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41河南省地方标 准DB41/T 747 2012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检验规程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Elevator Up-direction Overspeed Protective Device2012 - 09 - 17 发布 2012 - 11 -17实施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41/ T 7472012I目 次前言 . 1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检验条件 .14 技术要求 .15 检验仪器与量具 .16 检验方法 .16.1 技术资料审查 .16.2 外观检查 .26.3 速度监控元件的动作试验 .26.4 减速元件的动作试验
2、.26.5 动作速度试验方法 .27 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 .27.1 检验原始记录 .27.2 检验报告 .28其它 .3附录 A(规范性附录)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4附录 B(资料性附录)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检验报告格式 .6DB41/ T 7472012II前 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江涛、刁立军、赵素梅、徐腾、汪洋、陈剑锋、苏晓峰。本标准参加起草人:杨蕾璟、任霞、赵霄雯、付华、史继红。DB41/ T 74720121电梯上行超速保护
3、装置检验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检验条件、技术要求、检验仪器与量具、检验方法、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等。本标准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安全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100592009 电梯试验方法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曵引与强制驱动电梯3 检验条件3.1 机房内的空气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3.2 运行地点的空气相对
4、湿度在最高温度为+40时不超过 50%,在较低温度下可有较高的相对湿度,最湿月的月平均最低温度不超过+25,该月的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超过 90%。3.3 供电电压相对于额定电压的波动应在7%的范围内。3.4 环境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3.5 检验现场应清洁,不应有与检验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相关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4 技术要求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由速度监控和减速元件组成;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应符合 GB 75882003中 9.10.1 和 14.1.2 的规定。5 检验仪器与量具5.1 检验用的仪器和量具应在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的有效期内。5.2 检验用仪
5、器的精确度应满足下列测量精度的要求。a)长度、时间和速度的检测误差应在1%范围内;b)电压、电流检测误差应在5%范围内;c)温湿度检测误差应在5%范围内。6 检验方法6.1 技术资料审查6.1.1 产品出厂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调试证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应齐全。DB41/ T 747201226.1.2 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提供行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自检报告。6.2 外观检查外观检查见附录 A 表 A.1。6.3 速度监控元件的动作试验速度监控元件的动作速度下限是电梯额定速度 115%,上限是电梯额定速度应符合 GB 7588 2003中 9.9.3 的规定,试验方法见附录 A 表 A
6、.1。6.4 减速元件的动作试验减速元件应能使轿厢制停,或至少使其速度降低至对重缓冲器的设计范围,试验方法见附录 A 表A.1。6.5 动作速度试验方法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速度试验方法见附录 A 表 A.1。注: 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未采用标准提及的速度监控元件及减速元件时,应根据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制造厂提供的方法进行试验。7 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7.1 检验原始记录7.1.1 检验单位根据本标准制定检验原始记录,确保足够的信息量,其内容不少于附录 A 表 A.1 中给出的要求,并应方便现场操作记录。7.1.2 检验人员在现场进行检验时,可以在检验原始记录上使用统一规定的简单标记,表明
7、“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有定量要求的指标应记录具体实测数据,保证原始记录的可追溯性。7.1.3 检验原始记录应有检验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日期,并应有参与检验的人员校核签字。7.2 检验报告7.2.1 检验单位在检验完成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根据检验原始记录中的数据和结果,出具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检验报告(以下简称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格式参见附录 B。结论页应有检验、审批人员签字,并盖有检验单位的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7.2.2 检验报告中有实测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在“检验结果”栏中填写实测或统计、计算处理后的数据;无测试数据要求但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可在“检验结果”栏中简要说明;既无测
8、试数据又无需说明的情况时,应在“检验结果”栏中填写“符合”、“不符合”或“无此项”。“结论”栏中应填写“合格”、“不合格”、“/ ”(表示无此项)等单项结论。7.2.3 检验结论的判定准则:本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则综合判定为“合格”;本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单项出现不合格的,则综合判定“不合格”。DB41/ T 747201237.2.4 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只允许使用“ 合格” 、“ 不合格” 等两种检验结论。8其它8.1 现场检验工作应至少由 2 名检验人员进行。8.2 检验单位应当根据本标准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作业指导书。8.3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检验人员可以终
9、止检验。8.4 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检验作业必需的个体防护用品。8.5 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单位应将原始记录、检验报告、随机文件等其它相关资料汇总存档。DB41/ T 74720124AA附录A(规范性附录)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见表A.1。表A.1 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1外观检查1.1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铭牌上的名称、规格型号、出厂编号、制造单位、制造日期、主要性能参数等应与随机资料一致。查阅资料、目测检查、实物比对。1.2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应作用于:a) 轿厢;或b) 对重;或c) 钢
10、丝绳系统(悬挂绳或补偿绳);或d) 曳引轮(例如直接作用在曳引轮,或作用于最靠近曳引轮的曳引轮轴上)。查阅资料、目测检查。2采用限速器为监控元件2.1标牌应标明限速器额定速度、动作速度、制造单位等内容。限速器选用应与电梯运行速度相匹配,符合GB7588-2003 中 9.9.1 和 14.1.2 的规定。查阅资料、目测检查、实物比对。2.2 调节部位应有封记,封记不应有移动痕迹。 目测检查。2.3应有可停止轿厢上行方向运行的非自动复位的电气开关。该开关在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按照 GB/T 10059-2009 中 4.1.2 的规定进行试验。2.4对于没有限速器调试证书副本的新安装电梯
11、和封记移动或动作出现异常的限速器及使用周期达到 2 年时,应进行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其动作速度应符合标准规定。按照 GB/T 10059-2009 中 4.1.2 的规定进行试验。3减速元件3.1 安全钳的选型应符合 GB7588-2003 中 9.8.2 的规定。 查阅资料、目测检查、实物比对。3.2 安全钳工作正常,动作后轿厢地板没有明显的倾斜。按照 GB/T 10059-2009 中 4.1.2 的规定进行试验。3.3应设有在安全钳动作之前或同时动作使曳引机停止运行的电气开关,开关工作应可靠有效。按照 GB/T 10059-2009 中 4.1.2 的规定进行试验。DB41/ T 747
12、20125表A.1 (续)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项目与要求 检验方法4动作速度试验4.1当轿厢上行速度失控时,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应当动作,使轿厢制停或者至少使其降低至对重缓冲器的设计范围;该装置动作时,应当使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动作。a)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采用在轿厢或对重上装安全钳时,将空载轿厢停于行程下部,轿厢以检修速度上行,人为动作限速器电气安全开关,电梯应能立即停止运行,短接该电气安全开关,人为让限速器机械动作,继续以检修速度上行,安全钳应能动作,同时电梯应立即停止运行(表明安全钳联动开关有效),短接该安全钳联动开关,操纵检修上行按纽,观察轿厢是否能继续运行。b)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采用夹绳器时:
13、1)当额定速度不大于 1m/s 时,可将空载轿厢停于下端站,断开主电源开关,人为松开制动器闸瓦,让轿厢自由上行,观察夹绳器是否动作。2) 当额定速度大于 1m/s 时,将空载轿厢停于行程下部,轿厢以检修速度上行,人为动作夹绳器电气安全开关,电梯应能立即停止运行,短接该电气安全开关,人为让夹绳器机械动作,操纵检修上行按纽,观察轿厢是否继续运行。c)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采用作用在曳引轮或最靠近曳引轮的曳引轮轴上的制动器时:1)查阅型式试验报告副本,检查制动器上是否装设了验证制动器动作状态的电气安全开关,当该安全开关动作时电梯应不能运行。在行程上部轿厢空载以额定速度上行或在行程下部轿厢载有 125%额定
14、载荷以额定速度下行,断开主电源,电梯应可靠制停。2)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人为将额定速度设定至高于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速度的值,电梯以该额定速度上行,当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时,轿厢若能被可靠制停或减速运行,则表明该装置动作可靠有效。DB41/ T 74720126BB附录B(资料性附录)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检验报告格式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检验报告报告编号: 共 2 页 第 1 页检验单位 (检验单位名称)使用单位 装置设备编号电梯额定速度 m/s 上行动作速度 (铭牌参数) m/s装置规格型号 出厂编号试验次数 1 2 3 平均值动作速度(m/s)仪器名称及型号编号 量具 编号检验结论检验员
15、 日期 年 月 日检验单位(章):审 核 日期 年月日DB41/ T 74720127报告编号: 共 2 页 第 2 页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结果 结论 备注1技术资料1 制造相关资料2 安装、改造(大修)相关资料2外观检查3 铭牌参数4 限速器选型3采用限速器为监控元件5限速器设置及选型6封记7电气开关4采用安全钳为减速元件8 安全钳设置及选型9 安全钳动作试验10 电气开关5动作速度试验11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试验6其他情况说明12注: 1、本报告应计算机打印输出,涂改无效。2、本报告未加盖单位检验专用章、无校验员签字无效。3、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速度需测试三次,若均在范围之内,则取其平均值作为最终检验值。4、本报告对检验时的设备状况负责。5、本报告适于采用标准提及的速度监控元件及减速元件的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