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1.140.30 P 02 DB12 天津市 地 方 标 准 DB 12/T 598.132015 天津市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第 13 部分 : 新建铁路工程项目 Tianjin construction project land control targets Part 13: New railway project 2015 - 09 - 18 发布 2015 - 11 - 01 实施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 管理 委员会 发布 DB12/T 598.132015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规定 2 5 用地控制指标
2、 2 5.1 新建客货共线铁路综合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2 5.2 新建客货共线铁路区间正线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3 5.3 新建客货共线 铁路车站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5 5.4 新建客货共线铁路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调整 . 11 5.5 新建客运专线铁路综合建设用地指标 . 12 5.6 新建客运专线铁路区间正线建设用地指标 . 13 5.7 新建客运专线铁路车站、动车段及动车运用所建设用地指标 . 16 DB12/T 598.132015 II 前 言 DB12/T 5982015天津市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分为 18个部分: 第 1部分:工业项目 第 2部分:教育系统项目 第 3部分:卫生系统项目 第
3、 4部分:仓储项目 第 5部分: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第 6部分:非营利性邮政设施项 目 第 7部分:公益性科研机构项目 第 8部分: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 第 9部分: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项目 第 10部分: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项目 第 11部分:电力工程项目 第 12部分:水利设施项目 第 13部分:新建铁路工程项目 第 14部分:公路项目 第 15部分: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项目 第 16部分:特殊用地项目 第 17部分:墓葬项目 第 18部分:河港码头工程项目 本部分为 DB12/T 5982015 的第 13 部分。 本 部分 按照 GB/T 1.12009 的编制规范编写。 本 部分 起草单位
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本 部分 主要起草人员: 张志升、张晓洁 、 张振东、 徐健 、 王鑫、 李宏、陆方兰、刘汉 青 、王绍 艳 、陈鹏、吕利昭、陈婧。 本部分是首次发布。 DB12/T 598.132015 1 天津市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第 13部分: 新建铁路工程项目 1 范围 DB12/ XXXXXXXXX 的本部分规定了天津市新建铁路工程项目在土地利用上的控制标准。 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扩建、拆除重建工程项目及其配套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 控制指标 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控制指标 。凡是不注 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
5、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 控制指标 。 铁路路基设计规范( TB10001-2005) 新建铁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 2008 232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控制指标。 3.1 工程项目 Construction project 工程项目是以工程建设为载体的项目,是作为被管理对象的一次性工程建设任务。它以建筑物或构筑物为目标产出物,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按照一定的程序、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应符合质量要求。 3.2 平原 Plain 是指 海拔一般在 0到 500米,地面平坦 或起伏较小,主要分布在大河两岸和 濒临 海洋地区 的一种地貌形态 。 3.3 丘陵 Hil
6、ls 是指地球表面形态起伏和缓,绝对高度在 500米以内,相对高度不超过 200米,由各种岩类组成的坡面组合体。坡度一般较缓,切割破碎,无一定方向。 3.4 山区 Brae 是指山地、丘陵分布地区,以及比较崎岖的高原。 3.5 DB12/T 598.132015 2 单位用地指标 Land area of unit 是指一个项目中单个个体的占地面积。 4 基本规定 4.1 铁路建设项目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贯彻节约集约用地和严格保护耕地的原则, 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尽可能地利用荒地、劣地,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占地 。在保障铁路运输功能和运营安全的前提下,坚持 “多
7、式衔接、立体开发、功能融合、节约集约 ”的原则,对铁路站场及毗邻地区特定范围内的土地实施综合开发利用。 4.2 铁路建设应从设计和施工等方面,综合采取节约集约用地措施。根据工程条件因地制宜地采取以桥代路、工程护坡、工程收坡等,合理采用节地型排水沟断面型式,充分利用既有场站和线路。 4.3 在铁路建设项目线路方案比选中,应按照节约集约和严格保护耕地原则,合理确定路线平纵断面设计,路基、桥涵及隧道工程设置,站区分布、站址和站型选择,生产 布局和施工组织设计等。 4.4 铁路建设项目选线时,应尽量减少与其他铁路、公路交通等设施间产生 “ 三角地 ” 、 “ 包心地 ”等。 4.5 路基工程设计应避免
8、高填、深挖和长路堑。 4.6 客运专线铁路、客货共线 级铁路桥梁较密集地段,两桥台尾之间路基长度小于 150m,且能满足设桥的技术条件时,应采取以桥代路进行建设。 4.7 客运专线铁路的路桥分界高度应进行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后合理确定。平原地区的路桥分界高度宜为 68m(线路通过城镇、耕地时,路桥分界高度为 57m);丘陵地区的路桥分界高度宜为 610m;山区路桥分界高度宜为 615m。 4.8 客货共线 、 级铁路通过平原地区耕地时,路堤高度不宜大于 8m,通过其他地区时,路堤高度可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4.9 铁路经过农田集中联片区时,应严格控制边坡高度。 4.10 铁路车站、段(所)设计应
9、采用合理图型,平面布置应紧凑,站区内生产房屋及设施宜设计为综合性多层建筑。在满足技术、经济和安全的条件下,架空管线宜集中共架、共杆布置;地下管线宜共沟布置。 4.11 区间线路、车站、动车段(所)及综合维修基地(工区)用地,应根据铁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及运输需求,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4.12 铁路区间、站场土石方应统一综合调配,宜移挖作填和集中取弃土,尽量减 少取、弃土场用地。 4.13 铁路建设应严格控制临时用地数量,并根据工程进度统筹安排,尽可能将临时用地设置在铁路用地范围内或利用荒坡、废弃地,原则上不占用耕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4.14 施工便道应尽量利用既有道路,并与地方道路规划相结合
10、。 4.15 铁路建设项目若占用耕地时,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耕作层土壤剥离,并合理利用。 4.16 铁路建设涉及的改移道路、供电、通信设施、改河改沟(渠)等用地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4.17 本控制指标应当符合 TB10001-2005 中 1435 轨距。 4.18 本控制指标主要参照 建标 2008 232 号 ,铁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在遵循 本标准基础上,可参照建标 2008 232 号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5 用地控制指标 5.1 新建客货共线铁路综合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DB12/T 598.132015 3 5.1.1 新建客货共线铁路综合用地指标主要包括路基、桥梁、隧道、中间站、区段站、
11、机务设备、车辆设备、给水排水设施、通信信号设施、电力及电气化设施、石砟场等用地。 5.1.2 未包括编组站、货运站、客运站、货运中心、大型养路机械基地、大功率机车检修基地、大功率机车运用维修段用地,当项目设计中有以上功能项时,应根据相应功能项的单项指标或根据设计计算确定增加其用地数量。 5.1.3 新建客货共线铁路桥梁(一般结构)和隧道计算长度的比 重见表 1。 表 1 桥梁和隧道计算长度比重表 铁路类别 桥梁 ( %) 隧道 ( %) 平原 丘陵 山区 丘陵 山区 级 200km/h 双线 18 26 28 9 26 级 160km/h 及以下双线 17 25 27 9 25 级 160km
12、/h 及以下单线 15 24 24 8 24 级 120km/h 及以下单线 7 13 14 6 18 注 1: 桥梁计算长度比重 =桥梁用地长度(两桥台椎体外缘之间长度) /区间路线长度。 注 2: 桥梁长度不包含跨越水面部分的长度。 注 3: 隧道计算比重 =隧道计算长度 /区间路线长度。 注 4: 隧道长度不包括需要 征地的明洞长度。 5.1.4 新建客货共线铁路综合用地指标以 500km 为计算单元编制。 5.1.5 新建客货共线铁路综合建设用地指标 应不超过 表 2 规定。 表 2 新建客货共线铁路综合建设用地指标 牵引种类 内燃 ( hm2/km) 电力 ( hm2/km) 平原
13、丘陵 山区 平原 丘陵 山区 铁路等级 级 200km/h 双线 5.2034 5.0667 4.6814 5.2693 5.1273 4.7452 级 160km/h 及以下双线 5.2116 5.0697 4.7271 5.2794 5.1426 4.8255 级 160km/h 及以下单线 4.5466 4.5746 4.4441 4.6900 4.7018 4.6174 级 120km/h 及以下单线 4.7615 5.0176 5.1286 4.9050 5.1448 5.3020 注 5: 当项目情况与综合指标编制条件不同时,可按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注 6: 综合指标中未包括编组站
14、、货运站(指大型独立)、客运站、货运中心、大型养路机械基地、大功率机车检修基地、大功率机车运用维修段用地,当设计项目中有以上功能项时,应根据相应功能项的 单项 指标或根据设计计算确定增加其他用地数量。 注 7: 指标中未 含改移道路、改沟改河、改移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及设施、改移管线及设施用地、拆迁安置用地、临时用地。 5.1.6 使用本控制指标时,应结合建设项目的建设类别、铁路等级、牵引种类、车站类型、地形类型及特殊自然地理区等情况选用相应的指标。 5.2 新建客货共线铁路区间正线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5.2.1 区间正线用地主要包括:路基、桥梁、隧道及其通风防护设施、大桥及隧道守护营房、线路以及
15、沿线的给水排水设施、变(配)电和供电设施、通信及信号设施、防灾信息设施等。 DB12/T 598.132015 4 5.2.2 区间正线用地指标分为:区间路基用地(含隧道洞口)、区间桥梁用地、区间站后相关设施用地等 指标。 5.2.3 计算区间正线路基用地指标所采用的路基面宽度见表 3。 表 3 区间正线路基面宽度表 铁路等级 级铁路 级铁路 设计速度目标值 200km/h 160km/h 及以下 120km/h 及以下 轨道类型 重型 重型 次重型 正线数目 双线 双线 单线 单线 路堤 ( m) 12.1 12.2 7.8 7.7 路堑 ( m) 12.1 11.9 7.7 3.7 注 8
16、: 表中的路基面宽度系计算用地指标采用的数值,实际设计中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执行相关设计规范的规定。 5.2.4 区间路基用地宽度应符合下列条件: a) 路堤:排水沟、护道 或坡脚矮挡墙边缘外不大于 3m。 b) 路堑:天沟外为 2m;无天沟时,路堑堑顶边缘外为 5m。 5.2.5 区间路基建设用地指标应 不超过 表 4 规定。 表 4 区间路基建设用地指标 铁路等级 地形类型 平原 ( hm2/km) 丘陵 ( hm2/km) 山区 ( hm2/km) 级双线( 200km/h) 4.8059 5.4850 6.6930 级双线( 160km/h 及以下 ) 4.7859 5.4750 6.6
17、830 级单线( 160km/h 及以下 ) 4.1265 4.8667 5.7048 级单线( 120km/h 及以下 ) 4.1265 4.8667 5.7048 注 9: 指标已含一般地质条件的隧道洞口用地,特殊地质条件的隧道洞口用地根据具体设计另行增加。 注 10: 指标中未含取弃土(渣)场用地。 注 11: 指标中未含改移道路、改沟改河、改移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及设施、改移管线及设施用地、拆迁安置用地、临时用地。 5.2.6 区间桥梁用地范围计算宽度及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应 不超过 表 5 规定 。 表 5 一般结构桥梁用地宽度及建设用地指标 铁路等级 级铁路 级铁路及以下铁路 设计速度目
18、标值 200km/h 160km/h 及以下 120km/h 及以下 正线数目 双线 双线 单线 单线 线间距 4.4m 线间距 4.2m DB12/T 598.132015 5 表 5 一般结构桥梁用地宽度及建设用地指标 (续) 铁路等级 级铁路 级铁路及以下铁路 设计速度目标值 200km/h 160km/h 及以下 120km/h 及以下 用地宽度( m) 17.400 17.200 13.000 13.000 用地指标 (hm2/km) 1.7400 1.7200 1.3000 1.3000 注 12: 使用本指标时,桥梁长度为一般结构的桥梁计算长度 (两桥台锥体外缘之间长度) 5.2
19、.7 设置隧道守护营房、地表加固处理、排水沟 以及明洞(含横沟和斜井等)等设施的,其用地根据设计确定。 5.2.8 区间站后设施包括:区间给排水设施、变(配)电和供电设施、通信、信号设施、防灾信息设施等。区间站后设施建设用地应不大于 0.2667hm2/km。 5.3 新建客货共线铁路车站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5.3.1 中间站用地由车场(含客运设备、站房及生产房屋、道路、给排水设施、杆塔)和货场(含房屋、货位及道路等)及电气化铁路的牵引变电所、接触网工区等构成。 5.3.2 计算中间站用地指标采用的条件: a) 计算中间站用地指标均采用横列式布置图形,主要设备规模见表 6。 表 6 计算中间站用
20、地指标采用的主要设备 规模表 车站类型 到发线(条) (不含正线,有效长度 850m) 货物线(条) (有效作业长度 200m) 单线 小型 2 大型 3 1 双线 小型 2 大型 3 2 b) 中间站用地采用的站坪长度见表 7。 表 7 中间站用地站坪长度表 车站类型 单线( 160km/h 及以下) 双线( 160km/h 及以下) 双线( 200km/h) 小型 大型 小型 大型 小型 大型 站坪长度 ( m) 1300 1700 1550 1850 2000 2300 注 13: 到发线有效长度为 850m。 5.3.3 单、双线铁路中间站建设 用地指标应 不超过 表 8 规定。 DB
21、12/T 598.132015 6 表 8 中间站建设用地指标表 地形类型 地形类型 ( hm2) 平原 丘陵 山区 车场 货场 用地指标 车场 货场 用地指标 车场 货场 用地指 标 单线 160km/h 及以下 小型 内燃 7.0667 7.0667 8.0667 8.0667 9.0000 9.0000 电力 8.6667 8.6667 9.4000 9.4000 10.6000 10.6000 大型 内燃 12.4000 3.4667 15.8667 13.0000 4.4000 17.4000 14.4667 5.4000 19.8667 电力 13.7333 3.4667 17.2
22、000 14.3333 4.4000 18.7333 15.6667 5.4000 21.0667 双线 160km/h 及以下 小型 内燃 9.0000 9.0000 10.2667 10.2667 12.0000 12.0000 电力 10.6000 10.6000 12.0000 12.0000 14.0000 14.0000 大型 内燃 15.5333 6.2000 21.7333 16.3333 6.7333 23.0667 17.1333 7.4667 24.6000 电力 17.0667 6.2000 23.2667 18.0000 6.7333 24.7333 19.000 7
23、.4667 26.4667 双线 200km/h 小型 内燃 10.7333 10.7333 12.6667 12.6667 14.8667 14.8667 电力 12.4000 12.4000 14.0000 14.0000 16.0000 16.0000 大型 内燃 17.9333 6.2000 24.1333 18.8667 6.7333 25.6000 20.0000 7.4667 27.4667 电力 19.3333 6.2000 25.5333 20.2667 6.7333 27.0000 21.3333 7.4667 28.8000 注 14: 指标中未含改路、改沟改河、改移通信
24、线路、电力线路及设施、改移管线及设施用地、拆迁安置用地、临时用地。 注 15: 小型车站用地均未考虑设置大型养路机械停留线,当小型车站需要设置大型养路 机械停留线时,其用地数量根据计算确定。 注 16: 会让站和越行站的用地应按小型中间站的用地指标控制。 注 17: 当实际情况与本指标计算条件不一致时,根据调整指标规定进行调整。 5.3.4 计算区段站用地指标采用的条件: a) 计算区段站用地指标均采用横列式布置图型,主要设备规模见表 9。 表 9 计算区段站用地指标采用的主要设备规模表 车站类型 线路数量(条) 机务设备 货场( Mt) 到发线 机走线 调车线 牵出线 单线 小型 5 1 4
25、 1.5 整备 3 台位折返段 0.6 大型 6 1 6 2 辅修 1 台位,整备 5 台折返段 1.0 双线 小型 8 1 6 2 辅修 2 台位,整备 4 台折返段 1.0 大型 10 1 7 2 辅修 3 台位,整备 7 台折返段 1.0 DB12/T 598.132015 7 b) 区段站用地采用的站坪长度见表 10。 表 10 区段站用地站坪长度表 车站类型 单线 双线 小型 大型 小型 大型 站坪长度 ( m) 2600 2800 2800 3100 注 18: 到发线有效长度为 850m。 5.3.5 单、双线区段站建设用地指标应 不超过 表 11 的规定。 表 11 区段站建设
26、用地指标 项目 类型 平原 ( hm2) 丘陵 ( hm2) 大型 小型 大型 小型 内燃 电力 内燃 电力 内燃 电力 内燃 电力 单线 车场 24.8667 24.8667 19.8667 19.8667 26.8667 26.8667 21.5333 21.5333 货场 13.8000 13.8000 9.6000 9.6000 14.7333 14.7333 10.3333 10.3333 机务折返段 9.3333 7.3333 5.4000 5.2667 10.1333 8.3333 5.8000 5.6000 客停站 0.6667 0.6667 0.6667 0.6667 军供用
27、地 0.6000 0.6000 0.6000 0.6000 0.6000 0.6000 0.6000 0.6000 车务段 1.1333 1.1333 1.1333 1.1333 电化用地 4.0000 4.0000 4.1333 4.1333 用地指标 50.4000 52.4000 35.4667 39.3334 54.1333 56.4667 38.2666 42.1999 双线 车场 36.5333 36.6333 28.4667 28.4667 39.2000 39.2000 30.4667 30.4667 货场 13.8000 13.8000 13.8000 13.8000 14.
28、7333 14.7333 14.7333 14.7333 机务折返段 15.2000 13.0667 12.6667 10.5333 16.0000 13.8667 12.9333 10.8000 客停站 0.8000 0.8000 0.8000 0.8000 军供用地 2.4000 2.4000 2.4000 2.4000 车务段 1.1333 1.1333 1.1333 1.1333 电化用地 4.2000 4.2000 4.2667 4.2667 用地指标 69.8666 72.0333 54.9334 57.0000 74.2666 76.4000 58.1333 60.2667 注
29、19: 指标中未含改路、改沟改河、改移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及设施、改移管线及设施用地、拆迁安置用地、临时用地。 注 20: 本建设用地指标中各单元用地内容均已包括该项目相应的设备用地及平面布置中的辅助用地。 注 21: 当实际情况与本指标计算条件不一致时,根据调整指标规定进行调整。 5.3.6 计算编组站用地指标采用的条件: a) 计算编组站用地指标采用的车站类型及其主要设备规模见表 12。 DB12/T 598.132015 8 表 12 计算编组站用地指标采用的车站类型及主要设备规模表 车站类型 站线数量(条) 机务段 车辆段 到达场 出发场 到发场 调车场 一级三场 上行 7,下行 6 1
30、8 4 台位中修, 6台位小辅修 24 台位 二级四场 10 上行 8,下行 7 24 三级三场 13 17 36 三级四场 13 8 10 36 三级六场 13 16 32 b) 进出站线路平面布置,一级三场编组站按双线与单线引入疏解,并考虑折角车流疏解;三级三场编组站按环到、环发疏解;三级四场编组站按双线与双线引入疏解,并考虑折角车流疏解;三级六场编组站按双线与双线引入疏解。 c) 编组站用地的站坪长度见表 13。 表 13 编组站用地站坪长度表 车站类型 一级三场 二级四场 三级三场 三级四场 三级六场 站坪长度 ( m) 6000 7900 8100 9100 8500 注 22: 到
31、发线有效长度为 850m。 5.3.7 编组站建设用地指标应 不超过 表 14 规定。 表 14 编组站建设用地指标 车站类型 一级三场 ( hm2) 二级四场 ( hm2) 三级三场 ( hm2) 三级四场 ( hm2) 三级六场 ( hm2) 车场(到发线有效长度 850m) 56.6667 77.6667 92.0000 108.0000 237.0000 机务段 29.7333 29.7333 29.7333 29.7333 29.7333 车辆段 16.0000 16.0000 16.0000 16.0000 16.0000 工务段 2.5333 2.5333 2.5333 2.53
32、33 2.5333 水电段 1.3333 1.3333 1.3333 1.3333 1.3333 电务段 2.1333 2.1333 2.1333 2.1333 2.1333 建筑段 2.4000 2.4000 2.4000 2.4000 2.4000 电化用地 4.1333 4.1333 4.1333 4.1333 4.1333 洗刷所 1.6667 1.6667 1.6667 1.6667 1.6667 进出站线路 24.0000 45.0000 62.3333 62.6667 73.0000 建设用地指标 140.5999 182.5999 214.2665 230.5999 369.9
33、332 注 23: 指标中未含改路、改沟改河、改移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及设施、改移管线及设施用地、拆迁安置用地、临时用地。 注 24: 本建设用地指标中各单元用地内容均已包括该项目相应的设备用地及平面布置中的辅助用地。 DB12/T 598.132015 9 5.3.8 计算货运站用地指标均采用横列式图型,主要设备规模、站坪长度见 表 15。 表 15 计算货运站用地指标采用的主要设备规模及站坪长度 货场运量 线路数量(条) 站坪长度( m) 正线 到发线 调车线 装卸线 2.0Mt 2 3 2 2 2600 5.0Mt 2 4 3 3 2650 8.0Mt 2 5 4 4 2700 注 25:
34、 到发线及装卸线有效长度为 1050m,牵出线有效长度 550m。 5.3.9 货运站建设用地指标应 不超过 表 16 规定。 表 16 货运站建设用地指标 项目 货场运量 2.0Mt 5.0Mt 8.0Mt 到发及调车场 ( hm2) 15.2667 18.0000 20.6667 装卸作业区 ( hm2) 18.6667 32.0000 46.3333 电化用地 ( hm2) 1.6667 1.6667 1.6667 用地指标 ( hm2) 35.6000 51.6667 68.6667 注 26: 表中各单元用地指标,可根据建设项目所确定的站型、设备规模等要求单独查用。 注 27: 表中
35、未含改路、改沟改河、改移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及设施、改移管线及设施用地、拆迁安置用地、临时用地。 5.3.10 计算货运中心用地指标均采用横列式布置图型,主要设备规模见表 17。 货运中心到发线有效长度采用 1050m;用地指标计算采用的站 坪长度为 3500m。 表 17 计算货运中心用地指标采用的主要设备规模 车站类型 线路数量 ( 条 ) 正线 到发线 调车线 装卸线 货运中心 2 6 3 8 注 28: 到发线、牵出线有效长度均为 1050m。 5.3.11 货运中心建设用地指标应 不超过 表 18 规定。 表 18 货运中心建设用地指标 项目名称 类型 用地指标 ( hm2) 货运中心
36、 到发场及调车场 19.6667 集装箱作业区(含箱场) 72.5333 DB12/T 598.132015 10 表 18 货运中心建设用地指标( 续 ) 项目名称 类型 用地指标 ( hm2) 货运中心 快运货物作业区 21.3333 特种货物作业区 20.0000 综合货物集散作业区 26.0000 电化用地 1.6667 用地指标 161.2000 注 29: 指标中未含改路、改沟改河、改移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及设施、改移管线及设施用地、拆迁安置用地、临时用地。 注 30: 当货运中心办理集装箱拆装箱作业时,应按设计需求增加拆装箱场用地。 注 31: 本控制指标中各单元用地内容均已包括该
37、项目相应的设备用地及平面布置中的辅助用地。 5.3.12 计算客运站用地指标均采用横列式布置图型,主要设备规模及站坪长度见表 19。 表 19 计算客运站用地指标采用的主要设 备规模及站坪长度 量 线路数量站台数 机务折返段 客车整备所 站坪长度( m) 线路数量(条 ) 正线 到发线 4 台 7 线 2 7 辅修 2 台位,整备 4 台位折返段 整备存车线 8 条 2300 5 台 9 线 2 9 辅修 2 台位,整备 5 台位折返段 整备存车线 12 条 2350 6 台 11 线 2 11 辅修 3 台位,整备 7 台位折返段 整备存车线 18 条 2400 注 32: 到发线有效长度为
38、 650m。 5.3.13 客运站建设用地指标应 不超过 表 20 规定。 表 20 客运站建设用地指标 项目 规模 4 台 7 线 5 台 9 线 6 台 11 线 客运 车场 ( hm2) 26.6667 31.3333 36.0000 机务折返段 ( hm2) 12.6667 12.6667 15.2000 客车整备所 ( hm2) 10.6667 14.6667 24.0000 电化用地 ( hm2) 1.6667 1.6667 1.6667 用地指标 ( hm2) 51.6667 60.3334 76.8667 注 33: 表中各单元用地指标,可根据建设项目所确定的站型、设备规模等要
39、求单独查用。 DB12/T 598.132015 11 注 34: 表中未含改路、改沟改河、改移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及设施、改移管线及设 施用地、拆迁安置用地、临时用地。 5.4 新建客货共线铁路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调整 5.4.1 区间路基面宽度与本建设用地指标计算所采用的宽度标准不一致时, 应 按表 21 调整。 表 21 区间路基建设用地指标调整值 地形类型 路基面宽度每增减 0.2m 增减用地量 ( hm2/km) 平原 0.0210 丘陵 0.0260 山区 0.0310 5.4.2 中间站、区段站、货运站、编组站及货运中心的到发线有效长度和站线数量与本建设用地指标所采用的标准和规模不一致
40、时,应按表 22 调整。 表 22 车场建设用地指标调整值 车站类型 地形类型 平原 ( hm2) 丘陵 ( hm2) 山区 ( hm2) 到发线有效长增减 100m 站线数量增减 1 条 到发线有效长增减 100m 站线数量增减 1 条 到发线有效长增减100m 站线数量增减 1 条 中间站 160km/h 单线 小型 0.5000 0.6667 0.5667 0.6667 0.6667 0.6667 大型 0.6000 0.6667 0.6667 0.6667 0.8000 0.6667 双线 小型 0.6000 0.8000 0.6667 0.8000 0.8000 0. 8000 大型
41、 0.6667 0.9333 0.7333 0.9333 0.9000 0.9333 中间站 200km/h 双线 小型 0.6000 0.9333 0.6667 0.9333 0.8000 0.9333 大型 0.6667 1.2000 0.7333 1.2000 0.9000 1.2000 区段站 单线 小型 0.9333 0.6667 1.0000 0.6667 大型 1.0000 0.6667 1.0667 0.6667 双线 小型 1.2667 0.6667 1.3333 0.6667 大型 1.4000 0.6667 1.4667 0.6667 编组站 一级三场 3.3600 0.
42、6667 二级四场 4.6267 0.6667 三级三场 4.7133 0.6667 三级四场 5.1733 0.6667 三级六场 9.4266 0.6667 货运站 到发线及调车线 2.0Mt 0.5667 0.6667 5.0Mt 0.6667 0.6667 8.0Mt 0.7667 0.6667 装卸线 2.0Mt 1.5667 9.0667 DB12/T 598.132015 12 表 22 车场建设用地指标调整值 ( 续 ) 车站类型 地形类型 平原 ( hm2) 丘陵 ( hm2) 山区 ( hm2) 到发线有效长增减 100m 站线数量增减 1 条 到发线有效长增减 100m
43、站线数量增减 1 条 到发线有 效长增减100m 站线数量增减1 条 货运站 装卸线 5.0Mt 2.5333 9.0667 8.0Mt 3.5667 9.0667 货运中心 到发线及调车线 0.9000 0.8000 装卸线(对) 4.5333 10.0000 5.4.3 中间站、区段站的货场规模与本建设用地指标所采用的规模不一致时,应按表 23 调整。 表 23 货场建设用地指标调整值 地形类型 规模 货物线每增减 1 条(有效作业长度为 200m) 货物线有效作业长 度每增减 100m 1 条 2 条 平原 ( hm2) 0.9333 1.1333 2.2667 丘陵 ( hm2) 1.
44、1333 1.6667 2.5333 山区 ( hm2) 1.1333 2.0000 2.8667 5.4.4 客货共线铁路的桥梁、隧道计算长度比重与本建设用地指标所采用标准不一致时,其综合建设用地指标 应 按表 24 调整。 表 24 综合建设用地指标调整值 速度目标值 桥梁计算长度比重每增减 2%( hm2/km) 隧道计算长度比重每增减 2%( hm2/km) 平原 丘陵 山区 平原 丘陵 山区 级双线( 200km/h) 0.0604 0.0696 0.0900 0.1042 0.1241 级双线( 160km/h 及以下 ) 0.0615 0.0711 0.0923 0.1060 0
45、.1268 级单线( 160km/h 及以下 ) 0.0537 0.0643 0.0765 0.0892 0.1006 级单线( 120km/h 及以下 ) 0.0537 0.0643 0.0765 0.0892 0.1006 5.5 新建客运专线铁路综合建设用地指标 5.5.1 新建客货共线铁路综合用地指标主要包括路基、桥梁、隧道、车站、动车运用所、区间给水排水、通信信号设施、电力及电气化设施、石砟场等。 DB12/T 598.132015 13 5.5.2 桥梁(一般结构)和隧道长度比重见表 25。 表 25 桥梁和隧道计算长度比重表 速度目标值 桥梁计算长度比重 ( %) 隧道计算长度比
46、重 ( %) 平原 丘陵 山区 丘陵 山区 300 v 350 57 46 22 10 35 200 v250 39 23 23 8 22 注 35: 桥梁用地比重 =桥梁计算用地长度(两桥台锥体外缘之间长度) /区间线路长度。 注 36: 桥梁长度不包含跨越水面部分的长度。 注 37: 隧道计算比重 =隧道计算长度 /区间路线长度。 注 38: 隧道长度不包括需要征地的明洞长度。 5.5.3 新建客运专线铁路综合用地指标以 500km 为计算单元编制。 5.5.4 新建客运专线铁路综合建设用地指标应 不超过 表 26 规定。 表 26 新建客运专线铁路综合建设用地指标 牵引种类 电力 地形类
47、型 平原 ( hm2/km) 丘陵 ( hm2/km) 山区 ( hm2/km) 设计速度 300 v350 5.2473 6.7718 7.2086 200 v250 5.9153 8.4452 8.6478 注 39: 当项目具体情况与综合指标编制条件不同时,可根 据具体情况调整。 注 40: 本指标中未包括动车段用地,当项目有该功能项时,其用地按相应的单项指标增加用地。 注 41: 本指标中未含改移道路、改沟改河、改移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及设施、改移管线及设施用地、拆迁安置用地、临时用地。 5.5.5 使用客运专线铁路综合用地指标时,应结合建设项目的建设类别、铁路等级、牵引种类、车站类型、
48、地形类型等情况选用相应的指标。 5.6 新建客运专线铁路区间正线建设用地指标 5.6.1 区间正线用地主要包括路基、桥梁(含长大桥紧急疏散区)、隧道及通风设施、防护设施、线路所、大桥及隧道守护营房、区间给排水设施、变(配)电和供电设施 、通信、信号设施、防灾信息设施等用地。 5.6.2 区间路基分为一般路基和特殊路基,本指标为区间一般路基用地指标。 5.6.3 区间路基用地主要由路堤(路堑)、护道、排水沟(天沟)、信号设施等用地组成。 5.6.4 计算区间路基用地指标采用的路基面宽度见表 27。 表 27 区间正线路基面宽度表 设计速度( km/h) 路基面宽度 ( m) 线间距 ( m) DB12/T 598.132015 14 v=200 13.2 4.4 200 v250 13.4 4.6 300 v350 13.8 5.0 注 42: 表中的路基面宽度为接触网支柱内侧距线路中心 3.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