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B11/Z 610 2008 ICS 35.240.60 L 67 北京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电子政务总体技术框架 The technical framework of e-government 2008-11-14发布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DB11/Z 6102008 I 目 次 前言.III 引言IV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3 4 缩略语 .3 5 电子政务总体技术框架 .4 6 法规与标准 .5 7 门户与渠道 .5 7.1 概述5 7.2 互联网门户 5 7.3 政务外网门户 6 7.4 政务内网门户 7 7.5 访问渠道7 8 应用
2、 .7 8.1 概述7 8.2 基本要求8 8.3 部门内应用 8 8.4 纵向应用8 8.5 横向应用8 8.6 综合应用8 8.7 质量要求8 9 支撑服务 .9 9.1 概述9 9.2 基本要求9 9.3 基础支撑服务 9 9.4 领域应用支撑服务 10 10 数据 .10 10.1 概述10 10.2 基础数据 10 10.3 主题数据 10 10.4 政务信息资源元数据 11 10.5 数据管理要求 11 11 基础设施 .12 11.1 概述 12 11.2 电子政务网络 12 11.3 部门局域网 17 11.4 互联网 17 DB11/Z 6102008 II 11.5 公用电
3、话网 18 11.6 公众无线数据通信网 18 11.7 无线政务网 18 11.8 系统运行环境 20 12 信息安全保障 .22 12.1 分域保护 22 12.2 等级保护 的 要求 22 12.3 安全技术要求 22 12.4 安全管理要求 23 12.5 涉密信息系统要求 23 参考文献.24 DB11/Z 6102008 III 前 言 本 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北京市信息 化工作办 公 室提出并归口。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信息 化工作办 公室、北京市 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北京市 政务 网络管理中心、北京 信息安全 测评中心、首都之窗 运行管理中心、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
4、 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 起草人:林绍福、何可文 、水海峰、吕元元 、胡晓翔、黄晓斌、于跃、徐 海琛、杨蕾、郭家义 、毛东军、穆勇、刘霞、李嵩、赵章界、王喆、张晓军。 DB11/Z 6102008 IV 引 言 按照贯彻落实关于印发 国 家 电子政务总体框架 的通知(国信 2006 2号) 的精神、北 京市贯彻落实 国家 电子政务总体框架 的意见以及 北京市 信息化促进条例 的规定要求 , 本 指 导 性技术文件 提出了 落实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的技术 路线 ,对各级 政务部门电子政务系统规划 和建设提 供统一的框架性规范和技术要求 。 制 定本指导 性文件的 目的是统 一规范电子政务系统 的顶层架构
5、, 指导各级 政务部门 充分利用全 市 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已 有资源、 避免重复建 设 , 保障全 市电子政务系统互联互通互操 作,更好地促进电 子政务统筹协调、又好又快发 展。 DB11/Z 6102008 1 电子政务总体技术框架 1 范围 本文件对北京市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的组成 要 素及其 关系 从 技术层面进行了 总体描述 ,规定了相 关 的 技术要求 。 本文件适用 于北京市 信息化基础设施和 各部门、 各单位 使 用政府财 政资金或者市场 化投资的 电子 政务系统的 规划、建 设和管理 。 对于涉及国 家秘密的 信息系统 在遵循相 关的涉密 规定要求基础上 参照使用 。 2 规范性引用
6、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 条款通 过本文件 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 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 有 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 的 内 容)或修订 版均不适 用于 本文件,然 而,鼓励根 据本文件 达 成协 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 使用这些 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 本 适 用于 本文件 。 GB 2887 计算 站 场地 技术条件 GB/T 4754 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 与代码标准 GB 6650 计算机机房 用活动地 板技术条 件 GB 9361 计算 站 场地 安全要求 GB 11714 全 国组织机 构代码编 制规则 GB 13000 信息技术 通用多八
7、位编码字符集(UCS) 第一 部分:体系 结构与基本 多 文 种平 面 GB 1785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 划分准 则 GB/T 18018 信息安全技术 路 由器安全技术要求 GB 18030 信息 交换用 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 集 的扩 充 GB/T 18336 信息技术安全性评 估准则 GB/T 18391 信息技术 数据元 的规范与标准化 GB/T 18793 信息技术 可扩展 置标语言 (XML)1.0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486 电子政务主题词表编 制 规 则 GB/T 19487 电子政务 业务流程 设计方法通用规范 GB/T 19488
8、 (所有部分 ) 电子政务数据元 GB/T 19668 (所有部分 ) 信息 化工程监 理规范 GB/T 19710 地理信息 元数据 GB/T 19715 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安全管理 指 南 GB/T 19716 信息技术 信息安全管理实 用规则 GB/T 2026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 GB/T 20270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 GB/T 20271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DB11/Z 6102008 2 GB/T 20272 信息安全技术 操 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GB/T 20273 信息安全技术 数据 库 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GB/T
9、20274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评 估框架 GB/T 20275 信息安全技术 入侵检测系统技术要求和 测试评价方 法 GB/T 20278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 脆弱性 扫描产品 技术要求 GB/T 2027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和终端 设备隔离 部件安全技术要求 GB/T 20281 信息安全技术 防火墙技术要求和测 试评 价方法 GB/T 20282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 工 程 管理要求 GB/T 20916 中文办公 软件文档格式规范 GB/Z 20985 信息技术 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 事 件管理 指南 GB/Z 20986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事 件分类分 级指 南
10、 GB/T 20988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 GB/T 20945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 审 计 产品 技术要求和测 试评价方 法 GB/T 20984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风险 评 估 规范 GB/T 21028 信息安全技术 服务 器 安全技术要求 GB/T 21050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 交换机 安全技术要求 GB/T 21052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物 理安全技术要求 GB/T 21064 电子政务系统总体设 计 要求 GB 50052 供 配电系统设 计 规范 GB 50174 电子 计算机机 房 设 计规范 GB 50311 综合 布 线系统 工 程 设计
11、规范 GB/T 50314 智能建筑 设计规范 YD/T 1171 IP网络技术要求 网络性 能参数与 指标 YDN 065-1997 邮电部电话交换 设备总技术规范 书 BMZ1 涉及国 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 密技术要求 BMB17 涉及国 家 秘 密的计算机 信息系统分 级 保护技术要求 BMB20 涉及国 家 秘 密的 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规范 BMB22 涉及国 家 秘 密的计算机 信息系统分 级 保护 测评指 南 DB11/T 221-2008 政 府网站建 设与管理规范 DB11/T 240 市民基础信息数据元 素目录 规范 DB11/T 241 (所有部分 ) 市 民基础信息
12、数据交换 规范 DB11/T 337-2006 政务信息资源 目 录 体系 DB11/T 338-2006 政 府信息系统 软 件通用质量要求 DB11/Z 359 面向公众服务的政务信息资源分级 分类 技术性指导 文件 DB11/Z 369 网上审批平台业务 编码规则 DB11/Z 370 网上审批业 务 流程 描述规范 DB11/T 448 法人基础信息数据元 素目录 规范 DB11/T 553.2-2008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交换平台 技术规范 第2部分 : 政务信息资源 目录管理 DB11/Z 6102008 3 DB11/T 553.3-2008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交换平台 技术规范
13、 第3部分 : 政务信息资源 交换管理 DB11/T 553.5-2008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交换平台 技术规范 第5部分 : 接 口规范 ISO/IEC 20000-1 Information technology-Service management-Specification ISO/IEC 9075 Information Technology Database Language SQL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 于本文件 。 3.1 电子政务总体技术框架 technical framework of e-government 从技术角度 分层次描 述的电子政务总体框架,是对
14、 全市 电子政务系统的抽象 描 述 模型 。 3.2 基础数据 basic data 各级政务部门 在 履 行职 能 过 程中 普遍使 用的基础性 、基准性、战 略性数据 。 3.3 主题数据 thematic data 相关职能部门 在 履 行职 能 过 程中 围 绕某 一特定主题 共同 使 用 的 数据 。 3.4 业务数据 business data 各级政务部门 在 履 行职 能 过 程中 形 成 的数据。 3.5 电子政务网络 e-government network 基于全市电子政务传输 网 建 设的 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 的统称。 3.6 电子政务传输网 e-government
15、communication network 使用全市各 级财政经 费投资建 设或者租 用的,覆盖 各区县,用于 连接各级 政务部门 的专用通信网 络,为政务外网、政务内网提 供网络传输 通道。 3.7 无线政务网 government shared digital trunking network 采用数字集 群技术, 服务于城 市管理、 应急指挥 、反恐处突和抢 险救灾等部门及相 关单位的指 挥 调 度 的 无线通信网络 。 4 缩略语 ATM (Asynchronous Transfer Mode) 异步传输模 式 CDMA (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
16、码分 多址 DDOS (Distributed Denial of Service ) 分 布式 拒绝 服务攻击 DAS (Direct Access Storage)直接访问 存储设 备 DTD (Documnet Type Definition)文档类 型 定义 E1( A European framing specification for synchronous digital streams. The total transmission rate is 2.048Mbit/s) 同步数 字流 的欧洲帧结 构规范 GOS (Grade of Service)服务等 级 DB11/Z
17、6102008 4 GPRS (General Packet Radio Service) 通用无线分 组业务 GPS (Global Position System)全 球 定位 系统 ISDN (Integrated Service Digital Network)综合 业务数字网 MOS (Mean Opinion Score)平均 意见得 分 NAS (Network Attached Storage)网络 附属存储 PRI(Primary Rate Interface )主速率接 口 RAID (Redundant Arrays of Independent Disks)廉 价冗余磁
18、盘阵 列 SAN (Storage Area Networks)存储区域网 SOA (Service-Oriented Architecture) 面 向服务 的体系结构 TD-SCDMA(Time Division-Synchronous 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时 分同步 的码分多 址 VLAN (Virtual Local Area Network)虚拟 局域网 VPN (Virtual Private Network) 虚拟专 用网 VSAT (Very Small Aperture Terminal) 甚小孔径 终端 WAP (Wireless A
19、pplication Protocol)无线应用 协议 WIFI (WirelessFidelity) 无线保真 5 电子政务总体技术框架 电子政务总体技术框架 模型是对 全 市 电子政务项 目或 系统的“技术框架” 的抽象概 括。 按照电子政务标准 化指南以及国家 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的要求 ,北京市 电子政务总体技术框架 以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法规与标准体系 为保障, 由门户与渠道层 、应用层 、支撑服务 层 、 数据 层 、 基 础设施层等 组成。见 图1: DB11/Z 6102008 5 图 1电子政务总体技术框架模型 门户与渠道 层提供统 一的用户 界面,对 信息和应用 实现 统 一
20、访问 入口和集 中展现, 支持用户通 过 多种访问渠道 获取服务 。 应用层提供 满足政务部门依职 能开展业 务的需要 。 支撑服务层 连接政务应用和各 类数据资源 ,组织 和整 合各类数据 、组件和服务,为上层应用系统 的搭建和运行 提 供 支撑服务。 数据层通过 定义数据 模型,实 现数据组 织、存储 和管理 ,为支撑服务层和应用层提 供数据服务 。 基础设施层 提供各类 系统的承载 网络、 所需的系统 软件和硬件设 备及其运行环境。 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法规与标准体系提 供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安全 稳定运行 的保障。 6 法规与标准 在开展电子政务项目或 系统建 设时,除 遵循本标准 中提
21、及 的 各 项标准之外 ,还应根 据项目需 要, 遵循已经发 布的各类 总体标准 、应用标准 、 应用支撑标准、信息资源标准 、网络基础设施标准 、 信息 安全标准和管理标准 。同时符 合各级政 府及信息 化管理部门发布 的各项法规 及 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 7 门户与渠道 7.1 概述 用户通过门户与其他 访问渠道 获取电子政务服务 。 门户提供统 一的用户 界面,对 信息和应用 实 现 统一 访问 入 口 和 集中 展 现 ,支 持 用户 获取个性 化服 务,包括互联网门户 、政务外网门户和政务内网门户 。 7.2 互联网门户 DB11/Z 6102008 6 7.2.1 概述 互联网门户
22、 包括北京市人民政 府门户网 站、区( 县)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区( 县)两级 国家 机关门户网 站以及公用 事业单位 门户网 站。 北京市人民 政府门户网 站 、 区( 县 ) 人民 政 府 门户网 站、市、区 (县)两 级国家机关 门户网 站共 同组成政府 门户网站 群。其中 ,北京市人 民 政 府门户网 站 是 政 府门户网站 群的统一 入口,集 中展现北 京市级国家机关及区 (县)政 府部署在 互联网上 的重 要信息和应用 。 7.2.2 功能要求 a) 应围绕服务 对象的需 求,梳理 组织政务公 开 、 网上 办事 、 公众参 与等服务内 容,提 供个性化 服务; b) 应提供用
23、户管理、运行 监 控 、服务受理 、办理状态查询 、办理结 果反馈、 服务投诉 等功能, 支撑服务整 合; c) 政务公开、 网上办事 、公众参 与提供的 功能应符 合DB11/T 221-2008 中第4 、5、6章 规定; d) 个性化服务应支持用户 对 栏 目和内容进 行定制; e) 区(县)级 国家机关 门户网站 应与区( 县)人民 政府 门户网站对 接,区( 县)人民 政府门户 网站、市级 国家机关 门户网站 和公用事业 单位门户网 站应与北京市人民政 府门户网 站对接, 实现网站互联互通、 信息交互和服务整 合; f) 应通过信息 报送、栏 目共建、 数据库对 接等方式 ,做 好网
24、站的信息保障; g) 应按照“一 点受理、 抄告相关、并联审批 、限时反 馈” 的 模 式 ,逐 步 实 现网 上 办 事统 一 入 口 受 理 ; h) 社会公用事业 门户网 站经核准 后可实现 与政府门户网 站群的对接 ,面向社会 公众和 企业提供 服务。 7.2.3 性能要求 a) 全年服务中 断率不应 超过0.5% ; b) 在不 超 过设 计的并发 用户数和设 备环境 下,不 考虑网络 传输时 延,网页打 开时 间不宜超 过7 秒; c) 应根据业务 特点考虑大 规 模 用户 并发访问 的 适 应性 。 7.2.4 域名要求 北京市人 民政 府门户网 站的 域名 为 ,其 他各 级国
25、 家机关 域名为 ,其 中 xxx为各 单位英 文名称 或者 汉语拼音名 称字头的 组合。 7.2.5 接口与编码要求 a) 信息交换格式 应 符 合 XML数据交换 标准; b) 互操作服务 接口应符 合Web Services标准 ; c) 中文汉字编码 应 采 用 GB18030标准 或 GB13000标准 。 7.3 政务外网门户 7.3.1 概述 政务外网门户 由市级 政务外网门户和各 区县政务外网门户组成, 分别 由北京市 和各区县 统 一建 设。 市级政务外网门户提 供北京市级 国 家机关 部 署 在政务外网上的政务信息资源 目 录 、政务信息资源 和跨部门、 跨层级应用系统的
26、统一入口 和集中展 现, 同时也提供各 区县政务外网门户 的 入 口。 DB11/Z 6102008 7 7.3.2 功能要求 a) 政务外网门户应依托 共享交换平台,整 合各类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政务信息资源、 应用系统 等资源,为各 级 领 导和政务工作人员提 供资源共 享、 业务协同、 决策支持 、学习交流 、 个 人 事 务等服务 ; b) 应提供用户管理、单 点登录、 内容管理 、个性化 定制 、查询检索 、目录导 航、服务 导航、运 行监控等功 能,支撑服务的整 合与导航; c) 各区县政务外网门户应与市级 政务外网门户对接 ,统 一编码规范 、同步用户信息, 支持市、 区相互认证
27、 ,实现门户互联互通 、 信息 交互和服务 整合 ; d) 各区县政务外网门户应与本级 共享交换平台对接 ,实 现各类政务信息资源 目录、政务信息资 源、应用系统等资源 的整合; e) 市级政务外网门户和 区县政务外网门户应 提 供 部署 在本 级 政务外网 上 的 各类 综合性 、跨部门 应用的统一 入口,并 利用CA证 书,实现 单点登录 ,以充 分 利 用 已有 资源、 促进资源 整合和业 务协同。 7.3.3 性能要求 a) 在不 超 过设 计的并发 用户数和设 备环境 下,不 考虑网络 传输时 延,网页打 开时 间不宜超 过7 秒; b) 应提供724 小时安全 可靠服务 ; c)
28、应支持多种 操作系统 平台,支 持在国内外主流软 硬件 平台上部署 运行; d) 应根据应用 需求,按照 国 家 安全等级保护 制 度 确定安全等级,并 配备与安全等级相适 应 的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7.3.4 接口与编码要求 a) 信息交换格式 应 符 合 XML数据交换 标准; b) 互操作服务 接口应符 合Web Services标准 ; c) 中文汉字编码 应 采 用 GB18030标准 或 GB13000标准 。 7.3.5 域名要求 市级 政务外网门户 的 域名 是, 各 区县 政务外网门户域名 是 ,其 中 xxx代表各区县 名 称 或简 称的 拼音首字 母缩写。 7.4
29、 政务内网门户 政务内网门户 在 符 合安全和保 密要求的 条件下,为 政务内网上各 应用系统 提供统一 入口。 7.5 访问渠道 访问渠道的 技术要求 包括: a) 政务部门可 通过信息 亭、办事 服务大厅 、社区服务 站等渠道为用户 提 供 电子政务服务 ; b) 电子政务系统 宜 支 持用户通过 个人电脑 、手机、 电话 、个人数字 助理、数 字电视等 终端设备 获取电子政务服务; c) 可通过专用网 关 等 方式 实 现 呼叫 中心、 广电媒体 、移 动服务平台 与门户网 站的信息 交互。 8 应用 8.1 概述 DB11/Z 6102008 8 政务部门利 用支撑服务 层 提 供的
30、各 种 服务和管理 功能 搭建电子政务应用,包括 部门内应用、 纵向应 用 、 横向应用和综合应用,涉 及内部办 公、科学决策 、社会管理 、公共服务等业务内 容 。 部门内应用 是支撑单 个政务部门 特 定 层级 内部依职 能开 展 业 务 活动 的 应用 。 纵向应用是 支撑单个 政务部门 以及下属 各级部门 依职 能开展业务 活动的应用 。 横向应用是 支撑某一 部门与同 一层级的 其他多个 政务部门依职能 开展业务 活动的应用 。 综合应用是 指支撑多 个层级、 多个政务部门依职 能开 展业务活动 的应用。 8.2 基本要求 8.2.1 应根据业务分 布 情况 和应用模 式等选择 集中
31、式、 分布式 、 集 中 与分 布 相 结合 的 应用系统架构。 8.2.2 系统设计宜 遵循 SOA架构,支 持组件化 模型。 8.2.3 应开展业务 模型的分 析和设计 ,提炼部门公共业 务组 件。 8.2.4 应重用支撑服务层所 提供的通用 组 件和服务。 8.2.5 部署在局域网 或 政务外网上的 部门各类 应用系统应统 一入口。 部署在 互联网的 应用应 在部门互 联网门户网 站实现统 一入口。 8.2.6 应结合应用 需求和信息 特 征 通过以下或其 他 方式 满足 各级应用的 信息共享需 求 : a) 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 享交换平台 ; b) 提供数据库 接口或数据访问接 口;
32、c) 提供数据批 量导入导出。 8.2.7 网上审批业 务系统的 业务流程 设计及业 务编码应 符合 DB11/Z 370、DB11/Z 369 的 要求。 8.2.8 办公自动化 应用应遵循 GB/T 20916的规定 。 8.2.9 应开展业务 梳理和数据 梳 理 ,明确各部门 业 务 协同 和数据关联关 系。 8.2.10 应开展需求分 析 和总体设计, 符合 GB/T 21064、 GB/T 19487的要求 。 8.2.11 工程建设应 符合 GB/T 19001的 要求。 8.2.12 应开展信息 化工程监 理,符合 GB/T 19668 的要求 。 8.3 部门内应用 应支持部门
33、内部的信息 共 享 和数据整合 。可 根 据 业 务 需 求 、业 务系统架 构采用集 中数据库 、 数据 库同步、数据 库 访问 接口、共 享交换平台 等 方式 实现 。 8.4 纵向应用 8.4.1 应充分考虑 并满足上 级政务部门 、 本部门 以及下属 各 级政务部门 依职能开 展业务和 提供服务 的 需要。 8.4.2 应充分共享 街道(乡镇 ) 、 社区 ( 农村 )基层采 集与 更新的数据 ,避免重复 采 集 。 8.5 横向应用 8.5.1 应充分考虑 并满足相 关部门业 务协同的 需要。 8.5.2 应通过本级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交换平台 与各政务部门应用共享交换 信息。 8.
34、6 综合应用 应同时满足8.4、8.5 的规定。 8.7 质量要求 a) 应具备产品 描述和用户文档,遵循DB11/T 338-2006 中第5、6章的 规定; DB11/Z 6102008 9 b) 应考虑功能 性、可靠 性、易用性 、 效 率、 维 护性和 可移植性等质量要素, 要素具体 属性遵循 DB11/T 338-2006中第 4章的规定 ,重点 满足: 应运行 稳定、具 备较强的 防错、容 错、故障 恢复 和应急能力 ; 应具备 支持应用系统的横向 扩 展以及 功 能扩 展; 应满足现 在 和 未来 2-3年的 性能扩展 要求; 应支持 参数化配置 和 提 供对 软 件运行 错 误
35、 、缺陷 或失效原因 的提示信息 ; 应支持GB18030或 GB13000编码标准 ; 应能适 应不同带宽 的 网络 以及不同 的网络运行 状态 等 可 移植 性要求。 9 支撑服务 9.1 概述 支撑服务层 连接政务应用和各 类数据资源 ,组织 和整 合各类数据 、组件和服务,为上层应用系统 的搭建和运行 提 供 支撑服务,包括基础支撑服务和领域应用支撑服务。 基础支撑服务 包括政务信息资源 共 享 交换 服务、 构件服务和安全服务等服务 组 件 ,为 全 市 电子政 务应用提供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与交换、 安全管理 及各 类可复用的 构件等共 性支撑服务 , 由 全市 统 筹建 设。 领
36、域应用支撑服务依 托基础支撑服务, 封装特定应用领域的共性 功能和特 征,提供 可扩展、可 定 制 、可复用 的业务组 件和服务 。领域应用支撑服务 由领域业务相 关职能部门 建 设 。 9.2 基本要求 a) 应遵循SOA 架构,采用 XML、Web Services 等技术 ; b) 应具备灵活 适应能力 ,支持通 过调整配置 快 速 部署 运行 ; c) 应提供724 小时安全 可靠服务 ; d) 应支持多种 操作系统 平台,支 持在国内外主流软 硬件 平台上部署 运行; e) 应根据应用 需求,按照 国 家 安全等级保护 制 度 确定安全等级,并 配备与安全等级相适 应 的 安 全 防
37、 护 措 施, 具 备 与安全等级 相应的迅 速恢复能 力。 9.3 基础支撑服务 9.3.1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 服务 9.3.1.1 核心服务 政务信息资源 共 享 交换 服务由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交换平台提供, 主要包括 : a) 目录服务, 支持对政务信息资源 目 录 的统 一 管理 ,为各 部门提供 政务信息资源的检 索与定位 服务 b) 交换服务, 支持对信息 交换功 能和流程 的统一管理 ,为 跨 部门、 跨层级的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 提供服务; c) 基础信息服务 , 支 持汇 集 人口、 法 人、 空间等基础信息资源,并 为各部门 提供政务信息资源 共享服务; d) 监管服务
38、, 支持对政务信息资源 的 跨 部门 、 跨 层级 共享 交换情况 进行监管 。 9.3.1.2 技术要求 a) 目录管理和 交换管理等通用组 件和服务应 进 行 注册 ,实 行统一管理 。 b) 政务信息资源 目 录 管理系统技术要求符 合DB11/T 553.2-2008中第 7章的规定 。 DB11/Z 6102008 10 c) 政务信息资源 交换管理系统技术要求符 合DB11/T 553.3-2008中第 6章的规定 。 d) 接口技术规范 符 合 DB11/T 553.5-2008的 规定。 9.3.2 构件管理服务 构 件管理服务 对 通用 构件进行 构件管理 ,为各类 电子政务
39、应用系统 提 供 可复 用 的 功能 构 件 ,以 支 撑 业 务 处 理流程的共 享和服务 的共享。 构件管理包括构件建 模、 构 件注册 、 构件 组织管理 、 构件使用等 功能。提 供 公文管理 、 档案管理 、 内 容 管理等 业务构件和 表 单 管理 、 查询 检索、统 计分 析等基础构 件。 9.3.3 安全服务 安全服务主要 提 供 审计、加密、 完 整 性、 身 份 鉴别 、访问控制等基础安全服务,为 电子政务应用 系统运行与服务提供 统一的安全支撑。 9.4 领域应用支撑服务 9.4.1 功能要求 a) 应开展领域 业务模型 的分析和设 计 , 提炼 领域通用 组件 ; b)
40、 应具备服务 整合功能 ,为上层 应用提供 粗粒度的 服务 ,并将封装 后的粗粒 度构件和服务进行 注册,实行统 一 管理 ; c) 应充分利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交换服务 、构件管理服务和安全服务 提 供 的公 共 组 件和服务实 现。 9.4.2 接口要求 a) 应提供API接 口或服务 接口以支 持应用系统 的 调用 ; b) 应在多个应用系统集 成时优先 考虑服务 接口,遵循 Web Service标准 。 10 数据 10.1 概述 数据层通过 定义数据 模型,实 现数据组 织、存储 和管理 ,为支撑服务层和应用层提 供数据服务 。 数据模型描 述数据对 象、数据 属性、数据 之 间
41、的关 系, 用 来 定义支 持 业 务的 主要数据 类 型 及其 含 义和格式, 涉及数据分 类 、 数据 结 构及 数据元、 数据 交换、元数据等方面 。 政务部门根 据职责依 法开展业 务活动产 生业务数据 ,业 务数据信息 按照业 务规则, 经过提取 、清 洗、比对、 转换和组 织形成主题数据和基础数据 。 政务信息资源元数据通 过对数据 进 行 结构 化的描 述, 支撑对数据 的组织、 管理、查询 和定位 ,实 现对资源对 象的有效 发现与获取 。 10.2 基础数据 基础数据包括 人口基础数据、 法人单位 基础数据 、自 然资源和空 间地理基础数据和 宏观经济 数据 等。 10.2.
42、1 基本要求 a) 人口基础数据应遵循DB11/T 240 、 DB11/T 241的 要求 ; b) 法人单位基础数据应 遵循GB 11714、DB11/T 448 的规定 ; c) 空间基础数据应遵循GB/T 19710 的 规定 ; d) 宏观经济数据应遵守 相关规定要求。 10.3 主题数据 DB11/Z 6102008 11 10.3.1 主题划分原则 应 面 向应用主题进行 组织,宜 按照以下 方式划分应用主题: a) 按照政务部门 间 的 职能 职 责 与业 务 相 关性 划 分 ; b) 按照行业分 类,遵循GB/T 4754 的规定; c) 按照政府管理 对 象 划分 ,包括
43、 自然人、 法人、自 然资源 、 城 市 设施 、 环境 、经济、市 场 等 ; d) 按照面向服务 对 象 全生命周期 的服务需 求分类, 参考 DB11/Z 359。 10.3.2 基本要求 a) 应支持多个 政务部门 的多项业 务应用; b) 应按照业务主题的逻辑 规 则 ,经 由 必 要的 传输、 汇总 、分类组织 和集中存储 , 支 持多 次 、 多 处 使 用 ; c) 应有科学的、 能 满足 演绎性要求 、 能 保证 快 捷 存取 的数据结构设 计。 10.4 政务信息资源元数据 10.4.1 政务信息资源 核 心 元数据应遵循 DB11/T 337-2006中附 录 A的 规定
44、 ,并可根 据政务信息资源 管理需要进 行适当的 扩展。 10.4.2 政务信息资源元数据 以数据库 或 XML格式 进 行 存储 和表 示 ,以 DTD 或 XML Schema 对 XML文 档的结构进 行定义,遵循 GB/T 18793标准 。 10.5 数据管理 10.5.1 数据规划 a) 应在开展数据 梳 理和标准化的 基础上, 依据业务 需求 进行数据规 划和设计 ,形成部门内、领 域内统一的 数据模型 ; b) 数据模型的 设计,应 遵循GB/T 18391的 规定。 10.5.2 数据分类 可根据需要 采取以下或其他方式 分 类 : a) 主题分类,遵循GB/T 19486的
45、 规定; b) 行业分类,遵循GB/T 4754的规定 ; c) 面向服务分 类,参考DB11/Z 359 的 方 法; d) 资源形态分 类,参见DB11/T 337-2006中 表A.5。 10.5.3 数据处理 基础数据、 主题数据应 结 合 业务应用进 行数据提 取、 转换、清洗 、比对、 核实等。 10.5.4 数据采集与 更新 a) 应结合部门 职能和业 务需求, 确定政务信息采集 指标 及其数据格式 、 采 集与 更 新 的周 期 、 流 程 和 方式等 ; b) 应采取必要 的管理措 施和技术 措施保证 信息的准 确、 完整; c) 各级政务部门 采 集 和更 新 的 数据 依
46、 托 市、 区 ( 县) 政务信息资源 共享交换平台在各层 级 需 求 部门间充分 共享。 10.5.5 数据组织与 存储 a) 应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分 类 保管 制度,确 保政府文件分 类保存在专 门场所; b) 宜按业务需 求分级存储 , 应保 证数据完 整、可靠; DB11/Z 6102008 12 c) 数据的组织 、存储和管理通过 数据文件 、数据库 和数据 仓 库 的 形式 来 实 现; d) 元数据的组 织、存储 和管理通 过数据文件 或 数据 库的 形式来实现 。 10.5.6 数据交换 a) 政务部门内部 不 同 政务应用系统 之 间 基于 业 务内 容和数据元的数据 交换要求
47、 遵循GB/T 18391 的规定; b) 跨部门、跨 层级的数据 交换应通 过 政务信息资源 共享 交换平台实 现。 10.5.7 数据使用 应支持通过 市级政务外网门户 实现对基础数据、 主题数据的导入 导出和查询核实。 10.5.8 数据恢复 a) 应根据业务 需求和应用 特 点选 用全量备 份、增量 备份 两种备份策 略,采取 手动备份、 自 动备 份、手动恢 复、自动恢 复 等 方式 ; b) 应准确、完 整地恢复 备份数据 。 10.5.9 元数据管理 各部门应进 行数据资源 的 梳 理和 编 目, 并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注 册共享数据 的 核 心元数 据。 10.5.10
48、数据元 a) 电子政务数据 的 采 集、 处 理 、存储、管理和使用 的各 环节中,应 使用数据元 来 确 立某 种类别 的数据在名 称、含意 、表示格式 、 标 识等 方 面 的特 征。 b) 数据元的提 取、命名 、标识、 描述、分 类、值域范围 确立的基本 原则与方 法以及数据元目录 编制,应遵循 GB/T18391的要求 。 c) 电子政务数据元的设 计和管理应 遵循GB/T 19488.1的 要求。 d) 电子政务中人 员 、机 构 、位 置 、日期/ 时间、 公文等公 共数据元应 遵循GB/T 19488.2 的要求。 11 基础设施 11.1 概述 基础设施层包括电子政务网络 、
49、部门局域网、互联网 、公用电话网 、 公众无线数据通信网等支撑 电子政务应用 的 网络 以及系统运行环境 。 各级政务部门 直接面 向公众( 企业及个 人等)提 供服务 或 行 使 职能 的 业 务系统,应 承载在互联网 上。 其他政务部门内或政务部门间 的业务系统 ,为 便 于 信息安全或信息 共 享 , 承载 在 电子政务网络 上。 根据业务性质和安全要求的不 同,可选择 政务内网 或政务外网。 公用电话网主要用于 通过拨号 接入政务外网或应用系统 、 呼叫中心 或 热 线电话以及 应急指挥 等情 况。 公众无线数据通信网 包括VSAT 、海事卫星 、 CDMA、GPRS、TD-SCDMA 、 WIFI等,主要 适用于应 急指 挥、移动办 公或移动 执法等。 无线政务网 为城市管理 、 应 急指 挥 、 反恐处突和 抢险 救灾等部门 及相关单位的指挥 调度通信 提供 支持。 系统运行环境 为上层 应用的搭 建和运行 提供所需 设备 和软硬件运行环境。 11.2 电子政务网络 DB11/Z 6102008 13 电子政务网络 由 基 于本 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