探深度应至持力层或稳定的基岩
28、面以下不少于 3 m; d) 深路堑应根据现场地形、地质条件选择代表性位置布置横向勘探断面,每段深路堑横向勘探断面的数量不得少于 1 条;每条横断面上勘探点数量不宜少于 2 个,宜采用挖探、钻探、物探等进行综合勘探;控制性钻孔深度应至设计高程以下稳定地层中不少于 3m; e) 路堑勘探孔一般应布置在路基范围开挖高度最大的断面;断裂发育时,勘探孔应布置在开挖高度较大且断裂 影响强烈的部位;不良地质发育的路堑,勘探孔应能控制不良地质体的边界 ; DB33/T 899 2013 9 f) 路堑物探一般应沿纵、横方向布置代表性断面;受构造控制的边坡,测线应垂直构造方向布置 ; g) 支挡工程的承重部位
29、,应采用挖探、钻探进行勘探,勘探点的数量不得少于 1 个;地质条件变化大时,宜结合物探进行综合勘探,勘探深度应达持力层以下稳定地层中不少于 3 m;地质条件复杂、需进行稳定性分析计算的支挡路段,每条横向勘探断面上勘探点数量不应少于 2 个,勘探深度应穿过滑动面至其下的稳定地层中不少于 1 m; h) 岩溶路段的路基,应在工程地质调绘的基础上,结合地质条件 开展必要的综合物探,并通过钻孔对代表性物探异常进行验证,勘探钻孔平均间距宜小于 200 m;岩溶复杂路段,应根据现场情况增加钻孔。填方路基钻孔深度不宜小于 20 m,挖方路基钻孔深度基底以下不小于 10 m;勘探深度内遇基岩应在完整基岩内钻进
30、不小于 5 m,在该深度内遇有溶洞时,应钻至溶洞底板以下完整基岩内不小于 3 m; i) 对路基有影响的滑坡、崩塌等不良地质地段,宜采用物探、挖探(槽、坑)、钻探等进行综合勘探。勘探点的数量和位置应在工程地质调绘的基础上,根据滑坡、崩塌的类型、规模、复杂程度,结合处治方案设计确定,勘探 点、线的布置应能控制滑坡、崩塌等不良地质的周界。 5.5 路基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 5.5.1 应根据路基设计情况,详细复核分析初步设计阶段的调绘和勘探成果,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调绘和勘探工作量,查明各填方、挖方路段的工程地质条件;勘察工作应符合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有关规定,并查明本规范第 5.4
31、.2 5.4.3 条的内容。 5.5.2 施工图勘察量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一般路基勘探点宜沿确定的路线中心布置,每段填、挖路基勘探点的数量不得少于 1 个;地质条件变化大时,应增加勘探点数量 ; b) 高路堤、陡坡路堤、深路堑及地质条件复杂路段 ,应复核初勘勘探工作量,分析横向、纵向地质条件变化,地质条件变化大时,应增加横向勘探断面。勘探深度应符合 5.4.4 条的有关规定 ; c) 岩溶路段,补充必要的综合物探,加密钻孔进行验证;分析水位变动及与可溶岩岩面的关系;统计钻孔岩溶率、遇洞率,根据岩溶发育程度分段评价岩溶对路基的影响,提出处治措施的建议。勘探深度应符合 5.4.4 条 h)项
32、的规定 ; d) 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和软土、高液限土等特殊性岩土路段,应结合初拟处治方案,确定勘探点的数量和位置。 5.6 桥梁、通道及涵洞初步设计阶段勘察 5.6.1 勘察工作应符合公路工程地质 勘察规范 (JTG C20)有关规定,基本查明桥梁、通道及涵洞的工程地质条件。 5.6.2 桥梁勘察尚应基本查明以下内容: a) 半桥半路路段路基侧的稳定性,分析施工及运营过程中路基稳定性及其对桥墩的影响 ; b) 附近有居民利用地下水的桥址处含水层性质及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分析不同施工方法对地下水的影响和长期利用地下水对结构物的影响。 5.6.3 桥梁勘探工作量布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33、a) 应在工程地质调绘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及桥梁基础类型对地基的要求布置勘探工作量; b) 勘探点数量和深度应能控制地层、断裂等重要的地质界线和桥位的工程地 质条件。基岩裸露、岩体完整、岩质新鲜、无不良地质发育时,可通过工程地质调绘基本查明工程地质条件 ; c) 地层结构复杂、岩溶发育、滑坡、崩塌、构造影响强烈或基岩起伏强烈等路段,应进行综合物探 ; DB33/T 899 2013 10 d) 钻孔可沿桥梁轴线或在其两侧交错布置,已布置物探工作的,钻探应结合物探资料针对性布设 ; e) 大跨径桥梁及锚锭基础,应采用综合勘察方法,并根据结构物及其基础形式的要求合理确定钻孔的数量、位
34、置 ; f) 桥梁基础置于覆盖层内时,勘探深度应至持力层或桩端以下不小于 5 m,在此深度内遇有软弱地层发育时,应穿过软弱地层至硬层内不小于 1 m;基础置 于基岩时,勘探深度应至中风化基岩内不小于 8 m 或微风化 5 m,遇有断层破碎带时,宜穿过破碎带,进入完整基岩内不小于 5m;采用桩基础时钻孔深度不宜小于 15 m,斜坡路段横向变化大时,斜坡钻孔的深度应满足桥墩桩受力和抗倾覆要求 ; g) 岩溶区应在地质调绘的基础上,沿桥轴线及墩台位置布置物探断面,在主墩、主塔、高墩、桥台及物探异常部位布置钻孔;可溶岩区钻孔如未遇溶洞,勘探深度应至完整基岩内 8 m 10 m,在该深度内遇岩溶洞穴时,
35、勘探深度应至洞穴底板以下完整基岩中 6 m 10 m。 5.6.4 通道、涵洞勘探工作量布置尚应符合下列 规定: a) 箱式通道、涵洞可采用工程地质调绘、挖探(槽、坑)、螺旋钻、钻探、静力触探等方法进行 ; b) 箱式通道、涵洞勘探点的数量和位置可根据场地地质条件、路基的填筑高度等确定,地质条件相同的工点可作代表性勘探 ; c) 箱式通道、涵洞勘探深度根据岩土类别和结构物要求结合沉降稳定计算深度确定 ; d) 桥式通道的勘察按照 5.6.3 条执行。 5.7 桥梁、通道及涵洞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 5.7.1 应复核初勘成果资料,根据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桥型、桥跨、基础类型以及通道、涵洞的形式制定勘
36、察方案,查明工程地质条件,勘察工作应符合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JTG C20)有关规定,并查明本规范第 5.6.2 条所列的内容。 5.7.2 勘察工作量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桥梁、桥式通道勘探孔深度应至桩端或基础底面以下 5m。桩端或基础底面下有软弱地层分布时,勘探孔应根据软弱层的分布及构筑物要求适当加深 ; b) 岩溶区桥梁勘探每个墩台钻孔数量不应少于 2个,勘探深度应至桩端以下完整基岩内 6m 10m。必要时,根据地质条件补充物探横断面;岩溶发育复杂的桥位,应在桩位确定后进行专项逐桩勘察; c) 箱式通道、涵洞每处勘探点不少于 1 个。勘探深度按照 5.6.4 条 c)项执行。 5
37、.8 隧道初步设计阶段勘察 5.8.1 勘察工作应符 合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JTG C20)有关规定,基本查明隧道工程地质条件;应根据隧址地形地质条件,结合隧道的设计方案,确定勘察的范围、内容、重点和适宜的勘察方法,地质条件复杂或较复杂时,应进行综合勘探。 5.8.2 隧道勘察尚应基本查明下列内容: a) 煤系地层中煤层的分布、产状、性质、厚度、有害气体及地下水等;煤层对隧道围岩稳定性的影响; b) 软硬互层的围岩中软岩的分布、性质、层理产状及其对隧道的影响 ; c) 花岗岩的差异风化及水文地质条件对隧道的影响 ; d) 硬质岩完整性较差处洞口崩塌、危岩的分布及其对隧道洞口的影响 ; e)
38、 长大深埋隧 道发生岩爆的可能性及对隧道围岩稳定性的影响 ; f) 隧址附近的水库、溪流、泉水等地表水及地下水的情况,水体与隧道之间的水力联系,长大隧道、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隧道的水文地质参数; DB33/T 899 2013 11 g) 垭口等低洼部位的地表水、地下水情况及其对隧道边仰坡稳定性的影响。 5.8.3 隧道勘察工作量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加强工程地质调绘工作,充分利用各种露头条件;调查范围应能控制隧道纵横方向的地质条件 ; b) 隧道勘探应以钻探为主,结合必要的物探、挖探等方法进行综合勘察;勘探点的数量、勘探深度应能控制重要的地质界线和评价隧址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不良地质条件;
39、当 短隧道隧址地层单一、露头清晰、构造简单,通过工程地质调绘能够满足设计要求时,可不进行勘探 ; c) 钻孔宜沿隧道中心线,并在洞壁外侧不小于 5 m 处布设,钻探结束后应及时封孔 ; d) 勘探深度应至路线设计高程以下不小于 5 m,遇采空区、地下暗河等不良地质时,勘探深度应至稳定底板以下不小于 8 m; e) 物探勘探测线应根据工程地质调绘成果,在地层分界线、断层破碎带、不良地质分布等路段布置;物探勘探的深度应至路线设计高程以下,宜选择有代表性的物探异常位置采用钻探等方法进行验证; f) 岩溶区,应结合地质调绘和物探成果,在可溶岩与非可溶岩接 触带、含水层、物探异常带、断层破碎带等岩溶发育
40、部位布置钻探,钻孔深度应在隧道底板设计标高以下完整基岩内 5 m 8 m;若遇溶洞,应穿过洞穴,进入稳定基岩 3 m 5 m。 5.9 隧道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 5.9.1 应根据隧道特点,分析核实初步设计勘察成果,根据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评价的要求,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调绘工作,加密勘探点,查明隧道区工程地质条件。 5.9.2 勘察工作应符合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JTG C20)有关规定,并查明本规范 5.8.2 条中所列内容。勘探要求尚应符合 5.8.3 条中 c)、 d)、 e)、 f)项 的规定。 5.10 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资料分析与报告编制 5.10.1 资料分析与报告
41、编制应符合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JTG C20)有关规定,并充分利用勘察取得的各项地质资料,综合分析、评价场地地质条件,完整准确地提供设计所需的相关资料和地质参数,并提出合理建议。 5.10.2 编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所依据的各项原始资料在使用前,均应进行整理、检查分析,确认无误后方可采用。 5.10.3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包括总报告和工点报告,总报告和工点报告均应由文字说明和图表组成,工点报告包括路基、桥梁、通道、互通和隧道工点。 5.10.4 总报告文字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前言:任务依据、勘察目的与任务、工程概况、执行的技术标准、收集的资料、勘察方法及勘察工作量布置情况、勘察工作过程
42、等; b) 自然地理概况: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气象、水文、地形、地貌等; c) 工程地质条件: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震、新构造运动、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分区及路段划分、工程地质层组特征及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路线工程地质条件,路基、桥梁、通道、涵洞、互通及隧道的工程地质条件,不良地质和特殊性岩土等 ; d) 工程地质评价与建议:路线工程地质条件及方案比较,路基地基基础评价,桥梁、通道、互通基础评价,隧道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天然建 筑材料,结论与建议等。 5.10.5 总报告图表资料应包括: a) 各路线方案工程地质平面图 (1: 2 0001 : 10 000); b) 各路线方案工程地质纵断面
43、图 (水平 1: 2 000 1: 10 000,垂直 1: 500); DB33/T 899 2013 12 c) 路基工程地质条件分段说明表、路堑边坡说明表、不良地质地段及特殊性岩土一览表、工程地质层组特征一览表、工程地质层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统计及承载力参数确定表、水质分析成果表、通道和涵洞地质条件表 ; d) 勘探孔综合工程地质柱状图 ; e) 物探勘探成果 ; f) 照片等影像资料。 5.10.6 一般路基可编写路基土路段划分表,分段说明路基工程地质条件;当 列表不能说明工程地质条件时,应编写文字说明和图表。 5.10.7 高路堤、陡坡路堤、深路堑、支挡工程等殊路基应提供单独的路基工点
44、资料。 5.10.8 路基工点资料文字说明应符合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 C20)中有关规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a) 应分析地表水、地下水的特点及其对路基稳定性的影响 ; b) 高路堤及陡坡路堤应分析评价地基沉降及稳定性 ; c) 深路堑可结合线路附近现状边坡的稳定性,采用历史成因分析法、工程地质类比法和赤平投影法等方法定性或半定量分析边坡的稳定性;必要时建立合理边坡模型,进行稳定性验算 ; d) 半填半挖、支挡工程应根据基础横、 纵向地质条件的变化,分析可能引起的地基差异沉降对工程的影响 ; e) 临水路堤应分析地表水流变化对地基的影响,提出处治措施建议; f) 滑坡、崩塌、岩溶、采空区
45、、泥石流等不良地质和软土、高液限土等特殊性岩土路段尚应根据其分布及特征,分析评价其对路基稳定性的影响,提出合理的处治措施建议。 5.10.9 路基工点图表资料包括:工程地质平面图、工程地质纵断面、代表性横断面、岩土物理力学指标汇总及承载力参数推荐值表。拟设置挡土墙路段,应绘制挡土墙墙址处的工程地质断面图,并分析挡土墙基础的稳定性。 5.10.10 桥梁应提供单独的工点资料,包括文字说明和图表资 料。 5.10.11 桥梁工点文字说明应符合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JTG C20)中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说明桥址处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场地建设的适宜性 ; b) 应对地基基础与边坡稳定
46、性;对桥梁墩( 台 )基础类型、不良地质与特殊性岩土的防治措施、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建议;桥址处水质异常时,应判定水对混凝土的腐蚀性 ; c) 应分析沉积岩岩性差异对基础的影响 ; d) 应分析煤层、泥岩等软质岩的分布、性质及其对基础的影响; e) 分析岩溶分布范围、发育形态、规模、溶洞充填等对基础及施工的影响 ; f) 应分析花岗岩等酸性熔岩可能存在的差异风化和风化面起伏对桥址的影响 ; g) 桥墩( 台 )位于斜坡或桥址附近斜坡存在滑坡、崩塌、落石等不良地质时,应分析斜坡的稳定性,评价其对桥墩 (台 )的影响,对可能出现问题的,应提出合理的处治措施。 5.10.12 桥梁工点图表
47、资料应符合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JTG C20)中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图表资料应包括工程地质平面图、工程地质纵断面、代表性横断面、岩土物理力学指标和承载力参数 ; b) 沉积岩区,应根据地质调绘的岩层产状绘制纵断面,宜全断面标识。 5.10.13 通道、涵洞初勘可列表说明工点工程地质条件,当列表不能说明时,应编写文字说明和图 表。 5.10.14 互通工点资料包括文字说明和图表,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文字说明应说明互通区工程地质条件及不良地质,对路基、桥梁地基基础进行岩土工程评价 ; DB33/T 899 2013 13 b) 图表资料应包括互通区工程地质平面图、主线和匝道
48、工程地质纵断面图、岩土物理力学指标和承载力参数表 ; c) 互通区路基工点应符合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JTG C20)有关规定,综合分析各个匝道处路基工程地质条件 ; d) 互通区桥梁工点应符合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JTG C20)有关规定。 5.10.15 隧道应按工点编制文字说明和图表。 5.10.16 隧道工点文字说明应符合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JTG C20)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根据隧道围岩的强度、变形性、裂隙发育情况、岩土体完整程度、抗风化情况、弹性波速以及水文地质条件,充分考虑区域地质条件,利用综合勘察成果,定性结合定量分段确定隧道的围岩级别; b) 软硬互
49、层的围岩,应根据软岩性质、分布及与洞轴线的关系,分析软岩对隧道的影响;定量计算岩体的基本质量指标时,参数选择要充分考虑软岩的影响 ; c) 应对长大隧道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隧道进行涌水量预测,可通过类比相似工程、进行水文试验等方法确定涌水量计算参数,选择适宜的预测模型计算隧道涌水量;宜采用多种方法进行 预测,以期相互印证 ; d) 隧道影响范围内有水库、水塘、泉水等时,应分析是否会引起隧道涌水,并分析隧道开挖对水环境的影响 ; e) 应加强对隧道洞口围岩和边、仰坡稳定性分析;洞口附近有滑坡、崩塌、危岩、落石等不良地质时,应分析其对洞口的影响,并提出合理的处治措施 ; f) 岩溶区应基本查明岩溶的发育程度、分布规律,岩溶含水带的水文地质特征和涌水量大小;分析评价岩溶洞穴的岩溶水对隧道安全和稳定性的影响及在施工和运营时产生的危害;对岩溶洞穴和岩溶水提出处理措施 ; g) 隧址处松散堆积层或风化层厚度大时,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