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QL Y 003-2015 专用机场驱鸟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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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HNQL/Y 0032015湖南省联盟标准HNQL专用机场驱鸟弹Anti-bird shells for airports2015-03-15 实施2015-03-02 发布湖南省烟花爆竹企业标准联盟 发 布HNQL/Y 0032015 I 目 次 前言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技术要求 15 检验方法 36 检验规则 57 运输和储存 6附录A(规范性附录) 第三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职责 7附录 B(资料性附录) 8HNQL/Y 0032015 I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规定的规则编制而成。 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但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

2、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空军后勤部机场营房部提出。 主要起草单位:空军后勤部机场营房部、广州军区空军后勤部机场处、湖南烟花爆竹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主要起草人:徐曦、郑福美、周剑、黄茶香、方钊。 HNQL/Y 0032015 1 专用机场驱鸟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专用机场驱鸟弹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运输和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专用机场驱鸟弹的制造与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

3、志 GB 10631 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61 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284 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测定的通用方法 干燥减量法 GB/T 9724 化学试剂pH值测定通则 GB/T 15814.1 烟花爆竹 烟火药成分定性测定 GB/T 21242 烟花爆竹 禁限用药剂定性检测方法 GJB 3653.6 火工品检验验收规则 第6部分:电点火头 电点火管 QB/T 1941.5 烟花爆竹药剂 吸湿率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专用机场驱鸟弹 anti-bird sh

4、ells for airports 以烟火药为原料制成,外型为柱形,主体内装填发射药和爆响药,弹体装填入专用发射筒后,引燃发射升空产生爆响和闪光效果,用于驱逐机场上空鸟类的烟火制品。 4 技术要求 4.1 规格 专用机场驱鸟弹规格应符合表1要求。 HNQL/T 0032015 2表1 专用机场驱鸟弹规格要求 单位:mm 项目 机场低空驱鸟弹 机场高空驱鸟弹 长度/L 2505 1002 弹径/ 331 442 4.2 标志 4.2.1 产品标志分为外包装标志和内包装标志,产品标志应附在外包装和内包装上不脱落。 4.2.2 外包装标志的基本信息应包含: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及地址、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5、、箱含量、箱含药量、毛重、体积、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代号以及“机场专用产品”、“防火防潮”、“轻拿轻放”等安全用语或图案,安全图案应符合GB 190、GB/T 191要求。 4.2.3 内包装标志的基本信息应包含: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及地址、含药量、警示语、燃放说明、生产日期、保质期。 4.2.4 产品名称应采用空军明确统一的“机场低空驱鸟弹”和“机场高空驱鸟弹”。 4.2.5 标注内容正确且清晰可见,易于识别,难以消除并且与背景色对比鲜明。外包装上的字体高度6 mm,内包装上的字体高度2.2 mm。 4.3 包装 4.3.1 产品应有外包装和内包装,外包装和内包装应封装牢固、封口严密。

6、 4.3.2 外包装箱应采用五层以上瓦楞纸箱且含五层瓦楞纸板(或蜂窝纸板)内衬的包装,纸板厚度应7.0 mm。 4.3.3 外包装箱内产品按照每箱120个(10个/组12组)进行包装,单组产品应直立放置包装箱内进行包装。 4.3.4 机场低空驱鸟弹外包装箱(6组2层)综合尺寸(长+宽+高)应1250 mm,参考尺寸为长50020 mm,宽13010 mm,高50015 mm,机场高空驱鸟弹外包装箱(4组3层)综合尺寸(长+宽+高)应1100 mm,参考尺寸为长44020 mm,宽18015 mm,高30010 mm。 4.3.5 外包装箱应具有透气、防潮、抗震、抗压等性能,每件毛重不超过20

7、kg。 4.3.6 外包装箱箱体方正,纸箱各折叠部位互成直角,单面箱面纸板不应拼接。 4.3.7 外包装箱箱体表面清洁、平整,无裂纹、起泡、破损等缺陷,裁切刀口无明显毛刺。 4.3.8 外包装箱内产品应堆放整齐,封装牢固,保证在正常装卸、运输条件下包装内物品不松动、不移动、不露出。 4.3.9 外包装箱其他要求应符合GB 10631标准要求。 4.3.10 内包装材料应采用防潮、防静电的纸张、塑料等,封闭包装,其材质不应与烟火药发生化学反应。 4.4 外观 4.4.1 产品应为圆柱形。 4.4.2 产品应完整、清洁,表面无浮药、无霉变、无污染,外型无明显变形、无损坏、无漏药。 4.5 部件 4

8、.5.1 产品底塞和封口应安装牢固,在牢固性试验过程中不开裂、不脱落。 4.5.2 产品可预先连接电点火头,但应采取固定防摩擦和短路措施。 HNQL/Y 0032015 3 4.5.3 电点火头应符合GJB 3653.6要求,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4.5.4 电点火头应采用插针式电点火头,满足遥控点火发射要求,在所有正常、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应能正常地点燃并引燃效果药。 4.5.5 电点火头应安装牢固,可承受产品自身重量2倍或200 g的作用力而不脱落或损坏。 4.5.6 电点火头插针部分应具有一定硬度,其外径1.0 mm。 4.5.7 电点火头铜芯线应采用国标0.450.50 mm铜芯,铜芯

9、线线长0.751.0 m。 4.6 结构与材质 4.6.1 产品的结构和材质应符合安全要求,保证产品及产品燃放时安全可靠。 4.6.2 产品爆炸后不应产生尖锐碎片或坚硬物。 4.7 药种、药量和安全性能 4.7.1 药种 4.7.1.1 产品不应使用氯酸盐、砷化合物、汞化合物、镁粉、锆粉,检出限量为0.1 %。 4.7.1.2 产品宜采用具有较强刺激性味道和较多烟雾效果的含硫、氨、硝化物。 4.7.2 药量 产品药量应符合表2要求。 表2 专用机场驱鸟弹药量要求 单位:g 项目 机场低空驱鸟弹 机场高空驱鸟弹 药量 20 50 4.7.3 安全性能 4.7.3.1 产品及烟火药热安定性在752

10、、48h条件下应无肉眼可见分解现象,且燃放效果无改变。 4.7.3.2 产品的跌落试验不应出现燃烧、爆炸或漏药的现象。 4.7.3.3 烟火药的吸湿率应2.0%, 4.7.3.4 烟火药的水分应1.5% 4.7.3.5 烟火药的pH值应为 59。 4.8 燃放性能 4.8.1 产品发射高度应符合以下规定:机场低空驱鸟弹40 m, 机场高空驱鸟弹80 m。 4.8.2 产品最低爆炸高度:机场低空驱鸟弹35 m, 机场高空驱鸟弹45 m。 4.8.3 产品声级值应110 dB。 4.8.4 产品爆炸后最大残留物(碎屑、残渣等)质量应5 g。 4.8.5 产品燃放后产生的带火残体不应落到距离燃放中心

11、点20 m以外的地面。 4.8.6 产品哑弹率应2 %。 5 检验方法 5.1 规格检验 HNQL/T 0032015 4使用符合计量要求精度为0.1 mm的器具进行检验。 5.2 标志检验 用目测方法和使用符合计量要求精度为0.1 mm的器具进行检验。 5.3 包装检验 用目测方法和使用符合计量要求精度为0.1 mm的器具进行检验。 5.4 外观检验 用目测方法进行检验。 5.5 部件检验 5.5.1 牢固性试验:将样品主体水平状拿住,从400 mm高处,向厚度为30 mm以上的硬木板上自由落下,每个样品重复3次,观察底塞和封口是否开裂或跌落。 5.5.2 电点火头使用符合计量要求的器具进行

12、检验或按GJB 3653.6 规定执行。 5.6 结构与材质检验 目测产品结构和材质是否符合本文件4.6的要求,必要时解剖检测其结构。 5.7 药种、药量和安全性能检验 5.7.1 药种采用GB/T 21242、GB/T 15814.1标准方法进行。 5.7.2 药量采用计量合格且符合相应精度的天平进行检测,随机抽取3个样品解剖并称量,取最大值为产品药量。 5.7.3 安全性能检验 5.7.3.1 热安定性测定:将产品放置在752的烘箱中48h无燃烧、爆炸现象,取出放置24h后燃放,观察是否保持原设计效果。 5.7.3.2 跌落试验:将3箱成箱产品逐件从12m高处自由落在平整的水泥地面上,观察

13、产品是否发生燃烧、爆炸和漏药现象。 5.7.3.3 吸湿率测定:按QB/T 1941.5规定执行。 5.7.3.4 水分测定:按GB/T 6284规定执行(采取烘箱干燥或红外水分测定仪检测)。 5.7.3.5 pH值测定:按GB/T 9724规定执行。 5.8 燃放性能检验 5.8.1 进行燃放性能检验时遇有下列情况,应暂停或终止燃放: a) 风力超过6级或可能危及安全区内建筑物、电力通讯设施和公众安全; b) 突然下雨、起雾等,妨碍燃放正常进行; c) 发生膛炸、低炸、筒口炸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意外情况; d) 现场燃放人员认为有必要暂停或终止燃放的情况。 5.8.2 发射高度和最低允许爆炸高度

14、测定:可选用标杆、测距仪、经纬仪及其他仪器设备测定,允许误差:高度值3050 m时,4 m,高度值50 m时,8 m。 5.8.3 声级值测定:随机抽取3个样品进行声级测定,声级计水平放置安装在三角架上,吸音器中心HNQL/Y 0032015 5 线距地面1.5 m,声级计与样品燃放点的水平距离为15 m,采用地面爆炸方式燃放样品,记录声级数据,取最大值为样品的声级值。( 环境条件:室外开阔平坦的硬性地面上,周围8 m内无声音反射的物件;环境噪音60 dB;风速5级,无雨、雾)。 5.8.4 用米尺测量带火残体是否超出规定范围,用精度十分之一的天平称量残留物的质量。 5.8.5 哑弹率测定方法

15、:随机抽取10个样品(可包含发射高度测定和升级值测定样品)进行正常燃放,无一哑弹则哑弹率合格,出现2个以上哑弹则直接拒收该批产品,出现1-2个哑弹则随机增加抽取100个样品进行正常燃放,若哑弹超过2个则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 抽样 6.2.1 以相同材料、相同工艺制作,同一规格、同一生产日期的产品为一检验批。 6.2.2 抽样样本量为本文件规定的2倍,一份样品用于检验,一份样品封存生产厂家备查。 6.2.3 产品的抽样与合格判定方案见表3。 表3 产品抽样与合格判定方案 专用机场驱鸟弹 批量范围N (个) 抽样数(个) 接收数(

16、个) 拒收数(个) 5000 10 0 1 5001-10000 13 1 2 10001-20000 15 2 3 20000 18 3 4 6.3 出厂检验 6.3.1 出厂检验项目:规格、标志、包装、外观、部件、药量、燃放性能。 6.3.2 每批产品应经生产厂家按本文件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 6.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4.14.8规定的全部项目。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试验: 新产品投产之前; 停产半年以上再生产; 原材料、工艺发生重大变化; 监督检验部门或客户提出要求。 6.5 判定规则 6.5.1 样品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则该样品不合格。 6.5.2 每批产品不合格数小于等于接收

17、数时,则该批产品合格,大于等于拒收数时,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HNQL/T 0032015 66.6 验收 6.6.1 每批产品应由第三方验收,粘贴出厂检验合格证和出具检验合格报告方可交付使用方,并执行批批检验。 6.6.2 本文件规定的第三方承担产品监督抽查检验任务,具体内容见附录A。 6.6.3 使用方接货验收时,应首先查验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7 运输和储存 7.1 运输 产品运输应符合国家对危险品运输的统一规定。 7.2 储存 7.2.1 产品应单独储存在专用成品仓库,不应与其他产品或原材料混存,仓库面积不宜低于 25 m2,单库存药量不宜超过3000 kg。 7.2.

18、2 成品仓库外部最小允许距离、防护屏障(示意图见附录B图1)应符合GB 50161标准要求。 7.2.3 成品仓库耐火等级应不低于GB 50016规定的二级耐火等级。 7.2.4 仓库内应保持卫生整洁,通道畅通,物品摆放整齐、平码堆放;堆垛与库墙之间宜留有大于等于0.45 m的通风巷,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有大于等于0.7 m的检查通道,通往安全出口的主通道宽度应大于等于1.5 m,成品仓库堆码示意图见附录B图2。 7.2.5 成箱成品堆垛的高度不应超过2.5 m。 7.2.6 仓库内木地板、垛架和木箱上使用的铁钉,钉头要低于木板外表面3 mm以上,钉孔要用油灰填实;仓库地面应铺设防潮材料,未做防

19、潮处理的地面应设置大于等于20 cm高的垛架。 7.2.7 库房温度控制范围应为-2045,相对湿度控制范围为50%85%;库房内应有温、湿度计,每天对库房内温、湿度进行检测记录;应适时作好库房通风、防潮、降温处理,环境湿度较高的地区应设除(去)湿设备。 7.2.8 仓库应设专门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应熟悉所储存物品的安全性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的功能有效,并建立产品出入库登记台帐。 7.2.9 产品从制造完成之日起,在正常条件下运输、储存,保质期三年。 HNQL/Y 0032015 7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第三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职责 A.1

20、 承担单位 本文件规定的第三方为国家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A.2 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机场专用驱鸟弹产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任务。 A.3 主要工作 A.3.1 时间 A.3.1.1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时间为每年第1季度。 A.3.2 对象 A.3.2.1 产品使用方确定的定点生产厂家生产的所有机场专用驱鸟弹产品。 A.3.3 内容 A.3.3.1 定点生产厂家生产的机场专用驱鸟弹产品的包装标志设计版应提前交付第三方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批量印刷。 A.3.3.2 定点生产厂家生产前应将主要原材料送达第三方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A.3.3.3 定点生产厂家产品生产过程中,第三方应

21、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厂指导。 A.3.3.4 第三方应执行批批产品抽查检验,产品检验合格后粘贴出厂检验合格证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检验不合格则应下达不合格产品通知书,并督促指导生产厂家整改。 HNQL/T 0032015 8附录 (资料性附录) 图1 防护屏障示意图 图注:A仓库外墙与防护屏障之间距离1.5m;防护屏障的高度不应低于防护屏障内仓库侧墙顶部与被保护建筑物屋檐或道路中心线上3.7m处之间连线的高度。 图2 成品仓库堆码示意图 图注:A堆垛之间:0.7m;B堆垛与库墙之间:0.45m;C通往安全出口主通道:1.5m;D堆垛高:2.5m A 防护屏障 安全出口 仓库 D C B A 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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