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T 1426-2017 汽车维修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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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13.020.40 Z 05 备案号: 56048-2017 DB11 北京市地方 标准 DB11/T 1426 2017 汽车维修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industry 2017 - 06 - 29发布 2017 - 10 - 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1/T 1426 2017 I 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2、 . 1 4 选址 . 1 5 污染防治要求 . 1 5.1 大气污染防治 . 2 5.2 水污染防治 . 2 5.3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 2 5.4 噪声污染防治 . 3 DB11/T 1426 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丹平、曹宝山、黄海林、吕竹 明 、蒋彬 、李 实、 肖灵 、彭燕坤 、孙成春 DB11/T 1426 2017 III 引 言 为落实 中 华人 民共

3、和国环境保护 法 中 华 人 民共 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 华 人 民共 和国水污染防治 法 中 华 人 民共 和国大气污染防治 法 中 华 人 民共 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法 北 京市大气污染防治 条例 北京市水污染防治 条例,规范 汽车维修企 业环境保护 设施 设计 、 建设和运 行,保护环境 ,防治污染 ,制定本标准。 DB11/T 1426 2017 1 汽车维修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汽车维修 业选址及 污染防治的 技术要求。 本标准 适用 于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 业户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 对于 本文件的 应用 是必不可

4、少 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 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所有的 修改 单)适 用于 本文件。 GB/T 7701.1 煤质颗粒活性 炭 气 相用 煤质颗粒活 性 炭 GB 12348 工业 企业 厂界 环境噪声 排放 标准 GB 15562.2 环境保护 图形 标 志 固体废物 贮存 (处置)场 GB 18597 危险废物 贮存 污染控制 标准 GB 26877 汽车维修 业水污染物 排放 标准 HJ 2026 吸附法 工业 有机 废气治理工 程技 术规范 JT/T 324 汽车 喷烤漆房 DB11/ 307 水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

5、 DB11/ 501 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 标准 DB11/ 996 城乡 规划 用地分类标准 DB11/T 1038 在用 汽车 喷烤漆房安全使 用综合 评价 规则 DB11/ 1195 固定污染 源监测点 位设置技 术规范 DB11/ 1228 汽车维修 业大气污染物 排放 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 适用 于本文件。 3.1 非原位再生吸附处理工艺 non-onsite regenerated absorption technology 吸附剂 不在挥发 性有机 物处 理 装置 中直接 处理 再生的 吸附处 理技 术工 艺。 4 选址 4.1 汽车维修 业新建 、改建 、扩 建

6、项 目选址 应符 合国 家和 地方 相关 规定 及 DB11/ 996等 要求。 4.2 在居民 住宅楼 、未配套 设立 专 用烟道 的商住 综合 楼、 商住 综合 楼内与居住层 相邻的 商业 楼层内 , 禁止新建 、改建 、扩 建汽车维修项 目。 DB11/T 1426 2017 2 5 污染防治要求 5.1 大气污染防治 5.1.1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挥发性 有机 物污染防治 应符 合 以下 要求: a) 汽车涂装过 程中 使用的 处于 即 用状态 的涂料挥发 性有机物 含量 应符 合 DB11/1228 要求 ; b) 应记录使 用的 涂料 、 稀释剂 、固化 剂、清 洗剂等原辅材料

7、的 种类 、 数量 及挥发 性有机 物的 含量 , 至少保 存 3年; c) 调漆作 业应 在密闭空间内进 行, 产生的 含挥发 性有机物废气 应经 活性 炭等 处理 设施处 理后达标 排放; d) 喷漆作 业应 采用 高效喷涂 设备 。 使 用有机 溶剂 清洗喷枪的 ,应 采 用 密闭洗枪设 备, 或在密闭 设 施 内 清洗 并配备挥发 性有机 物 处理 设施 ; e) 喷漆、 烤漆作 业应 在符合 JT/T 324和 DB11/T 1038要求的 喷烤漆房内进 行, 废气经 处理 设施 处理后达 标排放 ; f) 喷烤漆房排气筒 排放的污染物 应符 合 DB11/1228要求 ,调漆室排

8、气筒排放的污染物应符 合 DB11/ 501要求 ,排 气筒 应设置废气 排放 口图形 标志 并按照 DB11/1195的规定 设置废气 采样口 和 采 样平 台。 无组织 排放 监控点 大气污染物 应符合 DB11/1228要求 ; g) 采用非 原位 再生 吸附处 理工 艺 , 每万 立方 米/ 小时 设计 风 量的 吸附 剂使 用量 不应小于 1立方 米, 更换周 期不应 长于 1个月 ; h) 吸附剂 的性 能参 数应 符 合 GB/T 7701.1 和 HJ 2026的相应 要求 ; i) 非原位 再生 或废 弃的 吸附 剂在转移 处理前 应采 用密闭 容器 贮存, 防止 被吸附 的

9、 挥发性 有机 物 挥 发; j) 应建立挥发 性有机 物处 理运行台账 ,至 少保存 3年。 5.1.2 其他废气污染防治 其 他 废气污染防治 应符 合以 下 要求: a) 切割、 焊接 、 干打磨 工位 应设置 单独隔离 间或 隔离帘 , 并配备 固定 式、 摇臂式 、 移动式 等过滤 除尘装 置, 干打磨 工位 应配备无尘干磨 设施 ; b) 喷烤漆房宜 采用电加热 装置,非电加热 装 置应设置专 门 的废气 排气筒,排放 的污染物应 符合 DB11/1228要求 ; c) 机修调 试工位 应设置汽车 尾气收集净 化装 置。 5.2 水污染防治 5.2.1 汽车维修企 业宜 采用 超声

10、 波工艺 清洗 零件。清 洗过 程产生的 含油 废水 应集 中收集, 并采 用截油 器 、 油水 分离器 等除油 设施 进 行预 处理。 5.2.2 洗 车 房应 配备 水循 环设 施, 水 循环 利用 率不 低于 70%。 宜使 用再 生水 作为 清洗用水。 5.2.3 废水排 口应设置 废水 排放 口图形 标志, 直接 向环境 排放的污染物 应符合 DB11/307要求 , 向公 共 污水处 理系统 排放 的污染物 应 符合 GB 26877要求。 5.3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DB11/T 1426 2017 3 5.3.1 汽车维修 过程 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 包括 废有机 溶剂与含 有机

11、 溶剂 废物 ,废 矿物油 与含 矿物 油 废物, 染料 、涂料 废物 ,含 汞 废物 ,石棉 废物 ,其 他废物 ,废 催化 剂, 详见表 1。 表 1 汽车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表 序号 废物类 别 废物代码 名称及 来源 1 废有机 溶 剂与含 有 机溶剂 废 物 HW06 零 件清 洗过 程废 弃的 有机 溶剂、 专业清 洗剂 、保 养更换的防 冻液等 2 废矿物 油 与含矿 物 油废物 HW08 维修保 养过 程中废 弃的 柴油 、 机 油、 刹 车油、 液压油 、 润滑油、 过 滤介质(汽 油、 机油 过滤器 ) ;清 洗零 件过 程废 弃的汽 油 、柴油 、 煤油, 沾染

12、油污的 锯末 、抹 布 、棉 丝等 3 染料、 涂料 废物 HW12 维修过 程使 用油 漆 (不包括 水性 漆) 作业产生的废物:废 油 漆 及 漆 渣 ;喷烤漆房使 用后 的空 气过滤介 质; 沾染 油漆 的废 纸 、胶带 等 4 含汞废物 HW29 废 含 汞荧光灯 管及其 他废 含汞电 光源 5 石棉废物 HW36 车 辆 制动器 衬片 的更换 产生的石棉 废物 6 其他废物 HW49 废 弃 的铅蓄 电池 、废 油 漆 桶 、废 喷漆 罐、废 线路板、 未引 爆的 安全 气 囊 及安全 带等 7 废催化 剂 HW50 废 汽车 尾气 净化 催化 剂 5.3.2 危险废物 应分类 收集

13、 贮存,贮存设 施设计 、运行应 符合 GB 18597要求 ,警示标 志设置应 符合 GB 15562.2要求。 5.3.3 应 配备 专门 的废 油、废 液收集设 备, 宜采 用管 道集 中供油 、收集 废油 ,以 减少 废 油桶 产生 量, 避免废 油转移 过程 遗撒 。 5.3.4 废 有机 溶剂 、废 矿物 油等 液态危险废物 盛装量 不应 超过容器容 积 的 3/4。 5.3.5 含 有 挥发 性有机 物的危险废物应放 入密闭 容器 中贮存 。 5.3.6 破损的 铅蓄 电池 应贮存 在耐酸容器 中。 5.3.7 盛 装 危险废物的 容器 应按照 GB 18597 要求 粘贴 危险废物标 签。 5.3.8 危险废物 应交 由持 有相应 危险废物 经营许 可证 的单位 收集 、 利用、 处置, 并执行 转移 联单 制 度 。 5.3.9 建 立 危险废物管理 台帐 ,记录危险废物产生的 种类 、数量 和贮存 、利 用、 处置 等 情况 ,至 少保 存 3年。 5.3.10 应制定危险废物 意外事故 的防范 措施和 应急 预案 ,并定期 开展培训 和演练 。 5.4 噪声污染防治 5.4.1 产生噪声的 作业 宜在室内进 行 。 5.4.2 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 按照 GB 12348要求 执行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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