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T 631-2009 有机生鲜乳生产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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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67.100 X 16 备案号:24637-2009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 DB11/T 6312009 有机生鲜乳生产技术规范 Regulation of raw organic milk production 2009-05-01实施 2009-02-06发布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T 6312009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饲料作物、饲草种植 2 4.1 有机生产的环境要求. 2 4.2 转换期 2 4.3 种子和种苗 2 4.4 栽培 . 2 4.5 土肥管理 2 4.6 病虫草害防治

2、 3 4.7 污染控制 3 5 奶牛养殖 . 3 5.1 基本原则 3 5.2 转换期 4 5.3 平行生产 4 5.4 奶牛的引入 4 5.5 饲料 . 4 5.6 饲养管理 5 5.7 疾病预防与治疗. 5 5.8 非治疗性手术 6 5.9 繁殖 . 6 5.10 运输、隔离、转群. 7 5.11 粪便处理和环境影响 . 7 5.12 挤奶及牛奶品质. 7 附录A . 9 附录B.11 附录C 12 DB11/T 6312009 II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B、附录 C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延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养殖业分会归口。 本

3、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归原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胜利、董国强、任师喜、杨敦启、张万金、曹志军、郭成林、王占利、田启 永。 DB11/T 6312009 1 有机生鲜乳生产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生鲜乳生产过程中饲料作物、饲草种植和奶牛养殖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有机生鲜乳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4、部分。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9137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9630.142005 有机产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有机 organic 指有机认证标准描述的生产体系以及由该体系生产的特定品质的产品。 3.2 有机农业 organic agriculture 遵照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

5、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 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 术,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以维持农业生态系统持续稳定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3.3 有机奶牛 organic cow 按照有机方式饲养,并通过有机认证的奶牛。 3.4 有机生鲜乳 raw organic milk 按照有机奶牛生产体系进行生产,并且通过有机认证的原料奶。 3.5 常规 conventional 生产体系及其产品未获得有机认证或未开始有机转换认证。 3.6 转换期 conversion period DB11/T 6312009 2 从按照本标准开始实施有机管理至生

6、产单元和产品获得有机认证之间的时段。 3.7 平行生产 parallel production 在同一农场中,同时生产相同或难以区分的有机、有机转换或常规产品的情况,称之为平行生产。 3.8 缓冲带 buffer zone 在有机和常规地块之间有目的设置的、 可明确界定的用来限制或阻挡邻近田块的禁用物质漂移的过 渡区域。 3.9 顺势治疗 homeopathic treatment 一种疾病治疗体系,通过将某种物质系列稀释后使用来治疗疾病,而这种物质若未经稀释在健康动 物上大量使用时能引起类似于所欲治疗疾病的症状。 3.10 转基因生物 GMOs 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导入某种基因的植物、动物、微生

7、物。 4 饲料作物、饲草种植 4.1 有机生产的环境要求 有机奶牛养殖需要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有机奶牛养殖基地应远离城区、 工矿区、 交通主干线、 工业污染源、生活垃圾场等。 基地的环境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土壤环境质量符合 GB 15618 中的二级标准。 b)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符合 GB 5084 的规定。 c) 环境空气质量符合 GB 3095 中二级标准和 GB 9137 的规定。 4.2 转换期 转换期的开始时间从提交认证申请之日算起。 一年生饲料/作物的转换期一般不少于 24 个月,多年生饲料/作物的转换期一般不少于 36 个月。新 开荒或撂荒多年的土地也要经过至少 1

8、2 个月的转换期。多年未使用禁用物质的农田,转换期可以缩短 到 6 个月。 转换期内应完全按照有机农业的要求进行管理。 4.3 种子和种苗 4.3.1 应选择有机种子或种苗。当从市场上无法获得有机种子或种苗时,或在转换期的开始阶段,可 以选用未经禁用物质处理过的常规种子或种苗,但应制订获得有机种子和种苗的计划。 4.3.2 应选择适应当地土壤和气候特点、对病虫害具有抗性的饲料作物种类及品种。放牧草地上的饲 草应具有较强的耐践踏能力。选择品种应充分考虑保护作物的遗传多样性。种植一定量的豆科饲草(如 紫花苜蓿)以增加整个生产体系的氮源。 4.3.3 不得使用经禁用物质和方法处理的种子和种苗。 4.

9、3.4 不得使用转基因的饲料作物或饲草种子、种苗。 4.4 栽培 4.4.1 在一年只能生长一茬作物的地区,允许采用包括豆科作物在内的两种作物的轮作。 4.4.2 不得连续多年在同一地块种植同一种作物,但多年生饲草及作物除外。 4.4.3 应利用豆科作物、免耕或土地休闲方式进行土壤肥力的恢复。 4.5 土肥管理 DB11/T 6312009 3 4.5.1 通过种植豆科作物、粪便无害化处理后还田、绿肥等方式补充土壤因作物收获而失去的有机质 和土壤养分。 4.5.2 施入足够数量的有机肥,以维持和提高土壤肥力、营养平衡和土壤生物活性。但施用的有机肥 氮含量不得超过 170kg/hm 2 ,以防造

10、成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 4.5.3 施入的有机肥应经过堆肥、腐熟、沼气发酵等无害化处理,杀死粪便中的病原菌和有害微生物。 4.5.4 有机肥堆制过程中允许添加来自于自然界的微生物,但不得使用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 4.5.5 有机肥应主要源于本农场或有机农场(或畜场);遇特殊情况(如采用集约耕作方式)或处于 有机转换期或证实有特殊的养分需求时,经认证机构许可可以购入一部分农场外的肥料,但每年从农场 外购的肥料不得超过 15t/hm 2 。外购的商品有机肥,应通过有机认证或经认证机构许可。 4.5.6 限量使用人粪尿,必须使用时,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充分腐熟和无害化处理,并不得与食用 部分

11、接触。不得用于叶菜类、块茎类和块根类作物上施用。 4.5.7 天然矿物肥料和生物肥料只能作为培肥土壤的辅助成分。 4.5.8 在有理由怀疑肥料存在污染时,应在施用前对其重金属含量或其他污染因子进行检测。检测合 格的肥料,应严格控制其施用量,以防土壤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累积。 4.5.9 不得使用化学合成肥料和城市污水污泥。 4.5.10 在土壤培肥过程中允许使用和限制使用的物质应符合 GB/T 19630.12005 中附录 A 的要求。 使用附录 A 未列入的物质时,应由认证机构按照 GB/T 19630.12005 中附录 D 的准则对该物质进行评 估。 4.6 病虫草害防治 4.6.1 病虫

12、草害防治的基本原则应是从作物到病虫草害整个生态系统出发,综合运用防治措施,尤其 是生物防治措施和合理的耕作制度,创造不利于病虫草害孳生和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的环境条件,保持 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将病虫草害控制在最低水平。 4.6.2 优先采用农业措施,通过选用抗病抗虫品种,非化学药剂种子处理,培育壮苗,加强栽培管理, 中耕除草,秋季深翻晒土,清洁田园,轮作倒茬、间作套种等一系列措施起到防治病虫草害的作用。还 应尽量利用灯光、色彩诱杀、机械捕捉等方式消灭害虫,机械和人工除草等措施除草。 4.6.3 以上方法不能有效控制病虫害时,允许使用 GB/T 19630.12005 中附录B所列出

13、的物质。使用 附录 B 未列入的物质时,应由认证机构按照 GB/T 19630.12005 中附录D 的准则对该物质进行评估。 4.7 污染控制 4.7.1 在使用保护性的建筑覆盖物、塑料薄膜、防虫网时,只允许选择聚乙烯、聚丙烯或聚碳酸酯类 产品,并且使用后应从土壤中清除。不得焚烧,不得使用聚氯类产品。 4.7.2 有机产品的农药残留不能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相应产品限制的 5%,重金属含量也不能超过国 家食品卫生标准相应产品的限值。 5 奶牛养殖 5.1 基本原则 5.1.1 应通过有机肥还田等方式增加土壤有机物含量,满足饲草、饲料作物的营养需要,促进整个生 产系统的物质、能量平衡,建立并保持

14、土壤-植物、植物-动物、动物-土壤之间的生态平衡关系。 5.1.2 利用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如动物粪尿、豆科作物等),使生产饲料、饲草的土壤肥力能够长期 保持并得以改进。 5.1.3 维护动物福利,除特殊情况外(如运输途中、手术过程等),奶牛能够自由活动,并且有足够 的活动空间,不得采用不能接触土地的饲养方式。 5.1.4 需建立面积足够大的饲料生产基地, 以保证充足的饲料供应。 单位土地范围内(含饲料生产基地) 奶牛的饲养头数应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氮的排泄量不得超过 170 kg/hm 2 ),将污染降到最低水平,尤 其是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 DB11/T 6312009 4 5.

15、1.5 放牧条件下要防止过牧和水土流失等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5.2 转换期 5.2.1 饲料生产基地应符合有机农业的要求。 5.2.2 常规饲养的奶牛需经过 6 个月的转换期后,其生产的牛奶方可作为有机奶出售,在转换期奶牛 按照有机方式进行饲养,生产的牛奶为有机转换牛奶。 5.2.3 奶牛养殖的转换和饲料的转换,二者可同时进行。 5.3 平行生产 如果一个养殖场同时以有机方式和非有机方式养殖奶牛,应满足下列条件,其牛奶才可以作为有 机奶销售。 与有机奶牛生产相关的所有物件,都应该完全分开,并做出明显的区分标志。包括: 1) 精饲料、粗饲料、饲料加工设备、饲料仓库; 2) 牛舍、运动场地、牧

16、场; 3) 兽药、消毒剂、清洗剂; 4) 挤奶设备、储奶罐、送奶车等; 5) 记录系统,内容见附录 B; 6) 其它与有机奶牛生产相关的。 5.4 奶牛的引入 5.4.1 在品种或品系的选择上,应考虑到其对当地环境的适应能力,抗病力强,尤其是抗乳房炎。而 且不能携带口蹄疫、布氏杆菌病、结核病等各种传染病。 5.4.2 原则上应引入按本标准(或相关有机认证标准)饲养的任何月龄任何数量有机奶牛。 5.4.3 当有机奶牛牛源缺乏时,允许从无特定疫病的健康牛场引入常规犊牛。犊牛应不超过 4 周龄, 接受过初乳喂养并主要是以全乳喂养。引入数量不受限制。 5.4.4 允许引入 4周龄以上常规奶牛(犊牛),

17、每年引入的常规奶牛数量不能超过已经经过本认证(或 相关的有机认证标准)的成年有机奶牛总量的 10%。所有引入的常规奶牛应经过 6个月的转换期之后, 所产的牛奶才可按有机奶出售。在以下情况,经认证机构许可将引入比例放宽到 40%。 1) 不可预见的严重自然灾害或人为事故; 2) 养殖场规模大幅度扩大; 3) 养殖场发展新的品种或项目。 5.4.5 存栏低于 10头的有机牛场,每年引种的头数不得超过 1 头。 5.4.6 允许引入常规饲养的种公牛及其精液,但引入后需按照有机方式进行饲养。有条件的情况下, 应购买有机饲养的种公牛及其精液。 5.4.7 对于新引入(调入)的奶牛,按照有关规定经过 45

18、d 的隔离期,才可以转入大群进行饲养。隔 离期间要特别关注奶牛的健康状况,不健康的奶牛治愈前不得转入大群。隔离期间按照有机方式饲养, 属于转换期。 5.4.8 所有引入的奶牛或精液都不能来自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包括涉及基因工程的育种材料、疫苗、 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 5.5 饲料 5.5.1 饲料供给应能够满足奶牛生产优质牛奶和各个生理阶段的营养需要,并保持牛只的健康。不得 为了提高产奶量而任意加大日粮的精饲料比例。 5.5.2 奶牛饲喂的精饲料、粗饲料、青贮和饲草等应均为有机饲料。饲料中至少应有 50%来自本养殖 场饲料种植基地或本地区有合作关系的有机农场。其他部分可以通过购买符合本标

19、准(或相关有机认证 标准认证)的有机饲料。 5.5.3 在养殖场实行有机管理的第 1 年,该养殖场饲料种植基地按照本标准(或相关有机认证标准认 证)要求生产的饲料可以作为有机饲料饲喂本养殖场的奶牛,但不能作为有机饲料出售。 DB11/T 6312009 5 5.5.4 日粮配方中可以有平均高达 30%的原料(按干物质计)为转换期饲料,如果是自己饲料基地生 产的转换期饲料,其比例可以达到 60%。 5.5.5 当有机饲料供应短缺时,允许购买常规饲料。但奶牛常规饲料消费量在全年消费总量中所占比 例不得超过 10%(以干物质计)。奶牛日粮配方中常规饲料的比例不得超过 25%(以干物质计),如果 出现

20、不可预见的严重自然灾害或人为事故时,允许在一定时间期限内饲喂超过以上比例的常规饲料。饲 喂常规饲料须事先获得认证机构的许可,并详细记录饲喂情况。 5.5.6 应保证奶牛采食到足够的饲草、青贮等粗饲料以保证奶牛的健康。在其日粮干物质中,粗饲料、 青饲料和青贮饲料所占的比例在泌乳期前 3 个月不能低于 50%,泌乳期的第 4 个月以后(含第 4 个月) 不低于60%。 5.5.7 新生犊牛(公犊可除外)初乳期(产后 0d7d)应吃到足量的初乳。无法获得时,允许用其他 奶牛的有机初乳、发酵有机初乳或冷冻保存的有机初乳。不允许使用非有机牛奶、其他动物的乳汁或代 乳料进行代乳。在紧急情况下允许使用代乳品

21、补饲,但其中不能含有抗生素、化学合成的添加剂或动物 屠宰产品。不允许使用患乳房炎、酮病等疾病的奶牛生产的牛奶或抗生素奶饲喂犊牛。 5.5.8 7 日龄内饲喂犊牛应使用带奶头的奶瓶,不允许使用盆或桶直接饮用。饲喂应该做到“定质、 定时、定量、定温、定人”。奶瓶使用前后应清洗干净并消毒处理。 5.5.9 犊牛的哺乳期最少 3 个月,全乳的哺乳量不得少于 500 kg。待犊牛开始学习采食后,补饲优质 饲料,但其中不能含有抗生素、化学合成的添加剂或动物屠宰产品。 5.5.10 在饲料配制和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转基因产品,不得使用被二恶英等污染的饲料原料。 5.5.11 不得使用动物及其制品、粪便、经化

22、学溶剂提取的或添加了化学合成物质的饲料。 5.5.12 饲料添加剂的使用见附录 A。 5.6 饲养管理 5.6.1 提倡在放牧季节放牧饲养。放牧条件受限时允许半牧半舍饲或带运动场的舍饲饲养方式。 5.6.2 不得采取奶牛无法接触土地的饲养方式和完全圈养、拴养等限制奶牛自然行为的饲养方式。舍 饲条件下,奶牛采食时允许使用颈夹。 5.6.3 奶牛每周至少有 2 次到草地、户外运动场、或其他活动区域自由活动的机会,每次时间不得少 于3 h。 5.6.4 放牧时,牛群的大小应依据奶牛不同生理阶段和生产阶段确定,不得过牧。 5.6.5 牛舍地面、牛床和运动场应符合 GB/T 19630.142005 的

23、要求。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夏季 应设置凉棚,遮阳网等设施,经常打扫粪便。保证每头牛都有足够的采食、饮水空间,提供充足、清洁 卫生的饮水和新鲜饲料,饮用水水质应符合 GB/T 19630.12005 中附录C.1 的要求。 5.6.6 牛舍地面平坦而有一定粗糙度,不打滑,干燥清洁。牛舍内空气流通,有毒有害、刺激性气体 含量低,以工作人员不会感到不适为宜。自然光照充足,允许采用人工照明来延长光照时间,但每天的 总光照时间不得超过 16 h。但应避免炎热季节过度的太阳照射。 5.6.7 牛床应舒适、清洁、干燥,空间足够大,犊牛卧处应铺稻草或其他自然材料的垫料,可以使用 锯末、细沙、稻草等材料做垫料,

24、不允许使用炉灰等对奶牛的健康有害的材料。经常更换垫料。 5.6.8 奶牛作为群居性家畜,不得单栏饲养,但疾病、围产期、新生犊牛、种公牛例外。牛舍内饲养密 度应该能够保证奶牛的健康和福利, 以及奶牛行为习性的要求。 保证奶牛能够自然站立、 卧下以及转身、 甩尾、回头等所有的自然姿势和活动。 5.6.9 不得对奶牛踢踹、鞭打、恐吓、追赶奶牛。 5.7 疾病预防与治疗 5.7.1 有机奶牛疾病预防应依据以下原则: 1) 根据地区特点选择适应当地条件、抗病力强的品种或品系; 2) 加强饲养管理,采用适宜的饲养管理方式(如放牧),增强奶牛的非特异性免疫力,防止疾病 的发生; DB11/T 6312009

25、 6 3) 提供优质饲料、 平衡日粮,满足奶牛各个生理阶段的营养需要, 加强运动, 提高奶牛的抵抗力; 4) 确定合理的饲养密度。 5.7.2 奶牛发生疾病时需要立即进行治疗,必要时可以进行隔离,但要提供舒适的环境。 5.7.3 有机奶生产过程中兽药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允许使用植物源制剂(如抗生素除外的植物提取物、中草药等) 、顺势疗法制剂(如植物、动 物、矿物质) 、微量元素、以及附录 C 中列出的兽药。疾病治疗过程中应优先考虑使用上述兽 药。 2) 如果上述兽药在疾病治疗的过程中无效, 而为了减缓奶牛的病痛和应激应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 时,允许在兽医的指导下使用化学合成的对抗性治疗的

26、兽药或抗生素。 3) 不得使用化学合成的兽药或抗生素对奶牛进行预防性治疗。 5.7.4 允许在奶牛场,以对奶牛安全的方式使用国家批准使用的杀鼠剂和 GB/T 19630.12005 中附录 B 中的物质。 5.7.5 允许在奶牛场及挤奶设备清洗使用的消毒剂及使用条件,应符合 GB/T 19630.12005 中附录 C 的要求。 5.7.6 春、秋全场各应进行一次大消毒,粪便每天及时清除,牛舍 10d 消毒一次,运动场 30d 消毒一 次,消毒处理时应将奶牛迁出处理区,不允许带牛消毒。 5.7.7 允许实行国家法定的预防接种。当奶牛场有发生某种传染病时,允许进行强制免疫,但接种的 疫苗不能是转

27、基因疫苗。 5.7.8 当采用多种预防措施仍无法控制奶牛疾病或伤痛时,允许在兽医的指导下对患病奶牛使用常规 兽药,但应经过该药物停药期的二倍时间(如果二倍停药期不足 48h,则应达到 48h)之后,其牛奶才 能作为有机奶出售。 5.7.9 不得使用促进奶牛生长或提高生产性能的物质(如激素、抗生素、抗寄生虫药或其它化学合成 的生长促进剂)。不得使用各种性激素或其类似物调控奶牛的生殖行为(例如诱导发情、同期发情、超 数排卵等),但可以在兽医监督下用于动物个体生殖疾病的治疗。 5.7.10 除驱虫或规定的疫苗接种外,每年最多允许接受三个疗程的对抗性兽药治疗,否则其牛奶不得 作为有机奶出售,如该奶牛要

28、继续留在有机养殖体系内,则应再次经过规定的转换期。 5.7.11 乳房炎应以预防为主。对发生乳房炎的奶牛,在其他药物不能有效治疗的情况下,允许使用适 宜用量的抗生素进行干奶期治疗,但应在产犊前的二倍停药期结束使用,用药期间的粪便单独处理,应 离开有机生产体系。泌乳期发生乳房炎时,允许使用中药进行治疗或其他保守疗法;中药无法治愈时允 许使用常规药物进行治疗,但应经过 2 倍停药期之后才可以按有机奶出售。 5.7.12 对疾病诊断结果、所用药物名称、剂量、给药方式、给药时间、疗程、护理方法、停药期、治 疗人员等进行详细记录,必要时由认证机构进行检查。对于接受过常规兽药治疗的奶牛应逐个标记。 5.7

29、.13 如果必须使用禁用药品或方法才能有效治疗时,该奶牛应离开该有机体系。 5.8 非治疗性手术 5.8.1 有机养殖强调遵循动物的特性,应尽量养殖不需要采取非治疗性手术的品种或品系。 5.8.2 为了工作人员或其他奶牛的安全,或者有利于奶牛的健康、福利、卫生,可以给奶牛进行某些 非治疗性手术,但所有手术选择在最恰当的年龄阶段,最安全的季节,由熟练的操作员进行操作,必要 时可以使用麻醉剂,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奶牛痛苦。 5.8.3 允许进行以下非治疗性手术:去除软蹄,断脐带(初生时);修蹄(日常或每年 2 次);犊牛 去角(电烙铁或火碱,2030 日龄)和成年牛断角;去除副乳头(6 月龄之内);标

30、号(打耳号,10 日龄内或冷冻作标号);穿鼻或鼻夹(仅限公牛)。 5.8.4 不得实行没有明确允许的非治疗性手术。 5.9 繁殖 5.9.1 允许人工授精。 DB11/T 6312009 7 5.9.2 提倡自然分娩,为奶牛提供安静、清洁、卫生的分娩环境,但尽量不要人为干涉其分娩过程, 难产时可以由熟练的护理人员进行助产和护理。助产时要严格消毒。 5.9.3 发生胎衣不下时,不允许人工剥离,待其自然脱落。产道发生炎症时不允许使用抗生素冲洗子 宫、阴道,可以使用有消炎作用的中药或附录 C中允许使用的消炎药物。当胎衣长时间不下,其他药物 无法治疗,危及奶牛的安全时,可以放宽要求,允许使用抗生素清洗

31、产道,但 2倍停药期后的牛奶才被 认为是有机牛奶。 5.9.4 不得使用同期发情、超数排卵、胚胎移植、克隆、转基因等对遗传多样性产生严重影响的人工 或辅助性繁殖技术。 5.9.5 母牛在怀孕期后 3 个月,不得接受禁用物质治疗、处理,否则其后代不能被认证为有机,其牛 奶于该处理后需经过 6个月的转换期,否则不能作为有机奶出售。 5.9.6 在奶牛发生不发情时,允许通过调群、公牛诱情、按摩疗法等方法促进奶牛发情,适时配种, 提高奶牛的繁殖率。除非为了治疗目的,不得使用生殖激素调控奶牛的发情、排卵和分娩。 5.10 运输、隔离、转群 5.10.1 奶牛在经过检疫并取得检疫合格证后方可进行运输。 5

32、.10.2 奶牛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奶牛的应激影响。 5.10.3 装载、卸载的过程中,要小心、态度平和,不得使用电击、鞭打、铁器等方式驱赶奶牛。 5.10.4 不得在奶牛运输前和运输过程中给奶牛使用镇静剂或兴奋剂。 5.10.5 奶牛应在 24 h 内到达目的地,如果不能到达,则应每隔 24h下车饮水、采食。 5.10.6 允许对奶牛进行拴系,对运输空间进行安排,但要保留一定的自由活动空间,运输密度不可过 大。 5.10.7 奶牛在装卸、运输、隔离期间都应有清楚的标记,易于识别,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10.8 奶牛到达目的地后,为其提供舒适卫生的饲养环境,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饲养

33、45d。 5.10.9 隔离期过后进行转群,或日常管理转群时,至少同时转群 3 头或3 头以上。转群时应该在其他 牛采食时进行,转入的牛群应有足够的活动空间以躲避其他奶牛对其可能的进攻 5.10.10 当奶牛由于某种原因离开该有机生产体系时,如淘汰或销售,其运输过程同样要满足上述要 求。 5.11 粪便处理和环境影响 5.11.1 以本场饲料生产基地面积计算,有机奶牛生产所产生的粪便总含氮量不得超过 170 kg/hm 2 ,以 减少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可能带来的污染。必要时应控制一定土地上饲养奶牛的头数,以防超过该 限度。 5.11.2 当某一有机奶生产企业/养殖场与其它企业/养殖场合作时

34、,按每年含氮量不超过 170kg/hm 2 计 算面积时,与其合作的企业/养殖场的种植面积也应计算在内。 5.11.3 每年含氮量不超过 170kg/hm 2 仅是对粪便排泄量的限制,没有考虑动物的健康、福利对饲养密 度的要求和饲料供应对饲料基地土地面积的要求。 5.11.4 应保证饲养的奶牛数量不超过其养殖范围的最大载畜量,要充分考虑饲料供应能力、奶牛福利 和对环境的影响。在放牧条件下,不允许过度放牧,导致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否则不能获得认证。 5.11.5 粪便应经过发酵、堆肥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5.11.6 应保证牛场粪便的贮存设施有足够的容量, 其容量应该超过粪便无

35、法施入土地的最长时间段内 全部奶牛总排粪量的体积。粪便得到及时处理和合理利用,所有粪便储存、处理设施在设计、施工、操 作时都应避免引起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大气的污染。奶牛场污染物的排放应符合 GB 18596 养殖场 污染物排放标准。 5.12 挤奶及牛奶品质 5.12.1 允许使用附录 C 中的物质对挤奶设备进行清洗和消毒,并标明其用途和正确的使用方法。所有 使用过清洁剂的设备应得到彻底的清洗,以保证在设备和奶制品中没有清洁剂残留。 DB11/T 6312009 8 5.12.2 保持奶牛乳房的卫生和健康,勤打扫运动场、牛舍的卫生,每天清理粪便,控制乳房炎的发生。 5.12.3 发生乳房炎

36、的奶牛,在治愈后两倍停药期满前所产牛奶不得作为有机奶出售。乳房炎治疗过程 中用药的要求见附录 C。 5.12.4 挤奶前和挤奶后两次药浴,纸巾(或干毛巾、湿巾)干擦。弃掉前三把奶,并用专门容器收集, 统一处理。 5.12.5 挤奶机器的频率、真空应调整适宜,减少对乳头可能造成的损伤。 5.12.6 挤奶杯组内衬每次挤奶后清洗干净无奶污,一般使用不超过 2500 次更换。 5.12.7 挤奶厅与牛舍之间的通道地面粗糙,防止奶牛摔倒。驱赶过程速度应缓慢。 5.12.8 挤乳员应态度温和,操作熟练。 有机牛奶中年均体细胞数不能超过 400,000 个/ml;细菌数最大不超过 100,000 个/ml

37、。脂肪3.4%,蛋 白质3.0%,非脂乳固体8.5%,酸度17 o T。重金属含量不超过GB 2762 规定的限值、农药残留不超 过GB 2763中规定限量值的 5%。 5.12.9 建议每月进行一次全场的隐性乳房炎检查,及时了解奶牛乳房健康状况。如果没有达到质量标 准,则要求制定满足标准的计划,并提交认证机构批准。对于新的牛群,在认证前 3 个月,乳汁中平均 体细胞数应低于 400,000 个/ml。 5.12.10 生鲜牛乳的运输应使用奶槽车(表面光滑的不锈钢制成的保温罐车)尽快运往加工厂,从挤 奶产出至用于加工前不超过 24h,乳温应保持 4以下。 DB11/T 6312009 9 附

38、录 A (规范性附录) 饲料添加剂使用规则 A.1 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 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见表 A.1。 表 A.1 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 物质 类别 数量 物质名称、组分 使用条件 饲料级 维生素 26种 -胡萝卜素;维生素 A;维生素 A 乙酸酯;维生素 A 棕榈酸酯;维生素 D3;维 生素E;维生素E乙酸酯;维生素K3(亚硫酸氢钠甲萘醌);二甲基嘧啶醇亚硫 酸甲萘醌;维生素B1(盐酸硫胺);维生素B1(硝酸硫胺);维生素B2(核黄素); 维生素B6;烟酸;烟酰胺;D-泛酸钙;DL-泛酸钙;叶酸;维生素B12(氰钴胺); 维生素C(L-抗坏血酸);L-抗坏血酸钙;L-抗坏血酸-2-磷酸

39、酯;D-生物素;氯化 胆碱;L-肉碱盐酸盐;肌醇。 限制使用 仅限于冬季青 绿饲料长期供 应不足时使用 氨基酸 7种 L-赖氨酸盐酸盐;DL-蛋氨酸;DL-羟基蛋氨酸;DL-羟基蛋氨酸钙;N-羟甲基蛋 氨酸;L-色氨酸;L-苏氨酸。 来自发芽的粮 食、鱼肝油、或 其他天然物质。 饲料级 矿物质、 微量元 素 43种 碳酸钠,碳酸氢钠,硫酸钠,氯化钠,未精练的海盐,粗制的石粉;磷酸二氢钠, 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钾,磷酸氢二钾;碳酸钙,氯化钙,磷酸氢钙,磷酸二氢 钙,磷酸三钙,乳酸钙,葡萄糖酸钙;七水硫酸镁,一水硫酸镁,氧化镁,氯化 镁,碳酸镁;七水硫酸亚铁,一水硫酸亚铁;七水硫酸锌,一水硫酸锌,

40、无水硫 酸锌,氧化锌;五水硫酸铜、无水硫酸铜;一水硫酸锰,氯化锰;碘化钾,碘酸 钾,碘酸钙;六水氯化钴,一水氯化钴;钼酸铵、钼酸钠;亚硒酸钠;有机螯合 或络合的有机铜、铁、锌、锰等;酵母铬;酵母硒。 纯天然或食品 级,饲料级 防腐剂、 电解质 平衡剂 25种 甲酸;甲酸钙;甲酸铵;乙酸;双乙酸钠;丙酸;丙酸钙;丙酸钠;丙酸铵;丁 酸;乳酸;苯甲酸;磷酸;氢氧化钠;碳酸氢钠;氯化钾;氢氧化铵 饲料级 微生物 添加剂 12种 干酪乳杆菌;植物乳杆菌;粪链球菌;屎链球菌;乳酸片球菌;枯草芽孢杆菌; 纳豆芽孢杆菌;嗜酸乳杆菌;乳链球菌;啤酒酵母菌;产朊假丝酵母;沼泽红假 单胞菌 酸制剂 4种 乙酸,蚁

41、酸,丙酸,乳酸 青贮制作 注:允许对饲料原料进行过瘤胃技术、螯合、络合、包被等技术处理。 DB11/T 6312009 10 A.2 不得使用的饲料添加剂目录 不得使用的饲料添加剂目录如下: 1) 化学合成的生长促进剂(包括用于促进生长的抗生素、激素和微量元素) ,无论以何种形式; 2) 化学合成的催奶药物(如催乳素) ,无论以何种形式。 3) 化学合成的开胃剂; 4) 防腐剂(作为加工助剂时例外) 。 5) 化学合成的色素; 6) 尿素、氨、碳酸铵等人工合成的非蛋白氮。 7) 动物副产品。 8) 动物粪便,无论经过或未经过加工。 9) 经化学溶剂提取的或添加了化学试剂的饲料。 10) 不得使

42、用瘤胃素等产品调控瘤胃微生物的区系。 11) 转基因生物或其产品。 DB11/T 6312009 11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记录体系 表B.1 记录体系 牛群资料 奶牛谱系、产犊原始记录、牛只死淘售记录、全群奶牛异动台帐、体尺体重测量记录 牛奶产量资料 日产奶记录、全群牛奶生产记录 奶牛繁殖资料 产配一览表、奶牛配种记录、产犊记录、预产统计、产后监控卡、流产记录、奶牛终 生繁殖记录 基础资料 奶牛疾病及预防资料 奶牛疾病治疗处方、隐性乳房炎检测、免疫记录、检疫记录、消毒记录 奶牛生产报表 奶牛生产报表、奶牛死淘售报表、奶牛死淘售分析、牛群胎次及产奶性能概况 奶牛技术报表 日粮及营养报表

43、、体尺体重测量报表、奶牛配种报表、隐性乳房炎检测报表、奶牛发 病报表 资料综合 汇总及分 析 技术年报 奶牛存栏及产奶量、年末在群成母牛胎次分布、成母牛各胎次 305d 平均产奶量及乳 脂率、乳蛋白率、年末在群成母牛305d分布(头数) 、奶牛繁殖、牛群平均体尺体重、 奶牛防疫及预防接种、奶牛疾病及医疗费用、成母牛淘汰死亡分析、饲草饲料消耗、 劳动生产率、经营情况 注:表格的具体格式由生产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 DB11/T 6312009 12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奶牛饲养允许使用的抗菌药、抗寄生虫药和生殖激素类药及使用规定 表 C.1 奶牛饲养允许使用的抗菌药、抗寄生虫药和生

44、殖激素类药及使用规定 用法与用量 类 别 制剂 休药期 药名 (用量以有效成分计) 肌内、 静脉注射, 一次量 (1020) mg/kg 体重,(23)次/日,连用(23)日 注射用粉针 氨苄西林钠 ampicillin sodium 注射液 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量(57) mg/kg 体重 6d,奶废弃期2 d 氨苄西林钠氮唑西林钠(泌乳 期)ampicillin sodium +cloxacillin sodium 乳膏期 乳管注入,泌乳期奶牛,每乳室氨苄 西林钠 0.075g氯唑西林钠 0.2g, 2次/ 日,连用数日 7d,奶废弃期2.5d 苄星青霉素 benzathine benzy

45、lpenicillin 注射用粉针肌内注射,一次量(23)万单位/kg 体重,必要时(34日)重复 1次 30d,奶废弃期3d 苄星邻氯青霉素 benzathine cloxacillin 注射液 乳管注入,每乳室 50万单位 28d及产犊后4d的奶, 泌乳期禁用 青霉素钾(钠) benzylpenicillin potassium (sodium) 注射用粉针 肌内注射,一次量(12)万单位/kg 体重,(23)次/日,连用(23)日 奶废弃期3d 硫酸小檗碱 berberine sulfate 注射液 肌内注射,一次量 0.150.4g 0d 头孢氨苄cefalexin 乳剂 乳管注入,每

46、乳室 200mg,2 次/日,连 用 2日 奶废弃期2d 氮唑西林钠 cloxacillin sodium 注射用粉针 乳管注入,泌乳期奶牛,每乳室 200mg 10d,奶废弃期2d 普鲁卡因青霉素 procaine benzylpenicillin 注射用粉针 肌内注射,一次量(12)万单/kg体 重,1次/日,用(23)日 10d,奶废弃期3d 硫酸链霉素 streptomycin sulfate 注射用粉针 肌内注射,一次量(105)mg/kg体重, 2次/日,连用(23日) 14d,奶废弃期2d 磺胺嘧啶钠 sulfadiazine sodium 注射液 静脉注射,一次量(0.050.

47、1)g/kg 体重,(13)次/日,连用(23) 日 10d,奶废弃期2.5d 抗 菌 药 复方磺胺嘧啶钠 compound sulfadiazine sodium 注射液 肌内注射,一次量(200)mg/kg体重 (以磺胺嘧啶计),(12)次/日,连 用(23)日 10d,奶废弃期2.5d 双甲脒 amitraz 溶液 药浴、 喷洒、 涂擦, 配成0.025%0.05% 的溶液 1d,奶废弃期2d 青蒿琥酯 artesunate 片剂 内服,一次量5mg/kg体重,首次量加 倍,2次/日,连用(24)日 溴酚磷bromphenophos 片剂、粉剂 内服,一次量12mg/kg 体重 21d,奶废弃期5d 芬苯达唑fenbendazole 片剂、粉剂 内服,一次量(57.5)mg/kg体重 28d,奶废弃期4d 氰戊菊酯fenvalerate 溶液 喷雾,配成0.05%0.1%的溶液 1d,奶废弃期无 抗 寄 生 虫 药 盐酸左旋咪唑 levamisole hydrochloride 片剂 内服,一次量7.5mg/kg体重 2d,泌乳期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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