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 T 502-2013 建(构)筑物外墙清洗保养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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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91.040 P 36 DB12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DB 12/T 5022013 建(构)筑物外墙清洗保养技术规范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leaning and maintenance of building external wall 2013 12-03发布 2014 03-03实施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 12/T 5022013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外墙饰面的检查与处理 2 4.1 饰面检查 3 4.2 饰面处理 3 4.3 幕墙的检查与处理 3

2、5 清洗保养材料 3 5.1 一般要求 3 5.2 材料选择 3 6 清洗保养设备 4 6.1 一般要求 4 6.2 设备选择 4 7 清洗保养作业 4 7.1 施工作业要求 4 7.2 安全要求 5 7.3 环境保护要求 6 8 清洗保养作业质量验收 6 8.1 一般要求 6 8.2 质量验收标准和方法 7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建筑物外墙清洗保养质量验收表 8 DB 12/T 5022013 II 前 言 本标准的起草制定符合 GB/T 1.12009的要求。 本标准由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天津市市容环

3、境卫生协会建(构)筑物清洗专业委员会、天津市市容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范、张轶玲、路阳、王言、吴凤来、吕美荣、傅饶、苗惠芳、何文晶 DB 12/T 5022013 1 建(构)筑物外墙清洗保养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含构筑物)外墙清洗保养作业的术语和定义、外墙饰面检查与处理、清洗保养的材料、设备及作业要求和质量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清洗保养作业和质量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 2811 安全帽 GB/T 5972 起重机 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 GB 6095 安全带 GB/T 9465 高空作业车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4866 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9154 擦窗机 GB 19155 高处作业吊篮 GB 23525 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GB/T 25030-2010 建筑物清洗维护质量要求 GB 25849 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设计计算、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 GB/T 27548 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 安全规则、检查、维护和操作 JGJ 150 擦窗机安

5、装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JGJ 168-2009 建筑外墙清洗维护技术规程 JG 5099 高空作业机械安全规则 JG/T 5100 剪叉式高空作业平台 JG/T 5101 臂架式高空作业平台 JG/T 5102 套筒油缸式高空作业平台 JG/T 5103 桅柱式高空作业平台 JG/T 5104 桁架式高空作业平台 DB 12/ 35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 12/ 440 高处悬吊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DB 12/T 5022013 2 3.1 一般建筑物 buildings-in-general 建成在五十年以下,又不具有特殊的历史、科学、艺术、人文

6、价值或非常重要的纪念意义、教育意义的建筑物,既不属于文物建筑,又不属于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确定的历史风貌建筑。 3.2 清洗保养 cleaning maintenance 清除建筑外墙饰面表面污垢,保持建筑物外墙整洁和功能的活动。 3.3 饰面 decoration veneer 建筑物外墙的装饰面。 JGJ 168-2009,定义2.0.2 3.4 清洗保养材料 cleaning maintenance material 用于清除建筑外墙饰面表面污垢,保持建筑物外墙整洁和功能的材料。 3.5 敷剂 deposited agent 涂抹在外墙饰面污垢处,使污垢充分润湿、溶化、并易于清除的

7、一种材料。 3.6 擦窗机 permanently installed suspended access equipment 用于建筑物或构筑物窗户和外墙清洗、维修等作业的常设悬吊接近设备。 GB/T 25030-2010,定义3.9 3.7 吊篮 temporarily installed suspended access equipment 悬挂机构架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提升机驱动悬吊平台通过钢丝绳沿立面上下运行的一种非常设悬挂设备。 GB/T 25030-2010,定义3.8 3.8 座板式单人吊具 personal board-type sling equipment 个体使用的具有

8、防坠落功能的无动力载人作业用具。该吊具由作业人员操作,沿建筑物立面自上而下移动。 GB/T 25030-2010,定义3.11 3.9 高空作业平台 aerial work platform 用来运送工作人员、工具和材料到指定高度进行作业的专用设备。 3.10 高空作业车 vehicle-mounted mobile elevating work platform 高空作业平台的底盘为定型道路车辆,并有车辆驾驶员操纵其移动的设备。 GB/T 9465-2008,定义3.1 3.11 湿式砂洗 wet-sand cleaning 采用高压喷射设备将湿砂喷射到饰面表面,将积存于饰面上的污垢去除的清

9、洗方法。 4 外墙饰面的检查与处理 DB 12/T 5022013 3 4.1 饰面检查 清洗保养作业前,应对建筑物外墙饰面进行质量检查,检查方法应符合 GB 25030-2010 中 7.1.2.2的规定。当外墙饰面质量检查符合下列要求后,方可进行清洗保养作业。 a) 饰面基层应牢固、平整,无风化、酥松、开裂和空鼓现象; b) 饰面应无空鼓、风化、裂缝和剥落,嵌缝应连续、密实、粘接牢固,无开裂脱落; c) 幕墙密封胶不应脱胶、开裂、起泡,密封胶条不应脱落、老化,五金件不应有损坏和功能障碍,紧固件不应锈蚀、松动和失效等。 4.2 饰面处理 4.2.1 当建筑物外墙饰面质量检查出现下列情况时,应

10、进行相应处理,并做好记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清洗保养作业: a) 当饰面出现局部少量的风化、酥松、空鼓、开裂或剥落等现象时,应先进行修补、加固或更换,使用的材料应与原饰面材料一致或相近,并应符合饰面对该材料的技术要求; b) 当饰面有废弃附着物时,应予以清除; c) 当饰面存在渗水现象时,应先进行防水抗渗处理,并确定已修复。 4.2.2 当饰面出现大量的风化、酥松、空鼓、开裂或剥落等现象,或残损、脱落严重时,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重新装饰、装修或涂饰,并应保持原建筑物的色调、造型和建筑设计风格。 4.3 幕墙的检查与处理 对于幕墙的检查与处理,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经验收合格后,

11、方可进行清洗保养作业。 5 清洗保养材料 5.1 一般要求 5.1.1 清洗保养材料分为清水、化学清洗剂、敷剂和砂等,应根据外墙饰面的材质、污染物成分、污染程度、环保等要求选用。所采用的清洗保养材料不得对外墙饰面、密封材料及嵌缝材料等造成损害。 5.1.2 不得使用 pH4 或 pH10 及含有氢氟酸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清洗保养材料。 5.1.3 化学清洗剂应优先采用生物降解性好、无磷或低磷等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的环保型清洗剂。 5.1.4 化学清洗剂、敷剂等清洗保养材料应标明产品名称、种类、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使用说明、保质期,并应是具有有效质检报告或生产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5.1.5 清洗保养

12、材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 JGJ 168-2009 中 4.3 的规定。 5.2 材料选择 5.2.1 清水 清洗受灰尘、泥沙等轻度污染的各类饰面可选用清水,并根据外墙饰面的坚硬程度采用喷洒、常压或加压喷射的清洗方式。 5.2.2 化学清洗剂 清洗外墙饰面上的各类污垢可选用化学清洗剂,按其酸碱性可分为中性、碱性和酸性,具体要求如下: a) 清洗玻璃幕墙、金属幕墙、涂料等不耐酸碱的饰面或中度污染、表面较光滑的各类饰面可选用中性清洗剂; b) 清洗耐碱性饰面的油污、酸性污物等污垢可选用碱性清洗剂; DB 12/T 5022013 4 c) 清洗表面粗糙、硬度较高且耐酸性的天然石材等饰面的无机盐垢、金属

13、氧化物及碱性污物等污垢可选用酸性清洗剂。 5.2.3 敷剂和砂 5.2.3.1 清洗污垢吸附程度严重且表面凹凸不平、不适合冲洗的饰面可选用敷剂。 5.2.3.2 清洗污染严重且表面粗糙、硬度较高的天然石材饰面可选用石英砂、金刚砂等材料进行湿式砂洗。 6 清洗保养设备 6.1 一般要求 6.1.1 当建筑物有常设的外墙清洗保养设备时,应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优先选用该设备。 6.1.2 当建筑物没有常设的外墙清洗保养设备时,应根据建筑物外形、建筑结构的承载能力、工期、效果、安全等因素选择适用的设备。 6.2 设备选择 6.2.1 对高度超过 40 m 的新建建筑,应优先设置擦窗机,该设备应符合 GB

14、 19154、JGJ 150 的规定。 6.2.2 对既有建筑,未设置擦窗机时,可优先选用电动式高处作业吊篮进行清洗保养作业,该设备应符合 GB 19155、DB12/ 440 的规定。 6.2.3 受建筑结构限制,吊篮等高处悬吊设备不具备使用条件时,应在满足安全作业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责任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座板式单人吊具,该悬吊工具应符合 GB 23525、DB12/ 440的规定。 6.2.4 对于高度在 40 m 以下的建筑,可选用高空作业平台、高空作业车等高空作业机械进行清洗保养作业,高空作业机械应符合 JG 5099、GB 25849、GB/T 27548、JG/T5100

15、5104、GB/T 9465 的规定。 6.2.5 钢丝绳、安全钢丝绳、工作绳、安全绳的固定、检查、报废应符合 GB/T 5972 、GB 23525 的规定。 6.2.6 安全带应符合 GB 6095 的规定。 6.2.7 使用高压水枪、高压清洗机进行高压清洗作业时,应采用适当的水压,不使建筑外墙饰面和结构受到破坏。 6.2.8 在高处进行湿式砂洗作业时,应采用适于高处清洗作业的喷砂机。 7 清洗保养作业 7.1 施工作业要求 7.1.1 施工单位应对清洗的建筑物进行实地考察,并根据清洗保养作业要求、饰面基层及饰面条件、清洗保养设备等编制清洗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符合 JGJ

16、 168-2009 中 5.2.1 的规定。 7.1.2 施工前,应对所清洗的外墙饰面的典型污染处进行小样清洗,根据清洗小样结果确定清洗保养材料的种类、浓度及用量。 7.1.3 施工单位应按照确定的施工作业工序制作满足质量要求的清洗样板,并在得到业主和监理的签字认可后,该样板作为质量验收样板保留。 7.1.4 施工作业应按有关施工工艺要求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操作,并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所采用的施工作业工序应符合 JGJ 168-2009 中 5.3 的规定。 DB 12/T 5022013 5 7.1.5 清洗保养作业冲洗用水的贮水罐宜设置在建筑物顶部。 7.1.6 清洗保养作业不应损

17、伤被清洗饰面、密封材料或嵌缝材料等。应从建筑物的顶部自上而下、从左到右分排分层进行,高压水枪与被清洗饰面之间宜成60斜角。 7.1.7 应注意建筑物外墙面的凹凸部位、特殊形面、窗框下沿、排水孔下端等部位的清洗。 7.1.8 幕墙横断面上和窗框下的排水孔在清洁保养时,应进行清理、疏通,以保证排水孔的通畅。 7.1.9 清洗由多种材料组合的外墙饰面时,首先应选择适应各饰面材料的清洗保养材料和清洗工艺,或选择化学性质、pH 相近的清洗保养材料及相同的清洗工艺;当不得不采用不同的清洗保养材料或不同的清洗工艺的时,应做好其它饰面材料的保护工作,避免受到损害。 7.1.10 清洗后的外墙饰面不应存留酸、碱

18、、砂等残留物质,落砂应回收利用,清洗剂残液进行收集和妥善处理,并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7.2 安全要求 7.2.1 从事建筑物外墙清洗保养作业的施工单位应符合天津市高处悬吊作业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 7.2.2 施工单位应在清洗保养作业前,根据清洗保养项目的具体情况,应认真制定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及安全事故援救应急预案,并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建筑物外墙清洗保养作业。 7.2.3 清洗保养作业所使用的高空作业机械、高处悬吊设备或吊具,以及电器、机械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安全绳和安全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等相关标准的规定。高空作业机械、高处悬吊设

19、备的产权单位应逐台建立产品使用、检验、维修、保养档案。 7.2.4 施工单位应对使用的高空作业机械、高处悬吊设备或吊具等进行安全检查。悬吊设备的钢丝绳或座板式单人吊具每次施工作业前应检查一次。高空作业机械、高处悬挂设备和吊具的安全装置应确保在检测有效期内。 7.2.5 新安装、大修后及闲置一年以上的高空作业机械、高处悬挂设备和装置,启用前应由有资质的检查机构按国家相应标准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7.2.6 清洗保养高空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掌握清洗操作规程和高空安全操作程序,熟悉应急预案内容,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检。清洗保养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携带高处悬吊特种

20、作业操作资格证; b) 应戴好安全帽、防护眼镜和防护手套,安全帽应符合 GB 2811 规定,防护眼镜应符合 GB 14866 的规定; c) 应穿防滑工作鞋及防护服,工作鞋鞋面应抗油拒水和耐酸碱腐蚀,防护服应根据作业需要具有抗油拒水功能; d) 系好安全带,经安全员按规章逐项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高空清洗保养作业。 7.2.7 高处清洗保养作业前,应先在地面设置警戒区,并用彩绳等醒目标志物围护。作业时应有经过培训的安全人员进行监护,并有可靠的通讯联络方式。对于位于城市主干道、闹市区的建筑物清洗,其警戒区应设置围挡围护。清洗作业现场应备有消防设备、安全警示灯、安全警示标志、急救药品,并保持道路畅

21、通。 7.2.8 当施工作业面下有出入口通道或人员活动场地时,应在该场地上空设置遮挡防护设施。遮挡防护设施应具有抵挡下坠物体撞击的足够承载力。 7.2.9 清洗保养作业前应测定作业点的风力,风力超过5级时,不得进行高处作业;风力超过4级时,不得使用座板式单人吊具进行高处作业。 7.2.10 雨雪、浓雾、凝冻、雷电及气温超过35 或低于5 时,不应进行清洗保养作业。夜间不DB 12/T 5022013 6 得进行高处作业。 7.2.11 高处清洗保养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器具等物品应采取预防坠落的措施。 7.2.12 清洗保养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的上下面同时作业。清洗作业范围内装有霓虹灯、广告

22、牌等悬挂设施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切断电源后方能作业。 7.2.13 在距离高压线10 m区域内及供电线路密集处,无专业安全防护措施时不能作业。 7.2.14 在高处清洗保养作业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 7.2.15 化学清洗剂的采购、配制、使用、运输、保管应做好通风、防火、防毒、防腐蚀、污染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工作,所用品种必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有详细的使用说明书,不得超范围使用,在工作时一定要注意通风、防火。 7.3 环境保护要求 7.3.1 清洗保养作业应规范操作,避免废水四溅,冲洗的废水应排入就近的污水管道,且应满

23、足 DB 12/356 的规定。 7.3.2 砂洗作业时应采取一定的空气污染防治措施,避免扬尘污染,现场空气质量应符合GB 16297 的规定。 7.3.3 应采用低噪声的清洗保养设备,并采取降噪措施,现场噪声应满足GB 12348 的规定。 8 清洗保养作业质量验收 8.1 一般要求 8.1.1 清洗保养作业的质量验收工作应在工程完成后的一周内进行,并将验收结果填入建筑物外墙清洗保养质量验收表(参见附录A或根据需要自己设计)中。 8.1.2 质量验收时应检查下列资料: a) 清洗保养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b) 基层和饰面的检查、修补验收报告; c) 清洗保养材料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

24、性能检测报告及进场验收记录,清洗保养设备的产品合格证及准用证; d) 清洗保养设备、设施安全检查、验收记录; e) 施工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 f) 施工作业的自检记录和过程记录; g) 施工前现场勘察记录: 1) 清洗前污垢量的文字记录或图像记录; 2) 清洗前检查或施工中发现的饰面破损记录; 3) 清洗前的饰面成色及腐败或其它不能清除现象的记录; 4) 清洗前被污垢覆盖表面取样点及面积记录; 5) 约定清洗样板图像记录,清洗保养材料或清洗小样封存品。 8.1.3 外墙立面清洗检查数量和检验批的确定。 a) 高层建筑从整个建筑物的层面中每五层取一个层面,每个层面宜随机取4个检查点,从开启的

25、窗户、阳台进行检查;多层建筑从每个层面宜随机取 1 个2 个检查点进行检查;每个检查点面积宜不小于 10 m2。 b) 对于一般构筑物,相同基材、工艺和清洗条件的清洗表面为一个检验批或每 20 m长为一个检DB 12/T 5022013 7 验批,每个检验批宜随机取 3 个检查点。 8.1.4 建筑物外墙立面清洗后总体应达到整洁,无明显污迹,无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等。 8.2 质量验收标准和方法 8.2.1 主控项目 8.2.1.1 采用化学清洗剂、敷剂、砂等清洗保养材料清洗的外墙饰面,清洗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所选用的清洗保养材料应符合清洗方案的要求,不对饰面造成损害及改变饰面颜色。 检

26、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b)清洗后外墙饰面不应残留酸、碱、砂等清洗保养材料。 检查方法:观察,化学检验,用广泛pH试纸测墙面酸碱性。 8.2.1.2 光面天然石材饰面清洗后颜色、光泽应无改变,无泛碱、划伤和破损现象,表面无结垢。 检查方法:与清洗样板对比观察;直观是否有施工时的划伤痕迹。 8.2.1.3 由多种材料组合的外墙饰面清洗后,不应因饰面材料不同、饰面材料分布层次不同及清洗剂不相适应而相互污染和损害。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清洗施工方案文件、清洗施工记录文件。 8.2.1.4 清洗后的污水、污物应作相应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落砂应回收利用

27、,清洗剂残液进行收集和妥善处理,并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文件。 8.2.2 一般项目 8.2.2.1 玻璃幕墙饰面应清洁、明亮、内外两侧通透性好,无污垢印痕,无划伤和擦伤,金属结构应干净、有金属光泽。 检查方法:内侧观察检查通透性.外侧观察检查是否清洁、有无污垢及划伤。 8.2.2.2 金属幕墙饰面应表面光亮、有金属光泽,不得有划痕。 检查方法:与清洗样板对比观察,直观是否有清洗作业时的划痕,手感有无碰撞痕迹。 8.2.2.4 光面天然石材饰面应洁净、图案清晰、有光泽。 检查方法:与清洗样板对比观察,直观饰面光泽、质感是否一致。 8.2.2.5 毛面天然石材饰面应

28、无灰尘感,色泽凝重、自然,不得有黄、灰斑迹及污垢。 检查方法:与清洗样板对比观察。 8.2.2.3 外墙饰面砖应清洁、色泽和顺,无污垢、色斑。 检查方法:与清洗样板对比观察。 8.2.2.6 涂料饰面应洁净、色泽均匀,无起皮、剥落、开裂。 检查方法:与清洗样板对比观察,直观有无色斑、色差。 8.2.2.7 水泥饰面应清洁、色泽均匀,无污垢、色斑。 检查方法:观察。 8.2.2.8 由多种材料组合的外墙饰面清洗后应表面干净,美观协调。 检查方法:按材质的不同分别按 8.2.2.1 至 8.2.2.7 的规定进行相应检查。 DB 12/T 5022013 8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建筑物外墙清洗保养质量验收表 建筑物名称: 验收单编号: 类 别 高 度 委托单位 地 点 施工单位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饰面主要材质情况 清洗的范围及面积 清洗保养材料 清洗保养设备 作业环境 作业人员 现场安全措施 检查记录 结论 序号 项目 质量要求 1 2 3 4 5 6 7 8 9 10 1 2 3 4 主控项目 1 2 3 4 5 一般项目 质量验收结果: 委托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监理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施工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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