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T 1441-2017 地理国情信息内容与指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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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备案号: 56077-2017 DB11 北京市地方 标准 DB 11/T 1441 2017 地理国情信息内容与指标 Content and index of national geographic conditions information 2017-06-29发布 2018-01-01实施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T 1441 2017 I 目 次 前言 . IV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地理国情信息分级与编码 . 2 4.1 地理国情信息分级 . 2 4.2 地理国情信息编码 .

2、3 4.2.1 代码结构 . 3 4.2.2 分类编码 . 3 5 地理国情信息内容与指标 . 9 5.1 一般规定 . 9 5.2 种植土地 . 9 5.2.1 定义 . 9 5.2.2 分类要求与指标 10 5.2.3 水田 10 5.2.4 旱地 10 5.2.5 果园 10 5.2.6 茶园 11 5.2.7 桑园 11 5.2.8 橡胶园 11 5.2.9 苗圃 11 5.2.10 花圃 . 11 5.2.11 其他经济苗木 . 12 5.3 5.3林草覆盖 12 5.3.1 定义 12 5.3.2 分类要求与指标 12 5.3.3 乔木林 12 5.3.4 灌木林 14 5.3.5

3、 乔灌混合林 15 5.3.6 竹林 15 5.3.7 疏林 15 5.3.8 绿化林地 16 5.3.9 人工幼林 16 5.3.10 稀疏灌丛 . 16 5.3.11 天然草地 . 16 5.3.12 人工草地 . 17 DB11/T 1441 2017 II 5.4 房屋建筑(区) 19 5.4.1 定义 19 5.4.2 分类要求与指标 19 5.4.3 多层及以上房屋建筑区 20 5.4.4 低矮房屋建筑区 20 5.4.5 废弃房屋建筑区 21 5.4.6 多层及以上独立房屋建筑 21 5.4.7 低矮独立房屋建筑 22 5.4.8 单体 建筑 22 5.5 铁路 与道路 25 5

4、.5.1 定义 25 5.5.2 分类要求与指标 25 5.5.3 铁路 25 5.5.4 公路 26 5.5.5 城市道路 27 5.5.6 乡村道路 28 5.5.7 匝道 29 5.5.8 规划路 29 5.6 构筑 物 29 5.6.1 定义 29 5.6.2 硬化地 表 30 5.6.3 水工 设施 32 5.6.4 通设施 35 5.6.5 城墙 39 5.6.6 温室、大棚 39 5.6.7 固化 池 39 5.6.8 工业设施 40 5.6.9 沙障 40 5.6.10 其他构筑 物 . 40 5.7 人工 堆掘 地 40 5.7.1 定义 40 5.7.2 露天 采掘场 40

5、 5.7.3 堆放物 41 5.7.4 建筑工地 42 5.7.5 其他人工 堆掘 地 43 5.8 荒漠 与裸露 地 43 5.8.1 定义 43 5.8.2 分类要求与指标 43 5.8.3 盐碱 地表 43 5.8.4 泥土地 表 43 5.8.5 沙质 地表 44 5.8.6 砾石 地表 44 5.8.7 岩石 地表 44 DB11/T 1441 2017 III 5.9 水域 44 5.9.1 定义 44 5.9.2 分类要求与指标 44 5.9.3 河渠 44 5.9.4 湖泊 47 5.9.5 库塘 48 5.10 地理 单元 . 49 5.10.1 定义 . 49 5.10.2

6、 分类要求与指标 . 49 5.10.3 行政 区划单元 . 49 5.10.4 社会 经济区 域单元 . 50 5.10.5 自然地理 单元 . 58 5.10.6 城镇综 合功能单元 . 61 5.11 地形 . 67 附录 A(规范性 附录 ) 地理国情要 素属 性值说明 . 68 DB11/T 1441 2017 IV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 规则起 草。 本标准附录 A是 规范性 附录。 本 标 准由北京市 规划 和国土 资源管 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勘 察设 计和 测绘 地理信息 管理 办公室 组织实 施。 本 标 准由北京市 测绘 设计

7、研究院解释 。 本标准起 草 单位: 北京市 测绘设 计研究院 、北京建筑 大 学、城市 空间 信息工 程北京市 重点实验 室、 北京测绘学 会。 本标准 主要 起草人 :杨伯钢 、 刘清丽 、 刘博 文、 杜明 义 、 王淼 、 李毅 、 晁春浩 、 祝晓坤 、 左琛、 王 金坡、 李节严 、 夏光利、 彭瑜 、 盖乐 、 顾进 、 任海英、 关丽、 张海涛 、 丁燕杰、 张巾卓、 孙澜、 陶迎春 、 韩友美 、陈艳 DB11/T 1441 2017 1 地理国情信息内容与指标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北京市 地理国情信息 的分类 、编码 、内容和指标要求 。 本标准 适用 于北京市 地理

8、国情普查 和监测中 地理国情信息 的采 集 、 更新、管 理 、统计 分析 和分 发服 务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 对于 本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少 的。 凡是 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 本 文 件。凡 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 其最 新版 本( 包括所有的 修改 单) 适用 于本 文件。 GB/T 917 公路路 线标 示规则 和国 道编码 GB/T 4754国民 经济 行业 分类 GB/T 13923基础 地理信息要 素 分类与代码 GB/T 17775 旅游 区( 点)质 量等 级的划 分与 评定 GB/T 25344中华 人民共 和国 铁路 线路

9、名称 代码 GB/T 26767道路、 水路 货物 运输 地理信息 基础数据 元 GB 50090 铁路 线路设 计规范 GB/T 50095水文 基本 术语和 符号 标准 CJJ/T 114 城市公 共交 通分类标 准 JT/T 132公路 数据 库编 目编码规 则 JTG B01 公路 工程 技术标 准 SL 213 水 利工 程代码编 制规范 TB 10621高速 铁路设 计规范 DB11/T 064北京市行政 区划 代码 DB11/T 316地下 管线探 测技 术规 程 DB11/T 996城乡 规划 用地分类标 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 3.1 地理国情

10、信息 national geographic conditionsinformation 从 地理 的角度 分析 、 研究 和描述 国情 ,即 以地 球表 层自然和人文 现象 的空间 变化和 它们之 间的相互 关 系 、特征等为基 本内容 ,对构 成国家 物质 基础的 各种条 件因素 做出 宏观性 、整体 性、综 合性 的调 查 、 分析和 描述, 是空间 化和 可视化 的国情信息 。 3.2 DB11/T 1441 2017 2 理国情普查 national geographic conditionscensus 地理国情 普查 是一 项重 大的 国情国 力调 查, 是全面获取 地理国情信息

11、 的重 要手段, 是 掌握 地表自 然、 生态以及人类 活动基 本情 况的基础 性工 作。 3.3 地理国情监测 national geographic conditionsmonitoring 地理国情 监测 就是综 合利 用全球导航卫 星系 统 ( GNSS) 、 航空 航天 遥感 技术( RS) 、 地理信息 系统 技 术(GIS) 等现代 测绘 地理信息 技术, 利用 各时期 测绘成 果档案 ,对 自然、 人文等 地理要 素进 行动态 和定量 化、 空间 化的 监测 , 并统计 分析 其变 化量 、 变 化 频率 、 分 布特征、 地 域差异 、 变 化趋势 等, 形 成 反映各 类资

12、源、 环境 、 生态 、 经济要素的 空间 分 布及其发 展变化规 律的 监测 数据、 图件和 研究 报告 等, 从 地理 空间 的角度 客观 、综 合 展示 国情国 力。 3.4 地表覆盖 land cover 反映地 表自 然营造 物和人工建造 物的自 然属 性或状 况。 地 表覆盖 不同 于土地 利用, 一般 不侧 重于土 地 的 利用 方式 和目 的意图 等社会属 性。 3.5 地理国情要素 national geographic elements 反映与 社会 生活 密切 相关 、 具 有较 为稳 定的 空间 范围 或边界、 具有 或可 以明确 标 识、 有 独立 监测 和 统计分

13、析意 义的 重要地 物及其属 性。 如城市、道路、设施 和管 理区 域等 人文要 素 实体 , 湖泊、河 流 、沼 泽 、沙漠 等自 然要 素实 体, 以及 高程 带、 平原 、盆 地等自 然地理 单元。 4 地理国情信息分级与编码 4.1 地理国情信息分级 共 分 四级 ,包括 10个一级类 、 61个二 级类 、 164个三 级类 、40 个四 级类 。 4.2 地理国情信息编码 4.2.1 代码结构 分类代码 采 用4-5位 数字或字母码 ,分别 按数 字和字母顺序排 列 的一级类 、 二级类、 三级类和 四级 类码, 具体 代码结构 如下: XX X X X 一级类 二 级类 三 级类

14、 四 级类图 1 分类编码结构图 a 左起第一、二位为一级类码,用两位数字 01 12表 示 ; DB11/T 1441 2017 3 b 左起第三位为二级类码,用 09 ,A Z表示; c 左起第四位为三级类码,用 09 ,A Z表示; d 左起第五位为四级类码,用 09 ,A Z表示。 4.2.2 分类编码 分类编码 见表 1。 表 1 分类编码表 代码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四级类 0100 种植土地 0110 水田 0120 旱地 0130 果园 0131 乔灌果园 0132 藤 本 果园 0133 草 本 果园 0140 茶园 0150 桑园 0160 橡胶园 0170 苗圃 01

15、80 花圃 0190 其他经济苗木 0191 其他乔灌经济苗木 0192 其他藤本经济苗木 0193 其他草本经济苗木 0300 林草覆盖 0310 乔木林 0311 阔叶林 0312 针叶林 0313 针阔混交林 0314 古树名木 0320 灌木林 0321 阔叶灌木林 0322 针叶灌木林 0323 针阔混交灌木林 0330 乔灌混合林 0340 竹林 0350 疏林 0360 绿化林地 DB11/T 1441 2017 4 代码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四级类 0370 人工幼林 0380 稀疏灌丛 0390 天然草地 0391 高覆盖度草地 0392 中覆盖度草地 0393 低覆盖度

16、草地 03A0 人工草地 03A1 牧草地 03A2 绿化草地 03A3 固沙灌草 03A4 护 坡 灌草 03A9 其他人工草地 0500 房屋建筑(区) 0510 多层及以上房屋建筑区 0511 高密度多层及以上房屋建筑区 0512 低密度多层及以上房屋建筑区 0520 低矮房屋建筑区 0521 高密度低矮房屋建筑区 0522 低密度低矮房屋建筑区 0530 废弃房屋建筑区 0540 多层及以上独立房屋建筑 0541 多层独立房屋建筑 0542 中 高 层独立房屋建筑 0543 高 层独立房屋建筑 0544 超 高 层独立房屋建筑 0550 低矮独立房屋建筑 0560 单体建筑 0561

17、住宅 05611 平房 05612 楼 房 0562 公 共 建筑 05621 行政办公 05622 商 业 服务 05623 文化娱乐 05624 体 育 05625 医疗卫生 05626 教育科研 DB11/T 1441 2017 5 代码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四级类 05627 交 通 建筑 05628 环境卫生 05629 园林建筑 0562A 文 物 古迹 0562B 社会福利院 0562C 宗教活动场所 0562D 通 信 广播建筑 0562E 纪念性建筑 0562F 其他服务建筑 0563 工 业 仓储 05631 一 二三类工业 05632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0563

18、3 绿 隔产业 05634 其他企业建筑 05635 仓储 0564 农 业 建筑 农业建筑 0565 其他建筑 其他建筑 0600 铁路与道路 0610 铁路 0620 公路 0630 城市道路 0640 乡村道路 0650 匝道 0660 规 划路 0700 构筑物 0710 硬化地表 0711 广 场 0712 露 天 体 育 场 0713 停车场 0714 停机坪与跑道 0715 硬 化 护 坡 0716 场 院 0717 露 天 堆放场 0718 碾压踩踏地表 0719 其他硬化地表 071A 垃圾场站 0720 水工设施 DB11/T 1441 2017 6 代码 一级类 二级类

19、三级类 四级类 0721 堤坝 0722 闸 0723 排 灌 泵站 0724 排 水 管 线 0725 城市易积水点 0726 浅 层地下水监测点 0729 其 它 水工构筑物 0730 交通设施 0731 隧道 0732 桥梁 0733 码头 0734 车渡 0735 高速公路出入口 0736 加油(气) 、充电站 0737 立交桥 0738 交通场站 0739 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 0740 城墙 0750 温室、大棚 0760 固化池 0761 游 泳 池 0762 污 水 处 理 池 0763 晒 盐池 0769 其他固化池 0770 工业设施 0780 沙障 0790 其他构筑物 0

20、800 人工堆掘地 0810 露天采掘场 0811 露 天 煤矿采掘场 0812 露 天 铁 矿 采掘场 0813 露 天 铜矿采掘场 0814 露 天 采石场 0815 露 天稀土矿采掘场 0819 其他采掘场 0820 堆放物 0821 尾矿堆放物 DB11/T 1441 2017 7 代码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四级类 0822 垃圾堆放物 0829 其他堆放物 0830 建筑工地 0831 拆迁待建工地 0832 房屋建筑工地 0833 道路建筑工地 0839 其他建筑工地 0890 其他人工堆掘地 0900 荒漠与裸露地 0910 盐碱地表 0920 泥土地表 0930 沙质地表

21、0940 砾石地表 0950 岩石地表 1000 水 域 1010 河渠 1011 河流 1012 水渠 1020 湖泊 1030 库塘 1031 水库 1032 坑塘 1040 海 面 1050 冰川与常年积雪 1051 冰川 1052 常年积雪 1100 地理单元 1110 行政区划与管理单元 1111 国家级行政区 1112 省级行政区 1113 特别行政区 1114 地、市、州级行政区 1115 县级行政区 1116 乡、镇行政区 1117 行政村 1118 城市中心城区 DB11/T 1441 2017 8 代码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四级类 1119 其他特殊行政管理区 1120

22、 社会经济区域单元 1121 主体功能区 1122 开发区、保税区 1123 国有农、林、牧场 1124 自然、文化保护区 1125 自然、文化遗产 1126 风景名胜区、旅游区 1127 森林公园 1128 地质公园 1129 行、蓄、滞洪区 112A 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 112B 生态保护红线区 112C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 112D 城镇开发边界 112E 危险废物处置场 112F 重点调查污染源 112G 人 口 分 布 1130 自然地理单元 1131 流域 1132 地形分区 1133 地貌类型单元 1134 湿地保护区 1135 沼泽区 1140 城镇综合功能单元 1141 居

23、住 小 区 1142 工 矿企业 1143 单 位院落 1144 休闲娱乐、景区 1145 体 育 活动场所 1146 名 胜 古迹 1147 宗教场所 1148 保 障 性 住 房建设区 1149 收费停车场 114A 城乡规划用地 114B 城市下垫面 114C 地 震 应 急避难场所 DB11/T 1441 2017 9 代码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四级类 114D 城镇典型地质点 114E 地 表 沉降监测点 1200 地 形 1210 高 程 信息 1220 坡 度 信息 1230 坡 向 信息 5 地理国情信息内容与指标 5.1 一般规定 5.1.1 地理国情信息分地 表覆盖和地

24、理国情要 素采 集。 5.1.2 地 表 覆盖分 为种植土地 、林草覆盖 、房屋建筑(区) 、铁路 与道路、 构筑 物、 人工 堆掘 地、荒 漠 与 裸露 地、 水域 进行采 集, 按照 最小图 斑实 地面 积 400平方 米, 重点对 象按照最 小图 斑实 地面 积 100 平方米 指标 采集 。 5.1.3 地理国情要 素对 林草覆盖 、房屋建筑(区) 、铁路 与道路、 构筑 物、 水域、 地理单元 中部 分内 容 进 行采 集。 5.1.4 城市地区 是以 非农 业产 业和 非 农业 人口 集聚 形成 的较 大 居民 点。 人口 较稠 密的 地区 称为 城市 , 包括了 住宅 区、 工业

25、 区和 商业区 并且 具备 行政管 辖功能。城市的行政管 辖功能 可 涉及 较其 本身更广泛的 区 域 , 其 中有 居民 区、 街道、 医 院、 学校 、公 共 绿地 、 写字楼 、 商 业卖 场、 广场、公 园 等 公 共 设施。城 市 地区 可按照城市 规划、 建成区 现状或 行政管 理等 方法确 定。 5.2 种植土地 5.2.1 定义 经过开 垦种植 农作 物以及多 年 生木 本 和草 本作 物 ,并 经 常耕耘管 理、 作物覆盖 度 一般 大 于50% 的 土 地。 包括 熟耕 地、 新开 发整 理 荒地 、 以 农为 主的 草田 轮 作地 ; 各 种集 约经 营管 理 的乔灌木

26、、 热带作物以 及果树 种植园以及苗圃 、花圃等 用地 。 5.2.2 分类要求与指标 5.2.2.1 最小图 斑对应 的地 面实 地面 积为 400平方 米。 5.2.2.2 连片区 域范围内 部的 地块 之间的 田埂 、 小 路、 水渠、 林 带 等狭长 条带 , 如 果宽 度在 5米以 下 , 或者连片达 不到 实 地 400平方米 的,可 以就 近归并 到相邻 的种植土地类 型中 。 5.2.2.3 具有一定 设施、能 在内 部进 行 生产 活动 的大棚 ,依 据覆盖 物性 质视为 构筑 物归 入 “温室、大 棚”一类 。 5.2.3 水田 5.2.3.1 定义 种植水 稻、 莲藕 、

27、茭白 等水 生 农作 物的 耕地 ,包括 实行水 生、 旱生 农作 物轮 种的耕 地。 5.2.3.2 分类要求与指标 DB11/T 1441 2017 10 5.2.3.2.1 按照地 表覆盖 采集 ,与上级类种植土地 的分类要求与指标 相同 。 5.2.3.2.2 水 生 、旱 生农 作物 轮种 的耕 地一般 限于 2年 内的 轮种 可 以视为 水田 ,如 果轮 种周期 超 过 2 年的归 入旱地 。 5.2.4 旱地 5.2.4.1 定义 种植小 麦、 玉米 、豆 类、 薯类、 油菜 和蔬菜 等旱 生、 旱 作农 作物的 耕地 ,不 含大棚 用地 。 5.2.4.2 分类要求与指标 5.

28、2.4.2.1 按照地 表覆盖 采集 ,与上级类种植土地 的分类要求与指标 相同 。 5.2.4.2.2 旱地中 基本 包含 了土地 利用分类 中的 水浇 地、 旱地和 菜 地,即 在本 类型 中不 区分这 三种 具 体类型 ,泛 指种植旱 生、 旱作农 作物的 耕地 。 5.2.4.2.3 一般属 于旱地 的大棚 覆盖 的耕地 单独 归入 “温室、大棚 ”一类 ,不 能明 确判 定为温室大棚的 耕地, 归入 旱地 。 5.2.5 果园 5.2.5.1 定义 指被人工种植 的果 树覆盖 的连片 区域。 果树 主要 是指能 生 产人类 食用果 实的 木本 或 多年 生草本植物。 5.2.5.2

29、分类要求与指标 本级类及 所有 下级类与上级类种植土地 的分类要求与指标 相同 。 5.2.5.3 乔灌果园 种植乔木 或 灌木类果 树 为主 的 果园 ,包括 水果和坚 果。常 见的包括 苹果 、 梨、 海 棠果 、 山楂 、桃、 李 、 杏、 樱桃 、树 莓、石 榴、柿 、枣 、核桃 、板栗 、银杏 、榛 、扁桃 等。 5.2.5.4 藤本果园 种植藤 本类多 年生 果树 为主 的 果园 。如 葡萄 。 5.2.5.5 草本果园 种植株 型较 大、 多年 生草 本类果 树为 主的 果园 ,如 草莓。 5.2.6 茶园 5.2.6.1 定义 被人工种植 的茶 树覆盖 的连片区 域。 5.2.

30、6.2 分类要求与指标 按照地 表覆盖 采集 ,与上级类种植土地 的分类要求与指标 相同 。 5.2.7 桑园 5.2.7.1 定义 DB11/T 1441 2017 11 被 人工种植 的桑 树覆盖 的连片区 域。 5.2.7.2 分类要求与指标 按照地 表覆盖 采集 ,与上级类种植土地 的分类要求与指标 相同 。 5.2.8 橡胶园 5.2.8.1 定义 被人工种植 的橡胶 树覆盖 的连片 区域。 5.2.8.2 分类要求与指标 按照地 表覆盖 采集 ,与上级类种植土地 的分类要求与指标 相同 。 5.2.9 苗圃 5.2.9.1 定义 被人工 繁殖 、培 育的 苗木 成片覆盖 的地 表。

31、 5.2.9.2 分类要求与指标 按照地 表覆盖 采集 ,与上级类种植土地 的分类要求与指标 相同 。 5.2.10 花圃 5.2.10.1 定义 以生产 草本 花卉 为目 的, 由人工 繁殖 、培 育的 草本 花卉成 片覆盖 的地 表。 5.2.10.2 分类要求与指标 5.2.10.2.1 按照地 表覆盖 采集 ,与上级类种植土地 的分类要求与指标 相同 。 5.2.10.2.2 某些情 况下 ,该 类与旱地 不易区分 ,确 难区分 的情 况下, 归入 旱地一类 。 5.2.11 其他经济 苗木 5.2.11.1 定义 被人工种植 的可可 、 咖啡 、 胡椒 、 药材 、 油 棕和其他油

32、料 或香 料等 其他多 年生 经济作 物覆盖 的连片 区 域。 5.2.11.2 分类要求与指标 5.2.11.2.1 最 小 图斑 对应 的地 面实 地面 积为 400平方 米。 5.2.11.2.2 按照地 表覆盖 采集 ,其 所有 下 级类与 本级分类要求与指标 相同 。 5.2.11.3 其他乔灌 经济 苗木 被 人工种植 的其他多 年生 乔灌木 形态 的经济 作物 覆盖 的 连片 区域。 5.2.11.4 其他藤本 经济 苗木 DB11/T 1441 2017 12 被 人工种植 的其他多 年生 藤本经济 作物 覆盖 的连片 区域。 5.2.11.5 其他草本 经济 苗木 被 人工种

33、植 的其他多 年生 草本或 灌丛类经济 作物 覆盖 的 连片 区域。 5.3 5.3林 草覆盖 5.3.1 定义 实地被 树木和草 连片 覆盖 的地表。 包括 乔木 、 灌木 、 竹类等 多种类 型, 以顶 层树 冠 的优 势类 型区分 该 类 下级 各类类 型; 包括 草被覆盖 度在 5% 10%以上 的 各类草地 ,含 林木覆盖 度在 10%以下 的 灌丛草地 和疏林草地 。 5.3.2 分类要求与指标 5.3.2.1 大面积 的林区和草 原地区 最小图 斑对应 的地 面实 地面 积为 1600平方 米; 其他地区最 小图 斑 对 应的地 面实 地面 积 为 400平方米 。 5.3.2.

34、2 对于道路、河渠、 房屋 周围等 单 排行 树, 树冠 不明 显, 未 成 片或 成带 区域的 可归 入相邻 地类 ; 大片耕 地中 零星 ,未 成片 的树木 ,按照 就近 就大 原则归入 相邻 地类 。 5.3.3 乔 木林 5.3.3.1 定义 由具有高 大明 显主 干的非 攀缘性多 年 生木 本植 物 为主 体 (乔木树 冠覆盖 面 积占 65%以上)构 成的片 林 或 林带 ,高度 一般 大 于5米 。 其中 , 乔木林 带行数 应在两 行以上 且行 距小于 等于4m 或林冠冠幅垂直投 影 宽 度在 10m以上 。树 木郁闭 度 大于 0.2。 5.3.3.2 分类要求与指标 5.3

35、.3.2.1 大 面 积的 林区 最小 图斑 对应 的 地面 实地 面积为 1600平方米 ; 其他地区 最小 图斑对应的 地面 实地面 积 为 400平方 米。 5.3.3.2.2 道路和 河渠 旁边 成行 排列 的树木 如果 达不 到乔木林定义的 标准 ,即 行数 在两 行以下 或林 冠 冠幅垂直投影 宽度在 10m以下的 ,不 单独 归类 ,按照 “就近 就大 ”的原 则归 入相 邻 主要地类 。 5.3.3.3 阔叶林 5.3.3.3.1 定义 由双子 叶乔木 树种 为主构 成的树 林,阔叶树 合计占 65%以上 。有冬季 落叶 的 落叶阔叶 林(又 称夏 绿 林)和 四季 常绿 的常

36、 绿阔叶 林( 又称 照叶 林) 两种类 型 。 5.3.3.3.2 分类要求与指标 按照地 表覆盖 采集 , 大 面积 的 林区 最小 图斑 对应 的地 面 实地 面积 为1600 平方 米; 其他地区 最小图斑 对应的 地面 实地 面积 为400平方米 。 5.3.3.4 针叶林 5.3.3.4.1 定义 DB11/T 1441 2017 13 由 松 、 柏 、 杉 等 裸 子 植 物的 乔木 树种 为主 构成 的树 林,针叶树 合计 占65% 以上。 5.3.3.4.2 分类要求与指标 按照地 表覆盖 采集 , 大 面积 的 林区 最小 图斑 对应 的地 面 实地 面积 为1600 平

37、方 米; 其他地区 最小图斑 对应的 地面 实地 面积 为400平方米 。 5.3.3.5 针阔混交林 5.3.3.5.1 定义 针阔两 类乔木混 生, 但林 冠覆盖 面积 都不 超过 65%( 含)的 树林 。 5.3.3.5.2 分类要求与指标 按照地 表覆盖 采集 , 大 面积 的 林区 最小 图斑 对应 的地 面 实地 面积 为1600 平方 米; 其他地区 最小图斑 对应的 地面 实地 面积 为400平方米 。 5.3.3.6 古树名木 5.3.3.6.1 定义 我国有 关部 门规定 , 一般 树龄 在 百年 以上 的大 树即为 古树; 而那 些树 种稀 有 、 名贵 或具 有历史价

38、 值、 纪念意 义的 树木 则可称为名 木 。属 性项 定义 见表 2。 表 2 古树名木属 性项 古树名木分 类 属性项名称 必选/ 可选 属性项说明 取值范围或依据的技术标准 古树 属性项 地理国情信息分类 码 必 选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 代码 GB/T 13923 古树编号 必选 调查编号 必选 古树普查编号 树种 必选 等级 可选 属性值定义见附录 A 树 高 可 选 胸径 可选 生长势 可选 原挂牌号 可选 特征代码 可选 平均冠幅 可选 管护部门 可选 管护单位 可选 管护人 可选 所在区 可选 所在区名称 数据来源 必选 DB11/T 1441 2017 14 古树名木分 类

39、属性项名称 必选/ 可选 属性项说明 取值范围或依据的技术标准 名木 属性项 地理国情信息分类 码 必 选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 代码 GB/T 13923 树 种编号 必选 树种 必选 原挂牌号 可选 特征代码 可选 树高 可选 胸径 可选 平均冠幅 可选 生长态势 可选 管护单位 可选 管护人 可选 历史 可选 名木类型 可选 属性值定义见附录 A 所 在 区 可 选 所 在 区 名称 数据来源 必选 5.3.3.6.2 分类要求与指标 按照地理国情要 素采 集。采 集 古树 名木 的定 位点 。 5.3.4 灌 木林 5.3.4.1 定义 由生长 低矮的 多年 生灌木 型木本 植物为 主

40、体 (灌木 树冠覆盖 面 积占 65%以上)构 成 的植 被 ,覆盖 度 大于30% ,高度 一般低 于 5米 。 5.3.4.2 分类要求与指标 大面积 的林区 最小 图斑 对应 的 地面 实地 面积 为1600 平方米 ; 其他地区 最小 图斑对应的 地面 实地 面 积 为400 平方 米。 其所有 下级类与本 级分类要求与指标 相同。 5.3.4.3 阔叶灌 木林 以阔叶 的灌木 、灌丛和 通常 低 于5 米小 乔木 为主组 成 的植被 类型 。 5.3.4.4 针叶灌 木林 由针叶 的灌木 、灌丛和 通常 低 于5 米的 小乔木 为主组成 的 植被 类型 。 5.3.4.5 针阔混交

41、灌木林 针阔两 类灌木混 生, 但林 冠覆盖 面积 都不 超过 65%( 含)的 灌木林 。 5.3.5 乔灌混合林 DB11/T 1441 2017 15 5.3.5.1 定义 由乔木和灌木 交替 生长 混合覆盖 但两 者林 冠覆盖 面积 各 自都 不超过 65%(含 ) , 且 树木 总体覆盖度 大 于 30%的 地表。 5.3.5.2 分类要求与指标 按照地 表覆盖 采集 , 大 面积 的 林区 最小 图斑 对应 的地 面 实地 面积 为1600 平方 米; 其他地区 最小图斑 对应的 地面 实地 面积 为400平方米 。 5.3.6 竹林 5.3.6.1 定义 全部由 各类竹 子组 成

42、的 纯林 或 仅混 生少量 针阔叶树 种的植 被类 型。 5.3.6.2 分类要求与指标 按照地 表覆盖 采集 ,最 小图 斑 对应 的地 面实 地面 积为 400平方 米。 5.3.7 疏林 5.3.7.1 定义 由各类林木 组成 但覆盖 度较 低 ,郁闭 度 在 0.10.2 的 林地 。 5.3.7.2 分类要求与指标 5.3.7.2.1 按照地 表覆盖 采集 ,最 小图 斑 对应 的地 面实 地面 积为 1600平方 米。 5.3.7.2.2 疏林可 分为 原始 疏林和 次生 疏林 。原 始疏林 是由 于当 地 自然 条件 差、 林木 生长 缓慢 、天然 更新困 难而 形成 的。 次生

43、 疏林是由 于人 为原 因造 成的 , 使林地经 过次 生逆 向演替而 形成 的疏林 。 5.3.7.2.3 疏林中 ,也 可以 杂生 一些 灌木和草 本植 物。 在干燥 的情况, 疏林 可能 过渡 到无 树平原或 灌 木地。 5.3.8 绿化林 地 5.3.8.1 定义 城镇等 人口 集中 居住 范围内 的 街巷 、 零 星地 块、 街心花园以及 道路 隔离 绿化 带等 范围内人工种植的 绿化树 木覆盖 形成 的小 面积 片 状或带状 区域 (不包括 楼 顶种植 的树 木) 。 5.3.8.2 分类要求与指标 5.3.8.2.1 按照地 表覆盖 采集 ,最 小图 斑 对应 的地 面实 地面

44、积为 200平方 米。 其中 ,城市 地区 最小 图 斑对应 的地 面实 地面 积 为 100平方 米。 5.3.8.2.2 对于城镇 集中 居住 区域 内公 园 、学 校中 大片长 期自 然生产 的林地 不按照 绿化林地归 类。 对 于其他区 域, 将成 团分 布的 面 积超过 400 平米 或林带 宽 度超过 10 米且 面积 达到 400 平米 以上 树林 归 入其他 对应 的林地类 型 。城市中 公园 里零散、单 块 面 积 不 大 可 以 归 为 绿化林地 , 主 要根 据绿化林地 或 者 绿化草地 的定义 进行 判定 ,面 积 指标 只作为 难以 判 定时的 参考 标准 , 需要

45、根 据实际 情况 区别 对待 。 在 不 能按照 绿化林地定义 确定 的情况 下, 按照 400 平米指标执 行。 DB11/T 1441 2017 16 5.3.8.2.3 绿化林地 仅适 用于 城镇 等人 口 集中 居住 范围内 的街 巷、零 星地 块、 街心 花园以及道路 隔离 绿化带 等范围内 为绿化 环境 而 种植 的树 木形 成的 小面 积 林地 ,不包括 公园内 大片的 长期 自然 生长 林地。 包含在 房屋建筑区内 的绿化林地 应按照 房屋建筑区内 的归 类规 则确 定是 否单 独归类 。 5.3.9 人工幼林 5.3.9.1 定义 以造林 为目的 ,人工种植 不久、 处于初

46、长阶 段、树 木矮小 、枝叶 稀少 且树冠 覆盖度 低于20%的 未 成 林。 人工幼林 影像 上难 以判 断 有人工种植 树木 存在 , 以背 景地 物特征 (如 草地 、裸露 地表 等) 或种植痕 迹 为 主。 5.3.9.2 分类要求与指标 按照地 表覆盖 采集 ,最 小图 斑 对应 的地 面实 地面 积为 400平方 米。 5.3.10 稀疏灌 丛 5.3.10.1 定义 在荒漠 或植 被稀疏地区 丘团 状 生长 的低矮灌木 或灌草丛 ,成 群 分 布 , 但 平 均 覆盖度 低 于 30%、大 于 10%的 地表。 5.3.10.2 分类要求与指标 按照地 表覆盖 采集 , 荒漠 地

47、区最 小图 斑对应 的地 面实 地 面积为 10000平方 米, 其他地区 最小 图 斑 对 应的地 面实 地面 积 为 1600平方米 。 5.3.11 天然草地 5.3.11.1 定义 以天然 生长 或半 人工 培育 的草本 植物 为主 覆盖 的地 表。 一般 未经 改良 或经 过不破坏天然植 被条 件 下 的改良 ,用 于放 牧或 割草 ,包括 以牧 为主 的树 木覆盖 度在 10%以下 的疏林草地和灌丛草地 。 5.3.11.2 分类要求与指标 草原地区 最小 图斑 对应 的地 面 实地 面积为 1600平方米 ; 其他地区 最小 图斑 对应 的 地面 实地 面积为 400平方 米。

48、5.3.11.3 高覆盖 度草地 5.3.11.3.1 定义 覆盖度 大 于 50%的天然草地 、 改良 草地和 割草地 ,此 类草地一般水分 条件 较好 , 草被 生长 茂密 。 5.3.11.3.2 分类要求与指标 按照地 表覆盖 采集 ,与上级类天然草地 的分类要求与指标 相同 。 5.3.11.4 中覆盖 度草地 5.3.11.4.1 定义 DB11/T 1441 2017 17 覆盖度为 20% 50% 的天然草地和 改良 草地 ,此 类草地一般水分 不足 ,草 被较 稀疏 。 5.3.11.4.2 分类要求与指标 按照地 表覆盖 采集 ,与上级类天然草地 的分类要求与指标 相同 。

49、 5.3.11.5 低覆盖 度草地 5.3.11.5.1 定义 监测年 份覆盖 度为 10% 20%的天然草地 ,或 多年均 有草木 生长的 区域 ,监测 年份草 被覆盖 度达到 5%20% 的区 域。植 被成 颗粒 状 丛生,以草 本为 主 内偶 含 低矮 的 灌丛 。此 类草地水分 缺乏, 草被 稀疏 , 牧业利 用条 件较差 。 5.3.11.5.2 分类要求与指标 按照地 表覆盖 采集 , 荒漠 地区最 小图 斑对应 的地 面实 地 面积为 10000平方 米, 草 原地区 最小 图 斑 对 应的地 面实 地面 积 为 1600平方米 ;其他地区 最小 图斑 对应 的地 面实 地面 积 为 400平方 米。 5.3.12 人工草地 5.3.12.1 定义 通过耕 翻、 完全 破坏 、 清 除原有 天然植 被后 , 人 为播 种 、 栽 培建植 的以草 本植 物 为主 体的 人工植被 及其生 长的土地 ,包 含 人工 栽 植林木覆盖 度小 于 10%的人工疏灌丛 群落 或疏林 群落及其 生 长的 土地 。包 括 饲 用为 主要 目的的 人工 牧草地和 特殊 用途 如改 善环境的 绿化草地 。 5.3.12.2 分类要求与指标 最小图 斑对应 的地 面实 地面 积 为400 平方 米。 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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