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 T 1539-2018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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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29.020 K 60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15392018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技术条件 2018 03 14发布 2018 06 14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41/T 15392018 I 目 次 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产品分类 15 技术要求 26 试验方法 67 检验规则 98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 10DB41/T 1539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电子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郑州伏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电

2、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和光海天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郑州华能电控设备有限公司、河南鑫沃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向伦、冯星辉、吴海龙、朱应陈、王树华、张志勇、李博。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徐俊亚、郭敬东、万宇明、郝秉慧、李林、张一兵、任英姿、李伟莉、徐发令、张乾坤、裴永刚、李振华。 DB41/T 15392018 1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铅酸蓄电池为动力的电动自行车用充电

3、桩(以下简称充电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2423.3201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 2423.17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Ka:盐雾 GB 42082017 外壳防

4、护等级(IP代码)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92542008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17625.12012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T 17626.2200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201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200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200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17

5、626.11-200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动自行车 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3.2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固定安装在电动自行车专用停车区域、与交流电网连接,为电动自行车铅酸动力蓄电池提供相匹配直流电源的充电装置。 4 产品分类 4.1 按使用环境分为以下两类: DB41/T 15392018 2 a) 室内充电桩:安装在室内环境的充电桩; b) 室外充电桩:安装在户外环境的充电桩。 4.2 按使用型式分为以下两类: a) 自适应型

6、充电桩:可对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进行充电,适用蓄电池电压范围为36 V、48 V、60 V、72 V; b) 专用型充电桩:可输出单一电压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 5 技术要求 5.1 外观、结构 5.1.1 外观 5.1.1.1 充电桩桩体应采用封闭结构,表面涂覆层应色泽均匀光洁、不起泡、不龟裂、不脱落、易清洁,不应有明显的破损、划痕、变形和污染等。 5.1.1.2 标识和文字说明应易见、清晰、端正。 5.1.1.3 应有明显警示标识。 5.1.1.4 自适应型电桩应注明仅适用于标称电压范围为36 V、48 V、60 V、72 V的铅酸蓄电池。 5.1.1.5 专用型充电桩应注明所适用铅酸蓄电池

7、的标称电压。 5.1.2 结构 零部件连接应紧固无松动,开关、按键应操作灵活可靠。 5.1.3 输出线 输出线的横截面积应符合GB 4706.12005中表11规定。 5.2 功能要求 5.2.1 显示功能 充电桩应能显示充电状态、故障状态、充满状态。 5.2.2 付费功能 充电桩应有刷卡付费或投币或网络支付功能,实现充电费用的支付。 5.2.3 控制功能 充电桩应有定时关断功能,定时精度为2%。 5.2.4 断电记忆功能 充电桩正在正常充电时,若停电后再来电,应能自动恢复断电前的充电状态。 5.3 性能要求 5.3.1 读卡性能 5.3.1.1 非接触式读卡器有效刷卡距离应小于5 cm。 5

8、.3.1.2 刷卡响应时间应小于3 s。 DB41/T 15392018 3 5.3.2 电源电压适应性 在AC220 V33 V,50 Hz0.5 Hz的电源范围内,充电桩应能正常工作。 5.3.3 空载直流输出电压 空载直流输出电压应不超过42.4 V。 5.3.4 自适应性能 充电桩对不同电压的铅酸蓄电池(36 V、48 V、60 V、72 V)应能够自动识别并输出相匹配的电压。 5.3.5 电桩效率和功率因数 当(输入)功率为额定功率的50%100%时,功率因数应不小于0.9,效率应不小于90%。 5.4 安全要求 5.4.1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5.4.1.1 充电桩的泄漏电流应0.

9、75 mA。 5.4.1.2 充电桩的一次电路和二次电路之间、一次电路和外壳之间的基本绝缘应能承受AC1250 V,50 Hz的电压,持续1 min,加强绝缘应能承受AC3000 V,50 Hz的电压,持续1 min,试验期间应无击穿,无飞弧。 5.4.2 瞬态过电压 充电桩应符合GB 4706.12005中第14章要求。 5.4.3 短路保护 充电桩在启动前,输出短路时,通电后应不启动;在工作过程中,输出短路时,应停止输出;故障排除后,充电桩应能正常工作。 5.4.4 限制电压 充电时,对铅酸蓄电池36 V、48 V、60 V、72 V电池电压的限制电压一般分别应为(45.000.30) V

10、、(60.000.40) V、(75.000.50) V、(90.000.60) V。 5.4.5 超温保护 在25 5 环境条件下,最大负载时,充电桩的温升不得超过50 K。 5.4.6 反接保护 当电池输出极性不相配时,充电桩不向蓄电池充电,并报警提示;当恢复正确输出极性后应能正常充电。 5.4.7 接地措施 5.4.7.1 充电桩的接地点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 5.4.7.2 充电桩接地端子或接地点与接地金属部件之间的连接,电阻应小于0.2 。 5.4.8 防触电保护 DB41/T 15392018 4 充电桩的结构、外壳按GB 4706.1 2005中8.1规定应对意外触及带电部件有足够

11、的防护。 5.4.9 IP等级 5.4.9.1 室内使用的充电桩防护等级应不小于IP34。 5.4.9.2 室外使用的充电桩防护等级应不小于IP54。 5.5 环境适应性 5.5.1 耐低温 充电桩在-25 2 温度下通电运行8 h,试验过程中充电桩应能正常工作。 5.5.2 耐高温 充电桩在+55 2 温度下通电运行8 h,试验过程中充电桩应能正常工作。 5.5.3 恒定湿热 充电桩在+40 2 、(933)%RH条件下通电运行8 h,试验过程中充电桩应能正常工作;试验后立即按5.4.1规定进行试验,应能正常工作。 5.5.4 防腐蚀 充电桩外露部件应按6.5.4的方法进行盐雾环境试验,不会

12、发生腐蚀生锈的现象。 5.6 谐波电流 充电桩产生的谐波电流应不超过表1规定的限值。 表1 谐波电流限值 谐波次数/n 最大允许谐波电流/A 奇次谐波 3 5 7 9 11 13 15n39 2.30 1.14 0.77 0.40 0.33 0.21 0.1515/n 偶次谐波 2 4 6 8n40 1.08 0.43 0.30 0.238/n 5.7 电磁兼容性 5.7.1 抗扰度要求 DB41/T 15392018 5 5.7.1.1 静电放电抗扰度 充电桩应能承受GB/T 17626.22006中规定的试验等级为2级的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试验过程中充电桩不应出现非预期的功能变化。 5.7

13、.1.2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充电桩应能承受GB/T 17626.32016中规定的试验等级为2级的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试验过程中充电桩不应出现非预期的功能变化。 5.7.1.3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充电桩应能承受GB/T 17626.42008中规定的试验等级为2级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试验过程中充电桩不应出现非预期的功能变化。 5.7.1.4 浪涌(冲击)抗扰度 充电桩应能承受GB/T 17626.52008中规定的试验等级为2级的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试验过程中充电桩不应出现非预期的功能变化。 5.7.1.5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 充电桩应能承受GB/

14、T 17626.112008中规定的试验等级为2类电磁环境的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试验过程中充电桩不应出现非预期的功能变化。 5.7.2 无线电骚扰限值 5.7.2.1 辐射骚扰限值 充电桩应符合表2规定的辐射骚扰限值。 表2 在10 m测量距离处的辐射骚扰限值 频率范围/MHz 准峰值限值/dB(V/m) 30230 40 2301000 47 5.7.2.2 传导骚扰限值 充电桩电源端子应符合表3规定的传导骚扰电压限值。 表3 电源端子传导骚扰限值 频率范围/MHz 限值/dB(V) 准峰值 平均值 0.150.50 79 66 0.5030 73 60 5.8 通信方式

15、 5.8.1 宜预留通信接口或通信线,或用以与管理平台通信,进行数据传输。 5.8.2 设备层与网络层的网络通信结构宜预留以太网或CAN或RS485等串行接口。 DB41/T 15392018 6 5.8.3 网络层与管理层之间的网络通信结构宜预留以太网或GPRS连接端口。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结构 6.1.1 外观 目视和手动检查,其结果应符合5.1.1的要求。 6.1.2 结构 目视和手动检查,其结果应符合5.1.2的要求。 6.1.3 输出线 使用千分尺等测量工具测量并计算铜芯直径,其结果应符合5.1.3的要求。 6.2 功能要求 6.2.1 显示功能 6.2.1.1 充电状态下

16、观察充电桩的指示状态,其结果应符合5.2.1的要求。 6.2.1.2 模拟充电桩故障状态下观察充电桩的指示状态,其结果应符合5.2.1的要求。 6.2.1.3 充满状态下观察充电桩的指示状态,其结果应符合5.2.1的要求。 6.2.2 付费功能 用IC卡或投币或网络支付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2.2的要求。 6.2.3 控制功能 从充电桩正常充电开始,充电桩应在规定的定时时间到达后自动关闭,用秒表测量定时精度,其结果应符合5.2.3的要求。 6.2.4 断电记忆功能 充电桩在正常充电时,关闭充电桩的电源,1 min后再打开电源,观察指示状态,其结果应符合5.2.4的要求。 6.3 性能要求

17、6.3.1 读卡性能 用钢直尺测量IC卡的刷卡距离,用秒表测量IC卡读卡响应时间,其结果应符合5.3.1的要求。 6.3.2 电源电压适应性 把交流稳压电源接入充电桩的电源输入端,分别将充电桩的输入电压调整至187 V、220 V和253 V,在每个电压值处持续5 min,其结果应符合5.3.2的要求。 6.3.3 空载直流输出电压 使用电压表进行测量空载直流输出电压,其结果应符合5.3.3的要求。 DB41/T 15392018 7 6.3.4 自适应性能 通过对不同标称电压的蓄电池或电动自行车充电,用电压表测量充电桩充电电压,其结果应符合5.3.4的要求。 6.3.5 充电桩效率和功率因数

18、 使用电能表等测量充电桩的效率和功率因数,其结果应符合5.3.5的要求。 6.4 安全要求 6.4.1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6.4.1.1 泄漏电流按GB 4706.12005中13.2规定的方法进行,其结果应符合5.4.1.1的要求。 6.4.1.2 电气强度按GB 4706.12005中13.3规定的方法进行,其结果应符合5.4.1.2的要求。 6.4.2 瞬态过电压 按GB 4706.12005中第14章规定的方法进行,其结果应符合5.4.2的要求。 6.4.3 短路保护 在模拟极端情况下交流输入电源短路和直流输出短路时,用电压表检测电路输出电压,其结果应符合5.4.3的要求。 6.4.

19、4 限制电压 对铅酸蓄电池36 V、48 V、60 V、72 V进行充电,用电压表测量其实际充电电压,其结果应符合5.4.4的要求。 6.4.5 超温保护 充电桩在(25 5 )环境且最大负载下进行工作时,用温度测量仪检测温度,其结果应符合5.4.5的要求。 6.4.6 反接保护 在充电桩输出接口上反向接入容量和端电压最大的蓄电池,检测充电桩输出状态,其结果应符合5.4.6的要求;在充电桩输出极性正确并接入蓄电池,检测充电桩输出状态,其结果应符合5.4.6的要求。 6.4.7 接地措施 按GB 4706.12005中27.5规定的方法进行,其结果应符合5.4.7的要求。 6.4.8 防触电保护

20、 检查充电桩的结构、外壳和输出插座等对意外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按GB 4706.12005中8.1规定的方法检查散热孔(或槽)和输出插座的防护有效性,其结果应符合5.4.8的要求。 6.4.9 IP等级 充电桩的防尘防水试验按GB 4208 2017中第13章、第14章规定的方法进行,其结果应符合5.4.9的要求。 DB41/T 15392018 8 6.5 环境适应性 6.5.1 耐低温 将处于额定负载状态下的充电桩放置在试验箱内,按GB/T 2423.12008规定的Ad类进行,其结果应符合5.5.1的要求。 6.5.2 耐高温 将处于额定负载状态下的充电桩放置在试验箱内,按GB/T 24

21、23.22008规定的Bd类进行,其结果应符合5.5.2的要求。 6.5.3 恒定湿热 将处于额定负载状态下的充电桩放置在试验箱内,按GB/T 2423.32016规定的方法进行,其结果应符合5.5.3的要求。 6.5.4 防腐蚀 按GB/T 2423.172008中第6章规定的方法进行,其结果应符合5.5.4的要求。 6.6 谐波电流 充电桩在额定负载状态下工作,按GB 17625.1 2012中6.2规定的方法进行,其结果应符合5.6的要求。 6.7 电磁兼容性 6.7.1 抗扰度试验 6.7.1.1 静电放电抗扰度 充电桩在额定负载状态下工作,按GB/T 17626.22006中规定的方

22、法进行,其结果应符合5.7.1.1的要求。 6.7.1.2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充电桩在额定负载状态下工作,按GB/T 17626.32016中规定的方法进行,其结果应符合5.7.1.2的要求。 6.7.1.3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充电桩在额定负载状态下工作,按GB/T 17626.4200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其结果应符合5.7.1.3的要求。 6.7.1.4 浪涌(冲击)抗扰度 充电桩在额定负载状态下工作,按GB/T 17626.5200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其结果应符合5.7.1.4的要求。 6.7.1.5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 充电桩在额定负载状态下工作,按GB/T 1

23、7626.11200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其结果应符合5.7.1.5的要求。 DB41/T 15392018 9 6.7.2 无线电骚扰限值 6.7.2.1 辐射骚扰限值 充电桩在额定负载状态下工作,按GB 9254 200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其结果应符合5.7.2.1的要求。 6.7.2.2 传导骚扰限值 充电桩在额定负载状态下工作,按GB 9254 200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其结果应符合5.7.2.2的要求。 6.8 通信方式 目视或手动检查,其结果应符合6.8.1、6.8.2、6.8.3的要求。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充电桩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充电桩

24、应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逐台检验,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方能出厂,检验项目见表4。 表4 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1 外观 5.1.1 6.1.1 2 结构 5.1.2 6.1.2 3 输出线 5.1.3 6.1.3 4 显示功能 5.2.1 6.2.1 5 付费功能 5.2.2 6.2.2 6 控制功能 5.2.3 6.2.3 7 断电记忆功能 5.2.4 6.2.4 8 读卡性能 5.3.1 6.3.1 9 电源电压适应性 5.3.2 6.3.2 10 空载直流输出电压 5.3.3 6.3.3 11 自适应性能 5.3.4 6.3.4 12 充电桩效率

25、和功率因数 5.3.5 6.3.5 13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5.4.1 6.4.1 14 瞬态过电压 5.4.2 6.4.2 15 短路保护 5.4.3 6.4.3 16 限制电压 5.4.4 6.4.4 17 超温保护 5.4.5 6.4.5 18 反接保护 5.4.6 6.4.6 19 接地措施 5.4.7 6.4.7 20 防触电保护 5.4.8 6.4.8 DB41/T 15392018 10 表4 检验项目(续)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21 IP等级 5.4.9 6.4.9 22 耐低温 5.5.1 6.5.1 23 耐高温 5.5.2 6.5.2

26、 24 恒定湿热 5.5.3 6.5.3 25 防腐蚀 5.5.4 6.5.4 26 谐波电流 5.6 6.6 27 抗扰度要求 5.7.1 6.7.1 28 无线电骚扰限值 5.7.2 6.7.2 29 通信方式 5.8 6.8 注:为检验项目。 7.3 型式检验 7.3.1 检验条件 型式检验为全项检验,检验项目见表4,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进行定型鉴定时;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3.2 抽样 在出厂检验合格

27、的产品中随机抽样2台进行型式检验。 7.3.3 判定 判定规则如下: a) 产品的型式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产品为合格; b) 如有一项不合格时,允许重新抽取加倍数量的产品,对该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产品为不合格; c) 如安全要求不合格,8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则不允许复检,判产品为不合格。 8.1 标志 8.1.1 产品标志 充电桩的标志牌应清晰易读,固定牢固,并应具有以下内容: a) 产品的注册厂商名、主要性能参数、型号生产日期及序列号; b) 产品的类型及所适用蓄电池的电压; c) 用户接口应拥有提示用户进行操作的说明及刷卡区标签。 DB41/T 15392018 11

28、 8.1.2 安全标志 充电桩安全标识除应符合GB 4706.12005中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内容: a) 非工作人员请勿打开; b) 严禁不匹配的蓄电池充电; c) 适用电压按充电桩的标识电压; d) 仅适用于铅酸蓄电池充电; e) 禁止采用非充电桩厂家认可的充电线缆。 8.2 包装 8.2.1 出厂产品应附有产品说明书、装箱单、合格证。 8.2.2 每只(或组)产品应采用小包装,外用纸箱或其他箱包装,捆扎牢固。也可按供需双方协议而定。 8.3 运输 8.3.1 在运输过程中,产品不应受到剧烈机械冲击、机械振动、曝晒、雨淋。 8.3.2 在装卸过程中,产品应轻放,严防摔掷、翻滚和重压。 8.4 贮存 8.4.1 产品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环境。 8.4.2 产品不应受到任何机械冲击或重压。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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