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 T 513-2014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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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91.140.90 Q 78 DB12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DB 12/T 5132014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 Self-inspection rules for the installation,modification,repair and maintaince of electric lifts 2014 - 04 - 22发布 2014 - 07 - 20实施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2/T 5132014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自检条件及检测检验仪器要求 1 5 自检要求 2

2、 6 记录填写要求 2 7 安全要求 3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施工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 4 附录B(规范性附录)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年度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 32 附录C(规范性附录)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施工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 45 附录D(规范性附录)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年度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 60 附录E(规范性附录) 液压电梯施工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 70 附录F(规范性附录) 液压电梯年度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 93 附录G(规范性附录) 杂物电梯施工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 103 附录H(规范性附录) 杂物电梯年度自检记录与自检报告 121 DB12/T 5132

3、014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写格式符合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 本标准由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如下: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日立电梯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市宏翔电梯有限公司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如下:刘方亭、倪陆、魏宏、马志诚、秦润杰、张清鹏、孙文胜、陈维祥、吕英辉、萧艳彤、孙书成等。 DB12/T 5132014 1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

4、养自检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工程的术语和定义、自检条件及检测检验仪器要求、自检要求、记录填写要求、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自检,以及维护保养的年度自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02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 7588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16899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

5、规范 GB 25194 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21240 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10058 电梯技术条件 GB/T 10059 电梯试验方法 GB 10060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7024-2008确立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改造 modification 改变电梯的额定速度、额定载荷、驱动方式、调速方式、控制方式,或者改变电梯安全保护装置、主要部件的规格以及改变电梯的提升高度、轿厢重量、加装安全保护装置,并引起系统发生变化的。 4 自检条件及检测检验仪器要求 4.1 自检条件 4.1.1 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空

6、气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 4.1.2 空气相对湿度在最高温度时应不超过50%,在较低温度下可有较高的相对湿度,最湿月的月平均最低温度不超过+25,该月的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超过90%。 4.1.3 电源输入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4.1.4 环境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DB12/T 5132014 2 4.1.5 特殊情况下,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以电梯设计文件的规定为准。 4.2 检测检验仪器要求 4.2.1 从事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的单位应配备相应的检测检验仪器和量具。 4.2.2 检测检验仪器的精度应满足GB/T 10059的相关要求。 4

7、.2.3 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检测检验仪器,必须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并且在有效期内。 4.2.4 对检测误差有特殊规定的应配备相应的检测检验仪器。 5 自检要求 5.1 电梯在安装、改造、修理后和定期检验前应进行自检。自检应由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和维保单位依法对其负责安装、改造、修理和维保的电梯进行自检。 5.2 自检前应根据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制定包括自检程序和自检流程图在内的实施细则。 5.3 自检应按照5.3规定的细则实施,填写相应的自检记录,自检记录分为施工自检记录和年度自检记录,并根据自检记录完成自检报告。 5.4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在安装、改造、修理时,应按照附录A规定的内容

8、和要求进行自检并记录,自检合格的电梯应符合GB 7588的要求。 5.5 在用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在定期检验前,应按照附录B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检并记录,自检合格的电梯应符合GB 7588的要求。 5.6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安装、改造、修理时,应按照附录C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检并记录,自检合格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符合GB 16899的要求。 5.7 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定期检验前,应按照附录D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检并记录,自检合格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符合GB 16899 的要求。 5.8 液压电梯在安装、改造、修理时,应按照附录E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检并记录,自检合格的

9、液压电梯应符合GB 21240的要求。 5.9 在用液压电梯在定期检验前,应按照附录F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检并记录,自检合格的液压电梯应符合GB 21240 的要求。 5.10 杂物电梯在安装、改造、修理时,应按照附录G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检并记录,自检合格的杂物电梯应符合GB 25194的要求。 5.11 在用杂物电梯在定期检验前,应按照附录H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检并记录,自检合格的杂物电梯应符合GB 25194的要求。 6 记录填写要求 6.1 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的填写应真实、清晰、齐全。 6.2 施工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 6.2.1 施工自检记录的内容,不应少于本标准规定的内容。施工

10、单位可依照设计、制造单位的具体技术要求增加自检项目或内容。 6.2.2 在施工过程中遇有在施工过程结束后不可追溯或不方便重复试验的检验项目,施工单位应及时、准确地填写施工自检记录。 6.2.3 施工单位应在自检过程中应如实记录,不允许有漏检项目或者漏记情况。 6.2.4 如施工自检有不合格项目,施工单位应填写整改记录并及时予以整改。 DB12/T 5132014 3 6.2.5 施工自检记录应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质检员签字,由施工单位盖章确认。 6.2.6 施工自检报告应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质检员、施工人员签字,由施工单位盖章确认。 6.2.7 施工单位对施工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的结果及结论

11、负责。 6.3 年度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 6.3.1 如年度自检有不合格项目,维护保养单位应填写整改记录并及时予以整改。 6.3.2 年度自检记录应由维护保养单位质检员签字,由维护保养单位盖章确认。 6.3.3 年度自检报告由维护保养单位项目负责人、质检员、维护保养人员及使用单位电梯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由维护保养单位以及使用单位盖章确认。 6.3.4 维护保养单位对年度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的结果及结论负责。 7 安全要求 7.1 电梯自检人员应取得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7.2 现场检验时,自检人员应配戴相应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DB12/T 5132014 4 A A 附 录 A (规

12、范性附录)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施工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 A.1 填写要求 施工单位应在现场自检时填写自检记录,根据自检记录内容完成自检报告。 A.2 管理职责 A.2.1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自检记录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配备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并经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管理工作。电梯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收集、管理施工自检记录。 A.2.2 施工自检记录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认真填写,做到字迹工整清晰、项目齐全,记录真实准确。施工自检记录必须如实地反映工程的实际状况。 DB12/T 5132014 5 表A.1 电梯导轨安装自检记录 电梯安装样板放线记录 项目名称 制造单位

13、 电梯编号 出厂编号 额定载荷 Kg 速度 层站门 层 站 门 样板放线示意图(单位:mm) 符号 部位名称 放线尺寸 标称尺寸 符号 部位名称 放线尺寸 标称尺寸 轿厢导轨距离 轿厢导轨支架距离 对重导轨距离 对重导轨支架距离 门口净宽 门口工作线与轿厢中心 上样板对角线 下样板对角线 轿厢中心与对重中心 备注 质检员 检验日期 DB12/T 5132014 6 表A.1(续) 电梯轿厢导轨安装测量检查记录(单位:mm) 导轨垂直度 导轨接头 道架 序号 支架平度 导轨支架垂直间距 导轨支架固定形式 导轨端面水平间距 左 右 左 右 左 标准 质检员 检验日期 电梯对重导轨安装测量检查记录(

14、单位:mm) 导轨垂直度 导轨接头 道架 序号 支架平度 导轨支架垂直间距 导轨支架固定形式 导轨端面水平间距 左 右 左 右 左 标准 质检员 检验日期 DB12/T 5132014 7 表A.2 电梯层门安装自检记录 电梯层门安装测量检查记录(单位:mm) 项目名称 制造单位 电梯编号 出厂编号 额定载荷 Kg 速度 层站门 层 站 门 立扇垂直 楼层 左 右 门头水平 地坎水平 地坎支撑 门头固定 质检员 检验日期 DB12/T 5132014 8 表A.3 电梯载荷试验 电梯平衡系数试验记录 项目名称 制造单位 电梯编号 出厂编号 额定载荷 Kg 速度 层站门 层 站 门 工况载荷 轿

15、厢载重量kg 上行电压(V) 上行电流(A) 下行电压(V) 下行电流(A) 空载(轻载) 25%载荷 50%载荷 75%载荷 100%载荷 110%载荷 电流(A) 0 25 50 75 100 110 负荷(%) 额定载荷 Kg 平衡系数 % 平衡载荷 Kg 对重块单个质量 Kg 对重块数量 块 备注 质检员 检验日期 DB12/T 5132014 9 表A.3(续) 电梯载荷运行试验记录 运行试验 载荷 % Kg 通电持续率40%情况下运行次数 制动器温升 曳引机减速器油温温升 曳引机减速器渗漏情况 0 50 100 质检员 检验日期 超载运行试验 载荷 Kg 起动、运行、停止情况 曳引

16、机工作情况 110% 质检员 检验日期 曳引能力试验 载荷 Kg 滞留工况试验 0% 载荷 Kg 轿厢完好情况 125% 载荷 Kg 各结构件完好情况 150% 质检员 检验日期 安全钳试验 载荷 瞬时式 渐进式 制停距离(mm) 100%载荷 / 125%载荷 / 质检员 检验日期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试验 载荷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形式 试验情况 0% 质检员 检验日期 耗能型缓冲器试验 项目 次数 复位时间S 液面位置 永久变形或损坏 1 2 质检员 检验日期 运行速度测试 载荷 Kg 下行运行速度m/s 50%载荷 质检员 检验日期 DB12/T 5132014 10 表A.3(续) 电梯轿厢

17、平层准确度测量记录(单位:mm) 空载 额定载荷 停站 方向 单层 直驶 单层 直驶 上行 下行 上行 下行 上行 下行 上行 下行 上行 下行 上行 下行 质检员 检验日期 电梯层门与轿门检查(单位:mm) 地坎间隙 机械联锁 楼层 左 右 水平滑动门开启方向的间隙 门刀与 厅坎 门轮与 轿坎 门扇与 门扇 门扇与门套 门边与地坎 深度 侧隙 质检员 检验日期 DB12/T 5132014 11 表A.4 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使用单位 安装地点 设备名称 电梯 型号 制造单位 制造日期 产品编号 内部编号 额定载重 kg 额定速度 m/s 层站数 层 站 控制方式 1.技术资料 2.机房及相关

18、设备 5 (1)机房通道畅通 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其固定、高度、角度、扶手符合要求 ; (2)通道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 (3)机房门的宽度、高度及开启方向、门锁形式符合要求 警示标志 。 6 机房(机器设备间)应专用,不得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 。 7 (1)控制柜前的净空面积,其深度 m,宽度 m; (2)运动部件的检查、维修及人工紧急操作的地方水平净空面积长 m宽 m,其净高度 m; (3)机房地面落差 m,落差0.5m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 8 机房地面开口必须采用圈框,其高度 mm。 9 (1)机房照明及开关设置符合要求 ;(2)机房设有2PPE型电源插座 ; (3)在主开关旁设置控

19、制井道照明、轿厢照明和插座电路电源的开关 。 10 断相 错相 。 11(1)主开关单独设立、易于接近和操作 ;无机房主开关装设的位置及操作距离应符合有关要求 ; (2)主开关不得切断照明、通风、电源插座、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 (3)主开关具有稳定的断、合位置,在断开位置时有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 (4)共用一个机房时,主开关、驱动主机、控制柜、限速器区分标志 。 12(1)驱动主机工作时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2)曳引轮外侧面涂成黄色 ; (3)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 。 13(1)制动器机械部件应分两组装设 ;(2)切断制动器电流的电气装置数量、最迟动作时间符合要求 ;(3)制动器动作情况

20、 。 14(1)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可拆卸的盘车手轮,最迟在其装上驱动主机时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 扳手红色 手轮黄色 可卸手轮放在机房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 轿厢运行方向标识与轿厢实际运行方向一致 ;手动松闸需要以一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 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 (2)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按钮设置应符合检规要求,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 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应失效 ; 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 (3)在机房内应设有清晰的应急救援程序 。 15(1)限速器铭牌标

21、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 ;铭牌和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内容应相符 ; (2)限速器上的电气安全装置,其上、下行动作速度值、复位状态合理 。(3)动作速度校验 年 月。 16(1)自电源主开关处起,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始终分开 ; DB12/T 5132014 12 表A.4(续) (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金属部分均应与PE线可靠连接 。 17 动力电气绝缘 M、照明和电气安全装置电气绝缘 M。 18 上行超速保护铭牌应有四种信息 ,信息和提供的资料内容应相符 ;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应在明显部位标注上行超速保护的动作试验方法 。 3井道及相关设备 1

22、9 井道应完全封闭 ;采用部分封闭井道时应符合相关要求 。 20(1)对重压实缓冲器时: 轿厢导轨进一步制导行程H1 m;轿顶可站人的自由垂直距离 m; 井道顶部的最低部件与轿顶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间距 m; 轿顶上方矩形空间尺寸长 m宽 m高 m; (2)轿厢压实缓冲器时,对重导轨进一步制导行程H2 m。 21(1)强制式- 22(1)相邻两层门的地坎间距大于11m时,井道安全门的尺寸符合要求 ; (2)井道安全门不得向井道内开启 ;(3)井道安全门门锁的型式符合检规要求 ; (4)安全门上应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 23(1)检修门高度不小于1.40m,宽度不小于0.60m

23、;(2)检修门不得向井道内开启 ;(3)检修门门锁的型式符合检规要求 ; (4)应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 24(1)每根导轨至少有2个支架,其间距 m,短导轨支架数量满足设计要求 ; (2)支架安装牢固,焊接式支架的焊缝、支架与墙固定方式满足设计要求 ; (3)导轨的垂直度,轿厢侧:左 mm右 mm对重侧:左 mm右 mm; (4)两列导轨顶面的距离偏差,轿厢侧: mm,对重侧: mm。 25 轿厢与入口侧井道壁之间的水平距离 m。 26 每个层门地坎下的井道壁应设符合要求的护脚板 。 27(1)对重运行区域的刚性护栏高度 m;(2)通井道的隔障高度、宽度满足检规要求 。 28

24、 极限开关的装设位置、功能符合要求 。 29 随行电缆不打结、扭曲,不与其它部件干涉,长度适当 。 30 封闭井道设固定照明。半封闭的井道,外部照度足够时,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 。 31(1)底坑底部应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2)底坑有永久性爬梯 ; (3)底坑停止开关的位置应使人在进入底坑时和站在底坑地面上均能操作 ; (4)底坑有2P+PE型插座 在进入底坑时能方便操作井道灯开关 。 32 轿厢压实缓冲器时: (1)底坑矩形空间尺寸长 m宽 m高 m; (2)底坑底面与轿厢最低部件的距离 m、与护脚板等垂直距离 m; (3)底坑中固定的最高部件和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 m。 33(1)

25、限速器绳张紧轮应有导向装置 ; (2)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张紧轮开关能使电梯停止运转 ; 34(1)选用的缓冲器与电梯速度、载重量匹配 ; (2)缓冲器铭牌上标明四种信息 ,信息和提供的资料内容相符 ;(3)缓冲器固定可靠 ; (4)耗能型缓冲器液位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 ; (5)对重缓冲器附近标明了S2最大允许值 m。 35 底坑下方有空间时,对重缓冲器安装形式:实心桩墩 ,安全钳 。 DB12/T 5132014 13 表A.4(续) 4轿厢与对重 36(1)轿顶检修开关符合防误操作、双稳态、功能优先、点动运行要求 , (2) 轿顶急停开关功能有效 装设位置合理 ;

26、(3)轿顶装设2P+PE型电源插座 。 37(1)轿顶护栏由扶手、0.10m高的护脚板和中间栏杆组成 ; (2)护栏扶手高度 m井道壁距轿顶边框自由距离 m; (3)护栏距轿顶边缘0.15m,扶手外缘与任何部件之间水平距离0.10m ; (4)护栏上有关于俯伏或斜靠护栏危险的警示符号或须知 。 38(1)轿厢安全窗上锁、开启等方式符合检规要求 ; (2)轿厢安全窗开启方向、开启位置不超出轿厢的边缘 ; (3)轿厢安全窗的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予以验证 。 39 轿厢及关联部件与对重之间的水平距离 mm。 40 对重块可靠固定 。 41(1)轿宽 m轿深 m面积 m2此梯轿厢最大有效面积 m2; (

27、2)轿厢面积超标时:有明显标志、电梯专用、司机操作等限制规定 。 42 轿厢内铭牌标明额定载重量和乘客人数、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 43(1)轿厢内紧急照明能够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 ; (2)紧急报警装置应采用对讲系统 ,行程30m时,轿厢与机房设置对讲 。 44 轿厢地坎护脚板垂直部分的高度 m,其宽度与层站入口等宽 。 45 轿厢超载开关有效 ,有音响或发光信号提示 。 46(1)安全钳铭牌标明四种信息 ,信息与提供的资料相符 。 (2)轿厢安全钳开关动作时间顺序、制停功能符合要求 。 5悬挂装置 47 悬挂钢丝绳和补偿钢丝绳无异常 。 48 绳端固定应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等无缺损 。

28、49(1)补偿绳(链)端固定应可靠 ;(2)应使用电气安全装置来检查补偿绳的最小张紧位置 ; (3)速度大于3.5m/s时,补偿绳防跳装置、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 。 50(1)强制驱动:钢丝绳的卷绕 。 51 强制驱动:松绳(链)保护 。 52 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等旋转部件有防护装置 。 6轿门与层门 53 轿厢地坎与层门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 mm。 54(1)门关闭后,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 mm; (2)人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点时的门扇间隙 mm。 55(1)玻璃门上有供应商名称或商标、玻璃的型式等永久性标记 ; (2)玻璃门上的固定件,在任何情况下能保证玻璃不会滑

29、出 ; (3)有防止儿童的手被拖曳的措施 。 56 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有效 。 57 层门和轿门运行时不得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 。 58 自动门有强迫装置层站 重锤自闭机构重锤滑道下端未封闭层站 。 59 有机械钥匙开门装置层站 无机械钥匙开门装置层站 。 60(1)当保持门锁锁紧的磁铁或者弹簧失效时,重力亦不能导致开锁 ; DB12/T 5132014 14 表A.4(续) (2)门锁啮合深度 mm; (3)门的锁紧由电气开关验证 锁紧装置与安全触点间的连接为直接式 ; (4)轿门也应符合以上(3)的有关要求 。 61(1)门锁联动功能试验 ; (2)被动门连锁开关 。 62

30、 门刀与层门地坎,层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的间隙应不小于5mm 。 7无机房电梯附加项目 63(1)作业场地的尺寸长 m宽 m;结构与尺寸满足作业要求 ; (2)作业场地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入口处应设置照明开关 。 64 驱动主机、控制柜的作业场地设在轿顶上或轿内时: (1)设置防止轿厢移动的机械锁定装置 ; (2)验证机械锁定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 ; (3)设在轿厢壁上的检修门,其开启方向、锁紧及关闭验证等符合要求 ; (4)检修门开启后,轿内检修可使锁定位置的电气装置失效移动轿厢 。 65作业场地设在底坑时: (1)停止轿厢运动的机械制停装置动作时,地面与轿厢之间的距离2m ;

31、 (2)验证机械制停装置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其位置合理、功能有效 ; (3)在井道外设置的电气复位装置,只能由工作人员操作使电梯复位 。 66作业场地设在平台上时: (1)平台是永久性装置,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且设置护栏 ; (2)平台的移动,只能由工作人员在底坑或井道外操作,由电气开关验证 ; (3)作业不需要移动轿厢时,则设置有效的机械锁定装置和联锁电气开关 ; (4)需要移动轿厢时,由止挡装置来限制轿厢的运行区间,空间合理 ; (5)检查机械止挡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其动作合理功能有效 。 67(1)紧急操作和试验的装置能在井道外操作,停电应急救援程序有效 ; (2)能够直接或通过显

32、示装置观察到轿厢的运动方向、是否位于开锁区 ; (3)装置上应设置永久性照明和照明开关 ; (4)装置上应设置停止装置 。 68(1)附加检修控制装置的型式要求与轿顶检修控制装置相同 ; (2)设有两个检修装置时,同时置于“检修”、同时操作方可有效 。 8试验 69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有效 电气安全装置动作有效 。 70 缓冲器动作后,未回复原位置时电梯不能运行;完全复位时间120s 。 71 轿厢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 72 对重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 73 平衡系数 %。 74 对重压实缓冲器,空载轿厢不应被提升 。 75 空载、满载运行时,呼梯、层楼显示有效、指示正确,无异

33、常现象 。 76 消防开关功能有效 ,有消防字样、启动后不应答内选和外呼 。 77 电梯实测速度应在额定速度的92105%范围内 。 78 轿厢空载上行,切断电源轿厢能完全停止、无变形和损坏 。 DB12/T 5132014 15 表A.4(续) 79 轿厢装1.25倍额载下行,切断电源轿厢能完全停止、无变形和损坏 。 80 轿厢面积超标时,以实际面积所对应的额载的1.25倍做静态曳引试验 。 其他: 自检日期: 年 月 日 检验结论 质检员 校对 DB12/T 5132014 16 表A.5 电梯施工自检报告 电梯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单位名称 负责人 电话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制造单位 制造许

34、可证号 安装/改造/维修 / 施工单位许可证号 出厂编号 电梯出厂日期 年 月 日 电梯型号 电 梯 类 别 驱动方式 型号 控制方式 速比 曳引比 / 曳引绳n mm 提升高度 m 曳 引 机 曳引轮节径 mm 顶层高度 m 型号、绝缘等级 底坑深度 m 额定功率、电压 kw V 额定载重量 kg 人 额定电流 A 额定速度 m/s 电 动 机 转速 r/min 层/站/门 / / 型号 开门方式 中分,旁开(左、右) 控制柜 编号 型号 轿厢规格 长宽高 mm 安全钳 编号 型号 型号 限速器 编号 缓冲器 编号 型号 型号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编号 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有) 编号 层

35、门门锁装置 型号 轿门锁(如有) 型号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该电梯已按GB 50310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 GB 10060电梯安装验收规范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施工完毕,验收合格。 安装单位(盖章): 负 责 人(签字): 年 月 日 DB12/T 5132014 17 表A.5(续) 电梯施工自检报告 设备名称 使用登记编号 使用单位 使用地点 型号 控制方式 额定载重量 Kg 额定速度 m/s 层站数 层 站 门 是否经过改造 是 否 内部编号 产品编号 制造单位 制造日期 年 月 日 维护保养单位 联系人 维保

36、许可证号 联系电话 使用单位应急救援电话 维保单位应急救援电话 检验依据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 主要检验仪器设备 检查日期 整改完成日期 备注 DB12/T 5132014 18 表A.5(续) 序号 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结果 结论 电梯制造单位提供的出厂随机文件: (1)制造许可证标注的技术参数能覆盖所提供电梯的规格型号(试生产样机除外); (2)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的电梯(试生产样机除外);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电梯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门锁装置、限速器

37、、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以及这些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编号(门锁装置除外)等内容,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4)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 (5)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其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进入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 (6)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

38、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 1 1.1 制造 资料 (7)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注 A1: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对于进口电梯,则应加盖国内代理商的公章 安装单位提供了以下安装资料: (1)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所施工电梯的规格型号; (2)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5)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安装中变更设计时),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整机制造单位

39、同意的程序; 2 1.2 安装 资料 (6)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含电梯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有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及竣工日期。 注A2: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安装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 改造或者修理单位提供了以下改造或者重大维修资料: (1)改造或者维修许可证和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所施工电梯的规格型号; (2)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清单以及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审批手续齐全; (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施工过程记录和由整机制造单位出具或者确认的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

40、和验收手续齐全; 3 1 技术 资料 1.3 改造 、 重大 维修 资料 (5)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安装中变更设计时),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 DB12/T 5132014 19 表A.5(续) 序号 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结果 结论 (6)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电梯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注A2: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安装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 使用单位提供了以下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

41、.3所述文件资料(1.2的(3)项和1.3的(4)项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修理的,1.1、1.2、1.3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安装竣工后,是否提供了范本?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安装竣工后,是否提供了范本?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4 1.4 使用

42、资料 (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是否提供了交接备忘录? (1)应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通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通道不应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 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 梯子高度超过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在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 靠近梯子顶端应设置把手。 (2)通道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5 2.1 机房通道与通道门 (3)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不小于0.60m,高度应不小于1.80m,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门应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门外侧应标明“机

43、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它类似警示标志 6 2.2 机房(机器设备)专用机房(机器设备间)应专用,不得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 (1)在控制屏和控制柜前有一块净空面积,其深度不小于0.70m,宽度为0.50 m或屏、柜的全宽(两者中的大值),高度不小于2m; (2)对运动部件进行维修和检查以及人工紧急操作的地方有一块不小于 0.50m0.60m的水平净空面积,其净高度不小于2m; 7 2.3 安全 空间 (3)机房地面高度不一并且相差大于 0.50m 时,应设置楼梯或者台阶,并且设置护栏 8 2 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 2.4地面 开口 机房地面上的开口应尽可能小,位于井道上方的开口必

44、须采用圈框,此圈框应凸出地面至少50mm DB12/T 5132014 20 表A.5(续) 序号 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结果 结论 (1)机房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 (2)机房应至少设置一个2PPE型电源插座; 9 2.5 照明与插座 (3)应在主开关旁设置控制井道照明、轿厢照明和插座电路电源的开关 10 2.6断错相保护 每台电梯应具有断相、错相保护功能;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1)每台电梯应单独装设主开关,主开关应易于接近和操作;无机房电梯主开关的设置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如果控制柜不

45、是安装在井道内,主开关应安装在控制柜内,如果控制柜安装在井道内,主开关应设置在紧急操作屏上; 如果从控制柜处不容易直接操作主开关,该控制柜应设置能分断主电源的断路器; 在电梯驱动主机附近 1m 之内,应有可以接近的主开关或者符合要求的停止装置,且能够方便地进行操作。 (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3)主开关应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并且在断开位置时能用挂锁或其他等效装置锁住,能够有效的防止误操作; 11 2.7 主开 关 (4)如果不同电梯的部件共用一个机房,则每台电梯的主开关应与驱动主机、控

46、制柜、限速器等采用相同的标志 (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2)曳引轮外侧面应涂成黄色; 12 2.8 驱动主机 (3)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适用于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1)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应分两组装设; (2)电梯正常运行时,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当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防止电梯再运行; 13 2.9 制 动 装置 (3)制动器应当动作灵活,制动时制动闸瓦(制动钳)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制动盘

47、)上,电梯运行时制动闸瓦(制动钳)与制动轮(制动盘)不发生摩擦;并且制动闸瓦(制动钳)以及制动轮(制动盘)工作面上没有油污 14 2.10 紧急 操作 (1)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且涂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部位; 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 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DB12/T 5132014 21 表A.5(续) 序号 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结果 结论 态; 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2)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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