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T 1466-2017 社区管理与服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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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080 A 16 备案号: 56012-2017 DB11 北京市地方 标准 DB11/T 1466 2017 社区管理与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management and service of community 2017 - 09 - 14发布 2018- 01 - 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1/T 1466 2017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1 5 组织架构 . 2 6 制度建设 . 3 7 人员要求 . 4 8 基础保障 . 4 9 安全应急

2、 . 5 10 环境管理 6 11 社区服务 7 DB11/T 1466 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民政局、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标 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起草人:谢延智、徐颖、王智玲、赵森、杨宝山、 孙先礼 、单 传华 、许晨龙 、周玉 、田川、 李萌、 邓龙 政、 刘昭 、范中 明 、于思洋 、张小霞 、冯元利 、肖莹 。 D

3、B11/T 1466 2017 1 社区管理与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社区的基本要求、组织架构、制度建设、人员要求、基础保障、安全应急、环境管理 和社区服务 等内容 。 本标准 适用 于社区的管理 与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 对于 本文件的应用 是必不可少 的。 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 本(包括所有 的修改 单)适 用于 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 志及其使 用导则 GB/T 10001(所有 部分) 标志用 公共 信息图形符号 GB/T 15566(所有 部分)公 共 信息导向系统 设

4、置原则 与 要求 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 志 GB/T 20647(所有 部分) 社区服务 指南 GB/T 31490(所有 部分) 社区信息 化 DB11/T 384(所有 部分)图像信息 管理 系统技 术规范 DB11/T 856 门牌 、楼牌 设 置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 适用 于本文件。 3.1 社区 community 聚居在 社区 居民委员会 辖区 内 的人 们所 组成 的社会 生活共 同体 。 注: 改写GB/T 20647.1-2006, 定义3.1。 4 基本要求 4.1 社区应 依法推进 社区 党组织建设 ,定 期开展党 员民 主活动 、党 员教

5、育 、管理和服务工作。 4.2 社区应 依法 组织 居民 开展自治活 动。 4.3 社区应 依法协助上级党 组织、基 层人民政 府或 其派 出机关开展 工作。 4.4 社区应 依法依 规组织 开展 有关监督 活动 ,及 时反映意见和提出建 议。 4.5 社区应 依法依 规组织 开展 社区管理和社区 公共服务、 公 益服务和 便民服务 ,社区管理 与服务应 符 合如下原 则: a) 全域覆盖 ,应 覆盖 社区 居民委员会 辖区 ; DB11/T 1466 2017 2 b) 资源整合 ,应 整合相关 部门 职能 及资源 ,提 高工作 效率; c) 社会协同, 应改 进社区管理 与 服务 方式方法

6、,注 重 与 服务管理 对象沟通交流 、 发挥 社会 力量参 与社区管理 与服务 ,协同推进社区共 同治 理; d) 透明规范, 应制定 完善 的工作制度和规范 ,最 大限度 公 开职能权限 的配 置 、 流程以 及责任 人员 信息, 广泛接受 居民 监督 。 5 组织架构 5.1 社区党组织 5.1.1 社区应建 立党 组织 ,设 立党 委、 党总支或党支 部。 5.1.2 党 委由 党员 大会 或党 员代表大会 选举产 生, 党总支 部委员会 或党支 部委员会由 党 员大 会选举产 生,委员 候选 人应 广泛征 求党员和 群众 的意见 ,每届任期 三年 。 5.1.3 党 组织应 推广 社

7、区 党员 或党 员 代表议 事制度 ,引 导党 员 参与 民主 实践 ,探索 党内基 层民 主实 现 形式, 带动 和促 进居 民民 主自治 。 5.1.4 党 组织基本工作 内容 如下 : a) 宣传和 执行 党的 路线 方针 政策, 宣传 和执行 党中 央、 上级党 组织和本组织的 决议, 团结、组织 干 部和 群众完成 社区 各项 任务; b) 讨论决 定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 要问题 ; c) 领导社区 居民 自治 组织, 支 持 和保 证其 依法 充分 行使 职权 , 完善 公开 办事 制度 , 推进 社区 居民 自治; d) 领导社区 群众 组织 ,支 持和保证 其依 照各 自的 章

8、程开展工作 ; e) 联系群众、服务 群众 , 宣传 群众 、 教育群众 , 反映群众的 意见 和要求, 化解社会矛盾, 维护 社 会 稳 定; f) 组织党 员和 群众参 加社区建设; g) 加强社区 党组织 自身 建设 ,做好 党员的 教育 管理和 发展党 员工作。 5.1.5 党 组织应 依法支 持、保 证和 监督 社区 居民委员会 行使 职权 ,帮 助社区 居民委员会解决 工作 困难 和 问题 ; 领 导和 支持 社区社会组织 依照 各自 章程开展 工作 ;协 调驻 社区单位 党组织 开展 区域 化 党 组织建 设工作。 5.2 社区居民委员会 5.2.1 社区应按照 便于 管理、 便

9、于 服务、 便 于居 民自治 原则设立 社区 居民委员会 , 规 模 原则 上为 1000 至 3000 户 。 5.2.2 社区居 民委员会 成员应 依法选举产 生, 每届任 期三 年。 5.2.3 社区居 民委员会应 接受 社区 党 组织的 领导 。 5.2.4 社区居 民委员会应 下设 综合治理、 公共 卫生 、社会 福利、人口 计划 生育 、人民 调解 、文化共建 委员会 ,可 根据 实际需 要增 设 其他 工作委员会 ,工作 机 制完善 、职责任 务明 确。 5.2.5 社区居 民委员会应 对业 主委员会、 楼院委员会 等社区 居 民组织 进行 指导 和监督 。 5.2.6 社区居

10、民委员会应 以楼 栋或 若干平房 院为 单位 , 组建 居 民小 组, 配 备居 民小组 长、 楼院 门栋长 , 并根据 本社区 特色 和发展 需要培 育社区社会组织。 5.3 社区服务站 DB11/T 1466 2017 3 5.3.1 社区服务 站应 接受 社区 党组织和社区 居民委员会 统一领导 和管理 ,定 期向 社区 党 组织和社区 居 民委员会 汇报 工作。 5.3.2 社区服务 站应工作 机制 完善 、 职责任 务明 确。 5.3.3 社区居 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 站 成员 可交 叉任职 。 5.3.4 社区服务 站可 根据需 求设 置就业 服务 与劳 动维 权、社会福 利与 社会

11、保障、人口 计 生与公 共卫 生 、 社区治 安与 综合治 理、社区 综 合事 务等 岗位。 6 制度建设 6.1 社区党建工作制度 6.1.1 应建立 社区 党组织基本制度 ,包括 “三 会一课” 制度、民 主评 议党 员制度、 党员组织 生活 会制 度、 党 员汇报 制度、 主题 党 日制度、 党支 部换 届选举 制度、 党务 公开 制度和 党组织书记 党建 述职 制度等。 6.1.2 应建立党 员教育 管理制度 ,包括 发展党 员制度、 党员 教育 培训 制度、 党员组织 关 系管理制度、 党 费收缴 、使 用和管理制度 等 。 6.1.3 应 完善党 员设 岗定 责、 依岗 承诺 、志

12、 愿服务和 帮扶 结对等 制度。 6.1.4 应建立 社区 党组织、社区 居民委员会、 驻区单位共建 联 席会 议制度。 6.1.5 应建立 社区 内党代表 、人 大代表 和政 协委员 见面 日制度、 居民 代表 定期 入户 制度。 6.2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6.2.1 应建立 健全 印章 管理、 财产 财 务管理、 档案 管理、 项目管理、 培训 学习 等各项 管理制度。 6.2.2 应建立 规范社区 居务 公开 制度,与居 民切 身利 益相关 的社区 重大 事务 及时 公开 , 社区 财务 收支、 管理使 用情况 每季 度公开 1次 , 一般 的社区 事项 每半 年 公开 1次 ,居

13、 务公 开栏 应设 置在 社区 显著 位 置 。 6.2.3 应建立 健全民 主自治 制度 ,具体 包括 : a) 建立社区民 主选举 制度 ,依法实 行选举 ,选举 工作组织严密 、程 序依法 规范 ,民主 氛 围 良 好 ; b) 建 立 社区民主 决策 制度, 居 民会 议制度 健全 完善, 按照规定的程 序召 开社区 居民会 议或 社区 居民代表 会议 ,研究 解决 社区 热点 、难 点问题 及社区 重大事项 ; c) 建 立 社区民主协 商制度, 议事协 商会议 制度、民主 听证会制度健 全完善 , 按照要求 召开 社区 议事协 商会 议,对 涉及 社区 居 民切 身利 益的 重大

14、公共 事 务及 时召 开社区民 主听 证 会; d) 建 立 社区民主监督 制度,对 街道 办事处 、政 府部门 派出站 所及工作人员、社区 居 民委员会工 作监督 到位 ; e) 建 立 社区民主 评议 制度, 职责任 务明确 ,程 序透明 规范, 结果及 时公 开, 社区 居 民委员会组 织 居 民对 供水 、供电 、 供气 、 电信 、环境 卫生 、 园林绿化 等市政服务单位在 社区的服务 情况 进行监督 、评 议; f) 依法制定社区 自治 章程 、社区居 民公 约,及 时修 订。 6.2.4 应建立 社区 党组织 领导 、社区居 民委员会 牵头 、业 主委员会和 物业 服务 企业 参

15、与的 协调 机制 , 及时解决 物业 服务 纠纷 ,维护各 方合法权益 。 6.2.5 应建立 健全社区 党组织、社区居 民委员会、 驻区单位 为 成员的 联席 会议 制度 ,定期 研究 资源 共 享、社区共建 事项 ,鼓励 驻区单位 积极 参与 社区建设。 6.2.6 应建立 健全社区 网格 化服务管理制度 ,整合 社区工作 者 、协 管员、 楼门 院长 等进入网格 ,动 员 社区居 民、社区 志愿者 、社区社会组织 参与 网格 化服务管理。 6.3 社区服务站工作制度 DB11/T 1466 2017 4 6.3.1 应建立 健全 印章 管理、 财产 财 务管理、 档案 管理、 项目管理、

16、 培训 学习 等各项 管理制度。 6.3.2 应建立 健全 信息公 开、 首问 责任 、一 次性 告知 、投诉处理、 信息 保密 、一岗 多责等 服务管理制 度 , 并将 工作 流程 、服务 守则、服务 承诺 、办事 指南等在 显著 位置公 布。 6.3.3 宜 建 立错 时上 下班 、全 日值班、 节假 日轮休 等制度。 7 人员要求 7.1 人员配 置应 满足 社区管理 与服务 需要。 7.2 应政治 觉悟 高、 廉洁奉 公、作风 民主 、办事 公道 ,坚 决 贯彻 执行 党的 路线 方针 政 策, 遵守国 家法 律法规。 7.3 应具备 较丰富 的社区 治理 经验、服务 居民 能力 和组

17、织 协 调能力 。 7.4 应工作 积极 主动 、认真负 责、热 心服务 居民、 群众 威信高 。 7.5 应培训 合格 后上 岗。 7.6 应为社区工作人员提 供培训 学习 、定 期体 检、 带薪 休假等 保障。 7.7 应建立 健全人员 考核 评价 机制, 人员 考核 评价 应以 社区居 民满 意为 导向, 并根据考核 评价 结果 对 社区工作人员给 予相 应奖惩 。 8 基础保障 8.1 办公设施 8.1.1 办 公 用房 宜相 对独 立, 管辖 区 域较 大、服务 对象 较多 的社区 ,可适 当提 高用 房标准。 8.1.2 办 公 设施应 充分 考虑 特殊 群体需 求, 根据 工作

18、需要 配备办 公桌椅 、电 话、 电脑 、 打印 机、 传真 机 等 基本 办公 设备 , 设 有固 定的 综合 宣传 栏和 事务 公开栏 , 并 根据 服务 需要设 置 服务、 休息 、 便 民、 监 控 等 设施。 8.1.3 社区党 组织、社区 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 站标 牌应悬挂于 醒目 位置, 并 在社区 内 设置指 示标 识。 8.1.4 社区服务 站应 统一 规划 设置 、 整洁 美观 , 应 采用全市 统 一的 形象 标识 ,包括 服务指 示牌 、 门 头 、 咨询台 、 功 能导 引牌 、 宣 传资料 架、 公示 栏等 标识 物, 并 在显著 位置 设置 资料 栏 , 提 供

19、便 民服务卡或手 册 、 办事 指南等 便民 宣传 资料。 8.2 议事场所 社区应 有议 事场 所, 设有 会议室 , 配 备桌椅 、 音响、 投 影仪 等会 议设 备 , 设备 设施 运转正常 , 若 有 损坏及 时维 修或 更换 。 8.3 活动场所 8.3.1 社区应 有党 员活 动室 ,配 套设施设 备完善 。 8.3.2 社区应建 有社区文化 站( 室)、 图书 室( 社区 书屋 )、社区 课堂 等公 共服务设施, 全年 免费 开 放。 8.3.3 社区应建 有中 小型 、适 用性 强 的社区 健身 设施和 室内 外 文化 体育 活动 场所 。 8.3.4 活 动 场所 配备 的设

20、施设 备应 齐 全完 好, 无障 碍设施应 完善 ,使 用安全、 方便 ,定期 维护 。文化 体育等 设施设 备应 根据需 要,在 显著 位置 悬挂 张贴 使用方法 说明 和指导使 用的 联 系电 话等信息 。 8.3.5 社区应 协调 辖区 内具 备开 放条件的单位 将文化、 体育 、 教育 等活 动设施 向社区 居 民开 放。 DB11/T 1466 2017 5 8.4 信息化建设 8.4.1 社区应建 立社区 内部 办公系统和 业务 综合 服务 系统, 实 现社区 办公信息 化、规范化、 便利 化。 8.4.2 社区信息 化建设应 符合 GB/T 31490相关 要求。 8.4.3 社

21、区应 协助 建立 社区 老年 人、残疾 人呼叫 保障 系统, 推进 公益 性信息 服务设施建设。 8.4.4 社区应 利用 网站 、微博 、微 信等信息 化手段 ,建 立与 社区 居民 间信息 交流 平台 。 8.4.5 社区应 利用社区管理 信息系统, 采集 社区 内人口、 房屋等 基本 信息, 定期 更新 积 累数 据,形 成 社区层 面的基础 信息 数据 库。 8.5 经费管理 社区各项 经费 应落 实到 位, 按照 相关 要求规范 使用、 专款专 用、 及时 公开 。 9 安全应急 9.1 社区治安 9.1.1 组织建设 9.1.1.1 应建有 警务工作 室或 中心警 务工作 站, 社

22、区民 警、 辅警配 置应 达到 一区 一警 ,提供 全天 候服 务。 9.1.1.2 应建有 以巡 防队 、保安员 为主体 的社区 专职群 防群治 队伍 。 9.1.1.3 应建有 基层 综合 防灾减灾 工作组织 ,定 期排查 社区 灾害风 险。 9.1.2 公共安全制度 9.1.2.1 应建立 健全 突发 公共 卫生 事件、 突发 事件 紧急 医疗救援和 综合 防灾减灾 应急 反应机 制和应急 预案, 提高 社区应 对突 发事 件的 能力 。 9.1.2.2 应建立 社区安全 检查 工作制度, 全面 、综 合性安全 检查每 年不少于 4次。 9.1.2.3 应建立 健全社区 治安、安全 状

23、况告知 制度 ,社区民 警每月 通过 警情 通知栏 及时 向 社区 居民 通 报 社区 治安和安全 情况 信息 。 9.1.3 防范措施 9.1.3.1 应对社区 治安 进行 监测 ,发 现问题 应向有 关部 门反映 , 督促 消除隐患 、堵塞漏洞。 9.1.3.2 应协助 公安 机关依法 查处 各种违 法犯罪 活动 。 9.1.3.3 应有视频 监控 系统, 监控 区域应 包括小 区主 要出 入口、小 区周 界、 重要 通道 、公用设施、 地 面 机动 车集 中停 放等 区域 ,视频 监控 系统 应接 入物 业值班 室、 街乡镇 综治 维稳 中 心和 派出 所三级 平 台 , 图像信息 管理

24、应 符 合 DB11/T 384相关 要求。 9.1.3.4 胡同、 街巷 等室外 公共 场所 应安 装照 明设 备。 9.2 消防安全 9.2.1 应 有 防火 安全 公约 ,明 确岗 位 消防 安全 责任 ,组织 驻区单位员工和 居民 学习 消防法 律法 规, 遵 守防火 安全 公约 。 9.2.2 应建立以 消防 志愿者 、安保人员 及楼门 栋长 或居 民小 组 长为 主体 的最小 防灭火 作 战单 元, 制定 灭火和应急 疏散预 案, 定期 组织 开展 消防演练 。 DB11/T 1466 2017 6 9.2.3 应 监督 社区 所辖 单位 配备 消防设施、 器材 ,火灾 自动 报

25、警系统 、消防 广播 系统 、 防排烟 系统 、 防火分 隔设施、 水灭火 系统 、应急照 明、 疏散 指示 标志、 消防 电梯 及灭火器 等消防 设施 完好 。 9.2.4 应 将 燃气 安全管理 纳入 社区安全 日常 管理 ,配合 燃气供应 企业 进行 入户 安全 巡检, 消除燃 气安 全 隐患 。 9.2.5 应 健 全社区 邻里 守望 、单位 多 户联 防消防 工作 机制。 9.2.6 应组织 分片 包户 ,主动开展 入 户式 “面 对面 ”消防 宣传服务 ,重 点帮 助弱势 群体查找消除火灾 隐患。 9.2.7 疏散通 道、安全出口和应急 车 道应 畅通 。 9.3 应急管理 9.3

26、.1 应 在 相关 部门指导下 定期 组织突 发事 件应急 演练 。 9.3.2 应 在 社区 学校 、体育 场馆 、公园 、广 场、人 防空 间等公共 场所 规划 和设定 转移 安 置场 所, 划定 疏散转 移路线 ,并 在明 显位 置 设立方 向指 示牌 。 9.3.3 应 绘 制社区 综合 避难 图和 防灾减灾 电子地 图,明 确 灾害风 险隐患 点 ( 带) 、应急 避 难场 所分 布、 安全疏散 路径 、脆弱 人群 临时安 置避险 位置 、消防 和医疗 设施。 9.4 宣传教育 9.4.1 应 开展治 安保 卫、 公共安全、事 故与 伤害预防 、自 救互救 、防灾减灾 、禁毒 知识、

27、 居家 安全 常 识等宣 传教育 。 9.4.2 应组织社区 居民 参加 法制 宣传教育 活动 ,提 高安全 意识,对辖 区内 的地 下团 伙、窝 点及不 法活 动 及 时发 现、 及时 报告 。 10 环境管理 10.1 环境卫生 10.1.1 应 将 环境 卫生 建设工作应 纳入社区工作 计划 ,有 具体 内容 和措 施、 认真落 实、 职责 到人。 10.1.2 应建立 社区环境 卫生 建设 议事协 商机 制 , 定 期召 开 物业服务 企业、社区 居民代表 、 驻 区单位 代 表 、 城管 队员 参加 的社区环境卫 生建设 议事 协商 会议 , 研究社区环境 卫生 工作。 10.1.3

28、 应建立 社区环境 卫生 问题 发现、 反馈 、 解决 的快速 反应机 制, 定期 收集 居民 意见,向有 关 政 府 部门反映 。 10.1.4 应 指导居 民进 行正 确分类 收集和 投放 社区 生活垃圾,垃圾 清运 应定 点及 时,不可再回 收垃圾、 大 件 废弃 物和建 筑垃圾 应按照规定 收集 存放 并定 期消除, 危险废 物收 集和 运输 应 专人 负责 。 10.1.5 应设有可 回收 物、 厨余 垃圾 和 其他 垃圾 三类垃圾 收集 站 (桶 ),各 类垃圾 收集 站 (桶 ) 设施应 完 好 、位 置固 定、 易于垃圾 的 分类 收集 和机 械化 清除 , 应定 期清 洗、

29、消毒 ,外观干 净整 洁。 10.1.6 公 共 卫生 间设施 完好 、整 洁有序 ,定 期清 洗、 消毒 。 10.1.7 社区主 要道 路、建 筑 物 、地 下 空 间 等公 共区 域干 净整 洁 , 窗 外护 栏 、 室外 空 调机 ( 架)等楼 体 附属物 设置 规范。 10.1.8 雨雪后 应及 时对小 区内 主路 、 干路 进行 清扫 ,恢复 道路清 洁畅 通。 10.2 绿化美 化 DB11/T 1466 2017 7 10.2.1 社区绿 化应 整体协 调, 具有 多 样性和 层次 性。 10.2.2 绿 化设施应 完备 、安全 整洁 、 绿化管理 有序 , 绿地内 应 无种

30、菜、 垃圾 、 堆放杂 物 、 晾 挂衣 物等 非 法 侵占 绿地 、毁 绿等 现象 。 10.2.3 无 树木 安全 隐患 ,应 及时 清理干 枝死杈 ,开展 危险 树木排查 工作。 10.2.4 社区内 古树名木 应得 到有 效保护 ,档案 资料齐 全。 10.2.5 应引导 群众 和辖 区单位 开展 义务 植树 活动 和绿 化工作。 10.3 环境治理 10.3.1 社区公 共设施应 完备 整洁 、及时 维护 ,要求 如下 : a) 社区内 道路 应完 好顺 畅、 消防通 道畅 通; 路面 平整 、 无坑洼破 损; 路面 排水 设施 包括 排水 管道 、 泄洪沟 等通 畅; 各种 窨井

31、盖、雨蓖 应齐 备,与 路面 平整, 保持 完好 ; b) 公共照 明设施应 无缺灯 、断亮现 象; c) 社区宜 设有 雨水 收集 系统( 池 ), 实行 雨水 收集 和再 利 用; d) 无 障 碍设施应 齐备 完好 ; e) 长 椅 、自 行车 棚等公 共服务设施应 完好 ; f) 社区内 广告 牌匾 及宣 传栏 应整洁 规范 ,无 乱贴 乱画 。 10.3.2 对 社区 内机动 车鸣喇叭 、 报 警 器、文 体 娱乐 活动 、 家 庭 装修等 噪声 源进 行管理 ,使其符 合 国 家 环保标准 ,无 噪声扰 民问题 。 10.3.3 设 有 专门 的机动 车停 放场 所的 , 机动 车

32、停车 位、 残疾人 机动 车专 用停车 位设 置应 合 理。社区 内 机动、 非机动 车辆 停放 应有 序 ,无 乱停 乱放 现象 。 10.3.4 社区单位 落实 门前 三包 制度 , 责任 明确 。 10.3.5 应引导居 民依法 文明 饲养宠 物 ,建 有文 明养犬 公约 。 10.4 标志标 识 10.4.1 社区应按照 GB/T 15566、 GB/T 10001的相关 要求设置公共 信息导向系统, 标志 标 识应 清晰 无 破 损 。 10.4.2 应设置 社区 平面 示意 图或 社区便 民地 图。 10.4.3 应设置公 共卫 生间 指示 牌、引导牌 。 10.4.4 垃圾投 放

33、处 应设 有明 显的、 易 于理 解的 分类 说明 标志,符 合 GB/T 19095的要求。 10.4.5 应设置 危险废 物的 收集 容器 并 具有 易于 识别 的标 志。 10.4.6 社区中 涉及 人身 安全的 场所 和设施应按照 GB 2894的相关 要求设 置易 于识 别的 警示 标志,包括 运 动 器械 的使 用方法 标志 、安全出口标 志、 无障 碍标 志等 。 10.4.7 应设置 易于 识别 的交通 指示 、 警告 等标 志。 10.4.8 楼牌、单 元门 标志 应按照 GB/T 20647.2和 DB11/T 856的 相关 要求设 置和 使用。 11 社区服务 11.1

34、 就业创业 DB11/T 1466 2017 8 11.1.1 开展有 关劳 动就业 、 创 业、社会保障、 劳动 维权 和劳 动监 察方 面的 法律 、 法 规和相关 政策的宣 传 、 咨询 、培训 服务。 11.1.2 为 社区 失业 人员建 立动 态管理服务 台账 , 掌握 就业需 求 , 提 供求 职登 记、 职业 介绍 等服务, 采 集 空 岗信息, 开发 就业岗 位。 11.1.3 为 社区 就业困难 人员建 立再 就业 援助 台账 , 提供 就业 服务 信息 和就业“ 托底” 安 置 人员 认定服 务。 11.1.4 及 时 了解 社区 “零 就业 家庭 ”就业 服务 需求 ,建

35、 立就业服务 台帐 。 11.1.5 开展社区 自谋 职业 、自主 创业、 灵活 就业 人员 就业 服务。 11.2 社会保障 11.2.1 协助做好 妇女 、儿童 和老 年人的 权益 保障工作。 11.2.2 协助落 实社会保 险补 贴政 策, 协助 有关 部门 为符 合条 件的 居民 办理 参加 社会保 险 、 缴 纳社会保 险 费 用的 相关 手续 。 11.2.3 建 有 社区 托老 (残 ) 机构、社区 康复 站、社区文化站 、社区 心理 咨询室、社区 健 身示 范点 , 为 老 年 人、 残疾 人、 困境 儿童 提 供日( 全 ) 托 、 心 理 慰藉、文化 娱乐 、 康复 辅具

36、、 体育 健身 等方面的社区 服务。 11.2.4 为 社区 老年 人建 立信息 档案 。 协助开展 城乡 无保障 老 年居民 福利 性养 老金 、 城乡居 民 养老 保险 、 医疗保 险的 申请 登记 、公 示核实、 受理 报销 等工作。 11.2.5 为 残疾 人及其 亲友 开展 康复 知 识培训 和指导 。 为 居家 生活 的残疾 人提 供生活 、 户外 活动 等 方 面 的便利, 为社区 有需 求的 残疾 人 家庭 实施 无障 碍设施 改造。 对有 康复 需求的 残疾人实施 康复 和功 能训 练, 并建立 档案 ,有 服务 记录 和残疾 人意见反 馈。 11.3 社会救助 11.3.1

37、 为困难 家庭 、残疾 人、 优抚 对 象、 未成 年人、 流动 人口等 群体 提供 社会 救助 服务。 11.3.2 为 社区 低保 对象 提供 登记 公示和 相关 信息 报送 服务 ,核实 家庭 基本 情况 。 11.3.3 为 因病因 灾导 致的 临时 性、 突 发性 困难 社区 居民提 供登记 和相关 信息 报送 服务。 11.3.4 开展救灾 、救 济、 募捐 等慈 善 捐助 服务。 11.4 法律援助 11.4.1 设 立 社区 公益法 律服务 室, 法 律服务人员 公示 上墙 。 11.4.2 提 供 法制 宣传 材料 ,设 置法 制 宣传 资料 自由 索取 栏。 11.4.3

38、开展有 针对 性的 法制 宣传活 动, 整合 社区 资源, 运用通 俗 易懂 的宣 传形 式, 引导 带 动社区 居民 积极参 与普 法宣 传, 引导 教育社区 居民 学法 、知 法、 懂 法、 守法 、用 法。 11.4.4 引 导 经济 困难 人员 申请 法律 援 助, 协助开展 对弱势 群体的 法律 维权 工作 ,服务工作 符 合 GB/T 20647.5和 GB/T 20647.6的要求。 11.5 社区矫正 11.5.1 针 对 社区服 刑人员和 刑释 解教人员建 立矫 正小 组或 帮教小 组,对 未 成 年 社区 矫 正及刑释 解教人 员 有 专人 进行帮 助。 11.5.2 协助

39、司 法行 政、 公安 等部 门开展 刑释 解教 人员的安 置帮教 各项 工作 ,社区 矫正 服务 符 合 GB/T 20647.5的要求。 DB11/T 1466 2017 9 11.5.3 开展对 社区 矫正 人员和 刑释 解 教人员的 教育 引导 工作 , 协 调解决 其就业、 住房、 帮扶 等困难问 题 。 11.5.4 协助司 法行 政机关 对社区服 刑 人员 开展监 管矫 正工作 , 定期对 刑释 解教 人员 进行心 理辅 导 、 思 想谈心 和动 态跟踪 等帮 教活 动 ,并按要求建 立相 应的工作 档案 ,重大 突发 情况 及 时报 街乡镇 司法 所。 11.6 志愿互助 11.

40、6.1 利 用社区 综合 服务设施 ,建 立 社区 志愿 服务 站, 搭建社区 志愿 服务 平台 。 11.6.2 开展服务 需求 调查 ,依 据调 查 结果 ,提 供志 愿服务。 11.6.3 建 立 志愿者 招募 、培训 、注 册 、服务 记录 和评 估等 制度。 11.6.4 组建社区文化服务、 治安、 消防 、教育 服务、环境保 护 等志 愿者 队伍 。 11.6.5 通 过 多种 渠道 发布 志愿 服务 信息 。 11.6.6 鼓励社区 居民 参与志 愿服务。 11.7 人民调解 11.7.1 设 置有 人民 调解 庭或 人民 调解室 ,办 公设施设 备配 备齐全。 11.7.2 按

41、照 GB/T 20647.5的要求开展人民 调解 服务。 11.7.3 定 期 开展 矛盾 纠纷 排查 , 全 面 掌握 并积极 消除 辖区 纠纷隐患 , 开展 有针 对性的 专 项矛盾 排查化 解 工作 ,建 立重 点、 疑难矛盾纠纷 台账 ,及 时向有 关部门 反映 。 11.7.4 配合相关 部门 做好 居民 群众 思 想疏 导工作 ,开展 帮扶 救 助。 11.8 物业服务 11.8.1 物 业 服务 企业 应每 年向居 民公示 物业 服务 合同 履行 情况、 收支 情况 、收 支预 算。 11.8.2 涉 及 业主或 使用人 正常 生活 的 重要 物业 服务 事项 ,应 在 主要出

42、入口、 各楼 单元门内张 贴通知, 履 行 告知 义务。 11.8.3 物 业 服务 企业 应设 有物 业客 户 服务中 心,向居 民公 示物业 服务 企业 资质 证书 或复印 件、 项 目 负 责人及 主要服务人员照 片、工作 时间 、24 小时 服务电 话 、物 业服务 事项 、服务标准、 收费项 目、 收费 标准等 相关 信息 。 11.8.4 按照 GB/T 20647.9的要求组织物 业服务。 11.9 便民服务 11.9.1 定 期 开展 社区服务 资源 和居 民服务 需求 调查 ,通 过信息网 络或便 民手册 等方式 向居 民发 布。 11.9.2 推 行 社区 专业 服务 ,为

43、 有需 求的 居民提 供专 业辅 导服务, 满足 社区 居民 心理安抚 、 家庭 调适 、 社区照 顾、社会 交往 等高层 次 个性化服务 需求。 11.9.3 社区内 定期 组织 开展 家庭 旧物交 易等 资源 再利 用活 动。 11.9.4 协 调 社区服务 商、 物业 服务 企 业等 各类 服务组织和 个人开展 社区 便民服务。 11.9.5 协助做好 流动 人口服务 ,完善流动 人口和出 租房 屋管理制度 ,规范基础工作 台帐。 11.9.6 协助办 理 北京市 居住 证 服务。 11.9.7 协助做好 优抚 救济 、自 然灾害救 助和 收养 子女 手续 办理等 工作。 11.10 健

44、康卫生 DB11/T 1466 2017 10 11.10.1 服务机 构 11.10.1.1 应设有 社区 卫生 服务 机构 ,人员 配置 满足 服务 需求。 11.10.1.2 社区卫 生服务 机构 与辖 区内 社区 卫生 服务中 心或 地区 医疗 专业卫 生机 构建 立有 效 的工作 对 接机制 ,保障 健康 教育 和健 康 促进 工作 开展 。 11.10.1.3 社区卫 生服务 机构 与有 关医 院按照 卫生 行政部 门规定建立 双向 转诊 关系,指导居民 合理 转 诊。 11.10.2 卫生服务 11.10.2.1 按照 GB/T 20647.4的要求积极开展 卫生 服务。 11.

45、10.2.2 为 社区 常住 居民建 立健 康档案, 为居 民提 供家 庭医 生式服务。 11.10.2.3 加强对 重点 人群 的个 体化 健康指导与 服务 ,指导居 民对自 身的 健康危 险因素 进行评 估和管 理 , 降低 人群 健康危 险因素 的 流行 率。 11.10.2.4 建 立 严重 精神 障碍 患者 的健 康 档案 。对在 家居 住的 严重精神 障碍 患者 进行 定期 随访 ,指导 患 者 服药 和开展 康复 训练 ,对患 者的 监护 人进 行精神 卫 生知 识和 看护 知识 的培训。 11.10.2.5 为 06 岁儿童 进行 免费 健 康体检 和免 疫接 种。 11.10

46、.2.6 为 60岁以上 社区 老年 人群免 费 提供 流感疫苗 接种, 60岁 以上 无保障 老年 人和 65岁 以上 老 年 人 免费 体检 。 11.10.2.7 开展孕 产妇 保健 管理和服务工作。 11.10.2.8 定 期 开展体 质测 试服务。 11.10.3 计划生育 11.10.3.1 为 社区 居民 办理 生 育服务 证 和 流动 人口 婚育 证明 。 11.10.3.2 为 社区 内育 龄妇女 建立 计划 生 育信息 档案 ,及 时掌握育 龄 群众 婚、 孕、 育、 节育、 生 殖保 健 等 动 态情况 , 进 行跟踪 服务管理 ,完成流动 人员 计生信息 协查 工作 ,

47、及 时反 馈信息 。 11.10.3.3 为 社区 居民提 供避 孕节 育、 生 殖保 健咨询 指导 服务。 11.10.4 宣传教育 11.10.4.1 有 专 兼职 卫生 和健 康教育 宣传员。 11.10.4.2 利 用 综合 宣传 栏开展 卫生 、计生 、生活 方式 、艾滋病 防 治、 慢病 防治 、科 学健 身 等健 康教 育 宣 传工作 ,内容 每月 更新 。 11.10.4.3 定 期 开展 健康 知识 讲座 ,为 社区 居民 讲授 健康 饮食 、科学健 身、 卫生 计生 知识 。 11.10.4.4 定 期 组织 心理 健康 专家 为居 民 开展 心理 卫生 健康 服务、心 理

48、保 健咨询 和辅 导。 11.10.4.5 有 健 康教育 档案 ,各项 活动 记 录规范、 完整 。 11.11 社区文化 11.11.1 社区学习 服务 阵地 健全规范 , 定期 开展 活动 。 11.11.2 有专职 管理人员、 专任教 师和志 愿者 组成 的专 兼结 合的社区 教育 工作 队伍 ,建 立 培训 制度 , 定 期 组织人员 培训 。 11.11.3 开展以 社会 公德 、职 业道 德、家 庭美 德、 个人 品德 建设为 主要 内容 的实 践活 动,充 分发挥 妇 女 之 家、 道德讲 堂、文 明市民学 校等 阵地 的作用。 11.11.4 开展有利于 未成 年人 健康 成

49、长的 主题 实践 活动 。 DB11/T 1466 2017 11 11.11.5 积极开展 文明楼 院、和 谐家 庭 等多 种形 式的 群众 性精神文 明创 建活 动, 社区 居民对 社区的 认 同 感 、归 属感 不断 增强 。 11.11.6 倡导社区 老年 人、 残疾 人能 够 得到良 好的 关心 和照 顾,孝 老爱亲 、扶 残助 残, 蔚然 成风 。 11.11.7 倡导社区 邻里 关系 和睦 ,友爱诚 信, 相互 尊重 ,守 望相助 ,和 谐相 处, 邻里 纠纷得 到妥 善解 决。 11.11.8 倡导健 康文 明的 婚丧嫁娶 行为, 提倡 文明 、节 俭操 办婚、 丧事 。 11.11.9 开展科普 知识 宣传 、见 义勇 为 法制 宣传 、诚 实守 信等 方 面精神 文明 建设 宣传活 动 。 11.11.10 配置群众 文化组织员 ,积极 参 加群众 文化工作 相关 的业务 培训 。 11.11.11 有年度和 月度文化 活动 计划 , 制定 活动 设施 使用 方案 , 合理 有序 安排 使用。 11.11.12 按照 GB/T 20647.3的要求组织开展 社区文化 活动 ,组织演 出排练 、电 影放 映、 图 书阅览 、 展览展 示、文化 信息 共享 、文 艺 创 作、文化 技能 培训 、 校外 活动 、 学生 自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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