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T 149-2016 养老机构院内感染控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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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080.99 A12 DB11 北京市地方 标准 DB11/T 149 2016 代替 DB 11/T 149-2008 养老机构院内感染控制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infection control in the long-term care facilities 2016 - 08 - 10发布 2016 - 12 - 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1/T 1492016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3 5 环境清洁卫生要求 . 4 6 重点区域感染控制 .

2、 4 6.1 治疗室、处置室 . 4 6.2 居住区域 . 5 6.3 洗衣区域 . 5 6.4 餐饮区域 . 5 7 常见疾病的院内感染防控措施 . 6 7.1 呼吸系统感染性疾病 . 6 7.2 泌尿系统感染性疾病 . 6 7.3 消化系统感染性疾病 . 7 7.4 导管相关性血流感染 . 7 7.5 皮肤感染 . 7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洗手法 8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标准预防 . 10 参考文献 . 11 DB11/T 1492016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11/T 149 2008 养老服务机构 院内感染控制规范

3、 , 本标准 与DB11/T 149 2008 相 比,除编辑 性修改外,主 要 技术 变化 如下: 原 养老服务机构 院内感染控制规范 更名为 养老机构 院内感染控制规范;原 标准 九个章 节调整到七个章节; 增加 3.6、 3.7 、 3.17 、3.18、3.19、 3.20、3.21、3.22的术语定义 ;将术语中3.11“灭菌 剂”调整为“灭菌”; 增加了第五章“ 环境清洁卫生要求 ”的内 容; 增加了 附录 A、附录B 的内容; 删除了原 标准 3.6、 3.8、 3.12、 3.18、3.19 的术语定义 ; 删除了原 标准 第四章 、 第五章 、 第六章、 第九章;将原 标准

4、第五章、 第六章、 第九章 的部分 内 容调整到现 标准 第四章 基本要求 ; 对原 标准 第七章 、第八章的 部分 内容调整到现 标准第六章 和第七章; 引用 了最新 的规范性文件。 本标准 由北京市民政局提 出并归口 。 本标准 由北京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 单位:北京市民政局 、 北京养老行业协会 、 煤炭总医 院、 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 管理中心。 本标准 主要起草 人:李绍纯 、 梁树 、杨会 英、 彭嘉琳 、 钟秀玲 、沈雪莲 、马俊明、 周卡 、 刘 文 红 。 DB11/T 1492016 1 养老机构院内感染控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养老机构 院内感染控制的基本

5、要求、环境清洁卫生要求、重点区域的感染控制和常见 疾病的院内感染防控措施。 本标准 适用 于养老机构 的院内感染控制 工作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 对于 本文件的 应用 是必不可少 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 仅所注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 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 版本( 包括所有的 修改单 )适 用于 本文件。 GB 14934 食( 饮)具 消毒 卫生标准 GB 15979 一次 性使 用卫生用品 卫生标准 GB 15980 一次 性使 用医 疗用品 卫生标准 GB 15982 医院消 毒卫生标准 WS/T 311 医院 隔离 技术规范 WS/T 313

6、医务人 员手卫生规范 WS/T 367 医疗 机构 消毒技 术规范 DB11/T 662 医院 布草卫生洗涤 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15982和 WS/T 367界定的以及下 列术语和定义 适用 于本文件。 为了 便于使 用, 以 下重 复列 出了GB 15982和WS/T 367 中的 一些术语和定义。 3.1 院内感染 infection within the long-term care facilities 入 住 老年 人在 养老 院内 获得 的感染 , 包括在 院期间发 生的感染和 在院内 获得 出院后发 生的感染, 但 不包括入 院前 已开始或者入 院 时已 处于潜伏期 的

7、感染。工作 人员在 院内 获得 的感染 也属 院内感染。 3.2 院内感染监测 infection within the long-term care facilities surveillance 长期、系统、 连续地观察 、 收集和 分析 院内感染 在养老机构 一定 人群 中的 发生和 分 布及其影响因素。 3.3 综合性监测 comprehensive surveillance 对养老机构中 入住的 所有 老年人 和工作 人员进 行院内感染 及其 相关 危险因素 的监测 。 3.4 目标性监测 targeted surveillance 根据院内感染管 理的重点 ,对选 定目 标开 展的

8、院内感染及 相关 危险因素 的监测 。 DB11/T 1492016 2 3.5 院内感染发病率 incidence rate of infection within the long-term care facilities 一 定 时间 内, 在院 老年 人中 发 生院内感染 新病 例的 频率。 3.6 院内感染现患率 prevalence rate of infection within the long-term care facilities 指 定 时间 内, 在院 老年 人中实际 感染病 例的 百分 率。 3.7 院内感染聚集性病例 clustering case of infe

9、ction within the long-term care facilities 养老机构 或部分 区域内的 入住老 年人中, 短时间 内发 生 2例 及以 上同种 感染病例 的 现象 。 3.8 标准预防 standard precaution 养老机构中 所有入 住老 年人 的血 液、 体液 、 排泄物 、 分泌 物, 无论 是否被确认 感染 , 均视 其具有感 染性应 采取 的相 应隔离及 防护措施。 3.9 消毒 disinfection 清 除 或杀 灭传播媒介上 病原 微 生物 ,使其 达到 无害 化的处 理。 3.10 消毒剂 disinfectant 能杀灭 传播媒介上 的

10、微 生物 并 达到 消毒 要求的制 剂。 3.11 灭菌 sterilization 杀 灭 或清 除医 疗器械 、器 具和物 品上 一切微 生物 的处 理 。 3.12 高水平消毒 high-grade disinfection 杀 灭 一切细 菌繁殖体 包括 分枝杆 菌、病 毒、 真菌 及其 孢子 和绝大多数细 菌芽孢 的消 毒处 理。 3.13 中水平消毒 mid-grade disinfection 杀 灭除 细菌 芽孢 以外 的各种 病 原微 生物 的消 毒处 理。 3.14 低水平消毒 low-grade disinfection 能杀灭 细菌 繁殖体 (分 枝杆 菌除外 )和 亲

11、脂 病毒 的消 毒 处理 。 3.15 随时消毒 immediately-available disinfection 养老机构 内有 感染 源存 在时进行 的消 毒。 3.16 终末消毒 terminal disinfection 入 住 老年 人出院、 转院 或死亡后 对居住环境 及设 施设备进 行的 彻底 消毒 。 3.17 清洁 cleaning 去 除 物体表面 有机 物、 无机 物 和可 见污 染物 的过程 。 3.18 清洁单元 cleaning unit DB11/T 1492016 3 清洁实 践中 以一 位入 住老 年人为单位, 包括 该位老 年 人邻近 使用的 有关 设备

12、 和家 具 表面视 为一 个 清 洁单元 。 3.19 个人防护用品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PPE) 用 于 保护 养老机构 内工作 人员避免接触 感染性 因子 的各种屏障物 品。 包括 口罩 、手 套 、 护目镜、防 护面罩 、防 水围 裙、 隔离 衣、防 护服 等。 3.20 生活垃圾 domestic waste 日 常生 活过程 中产 生的 固体 废弃 物。 3.21 医疗废物 medical waste 养老护 理及 相关 医疗 活动 中产生的 具有 直接 或间 接感染性、 毒性 以及其 他危 害性的 废弃 物, 包括感 染性废弃 物、病 理性

13、 废弃 物、损伤 性废弃 物、 药物 性废弃 物及 化学 性废弃 物。 3.22 A0值 A0 value 湿热消 毒的 物理 参数 ,通 过温度 -时间 窗相 互关系 达 到的热力 消毒 的指 标。 4 基本要求 4.1 应确定院内感染管 理组织与 责任 人, 配有 专兼职 感染控制 人员 。应 建立健全 院内感染控制 与管 理 制 度 、流 程并组织实 施, 包括但不 限于 : a) 院内感染管 理制 度; b) 院内感染 知识培训 制度 ; c) 消 毒隔离 制度 ; d) 手卫生管 理制 度; e) 医 疗 废 物 管 理 制 度 ; f) 防 护 用 品使 用制 度; g) 院内感染

14、 监测 制度 ; h) 院内感染 报告 制度 ; i) 环境清洁卫生制 度。 4.2 应定期 组织 护理 、照 料和 其他部 门人 员进 行院内感染防控的基 础知识 及附录 A附录 B的内 容进 行 培训, 制定 应对 院内感染 聚集性病 例的防控 方案 ,至 少 半年 组织 培训 一次 ;建立个人 培训记 录。 4.3 应按照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传 染病防治法 等 法律 法规的规定 ,对 传染病 进行 防控。 当发 现院内感 染聚集 性病 例时 ,应及时 送诊并 于 12小时 之内 报告上 级 主管 部门 。 4.4 应按照 中 华 人民 共和 国食品安全 法 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 , 进

15、行食品 的采 购、 储 存 、 运输、 加工 、 制作。 4.5 对消毒 药械 、一次 性使 用的卫生用 品和 一次 性使 用医 疗用 品等 管理 使用 应符合 GB 15982、 GB 15979、GB 15980 的要求。 4.6 服务人 员在进 行操 作前 后应 按 WS/T 313要求洗手 , 按需做好 个人 防护 。 4.7 应从如下 方面 做好访 视人 员及老 年人 的卫生 宣教 工作 , 做好 员工 的职 业健康 防护: a) 应 谢 绝 患 有 传 染性疾病的 访视人 员探 视, 适当限 制一次访 视人 数, 做好访 视人 员 带入食品的管 理; b) 应 对 入 住 老 年

16、人 进 行 院内感染相关 知识 的宣 传,如 手卫生、环境卫生 等; DB11/T 1492016 4 c) 员工入 职前 应做健康 体检 ,患有 传染性疾病的 工作 人员不应 上岗 ; d) 员工应注 意个人 卫生 , 做 到勤洗 澡、 勤换 衣服,服务过程中 应自觉 使用 个人 防护 用 品,如 手 套 、 口 罩 、 隔离 衣等 。 4.8 老年人 入住前 应做 入院 体检 , 健康评估 ,根据 老年 人的生 活能 力进 行分 类、 分区居住 ;已入 住老 年人中 发现 患有可 传播 疾病 但 无需 医院住院治疗 者时 , 应立即 采取 相应 的隔离 措施。 4.9 应做好 各项 院内感

17、染 监测工作, 每年 两次进 行院内感染现 患率 调查 。监测包括 全 院综合 性监测 和 目 标性 监测 ,方 法应 符合 GB 15982、 WS/T 312 的规定。监测 内容, 包括但不 限于: a) 院内感染病 例监测 :发 现院内感染 疑似 病例 时,部 门主管 应于 24小时 之内 填 写院内感染病 例 报告 卡,并 送达 院内感染管 理组织; b) 消 毒 灭菌 效果 监测 :应 符合 GB 15982规定 ,压 力蒸汽 灭菌 合格 率应 为 100%;灭菌包 外应有灭 菌 标 识 ( 指示胶 带) , 包 内应放 置化 学指 示剂 (卡 ) ; 使用的消 毒液 应达 到 所需

18、的 浓度 , 应 用 化学指 示卡监测 ;使 用中 的消毒 液细 菌数 量应 小 于 100cfu/ml,不得 检出 致病微 生 物; c) 环境卫生 学监测 : 当疑 有院内感染流 行与 环境卫生 学因素有 关时 , 应及时 上报 属地 疾病预防控 制 部 门,由 其相关 科室 进行 环境卫生 学监测 。结果 应符合 GB 15982规定 ; d) 手卫生 效果 监测 :卫生手消 毒 细菌菌 落总 数应 10 cfu/cm 2 ; 监测 方法按 WS/T 313附录 B的 要求进 行。 4.10 卧床及 生活 不能 自理 的老 年人院内感染 发病 率应 15 。 4.11 生活垃圾 应使 用

19、黑色 包装袋 收集 ;医 疗 废 物 应使 用标准的 黄色 包装袋 收集 ; 锐 器 应使 用标准的锐 器 盒 收集 , 严禁混放 ; 所 用包装袋 、 锐 器盒 的质量 应符合国 家有 关规定 ;医 疗 废 物 应 交 给 有 资质的机构 进 行 无害 化处 理。 5 环境清洁 卫生要求 5.1 应先清洁、 再消 毒, 采取 湿式清洁的 方法 ;以 清水 清洁为主, 清洁 剂为 辅, 清洁卫生 频度每 日一 次,必 要时可以 提高 清洁 频度, 保持 环境 整洁、卫生、无 异味 。 5.2 环境和 物体表面 清洁 擦拭 应操作 规范、 有效 ,清洁 无盲区(点) ;清洁居室 或诊疗区域 时,

20、 应按 由上而 下、 由洁 到污 的顺序 进 行。 5.3 有多名老 年人 共同 居住的 房间, 应实 施湿 式清洁 ,一 床 一套 (巾 ), 床头柜 一桌一 抹布 。 5.4 老年人 居室、卫生 间、 公共 区域 等分 别设 置专 用清洁用具 , 采取 颜色 编码 ,如老年 人居室用 黄色, 卫生间 用红 色, 公共 区域用 蓝色 ;复 用卫生用 品如 抹布、 地巾宜 选用 易清洗、消毒 的微 纤维 织布 。 5.5 复用卫生用 品使 用后应 清洗、 热消 毒 、 干燥 备用, 宜首 选 机械 清洗 湿热 消毒 法, 湿热温度 达到 90oC 时间 1min5min ;湿热温度 达到 93

21、oC时间 1min 3min或 A0值达 到 600。 5.6 清洁剂 、消 毒剂 的使 用应 按照产 品使 用说 明书 进行, 消 毒溶 液的 配制 应现 配现 用 ,日 常环境清洁 不宜使 用含氯 消毒 剂。 5.7 有特殊 感染 或终末 消毒时 ,宜使 用高 水平 消毒 剂如 二氧化 氯、 过氧乙酸 等, 使用含氯 消毒 液后应 再次清洁 去除 残留 。 5.8 老年人 的血 液、 体液 、排泄物、 分泌 物等污 染物 ,操 作 人员应 戴手 套、 口罩等 防 护用 具; 若为 少 量 污 染物, 先去 除污物 , 再 用浸有 消毒 液的 抹布或地 巾进行 清洁消 毒, 待 达到作 用

22、时间后 用清 水擦 洗干 净;若 为大 量污 染物 ( 10mL) ,先 采用 可吸 湿性 材料清 除污 染物 ,再 实施清洁和消 毒措施。 若老 年 人 患 有传 染性疾病 ,其 被清 除 的污 染物 应放 入黄色垃圾袋 ;医 疗废 物、生 活废 物 应分 开、 封闭 运送 。 6 重点区域 感染控制 DB11/T 1492016 5 6.1 治疗室、处置室 6.1.1 院内设 医疗 机构 的治疗区域 , 应布 局流 程合 理、洁 污分明 ,应 设有 流动 水洗手 设备 、皂 液及 干 手设施。 6.1.2 医 护 人员应 严格 执行 无菌技 术 操作 规程 。 6.1.3 无 菌 物品应

23、做到 一人 一用 一灭菌, 在有 效期 内使 用。 6.1.4 抽 出的 注射 药液 、开 启的 无菌溶 液应注明时间 ,超 过 2小 时不得使 用。 6.1.5 无 菌 棉球 、纱 布等 小包 装一 经打 开, 应立即 使用。 6.1.6 碘酒、 乙醇 等皮肤消 毒剂 应采用 小包 装瓶 ,如分 装应 每 周更换 2次,容 器灭菌 。 6.1.7 各种治疗 车上 层为 相对 清洁区,下 层为 相对 污染区。 利 器盒 应放 在上面 方便 操作不 易污 染的 位 置。 6.1.8 进 行 治疗、处置 时按 先清洁后 感染的 顺序 进行; 换药操作应按清洁 伤口 、感染 伤口依 次进 行; 感

24、染性敷 料应 放在 黄色 包装袋 内按照 医疗 废物 处理 。 6.1.9 治疗、处置 操 作前 对治疗区域进 行湿 式清洁 , 30分 钟后才 能开 展操 作, 遇污 染时应 随时 清洁消 毒 ; 每日 治疗、处置 操作后应再 次进 行湿 式清洁 并紫 外 线消 毒。 6.2 居住区域 6.2.1 居室环境 应保 持清洁卫生 ,空气 清新, 室内 每日 通风 换气 2次, 清洁卫生 至少 1次。 6.2.2 老 年 人的衣 服应 每周 更换 一次, 床单 、被套 应每两 周更换 一次 ,遇 有污 染须 及时更 换; 枕芯 、 棉褥、 床垫 宜选 用适 宜的清洁、消 毒方 法定 期进 行清洁、

25、消 毒。 6.2.3 居住区域环境卫生 应按本标准第五章 的要求 执行 。 6.2.4 应 每 日清洁 电器表面 ,每 周清理 冰箱 内过 期食 物, 每月至 少清洁 冰箱 并除 霜一次, 每年 至少 清 洁空调 一次 。 6.2.5 每 一 照料 区域 应设污物 处理 间 ,配 备洗手 池、 污物 处理洗消 池, 便器 应一 用一 处 理, 宜密 闭倾 倒 , 清洗、消 毒, 干燥 后 保存备 用; 宜安 装全自动 便盆清洗消 毒机 。 6.3 洗衣区域 6.3.1 应布局 流程 合理, 洁污 分明 , 通风良 好; 物流 应由 污到洁 ,顺序 通过 ,不应 逆行。 6.3.2 应 指 定地

26、 点收集 污物 ,避免 在 老年 人居住区域清点 污物, 做到 专车 、专 线运输 ; 运送 车辆 应洁 污 分 开, 每日 定时 清洗消 毒。 6.3.3 患 有 各类 呼吸 道、 肠道 传染病与 化脓 性或 渗出性皮肤病的 工作 人员不应 参与 直接接触 衣物 的工 作 。 6.3.4 老 年 人的衣 物应 分类 清洗 ,被血 液、 体液 、排泄物 、分泌 物污 染及 患有 传染病 老 年人 的衣 物应 封闭运输 、单 独清洗、消 毒。 6.3.5 使 用 个人 专用洗衣 机, 衣物 清洗 后应 阳光晾晒 ;多 位老年 人共 用一 台洗衣 机, 洗衣 机宜 具备 自 动加热 清洗 功能 (

27、A0 值应达 600或 90oC, 1min 5min或 93oC, 1min3min) , 衣物 清洗 后应 机械 烘干 或阳光晾晒 。 6.3.6 布 草清洁、 存贮 应符合 DB11/ 662的要求。 6.4 餐饮区域 6.4.1 从 业人 员应 定期 体检 取得 健康合 格证 明; 患有 传染病 人 员不应在 餐饮 部门 工作 。 6.4.2 餐饮人 员应 按规定 着装 后方 可进入 操作间 ,不得 穿工作服 离岗 去其 他区域 ;送 餐 人员 打餐前 应 洗手、 戴口 罩及 戴一次 性手 套 进行 操作 ;其 他工作 人员不应 穿工作 服进入 餐饮区。 DB11/T 1492016

28、6 6.4.3 餐饮人 员应注 意个人 卫生 ,做到 勤洗手、 勤剪 指甲 、勤洗 澡理 发、 勤洗衣 服, 应 每周 换洗 二次 工作服, 污染 严重 应随 时换 洗。 6.4.4 食品的 采购 、储 存、 运输 、加工 、制 作、 配送 应符合 食品 安全 法的要求 ,做 到专人 、专 室、 专 用工具 、 专 用消 毒设备 、 专 用 冷藏冷冻 设备 ; 食 物成 品 存放 做到 生熟 分开 、 成 品 与半 成品 分开、 食物与 杂 物 分开 、食 物与 药品 分开 。 6.4.5 应 当 使用 专用 封闭 保温 清洁 车辆 配送 食品 ,分 装、 贮存、 运输 食品 的温度 和时间应

29、 当符合 食品 安全要求 ,每 日留 存三 餐食 物 的样 品。 6.4.6 餐 具 的消 毒应 符合 GB 14934 的规定。 6.4.7 食品加 工制 作区域 应保 持清洁、 整齐 , 每 年至 少开 展四次 灭蝇 、 灭 鼠、 灭蟑螂 等 卫生防 疫 工作。 6.4.8 应 按环境 影响 评价 要求 设置 油 水分 离器 、收集 容器 、隔油池 等设备设 施,并 保持设备设 施正 常 运转。 6.4.9 应 设 有收集 餐厨 垃圾 的专 用容器 ,定点 存放 、标 识明 确 ,可 委托 有资质 的企 业收运 和处置 ,不 得 随 意倾倒 、丢 弃、 堆放 或者直 接排 放。 7 常见疾

30、 病的 院内感染防控 措施 7.1 呼吸系统 感染性 疾病 7.1.1 每 年 秋末 冬初 根据 呼吸系统感染性疾病的流 行趋势 和老年 人身 体状况 宜开 展流感疫苗 、肺 炎双 球 菌 疫苗 接种 工作 。 7.1.2 对 患 有呼吸 道感染的 老年 人应做 到早 发现 、早 隔离 、早治疗 ,切 断传播 途径 。 7.1.3 对 患 有慢 性呼吸系统疾病的 老 年人 应采取 以下 措施 : a) 积极治疗 原发 病,加 强老 年人生 活照 料和 营养 支持 ,提高 机体免 疫力 ; b) 保 持 口 腔 清洁 ,预防感染 等并发 症, 促进 呼吸 道分 泌物的 排出 并鼓励戒烟 ; c)

31、 鼻饲、吸 痰时应 防止误 吸和 异 物进入 呼吸 道, 操作应 符合 临 床医 疗护 理常规 的规定 ; d) 吸 痰 应 戴 一次 性手 套,对 气 管 切 开 部位 处理 时, 应戴 无 菌手 套或 采用 “非 接触 ”技 术 ; 吸 痰 管 一 用 一 灭菌; e) 应 用 密 封 包 装 的 无 菌 药 物 作 为 呼吸 道给 药。用 于 雾 化 器 和 湿 润 器( 瓶 ) 大 包 装 的 无 菌 液体, 打 开后应在 24 小 时内 使用 ; f) 连续使 用的 氧气 湿化 瓶应 每日更 换无 菌水 或当 日新 煮沸的 凉开 水, 用毕 消毒 ,干燥 保存 ; g) 对 有 传

32、染性呼吸系统疾病的 老 年人 应按疾病 传播 方式 采取 相应 的隔离 措施 , 其呼吸道 分泌 物 应 按医疗 废物 处理 。 7.1.4 对 卧床 的老 年人 应采取 以下 措施 : a) 条 件 允许 应首 选半 坐卧 位, 或 侧卧 位; b) 保 持 口 腔 清洁 ,按 时翻 身拍背, 鼓励咳痰吐 出; c) 必 要 时 湿 化 气道 及吸 痰; d) 预防误 吸; e) 注 意 保 温 。 7.2 泌尿系统 感染性 疾病 7.2.1 应 避免 留置导尿 , 需 要留 置导尿 应缩 短留 置带 尿管 时间, 导尿系统 应保 证密闭 、引流 通畅 , 无 逆 流。出 现梗阻 、污 染沉

33、淀 物 堆积 等泌尿 道感染 情况 应 尽早拔 除导尿管。 7.2.2 需 要 留置导尿 不应使 用膀胱冲洗 ,应 鼓励 老年 人多 饮水。 DB11/T 1492016 7 7.2.3 严格执 行无 菌技 术操 作, 尤其应注 意手卫生 及无 菌器 具 的使 用。 应用 无菌 方式 采 集尿标本 ,在 导尿管 与引流 接头 之上 端周 围用 2 碘酊 、 75 乙 醇 消毒 ,以 无菌 空针 及针 头 抽取 尿液 。 7.2.4 维持会 阴部 、尿 道口 的清洁和干燥 ,做好 会阴 部的 护理。 耻骨 上膀胱造瘘 的老 年 人应注 意保 持 伤口清洁 干燥 。 7.2.5 做好尿管、尿 袋的

34、 护理 和管 理, 操作应 符合 临 床医 疗 护理 常规 的规定。 7.3 消化系统 感染性 疾病 7.3.1 应 加 强老 年人 及家 属手卫生 等接触 隔离 的卫生 宣传 教育。 7.3.2 应 加 强食品 安全 管理, 不提 供 生冷 、腐败 、变 质食 物; 7.3.3 对 患 有胃 肠道 感染的 老年 人应做 到早 发现 、早 隔离 、早治疗 ,切 断传播 途径 。 7.3.4 应 做好 卫生管 理, 明确 划分 清洁区、 污染区 ,做好 餐具、 药杯 的清洁消 毒工作 ; 做好 抹布 、地 巾 、 便器 、卫生 间及 环境的清洁消 毒工作 。 7.3.5 若 消化 道感染性疾病的

35、 暴发 、流 行时应 严格落 实肠道 隔离 措施 ,便 器、 马桶 等设施 设备 应采 用 感染者 专用 ,并 做好 污染 物消毒 处理 工作 。 7.4 导管相关 性血流 感染 7.4.1 应 掌握 血管内治疗的 指征 ,移除 不必 要的 中心 静脉插 管 。 7.4.2 应 按照 WS/T 313的要求 进 行手清洁消 毒, 使用 合格 的无菌医 疗用 品, 符合 无菌技术 操作 要求。 7.4.3 插 管 部位 皮肤 应先 清洁 后消 毒 ,并对 插管 部件 进行 必要的消 毒。 7.4.4 留 置血管导管的 维护 ,应 保持导管 连接 端口 的清洁。 注 射药 物前 应使用 75%乙醇

36、或 氯己啶 乙醇 或 含 碘消 毒剂 进行 消毒 ,待干后 方可注 射药 物。 中央静脉 导管 肝素 帽及 输液接 头 至少每 7天更换 1次, 若 其 完整 性有 损坏 或肝 素帽 及 输液接 头内 有回 血时 ,应立即 更换 肝素 帽和 输液接头 。 7.4.5 更 换 置管 部位 敷料 时应 保持 敷 料清洁 干燥 ,出 现潮 湿、污 染时 ,应 立即 更换 。 7.4.6 对 进 行插 管和 维护 操作 的相关人 员应进 行培训 ;评估 留 置导管 移除 的时 限。 7.4.7 穿 刺 部位, 尤其是 患有 糖尿病的 老年 人, 宜选 择上 肢动、 静脉 。必 要时 选择锁骨下 静脉

37、和颈静 脉 , 避免选 择下 肢部位, 穿刺部位 应远 离创 面。 7.5 皮肤感染 7.5.1 保 持 皮肤的清洁 与卫生 ,避免紫 外线 对皮肤的 过度 照射及 皮肤的 过度 干燥 ;洗 澡 时不应使 用碱 性 肥 皂, 水 温不 宜超过 40, 次 数不宜 过勤 , 时间不 宜 超过 30分钟 ; 沐浴 后应及时 擦干 腋下 等皱褶皮 肤处, 宜在 面部 、背 部、手 背 等容 易暴 露的 部位 涂润 肤 液。 7.5.2 应 加 强营 养, 注意合 理膳 食,适 量饮 水。 7.5.3 保 持 老年 人卧 具( 被子 、床 单 )的 平整 、干燥 、舒 适,老人 内衣 应勤 洗勤换 ,

38、选用 棉织 品。 7.5.4 对 长期 卧床 的老 年人 应 每 2 小时 翻 身 1 次, 动作 轻柔 , 避免 拖拉 。床 单应 柔软 、 有吸 水功 能, 保 持干燥 ,预防 压疮 。 7.5.5 对 大 便失 禁的 老人, 应及时 清洗 肛周 皮肤 ,可 涂抹 护臀霜 ,预防 会阴 部糜烂 和湿疹 。 7.5.6 对 患 有糖 尿病 老年 人, 应注 意 足部 护理, 选择 合适 的鞋袜 ,应 用温 水洗 脚, 避免热 水泡脚 及用 力 揉搓 ,每 日检查 足部 皮肤 情 况, 发现 病变 及时 处理 。 DB11/T 1492016 8 A A 附 录 A (规范性 附录 ) 洗手法

39、 A.1 定义 :工作 人员 用皂液 和流 动水 洗手 ,去 除手 部皮肤 污垢 、碎屑 和部分 致病菌 的过程 。 A.2 洗手 时刻 ,包括但不限 于 : a) 直 接接触 每个老 年人 前后 ; b) 接触老 年人 黏膜 、 破 损皮肤 或 伤口 前后 , 接触 老年 人的血 液、 体液、 分泌 物 、 排泄物 、 伤口 敷 料 等 之后 ; c) 摘 手 套 后 ; d) 接触老 年人 周围环境 及物 品后; e) 进 行 无 菌 操 作 、 接触 清洁、 无 菌物 品之 前; f) 处 理 药 物 或 配 餐前。 A.3 洗手 方法 ,具 体步骤如下: a) 在 流 动 水 下, 使

40、双 手充 分淋 湿 ; b) 取 适 量皂 液, 均匀涂 抹至 整个手 掌、手 背、手 指和 指缝; c) 应注意 清洗 双手 所有 皮肤 ,包括 指背 、指 尖和 指缝 ; d) 具 体 揉搓 方法 如下: 1) 掌 心 相 对, 手指 并拢 ,相 互揉搓 ,见 图 1; 图A.1 掌心相对揉搓 2) 手 心对 手背 沿指 缝相 互揉搓 , 交换 进行, 见 图 2; 图A.2 手指交叉 掌心对手背揉搓 3) 掌 心 相 对, 双手 交叉 指缝 相互揉搓 ,见图 3; DB11/T 1492016 9 图 A.3 手指交叉 掌心相对揉搓 4) 弯曲手 指使 关节 在另 一手 掌心旋 转揉搓

41、,交 换进 行, 见图 4; 图 A.4 弯曲手指关节 在掌心揉搓 5) 右 手 握 住 左 手 大 拇 指 旋 转 揉搓, 交换 进行, 见图 5; 图 A.5 拇指在掌 中揉搓 6) 将五个 手指 尖并 拢放 在另 一手掌 心旋 转揉搓 ,交 换进 行, 见 图 6。 图A.6 指尖在掌心 中揉搓 e) 认真揉搓 双手 至少 15秒钟, 在 流动 水下 彻底 冲净 双手 , 擦干 ,取 适量 护手 液护 肤。 DB11/T 1492016 10 B B 附 录 B (规范性 附录 ) 标准预防 B.1 标准预防 指 养老机构中 所有入 住老 年人的血 液、 体液 、 排泄物 、 分泌 物,

42、 无论 是否被确认感染 , 均视 其具有 感染性 应采取 相应隔离 预防措施。 根据 需要 采用洗手、 戴 手套、 戴口 罩、 护目镜、 穿隔离 衣、 小 心利器 扎 伤 、妥善 处理 污物 、保 持环境卫生 以及 安全 注射 ,必要 时接种 疫苗 等。 在实 施 上述 防护 措施基 础 上 , 可根据 疾病的 主要 传播 途径 , 采取 隔离 措施 包括 接触 隔离 ,空气 隔离 ,飞沫 隔离。 B.2 标准预防 措施 B.2.1 洗手, 手部 皮肤 一旦沾 染血 液 、体液 和其 他污 染, 应立即 按六 步洗手法 彻底 清洗。 B.2.2 戴 手 套, 进 行可 能接触患 者血液 、体液

43、 、排泄物、 分泌物 的操作时 须戴 手 套, 操 作完毕脱 去 手 套后应 洗手 ; 手部 皮肤 破 损时戴 双层 手套 ; 应避免已 经 污染的手 套触 摸清洁区域或 物品 ; 在两 个病 人 之 间一定要 更换 手套 ;手 套不 能 代替洗手。 B.2.3 戴 口 罩、 护目镜 , 操 作中 有可能 发生血 液、 体液 、 排泄物 、 分 泌物 飞溅 到工作 人 员人 员面 部时, 应 戴 具有 防渗 透性的 口罩 及防护 眼镜 ; B.2.4 隔离衣、围裙 ,操 作中有可 能 发生血液 、体液 、 排泄物、 分泌物大面 积飞溅 污染身 体时, 应 穿 戴具有 防渗 透性的 隔离 衣或者

44、围 裙; 脱去 隔离 衣后应 立即 洗手 ,以 避免污 染他 人 和环境。 B.2.5 沾 染 了老 年 人血 液、 体液 的尖锐 物品, 均应 视为感染 源 ,用 后 立即 放入 合 格的 利 器盒 内 ,严防 刺 伤 。 B.2.6 预防对 确诊或可 疑感染了 接触传播 病 原微 生物 如 肠道 感染、 多 重耐 药菌 感染、皮肤感染等 的 老 年人, 在进 行上 述预防措施的基 础上 ,还 应采 用接触 隔离 措施 ,包括但不 限于 : a) 病 人 安 置 在 单人 隔离 房间 ,无条 件时可 将同种 病原 体感染的 老年 人安 置于一 室; b) 限 制 老 年 人 的 活 动 范围

45、 ; c) 减 少 转 运 ,如 必须 转运 时, 应 尽量 减少 对其 他老 年人 和环境 表面 的污 染; d) 隔离室 应有隔离 标志 ,并 限制人 员的出 入。 B.2.7 经空气 及飞沫 传播 的疾病 有结核 、麻疹 、水 痘、流 行性脑膜 炎 、腮腺 炎、肺鼠疫等 ,患有 需 要 采取空气 及飞沫 隔离 措施的 老 年人, 需立即送 往传 染病医 院就 诊。 DB11/T 1492016 11 参 考 文 献 1 北京市 食品 安全条 例 北京市第 十二届人民 代 表大 会 常 务委 员 会第四 十 次会 议 于 2007年 11月 30日通 过 自2008年 1月1 日起施 行 2 北京市医 疗机构 环境清洁卫生 技术 与管 理规范 2013年11 月20 日北京市 卫生 局 发布 3 临 床医 疗护 理常规 2004年9 月北京市 卫生 局编 中国协 和医 科大 学出 版社 出版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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