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080.99 A 12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13752017 烈士公祭规范 2017 - 04 - 24发布 2017 - 07 - 24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41/T 13752017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活动准备 1 2.1 制定活动方案 1 2.2 活动方案内容 1 2.3 召开协调会 2 2.4 预演 2 2.5 场地布置 3 3 公祭日活动实施 3 3.1 入场 3 3.2 公祭仪程 4 4 活动总结 4 4.1 县级民政部门总结报送 4 4.2 市级(省直管县)民政部门总结报送 4 DB41/T 1375201
2、7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郑州市民政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学刚、李卫华。 DB41/T 13752017 1 烈士公祭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制定目的是为了缅怀纪念烈士,弘扬烈士精神,做好烈士公祭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的准备和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烈士纪念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烈士公祭活动(以下简称活动)。 2 活动准备 2.1 制定活动方案 每年烈士纪念日前,由当地民政部门制定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方案,按规定上报。 2.2 活动方案内容 2.2.1 活动时间 每年9月30日上午
3、9:30。 2.2.2 活动地点 当地烈士陵园。 2.2.3 会标 市(县)各界年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 2.2.4 出席领导及参加人员 出席领导及参加人员如下: a) 当地党委常委出席,人大、政府、政协、军事部门各出席1名领导; b) 当地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各出席1名负责同志: c) 烈军属代表、退伍老战士代表、解放军和武警官兵代表、学校师生代表、各界干部群众代表参加公祭活动,省会不少于3000人,省辖市级不少于2000人,县级不少于1000人。 2.2.5 主持人 公祭仪式由当地政府领导主持。 2.2.6 公祭仪程 2.2.6.1 主持人向烈士纪念碑行鞠躬礼,宣布市(县)各界年烈士纪念日公
4、祭仪式开始。 2.2.6.2 礼兵就位。 2.2.6.3 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2.6.4 全体人员脱帽,向烈士默哀。 DB41/T 13752017 2 2.2.6.5 少先队员献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2.2.6.6 奏献花曲,当地党委常委和人大、政府、政协、军事部门各1名领导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5个),花篮的缎带为红底黄字,上联书写烈士永垂不朽,下联书写敬献者。 2.2.6.7 由当地党委主要领导同志整理缎带,整理缎带按照先整理上联、后整理下联的顺序进行。 2.2.6.8 瞻仰烈士纪念设施。 2.3 召开协调会 2.3.1 时间 9月25日前后召开。 2.3.2 参加单位 党
5、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军事部门(武警部队),宣传、民政、教育、公安、信访、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机关工委,人民团体(工、青、妇),活动所在地政府,供电公司等。 2.3.3 协调会内容 由党委办负责同志主持,主要协调内容如下: a) 确定参加活动领导、有关单位领导; b) 军事部门负责组织部队官兵代表; c) 武警部队负责活动的礼兵、礼仪工作,并提前进行演练,另外组织官兵代表参加活动; d) 宣传部门负责媒体新闻报道; e) 民政部门负责活动现场会标、音响、标识设置、花篮、鲜花、环境卫生、雨具(黑色雨伞、无色透明雨衣)、引导员、讲解员、预演配合等工作; f)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
6、少先队员献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负责准备伴奏音乐,着统一校服,并提前进行练唱,另外组织学生代表参加活动; g) 公安部门负责安全保卫、交通指挥、安检、人员政审、车辆停放、活动现场消防安全等工作; h) 信访部门负责活动期间稳定工作; i)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活动现场医疗救护工作; j) 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各机关干部代表; k) 活动所在地政府负责活动周边环境治理和社会稳定工作,确保环境整洁有序; l) 供电公司负责电力保障,确保正常供电。 m) 着装要求:领导、机关干部着正装,学生着深色裤、白衬衣,部队官兵着常服。 2.4 预演 2.4.1 训练 武警礼兵和献唱少先队员提前训练。 2.4.2 预
7、演时间 9月30日之前。 2.4.3 预演参加人员 预演参加人员: a) 党委、政府相关领导; DB41/T 13752017 3 b) 参加活动相关单位组织人; c) 武警礼兵; d) 献唱少先队员。 2.4.4 预演内容 当地政府领导主持,按公祭仪程演练12次。 2.5 场地布置 2.5.1 参加单位 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民政部门,烈士陵园。 2.5.2 布置内容 布置内容包括: a) 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确定领导行进路线、站位图,并指导现场场地布置; b) 民政部门负责标示定位、场地站位划分等; c) 烈士陵园负责会标、音响、备用发电设备等。 2.5.3 会标位置 在烈士陵园的纪念
8、碑广场上方悬挂。 2.5.4 现场站位 现场位置如下: a) 主持人位置,一般在纪念碑左侧(面向纪念碑); b) 第一排:领导同志; c) 第二排:退伍老战士和烈军属代表; d) 第三排至后:解放军和武警官兵代表、学校师生代表、各界干部群众代表。 3 公祭日活动实施 3.1 入场 3.1.1 组织 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入场。 3.1.2 各界代表入场 民政部门、机关工委、军事部门(武警部队)、教育部门组织各自代表于9月30日上午8:30前到烈士陵园熟悉场地,发放鲜花并按照场地划分组织入场,9:00之前入场完毕。总工会、团委、妇联负责同志于9月30日上午8:30前到烈士陵园熟悉场地,发放鲜花并按照场
9、地划分入场,9:00之前入场完毕。 3.1.3 领导入场 参加活动的领导于9月30日9:20分前到烈士陵园会议室,由民政局长介绍活动流程。9:25分领导在指定位置列队,由民政局专人负责引导,步入纪念碑广场。 DB41/T 13752017 4 3.2 公祭仪程 3.2.1 9:30分,主持人步入指定位置,向烈士纪念碑行鞠躬礼,然后进入主持位置(话筒位置),宣布:市(县)各界年烈士纪念日公祭仪式开始。 3.2.2 主持人宣布:礼兵就位。6名礼兵正步、肩枪行进到指定位置。 3.2.3 主持人宣布: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现场全体人员随音乐齐唱。 3.2.4 主持人宣布:向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
10、富强、人民幸福英勇牺牲的烈士默哀(脱帽)。默哀后主持人宣布:默哀毕。 3.2.5 主持人宣布:少先队员献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现场少先队员(60-120名)在指定位置,随音乐齐声高唱。 3.2.6 主持人宣布:向烈士敬献花篮。礼兵入场抬起花篮,奏献花曲。礼兵行进至纪念碑下摆放好花篮后撤出,献花代表跟随礼兵行进至指定位置(有停止线标示),此时献花曲停止。当地主要领导上前整理缎带后返回指定位置,行注目礼3秒后,继续奏响献花曲,在讲解员带领下,参观瞻仰烈士纪念设施。 3.2.7 现场指挥人员组织引导少先队员和其他各界代表依次献花。 3.2.8 社会各界代表献花后按工作人员引导参观瞻仰烈士纪念设施。 3.2.9 参观瞻仰结束后,全体人员依次退场返回。 3.2.10 公祭仪式结束。 4 活动总结 4.1 县级民政部门总结报送 当地民政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公祭活动工作总结报送上级民政部门。 4.2 市级(省直管县)民政部门总结报送 省辖市、省直管县民政局应在当年的10月20日前将公祭活动总结报送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