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53.020.20 J 80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13822017 起重机用球墨铸铁车轮 2017 - 04 - 24发布 2017 - 07 - 24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41/T 13822017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纽科伦(新乡)起重机有限公司、长垣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河南省起重设备配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华祥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河南宇宙传动机械有限公司、河南省广兴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
2、起草人:龙宏欣、崔鹏、雷金柱、王洪波、张瑛、阔建鹏、王东旭。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付普、金庆好、李百战、李甲、尚艳军、韩永亮、宁甲宙、韩富伟。 DB41/T 13822017 1 起重机用球墨铸铁车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起重机用球墨铸铁车轮(以下简称车轮)的型式与尺寸、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和梁式起重机用的车轮,其它起重机用的车轮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GB/T 228.1-2010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28.2-2015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2部分:高温试验方法 GB/T 1184-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 GB/T 1348-2009 球墨铸铁件 GB/T 1801-2009 极限和配合 公差带和配合的选择 GB/T 9441-2009 球墨铸铁金相检验 GB/T 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 5000.14-2007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4部分:铸钢件无损检测 JB/T 6392-2008 起重机车轮 3 型式与尺寸 3.1 型式 车轮根据轮缘的型式可
4、分为双轮缘车轮、单轮缘车轮和无轮缘车轮三种。 3.2 尺寸 车轮踏面直径应优先采用的数值为:100 mm、125 mm、160 mm、200 mm、25 0 mm、315 mm、400 mm、500 mm。其它尺寸应符合JB/T 6392-2008第3章要求 4 技术要求 4.1 材料要求 4.1.1 材料选用 车轮的化学成分应保证铸件满足本标准所规定的性能指标。车轮的化学成分不作为铸件验收的依据。 车轮材料抗拉强度和屈服强度应符合GB/T 1348-2009表3规定的附铸试样牌号QT700-2A(铸件壁厚30 mm60 mm)的要求,伸长率应不小于3%。 DB41/T 13822017 2
5、车轮材料球化级别应符合GB/T 9441-2009表1规定的1级3级要求;石墨大小级别应符合 GB/T 9441-2009表2规定的5级8级要求;珠光体数量应符合GB/T 9441-2009表3规定的珠85珠95要求;铁素体数量应符合GB/T 9441-2009表4规定的铁5铁15要求;磷共晶数量应符合GB/T 9441 -2006表5规定的磷0.5磷1.5要求;碳化物数量应符合GB/T 9441表6规定的碳1碳2要求。磷共晶数量+碳化物数量3%。 4.1.2 热处理 4.1.2.1 车轮毛坯铸造后应进行退火或正火处理,消除白口及游离渗碳体。 4.1.2.2 车轮踏面与轮缘内侧面硬度值应达到2
6、40 HB305 HB。 4.2 精度 4.2.1 车轮踏面直径的尺寸偏差不应低于GB/T 1801-2009中规定的h9。轴孔直径的尺寸偏差不应低于GB/T 1801-2009中规定的H7。 4.2.2 车轮踏面和基准端面(其上加工出深1.5 mm的V形沟槽作标记)相对于孔轴线的径向及端面圆跳动不应低于GB/T 1184-1996中规定的8级。 4.3 质量 4.3.1 车轮表面不应有目测可见的裂纹。 4.3.2 车轮表面砂眼、气孔、夹渣缺陷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车轮表面质量 单位为毫米 缺陷位置 缺陷当量直径 缺陷深度 缺陷数量 缺陷间距 踏面及轮缘内侧面 0.5 1 2 100 其余
7、加工面 1 1 3 50 非加工面 2 2 4 10 4.3.3 车轮踏面和轮缘内侧面上的缺陷不允许焊补。 4.3.4 车轮加工面应涂防锈油,非加工面应涂防锈漆。 4.3.5 车轮内部质量应符合JB/T 5000.14-2007中2级的规定。 5 检验和试验 5.1 车轮材料的试验方法 5.1.1 车轮材料采用附铸试样,按照GB/T 228.1-2010、GB/T 228.2-2015的方法进行试验。 5.1.2 车轮材料的金相组织按照GB/T 9441-2009的方法进行检验。 5.2 车轮内部质量的试验方法 对车轮内部质量进行检测,即对轮辋进行超声波检测。超声波检测时缺陷的最大允许值应符合
8、JB/T 5000.14-2007表3中质量等级2级的要求。 5.3 车轮踏面和轮缘内侧面硬度的检验方法 DB41/T 13822017 3 踏面和轮缘内侧面硬度检验时,用硬度计在车轮踏面上沿圆周等分测三点,其中两点合格即为合格,当某检测点的硬度值不符合要求时,沿该点的轴线方向加测两点,如该两点都合格即为合格。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产品的出厂检验包括逐件检验和抽样检验。产品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出厂的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a) 逐件检验的项目: 基本尺寸 表面质量 表面硬度。 b) 抽样检验的项目: 材料的力学性能和金相组织、车轮内部质量。 抽样检验的样品,从通过逐件检验的
9、产品中抽取,数量为同批次产品的0.2%(不少于三件)。其中有一件不合格时,应对不合格项目加倍检验;若第一次就有一件以上不合格,或加倍检验仍不合格时,则对该批产品不合格项进行全数检验。 6.2 型式检验 6.2.1 型式检验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定型鉴定或转厂生产的试制产品; b)产品的结构、材料或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每两年进行一次; d)产品停产一年再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使用单位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2.2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应按照第4章进行全项检验。 6.2.3 判定规则 6.2.3.1 由同一包球化处理的铁液浇筑的铸件为一个批量,构成一个取样批次。 6.2.3.2 每批次检验不少于三件。若其中有一件不合格应加倍检验;若第一次就有一件以上不合格,或加倍检验仍有不合格者,则该型式检验不得通过。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应在车轮基准端面上设置磨损极限指示标记,并冲打检验合格标记、印记或附合格证明。 DB41/T 13822017 4 7.2 包装 包装应符合GB/T 13384-2008的规定。 7.3 运输 运输中应做好防护,避免雨、雪和水的侵袭,防止碰撞。 7.4 贮存 应贮存在能防止雨、雪、水侵袭的仓库内。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