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120.10 X 22 DB12 天津市 地 方 标 准 DB 12/T 558 2015 冷链物流 运输车辆设备要求 Cold chain logistics - Requirements of refrigerated vehicles equipment 2015 - 06 - 18 发布 2015 - 07 - 01 实施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 委员会 发布 DB 12/T 558 2015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车厢性能 1 5 车辆设备 2 6 车体 标识 2 7 运输作业要求 2 DB 12/T 5
2、58 2015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现代物流协会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刘璟 杜宝荣 郭儒家 陈慧 娟 徐凤成 高峰 范旭 孙彩英 杨奎发 高玉斌 本标准为 2015年 6月 首次发布。 DB 12/T 558 2015 1 冷链物流 运输车辆设备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温食品运输车辆的车厢性能、车辆装备、车体标识及运输作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冷冻冷藏食品运输车辆的设施要求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
3、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145 运输用制冷机组 GB 29753 道路运输 食品与生物制品冷藏车 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 QC/T 449-2010 保温车、冷藏车技术条件及试验方法 WB/T 1046-2012 易腐食品机动车辆冷藏运输要求 DB12/T 559-2015 冷链物流 保温容器技术要求 DB12/T 560-2015 冷链物流 温度检测与要求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29753 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4 车厢性能 4.1 技术要求 4.1.1 材质 4.1.1.1 车厢
4、应使用吸水性低、透气性小、防腐蚀性好的隔热材料,材料的热传 导 系数应小于0.028W/(m )。 4.1.1.2 隔热材料应具有良好的温度稳定性,在 -30 70的环境温度下使用时,不应降低其性能。 4.1.1.3 车厢内外厢板间应用隔热材料填满。 4.1.1.4 车厢应使用符合环保及食品安全规定的材质。 4.1.1.5 车厢应使用轻质内外板材。 4.1.1.6 壁面应使用平滑、不透水、可清洗、防锈、防腐蚀的材质。 4.1.1.7 门扉应使用平滑不透水、易清洗、坚固材料。 4.1.2 防漏性 4.1.2.1 车厢应具备良好的防水密封性,车厢顶部、侧壁、门及制冷机与车厢连接处不应有渗漏现象。
5、4.1.2.2 车厢应设置排水孔,排水孔应安装密闭装置。 DB 12/T 558 2015 2 4.1.2.3 管路的出入口、排水口等设施应定期检测。 4.1.2.4 门扉的门封 (衬垫 )应定期检查保养。 4.1.3 通风性 4.1.3.1 车厢应具有结构良好、可密闭及有效隔热的制冷系统和冷风循环系统。 4.1.3.2 车辆装载应具备对流条件,不应出现透冷现象。 4.1.3.3 循环的冷风温度应一致,各点的温差应在 3以内。 4.1.3.4 长途运输果蔬应安装换气装置来降低乙烯浓度。 4.2 试验方法 4.2.1 车厢性能试验包括防水密封性能试验、气密性能试验、隔热性能试验、机械性能试验。
6、4.2.2 试验方法应按照 GB 29753 的规定进行。 5 车辆装备 5.1 制冷机组 应符合 GB/T 21145的规定。 5.2 车辆行车记录仪 车辆内应安装含卫星定位系统的车辆行车记录仪,并记录运输配送过程,包括定位时间、位置、车速。 5.3 行驶温度记录仪 5.3.1 车辆应安装行驶温度记录仪,行驶温度记录仪应固定,其显示部位应安装于车厢外运输配送人员容易看到的位置。 5.3.2 温度传感器应安装于冷风机的回风口处。 5.3.3 温度检测 与要求 应符合 DB12/T 560-2015 的规定 。 5.3.4 行驶温度记录仪应至少每年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一次,并形成记录。 5
7、.4 运输配备工具 5.4.1 车辆应配备支架、栅栏、货架或其它装置。 5.4.2 运输 少 量货物时,应配备独立的保温容器或其他内装式制冷系统容器,保温容器应符合 DB12/T 559-2015 的规定,并有适当的保护。 6 车体标识 6.1 车厢外体应使用白、银、淡青色或用光亮的板材。 6.2 车厢外体应喷涂冷链物流的统一标识。 6.3 车体应设置车辆标牌,标牌 应符合 QC/T 449-2010 中 7.1 的规定 。 6.4 如果制冷系统可能对人体有害时,车体应设置警示标识。 7 运输作业要求 DB 12/T 558 2015 3 7.1 准备 7.1.1 装载货物前应检查 车辆及装备
8、,保证完好。 7.1.2 装载货物前应对车厢内部进行清洁。 7.2 装卸货 7.2.1 货物装卸时应保持依次有序,码放应保持稳固。 7.2.2 装货时货物 不应遮挡车厢内的出风及回风口,且 与车厢壁体间应保留适当空隙。 7.2.3 装货时车厢应先预冷,预冷时符合装卸作业区温度,使内部空气温度达 15以下。 7.2.4 货物应在达到温度要求的条件下进行装货。 7.2.5 对于污染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货物或包装材料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无法防止交叉污染的,不得与其他货物一起运输。 7.2.6 装卸后应确保关紧车门。 7.2.7 在卸货过程中,应保持车门随开随关。 7.3 运输 7.3.1 运输期
9、间的货物温度应按照 DB12/T 560-2015 的规定执行。该标准中未规定的货物则应达到冷冻货物 -18以下或冷藏货物 7以下、冻结点以上的要求。 7.3.2 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全程均衡冷冻或冷藏状态。 7.3.3 运输 期间车辆或厢体重要部位意外损坏时,应进行货品的损坏调查,并安排适当的运输工具进行后续的运输作业。如有卸货或再装载需求,应尽速完成,并测试产品温度及记录结果。 7.3.4 车辆长途运输时,应安装备用电源或相关备电装置。 7.4 安全 7.4.1 运输 人员应了解车辆使用的冷媒成份及毒性程度及相关应急措施,一旦制冷系统泄漏应立即 停止车辆、通报处理、疏散附近人群,及 时采取相应措施。 7.4.2 使 用有毒有害的冷媒时,未经适当换气前, 运输 人员不得进入车厢内。 7.4.3 冷机上 应 标 识 使用冷媒成分及安全警告。 7.5 卫生 应符合 WB/T 1046-2012 的规定。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