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1.040.25 N 10 湖南省地方标准 DB43 DB43/T 1327 2017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2017-12-03 实施 2017-11-03 发布 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与定期自检规则 Regulation for Lift Installation 、 Modification, Important repairand Periodical Self-inspectionDB43/T 1327 2017 I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自检条件及检验检测仪器 2 5 自检要求 4 6 流程要求 5 7 自检
2、报告说明 5 8 判定规则 6 9 人员资格和安全要求 7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电梯施工自检报告(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适用) 8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电梯定期自检报告(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适用) 32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施工自检报告 45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自检报告 60 附录 E(规范性附录) 液压驱动电梯施工自检报告 72 附录 F(规范性附录) 液压驱动电梯定期自检报告 94 附录 G(规范性附录) 杂物电梯施工自检报告 105 附录 H(规范性附录) 杂物电梯定期自检报告 118 附录 I(规范性附录) 电梯自检意见通知书 1
3、27DB43/T 1327 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附录 A、 B、 C、 D、 E、 F、 G、 H、 I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 责 起草 单位: 湖南省 特种设备 检验检测 研究院 。 本标准 主 要起草人 :罗丹 、 芮 道道、 孙一平 、 成亮 、 郭威 、 张伟 、 李刚仁 、 张翀 、 陈聪 、 曾塬 。 DB43/T 1327 2017 1 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与定期自检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 电梯安 装 、 改造 、 重大修理 ( 以下简称 施工)和定期自检
4、的自检条件及检验检测仪器、 自检要求、流程要求、自检报告说明、判定规则、人员资格和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 于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液压驱动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 装 、 改 造 、 重大修理 和定期自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文件 中 的条 款 通 过 本标准的引用 而成 为本标准的条 款 。 凡是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 期的 版 本适用本规则 ,凡是不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 本适用 于 本规则。 GB/T 7024 2008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 7588 电梯制 造 与安 装 安全规范 GB/T 10060 电梯安 装 验 收 规范
5、GB 16899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 造 与安 装 安全规范 GB 21240 液压电梯制 造 与安 装 安全规范 GB 25194 杂物电梯制 造 与安 装 安全规范 TSG 08 2017 特种设备使 用 管理 规则 TSG T5002 2017 电梯 维护保养 规则( 以下简称维保 规则) TSG T7001 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含第 1、 2号修改单 ) TSG T7004 2012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液压电梯( 含第 1、 2号修改单 ) TSG T7005 2012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含第 1、 2
6、号修改单 ) TSG T7006 2012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 含第 1、 2号修改单 ) DB11/ 420 2007 电梯安 装 、 改造 、 重大维修 和 维护保养 自检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7024、 GB 7588、 GB 16899、 GB 21240、 GB 25194和 TSG 08 2017确立 的 以 及 下列 术语和定 义适用 于 本标准。 3.1 监督检验 supervisory inspection 监督检验 是指 由 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 局 核 准的 特种设备 检验 机构,根据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 验规则 ,对 电梯安 装 、
7、改造 、 重大修理过 程 进 行的 查证 性检验。 3.2 定期检验 perioodical inspection 定期检验 是指 由 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 局 核 准的 特种设备 检验 机构,根据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 验规则 ,对在 用电梯定期 进 行的 查证 性检验。 DB43/T 1327 2017 2 3.3 施工单位 constraction company 从事 电梯安 装 、 改造 和 重大修理 的 单位 。 3.4 受检单位 inspected company 施工 单位或者维护保养单位 负 责 施工 或者维护保养 的 内设部门以 及 使 用 单位 。 3.5 安装 I
8、nstallation 采 用 组 装 、 固 定、 调试等 一 系 列 作业方法 , 将 电梯 部 件 组合 为 具有 使 用 价值 的电梯 整 机 的 活 动 ;包 括移 装 。 3.6 改造 modification 采 用 更换 、 调整 、 加 装 等作业方法 ,改 变原 电梯 主 要 受力结 构 、 机构 ( 传 动 系统 ) 或 控 制 系统 , 致 使 电梯性 能参数 与技术 指 标 发生 改 变 的 活 动。 包括 :改 变 电梯的 额 定( 名 义) 速度 、 额 定 载 重 量、提 升 高度 、 轿厢 自 重 (制 造单位 明 确 的 预留 装 饰 重 量 除外 )、 防
9、爆等级 、驱动 方式 、 悬挂方式 、 调速方式 以 及 控 制 方式;加 装或 更换 不 同 规格、 不 同型 号 的驱动 主机 、 控 制 柜 、 限速 器、安全 钳 、 缓冲 器、 门 锁 装 置 、 轿厢上 行 超速 保护装 置 、 轿厢 意 外移 动 保护装 置 、 含 有 电 子元 件的安全电 路 及 可编 程电 子 安全 相关 系统 、 夹紧 装 置 、 棘爪 装 置 、 限速切断阀 ( 或 节 流 阀 )、液压 缸 、梯 级 、 踏板 、扶 手带 、附 加 制动器 ; 改 变层 ( 轿 ) 门 的 类型 、 增加层 门或 轿 门 ;加 装 自动 救援 操 作 ( 停 电自动 平
10、 层 ) 装 置 、 能 量 回馈 节能 装 置 、 读卡 器( IC卡 ) 等 ,改 变 电梯 原控 制 线 路 。 3.7 重大修理 important repair 用 新 的 零 部 件 替 换原有 的 零 部 件 ,或者对 原有 零 部 件 进 行 拆卸 、 加 工、 修 配 , 但 不改 变 电梯的 原 性 能参数 与技术 指 标的 活 动。 包括 : 更换同 规格的驱动 主机 及 其主 要 部 件( 如 电动 机 、制动器、 减 速 器、 曳引 轮 ) ;更换同 规格的 控 制 柜;更换 不 同 规格的 悬挂 及 端接 装 置 、 高 压 软 管 、 防爆 电 气 部 件 ;更换
11、防 爆 电梯电 缆 引 入 口的 密封圈 等 。 3.8 维护保养 maintenance 为 保证 电梯 符 合相 应 安全技术规范 以 及标准的要求 ,对 电梯 进 行的 清洁 、 润滑 、检 查 、 调整 以 及 更 换 易损 件的 活 动 ;包括 裁剪 、 调整悬挂 钢丝绳 ,不 包括 安 装 、 改造 、 修理 规定的 内 容 。 更换同 规格、 同 型 号 的 门 锁 装 置 、 控 制 柜 的 控 制 主 板 和 调速 装 置 、 缓冲 器、梯 级 、 踏板 、扶 手带 、围 裙 板等 实 施的 作业 视 为 维护保养 ( 以下简称维保 )。 其中 清洁 、 润滑 不 包括 部
12、件的 解体 , 调整 和 更换 易损 部 件 不 会 改 变 任 何 电梯性 能参数 。 4 自检条件及检验检测仪器 4.1 自检条件 4.1.1 机 房 或机 器 设备 间空气温 度 应 保 持 在 5 40之间 。 4.1.2 电 源输入 电压 应正常 , 电压 波 动 应 在 额 定电压 值 7 的范围 内 。 4.1.3 环境空气 中不 应 含 有 腐蚀 性和 易燃 性 气体 及 导 电 尘埃 。 4.1.4 自检 现场 ( 主 要 指机 房 或者机 器 设备 间 、 井 道、 轿 顶 、 层 站 ) 清洁 , 没 有 与电梯工 作 无 关 的物DB43/T 1327 2017 3 品
13、 和 设备, 基站 、 相关层 站 等 自检 现场放 置 表 明 正 在进 行自检的 警示牌 和围 栏 。 对 井 道 进 行 了 必 要的 封 闭 。 4.1.5 特 殊情况 下, 温 度 、 湿 度 、电压、 环境空气 以 电梯 设 计 文件的规定为准。 4.1.6 对于不 具 备 现场 自检条件的电梯 ,或者 继续 自检 可能 造成 危险 的 , 自检人员 可 中 止 检验 , 按本 单位 质量 体 系 要求 办 理 手 续 , 具 备 自检条件 或 排 除 危险 后 方可 继续 自检。 4.2 检验检测仪器 4.2.1 电梯施工 或维保单位 至少 应配 备下 表 所列 的检验检测仪器
14、设备 、 计 量器 具 ,其 精 度 应 满足 表 1 的要求 : 表 1 自检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 号 仪器 设备或 计 量器 具 精 度 要求 备注 1 万 用 表 5% 2 钳型 电流 表 5% 3 接 地 电 阻 测量仪 5% 4 绝缘 电 阻 测量仪 5% 5 转 速 表 1% 6 游 标 卡 尺 0.02mm 7 钢 直尺 1 级 8 卷尺 1 级 9 塞尺 1 级 10 声 级 计 0.1dB(A) 11 照 度 计 5% 12 测 力 计 1 13 磁 力 线 锤 14 温湿 度 计 5% 15 放 大 镜 (倍 ) 16 常 用电工工 具 17 便携 式 检验 灯 18 限
15、速 器动 作速度 测 试 装 置 1% 19 加 、 减 速度 测量仪 选 用 20 钢丝绳 探伤 仪 选 用 21 导 轨垂直 度 测量仪 选 用 22 电梯 综 合 性 能 测 试 仪 选 用 23 照 相 机 选 用 24 便携 式 磁粉探伤 仪 A1 试 片 选 用 25 压 力 表 压 力 P 200kPa 时 1 液压驱动电梯 压 力 P 200kPa 时 5 DB43/T 1327 2017 4 4.2.2 属 于 法 定 计 量检定范 畴 的检验检测仪器 , 必 须经 过 计 量检定 合 格 , 并 且 在 有 效 期 内 。 需 要 校 准 的仪器 , 应 经 过 校 准 后
16、 使 用。 4.2.3 对 检测 误差 有 特 殊 规定的 应配 备 相 应 的检验检测仪器。 5 自检要求 5.1 本规则 中 电梯安 装 、 改造 、 重大修理过 程自检由施工 单位 实 施 , 定期自检由 维保单位 实 施。施工 单位 和 维保单位在 自检 过 程 中, 应 填写 相 应 的自检报告 , 自检报告 分 为安 装 、 改造 、 重大修理 自检报告 (以下简称 施工自检报告)和定期自检报告。 5.2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 装 、 改造 、 重大修理过 程 , 应 按照附录 A规定的 内 容 和要求 进 行自检并 记 录 , 自检 合 格的电梯 应符 合 GB 7588和 TS
17、G T7001 2009的要求。 5.3 在 用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应 在特种设备 检验 机构进 行定期检验 之 前 进 行 一 次 自检并 记 录 , 自检 项 目 及 其内 容 根据使 用 状 况 确 定 , 但 是不 少 于维保 规则 年 度 维保 和定期检验规定的 项目 及 其内 容 。 其中 按 照 维保 规则 年 度 维保 自检的 项目 应 出 具 自检和 审 核 人员 签字 并 加 盖 维保单位 公章 或者其 他专 用 章 的自 检 记 录。按照定期检验自检的 项目 应 按照附录 B的格 式 和要求出 具 自检报告 , 自检 时 如 认 为附录 A列 出 而 附录 B未 列 出的
18、 项目 可能 存 在不 符 合 , 经 维保单位 和 使 用 单位 相关 负 责 人 批 准 后 , 自检人员 可增加相 应 的适用 于 受 检电梯的自检 项目 。自检 合 格的电梯 应符 合 GB 7588和 TSG T7001 2009的要求。 5.4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 装 、 改造 、 重大修理过 程 , 应 按照附录 C规定的 内 容 和要求 进 行自检并 记 录 , 自检 合 格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应符 合 GB 16899和 TSG T7005 2012的要求。 5.5 在 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应 在特种设备 检验 机构进 行定期检验 之 前 进 行 一 次 自检并
19、记 录 , 自检 项目 及 其内 容 根据使 用 状 况 确 定 , 但 是不 少 于维保 规则 年 度 维保 和定期检验规定的 项目 及 其内 容 。 其中 按照 维保 规则 年 度 维保 自检的 项目 应 出 具 自检和 审 核 人员 签字 并 加 盖 维保单位 公章 或者其 他专 用 章 的 自检 记 录。按照定期检验自检的 项目 应 按照附录 D的格 式 和要求出 具 自检报告 , 自检 时 如 认 为附录 C 列 出 而 附录 D未 列 出的 项目 可能 存 在不 符 合 , 经 维保单位 和 使 用 单位 相关 负 责 人 批 准 后 , 自检人员 可增 加相 应 的适用 于 受
20、检电梯的自检 项目 。自检 合 格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应符 合 GB 16899和 TSG T7005 2012 的要求。 5.6 液压驱动电梯安 装 、 改造 、 重大修理过 程 , 应 按照附录 E规定的 内 容 和要求 进 行自检并 记 录 , 自 检 合 格的液压驱动电梯 应符 合 GB 21240 和 TSG T7004 2012的要求。 5.7 在 用液压驱动电梯 应 在特种设备 检验 机构进 行定期检验 之 前 进 行 一 次 自检并 记 录 , 自检 项目 及 其 内 容 根据使 用 状 况 确 定 , 但 是不 少 于维保 规则 年 度 维保 和定期检验规定的 项目 及
21、其内 容 。 其中 按照 维保 规则 年 度 维保 自检的 项目 应 出 具 自检和 审 核 人员 签字 并 加 盖 维保单位 公章 或者其 他专 用 章 的自检 记 录。 按照定期检验自检的 项目 应 按照附录 F的格 式 和要求出 具 自检报告 , 自检 时 如 认 为附录 E列 出 而 附录 F 未 列 出的 项目 可能 存 在不 符 合 , 经 维保单位 和 使 用 单位 相关 负 责 人 批 准 后 , 自检人员 可增加相 应 的适用 于 受 检电梯的自检 项目 , 自检 合 格的液压驱动电梯 应符 合 GB 21240和 TSG T7004 2012的要求。 5.8 杂物电梯安 装
22、 、 改造 、 重大修理过 程 , 应 按照附录 G规定的 内 容 和要求 进 行自检并 记 录 , 自检 合 格的杂物电梯 应符 合 GB 25194和 TSG T7006 2012的要求。 5.9 在 用杂物电梯 应 在特种设备 检验 机构进 行定期检验 之 前 进 行 一 次 自检并 记 录 , 自检 项目 及 其内 容 根据使 用 状 况 确 定 , 但 是不 少 于维保 规则 年 度 维保 和定期检验规定的 项目 及 其内 容 。 其中 按照 维保 规则 年 度 维保 自检的 项目 应 出 具 自检和 审 核 人员 签字 并 加 盖 维保单位 公章 或者其 他专 用 章 的自检 记
23、录。按照 定期检验自检的 项目 应 按照附录 H的格 式 和要求出 具 自检报告 , 自检 时 如 认 为附录 G列 出 而 附录 H未 列 出的 项目 可能 存 在不 符 合 , 经 维保单位 和 使 用 单位 相关 负 责 人 批 准 后 , 自检人员 可增加相 应 的适用 于 受 检电梯的自检 项目 , 自检 合 格的杂物电梯 应符 合 GB 25194和 TSG T7006 2012的要求。 DB43/T 1327 2017 5 5.10 对于 由 于 发生 自 然灾害 或者设备事 故 而使其 安全技术性 能受 到影响 的电梯 以 及 停 止 使 用 一 年 以 上 的电梯 , 再次
24、使 用 时 , 应 按附录 B、 D、 F、 H规定的 内 容 和要求 进 行自检并 记 录 , 但如 果 对 电梯 实 施 改造或者重大修理, 应 按附录 A、 C、 E、 G规定的 内 容 和要求 进 行自检并 记 录。 6 流程要求 6.1 施工 单位或者维保单位 应 根据 本标准规定的 内 容 和要求 , 结合 安 装 、 改造 、 重大修理 和定期自检 过 程 , 制定 包括 自检程 序 和自检流程 在内 的质量 控 制文件 ,对 电梯自检质量 实 施 严 格 控 制。 6.2 施工 单位 应 按照 设 计 文件和 相关 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对 电梯 机 房 ( 或者机 器
25、设备 间 )、 井 道、 层 站 等 涉 及电梯施工的 土建 工程 进 行检 查,对 电梯制 造 质量( 包括 零 部 件和安全 保护装 置等 ) 进 行 确 认 , 并 且做好记 录 , 符 合 要求 后 方可 以进 行电梯施工。 6.3 施工 单位或者维保单位 应 按照 相关 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保证 施工 或 年 度 定期自检质量 , 真 实 、准 确 地填写 施工自检报告 或 定期自检 记 录和报告 ,对 自检 结 果 和检验 结 论 的 正 确 性、施工 或者 定 期自检质量 以 及提 供 的 相关 文件、资 料 的 真 实 性及 其 与 实 物的 一 致 性负 责 。 6.
26、4 鼓励 施工 单位或者维保单位 采 用 先 进 技术和 科学 的 方法 进 行自检 ,确保 电梯安全性 能 及自检报告 的准 确 性。 6.5 施工 单位 应 在 按照规定 履 行告知 后 、 开始 施工 前 向 检验 机构 提出监督检验 申请 , 接 受法 定检验 机 构对 电梯的施工 过 程 进 行 过 程监督检验。电梯施工 完 成 并 在 自检 合 格的 基 础 上 联 系法 定检验 机构进 行 整 机 监督检验。 6.6 使 用 单位 应 在维保单位 自检 合 格的 基 础 上 对在 用电梯 在其 电梯 使 用标 志 有 效 期 届 满前 1个月向 法 定检验 机构 申请 定期检验。
27、 6.7 对于 施工自检报告 , 施工 单位 和 使 用 单位 应 长 期 保 存 ,对于 定期自检报告和 记 录 ,维保单位 和 使 用 单位 应 至少 保 存 四个 自检 周 期 ; 施工 单位或者维保单位 应 在 电梯监督检验 或 定期检验 前 , 向 受 理 的检 验 机构 提 供 自检报告 副 本 备 存 。 6.8 自检 过 程 中, 如 果 发 现 下列 情况 , 自检人员 应 在 自检 结 束 后 , 向 受 检 单位 按照附录 I出 具 电梯 自检意见通知书 ( 以下简称 通知书 ), 提出 整 改 要求 : 1) 电梯 存 在不 合 格 项目 (附录 A H的检验 项目 )
28、; 2) 使 用 单位 存 在不 符 合 电梯 相关法 规、规 章 、安全技术规范的 问题 ; 3) 定期自检 存 在 电梯 维保 规则 年 度 维保 项目 不 合 格。 6.9 自检 后 , 通知书 中 应 要求 受 检 单位对不 合 格 项目 进 行 整 改 。 6.10 自检人员 应 对 整 改 情况 进 行 确 认 ,确 认 其是 否 符 合 要求。 6.11 现场 自检 完 成 后 , 自检 批 准人 应 确 认 检验 项目 是 否 全 部 完 成, 报告 填写 有 无 遗漏 , 受 检电梯 是 否 恢复 正常 , 检验仪器工 具 是 否 全 部收 齐 , 并 根据 自检 情况 向
29、相关 单位 质量负 责部门 及 时 反 馈 沟 通 , 并 请 其确 认 。 7 自检报告说明 7.1 附录 A H中 的自检 项目分 为 A、 B、 C三个 类 别 , 各 类 别 自检说明 如 下: 1) A类 项目 , 自检人员按照附录 A H对 提 供 的文件、资 料 进 行自行 审 查,对 该 类 项目 进 行自检 , 按照 8.1规定 对 项目 的自检 结 论 作 出判定。 在 自检 合 格的 基 础 上 约请 检验 机构进 行 审 查 和检 验 , 若 审 查 、检验 结 论 为 不 合 格 , 施工 单位不 得 进 行 下 道工 序 的施工 ; DB43/T 1327 2017
30、 6 2) B类 项目 , 自检人员按照附录 A H对 提 供 的文件、资 料 进 行自行 审 查,对 该 类 项目 进 行自检 , 按照 8.1规定 对 项目 的自检 结 论 作 出判定 ; 3) C类 项目 , 自检人员按照附录 A H对 提 供 的文件、资 料 进 行自行 审 查,对 该 类 项目 进 行自检 , 按照 8.1规定 对 项目 的自检 结 论 作 出判定。定期自检 中,对于 相关 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修改 等 原 因 导 致 确 实 暂 无 法整 改 到 位 的 C类 应 整 改 项目 不 超 过 3项 ( 含 3项 ) , 应 采 取 安全 措 施并 进 行监 护使 用。
31、 所 采 取 的安全 措 施 应 能 确保 电梯安全 运 行 , 并 且 与 相关 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以 及 法 定检验 机构 的要求和规定 相 符 。 7.2 各 自检 项目 的 类 别 、 内 容 与要求见附录 A H, 自检 方法 和 相关 要求按照 TSG T7001 2009、 TSG T 7006 2012、 TSG T7004 2012和 TSG T7005 2012附件 A、附件 B和附件 C的要求 执 行。 7.3 自检报告的 内 容 、格 式 应符 合 本标准的规定(见附录 A H)。自检报告的 内 容 ,不 应 少 于 本标准 规定的 内 容 。 7.4 施工自检报告
32、应 由施工 单位 批 准人、施工自检人员 签字 和 使 用 单位 负 责 人、制 造单位 项目 负 责 人 签字盖章后 生 效 , 定期自检报告由 维保单位 批 准人、自检人员及 使 用 单位 负 责 人 签字盖章后 生 效 。 7.5 自检报告 中, 各 自检 项目 的 “ 自检 结 果 ” 和 “ 结 论 ” 应 按照 如 下 要求 进 行 填写 : 1) 对于 要求测 试数 据 的 项目 ,“ 自检 结 果 ” 栏 中 填写 实 测 或 计 算处 理 后 的 数 据 ;“ 自检 结 果 ” 栏 中 设 置有数 据 填写 栏 的 填写 在 相 应栏 处 , 没 有 设 置数 据 填写 栏
33、的 填写 在 空 白处 。 2) 对于 未 要求测 试数 据 的 项目 , 如 经 自检 符 合 要求 ,在 “ 自检 结 果 ” 栏 中 填写 “ 符 合 ”、 如 经 自 检 不 符 合 要求 , 填写 “ 不 符 合 ”; 3) 对于 需 要说明 情况 的 项目 ,在 “ 自检 结 果 ” 栏 中 做 简 要说明 , 遇 特 殊情况 , 可 以 填写 “因 ( 原 因 ) 未 检 ”、“待 检 ” 等 , 增加 项目 多 或 难 以 表 述 清 楚 的 , 可 另 加 附 页描述 并 在 “ 自检 结 果 ” 栏 中 填写 “ 见附 页 XX” ; 4) 定期自检 中,对于 暂 无 法整
34、 改 的 C类 应 整 改 项目 采 取 了 安全 措 施的 ,在 “ 自检 结 果 ” 栏 填写 所 采 取 的安全 措 施 , 如空 白 不 够 , 可 另 加 附 页描述 , “ 结 论 ” 栏 填写 “ 监 护使 用 ” ; 5) 对于不 适用的 项目 ,在 “ 自检 结 果 ” 栏 中 填写 “ 无 此 项 ”; 6) 自检报告 中 各 自检 项目 “ 结 论 ” 栏 只 填写 “ 合 格 ” 、 “ 不 合 格 ” 、 “ ” ( 表示无 此 项 ) 等 单 项 结 论 。 7.6 自检人员 应 认真审 查 相关 文件、资 料 , 将 自检 情况如实 记 录 在 自检报告 上 ,不
35、 得漏 检、 漏 记 。 可 以使 用 统 一 规定的 简单 标 记 , 表 明 “ 符 合 ” 、 “ 不 符 合 ” 、 “ 合 格 ” 、 “ 不 合 格 ” 、 “ 无 此 项 ” 等 。 7.7 施工 单位或者维保单位在 自检 过 程 中 遇 不 可 追溯 或不 方 便 重 复 试 验的自检 项目时 , 应 及 时 、准 确 地填写 自检报告。 7.8 技术要求 相同 的 重 复 性检验 项目时 , 施工 单位或者维保单位 应 在 自检 过 程 中 如实 记 录 ,不 允许 有 漏 检 项目 或者 漏 记 情况 。 7.9 施工 单位或者维保单位 应 制定自检报告 填写 细 则 ,以
36、保证 本 单位 自检报告的出 具 质量。 8 判定规则 8.1 附录 A H中 各 类 自检 项目 的 合 格判定条件 : A、 B、 C类 自检 项目 , 自行 审 查 、检验 结 果 符 合 附录 A H中 的自检要求。 8.2 电梯安 装 、 改造 、 重大修理 和 年 度 定期自检的 合 格判定条件 如 下: 1) 安 装 自检 , 自检 项目 全 部 合 格 , 并 且经 自检人员 确 认 不 存 在 6.8第 2)条 所 述问题 ; 2) 改造或者重大修理 自检 , 自检 项目 全 部 合 格 ,或者改造 和 重大修理 涉 及的 相关 检验 项目 全 部 合 格 ,对于 按照定期检
37、验规定 进 行的 项目 , 除 了 上 次 定期检验 后 使 用 单位 采 取 安全 措 施 进 行监 护DB43/T 1327 2017 7 使 用的 C类 项目 之 外 (使 用 单位 继续 对 这些 项目 采 取 安全 措 施 ,在 通知书 上 签 署 了 监 护使 用的意见) ,其 他项目 全 部 合 格 , 并 且经 自检人员 确 认 不 存 在 6.8第 2)条 所 述问题 ; 3) 定期自检 : a) 自检 项目 全 部 合 格 , 并 且经 自检人员 确 认 不 存 在 6.8第 2)、 3)条 所 述问题 ; b) B类 项目 全 部 合 格 , C类 应 整 改 项目 不
38、超 过 3项 ( 含 3项 ) ,使 用 单位 和 维保单位 相关 质量负 责 部门 针 对确 实 暂 无 法整 改 的 C类 项目 采 取 了 相关 安全 措 施 ,进 行 了 监 护使 用 , 并 经 自检人员 确 认 不 存 在 6.8第 2)、 3 )条 所 述问题 ; 8.3 经 自检 ,凡不 符 8.2规定的 合 格判定条件的电梯 , 应 判定为 “ 不 合 格 ” , 自检人员 应 告知 受 检 单位 立 即 停 止 使 用 , 配 合 其 拟 定 整 改或修理 方 案 并 进 行 复 检。 8.4 检验 结 论 是对 被 检 设备 安全 状 况 的 综 合 评 定 , 只允许
39、使 用 “ 合 格 ”“ 不 合 格 ”“复 检 合 格 ”“复 检 不 合 格 ”四 种 检验 结 论 。 9 人员资格和安全要求 9.1 施工 单位或者维保单位 应 由 取得 相 应 资格的人员 进 行安 装 、 改造 、 重大修理 和 年 度 定期自检。 9.2 现场 自检 时 , 自检人员 应配 备 和 穿戴 必 需 的 防 护 用 品 , 并 且 遵守 施工 现场 或者使 用 单位 明 示 的安 全 管理 规定。 9.3 现场 自检 时 , 自检人员 应 参 照 相关 规则 进 行安全 作业 。 DB43/T 1327 2017 8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电梯施工自检报告 报告 编
40、 号: 电梯施工自检报告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适用) 使 用 单位 名 称 : 设备 品 种 : 曳引驱动 乘客 电梯 曳引驱动 载 货 电梯 强制驱动 载 货 电梯 单位内部 编 号 : 施工 类 别 : 安 装 改造 重大修理 施工 单位 名 称 : 自检 日 期 : DB43/T 1327 2017 9 说 明 1 本报告适用 于 湖南省 内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 装 、 改造 、 重大修理 施工 单位 自检。 2 本报告 依 据 TSG T7001 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含第 1、 2号修改单 )要求制定。施工 单位 依 据 产 品 的 特 点 增
41、加相 应 自检 项目时 , 允许 采 用 产 品 制 造 企 业编 制 增 加 的自检 项目 ,其 格 式 应符 合 本报告的要求 , 并 填写 在 “企 业 自检 补充 项目 ” 栏 内 。 3 本报告 中 各 自检 项目 的 “ 自检 结 果 ” 栏应 填写 “ 符 合 ”、 “ 不 符 合 ”、“ 无 此 项 ” 等 内 容 , 可 分 别 用 对 应 的 “” 、 “” 、“ -”来 表示 。 对于 需 要说明 情况 的 项目 ,在 “ 自检 结 果 ” 栏 中 做 简 要说明 , 遇 特 殊情况 , 可 以 填写 “因 ( 原 因 ) 未 检 ” 、 “待 检 ” 等 , 增加 项目
42、 多 或 难 以 表 述 清 楚 的 , 可 另 加 附 页描述 并 在 “ 自检 结 果 ” 栏 中 填写 “ 见附 页 XX” 。 4 本报告 中 要求测 试数 据 的 项目 必 须 在 “ 自检 结 果 ” 栏 中 填 入实 测 或 计 算处 理 后 的 数 据 。 数 据 的 转 移 按照 原 始 数 据 填写 ,对于 测量 数 据 按照 数 据修 约 要求 填写 。 5 本报告 中 各 自检 项目 的 “ 结 论 ” 栏应 填写 “ 合 格 ”、“ 不 合 格 ”、“ 无 此 项 ” 等 内 容 , 可 分 别 用 对 应 的 “” 、“” 、 “ -” 来 表示 。 6 本报告 中
43、 的 “ 检验 结 论 ”只允许 使 用 “ 合 格 ” 、 “ 不 合 格 ” 、 “复 检 合 格 ” 和 “复 检 不 合 格 ”四 种 结 论 。 7 自检报告 宜 由 计 算 机 打印 输 出 ,或者 用 黑 色 钢 笔 或 签字 笔 填写 ,内 容应清 楚 , 字 迹 应 工 整 。 需 要 修改 时 应 在 每 处 用 双横 线 划 改, 且 保 留原 始 字 迹 , 并 在 旁边 签 署 修改 人 姓 名 、 时 间 。 8 施工自检报告 应 由施工 单位 批 准人、施工自检人员和 使 用 单位 、制 造单位 项目 负 责 人 签字 和 盖 章 。 若 无 相关 人员 签 名
44、、 未填写 自检 日 期 或 未 加 盖 相关 单位 公章 或 专 用 章 的自检报告 无 效 。 9 施工 单位 应 在 电梯 整 机 监督检验 前 , 向 受 理 的检验 机构 提 供 本报告 副 本 备 存 ;同 时 应 将 隐蔽 工 程安 装 图样 等 施工 过 程检测 记 录 , 作 为本报告的附 页 一 并提 供 。 10 本报告 应 由施工 单位 出 具 ,整 机 制 造单位确 认 。 11 本报告 宜 一 式 三 份 , 由 特种设备 检验 机构 、 使 用 单位 和施工 单位 分 别 保 存 。 施工 单位 地 址 : 联 系 电 话 : DB43/T 1327 2017 1
45、0 产 权 /使 用 单位 名 称 使 用 单位 地 址 安全 管理 员 /电 话 产 品 编 号 使 用 登 记 证 编 号 单位内部 编 号 型 号 制 造单位 名 称 生 产许 可 证 编 号 制 造日 期 施工 单位 名 称 施工 合同编 号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施工 许 可 证 编 号 施工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设备 地 址 设备 地 点 开 工 日 期 竣 工 日 期 维保单位 名 称 紧 急 救援 电 话 额 定 速度 m/s 额 定 载 重 量 Kg 层 站 门 数 层 站 门 控 制 方式 集 选 并 联 : 开 门 方式 : 旁 开 中 分 : 安全电 路型
46、号: 编 号: 控 制 柜型 号: 编 号: 缓冲 器 型 号: 编 号: 限速 器 型 号: 编 号: 驱动 主机 型 号: 编 号: 安全 钳型 号: 编 号: UCMP型 号: 编 号: 上 行 超速 保护装 置型 号: 编 号: 门 锁型 号: 层 门 型 号: 驱动 主机 型式 永 磁 同 步 蜗 轮 蜗杆 : 曳引 比 检验 依 据 TSG T7001 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现场 条件 温 度 : 湿 度 : 电压 : 1 用电 是 否 安全 2 现场 是 否 有 警示牌 3 是 否穿戴 劳 保 用 品 1、 万 用 表 2、 钳 形 电流 表 3
47、、 绝缘 电 阻 仪 4、 接 地 电 阻 仪 5、 温湿 度 计 6、 转 速 表 7、 声 级 计 8、 钢丝绳 探伤 仪 9、 限速 器测 试 设备 10、 导 轨垂直 度 测量仪 11、 加 减 速度 测量仪 12、 磁 力 线 锤 主 要仪 器 设备 13、 钢 板 尺 、 卷尺 、 塞尺 、 游 标 卡 尺 、 弹簧秤 、 放 大 镜 、验电器及 常 用电工工 具 、 便携 式 检验 灯 等 14、 其 他 仪器 : 备注 机 房 形 式 : 有 机 房 无 机 房 检验 结 论 : 施工 单位 批 准人( 签 名 ): 自检人员( 签 名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 质量 合 格 声明 经自检 确 认 : 该 电梯施工质量 符 合 国家 有关 强制性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 且满足 施工 合同 中 有关 施工质量的条 款 和电梯 设 计 文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