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93.080 P66 DB33 浙江省 地方标准 DB33/T 2112 2018 公路沥青路面厂拌热再生技术规范 Technology specification of asphalt pavement hot recycling in plant 2018 - 04 - 12发布 2018 - 05 - 12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21122018 I 目 次 前言 .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语 1 4 原沥青路面调查与分析 2 5 路面结构层设计 3 6 材料 4 7 配合比设计 6 8 施工 . 10 附录 A(规范性
2、附录) 原路面探坑调查与 RAP 取样分析 . 17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原沥青路面 RAP 回收铣刨机铣刨速度试验 . 21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RAP 掺量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适用范围 . 23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拌和设备的要求 . 25 附录 E(资料性附录)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在浙江省某省道的应用 . 26 DB33/T 2112 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起草单位: 浙江省
3、嘉兴市公路管理局 ,嘉兴市高新交通技术测评研究院, 上海理工大学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 方建义、 拾方治、陈鸿、刘端阳、曹铭辉、陈州彤、曹建明、朱建德、李秀君、沈佳、杨永伟、朱春东、付欣、高德明、李飞泉、林育萍、张志却、陆华、赵劼昶、沈国权、熊建祥 。 DB33/T 21122018 1 公路沥青路面厂拌热再生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公路沥青路面厂拌热再生原路面调查与分析、路面结构层设计、材料、配合比设计、施工和质量检验等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公路沥青路面厂拌热再生的设计、施工与质量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
4、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252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25641 道路施工与养护机械设备 -沥青混合料厂拌热再生设备 JTG D50-2017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JTG E20-2011 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 JTG E42-2005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 JTG E60 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 JTG F40-2004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 F41-2008 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 JTG F80/1-2004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
5、评定标准 JTG H20-2015 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 JTG/T D33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 DB33/T 896 高等级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语 JTG F40-2004 、 JTG F41-20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回收沥青路面材料 reclaimed asphalt pavement (RAP) 采用铣刨、开挖等方式从沥青路面上获得的旧沥青路面材料。 JTG F41- 2008,术语 2.1.1。 3.2 RAP等级 grade of RAP 通过对 RAP中沥青针入度的检测结果,按照针入度等级将 RAP划分若干个质量等级。 DB33/T 21
6、12 2018 2 3.3 厂拌热再生 central plant hot recycling 将回收沥青路面材料( RAP)运至沥青拌和厂(场、站),经破碎、筛分,以一定的比例与新集料、新沥青、再生剂(必要时)等拌制成热拌再生混合料铺筑路面的技术。 JTG F41-2008,术语2.1.3 。 3.4 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级配 gradation of recycled mixture 热再生沥青混合料中 RAP中的矿料与新矿料的合成级配。 4 原 沥青 路面调查 与分析 4.1 一般规定 4.1.1 应对拟实施厂拌热再生的原沥青路面 进行 全面的 调查和技术状况 评定, 并对其 厂拌热再生 的
7、适应性和施工操作性进行充分论证。 4.1.2 对拟使用原沥青路面材料进行厂拌热再生利用的,按照附录 A 的要求对原沥青路面进行取样和分析。 4.2 原路面历史信息调查 4.2.1 收集原沥青路面交通资料、路面结构、材料组成和各结构层材料配合比设计、竣工验收等资料。 4.2.2 收集原沥青路面营运期间的维修段落、维修工艺、维修材料等维修养护资料。 4.2.3 调查原沥青路面现状,包括路面损坏状况指数 PCI、路面行驶质量指数 RQI、路面车辙深度指数RDI、路面抗滑性能 SRI 和路面结构强度指数 PSSI 等技术资料。 4.3 原路面状况调查与评价 4.3.1 根据 JTG H20 规定的方法
8、、频率和指标要求对原路面技术状况进行调查和综合评定。 4.3.2 根据原路面状况调查结果,按照路面技术状况相同或者接近的标准划分路段,子路段面积不宜大于 50000 2m ,且不宜小于 5000 2m 。 4.3.3 按照附录 A 的规定对原 沥青 路面进行探坑调查。 4.4 RAP评价 4.4.1 铣刨后的 RAP 应按照本规范 6.3.2 规定进行检 测 ,明确 RAP 各种成分及含量。 4.4.2 根据 RAP 中老化沥青的 针入度,按照本规范 6.3.3 的规定划分 RAP 等级。 4.5 交通量调查 4.5.1 交通量调查和分析应符合 JTG D50 中相关规定。 4.5.2 应根据
9、路面设计使用年限,按照 JTG D50-2017 附录 A 确定的当量设计轴载累计作用次数 ,为再生路面结构的设计厚度提供依据。 4.5.3 计算预估施工期间的高峰小时交通量,为施工组织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DB33/T 21122018 3 5 路面结构层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用于沥青路面结构层时,其 路面 结构组合设计应符合 JTG D50 的规定。 5.1.2 厂拌热再生沥青路面结构 组合设计时应按照 DB 33/T 896-2013 附录 A 气候分区的规 定,充分考虑浙江各分区的气温、降雨量及地质特点合理确定各结构层的技术要求。 5.1.3 厂拌热再
10、生沥青混凝土不宜用作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沥青路面的表面层;作为沥青路面中下面层时,其上覆沥青层不宜为 开级配沥青混凝土,并在再生层上增设应力吸收防水粘结层。 5.1.4 热再生沥青混凝土层宜采用 密级配沥青混合料,不宜采用 开级配沥青混合料,并按照 JTG/T D33的规定,加强再生路面结构的排水设计。 5.1.5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路面含有多层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时,上层热再生沥青混凝土中 RAP等级不应低于下层热再生沥青混凝土。 5.2 设计方法 5.2.1 厂拌热再生沥青 混凝土路面应按 JTG D50-2017 中 7.4 条规定进行路面结构验算,路面使用性能设计指标应符合 JTG D
11、50-2017 中 3.0.6 和 3.0.7 条规定,不符合时调整路面结构方案,重新验算直至符合为止。 5.2.2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层疲劳开裂验算和永久变形量验算均按照新拌沥青混凝土层执行。 5.2.3 根据公路等级、交通等级、环境特征、结构层位以及路用性能等因素确定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类型。 5.3 设计参数 5.3.1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动态压缩模量应根据 JTG D50-2017 第 5.1.4.的规定,依据相应的水平确定。其中水平三,可按照表 1 给出的范围,确定厂拌热再生混凝土动态压缩模量。 RAP 掺量为 40%时,设计参数取上限; RAP 掺量在 0 40%之间的设计参
12、数,线性内插确定。 表 1 20条件下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动态压缩模量取值范围 ( MPa) a 级配类型 沥青种类 b 50 号 70 号 90 号 AC-13 8500 12500 8000 12000 7500 11500 AC-16 、 AC-20 9500 14000 9000 13500 8500 13000 AC-25 9000 13500 8500 12500 8000 12000 ATB-25c 7500 11500 7000 11000 6500 11000 a 沥青粘度大、级配好或空隙率小时取高值,反之取低值; b 沥青种类是指 RAP 中沥青与新沥青、再生剂混合后再生沥
13、青所处的标号; c ATB-25 为 5Hz 条件下动态压缩模量 , 其他再生沥青混合料为 10Hz 条件下的动态压缩模量。 5.3.2 新拌沥青混合料、水泥稳定碎石等材料设计参数的取值,按照 JTG D50 执行。 5.4 设计厚度 5.4.1 热再生沥青混凝土层的厚度应与混合料的公称最大粒径相匹配,一层压实最小厚度不宜小于混合料公称最大粒径的 2.5 倍。 DB33/T 2112 2018 4 5.4.2 热再生沥青混凝土压 实最小厚度与适宜厚度可按照 JTG D50 中同级配类型新拌沥青混合料进行选择,用作表面层时最小厚度不宜小于 5cm。 6 材料 6.1 一般规定 6.1.1 厂拌热
14、再生沥青混合料使用的各种材料运至现场后应进行质量检验,经评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1.2 根据工程要求、公路等级、使用层位、气候条件、交通情况、 RAP 等级以及成功经验,合理选择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所需的各种材料。 6.2 新料 6.2.1 沥青 添加的沥青应符合 JTG F40中相关技术要求。沥青标号和指标的选定宜根据公路等级、气候条件、交通条件、 RAP应用要求、路面类型及结构层的层位及受力特点、施工方法等 ,结合当地的使用经验综合确定。 6.2.2 新集料和矿粉 新添加的粗集料、细集料和矿粉应符合 JTG F40的相关技术要求。 6.2.3 再生剂 再生剂的质量宜满足表 2的要求。 表
15、 2 再生剂质量要求 检测项目 RA-1 RA-5 RA-25 RA-75 RA-250 试验方法 60 黏度( cSt) 50 175 176 900 901 4500 4501 1250 12501 37500 T0619 闪点 ( ) 220 T0633 饱和分含量( %) 30 T0618 薄膜烘箱试验前后黏度比 a 3 T0619 薄膜烘箱试验前 后质量变化 ,不大于( %) 4 4 3 3 3 T0609或 T0610 15 密度 实测记录 T0603 a 薄膜烘箱试验前后黏度比 =试样薄膜烘箱试验后黏度 /试样薄膜烘箱试验前黏度。 6.3 RAP 6.3.1 RAP的回收 RAP
16、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回收: DB33/T 21122018 5 a) 应根据原路面调查及 RAP 材料评价结果(沥青含量、老化程度和集料级配分布情况)确定铣刨段落和厚度,分段、分层回收 ; b) 正式铣刨前,按照附录 B 进行铣刨试验。通过比较不同铣刨速度的 RAP 级配,确定合适的铣刨速度。 6.3.2 RAP的检测 RAP的检测和评定 应满足以下要求 : a) RAP 的检 测指标按照表 3 执行 ; 表 3 RAP检测项目 材料 检测项目 试验方法 RAP 含水量( %) 本规范附录 A 含泥量( %) RAP矿料 级配 沥青含量( %) 砂当量( %) RAP中的沥青 针入度( 0.1mm
17、)( 25, 100g, 5s) 抽提法, JTG E20 黏度( Pa s)( 60) 软化点 TR&B() 延度( cm)( 15) RAP中的粗集料 针片状颗粒含量( %) 抽提法, JTG E42 压碎值( %) RAP中的细集料 棱角性( s) b) 按照 JTG F40 的 有关要求评定 RAP 中集料和沥青 ; c) RAP 集料不符合 JTG F40 相关技术要求时,但新旧集料混合后的集料质量符合 JTG F40 要求的,可以使用。 6.3.3 RAP等级划分 根据表 4的检测结果,对 RAP进行等级分类。 表 4 RAP等级标准 材料 检测项目 RAP分类定级标准 试验方法
18、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RAP 中沥青 针入度( 0.1mm)( 25 ,100g,5s) 40 30; 40 20; 30 20 抽提法, JTG E20 6.3.4 RAP的预处理与堆放 回收的 RAP应按照以下方法进行预处理和堆放: a) 一个料堆 的 RAP 应充分混合,避免粗细离析,同时筛除和破碎超粒径 RAP,保证 RAP 最大粒径小于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最大公称粒径 ; b) 根据 RAP 应用的层位,按照附录 C 进行分档 ; c) RAP 堆场应经过硬化处理且排水通畅,场地应具备防雨、防风和防晒等措施 ; DB33/T 2112 2018 6 d) 不同来源、不同规格的 RAP
19、应分类堆放,不得混杂 ; e) RAP 堆放时间不宜超过 6 个月,堆放高度不宜超过 3m。 7 配合比设计 7.1 一般规定 7.1.1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应满足工程项目性能使用要求,并综合考虑经济、技术和施工的要求。 7.1.2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包括三个阶段,即目标配合比设 计、生产配合比设计和生产配合比验证。 7.1.3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宜采用马歇尔设计方法进行配合比设计。如采用其他设计方法设计,应按照马歇尔设计方法进行检验,满足要求时方可使用。 7.1.4 应严格控制 RAP 的掺配率、加热温度和沥青用量,以保证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具有良好水稳定性、低温
20、抗裂性和高温稳定性。 7.2 目标配合比设计 7.2.1 目标配合比设计流程 目标配合比设计应按照图 1所示的流程进行。 7.2.2 矿料级配范围 根据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类型,其级配应符合 JTG F40规定的相应热拌沥青混合料级配范围要求。 7.2.3 RAP掺量确定 RAP掺量的确定应按 照以下方法进行: a) 如工程所在地没有成熟经验,应按照附录 C 的规定,确定不同等级 RAP 的最大掺量 ; b) RAP 具体掺量需根据路用性能、公路等级、结构层位, RAP 等级、交通荷载、区域环境特点等信息,并充分参考当地工程经验、沥青拌和厂的生产能力的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 c) RAP 掺量
21、范围不宜超过 40%;当 RAP 掺量超过 40%时,需要通过室内试验,以及试验路综合验证评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7.2.4 新沥青标号确定和再生剂的选择 根据 RAP的性质和掺配比例,按照表 5选择新沥青等级和是否使用再生剂。 表 5 新沥青等级选择 新沥青等级和再生剂选择 RAP 等级和掺量 一等 二等 三等 采用 RAP 中原沥青路面沥青标号 30 20 10 新沥青针入度比 RAP 中原沥青路面沥青标号增加 10( 0.1mm);或添加再生剂 30 40 20 30 10 15 添加 再生剂,运用新旧沥青混合调和法则确定。 40 30 15 DB33/T 21122018 7 图 1
22、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目标配合比设计流程图 7.2.5 调和法则确定新沥青和再生剂 新沥青和再生剂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a) 根据新旧沥青混合调和法则确定新沥青标号、用量和再生剂用量; oldnewmix lglg)1(lglglglg (1) 式中: mix 混合后沥青的 60黏度( Pa s); 新沥青的比例, bnbPP ; nbP 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新沥青用量( %); 合格 调和法则确定新沥青和 再生剂 用量 沥青用量估算 根据结构层设计确定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类型 依据规范确定热 拌沥青混合料级配 确定工程设计级配范围 材料取样、试验 RAP掺量确定 RAP 分级 沥青标号确定和再生剂选
23、择 矿料合成级配设计 确定最佳 沥青用量 配合比设计验证,确定配合比设计是否合理 完成配合比设计,提交材料品种, RAP 等级、 RAP 矿料级配、矿料级配,目标配合比,最佳沥青用量等 RAP 新料 工程信息和当地经验 不合格 DB33/T 2112 2018 8 bP 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总沥青用量( %); new 混合前新沥青 60黏度( Pa s); old 混合前旧沥青 60黏度( Pa s)。 b) 根据黏度 确定新沥青标号和新沥青用量;根据 JTG F41-2008 附录 B 的规定,确定是否使用再生剂及再生剂品种和用量 ; c) 根据新旧沥青掺配比例和再生剂掺量,进行新旧沥青掺配
24、试验,验证热再生沥青标号(调和沥青)是否达到目标标号,否则应重新选择沥青或者改变掺配比例。 7.2.6 材料取样、试验 根据本规范 6.3.2规定,实测 RAP的技术性能;根据本规范 6.2和JTG F40 的规定,实测新 料的技术性能。 7.2.7 沥青用量估算 按照以下方法估算沥青用量: a) 估算总沥青用量 按照如下方法估算总沥青用量: 1) 当 RAP 掺量超过 20%时,可以根据 JTG F41 所给出的公式估算总沥青用量 ; 2) 当 RAP 掺量不超过 20%时,密级配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总沥青用量等于同级配类型全新料拌制的沥青混合料沥青用量。 b) 估算新沥青用量 按照 JTG
25、F41所给出计算公式,估算新沥青用量。 7.2.8 矿料合成级配设计 按照以下方法进行矿料合成级配设计: a) 按照附录 A 的要求,确定 RAP 的级配组成 ; b) 根据 RAP 的老化程度、 RAP 矿料级配变异情况及工程实际、沥青混合料类型与使用层位、拌和设备类型与加热干燥能力、新集料性质等,确定新集料与 RAP 掺配比例 ; c) 将预处理后的 RAP 粗细两档矿料分别作为再生混合料中一种矿料与新集料进行合成级配设计。 7.2.9 确定最佳新沥青用量 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新沥青用量: a) 以估算的新沥青用量为中值,以 0.5 为间隔成型 5 组马歇尔试件,按照 JTG F40 的马歇尔
26、方法确定最佳新沥青用量。 b) 对石油沥青的 RAP 再生沥青混合料,采用真空法测定最大理论密度;对含有 SBS 改性沥青的RAP,热再生沥青混合料宜采用燃烧炉法回收矿料,测定新旧矿料相关密度,计算 得到最大理论密度。 c) 马歇尔试件制备过程的温度按以下要求进行控制: 1) 当 RAP 掺量大于等于 10%时, RAP 应进行预热, RAP 的预热温度、新料的加热温度、新沥青加热温度、再生混合料拌和与成型温度应按照表 6 的要求进行,并与实际施工温度相一致 ; DB33/T 21122018 9 2) RAP 应进行烘箱预热,加热时间不超过 2h; 3) 新集料的加热温度与 RAP 掺量有关
27、,可通过试拌试验明确新料的加热温度。 d) 热再生混合料拌和顺序、拌和时间应符合 JTG F41 中相关规定,击实成型方法与热拌沥青混合料相同。 表 6 马歇尔试件制备过程的温度控制 项目 不同 RAP 掺量的热拌沥青混 合料 0 10% 10% 30% 30% 40% RAP 预热温度( ) / 115 125 120 130 新集料加热温度( ) 180 200 175 190 185 200 新沥青加热温度( ) 160 170 再生沥青混合料拌和温度( ) 165 185 试件击实成型温度() 155 185 7.2.10 目标配合比设计 检验 按照以下方法进行目标配合比设计验证: a
28、) 对用于各等级公路的公称最大粒径小于或等于 19mm 的热拌再生沥青混合料,需在配合比设计的基础上,按照 JTG F40 中新拌沥青混合料中相关规定进行目标配合比设计验证,其中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矿料间隙率 VMA 比新拌沥青混合料 VMA 减少 0.5%; b) 热再生沥青混合料除了进行车辙试验验证混合料的高温稳定性外,还需进行水稳定性和 低温抗裂性能检验 。 7.3 生产配合比设计 7.3.1 应分别对各档规格冷料输送带不同转速、下料口不同开口程度的流量进行测定,将目标配合比选定的冷料级配比例,转换为冷料输送带进料速度、下料口开口程度的参数,供拌和楼操作使用。 7.3.2 将新集料、 RA
29、P 加热到所需的温度,新集料通过振动筛分后,从各热料仓取料进行毛体积密度、表观密度及筛分试验。 7.3.3 确定热料仓各档新集 料和矿粉的用量。应对二次筛分后进入各热料仓的集料取样进行筛分,并根据加热前 RAP 冷料仓取样的室内抽提筛分结果,确定 RAP 的级配组成。根据筛分结果,通过计算确定各热料仓的供料比例,使复合集料的级配接近目标配合比的级配(波动范围按规范规定的施工允许波动范围控制),供拌和楼控制室使用。 7.3.4 确定最佳油石比。取目标配合比设计的最佳新沥青油石比 OAC 和 OAC 0.3%,以及生产配合比级配的矿质混合料,用试验室的小型拌和机拌制沥青混合料进行马歇尔试验,综合确
30、定生产配合比的最佳沥青用量,由此确定的最佳沥青用量与目标配合比设计 的结果不宜相差 0.2%。 7.4 生产配合比验证 7.4.1 按生产配合比确定的设计结果进行试拌和试铺,进行级配、沥青用量和马歇尔指标等检验。同时从路上钻取芯样测定压实度和空隙率,确定生产用标准配合比,并应进行水稳定性能的检验。 7.4.2 通过试验路段总结,得到各档料进料速度、新集料和 RAP 的加热温度、拌和时间、再生混合料级配、油石比、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松铺系数、运输保障、合理的机械组合、摊铺及碾压工艺等。 DB33/T 2112 2018 10 7.5 配合比设计报告 7.5.1 目标配合比报告应包括: RAP 试验
31、结果、 RAP 等级、 RAP 矿料级配、 RAP 掺量、混合沥青的试验结果、 级配范围选 择说明 、材料品种选择与新材料试验结果、矿料级配、最佳新沥青用量,以及各项体积指标、配合比设计检验结果等。 7.5.2 生产配合比设计报告由必要的文字说明、目标配合比设计成果、生产配合比设计成果、 生产配合比验证、 试拌试铺检验结果和试验资料附件组成,单独成册。 8 施工 8.1 一般规定 8.1.1 应根据实际项目的需要和设计要求,选用制造工艺成熟、性能稳定的厂拌热再生设备。 8.1.2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道路现场施工设备与同级配类型的全新沥青混合料相同,应与拌和厂生产能力相匹配,并满足施工进度要
32、求。 8.1.3 所需原材料应充足,且满足 JTG F40 和本标准的相关 要求,施工前应进行专项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不应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 8.2 施工准备 8.2.1 施工组织设计 根据厂拌热再生技术的特点,结合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包括以下内容: a) RAP 及其他原材料的储备计划、料源地点、采备方式、运输形式和堆放场地 ; b) 根据 RAP 掺量和生产配合比设计,合理安排 RAP 的破碎和筛分生产计划,保证 RAP 的质量稳定和及时供应 ; c) 制定试验路段及各结构层的施工计划、机械设备的配备和人员的安排计划、采用的工艺和工序的衔接要求、特殊气候条件(雨季
33、、高温、低温)下的施工对策,以及自检和质保体 系、安全、环保措施等。 8.2.2 原材料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所用原材料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对原材料进行检测,同时要完成 RAP 有关性能的检测,确保所提供的原材料质量,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入料场 ; b) RAP 的回收,应按照本规范 6.3.1 规定执行 ; c) RAP 的预处理与堆放,应按照本规范 6.3.4 规定执行 ; d) 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用 RAP 应按照本规范表 C.1 规定进行分档,新集料依据其用途,在实际生产中按照表 7 进行分档。 表 7 新集料分档 结构层 表面层 中面层 下面层 基层 新集料 0 2.36mm、 2.3
34、6mm4.75mm、 4.75mm 9.5mm、9.5mm 16mm 0 2.36mm、 2.36mm4.75mm、 4.75mm13.2mm、 13.2mm 26.5mm 0 2.36mm、 2.36mm4.75mm、 4.75mm13.2mm、 13.2mm26.5mm、 26.5mm 31.5mm 0 2.36mm、 2.36mm4.75mm、 4.75mm13.2mm、 13.2mm26.5mm、 26.5mm 37.5mm DB33/T 21122018 11 8.2.3 拌和场地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拌和场地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拌和场要选在空旷、干燥、交通便利,并远离工厂、居民
35、区、经 济农作物及畜牧业集中的区域,避免对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和居住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b) 拌和场地的面积要根据项目工程量、拌和设备的型号、施工工期、材料供应速度经过计算确定,拌和场占地面积应满足施工需要,宜不小于 12000 2m (特殊路段地理条件受限时可分成几个拌和场),并将生活区及工作区分开。 c) 拌和场地要有良好排水、防水措施。分隔仓内应纵向每隔 5m 10m,横向每隔 15m20m 设盲沟,坡度不小于 0.5%,盲沟应与场地排水明沟相连,在堆料仓前后应设置排水明沟,保持排水通畅,场 地内不允许积水。 d) 面层堆料场地和场区道路采用水稳结合料加水泥混凝土(厚度不小于 8cm)或
36、沥青混凝土(厚度不小于 6cm)进行硬化。杜绝产生弹簧、翻浆现象。要求设专人每天对拌和场、场区道路等及时进行洒水清扫,减少灰尘对集料的二次污染。 e) 不同规格砂石材料要严格分档、隔离堆放,严禁混堆。各档材料间应设置高于 2m 的硬分隔墙,2m 以上部分可采用软隔离;分隔墙顶面高度应高于料堆坡脚至少 50cm 以上,料堆形状为梯形。砂石材料堆放时应防止离析。 f) 面层 4.75mm 及以下集料应设防雨棚,防雨棚仓储面积应大于 2000 2m 并满足实际施工需要;面层 4.75mm 以上集料宜覆盖防雨油布。 g)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拌和作业前,再生加热滚筒、新料烘干滚筒、热料提升斗、搅拌器及
37、各种称量斗内等不得有存料。 8.2.4 施工设备 施工单位应配备齐全的施工机械和配件,应对拌和楼、摊铺机、压路机等各种施工机械和设备进行调试,对机械设备的配套情况、技术性能、传感器计量精度等进行认真检查、标定。做好开工前的保养,并尽量避免在施工期间发生有碍施工进度和质量的故障,并应配备以下主要施工机械: a) 间歇式沥青混合料拌和楼( 2000 型及以上), 另配有 40t 以上的热贮料仓。全部生产过程由计算机自动控制,并有自动检测和打印储存装置。拌和楼应配备由 RAP 供给系统、再生烘干滚筒、热回收料储存仓、热回收料称量斗、再生剂供给系统、控制系统等组成的热再生设备以及良好的除尘和烟气处理系
38、统。 b) RAP 破碎筛分系统。 c) 沥青混合料摊铺机,表面层、中面层施工时,应配备非接触式平衡梁。 d) 25t 以上轮胎压路机, 8t 13.5t 双钢轮压路机,另配小手扶振动压路机。 e) 载重量 15t 以上的自卸汽车。 8.2.5 下承层 热再生沥青混合料摊铺前应先检查下承层(基层或下卧沥青层)的质量,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检查下封层的完整性与基层表面的粘结性,对局部基层外露应按下封层施工要求进行 修补 ;对下封层表面浮动矿料、杂物和灰尘等清理干净,并再次对基层反射裂缝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如发现反射裂缝,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再生层施工。
39、DB33/T 2112 2018 12 b) 在摊铺前 1 天 2 天,应对基层表面状况进行一次检查,如发现坑洞、脱皮等损坏现象,应加以修补。 8.3 试验路段 8.3.1 在正式铺筑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之前,应先铺筑试验路段,并拟定试验路段铺筑方案。试验路段应当位于施工路段之内,试验段的长度应根据试验目的确定,宜选在正 线上铺筑 200m 400m。 8.3.2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路面试验段铺筑分试拌及试铺两个 部分 ,除应包括 JTG F40 的相关试验内容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拌和楼按生产配合比结果进行试拌,重点检测各档料进料速度、拌和时间、新集料和 RAP 的加热温度、再生混
40、合料的出厂温度等。 b) 再生剂(需要时)添加方式和计量检验方式。 c) 对试拌的再生混合料进行取样,并通过抽提法确定再生混合料的级配、油石比,同时成型马歇尔试件,测定空隙率、稳定度、流值、浸水马歇尔试验残留稳定度。 d) 通过试铺,确定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摊铺温度、摊铺速度、振捣夯实 的方法和强度、自动找平、松铺系数等。 e) 通过试压获得所要求压实度,并制定适宜的压实工艺, 明确具体的压实时间、压实顺序、压实温度、压实速度、静压与振压最佳遍数、压路机类型组合、压路机型号与吨位、压路机振幅、频率与压实速度等。 f) 对铺筑好的试验段,应按照不同的试验分段,随机从路上钻取芯样,并测定厚度、压实度
41、和空隙率等。 g) 通过试验路的铺筑,确定施工产量及作业段的长度,修订施工组织计划。全面检查材料及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确定施工组织及管理体系、质保体系、人员、机械设备、检测设备、通讯及指挥方式。 8.4 混合料拌和 8.4.1 间歇式厂 拌热再生拌和设备应符合 GB/T 25641 和 JTG F40 的相关规定,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拌和所用的 RAP 应配合再生沥青混合料生产的需要量,现破碎现用,避免堆放过久 ; b) 当 RAP 掺量低于 10%时, RAP 应 直接投料与新集料进行拌和; c) 当 RAP 掺量超过 10%时,应使用再生加热滚筒对 RAP 单独烘干加热,然后再与新
42、集料进行拌和 ; d) 使用 RAP 再生加热滚筒的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拌和设备应符合附录 D 的规定。 8.4.2 当不添加再生剂时,应先将 RAP 与新集料与干拌 10s 20s,之后再喷入计量的沥青进行拌和,总拌和时间宜比普通热拌沥青混合料延长 15s 左右。 8.4.3 当添加再生剂时,应先将再生剂与 RAP 一起干拌 10s 15s,再将新集料与 RAP 干拌 10s 20s,之后再喷入计量的沥青进行拌和,总拌和时间宜比不添加再生剂的热再生沥青混合料延长 15s 左右。 8.4.4 严格控制沥青、新集料和 RAP 的加热温度以及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出厂温度,生产温度应按表8 控制。每天
43、开始生产应干拌 2 3 锅集料并废弃,对拌料系统预热后,再正式加沥青拌和混合料。热再生沥青混合料成品在贮料仓储存后,其温度下降不应超过 10,出料温度超过 190时应予以废弃。 表 8 热再生沥青混合料温度控制 项目 不同 RAP掺量的热拌沥青混合料 0 10% 10% 30% 30% 40% RAP 预热温度( ) / 115 125 120 130 DB33/T 21122018 13 表 8 热再生沥青混合料温度控制 ( 续 ) 项目 不同 RAP掺量的热拌沥青混合料 0 10% 10% 30% 30% 40% 新集料加热温度( ) 180 200 175 190 185 200 新沥青
44、加热温度( ) 160 170 再生剂加热温度( ) 110 130 拌和温度( ) 165 185 出料温度() 155 175 运输到现场温度( ) 150 摊铺温度( ) 145 压实温度 (表面)( ) 开始 135 终了 90 开放交通温度( ) 50 8.4.5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拌和设备计量准确度及系统误差应满足表 9 要求。 表 9 计量准确度和配料系统允许误差 项目 允许误差 温度计量准确度( ) 滚筒温度计量 3.0 RAP 热料缓冲储料仓温度计量 3.0 除尘器温度计量 3.0 材料静态计量准确度( %) RAP 热料静态计量 0.5 新集料静态计量 0.5 再生剂静态
45、计量 0.25 新沥青静态计量 0.25 材料动态配料计量准确度( %) RAP 热料动态配料计量 2.5 新集料动态配料计量 2.5 再生剂动态配料计量 2.0 新沥青动态配料计量 2.0 8.4.6 拌和过程中应注意检查混合料的均匀性,及时分析混合料有无花白、冒青烟和离析等异常现象。如确认是质量问题,应作废料处理并及时予以纠正。 8.4.7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拌和的其它要求,应符合 JTG F40 的相关规定。 8.5 运输 8.5.1 装车时 运料车应前后移动进行分层装料,移动次数尽可能多,并至少移动三次,以减少粗集料的分离现象。 8.5.2 运输到现场的温度应符合 本规范表 8 的规
46、定。 采用数字显示插入式热电偶温度计检测沥青混合料的出厂温度和运到现场温度。插入深度要大于 150mm。在运料车侧面中部设专用检测孔,孔口距车箱底面约 300mm。 8.5.3 运料车应有良好的篷布覆盖设施,卸料过程中继续覆盖直到卸料结束取走篷布,以便保温或避免污染环境。 DB33/T 2112 2018 14 8.5.4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运输的其它要求,应符合 JTG F40 的相关规定。 8.6 摊铺 8.6.1 宜采用单幅全宽机械化连续摊铺作业,对于单幅双车道面层,应实施两台摊铺机梯队作业,两台间隔距离不应超过 15m,以确保铺面的质量。 8.6.2 连续摊铺过程中,运料车在摊铺机前
47、 10cm 30cm 处停住,不得撞击摊铺机。卸料过程中运料车应挂空档,靠摊铺机推动前进。 8.6.3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摊铺温度应符合本规范表 8 的规定。 8.6.4 当环境温度低于 15时,禁止摊铺热再生沥青混合料。 8.6.5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摊铺的其他要求,应符合 JTG F40 的相关规定。 8.7 压实 8.7.1 开始压实的混合料表面温度不宜低于在 135 , 初压终了的表面温度不宜低于 120, 复压终了和终压终了的表面温度应符合本规范表 8 的规定。 8.7.2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压实的其他要求,应符合 JTG F40 的相关规定。 8.8 养生和开放交通 厂拌热
48、再生沥青路面的养生和开放交通,应符合 JTG F40的相关规定。 8.9 环保要求 8.9.1 再生加热滚筒内的 RAP 不应与明火直接接触,加热、搅拌和卸料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及粉尘,应进行净化处理。 8.9.2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拌和场地等施工地点要监测有害气体,并符合 GB 16297 的排放标准。 8.9.3 拌和站向周围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 GB 12523 的排放标准,拌和站的噪声限值为昼间 70dB( A),夜间 55dB( A)。 8.10 施工过程质量检验 8.10.1 厂拌热再生沥青路面施工应根据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施工各工序的质量进行检验评定,达
49、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确保施工质量的稳定性。 8.10.2 正式开工前,应将各种原材料的检测结果、目标配合比和生产配合比设计结果,向业主及监理提交正式报告,批准后方可开工。 8.10.3 厂拌热再生沥青路面的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 JTG F40 对沥青路面的有关规定。 8.10.4 针对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具体特点,质量检验 更应加强生产和施工的温度检验、再生混合料的水稳性检验、再生混合料的低温性能检验,以及再生沥青混合料的压实度和空隙率的检验。 8.10.5 RAP 实测项目见表 10, RAP 沥青含量、 RAP 中沥青、 RAP 中粗集料和细集料技术指标、矿料级配等允许偏差均是与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目 标配合比时采用的 RAP 技术指标相比较的允许偏差 ;“必要时”是指施工各方任何一个部门对其质量发生怀疑,提出需要检查时,或是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