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121-2010 在用柴油车加载减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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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13.040.50 Z 64 备案号: 27288-201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11/ 1212010 代替 DB 11/ 1212006 在用柴油车加载减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 方法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smoke opacity from in-use diesel vehicles under lug-down test procedure 2010 - 02 - 04发布 2010 - 06 - 01实施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 121 2010 I 目 次 前言 .

2、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与定义 . 1 4 检测方法和检查项目 . 2 5 限值及结果判定 . 2 6 实验设备与数据记录 . 3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在用柴油车加载减速烟度测量方法对车辆预检要求 4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在用柴油车加载减速烟度测量规程 6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实验设备的检查和实验方法 . 21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实验设备的技术要求 . 30 附录 E(资料性附录) 在用柴油车加载减速烟度测量报告格式 . 32 DB11/ 121 2010 II 前 言 为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

3、污染防治法 的规 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正文 第 4、5 章强 制,其余 为 推荐 性要求 。 本标准规定的在用柴油车加载减速烟度排 放标准 和测 试方法,适 用于在用柴油车的排气烟度检测。 本标准依 据 GB3847 2005车用压燃 式 发动机和 压燃式 发动机 汽车排气 可见 污染物 排放限值及测量方 法 制订 , 同时参照香港 环保署 的柴油车加载减速烟度排 放法规 (CAP.374中 77F(1)(a)部分、2000年 6 月修订版)的 相关内容 ,并补充了相应的排 放 限值 。 本标准是对DB11/ 121 2006的 修订。本标准自 实施之日起代替DB11/ 121 2006。

4、 本标准与DB11/ 121 2006相比主 要 变化如下: 将轮边功率的限制 确 定为50%; 增加了满足国家第 IV阶段 排放标准 的重型柴油车排 放 限值; 增加了 对治理改 造的柴油车的烟度限值; 对功率修正公式 进行了修 改; 增加了 对检测设备的技术 条件要求 。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 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 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 政府于2010 年 1月 12日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 保护局负责组织实 施。 本标准起草 单位:北京 理 工 大学 。 本标准主要 起草人: 葛蕴珊、 韩秀坤、 尤可为、 郝利君 。 DB11/ 1

5、21 2010 1 在用柴油车加载减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在用柴油车加载减速烟度排 放 的检测方法和检查项目 、 限值及结果判定 、 测量结果与 数据记录要求 。 本标准适用 于装用柴油机、最 大总质量大 于 400 kg、最 大设计速度大于或等 于 50 km/h的在用 汽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 于本文件的 应 用 是必不可少 的。 凡是 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 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 日 期 的引用文件, 其 最新 版本(包括所有 的 修 改 单) 适 用 于本 文件。 GB 3847 车用 压燃式 发动机和 压燃式发 动机汽

6、车排气 可见污染 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176912005 车用 压燃式 、气体燃 料点燃式 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DB11/ 239 车用柴油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 于本文件 。 3.1 最大总质量( GVM)Gross Vehicle Mass 汽 车制造厂 规定的技术 上允许 的最大质量 。 3.2 轻型汽车(LDV) Light Duty Vehicles 最 大 总 质量 小于或等 于3500 kg 的汽车。 3.3 重型汽车(HDV) Heavy Duty Vehicles 最 大 总 质量大 于 3500 kg的汽车 。 3.4 轮边功率

7、 (WP)Wheel Power 汽 车在底盘 测功机上运转时,在 驱 动 轮上 测量得到 的功率。 3.5 发动机名义最大转速( MaxRPM)Maximum Revolution Per Minute 在 进行本标准 规定的测量中,加速踏板处 于 全开位置 时测量得到 的发动机 最大转速 。 DB11/ 121 2010 2 3.6 最大轮边功率时转鼓线速度(VelMaxHP )the Linear Velocity of Chasis when Measured Maximum Power 在 进行本标准 规定的 功率扫描 实验中,测量得到 的实 际最大轮边功率点的 转鼓线速度 。 3.

8、7 光吸收系数 Optical absorption coefficient (K) 表示光束被单位长度的排烟衰 减的一个系 数 。 它是 单位 容 积 的 微粒 数 n、 微粒 的 平均投影面积 a和微 粒的消光系 数Q三者的 乘积。 3.8 在用柴油车 In-use Diesel Vehicles 已经注册登 记并取得号牌的柴油车 (以 下简称柴油车 ) 。 3.9 林格曼黑度 Lingemann Blackness 林 格 曼黑度共 分 0 5级 , 是将烟 色与林 格曼浓度 图对 照而测量出 来的一种 烟尘浓度 表示法。 林格曼 图有6种,对 应为6级 ,0级为全 白,1级黑 度为20

9、 , 2级为40, 3级为60 ,4级为 80,5 级为全黑。 4 检测方法和检查项目 4.1 检测方法 4.1.1 进行加载减速烟度测量前应对 受检车辆 进行外观 检查,车辆的具 体预检要求 见 附录 A。 4.1.2 预检不合格的车辆不 应进行加载减速烟度测量; 预检 合格的车辆, 按 附录 B的规定 进行烟度测 量 。 4.1.3 柴油车加载减速烟度测量应采 用底盘测 功机、不 透光 烟度计和发 动机转速 计等设备 。 4.1.4 将受检车辆 放置在底盘 测 功 机上 , 按照 规定的加载减速法,测量 100% VelMaxHP、 90% VelMaxHP 和 80%VelMaxHP速度

10、 点的烟度 、发动机 转速和实 际轮边功率,烟度测量采 用分流式 不透光烟度 计 。 4.2 检查项目 针对满足不 同阶段排 放标准的车辆,其 检查项目 见表 1。 表1 柴油车加载减速烟度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 车辆 满足 的排 放标准 国 标准 以下 (含 )车辆 治理 改造 车辆 国 标准 车辆 外观 进行 进行 进行 OBD 进行 加载减速 试验 进行 进行 进行 5 限值及结果判定 DB11/ 121 2010 3 5.1 烟度限值和发动机性 能要求 烟度限值和 发动机性 能要求按如下规定 执行: 2002年 12月 31日以 前注册登 记的柴油车,执行 表 2中的 I类限值 。 200

11、3年 1月 1日至 2005年 12月 29日 注册登记的柴油车,执行 表 2中 II类限值标准。 2005年 12月 30日以后登 记注册的柴油车,和 经 市环 保局核准,2005 年 12月 29日之前 登记 注册的已经 提前达到 国家第 III阶段排 放标准且领 取绿色环保标 志的柴油车, 执 行表 2中 III 类限值标准。 经治理改造 取得绿色 环保标志 的柴油车 执行表 2中 IV类 限值标准。 2008年 7月 1日 后注册登 记的满足 国家 IV阶段 排 放标准的柴油车, 执行表 2中 V类限值 标准。 表2 加载减速工况 烟度限值和发动机性能要求 类别 3个测量 点的 光吸收

12、 系数( 或 HSU) 不大 于 发动机 转速要求 不 超过 轮边功率 与标 定功率 的百 分比 不小 于 OBD I类 1.61m -1 ( 50) 10% 50% II类 1.19m -1 ( 40) 10% 50% III类 0.80m -1 ( 29) 50% IV类 0.50m -1 ( 19) 10% 50% V类 0.50m -1 ( 19) 50% 不 能 发 现 与排 放 控制 装置 相关 的 故障码 5.2 结果判定 5.2.1 所有测试车辆在实验前 首先必 须进行排 放控制装置 外观 检查,如 果检查结果与登记 信息相符 , 则判定车辆排 放 控制 装置外观 检查合格,

13、可 以 继续 进行 加载减速烟度测试, 否则直接 判定车辆排放检测 结果不合格 。 5.2.2 排放试验前 或试验过 程中,OBD 故障指 示灯应工 作正 常且保持熄灭状态, 且对车辆 OBD系统故 障码的读取 ,未发现 与排放控制 装置相关 的 故障码 ,否 则 判定该 车的排放 检测结果 不合格。 注: 此条 款仅 适用 于满足 国 以上 (含 )排 放标准 ,且带 有 OBD系 统的车辆 。 5.2.3 经环境保护行 政 主 管部 门培训合 格的检测人员, 可采 用目测法测量,烟度值 超过林 格曼 1级 , 则判定排放 检测结果 不合格。 5.2.4 在测量过程中 受 检车辆的发动机 出

14、 现故障 , 使 检验 被迫终止, 则判定 该 车排 放检测结果 不 合格 。 5.2.5 车辆的测量结果不能 同时满足 表 2关于发 动机烟度和性 能 的要求, 则判定该 车排放检测 不 合 格。 6 实验设备与数 据记录 柴油车加载减速 工况烟度测量的数据记录要求见 附录 B,实验设备的检查和实验方法见附录 C,实验 设备的技术要求见附录 D,检测报告的打印 格式见 附录 E。 DB11/ 121 2010 4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 在用柴油车加载减速烟度测量方法对车 辆预检要求 A.1 范围 本附件规定 了柴油车排气烟度检测前的预检要求 。 A.2 车辆身份确认 检测员应

15、确 认车辆与车辆行驶证 是 否符合 , 如 果不 符, 不允许参 加测量。如 果车辆 身份无法 确认, 不允许参加测量。 A.3 安全检查 A.3.1 检测员应彻 底检查车辆的状况 ,如果出 现A.3.2 A.3.7情况或缺陷 , 均不 能进行检测 。 A.3.2 仪表无法正 常工作: a) 里程表; b) 机油压力报 警灯; c) 冷却液温度 表; d) 空气辅助或 空气制动 阀压力表 。 A.3.3 驾驶员控制 出现故障 : a) 在驾驶员位置 无 法 关闭 发 动机 。 b) 车辆制动失灵 。 A.3.4 机动车车身 和结构存 在的问题 : a) 驾驶员无法在 短 时 间内 打 开 车门

16、 ; b) 车身的任何 部分与轮 胎或传动 轴相接触 ; c) 车辆在上载和 卸 载 时,车身部 件有可能 损坏检测设备 。 A.3.5 发动机和冷却 系 统故障 : a) 无法加满冷却液; b) 冷却系统严 重泄漏; c) 散热器管路 有裂缝; d) 冷却风扇损坏 或 无 法正 常 工 作; e) 冷却风扇皮 带损坏或 破裂; f) 发动机机油量 不 足; g) 发动机工作过 程中,机油严重 泄漏; h) 机油泄漏到 排气系统 上; i) 涡轮增压器 的润滑油 可能泄漏 ; j) 发动机空气 滤清器丢失 或 损坏 ,或中冷器严重堵塞 ; k) 真空管损坏 ; l) 供油系统、 高压油泵 或喷

17、油器 故障; DB11/ 121 2010 5 m) 调速器工作 不正常; n) 发动机怠速 时排气管 排出浓的 白色或蓝 色烟气; o) 燃料油油位 偏低; p) 发动机进、 排气管松懈 ; q) 发动机排气 系统严重 泄漏; r) 发动机有异响 。 A.3.6 变速器存在的 故障: a) 变速器油严 重泄漏; b) 变速器有异响 。 A.3.7 驱动轴和轮 胎存在的 问题: c) 固定螺钉松 动或丢失 ; d) 轮胎损坏; e) 轮胎橡胶磨损 超过厂 商设定的 警告线; f) 轮胎在行驶 中不正常 膨胀,或 轮胎等级 低于 70 km/h; g) 使用了不同 尺寸的轮 胎; h) 轮胎有径

18、向 或横向裂纹 ; g) 轮胎间夹杂有其 他物体, 例如石粒等 。 DB11/ 121 2010 6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 在用柴油车加载减速烟度测量规 程 B.1 前言 附录B描述了本标准第 4章中规定的柴油车加载减速 工况 烟度测量规程。 B.2 测量规程 B.2.1 加载减速烟度实验组成部分 加载减速烟度实验由 三部分组 成:第 一 部分是在测量前 需 要对车辆 进行调整 ;第 二 部分是检查测量 系统和被检车辆的状况 是 否 适合 进行加载减速烟度测量 ;第 三 部分则是进行 加载减速烟度测量, 这部分 由控制系统 自动完成 。 B.2.2 检测人员配 备 每条检测线

19、至少应配 备三名检测 员 , 一名 检测员 操作 控制计算机 ;一名检测 员 负责 驾驶受检车辆; 另一名检测 员进行辅助 检查, 并观察受 检车辆在检测 过程中是否 出现异常 情况。 B.2.3 测量前对车 辆的检查和 调整 B.2.3.1 车辆在试验前 应进行 预检, 只有预检 合格的车辆 才 能进行加载减速烟度实验 。 对于 OBD检查( 如 适 用)不满足B.2.3.3条d)项要求的车辆 应 直接判定排 放 检测不合格,对于其 他项检查或 预检不合格的 车辆应不允许 进行试 验。 B.2.3.2 对预检合格的车辆,在受检车辆完成检测 登 记 后 ,驾驶 操 作员应将车辆 驾 驶 到底盘

20、 测 功 机前 对车辆进行 测量前的 准备和调整 , 并 等待 进行烟度测量 。 B.2.3.3 在将车辆驾 驶到底盘 测功机之 前,检测 员应对待 检车辆 进行以下 调整: a) 中断所有主动型 制动和扭矩 控制功能( 自动缓速器 除 外),例如制动防 抱死系统 (ABS)、 电 子稳速程序 (ESP)等 ; b) 关闭车上所有以发动机为动力 的附加设备,或切断 其动 力传输机 构; c) 除检验驾驶员外,受 检车辆不 能装载货 物或其他 乘客 ,也不能有 附加的动 力装置。如 果 需 要, 可以用测量 驱动桥重 量的方法 来检查底盘 测 功 机能否 承受待检车辆 驱 动 桥的 重 量 ;

21、d) 对于满足 GB 17691中 IV阶段 以上 (含)排 放标准 且带 有 OBD系 统的车辆, 应在试验 开始前 完 成 OBD故障指 示 灯 检查的工作 , OBD故障指示 灯应工 作正常且保 持熄灭状态 ,车辆 OBD系 统中 应没有储存 与排放控制 装置相关 的 故障码 , 如 果有 应进行记录; e) 在检测准备 工作中, 应特别注 意以下事 项: 1) 对非全时四 轮驱动汽 车,应选择 驱 动 轮; 2) 紧密型多驱 动轴的车辆, 或全时四 轮驱动车辆, 无法 进行加载减速 试 验 时 , 应进行自由 加 速烟度检测 。 f) 车辆预检应 符合附录 A的要求,对预检不 合格的车

22、辆不得进行加载减速烟度检测, 待 修理合格 后才能进行 检测。 DB11/ 121 2010 7 B.2.4 测量系统检查 B.2.4.1 测量系统检查的目的是为了 检查底盘测 功机能否满足受 检车辆的功率 测量要求, 同时也检查 测量系统是 否可以正 常工作。如 果车辆的 最 大 功率 超过 了 测 功 机的 功率吸收 范围, 不能进行 检验。 B.2.4.2 检测员根据B.2.3条对车辆进行 测量前的 准备和 调整 后, 应按以下 步骤将待 检车辆驾 驶到底盘 测功机上: a) 举起测功机 升降板, 并检查转鼓 是 否 已被 牢 固 锁好 ; b) 小心把受检车辆驾驶 到底盘测 功机上,

23、将驱动轮 置于 转鼓中央位置 ; 注 :除非 测功 机允许 双向 操作 , 一定要 按测 功机的规定方 向将 车辆 驾驶 到底盘 测功 机上 , 否则 有可 能损坏 底盘 测功 机。 当车辆 驱动 轮位 于转鼓鼓面上 时, 不允许 使用 倒档 。 c) 放下测功机 升降板, 松开转鼓制动 器。 待完全放下 测功 机 升降板 后, 缓慢驾车 使受检车辆的车 轮与实验转鼓 完 全 吻合 ; d) 使用汽车制动 使 车 轮停 止 滚 动, 关 闭 发动机; e) 按照测功机制 造 商 的建议将非 驱动轮楔住 , 固 定 好车辆 安 全 限 位装置。如 果 是 前 轮 驱 动的车辆, 还 要 有 防

24、侧滑 措 施; B.2.4.3 应为受检车辆配 备辅助冷却风扇,对大 型柴油车, 应 掀开动力舱盖板 ,保证冷却空 气 流 通顺 畅 ,防止发 动机过热 。 B.2.4.4 测量系统及车辆状况 检查应符合 如下要求 : a) 按设备厂商 说明书的要求,连 接好发动机 转 速 传感 器,测量曲轴 转速; b) 选择合适的 档位, 使油 门踏板在 最大位置 时 , 受 检车辆的最高车速在 70 km/h左右, 注意不能 超过 90 km/h; c) 根据登记的车辆参数, 由控制系 统判断测 功机能否 满足 车辆功率 要求, 如果车辆的最 大功率超 过了测功机的 吸收范围,不能 进行检验 。 B.2

25、.5 排气烟度测量 B.2.5.1 如果测量系 统和受检车辆顺利 通过了上 述B.2.4 条的检查, 接着可 以进行后续 的加载减速排气 烟度检测,检测前的 最后检查和 准 备 工作 包括: a) 在开始进行 排气烟度检测以前, 应 检查检测员之 间的 通讯系统是 否能够正 常工作; b) 在车内或车 外应设置 燃料紧急切断装置, 并 使检测员 了解其使用方法。 当出现 紧急情况 时,检 测 员 可 以 用 它 切断汽 车燃料供 给,或使 用其他装置 保证 被 检车辆和检测人 员的安全 ; c) 在检测过程中,除检测 员 以 外, 无 关 人员 不 应 在检测 现场逗留; d) 如果受检车辆的

26、发动机 冷却液温 度 低 于正 常 温 度, 应 对发动机进行 预 热 操作 。 这 时 需要 将 测 功 机 切换到手 动控制模 式,在中、 小负荷 下预热发 动机, 直 到 冷却液的 温度达到 制造厂规定的正 常温度范围为 止 ; e) 关闭发动机, 变速器置 空档,检查 不 透 光烟度计的 零刻 度和满刻 度。 检查完 毕后, 将 合适尺寸 的烟度采样探头插入 受检车辆的排气管 中, 连接好 不 透光烟度计。 采样探头 的插入深 度一般不 应小于 400 mm。不应使用 尺寸太大的 采样探头。 在 操作过程中,应将 采 样 气 体的 温 度和压 力 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必要时可 对采样

27、管 进行适当 的 冷却, 但要注 意不能使 测量室出 现冷凝现 象。 B.2.5.2 检测程序 B.2.5.2.1 正式检测开始前,检测员应 首先按以下 步骤进行操 作 ,使控制系统能 够获得自动检测所需 的初始数据 : DB11/ 121 2010 8 a) 启动发动机, 变速器置 空档, 逐渐 增 大油 门开度直 到 达到最大, 并保 持 在 最大 开 度 状态 ,记录 这时发动机的 最 高 转速,然后 松开油门 踏板,使 发动机 回 到 怠 速状态; b) 使用前进档 驱动被检车辆, 应选择 合适的档 位, 使油 门踏板处于 全开位置 时,测 功 机 指 示 的车 速最接近 70 km/

28、h,但 不能超过 90 km/h。 对装有自 动变速器的车辆,应 注意不要在 超 速 档下 进行实验,加载减速检测的自 动试验规程要求详 见 B.4条。 B.2.5.2.2 主控计算机将按 上述步骤获 得的数据自 动进行分析 ,判 断 是 否 可 以 继续 进行测量, 所有被 判定为不适 合进行检测的车辆 都不能进行 后续的检测 。 B.2.5.2.3 在确认机动车可 以进行排放 检测后,将 底盘测功机 切换 到 自 动检测状态 , 并按下 列要求进 行检测: a) 加载减速检测的过程 应完全自 动化, 具体 操作软件要求 见 B.4条 的控制软 件说明。 整 个检测循 环中,都是由 计 算

29、机控制系统 自动完成 对测功机加载减速过程的 管理; b) 自 动控制系统采集三个测量 工 况 点 的检测数据, 三个测量工况点分别在 VelMaxHP 点 、 90%VelMaxHP和 80%VelMaxHP点获得; c) 上述三个测量 工 况 点的检测数据 包括轮边功率、发 动机 转 速和排气 光 吸收 系数 K, 必须将 不同 工况点的测量结果与排 放 限值 进行比较。 若修正后 的 最大轮边功率 低 于 所要求的最小 功率, 或 者测得的排气 光 吸收 系数 K超过 了标准 规定的限值, 或者转速不 合格, 均判定 该 车的排 放 检测 不合格。 B.2.5.2.4 检测结束后 ,打印

30、检测报告并 存档。 B.2.5.2.5 在检测过程中,检测员始终 将油门保持 在最大开度 状态 , 直 到 检测系 统通知驾驶员 将 油 门 踏板松开为 止。 B.2.5.2.6 在试验过程中检测 员 应同时 监控发动机 冷却液温度和机油压力。一旦 冷却液温度 超出了规 定的温度范围, 或者 机油压力偏低时, 都应立即暂 时停 止 检测。如 果 冷却液温度过 高,检测 员应松开 油 门踏板, 变速 箱置空 档, 使车辆 停止运转 , 发 动机 空 载运行, 直到 冷却液温 度 重 新恢复回到 正常温度为 止 。 B.2.5.2.7 试验过程中,检测员 应时刻注 意受检车辆 或 检测 系统 的工

31、作状况 。 B.2.6 受检车辆的卸 载 程序 B.2.6.1 将机动车驶离底盘 测 功 机 之前,检测员 应检查是否 已经 完成了全部的烟度检测工 作和对相关 检测数据的记录工作 。 B.2.6.2 应按下列步骤 将汽车 驶离底盘 测功机: a) 从机动车上 拆下所有 检测和保护 装置; b) 将动力舱盖 复位; c) 举起测功机 升降板, 锁住转鼓 ; d) 去掉轮边挡块 , 确 认机动车及 其行驶路 线周围没 有障 碍物或其他 无关人员 ; e) 慢慢将机动车 驶 离 底盘 测 功 机, 停 放 到指 定 地 点。 B.3 对测量设备 的描述 B.3.1 底盘测功机 B.3.1.1 底盘

32、测功机主要 由转鼓、功率 吸收单 元(PAU) 、惯 量 模拟装置、举升 装置等组成 ,用来模 拟 车辆行驶的 道路阻力 和加速阻 力。 DB11/ 121 2010 9 B.3.1.2 用来进行轻 型车排放试 验的底盘 测 功 机, 应 能 检测 最大 单 轴 重 不大 于 1750 kg的车辆, 最 大 试 验车速不应低 于120 km/h。 PAU的功率 吸收范围应保证 最 大 总 质量为 3 500 kg的 汽车能够 完成加载减速 试 验 。 在测量车速大于或等 于 70 km/h时,能够连 续稳 定 吸收56 kW 的功率5 min 以上。在时 间间隔不 大 于3 min的情 况下,

33、能 够连续进行 10次以上 对 56 kW的 功率吸收。 B.3.1.3 用来进行重型车排 放试验的 底盘测功 机,应能检测 最大 单 轴 重 不 大 于8 000 kg或最 大 总 重 量 不 大 于 15 000 kg的车辆, 最大 试验车速 不应低于 100 km/h。 PAU的 功率吸收 范围应保 证最大总 重量不超 过 15 000 kg 的 重型 车能够完成 加载减速 试 验 。 在测量车速大于 或等于70 km/h时, 能够稳定 吸收至少 120 kW的功率 连 续 5 min以上。 在时间间 隔不大于 3 min的 情 况 下 , 能 够连续 进行10次 以上对120 kW的功

34、 率吸收。 B.3.1.4 最大单轴重 为11 000 kg的测功 机, 应能 满足单轴 驱动 或轴距在1.17 m1.52 m之间 的多轴驱 动车辆的测量 。 在 任何轴距设 置条件下 , 滚筒中 心距 公差不应超过 1.3 cm。 对多轴 驱动车辆,对 应 前 后 两 轴 的 滚 筒 转 速 应 匹 配 , 或 在 所有 速度范围内最 大速度 偏 差 不 超过 1.6 km/h。如 果前 后两套 滚筒的速度 不 匹 配 ,控制 软件应能 提供两套 不同的基 准惯量和 内部 摩擦损失 设置。 制造 厂可以配 备更大的 基准惯量, 但 应 在技术规格上描 述清楚。 B.3.1.5 测功机应有固

35、定的 永久性标 牌,标牌应标 明 以 下内容: 测 功 机制造厂 名、系统供 应商、生产 日 期 、型 号 、序 列号 、 测 功机种类 、 最 大允许轴 重、 最大吸收功率、 滚筒直径 、 滚 筒宽度 、 基本 转动惯 量和用电要求 等 。 B.3.1.6 测功机的吸收功率 B.3.1.6.1 吸收功率定义 测 功 机 总 吸收功率 包括测功 机功率吸收 装置(PAU )和 由于内部摩擦 作用吸收的 功率,Pa 是测量车 辆的轮边功率 值,除非另外说明 ,测功 机显示的 功率 数值应该是Pa 值,按 式(B.1) 计算: Pa = Pi + Pc (B.1) 式中: Pi功率 吸收单元 的吸

36、收功率 , kW; Pc测功 机内部磨 擦损失功率 , kW。 B.3.1.6.2 对功率吸收 装置的要求 B.3.1.6.2.1 应 使 用 电 力 测 功机 或者电 涡流测功机, 在30 km/h 100 km/h的测量车速 下 ,测功 机的吸 收功率应以0.1 kW为 单位可调。 动 态功率吸收 ( PAU的 吸收功率加 内部摩擦 损失功率)的 准确度应 达到 0.2 kW,或者 设定吸收 功率值的 2%。 B.3.1.6.2.2 当 环境温度在 2 43 之间时 , 经预 热后测功 机的功率 设定误差 不 应 超过 0.4 kW。 在环境温度不变时,测功机的准确 度 应 在 试 验 开

37、 始 后的 15 s内达到 0.4 kW, 30 s内 达到 0.2 kW。 如 果环境温 度超出上 述范围,测 功 机 应 能 够 进行修正或者执行制 造商的预 热程序直 到达到规定的温度要 求 。 B.3.1.7 惯量模拟 B.3.1.7.1 测功机的惯量模 拟可以采用机 械惯量或 电惯量模拟 的方法,轻型车排 放检测系统 的基础惯 量总和应为900 kg左右 , 惯 量设 置 的 准确 度要求 达到 2%。 B.3.1.7.2 加载减速试验用测 功 机 应 能够模拟车辆的加速惯量,轻 型 车测功机的 惯量模拟最 低要求是 在0 km/h 22.5 km/h的测量车速范围和最少 18.6

38、kW的负荷下,能够模拟900 kg3 500 kg之间的惯DB11/ 121 2010 10 量, 产生每秒0 km/h5.3 km/h之 间的加速度的能 力 。 控制单元发出 指令后, 扭矩 响 应 在 200 ms内 至少 应达到目标 值的90%, 300 ms内 达到98% 以上,最 大扭矩 冲击量不 应超过目 标值的25% 。 B.3.1.8 对滚筒的技术 要求 B.3.1.8.1 测功机应使 用双滚筒 结构, 飞轮 与前滚 筒相连,前 后 滚 筒 的 耦 合 可 以 采 用机 械 或 电力 方式, 速比为1:1, 同步精度为 0.3 km/h。 B.3.1.8.2 轻型车实验用底盘

39、测 功 机的 滚 筒 直 径为 216 mm 2 mm,重型车实验用 底盘测功 机的滚筒 直径在216 mm 2 mm 与 530 mm 2 mm 之 间 。 轻 型车 滚 筒 中 心距 根据B.3.1.8.3条 式 (B.2 ) 计算, 公 差应在-6.5 mm12.7 mm之间 ,滚筒内 外跨距要求 能满足轻型车 工况实验的 安 全 要求 ; B.3.1.8.3 轻型车滚筒 中心距计 算公式 A =(620+D) sin 31.5 o ( B.2) 式中: A滚筒中 心距,mm ; D底盘测 功机滚筒 直径,mm 。 B.3.1.8.4 滚筒表面的处理应保证轮胎 不打滑、滚 筒表面干燥 ,

40、速度测量准确度 稳定,对轮 胎的磨损 和噪声最小 。 B.3.1.9 其他要求 B.3.1.9.1 测功机应配备限 位装置,限 位装置应保 证当将该限 位装置施加在驱动 轮上时,在 水平、垂 直方向的作 用力对排 放结果都 不产生显著 影 响 , 并 且在对车辆进行 的 任何 合理操作 情况下, 都能进行 安 全限位,而 不会损伤 受检车辆 。 B.3.1.9.2 测功机应配 备车辆冷却风扇。 B.3.1.9.3 测功机应有 滚筒转速测量装置 ,在车速测量范围 内,测量准确度 应达到 0.2 km/h。 B.3.1.9.4 测功机的安装应保证被测车辆在测功机上处于水平位置 ( 5 o ) 时

41、,在检测过程中不应使 车辆产生任何 可 察 觉的 或 可 能妨 碍 车辆 正常工作 的振 动。 B.3.1.9.5 应配备环境 参数自动 采集系统,对环境参数测量的 准确 度要求如下: 环境温度 1, 相对 湿度5%,大气压力 2%。 B.3.2 发动机转速 传感器 发动机转速 传感器应 符合如下 要求: a) 应能实时为测 功 机的控制/显示单 元 提 供发 动机 转速 信号; b) 测量准确度要求为1% FS; c) 动态响应特 性不应劣 于测功机的 扭矩控制动态特 性; d) 具有数据通讯 端 口 ,该 通讯端 口与测功 机控制系 统兼 容; e) 转速传感器 应具有安 装方便、 不受受

42、检车辆振动 干扰 等影响的特 点。 B.3.3 不透光烟度 计 B.3.3.1 不透光烟度 计应采用 分流式原 理。 B.3.3.2 不透光烟度 计应满足 以下技术要求: a) 采样频率至 少为 10 Hz; b) 应配备与测 功机控制 系统兼容 的数据传 输装置; c) 一般技术要求 见 GB 3847的相关 要求; d) 采样系统对 发动机排气 系 统 产生 的 背 压应 尽 可 能小 ; DB11/ 121 2010 11 e) 采样系统能 够承受实验 过 程中 可能遇到 的最高排气 温度和排气压 力; f) 具有冷却装置 (气冷 或水冷) ; g) 应当能够测量 进 入 测量 室 之

43、前的烟气温 度,测量 准确 度要求1 。 B.3.4 控制系统 测功机应配备自 动控制系统 进行烟度的检测,控制 系统 应 能 够 直接控制 不 透 光 烟度 计 , 按照 B.4条 的规定自动 完成检测控制,自 动控制系 统应满足 以下 要求: a) 控制系统应 监控的参 数见表 B.1; b) 加载减速烟度测量一 般应在 2 min内完成 , 最长不 能超过 3 min; c) 应能够随时 优先支持 手动控制 ; d) 应配有足够 的通道; e) 应能自动进行 记录并 输出检测数据、测量 日 期 、时 间和车辆信息 的电子文 打印文件的设备; f) 应分级设置 密码。 表B.1 控制系统监

44、 控参数 监控 参数 信号 来源 受检车辆的 行驶 速度 测 功机控制测量的 转鼓 速度 测功 机的 吸收 功率 测功 机控制测量的 轮边功率 受检车辆的 发动机 转速 发动机 转速 传感 器测 得的 转速 受 检车辆的排气烟度 K值 不透 光烟度 计 B.4 加载减速工况 检测自 动操作软 件的要求 B.4.1 软件平台 排放平台应 采用正版 中文简体微 软 视窗 平台。 B.4.2 软件部分 B.4.2.1 系统程序信息 排 放 检测系 统程序应 包括过程控制系统 及数据文件 。 软 件 包括检测 流 程 、 判断 和判据, 有 关 检测 站 、 检测员和受 检车辆的 必要信息 ,软件安

45、全措施, 辅助 模块,输入 、输出结果的格式 等。 B.4.2.2 启动要求 B.4.2.2.1 系统计算机 启动后直接 显 示以 下内容, 不允许能 够进 入操作系统 (O/S) : 第一屏: 北京市环 保局认证 标志 北京市环 保局对此 台设备的 认证编号 第二屏:“ XXXXXX汽车排放 检测站柴油车加载减速 工况排放检测实验台” 当 天 日 期: “ XXXX年 XX月 XX日 ” (文 本 格式, 顺序 如 示 ) 以上内容的格式见表 B.2。 B.4.2.2.2 显示上一屏幕内容 后 , 马 上转 入 ( 注 :自 动 、 点 击任意 键 均 可 ) 显 示排 放 检测系 统的操作

46、 主菜单。 另外还 要求软件 具有在线 帮助功能, 只需按下 规定功能 键即可获 得在线帮 助信息。主 菜 单 应 至 少包括以下 选项: DB11/ 121 2010 12 加载减速 试 验 ; 设备日 常标定; 设备检定 /检查; 维修保 养; 培训。 表B.2 数据域摘要 和格式 域 名 格 式 系统管理功能 系统使 用者 名单 文 本数 组 底盘 测功 机滑 行阻 力检查及 不透 光烟度 计标 定日 期和 时间 日 期 /时 间的 永久 数组 底盘 测功 机标 定日 期和 时间 日期/ 时间 的永久 数组 日常记录摘要 每次 试验的数据及 最终 结果 规定 每次 试验的结果 有以 下项

47、 选择 : 通 过 未 通过 试 验放 弃 试 验暂 停 每次试验参数 域 名 格 式 域 名 格 式 试验 顺序 号 整数 号牌号 码 文 本 试 验前检查 通过 布尔 值 不安 全因素 文 本 车 主姓 名 /单位 文本 车主 地址 文本 车辆 类型 文本 厂牌 型号 文本 车架 号 文本 发动机 号 文 本 发 动机 型号 文 本 发 动机 形式 文 本 里 程表 读数 整 数 登 记日 期 整 数 总 质量 整 数 发 动机 形式 文 本 所 需最小 功率 实数 发动机 额定 转速 实数 最高 转速 实数 计算 的最 大力 实数 计算 VelMaxHp 实数 实际 VelMaxHp 实

48、数 转鼓 速度 实数数 组 发 动机 转速 实数数 组 怠 速转 速 实数 力 实数数 组 烟度 实数数 组 功率 实数数 组 实测 最大 功率 实数数 组 修正 最大 功率 实数数 组 试 验选 用档 位 整 数 功率 通过 要求 布尔 值 调整 通过 要求 布尔 值 烟度 通过 要求 布尔 值 数据区 1 功率、发 动机 转速 、转鼓转 速为数 组,烟度为实数 数据区 2 实数(烟度和 转鼓转 速) DB11/ 121 2010 13 表 B.2(续) 每次试验参数 数据区 3 实数(烟度和 转鼓转 速) 最 终结果 文本 (简 写符 号) 通 过 P 未 通过 Fa 其 中: S烟度检测

49、 未通 过 P 功率 检测 未通 过 R 转速检测 未通 过 AI 整车 或底盘 编号不 对, 试验 放弃 AS 存在 缺陷 代码 ,试 验放 弃 ST 试验 场地 环境 温度 不合 格, 试验 暂停 SP 功率 /扭矩 超过 测功 机能 力, 试验 暂停 手 动检查 不透 光烟度 计零 点 /量 距点 通过 与 否 a布尔 值 a 此 项仅 适用 于需 要手 动标 定不 透光 烟度 计的检测 系统 。 B.4.2.3 密码和锁定功 能 B.4.2.3.1 柴油车烟度检测 试验规程要求 应 设 置 操作 人 员 专 用密码 , 当 软 件判断 所输入操作员 的 密 码 正确后,才 允许访问 该试验规程,无上 岗合格证 者不得 进行检测 。 B.4.2.3.2 错误输入三 次操作人 员密码, 系统将被 锁止。 B.4.2.4 时钟设定 检测系统应 有正确的实 时时钟 和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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