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11/T 398 2006 绒山羊生产技术规范 Technological rules of white fuzz goat production DB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ICS 65.020.30 B 43 备案号:19857-2007 2006-11-03发布 2007-02-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T 3982006 I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场址选择、基础设施及环境要求 1 5 品种要求 4 6 育种 .5 7 饲料 .5 8 饲养管理 8 9 繁殖 .10 10 兽医防疫要求及技术 .
2、11 参考文献.15 DB11/T 3982006 II 前 言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养殖业分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农业局、北京市畜牧兽医总站、房山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 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梅克义、云鹏、薛水 玲 、 蒋益民 、付凤生、 隗勇军、 安艳松、 夏瑞琴。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畜牧兽医管理处负责解释 。 DB11/T 3982006 1 绒山羊生产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绒山羊 养殖环境、品种要求、育种标准、繁殖、饲料、用 药 、饲养管理和疾病 防 治 技 术要求及规范。 本标准适用 于规模种用
3、 绒 山 羊、 商 品 绒山 羊 场和 绒山 羊养殖小区 (户)的 养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 的条款通过 本标准 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 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 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 用 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 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 究是否可使 用这些文件 的最新版 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 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 本 适 用于 本标准。 GB13078-2001 饲料 卫生标准 GB16548-2006 病害动物和 病害动物 产品生物安全处 理规程 GB/T 16569-1996 畜 禽 产品消毒 规范 NY 5149-2002 无公
4、害 食品 肉 羊 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T 5150-2002 无公害 食品 肉羊 饲养饲料 使用准 则 中华人民共 和国动物 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兽药 典 中华人民共 和国兽药 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 于本标准。 3.1 舍区 white fuzz goat farm section 指绒山羊直接 生 活 环境区。 3.2 场区 white fuzz goat building 指 绒 山 羊 场围 栏 或 院墙以内( 运动场、草场)、 舍区 以外的区域 。 3.3 缓冲区 buffer section 绒 山 羊 场围 栏以外周围 ,沿场 院向外 500m范围 内绒
5、 山羊保护 区。 3.4 药物饲料添加剂 medicated drug addition 为 预 防和 治疗动物疾病 和促进 动物生 长、提 高 饲料转 化率的 需要, 将 兽药与 适当的 载体混合 制成的剂型 。 3.5 休药期 withdrawal period 动物从停止给 药 到许 可屠宰或 它们的产品 许 可 上市 的间隔时间。 3.6 最高残留限量 maximum residue limit 对 动物用药后产 生的许可存在 于动物 表面或内部 的该 兽药残留的最高 量/浓度( 以鲜重计, 表示为 mg/kg,或 g/kg) 。 4 场址选择、基础设施及环境要求 DB11/T 398
6、2006 2 4.1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绒山羊场和养羊小区 4.1.1 生活饮用水水 源保护 区、山区 绿化隔离带 、 风景名胜 区、自然保护 区 的 核心区及缓冲 区。 4.1.2 城市和城镇居 民 区、文 教 科 研区、医疗 区等人口 集中 地区。 4.1.3 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 定的禁养区 域 。 4.1.4 国家或地方 法律、法 规规定需 特殊保护 的其他区 域。 4.2 羊场建筑要求 4.2.1 羊场地址选择 原 则 如下 : 地势高燥, 背风向阳 ,排水良好 , 采光充足,以 座北 朝南或座西 北朝东南 方向为好; 水源条件良好 , 水 源充足、水质 好 、 无污染; 有利于防疫
7、 ,羊场或 养殖小 区 3km以内无大 型化工厂 、矿厂等污染 源 ; 与其 他 畜 禽场、干线 公路、村和 居民点之 间有 500m以上的距 离。位 于饮 用水源、食 品厂下游 。 4.2.2 设计原则: 能满足工艺 和防疫要求,经济节约、 经久耐 用。 4.2.3 设施组成:产 羔暖舍 、哺乳舍 、育成舍 、青年羊 舍、 成年羊舍、种 公 羊 舍和 妊娠母 羊舍;饲料 间 、 观察室、 运动 场、料 槽 、水 槽 、 羔 羊 补 饲 栏 、上 水管道、 排水沟、 净道、 污道、草料场 (棚) 青贮 池 ( 窑 ) 、堆粪场、 梳绒室、人 工授精室 、 待配室; 兽医化验诊断室、防疫 消毒池
8、 。 4.2.4 羊场布局: 沿主风向 依次为草料 堆放场 地、供水设施、种羊舍、育 成羊舍 、病畜处 理舍、堆粪 场。场内净道 、 污道 应分开。 4.2.5 所需面积: 羊舍建筑 以 50只种 母羊为例 ,建筑 面积 152m 2 、运 动场 8500m 2 ,不 同 规 模按比例折 算 , 具 体 参数 如 下 表 1。 表 1 各种羊舍面积 羊舍构成 存栏数 (只) 羊舍面积 (m 2 ) 运动场 (m 2 ) 待配及妊娠母 羊 舍 25 38 100 哺乳母羊及产 羔室 25+50 45 250 青年羊舍 50 40 500 饲料间 10 观察室 8 人工授精室 6 4.2.6 羊舍
9、高度:2m-2.5m。 4.2.7 门窗面积: 窗户与羊 舍面积之 比 1/12。 4.2.8 运动场面积 :为每只 羊(成羊) 10 m 2 ,其它 羊不计。 4.2.9 饲槽和水槽 :饲料槽 口宽 25cm-35cm, 底部为 U型, 槽底离地面高 10cm, 料槽长短视群体大 小 而定,以保 证每只羊 都有,可 同时采食 为宜,每圈 设水 槽 一个, 底部设排 水孔,走 道边设排 水沟。 4.2.10 圈舍要防风 防雨保持 干燥。 4.3 饮用水水质标准 DB11/T 3982006 3 表 2 畜禽饮用水水质标准 项 目 标准值 色,( ) 30 浑浊度,( ) 20 臭和味 无异臭、
10、异味 肉 眼 可 见 物 不得含有 总硬度(以 CaCO3计),mg/L 1500 pH 5.5-9 溶解性总固 体,mg/L 4000 氯化物(以 CL 计 ), mg/L 1000 感官性状及 一般 化学指标 硫酸盐(以 SO4 2- 计 ), mg/L 500 细菌学指标 总大肠菌群 ,个/100mL 成年羊 10, 幼羊 1 氟化物(以 F计), mg/L 2.0 氰化物,mg/L 0.2 总砷 L,mg/L 0.2 总汞,mg/L 0.01 铅,mg/L 0.1 铬(六价), mg/L 0.1 镉,mg/L 0.05 毒理学指标 硝酸盐(以 N计), mg/L 30 4.4 羊舍空气
11、环境质量标准 表 3 空气环境质量标准 指 标 羊 舍 项 目 缓冲区 场 区 羔羊 成羊 氨气 mg/m 32 5 15 20 硫化氢 mg/m 31 2 2 8 二氧化碳 mg/m 3380 750 1500 可吸入颗粒 物 mg/m 30.5 1 4 总悬浮颗粒 物 mg/m 31 2 8 恶臭 稀释倍数 30 50 70 4.5 养羊舍区环境标准 表 4 羊舍环境气象指 标 项 目 指 标 温度 1026 湿度 50%75% 风速 0.8 m/s 照度 30Lx 细菌 20000 个/ m 3噪声 80 dB 粪便含水量 65%75% 粪便清理 干清粪 4.6 废弃物处理 标准 DB1
12、1/T 3982006 4 4.6.1 粪便贮存设施 使 用 垫 料 的羊 场 或 养羊小区, 应每 月彻底清 理一次 垫 料, 若饲养过程 中垫料过 湿要及时 清出。 清出 的垫料和粪 便在固定 地点或专 门堆肥池 进行高温 堆肥 处理。 堆肥池应 为混凝土结 构 ,有 防 雨 设施, 粪便 堆积发酵后 用于农业用 肥 。 4.6.2 污水处理 养殖过程 中产生的 污 水 经无 害 化 处理 ,达 到 农 田灌溉水质标准 的 要求 后尽量充 分还田, 实现污水 资 源化利用。 5 品种要求 5.1 品种特性 5.1.1 外貌特性 5.1.1.1 体质健壮, 骨骼坚实 ,体型紧凑 , 结 构匀
13、称、头轻 小、 额顶有长 毛,颌下有 鬓 5.1.1.2 公、母羊均有 角 。 公羊 角粗大 ,由头顶 长出向两侧螺旋式伸展。 母羊多数 为片角, 向上方呈 麻花型伸出。 5.1.1.3 颈宽厚,颈肩结合良好 , 背 腰平 直 , 体躯较短, 尻部 短窄。 5.1.1.4 四肢较短, 肢势端正 ,短瘦尾 ,尾尖上 翘。 5.1.2 绒毛品质 5.1.2.1 绒毛白色、 毛绒混生 。 5.1.2.2 绒无髓、密 而长,长 短整齐,绒 毛 分 明、 清浙可 见。 5.1.2.3 毛由无髓毛 ,有髓毛 及两型毛三 种 纤维 组成,有 丝光 长而稀,无 弯曲。 5.1.3 群体生产性 能 5.1.3.
14、1 母羊产羔率 110%,屠宰率 50%。 5.1.3.2 羊绒细度为 14um-18um, 自 然绒 长 5.5cm以上, 净绒 率 70%。 5.2 鉴别评级 5.2.1 评级原则: 一岁初评 ,成年定 等。分为 特级、一 级、 二级,不合 格者为等 外。 5.2.2 特级: 是从一 级羊群中选产绒量和 体重两 项指标同 时 超过 20%或单 项指标 超过 30%以上 者评为 特 级。 5.2.3 一级:绒山 羊体型外 貌、绒毛 品质符合 品种特性 ,生 产性能达到表 5一 级要求。 5.2.4 二级:体型外 貌 ,绒 毛品质基本 符 合 要求 , 但 生产性 能略低于一 级指标为 二级,
15、具 体指标见 表 5。 表 5 各级羊生产性 能最低指 标 年龄 成羊 二岁 周岁 性别 公 母 公 母 公 母 产绒 量(g) 体重 (kg) 产 绒 量 (g) 体重 (kg) 产 绒 量 (g) 体重 (kg) 产 绒 量 (g) 体重 (kg) 产 绒 量 (g) 体重 (kg) 产 绒 量 (g) 体重 (kg) 一级 500 40 400 33 350 35 300 27 250 25 250 25 600 48 480 40 420 42 360 33 300 30 300 30 650 40 520 35 450 35 400 27 330 25 330 25 特级 500 5
16、2 400 43 350 46 300 35 250 32.5 250 32.5 二级 300 25 250 20 200 20 180 16 150 15 150 15 5.3 引种要求 5.3.1 种羊应从取 得种羊生 产许可证 ,并无口 蹄疫、蓝舌 病、 布 氏杆菌 、支原体 、结核、 白血病的 种 羊场引入,或 由 该 类场 生 产 经过 产 地 检疫 的羊只 。一 栋羊舍所有 种羊应来 源于同一 羊场。 DB11/T 3982006 5 5.3.2 引进的种羊, 需 符 合品种要求 , 来自 于非疫区 , 并有 产 地检疫证明 。引 入 后 应 隔离观察 15d-30d, 经兽医检查
17、确 定 为 健康 合 格 后,方可供 繁殖使用。 6 育种 6.1 选种要求 6.1.1 种羊应符合 5.1.1条 规定的品种 特 性。 6.1.2 选择生殖器 官发育正 常的羊只 。 6.2 育种资料编 号 6.2.1 雌体编号 采用四位数 编号,第 一位代表 年度,其 余为羊号 ,雌 体为偶数。 6.2.2 雄体编号 采用四位数 编号,第 一位代表 年度,其 余为羊号 ,雄 体为奇数。 6.2.3 标记形式 采用耳标标 记。羊只 在断奶前 打上耳标 ,记录每只 羊的各种资料 ,建立谱系档案管理 制度。 6.2.4 谱系 种羊场的种 羊血缘应 达到 7个 以上, 具 有完善的 谱系档案, 每
18、只羊的各项指 标应在谱系 中 得到 充 分 的 体 现 。 6.3 种羊评定 按照个体品质、谱系审查、半 同胞及同 胞资料和 后裔测 验等几个 方面进行 综合评定。 6.4 选配 6.4.1 表型选配法 根据被选中 公母绒山 羊个体的 表现型特 征进行交 配繁殖 的方法,根据 交 配 双方 品质的 异同可分 为同 质选配和异 质选配两 种。 a) 同 质选配:选择 有 同 种优 良 性 状及品质 相当的公 母绒 山羊进行交 配繁殖。 使 相同的特点 得 到巩 固 和提高。 b) 异质选配:是指选择具有不同优点的公母绒山羊 进行 交配繁殖,使双亲的优良性状在子代中结 合起来。 6.4.2 亲缘选
19、配法 按交配的双 方血缘关系 的 远近, 又分为 亲缘选配 和非亲缘选配, 在 7个世代 以内具有 共同祖先 的 个 体间交配, 属于亲缘 选配,在 7个世代 以外才有 共同 祖先的个体间 的 交 配, 属 于 非亲缘交配 。 7 饲料 各阶段饲料 的营养需 要和指标 应符合饲养本品种 绒山 羊要求。 7.1 营养指标 7.1.1 配种种公羊的 营 养 指标 见 表 6。 表 6 配种种 公羊营 养指标 体重 (kg) 饲料单位 (kg) 可消化蛋白 质 (g) 食盐 (g) 钙 (g) 磷 (g) 胡萝卜素 (mg) 40 1.3-1.6 150-170 14-18 8-9 6-6.5 22
20、-25 50 1.4-1.7 160-180 15-20 8.5-9.5 6.5-7 24-30 60 1.5-1.8 170-190 15-20 9-10.5 7-7.5 28-35 70 1.6-1.9 180-200 15-20 9.5-11 7.5-8 32-40 80 1.7-2 200-230 15-20 10.5-11.5 8-8.5 36-45 7.1.2 非配种期种 公羊营养 指标见表 7。 DB11/T 3982006 6 表 7 非配种期种公 羊营养指 标 体重 (kg) 饲料单位 (kg) 可消化蛋白 质 (g) 食盐 (g) 钙 (g) 磷 (g) 胡萝卜素 (mg)
21、 40 0.9-1.1 80-100 10-15 5.5-6 3.5-4 14-21 50 1-1.3 90-115 10-15 6.5-7 3.7-4.2 14-21 60 1.1-1.4 100-120 10-15 7-8 4-4.5 14-21 70 1.2-1.5 110-130 10-15 7.5-8.5 4.3-5 16-21 80 1.3-1.6 120-140 10-15 8.5-9 5-5.5 18-27 7.1.3 空怀期及怀孕 前 期 母羊 营 养 指标 见 表 8。 表 8 空怀期及 怀孕 前期母羊 营养指标 体重 (kg) 饲料单位 (kg) 可消化蛋白 质 (g)
22、食盐 (g) 钙 (g) 磷 (g) 胡萝卜素 (mg) 30 0.6-0.8 45-55 8-10 2.2-3 1.7-2.1 10-15 40 0.7-0.9 55-65 8-10 2.5-3.3 1.8-2.3 10-15 50 0.8-1 65-80 8-10 2.7-3.5 1.9-2.5 10-15 60 0.9-1.1 80-85 10-15 3-4 2-2.7 10-15 7.1.4 怀孕后期( 产前 7周 )母羊营 养指标见 表 9。 表 9 怀孕后 期(产前 7周)母 羊 营 养指 标 体重 (kg) 饲料单位 (kg) 可消化蛋白 质 (g) 食盐 (g) 钙 (g) 磷
23、 (g) 胡萝卜素 (mg) 30 0.8-1 80-90 10-12 5.5-6.5 2.7-3 15-20 40 1-1.1 90-100 10-12 6.5-7.5 3.2-4 15-20 50 1.1-1.2 100-110 10-12 7.5-8.5 3.5-4.5 15-20 60 1.2-1.3 110-125 10-15 8-9 4-5 15-20 65 1.3-1.4 115-135 10-15 8.5-9 4.5-5.5 15-20 7.1.5 哺乳母羊( 带单羔) 营养指标 见表 10。 表 10 哺乳母 羊 (带单羔)营 养指标 体重 (kg) 饲料单位 (kg) 可消
24、化蛋白 质 (g) 食盐 (g) 钙 (g) 磷 (g) 胡萝卜素 (mg) 30 1.1-1.5 110-150 12-14 6.8-8 4-5 15-20 40 1.2-1.6 120-160 12-14 7.2-8.4 4.2-5.2 15-20 50 1.3-1.7 130-180 12-15 7.6-8 4.4-5.4 15-20 60 1.4-1.8 140-200 12-15 8-9.2 4.6-5.6 15-20 7.1.6 哺乳母羊( 带双羔) 营养指标 见表 11。 表 11 哺乳母 羊 (带双羔)营养指标 体重 (kg) 饲料单位 (kg) 可消化蛋白 质 (g) 食盐
25、(g) 钙 (g) 磷 (g) 胡萝卜素 (mg) 30 1.4-1.9 140-190 14-16 8.4-9.8 5.2-6.4 20-25 40 1.5-2 160-210 14-16 8.8-10.5 5.4-6.6 20-25 50 1.6-2.1 170-220 14-16 9.2-11.2 5.6-6.8 20-25 60 1.7-2.2 180-230 15-17 9.6-11.6 5.8-7 20-25 7.1.7 育成羊母羊 及走势小 公羊的营 养指标见 表 12。 DB11/T 3982006 7 表 12 育成 羊母羊及 走势小公 羊营养指 标 体重 (kg) 饲料单位
26、 (kg) 可消化蛋白 质 (g) 食盐 (g) 钙 (g) 磷 (g) 胡萝卜素 (mg) 4-6 15-25 0.5-0.6 60-80 5-8 3.8-4.6 1.8-2.2 6-8 26-35 0.6-0.7 65-90 5-8 4.1-4.9 2-2.4 8-10 36-40 0.7-0.8 70-100 9-10 4.4-5.3 2.2-2.6 10-12 41-45 0.8-0.85 10-105 9-10 4.7-5.6 2.4-2.8 12-18 46-50 0.8-0.9 65-95 9-10 5-5.9 2.6-3 7.1.8 育成羊公羊的 营 养 指标 见 表 13。
27、表 13 育成 羊公羊的营 养 指 标 体重 (kg) 饲料单位 (kg) 可消化蛋白 质 (g) 食盐 (g) 钙 (g) 磷 (g) 胡萝卜素 (mg) 4-6 20-30 0.65-0.8 75-95 6-10 5.4-6.4 2.5-3 6-8 31-35 0.75-0.9 85-105 6-10 5.7-6.7 2.8-3.3 8-10 36-40 0.85-1 105-125 10-12 6-7 3.1-3.6 10-12 41-45 1-1.2 110-140 10-12 6.3-7.3 3.4-3.9 12-18 46-50 1-1.25 115-145 10-12 6.6-7
28、.6 3.8-4.2 7.2 饲料使用要求 7.2.1 粗饲料不宜 太细, 干草、 秸秆类 饲料应经 过青贮或生物 制剂发酵 等加工过程使其达 到色泽青 绿、 气味芳香、 营养丰富 、无污染等 品质要求。 7.2.2 饲喂应定时 定量。精 料应按绒 山羊的营 养指标供 给, 粗料、多汁 料等以吃 足和不浪费 为 宜 。 7.2.3 改变饲料时 ,应在能 刺激动物 食欲的前提 下 规 划饲 喂顺序。 7.3 饲料原料 具有应有的新 鲜度 、 色 、 嗅 、 味和 组织形态 特征 , 无 发霉、 变质、 结块 、 异味 及异嗅 ; 有害物 质及 微生物允许 量应符合 GB 13078的要求; 含有
29、饲料 添 加剂的应做 相应说明 ; 制药工 业副产品 不得用作 绒 山羊饲料原 料。 7.4 饲料添加剂 7.4.1 感官及安全卫生要求 具有应有的 色、 嗅 、 味和 形态特征 , 无 发霉、 变质、 异味及异嗅 ; 有害物 质及微 生物允许 量应符合 GB 13078的 要求。 7.4.2 饲料添加剂 使用 7.4.2.1 饲料中使用 的营养性饲料添加 剂和一般 性饲料添 加剂 产品应符合 NY 5150要求 ,或 取 得 试 生 产产品批准文 号 的新 饲料添加 剂品种。 7.4.2.2 饲料中使用 的饲料添 加剂品种 应是取得 饲料添加 剂产品 生 产 许 可证 的 正 规企 业 生
30、产的 、 具 有 产品批准文 号的产品; 饲料 添 加 剂产品的使 用应遵 照 产品说明书 所规定的 用法、用量; 药物 饲料添 加剂 的使用应按照 NY 5150执 行。 7.5 配合饲料 应色泽一致 ,无发霉 、变质、 异味及异 嗅;有害物 质及 微 生物允 许量应符 合国家相关 标准的 要求; 产品成分分 析保证值应 符 合 标签 中 所 规定 的 含 量; 绒山 羊 配 合 饲料、 浓缩饲料和添加 剂预混合 饲料中 不 得使用违禁 药物。 7.6 饲料卫生要求 DB11/T 3982006 8 表 14 绒山羊饲料卫 生要求 指标项目 饲料种类 GB 13087-2001指标 安全指标
31、 配合饲料 2.0 2.0 浓缩料(20% ) 砷(以总砷 计)的允 许量 mg/kg 添加剂预混 料(1%) 10.0 10.0 配合饲料 5.0 4.0 浓缩料(20% ) 13.0 10.0 铅(以 Pb计 )的允许 量 mg/kg 添加剂预混 料(1%) 40.0 35.0 配合饲料 250 200 浓缩料(20% ) 50 50 氟(以 F计 )的允许 量 mg/kg 添加剂预混 料(1%) 1000 800 配合饲料 霉菌的允许 量 (每克产品中 ) 霉 菌总 数 10 3 个 浓缩料 45 40 前期浓缩料 10 10 黄曲霉毒素 B1允许量 ug/kg 后期浓缩料 20 20
32、配合饲料 浓缩料 盐酸克仑特 罗允许量 添加剂预混 料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游离棉酚 配合饲料 100 100 沙门氏杆菌 饲料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8 饲养管理 8.1 饲养管理的阶段分类 8.1.1 成年公羊的 饲养管理分 为 : 配种准备期 、配种期 、非 配种期的饲养管理。 8.1.2 成年母羊的 饲养管理分 为 : 空怀 期 及 配种前、配 种及 妊娠期、哺乳 期的饲养管理。 8.1.3 羔羊的饲养管理分为 :哺乳、 离乳、育 成期的饲养管理。 8.2 种公羊的饲养 管理 8.2.1 公羊配种准备、配种期 的 饲养 管理 8.2.1.1 种公羊配种 期的要求: 身 体 健康 、 精
33、力充 沛 、性 欲旺盛 , 能 够 产生 品质优 良的精液 。 8.2.1.2 种公羊配种 期的饲养: 应 常 年保 持 均 衡饲养,配 种前 一个月左右 开始补饲 ,饲料应含 有 丰富 的蛋白质、 维生素、 矿物质等 营养物质 ,营养价值 全,容易消化 ,适口性 好。 8.2.1.3 种公羊配种 期的日粮 一般为: 混合精料 1kg、胡萝卜 1kg,骨粉 10g, 食 盐 10g,采精次数多 的应加鸡蛋 2-3枚( 带皮揉碎 均匀拌在 饲料中) , 日 饮水两次, 牧草可自 由采食。 8.2.2 种公羊配种期 的管理 8.2.2.1 加强运动: 为保证种 羊体质及 精液的质量 , 每 日运
34、动应 在 4h左右 。 8.2.2.2 安全管理: 配种季节 种公羊性 欲旺盛, 性情急躁 ,舍外运动及放 牧时要有 牧工跟随, 防 止 种 公 羊 混 入 母羊 群 造 成偷 配 现 象。 8.2.3 公羊在非配 种期的饲养 管理 保持均衡营 养和充足的 运动量,使 公羊精力旺盛 ,在配种结束后的 非 配 种 期, 要 按 配种 期的营养要 求 , 逐渐减少 ,有条 理地营养 供应,使 公羊迅速 增膘复 壮 。 种 公 羊的生 产记录见 表 15。 DB11/T 3982006 9 表 15 种公 羊的生产 记录 耳号 年龄 配种日期 配种次数 后代出生窝 重 产仔数 产绒量 后代产绒量 8
35、.3 种母羊的饲养 管理 8.3.1 空怀期及配 种前的饲养 管理 8.3.1.1 一年母羊空怀 期是 3 -4个 月, 此 时 期母 羊 停止 泌乳, 应增加营养 , 分早 、 晚两 次补饲优 质青 干草及适量 的精料。 在配种前 20天要实行 短 期优 饲: 每 日 供 给玉米、麦麸 、 豆饼 、骨粉、 食盐、矿 物 质添加剂等组 成的混合 精 料 0.2kg,瓜菜 类 饲料 0.5kg。 保 证 配 种期的正常 排卵。 8.3.1.2 参加配种的 母羊,应 进行编号 登记。 8.3.1.3 舍内应保持 清洁、干燥 、 阳光充足、空 气新鲜, 并做 好防暑降温 工作。 8.3.1.4 在空
36、怀期内 完成防疫 注射、驱虫 、 药 浴等工作。 8.3.2 配种及妊娠 期的饲养 管理 8.3.2.1 适时配种 应在母羊排 卵前 2h-3h进 行 配种。 8.3.2.2 配种及妊娠 期饲养记录 配 种及妊娠 期饲养记录 见 表 16。 表 16 配种及 妊娠期饲养记录 耳号 日龄 发情时间 初配时间 受胎时间 产 子日 期 产仔数 窝重 8.3.2.3 母羊妊娠期饲养管理 严禁鞭打、 惊吓、跨 沟越栏, 以防流产 ; 前三周要补 喂适当的 精料,多 喂瓜、菜 类饲料; 妊娠中、 后期, 应补饲高 能量、 高蛋 白质的精 料, 每 日应补饲豆 秸、 优质青干 草、 青贮 料等, 并可补喂玉
37、米 面 、 豆饼、 麦麸 、 萝卜 丝 (胡萝卜丝 、 地瓜丝等) 、 食盐 、 骨粉 、 矿物 质添加剂 等混合精料 ; 每日都应供 给清洁适 温的饮水 ,切忌让 羊饮冰冻 水; 不得喂冰冻 、发霉、 变质等劣 质饲料; 羊舍要保持 清洁、干燥 、 保 暖、 空 气 新鲜 。 堵塞 风洞 ,防止贼风 。 8.3.2.4 母羊产前和产 后工作 母羊临产前 一周进入 产房, 产房要提前 一周彻 底清扫 消毒, 铺上 垫草, 舍内温度保护在 8以 上。羊舍要 保持干燥 、清洁卫生 、 阳光充足、通 风良好; 临产前对母 羊乳房及 后躯部用 3%-5%的 来苏儿溶 液消毒 , 再 用 适温 清 水
38、洗净 擦 干; 羔羊出生后应能吃上初乳。对初生羔羊假死应紧急实 施救治。为防止羔羊缺铁和缺钙,可补 饮红糖水和 鸡汤、 小鱼虾汤 等。 如 果母羊乳 量不足 ,可 给 母 羊 补 饮 豆 浆 、 鸡 汤 、 米 汤 、 鱼虾汤 和 青 绿 多 汁饲料; 对母羊产后 无乳、乳 量不足或 产后死去 ,羔羊应 及时 实施寄养。 8.3.3 产羔哺乳期 的饲养管理 产 羔 后的哺乳 期 母 羊, 应按照 营养指标 配制饲料 ,保 证充足泌乳 。 8.4 羔羊的饲养 管理 8.4.1 哺乳期的饲养 管理 8.4.1.1 保证及时吃 到初乳, 如母羊缺 乳或死亡 ,羔羊应 及时 实施寄养。 8.4.1.2
39、 生后 10d即 可训练采 食,开食 料可用炒熟 后的大 豆和 玉米或全价 羔羊颗粒 料。 DB11/T 3982006 10 8.4.1.3 哺乳前期以 哺乳为主 ,哺乳后期 以 采 食为 主 , 逐渐增 加容易消化 吸收的粗 饲料,至 3个月左 右离奶。 8.4.1.4 羔羊的生产 记录见表 17。 表 17 羔羊 的生产记录 耳号 母本耳号 父本耳号 出生日期 出生重 4 月龄断奶重 耗料数 料肉比 8.4.2 离乳期、育成 期 的 饲养 管理 8.4.2.1 育成羊断奶 后应注意 营养,并 注意饮水和 啖 盐 ,保 证平 均日增重 不少于 100g-150g。 8.4.2.2 每天要坚
40、持 运动,时间 不 少 于 5h-6h, 距离不少 于 5km-6km。 8.4.2.3 7-8月份注意 躯虫。 8.4.2.4 育成羊的生 产记录见 表 18。 表 18 育成 羊的生产 记录 日期 存栏数 耗料 体重 死淘数 死淘原因 用药记录 8.5 抓绒 8.5.1 抓绒的时间 抓绒的时间 一般在 5-6月 份 ,可通过 检查耳 根、 眼圈 四周毛绒的 脱落情况 来判断抓 绒的时间, 当 毛 根开始出现 松动时抓 绒。 8.5.2 抓绒方法 抓绒的方法 有两种: ( 1)先剪去 外 层 长毛 后 抓 绒; ( 2) 先 抓 绒后 剪毛。 8.5.3 抓绒工具 抓绒工具为 特制的铁 梳,
41、分为 密梳和稀 梳。钢丝 直径 0.3cm左右, 弯曲成 钩状,尖端 磨 成 圆秃 形 , 以 减 轻 对 羊皮 肤 的 损伤 。 密 梳 通 常 由 12-14根 钢丝组成, 钢 丝 相距 0.5cm-1.0cm。 稀 梳 通 常 由 7-8根钢 丝组成, 钢丝相距 2.0cm-2.5cm。 8.5.4 抓绒注意事项 抓 绒 时 应 将羊的头部 及四肢固 定好,先 用稀梳顺 毛沿 颈肩、背、 腰、股等 部位由上 而下将毛 梳顺, 再用密梳作 反方向梳 刮。 抓 绒时, 梳子要贴 紧皮肤 , 用力均匀 ,不 能 用 力 过 猛 ,防 止 抓破 皮 肤。 第 一次 抓 绒后,过 7d左右再抓 一
42、 次 ,尽 可 能 将绒 抓 净。 8.5.5 抓绒记录 抓绒记录见 表19。 表 19 抓绒 记录 抓绒日期 耳号 体重 产绒量 身高 体长 胸围 9 繁殖 9.1 配种的基本条 件 9.1.1 年龄要求 9.1.1.1 羔羊出生 4-5月龄即 达到性成 熟,出现发 情 征 兆, 6-7 个月龄羔 羊体躯、 骨骼、内 脏等各器 官系统的发 育高峰期,这 时 切 不可 只 顾眼 前 利 益而 提前 配 种 ,否 则将 影响到 母羊一生的 产 绒量及繁殖性 能 。 适 宜 的配 种 年 龄应 在 羔 羊生后 16个 月,利 用年 限可达 8-10年。 9.1.1.2 公羊的配种 年龄应在 18个
43、月以上 。 9.1.2 体质要求 DB11/T 3982006 11 膘情适中, 精力旺盛 。 9.2 配种的方法 采用人工授精和本 交相结合 的方法。 9.2.1 人工授精 9.2.1.1 要保证精液 的质量, 做到严格 检查。 9.2.1.2 要严格消毒 ,防止交 叉感染。 9.2.1.3 采精和输精 要做到细 心,不粗 暴,严格 按照操作 规程 进行实施。 9.2.1.4 在人工受精 前要对工 作人员进 行统一的 培训。 9.2.1.5 选好试情公 羊。 9.2.2 本交配种 本交是 对人工受 精工作进 行弥补, 防止空怀 而采 取的方法。 9.2.2.1 本交要与人 工受精错 后一个发
44、 情周期以上 。 9.2.2.2 要严格做好 记录,防 止谱系混 乱。 9.3 配种注意事项 9.3.1 配种之前做 好充分的 计划安排 。 9.3.2 要严格执行 种羊育种要求,制 定好选配 方案。 9.3.3 做好配种工 作的全程 记录存档 。 10 兽医防疫要求及技术 10.1 防疫制度 应按照国家 法律法规要求, 结合实 际情况进 行疫病 预 防接种工作, 应 使用疫苗 预防绒山 羊疫病,所 用疫苗应符 合国家生物 制 品质量标准, 制定 合理的 免 疫程序和免 疫方法; 对病 情较轻,可 以 治 疗 的绒 山 羊 应 隔离饲养。 10.1.1 场区在生产区 入 口 处设 立 消毒 池
45、和消毒 垫, 保持 消毒 液新鲜有效, 供车辆和人员进入 生产区 的 第一次消毒 。 10.1.2 凡进入场区和 小 区 的车辆物品 应在入口 处用高压喷枪 冲洗消毒, 杜绝 与 生 产无 关 物 品进 入 封闭 小区。 10.1.3 小区、圈舍 门前,每 天清扫, 定期消毒 。小区、 圈舍 内各种工具 和器具要 保持定期 消毒。 10.1.4 进入封闭小 区的人员 应换上已 消毒好的 工作鞋、 工 作 服方可进入 小区。 浴池、 更衣 室 要 保持 清 洁 卫生,每 天清扫, 每周消毒 一次。 10.1.5 圈舍门口要设 消毒盆 ,盆内消毒 液 要 新鲜 有 效 ,所有 进圈舍人员 须脚踏消
46、毒 盆 1min,充分浸 没鞋面。消毒 盆 内的 消毒液要 经常更换 ,并且要 加足 量消毒药。 10.1.6 凡需要带进 圈舍内的 工具及物 品都应在 熏蒸箱内 经过 福尔马林熏蒸 后方可 带入羊舍,不 能 熏蒸 的要经过高 压冲洗。 10.1.7 场区所有工 作人员不 得在家中饲养任何 种类的畜 禽, 并尽可能避 开各类畜 禽饲养加 工点,不 得 把 畜 禽 产品 带入场内 。 10.1.8 按时进行绒 山羊药浴 消毒工作 。 10.1.9 及时处理死 羊,放死 羊的地方 要及时消毒 , 严 禁销售 病、死羊。 10.1.10 垫料应消毒 后使用,不 得 用 霉变 的 垫 料。 10.1.
47、11 场区应定期 进行灭鼠 、灭蚊蝇 工作。 10.1.12 严格按免疫 程序进行 免疫,并 填写免疫 登记表。 10.2 疫病监测 10.2.1 疫病检测种 类按 NY 5149-2002执行。对 新发或已控制 又 复 发 的传 染 病, 进行监测 和预测。 10.2.2 养殖场 (小区 ) 应按照 国家法律 法规要求 , 制 定疫 病 监测方案, 并 积极配 合动物疫 病检测机 构 对疫病进行 检测和监督。 10.3 疫病控制和 扑灭 DB11/T 3982006 12 10.3.1 发生或疑似 发生动物 疫情时, 应 立即向当 地 动物 防疫 机构报告 (报告 内容包括 :疫 情 发 生
48、 时间 、 地点、 发病品种、 日龄 、 死亡数量、 临床症状 、 生产和 免 疫 记录 , 已 采取的控 制措施等 ) ;配 合 动物防 疫机构进行 诊断、处 理,不得 妨碍执行 公务;不 得向 动物防疫机 构以外任何 单位和 个人发布 疫情信息。 10.3.2 确诊发生一 类传染病 时, 应 配合当 地畜牧兽医管理部 门, 对羊 群实施严 格的隔离 、 扑杀 、 封锁。 10.3.3 在确诊发生 疫情时, 要配合当 地畜牧兽医 行 政 管理 部门 对 羊 群按照 NY 5149处 理;病死 或淘 汰羊尸体要 进行无害 化处理。 10.3.4 发生疫病的羊 场和养殖 小 区 按 GB/T 1
49、6569进行消毒; 病 死 或 淘汰 羊的尸 体应按 GB 16548进 行无害化处 理。 10.4 免疫 10.4.1 免疫种类: 羊快疫、 炭疽、羊 口蹄疫、 蓝舌病、 布氏杆 菌 。 免 疫密 度 应 达到 100%。 10.4.2 接种: 对羊群 的免疫 接种, 应根据 本 地区及羊场、养殖 小 区 的 疫病 发 生 和流 行 情 况, 选择合 适 的疫苗与免 疫时机。 10.4.3 种羊实行免 疫健康证 制度。 10.5 消毒 10.5.1 消毒前的准 备 10.5.1.1 消毒前应清 除消毒场 所的污物 、粪便、饲料等。 10.5.1.2 应选用对细菌 、 病 毒等 病 原 微生物有效 的消毒药 品。 10.5.1.3 配备必要的 消毒器械 和设施。 10.5.2 消毒内容及 方式 10.5.2.1 金属设施设 备采用火焰 、 熏蒸 、喷洒方 式消毒。 10.5.2.2 羊舍、场地 、车辆采 用消毒液 清洗、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