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320 A 91 备案号:30554-2011 北京市 地方标准 DB11 DB11/ 780 2011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major mass activities security check 2011-04-28发布 2011-08-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 780 2011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模式与等级分类 . 2 5 系统要求 . 3 6 设备要求 . 3 7 安全检查实施要求 . 9 DB11/ 780 2011 II 前
2、 言 本标准的第 6.3.2条、第 6.3.3条、第 6.5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公安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巡特警总队、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益军、谭政、张卫、聂蓉、高瑞峰、余和初、高伟、刘俊华 、张正、 胡宁、 尹治飞、关大 有。 DB11/ 780 2011 1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大型群众 性 活动 安全检查模式与分类、系统要求、设备要求、安全检查实施要求。 本标准适用 于大型群众 性 活动
3、 的防暴力 和防爆炸 安全检查,其他适用 场所的安全检查 可参照执行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 对 本文件的应用 是必不可少 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 版本适用 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 有的 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 15208.1 微剂量X 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第1部 分 通 用技术要求 GB 15210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 用 技 术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 工程技术规范 GA 69 防爆毯 GA/T 841 基于离子 迁移普技 术的痕量毒品/炸药探测仪通用技 术要求 GA 871 防爆罐 GA 872 防爆球 DB11/
4、T 384(所有部 分) 图像信息管理 系统技 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 于本标准。 3.1 大型群众性活动 major mass activities 主办者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 场次预计 参加人数达到 1000人以上 的文艺演 出、 体育比赛 、 展览展 销 、 招聘会 、庙会、 灯会、游园 会 等 活动 。 3.2 安全检查 security check 为达到安全 防范目的 ,对进入 大型群众 性活动场所 的人 员 、 车辆 和物品进 行的专业 性检查。 3.3 安全检查系统 security check system 以 防暴力和 防爆炸为 主要目的 ,对 进入 大
5、型群众 性活动场所的人 员、 车辆 和物品进 行专业性检查的 人员、设备组 合 。 3.4 最小作业单元 minimum unit for security check DB11/ 780 2011 2 单位时间内 ,可实施 独立安全检查、完成额定安检 任务 的 最少设备和人员构成。 3.5 普检 normal security check 对 进入活动 现场的人 员、物品 、车辆实施 以专业 仪器 设备检查为 主要方式的全面安全检查。 3.6 巡检 patrolling security check 在 活动区域 和重点部 位进行的 以便携仪 器设备和 直观 检查为主要 方式的巡 视安全检查
6、。 3.7 抽检 selective security check 对 进入活动 现场的可 疑的人员 、 物品、 车辆进 行以便携 仪 器 设备和 直观检查 为 主要 方式的抽样 安全 检查。 3.8 限带物品 restricted articles 不 违反法律法 规规定 , 但主办 方根据活动 安全管理 等需 要 ,不 许带入并采取票证上背书说明 等方式 予以公告的 物品。 3.9 安全检查篷房 security check canopy 适 用 于 安全检查的可 重复使用的、活动 的、封闭或打开 的 临时安 装结构建筑 , 由 支撑 结构和围 护 结构组成。 4 模式与等级分类 4.1
7、安全检查模式 安全检查模式分为普 检、巡检、 抽 检 三种 模式。 4.2 安全检查等级分类 大型群众性 活动的安全检查分 为二个等级 , 从 高至低依 次为一级安全检查、 二 级安全检查。 4.2.1 一级安全检查 对参加人数在 5000人以上, 现场可实施 封闭 管理的文 艺演出、 体育比赛 、展览展销 、人才 招聘活 动,应 由与活动 类 别相当 的安检 服务单位 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检查, 现场进行 封闭管理, 配备安全检查系 统,对进入 活动现场 的人员、 车辆、物 品实施普 检, 辅以巡检。 4.2.2 二级安全检查 对参加人数在 1000人以上、5000 人以 下的文 艺演出、 体育
8、比赛 、展览展销 、人才 招聘,占 用公共 道路举办的 线路型活动 或 参 加人 数 众 多的 庙 会 、 灯会、 游园会等活动,应 由与活动 类 别相当的安检 服 务DB11/ 780 2011 3 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检查, 根据活动 情况采取 普检、巡检、抽 检等方式。 5 系统要求 安全检查系统的配置 应采用先 进成熟的 技术、 可靠 适 用的设备, 以 及经培训 合格的专业 安检人 员。 应根据安全检查等级分类按照 就高不就低 的 原 则配 备。 5.1 人员及物品安全检查系统最小作业单元 配备 5.1.1 普检最小作业单元配备 5.1.1.1 设备 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1台 、 通
9、过 式 金属探测门 2台、手持金属探测 器 2-4把 , 根据现 场 情况 可增 配炸药探测仪 、 危险液 体 检查 仪等安检设备。 5.1.1.2 人员 安全检查人 员 6-10人,其中 :指挥 员 1人、执 机员 1人、手检员 2-4人 , 前 后 引 导 员 1-2人、前 后传 1-2人。同时 ,应在安检 现 场 设置 或 指 定备查室 。 5.1.1.3 检查能力要求 普 检 最 小作 业单元的安全检查 能力应满足 以 下 要求: a) 针对参 加活动人 员的安全检查,冬季宜达到 500人/小时,夏季宜达到 800人/小 时; b) 针 对 服务 工 作 人员 的安全检查,宜 达到50
10、0 人/小 时。 5.1.2 巡检最小作业单元配备 应配备手持 金属探测 器 2把, 安全检查人 员 3人,其 中:指挥员 1人、手 检员 2人。 5.1.3 抽检最小作业单元配备 应配备手持 金属探测 器 2把, 安全检查人 员 3人,其 中:指挥员 1人、手 检员 2人。 5.2 车辆安全检查系统最小作业单 位配备 车辆安全检查系统最 小作业单 元为一条 安检车道 ,应 配备自动车 底检查系统 1套 , 或手持车底 检 查镜 2把, 伸缩臂天棚 检查镜 1把,根据现场情况 可增配炸药探测仪、危险液体检查 仪 等安检设备。 人员配备不少于 5人 ,其中指挥 员 1人, 检查员 4人。 6 设
11、备要求 6.1 通用要求 6.1.1 安全检查所使 用设备均 应符合国家 、 行 业及地 方的相关标准 , 并 具 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 的检验 /认证机构出 具的合格报 告 /证书 , 安检设备检测 报告或合格证书 应在有效 期内。 6.1.2 安全检查所使 用设备电 源电压应 在220 (1-15%)V220 (1+10%)V范围内, 频率应在 ( 503) Hz的范围内 ,设备应 能正常工 作。 6.1.3 安全检查所需 设备能够 在环境温度 范围 在0 +40,相 对湿度范围 在 10 90(不 结 露 ) 的 条 件 下正 常工作。 6.2 安全检查篷房 DB11/ 780 2011
12、4 6.2.1 安全检查中应 使用单体 跨度不大于 40m的单 层安全检查篷房 。 6.2.2 安全检查篷房顶 部 承 重不 低 于 850kg/m 2 。 6.2.3 安全检查篷房 最大抗风 等级应达到 : 80km/h(风速)。 6.2.4 安全检查篷房 所用围护 结构(双 面涂层 工业 织物)应达到 B1级防 火安全等级。 6.2.5 人身 安全检查 篷房外檐 高度不小 于2.5m ,占地 面 积 不 小于 15m5m (跨度) 。 6.2.6 媒体 安全检查 篷房外檐 高度不小 于2.5m ,占地 面 积 不 小于 15m6m (跨度) 。 6.2.7 车辆 安全检查 篷房外檐 高度不
13、小 于4m, 占地 面积不小于15m6m( 跨度)。 6.2.8 根据 安全检查 活动规模 ,篷房的 面积可 成倍 数扩大。 6.3 X射线安全检查 设 备 6.3.1 基本要求 6.3.1.1 通道尺寸应满足: 1) 小型设备:通道 宽度不小 于 500mm,高度不 小于 300mm; 2) 中型设备:通道 宽度不小 于 600mm,高度不 小于 400mm; 3) 大型设备:通道 宽度不小 于 1000mm,高度不 小 于 800mm。 6.3.1.2 传送 带 速度 传送带速度 应不小于 0.20m/s。 6.3.1.3 传送 带 高度 小型、中型 设备传送 带高度不 低于 600mm(
14、 含 底座 ) 。 6.3.1.4 最大 负载能力 1) 小 型 设备:不低 于 30kg( 均匀负载 ); 2) 中型设备:不低 于 100kg(均匀负 载) ; 3) 大型设备:不低 于 150kg(均匀负 载) 。 6.3.1.5 物质 识别功能 应 具 有 物 质识 别 功 能, 能够分 辨有机物 、无机物 和混 合物。 6.3.1.6 启 动时间 设备启动时间 (不含驯 管 时间 )应不大于 180s。 6.3.1.7 交互界面 设备软件、 操作键盘 等交互界 面应提供 中文或图 形界 面。 6.3.2 图像 性能要求 6.3.2.1 线 分辨力 设备应 能分辨标 称直径为 0.12
15、7mm(AWG36) 的单 根实芯铜线 。 6.3.2.2 穿透分辨力 设备应 能分辨厚度 为 9.5mm、15.9mm 和 22.2mm铝阶梯下标 称直径为 0.254mm(AWG30 ) 的单 根实芯 铜线。 6.3.2.3 空间分辨力 设备应 能分辨直 径为 1.3mm的 线对 。 DB11/ 780 2011 5 6.3.2.4 穿透力 1) 小型设备:设备的穿透 力应能 穿透 14mm钢板; 2) 中型设备:设备的穿透 力应能 穿透 28mm钢板; 3) 大型设备:设备的穿透 力应能 穿透 38mm钢板。 6.3.3 辐射 与环境安全 指 标 6.3.3.1 单次检查剂 量 中、小
16、型设备的单 次 检查 剂量应不大于 3Gy 。 6.3.3.2 泄露射线剂 量率 在距设备 外表面 5cm的任 何处(包括 设备的 入口、出口处), X 射线泄露 剂量率 应小于 3Gy/h, 6.3.4 图像存档管理 设备应具备 自动保存 全部被检 物品扫描 图像的功 能, 能够存储的 图像不少于 20000幅; 且每 幅图像 保存时间应不少于 24小时。 6.3.5 其他 要求应满足 GB 15208.1。 6.4 便携式炸药探测仪 用于大型群众 性 活动 安全检查的 便携式 炸药探测仪应 满足GA/T 841 中 的 相应 要求。 6.5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 6.5.1 报警 方式 a)
17、应能至 少分 8个 区位进行 报警提示 。 b) 应具有声、光两 种报警方 式。 6.5.2 通行速度 通行速度应不 小 于 1.8m/s。 6.5.3 报警状态恢复 在自动恢复 条件下, 报警物离 开探测区 后报警指 示延续 应不超过 1.0s。 6.5.4 抗干扰能力 应具备多信 道功能, 使用的信 道须在 15个频率 以上 。 两台安检 门安装间 距 30cm以上时 ,不会相 互 干扰。 6.5.5 其他 要求应满足 GB 15210中的规定。 6.6 手持金属探测器 6.6.1 探测精度 手持金属探测 器 对 一个 直 径 为 20mm的钢 球的探测 距离应不小于 120mm。 6.6
18、.2 报警 方式 应具备声、 光、振动 三种报警 方式。 6.6.3 整机重 量 整机重量(包括电 池)不应 超过 600g。 DB11/ 780 2011 6 6.7 车底检查系统 6.7.1 在车辆 行 驶 过程 中 应 能在车速不大于 30km/h时自动获取 底盘图像 。 6.7.2 底盘 图像分辨 率应达到 500TV线,设备 可存储 的 图像不少于 20000幅图像, 且 每 幅图像保存 时 间 应不少于 24小 时 。 6.7.3 应具 备多种图像 处 理 功能 ,包括 缩放、 拉伸 、裁剪等, 配备全景 图像导航 。 6.7.4 成像 系统应能 清晰拍摄 车辆外观 和号牌 ,显
19、示场景图像动 态录像 。 6.7.5 机箱 应具有防 水、防尘 、抗压功 能。 6.7.6 应能 检测车宽 ,满足对 各种底盘 高度、 长度 车辆的检查。 6.8 防爆毯 大型群众性 活动安全检查中使 用的防爆毯应符合 GA 69中的相关要求。 6.9 放射性物质检 测装置 6.9.1 固定式 放射性检 测装置 可以是门式的 , 也 可以 是 立 柱式 或 隐蔽 式的,应部 署在 出 入 口。 6.9.1.1 探测种类 应能探测 射线。 6.9.1.2 探测精度 高于本底0.1 Sv/h时 报警。 6.9.1.3 报警 方式 应具有声光 报警功能 。 6.9.1.4 联网功能 系统能够 通过网
20、络 或 者 USB等接口将 数据传 出, 并预留与其他 系统的 接口。 6.9.1.5 通过率 在正常环境 条件下, 单人通过 时间应不大于 1s。 车辆检测速度 应不小 于 15Km/h 6.9.1.6 误报率 应不大于 1/1000。 6.9.2 手持 式核素识别装置 6.9.2.1 检 测范围 应至少能检 测以下物 质: a) 核物质包括: 233 U、 235 U、 238 U(包括高浓缩铀 HEU,低 浓缩铀LEU,天然铀NU,贫铀DU)、 237 Np、 239 Pu (包括 武 器 级、 反 应 堆级 )等 ; b) 工业同位素 包括: 57 Co、 75 Se、 60 Co、
21、133 Ba、 137 Cs、 192 Ir、 241 Am、 152 Eu等; c) 医用同 位素包括 : 18 F、 67 Ga、 99 mTc、 111 In、 123 I、 125 I、 131 I、 133 Xe、 201 Tl、 51 Cr、 103 Pd等; d) 放射性材料 包括: 40K (化肥、 猫砂、 瓷砖 、 陶器) 、 226Ra、 232Th、天 然铀 中 的 238U及 其 衰 变产物(彩色玻璃或 彩色餐具 )。 DB11/ 780 2011 7 6.9.2.2 探测精度 射线剂量 率的测量 范围为0.03 Sv/h10mSv/h ,报 警 阈值可 调。 6.9.
22、2.3 报警 方式 具有搜索放 射性材料 并准确定位的功能 , 能声、 光报 警;具 有 剂量 率 测量 功能,其测量值能 随时间 变化动态显 示具有核素 识 别 功能 ,仪表 给出分析 结果 或提示信息 。 6.9.2.4 联网功能 系统能够 通过网络 或 者 USB等接口将 数据传 出, 并预留与其他 系统的 接口。 6.9.2.5 误报率 应不大于 1/1000。 6.10 化学毒气监 测装置 6.10.1 监 测模式 化学毒气监 测装置应 具备固定式 化学监 测器监测 和便携 式检测仪 检测两种 模式。 6.10.2 功能 要求 a) 装置应 能监测目 标化合物 神经性毒 气沙林, 糜
23、烂 性毒气芥子 气和路易氏 剂, 全 身中毒性 毒气氯 化氰和氰化氢 , 窒 息 性 毒气 光 气 , 以及 有 毒工 业化学 品氯气、 氨气、 硫化氢等, 并可 将其监测 目标化合物 扩大至苯 与甲苯等 苯系物、 甲胺磷、 异氰酸甲酯、二 氧化硫、 磷化氢等 ; b) 装置应 具备判断监 测 目 标化 合物种 类和报告 概略浓 度 的 功 能。 固 定式 化学监测 系统应根据 各监 测器上报数据 , 得 出目 标 化 合物 散布范围等危害评估 数据并实时 显示; c) 固定式 化学监测 装置在大型群众性 活动开放 时间内 ,应能实施 连 续 探测 ; d) 装置应可 区 分 化学监测报 警和
24、设备 故障报警 ; e) 装置应 具备实时 声光报警 功能; f) 装置应 预留与其他 系统的 接口,可 联 动 火 灾 报 警、 入 侵 报 警、 视 频 监控 、 通 风及 排烟的 控制系 统等系统。 6.10.3 性 能要求 a) 装置检 测灵敏度 应符合以 下要求应 为: 1) 神经性毒气沙林应不 低于 0.01mg/m; 2) 糜烂性毒气芥 子 气 和路 易氏剂 分别应不 低于 0.5mg/m; 3) 全身中毒性 毒气氯化氰 和 氢氰酸 分 别 应不 低 于 20mg/m; 4) 窒息性毒气 光气应不 低于 10mg/m。 b) 探测系统 误 报率 应不大于 1/100。 c) 系统
25、应 具备自检 功能,并 可以连续 地监控内 部各 部件运转的 状态。 d) 系统记 录保存时间 应不少于 10d。 e) 在正常 环境条件 下,系统探测 响 应 时间 应不大于 10s。 f) 系统的安全性、电 磁兼容 性、可靠 性、环境 适应 性及防雷与 接地应符 合 GB 50348的规定。 6.11 防爆罐及防爆 球 DB11/ 780 2011 8 6.11.1 抗 爆等级: 防爆罐的 大于 0.5kg TNT当 量; 防爆球的大于 1.5kg TNT当量 。 6.11.2 开 放式防爆罐应配备 防爆毯。 6.11.3 其他 要求应 符合GA 871 及 GA 872的规定。 6.12
26、 光学天棚检查 镜 镜 面面积不 小于400cm 2 ,角 度可调 ,自带光 源,臂可 伸缩,长度 不少于2m 。 6.13 光学车底检查 镜 凸 形 镜 面面 积不小于600cm 2 ,角度 可调,自 带光源, 臂可伸缩, 长度不少于 1m,自 带万向脚轮 。 6.14 危险液体检查 仪 6.14.1 一般 要求 危险液体检查 仪 分 为台 式 危险液 体 检查 仪和便携 式危险液体检查 仪,其都 应满足以 下要求: a) 应 能 探测 硝化甘油 、 TATP等 液 态爆炸物 , 汽油 、 煤油、 柴油 (闪点60 度 的)苯、酒精 、 丙 酮、乙醚、 油漆、稀 料(香蕉 水、消基 漆稀释剂
27、) 、松香油等易 燃、易腐蚀 性 液 态危险品; b) 应能使 用非侵入 式安全检查 技 术 ,在 不 打开 包装 的情况下,可 实 现 液态 物 品 安全检查。 6.14.2 台 式危险液体 检查仪 a) 设备功 能要求: 1)应有自动 计数功能 ,对接受 检查的每 一件液 态物 品及报警液 态物品分 别进行计数 ; 2)应有操作 人员身份 认证功能 ,能够通过 密码 验证 来限制设备 被非授权 人员操作; 3)应 有 液 体 检查结 果存储及 检索功能 , 存储 量应不少于 1000次检查 , 并能够通过 网络或者 USB等接口将 数据传 出; 4)不受液态 物品包装 材料限制 ,能够对
28、玻璃、塑 料 、金属、陶瓷 等 各 种常 见 包 装材料中液 态物品进行 检查。 b) 设备性 能要求: 1) 应能检查的 液态物品最大外形 尺寸:高 度不低于 320mm, 直 径 不 低于 150mm; 2) 单件液态物 品检查时间 不 超 过 30s; 3) 采用射线检 测技术的检 测 系统 距离系统 外表面 5cm处 X射线泄漏剂量不大于 1 Gy/h。 6.14.3 便携 式 危险液体检查 仪 a) 设备功 能要求: 1) 能够提供液 体检测结 果存储及 检索功能 ,存储量应不少于 200次 检查; 2) 设备具有夜 间补光功 能,以及 时钟设置 功能、调 整 LCD显 示 屏亮度功
29、 能; 3) 开机启动时间 不 超 过 60s; 4) 可充电式供 电方式, 充电后连 续使用时间 不 低 于 4h; 5) 便携检测设备 重 量不 超过 1.5kg; 6) 能够对玻璃 、塑料等 非金属包 装材料中液 态 物 品进 行检查。 b) 设备性 能要求: 1) 能够检查的 液态物品最 小 容 量应不小于 50ml; DB11/ 780 2011 9 2) 单件液态物 品检查时间 不 超 过 3s; 3) 检测结果以 LCD显示 ,并发出警 报 音 ; 4) 能够在环境温度范围 在 0+40, 相对湿度 范围在 10%90% (不结露 ) 的条 件下正常 工作。 7 安全检查实施要求
30、 7.1 安全检查服务企业要求 7.1.1 所有安检服务 企业的安检人员女 性比例 不低 于 20%。 7.1.2 严格 按照安全检查活动 等级划分 结合现 场实 际情况组织实施安全检查。 7.1.3 所属 安全检查人 员 应 经过 专业安全检查 培训 ,并考试合 格。 7.1.4 为所属 安全检查人员配 备统一的安全检查 服装 。 7.1.5 为所属安全检查人员颁发统一的安全检查岗 位标识牌,标识牌上应标明安全检查人员的姓名、 照片、所属 单位、身 份证号码 和所从事 的安全检查 岗位。 7.1.6 对提供安全检查服务时获知的服务客户个人 隐私和明示保密的商业秘密长期保密,不得向任何 单位或
31、者个 人泄露。 7.1.7 应建立 相 应 的安全管理 制度及应 急处置机 制。 7.1.8 应加 强对安全检查人员 的管理教 育,防 止证 件滥用。 7.1.9 应在 安全检查实施前 1h完成安全检查仪 器设备的运输、安 装 和 调试 。 7.1.10 应在 安全检查实施前 1h将 安全检查人员 部署 到各自岗位。 7.1.11 应 根据需安全检查的人 数 和实 际安全检查 能力,及时调 整安全检查人员和 仪器设备的 数 量 。 7.2 活动承办方要求 7.2.1 在封闭 式 场所 实施安全检查,活动 承 办 方应对场所进行清 场和封闭 控制, 在入 口处设置 安全检 查岗位,并设 置 人
32、流缓冲区域 。每个最 小作业单 元对应 的 缓冲区域 可 容 纳人 数 应不 小于 50人。 7.2.2 安全检查区域 宜安装图像信息系统 ,图像信息 采集覆盖率 应为 100,图像信息记 录时间满足 活动举办时 限要求,图像信息 保存时间 应大于活动 结束 后 30d。 图像信息 系统的其他 相 关 要求 宜 参 照 DB11/T 384(所 有 部分 )。 7.2.3 活动 承办方应对 禁止及 限制携带物 品 进行 宣传 和公告。 7.3 安全检查从 业人员要求 7.3.1 人员 基本要求 7.3.1.1 未 受过收容 教养、刑 事处分。 7.3.1.2 具 有良好的语言表达 能力和动 作
33、协调 性。 7.3.1.3 身 体健康 , 无残疾 , 无重 听, 无口 吃, 无 色 盲、 色弱 , 校正视 力在 1.0以上, 无传染性 疾病。 7.3.2 安全检查现场 人员要求 7.3.2.1 遵守安全检查各项工作制度和操作程序, 检查动作规范,不擅自离开岗位,不从事与安全检 查工作无关 的活动, 杜绝发生 危及活动 安全的漏 检事故 ; DB11/ 780 2011 10 7.3.2.2 实施安全检查 时 ,应不少于两 名工作 人员 。女受检人 应由女性安全检查人 员 实施检查; 7.3.2.3 男安检员不准留长发、胡须、大鬓角,女 安检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披发过肩、浓妆艳抹 ;举止 端
34、庄, 态 度和蔼 , 尊重 受检人的 风俗习惯 , 自觉 使用安全检查文 明用语 , 热情有 礼,不 说 服 务 忌 语 ;不 得 借 故 训 斥 、 刁难 受检人 ; 爱护 受检人的 物品, 检查 时轻拿轻放 ,不 乱翻 、 乱扔, 检查完后 主动协助 受 检人整理好 被检物品 。 7.3.3 人员 培训与考 核管理 7.3.3.1 从 事安全检查 工 作 的人 员 应通过 培训, 考试合 格后方可 持证上岗。 培训时间 要求为: 执 机员不 低于 42h,手 检员、 车检员不 低于 35h。 7.3.3.2 人 员培训内 容至少应包括: a) 安全检查工 作基础知 识; b) 安全检查程
35、序; c) 安全检查岗 位技能; d) 安全检查仪 器设备的性 能 、 功能 、 使 用和 维 护; e) 安全检查相 关法律、 法规; f) 职业道德、 礼仪、外 事常识。 7.3.3.3 培训机构和安全检查人 员 所 在单位应 建立 安全检查人 员档案。 7.3.3.4 安全检查人员所在单位应合理安排所属安全检查人员的在职培训和在岗工作,确保安全检查 人员每年在 职安全检查 培训不少于 30h,在岗工 作时间 不少于 100h。 7.3.3.5 对 安全检查人 员 的 考核 实 行不 良信息 记录 制度进行监 督管理。 7.4 安全检查操 作程序要求 7.4.1 安全检查准备 a) 根据场
36、地面 积、参加 活动人员数 量 、人 流、车流 情况 等制定安检 方案; b) 进行安全检查设备现 场安装、 调试及性 能检查。 7.4.2 一级安全检查 7.4.2.1 人 身及随身 物品的检查 a) 初检: 进入活动场所的人 员 接 受通过式金属探测门 检查 ,其 随 带物 品通过X 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检查; b) 复检:经过 X射线检查 仪、安全 门初检存 在疑点的 ,执 机 员 应 当向 受 检人 说明,要求 其 自 行 开 包 或取出 物品接受 复检,手 检员使用 手持金属探测 器对受检人人 身 进 行复 检。 7.4.2.2 车辆 检查 进入活动现 场的车辆 应先通过 底盘检查 ,
37、并由安全检查人员对驾 驶室、车 厢、车顶 部等进行 安全 检查。 7.4.2.3 巡检 宜 部 署 安检人 员在活动 现 场 内对可疑人 员、物品 进行 巡检排查。 7.4.3 二级安全检查 7.4.3.1 人 身及随身 物品检查 DB11/ 780 2011 11 a) 应 设 置 抽 检小 组 携带 相应的安全检查仪 器设备,对 人员 及 随 带物 品进行安全检查。 抽检比例 应不小于入 场人数的 25%。占 用公共道路 举办的 线路 型活动或参 加人数众 多的庙会 、灯会、 游园会等活动,应当 设置抽检 小组携带 相应的安全检查 仪 器 设备 ,对人员 及随带物 品进行安 全检查。抽 检
38、比例应不 小 于 入场 人 数 的 5%; b) 对横截面积超 过 50cm 30cm的物品应 全部进 行安全检查; c) 有必要开展 普检的,参 照 一 级安全检查要求实施。 7.4.3.2 巡检 参 照 7.4.2.3条的内容 实施。 7.5 应急情况处 置要求 7.5.1 安全检查勤务开 始 前安检单位应 制定应 急预 案, 安全检查过程 中 如遇 到紧急 情况应按照 应 急 预 案 进 行 处 置。 7.5.2 安全检查过程 中发现受 检人携带 限带物 品的 情况时,安检人员应 告知其丢弃 或 自 行处 理 。 7.5.3 安检过程中发现枪支弹药、爆炸可疑物、腐蚀 性与放射性物品等违禁物品,安检人员应按应急 处置要求迅 速报告现 场安全部门 进 行 处理 。 7.5.4 安检中器材故障时,应当由安检人员开展徒 手检查,缓解人群拥堵,同时通知器材保障方进行 抢修。 7.5.5 安检口发生人员拥堵时,应放慢检票速度, 调配安检人员,加快安检速度。人员急剧增多、秩 序严重混乱 时,应立 即终止检查 , 安检人 员到安检口 外进行封闭 控制,同 时请求现 场安保力量 支 援 。 7.5.6 普检中,复检仍不能排除疑点的,应当报告 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对巡检中发现遗留在活动区域 内无人认领 的箱包, 经初步检查 无 法 排除 可 疑 的, 要迅 速 报 告 行业 主 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