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 T 1522-2018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仪检查检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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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13.100G01DB41河南省地方标 准DB 41/T 15222018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仪检查检测技术规范2018-01-03发布 2018-04-03实施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41/T 15222018I目次前 言 .II1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24.1 检查检测项目 .24.2 检查检测环境要求 .24.3 检查检测机构和人员 .24.4 仪器设备 .24.5 检查检测准备 .35 检查要求和方法 .35.1 报警仪选用 .35.2 报警仪设置 .35.3 报警仪安装 .46 检测要求和方法 .46.1 检测项目 .46

2、.2 检测方法(以可燃气体报警仪为例) 47 记录及报告 .67.1 检查检测结果的记录 .67.2 检查检测结果的判定 .67.3 检查检测报告 .6DB41/T 15222018II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河南省安全生产标准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元月、时学瑞、阮李英、吕闯、王林波、张富强、岳志奇。本标准参与起草人:石艳鹏、胡满义、侯松起、方航、何丰昌、刘郑龙、周亚磊、冯秋霞、舒建峰、靳松、刘生、程海鹏、陈彦霞、赵攀飞、许科、王占平。DB

3、41/T 152220181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仪检查检测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仪现场检查检测的项目、要求和方法、程序和数据整理。本标准适用于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仪的现场检查检测,不适用于矿井作业环境中使用气体报警仪的检查检测。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 第 1 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 123582006 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 15322.1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第 1 部分:测量范围为 0100%LEL 的点型可燃

4、气体探测器GB 15322.2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第 2 部分:测量范围为 0100%LEL 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GB 168082008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GB 504932009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件。3.1可燃气体甲类、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乙类可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可燃气体。3.2有毒气体通过身体接触可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的气体。3.3检(探)测器由传感器和转换器组成,将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浓度转换为电信号的电子单元。3.4指示报警设备接收检(探)测器的输出信号,发出指示、报警、控制信号的电子设备。3.5气体报警仪用于探测作

5、业场所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浓度,当空气中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浓度超过设定值,检(探)测器就会被触发报警,并通过指示报警设备对外发出声光报警信号。3.6气体浓度检测范围检(探)测器在实验条件下能够检测出被测气体浓度的范围。3.7DB41/T 152220182报警设定值报警器预先设定的报警浓度值。3.8响应时间在实验条件下,从检(探)测器接触被测气体到达报警示值的时间。3.9爆炸下限可燃的蒸气、气体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可燃蒸气、气体的浓度,按体积比计算)。3.10最高容许浓度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均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4 基本要求4.1 检查

6、检测项目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项目在投入运行之前,其气体报警仪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首次检查检测。对在役的气体报警仪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定期进行检查检测。为保证气体报警仪处于良好状态,使用单位应进行连续监督。气体报警仪的检查检测周期不超过1年。气体报警仪经过非正常振动,或对示值有怀疑时,以及更换主要元件后,应随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查检测。4.2 检查检测环境要求环境温度: -15 至+50 ;相对湿度:85%;通风良好,无干扰被测成分。4.3 检查检测机构和人员4.3.1 检查检测机构和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a) 现场检查检测的机构应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b) 检查检测人员应经过相应培

7、训合格;c) 现场检查检测工作不少于三人。4.3.2 检查检测人员应穿戴好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遵守以下作业安全规定:a) 检查检测现场不得携带火种和非防爆通讯设备;b) 不得吸烟;c) 现场不得随意敲打金属物;d) 应使用与被检测场所相适应的防爆性能的检测仪器和不易产生火花的工具;e) 遵守受检企业的规章制度。4.4 仪器设备4.4.1 气体报警仪现场检查检测所采用的仪器、仪表和测量工具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经法定专业计量机构检定合格,且在检定有效期内,并处于正常状态;检查检测用标准物质的不确定度应符合被测气体所对应的计量检定规程要求。DB41/T 1522201834.4.2 对有精度要

8、求的参数检测,现场检测的仪器、仪表和测量工具的精度指标至少比标准要求高一个等级。4.5 检查检测准备检查检测准备工作如下:a) 检查检测前检查所用仪器设备及连接件连接是否正确;b) 被测单位应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c) 检查检测前确认气体报警仪的被测气体、量程范围、报警值及其他参数;d) 检查检测前准备好经批准的有证标准物质;e) 查看被测点所对应的报警控制器或集散控制系统上的通道及现场显示的实时数据;f) 必要时应在检测现场放置警示牌。5 检查要求和方法5.1 报警仪选用5.1.1 要求5.1.1.1 指示报警设备应具备 GB 504932009 标准中 5.3.1 要求的基本功能。

9、5.1.1.2 气体报警仪各部件结构完整,外观良好,仪器名称、型号、制造厂名称、出厂时间、编号、防爆标志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及编号等应齐全、清楚;各部件连接可靠,各旋钮或按键应能正常操作和控制;通电检查时,外露的可动部件应能正常工作,显示部分应清晰、正确。附件齐全,并附有制造厂的使用说明书。5.1.1.3 根据企业(装置)的工艺和特点,指示报警设备应按 GB 504932009 标准中 5.3.2 规定方式选用。5.1.1.4 报警设定值应符合下列规定:a) 可燃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小于或等于 25%爆炸下限;b) 可燃气体的二级报警设定值小于或等于 50%爆炸下限;c) 有毒气体的报警设定值

10、应小于或等于 100%最高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当试验用标气调制困难时,报警设定值可为 200%最高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以下。当现有检(探)测器的测量范围不能满足测量要求时,有毒气体的检测范围可为 0%30%直接致害浓度;有毒气体的二级报警设定值不得超过 10%直接致害浓度值。5.1.2 检查方法目测。5.2 报警仪设置5.2.1 要求5.2.1.1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仪应采用两级报警。同一检测区域内的有毒气体、可燃气体检(探)测器同时报警时,应按照下列顺序:a) 同一级别的报警中,有毒气体的报警优先;b) 二级报警优先于一级报警。5.2.1.2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报警仪应

11、独立设置。DB41/T 1522201845.2.1.3 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现场固定安装的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报警仪,应采用不间断电源(UPS)供电。加油站、加气站、分散或独立的有毒及易燃易爆品的经营设施,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报警仪可采用普通电源供电。5.2.1.4 气体报警仪应具备的技术性能如下:a) 检(探)测器的输出信号宜选用数字信号、触点信号、毫安信号或毫伏信号;b) 气体报警仪应具有历史记录功能;c) 气体报警仪的技术性能应符合 GB 123582006、GB 15322 .12003、GB 15322.22003 和 GB168082008 的有关规定;防爆性能应符合 GB 3836

12、.12010 的要求。5.2.2 检查方法目测。5.3 报警仪安装5.3.1 要求报警信号应发送至现场声光报警器和有人值守的控制室或现场操作室的指示报警设备,并且进行声光报警。装置区域内现场指示报警设备的布置应根据装置区的面积、设备及建筑物的布置、释放源的理化性质和现场空气流动特点等综合确定。现场指示报警设备可选用音响器或报警灯。5.3.2 检查方法目测。6 检测要求和方法6.1 检测项目气体报警仪功能测试的项目见下表 1。表 1 气体报警仪功能测试项目一览表检测项目 首次检测 定期检测重复性 + -响应时间 + +报警误差 + +注: “+”为需要检测项目; “-”为不需要检测项目6.2 检

13、测方法(以可燃气体报警仪为例)6.2.1 重复性6.2.1.1 要求DB41/T 152220185对同一种标准气短时间内仪器测量结果的重现性不超过 2%,按公式(1)计算出重复性:%1005)(612iiCCs (1)式中:s -计算结果的重复性;C -六次测量的平均值;iC -第 i次的测量值。6.2.1.2 检测方法在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用仪器满刻度值 40的任何一种浓度的标准气通入仪器,指示报警后记录该指示值,然后移走标准气体待示值降至最低值。重复检测 6 次,计录每次的指示值。按式(1)计算出重复性。6.2.2 报警误差6.2.2.1 要求仪器开始报警时的最低指示值与设定值之差为报警点

14、设置误差, 要求误差不超过10%, 按公式 (2)计算报警误差:%100AAAA .(2)式中:A -仪器的报警误差;A -三次报警值的平均值;A-仪器的报警设定值。6.2.2.2 检测方法报警点设置后,通入40%浓度的标准气,使仪器指示值从零点上升直至报警信号出现,记录此时的指示值,按式(2)计算,重复3次,取其中最大计算值为报警点设置误差。6.2.3 响应时间6.2.3.1 要求仪器在通入零点气体的情况下,从瞬时变为通入标准气体,到指示值上升到报警示值所需的时间。要求响应时间不超过30 s。6.2.3.2 检测方法DB41/T 152220186仪器通入零点气体情况下,瞬时变为通入标准气体,并同时记录指示值上升到报警示值所需的时间,重复做3次,取其平均值。7 记录及报告7.1 检查检测结果的记录在现场将各项检查检测结果如实记入原始记录表,原始记录表应有检测人员、校核人员和被测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名。7.2 检查检测结果的判定用数值修约比较法将经计算或整理的各项检查检测结果与相应的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判定各检查检测项目是否合格。7.3 检查检测报告检查检测报告由检测员按本标准 4.6.1 和 4.6.2 的内容填写,检测员和校核员签字后,经授权签字人签发,应加盖检查检测单位公章。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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