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T 715-2010 公共汽电车场站功能设计要求.pdf

上传人:rimleave225 文档编号:364444 上传时间:2018-09-07 格式:PDF 页数:18 大小:335.0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DB11 T 715-2010 公共汽电车场站功能设计要求.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DB11 T 715-2010 公共汽电车场站功能设计要求.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DB11 T 715-2010 公共汽电车场站功能设计要求.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DB11 T 715-2010 公共汽电车场站功能设计要求.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DB11 T 715-2010 公共汽电车场站功能设计要求.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亲,该文档总共1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ICS 93.080 P 66 备案号:28401-201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715 2010 公共汽电车场站功能设计要求 Design code of bus stops and stations 2010- 06 - 28发布 2011 - 03 - 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1/T 7152010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与定义 . 1 4 场站功能 . 2 5 场站设施 . 2 6 乘客相关设计要求 . 2 7 车辆相关设计要求 . 3 8 各类场站设计要求 . 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2、公共汽电车场站功能与设施配置 9 附录 B(资料性附录)公共汽电车站台型式 . 11 附录 C(资料性附录)公共汽电车掉头环岛设计 . 14 附录 D(资料性附录)中途站车辆加减速段与进出口设计 . 15 DB11/T 7152010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清华大学交通研 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张仁、陈燕凌、张丽芳、石 京、杨新苗、林泊生、李冉、卞伟、王超 。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DB11/T 7152010 1 公共汽电车场站功能设计要求 1 范

3、围 本标准规定 了公共汽电车场站的 分 类、 功能 、 设施 、适 用 条 件 、建 设用地 规模及场站交通设计要求。 本标准适用 于公共汽电车场站设计与建 设。 本标准不适 用于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系统 (BRT)。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 本文件的 应 用 是必不可少 的。 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 本适用 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 本(包括所有 的 修改单) 适 用 于本文件。 GB 50352 民用建筑 设计通则 CJJ 37 城 市道路设计规范 JGJ 50 城 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DB11/T 6502009 公共汽电车站台规范

4、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 定义适用 于本标准。 3.1 公共汽电车场站 bus stops and stations 为 乘客提供上下车 、候 车 、换 乘 等服务, 并 是 车辆 停放、运行调度、管理维护等活动 的场所和空间。 3.2 中途站 stop 除 起 点 站 和终点站以外 , 沿 公共汽电车 线路设置的车站 , 也称沿 途站。 3.3 首末站 origin station and terminal 公交线路的起 点 站 和终点站的 统称,也称 起 止 站。 3.4 中心站 central station 为 一 定 区域内 公交车辆提供调度、停放等服务, 提 供 乘客换乘服务

5、的 多 条公共汽电车 线 路 的汇集场 所。 DB11/T 7152010 2 3.5 公交枢纽站 bus transfer station 有 多 条 公共汽电车线 路汇集, 并与其他 交通方式 衔接 的乘客换乘场 所 。 3.6 保养场 maintenance shop 在区域性线 路网的重心处设置的进行运 营车各级保养 及相应的配件加工、修 制 和修车 材料储存 、发 放 的场所。 3.7 驻车场 parking facility 集 中 停放公共汽电车的场所。 4 场站功能 4.1 场站功能包括上下客功能、换 乘功能、 便民服务 功能 、到发功能 、调度功能 、停车功能、维修 保 养

6、功能和管理 功能。 4.2 各类型场站的功能应 符合附录 A的规定。 5 场站设施 5.1 场站设施包括上下客设施、换 乘设施、 便民服务 设施 、到发设施 、调度设施 、停车设施、维修 保 养 设施和管理 设施。 5.2 各类场站的设施设置 应符合附录 A的规定。 6 乘客相关设计要求 6.1 乘客步行速度 公共汽电车场站设计乘客步行 速度取值 为1.0m/s 1.2m/s。 6.2 候车区人流密度 站台设计最 大人流密 度不宜大 于2人/m 2 。公交 枢纽站站台设计最 大人流密 度不应大 于2人/m 2 。 候车亭设计 最大人流密 度不宜 大于1.3人 /m 2 。 6.3 人行通道人流

7、密度 人行通道设计 最 大 密度不宜大 于1.4人/m 2 。 6.4 上下客区 6.4.1 公交枢纽站 、中心站 、首末站 ,上客区 与下客区宜 分离 设置。 6.4.2 上下客区之 间应设置 连续的人行 通 道 。 6.4.3 上下客区应 与场站内外步行设施 连续设置。 6.4.4 下客区宜设置 在 场站车辆入口附 近 。 DB11/T 7152010 3 6.4.5 上下客区与车 行道应 安全隔离 。 6.5 站台 6.5.1 场站应根据 场地限制 条件、客 流需求、运 营 要求 、换 乘设置等条 件选择合 理的站台 基本型式 及 其组合型式 ,也可以选择合适 的基本站台型式进 行组 合

8、设计。站台 基 本型式 及 组 合型式参见 附录 B。 6.5.2 直列式站台配置的公交 线 路 较多时,宜 设置超车通 道。 6.5.3 公交车在港湾 式站台 停靠时,停 车 泊 位的设置应 保证 公交车辆停 在港湾内部 ,不影响 其 他 通过 车 流 的 正常 交通。 6.5.4 公交车辆进 入锯齿式站台时,停 车 泊 位的设置应 使泊 位内的公交车辆不影响 道路交通。 6.5.5 锯齿式站台 可根据场 地条件、 公交线路 数及公交客 流量 等 选择不 同的组合 型式。锯齿 式站台设 计 尺寸参见 附录 B。 6.5.6 通道式站台 适用于公交乘客流量 和 公交车辆发车 频率 大,且场地

9、面积较充裕 的 情 况。通道式站 台的设置可 根据场地 实际情况 选择与站 内车行道 垂直 或成一定夹角 设置。 6.6 候车厅及候车亭 6.6.1 候车厅和候 车亭应设置乘客换 乘引导标 识。 6.6.2 候车厅和候 车亭的建筑 式 样 、材 料 、 颜色 等应根据 城市 建筑特点 统一设计 ,宜实用 、美观。 6.6.3 候车亭设计 应符合 DB11/T 6502009 第 5.1条 的要求。 6.7 人行出入口 6.7.1 人行出入口 应与车行 出入口分 离设置。 6.7.2 人行出入口 宽度宜与 步行交通设施宽度 相适应。 6.8 楼梯、电动扶梯及电梯 6.8.1 楼梯、电动 扶梯及电

10、 梯设计应 符合 GB 50352的规定。 6.8.2 在电动扶梯 处应预留排队空间 。排队区域 长 度不应 小于 3m。 6.9 换乘设施 6.9.1 中心站、首 末站应设置 候 车 区域 , 满足 乘客换乘 需要。 6.9.2 公交枢纽站 、中心站 和首末站 应在站内 设置非机 动车 停车位,中途站宜设置 非机动 车停车位。 6.9.3 轨道交通站 点周边的公共汽电车站点应 设置换乘 轨道 交通的标志 、标线、 信息牌。 6.10 便民服务设施 6.10.1 公共汽电车场站应根据 场 地条 件设置公共 信息栏、 座椅 、 垃圾容器、 照 明设施等等 便 民服务 设 施。 6.10.2 便民

11、服务设施 建筑面积 应 按 高峰小时聚 集人数计 算, 每千人 5m 2 10m 2 。 6.10.3 枢纽站、中 心站和首 末站应设置公共卫 生间。 6.11 无障碍服务 设施 6.11.1 场站应设置 无障碍设施 , 实 现无障碍通 行。无障碍 设施设计应符合 JGJ 50的规定。 6.11.2 站台宜为使 用轮椅的乘客设置 候车位和无障碍的 连续 通道。单个轮椅候车位 面积为 2m 2 ( 1.4m 1.4m)。 DB11/T 7152010 4 7 车辆相关设计要求 7.1 设计车辆 7.1.1 公共汽电车标准车长 度取 12m。 7.1.2 公共汽电车 最小转弯半径取 12m。 7.

12、2 到发车位 7.2.1 在到发车位 区域,车辆 间应设置 安全距 离 3m。到 发车位 长 度等于 车长与安全 距 离之 和。 7.2.2 到发车位宽 度宜为 3.5m。 7.2.3 到发车位设置 数量参见 表 1。 表 1 到发车位数 量 高峰小 时到 发车 流量 (辆 /h) 在车站 服务 的平均 时间 10s 20s 30s 40s 60s 15 1 1 1 1 1 30 1 1 1 1 2 45 1 1 2 2 2 60 1 1 2 2 3 75 1 2 2 3 3 90 1 2 2 3 4 105 1 2 3 3 4 120 1 2 3 3 5 150 2 3 3 4 5 180

13、2 3 4 5 6 注1: 在车站 服务 的平均 时间,包括 车辆进站 停车 时间、 乘客 上下 车 时间和 车辆出站 时间 。 注 2: 高峰小 时公交车 流量 ,指观测得 到的 小时 公交车 流量 的最 大值。 7.3 车辆出入口 7.3.1 车辆出口和 入口宜分 开设置, 宽度不应 小于 7m。出 入口 合 并设置 时,其总宽 度不应 小于 12m。 7.3.2 公交场站出 入口设计 应符合 CJJ 37 的规定。 7.3.3 公交车辆宜 采用右转 进入的交通组织方 式驶入场站 ,宜 右转驶出场站出口。 7.3.4 车辆出入口 应设置标 志标线、 指示牌和行人交通 安全 设施。 7.4

14、停车 7.4.1 每标准车的 平均停车 面积宜按 80m 2 计算。 7.4.2 停车坪应设置 停 车位 、停车通 道,并在 路面采用标 线指示停车位置 和 通 道宽 度 。 7.4.3 公共汽车停放 宜 采 用垂 直 式 或斜 列 式 ,电车应采 用平 行式。 7.4.4 停车坪宜采 用单向交通 方 式组织车辆运行 。 7.4.5 停车坪应有 排水、照 明设施。 DB11/T 7152010 5 7.5 其他 7.5.1 场站到发车位 、 加减速 区域和 车辆出入 口等,应 进行路 面 强化设计。 7.5.2 车辆掉头环岛 分为路 侧式、路 端式,公共汽电车掉头环岛设计参见 附录 C。 8

15、各类场站设计要求 8.1 中途站 8.1.1 中途站的主要类型包括 直 列 式和 港湾式。 示意图 参见 附录 D。 8.1.2 直列式中途站由到发 车位、 站台、 进站 过 渡 段和 出站 过渡段段构成 。 港湾式中途站由到 发车位、 站台、进站 过渡段、 出站过渡 段、进站 转角和出站 转角构成。 8.1.3 中途站站台 宜设在交 叉口 50m以外。在 快速路上, 中途站应避开 加、减速车 道,应 设在距出 入 口 100m以外处 。 8.1.4 中途站设计 应保证自 行车与行人 的 使 用要求。 8.1.5 中途站平均 站距宜在 500m600m 之间。 8.1.6 中途站进站 过渡段长

16、 度不宜小 于 10m, 出站过渡 段长 度不宜小于 15m。 8.1.7 港湾式中途站进出站 转角长度 根据行车速 度等条 件合 理设置进出站 转角。进出站转角长度不 宜 小于 20m。 8.2 首末站 8.2.1 首末站设置 应与城市 道路网的 建设及土 地利用结构 发展 相 协 调, 优先选择在 紧 靠 客流集散点 和 道路客流主要 方 向 的同 侧 。 8.2.2 首末站的出 入口应避 免接近平 面交叉口。出入口 可设置 信 号控制 。 8.2.3 首末站设置 应充分考虑 与 其 它城 市公共交通方式的 衔接 , 尤 其是 与城市轨 道交通方 式的衔接 。 8.2.4 首末站建设用 地

17、 面积 包括建筑 基底、停 车坪、站台 等设施面积。 具体建设用 地 指 标参见表 2。 表2 首末站建设用地面积指 标 运 营车辆 数(标台) 200 停 车数 (标台) 7 718 1870 70 站台( m 2 ) 100 100 300 300 1100 11001400 停 车坪 ( m 2 ) 600 600 1400 14005600 5600 建筑 基底 (m 2 ) 3040 300 500 500 800 800 1000 总 建设用 地面积 ( m 2 ) 730 740 10002200 22007500 7500 注 :场站设施 总建 设用 地面积 不包括 绿化 用地

18、 面积 。 8.2.5 首末站建筑 面积包括 乘客候车设施和场站 服务配 套设施 等 面积。 具体建筑 面积指标 参见表 3。 表3 首末站建筑面积指标 运营 车辆 数(标台) 200 乘客 候车设施( m 2 ) 10 3050 50150 150 服务 配套 设施( m 2 ) 3040 430 580 800 950 13501500 总 建筑 面积 ( m 2 ) 4050 460 630 850 1100 15001650 DB11/T 7152010 6 8.3 中心站 8.3.1 中心站距所 在分区保养 场的距 离宜在 5km以内,最 大应不大于 10km。 8.3.2 中心站的

19、建 设用地面积 包括站台 、 到 发车位、换 乘大 厅、停车坪 、建筑基 底等设施 面积。具体 建 设用地面积 指 标 参见 表 4。 表 4 中心站建设用地面积指 标 运 营车辆 数(标台) 200 400 400 600 600 停 车数 (标台) 70140 140 210 210 站台( m 2 ) 500 1000 10001500 1500 到 发车位( m 2 ) 600 1200 12001800 1800 换 乘大 厅( m 2 ) 70140 140 210 210 停 车坪 ( m 2 ) 560011200 1120016800 16800 建筑 基底 (m 2 ) 2

20、1004200 42006300 6300 总 建设用 地面积 ( m 2 ) 887017740 1774026610 26610 注 :场站设施 总建 设用 地面积 不包括 绿化 用地 面积 。 8.3.3 各级中心站的 建筑面积 包括乘客 候 车设施 、 保养 车间及 场站服务 配套设施 等面积。 具体建筑 面 积指标参见 表 5。 表5 中心站建筑面积指标 运营 车辆 数(标台) 200 400 400 600 600 乘客 候车设施( m 2 ) 300 600 600 900 900 保养 车间 (m 2 ) 600 1300 13001900 1900 服务 配套 设施( m 2

21、 ) 12002500 25003600 3600 总 建筑 面积 ( m 2 ) 21004400 44006400 6400 8.3.4 中心站内, 车辆保养 设施应与乘客服务 设施分离 设置。 8.4 公交枢纽站 8.4.1 公交枢纽站规 划 设计 应优先考虑 乘客服务 需 求 ,满足 公共汽电车 间及与其 他交通方 式的换乘 衔 接与协调要求。 8.4.2 公交枢纽站规 划 设计 应协调考虑 周边建筑、道路 现状 与规划状况 ,宜与建筑、道路系统进行 整 体规划设计。 8.4.3 公交枢纽站出 入 口附 近道路宜 设置公交 专用道。 8.4.4 公交枢纽站 可配套建 设机动车 停车换乘

22、设施。 8.4.5 公交枢纽站 应合理设置出租车 待客位。 8.4.6 有立体换乘的公交枢纽 站 , 宜设置自动 扶梯。 8.4.7 公交枢纽站 建设用地 面积包括 站台、到 发车位、换 乘大 厅 、 配 套建筑基底 、停车坪 等面积, 且 应符合下列 要求: 公共汽电车 之间换乘 衔接的公交 枢纽站 建设用地 面积 指标参见表 6; 与 轨 道 交通 衔接的公交 枢纽站 ,应与轨 道交通建 设统 筹综合考虑; 与 对 外 交通 枢纽衔接 的公交枢纽 站 ,应 与对外交通 枢纽 统 筹考虑 。 DB11/T 7152010 7 表6 公交枢纽站 建设用地 面积指标 运营 车辆 数(标台) 20

23、0 400 400 600 600 站台( m 2 ) 500 1000 10001500 1500 到 发车位( m 2 ) 600 1200 12001800 1800 换 乘大 厅( m 2 ) 900 1800 18002700 2700 服务 配套 设施( m 2 ) 18002700 27003600 3600 停 车坪 ( m 2 ) ( 停车 数) 48009600 ( 60120 ) 960014400 ( 120180 ) 14400 ( 180) 总 建设用 地面积 ( m 2 ) 860016300 1630024000 24000 注 1: 场站设施 总建 设用 地面

24、积 不包括 绿化 用地 面积 。 注2: 停车 坪可 与其 他交通 枢纽 设施 结合 设置。 8.4.8 公共汽电车 之间换乘 衔接的公交 枢纽站 建筑面积 指标 参见表 7。与 对外交通 、 市 内轨 道 交通 换 乘衔接的公交 枢纽站 ,换乘大 厅与其他 换乘设施 结合 设置,面积 单独计算 。 表7 公交枢纽站 建筑面积指 标 运 营车辆 数(标台) 200 400 400 600 600 站台 面积 (m 2 ) 500 1000 10001500 1500 换 乘大 厅( m 2 ) 600 1200 12001800 1800 服务 配套 设施( m 2 ) 18002700 27

25、003600 3600 总 建筑 面积 ( m 2 ) 29004900 49006900 6900 8.5 保养场 8.5.1 保养场应距 所属各条 线路和该 分区的驻 车场均较近 。 8.5.2 保养场应避 免建在交通 复杂的 城市繁华 地带和居 民稠 密地区。 8.5.3 保养场用地 面积包括生 产 性 建筑 基 底 面积 、生活 性建筑 基 底 面积 、停车坪 及回车道 面积等。 具 体建设用地 指标参见 表 8。 表8 保养场建设用地面积指 标 年 保养 车辆 数(标台) 500 500 800 800 1000 生 产性 建筑 基底 面积 ( m 2 ) 10000 1000013

26、000 1300015000 生活 性建筑 基底 面积 ( m 2 ) 3000 30004000 40005000 停 车坪 及回 车道 ( m 2 ) 7000 700013000 1300015000 总 建设用 地面积 ( m 2 ) 20000 2000030000 3000035000 注 1: 场站设施 总建 设用 地面积 不包括 绿化 用地 面积 。 注2: 生产性建筑基底面积包括 车辆维修与保养 车间、辅助车间、 材 料库、洗车台、车辆安全 检验台、整流站 等生 产性 建筑 的基 底面积 。 注 3: 生活 性建筑 基底 面积 包括 办公用 房、 监控室 、传达室 、职 工餐

27、厅 等生活 性建筑 的基 底面积 。 8.5.4 保养场建筑 面积包括生 产 性 建筑 面积、生活性建筑 面积 。 具体指 标参见表 9。 DB11/T 7152010 8 表9 保养场建筑面积指标 年保养 车辆 数(标台) 500 500 800 800 1000 生 产性 建筑 面积 (m 2 ) 10000 1000016000 1600020000 生活 性建筑 面积 (m 2 ) 10000 1000012000 1200015000 总 建筑 面积 ( m 2 ) 20000 2000028000 2800035000 注 1: 生 产性 建筑 面积 包括 车辆 维修 与保养 车间

28、、 辅助 车间、 材料 库 、洗 车台 、车辆 安全 检验 台、 整流 站等 。 注 2: 生活 性建筑 面积 包括 办公用 房、 监控室 、传达室 、职 工餐 厅等。 8.5.5 保养场应设 有标志明 显、严格 分隔开的 入口和出口 应与 城 市 道路 直接连通 ,以及安全 备 用出 入 口及消防通 道。 8.5.6 保养场应设置 宽 度不 小于 12m的出入口 ,并与保养 场行人出入口 分离设置。 8.5.7 保养场的进出口处应 安装限速 、引导、 警告、禁 行和 单行等明显 标志。 8.5.8 保养场应建 回车道和 试车道。 保养场的 回车道、 试车 道用地总指 标为每标准车 26m 2

29、 30m 2 。 无 轨电车可适 当增加回 车道、 试车道 用地。 分项建设 时, 保养场的回 车道和试 车道,应 按 停放 车辆数 计算, 用地指标取 每标准车 12m 2 13m 2 。 8.5.9 保养场的生 产车间按 工艺要求 ,宜采取 顺车进、 顺车出的平面布 局。 8.5.10 保养场应根据 设施功能 、生产 性质、工 艺路线等 要求进 行 功能分 区。 8.6 驻车场 8.6.1 驻车场宜设置 于 中 心城 外 围 ,应 方便各 服务区域内 公交场站所辖 车辆驻车。 8.6.2 独立的多层驻 车场应包括停车位 、 车 行道及配套 的人行道等停车设施,以 及回车场 地、坡道、 升降

30、机、移 车机、车辆 转 盘 、电 梯 等运行 设施。 8.6.3 驻车场应保证 公交车辆 在 停放 饱和的情 况下, 每 辆车 仍可自由出 入。 无轨电车 应 保证 顺序出车 , 而 不 受 前 后所停车辆的 影响。 8.6.4 驻车场地规 划用地宜 按每标准车用地 150m计算 。 8.6.5 驻车场的洗 车间(台) 、 油库 和锅炉房 的规划用 地按 有关标准和 规范要求单 独 计 算。 8.6.6 停车区内宜 采用单向 行车,车 行道宜维 持直线形 ,并 保证通视距 离在 50m80m 范围 内。 8.6.7 停车区的层 高除考虑因 工 作 需要(如装 置各类管道 )需 适 当增加 高度

31、外, 层高不应 过大,宜 为 车身高度加 0.2m安全 距离和结构 所 需 高度 之 和。 8.6.8 多层驻车场的进出口 应分开设置 ,有限 速、禁停 车辆 、禁止鸣笛 等标志。 8.6.9 多层驻车场 应设置通 风换气设 备。 DB11/T 7152010 9 A A 附 录 A ( 规范性附录) 公共汽电车场站功能与设施配置 A.1 场站功能要求 各类型场站功能要求 参见表A.1 。 表A.1 场站功能配置对照表 功能 中心 站 首末 站 中途站 公交 枢纽 站 保养 场 驻车场 上下 客功能 - - 换乘功能 - - 便民服务 功能 - - 到发 功能 - - - 调度 功能 - -

32、- 停车功能 - 维修 养护 功能 - 管理 功能 - 注: “” 强; “”普 通; “”弱 ;“ -” 无 A.2 场站设施配置 各类型场站设施配置 参见表A.2 。 表A.2 场站设施配置对照表 功能 对应 设施 中心 站 首末 站 中途站 公交 枢纽 站 保养 场 驻车场 上下 客功能 站台 - - 人行 通道 - - 无障碍 设施 - - 换乘功能 换乘大 厅 - - - - P+R设施 - - - 出租 车待 客位 - - - 非机 动车 停车 处 - - 便民服务 功能 出行 信息 服务 处 - - - 公共 卫生间 - - - 到发 功能 到发 车位 - - - 车行道 - -

33、 - 注: “” 应设 ;“” 可设 ;“ -” 不设 DB11/T 7152010 10 表 A.2(续) 功能 对应 设施 中心 站 首末 站 中途站 公交 枢纽 站 保养 场 驻车场 调度 功能 调度 室 - - - 调度 信息牌 - - - 停车功能 停车 坪 - 回车 道 - 维修 养护 功能 车辆 维修 车间 - - - 辅助 车间 - - - 材料 库 - - 洗车台 - 车辆 安全 检验 台 - - - 整流 站 - 管理 功能 票据 室(IC 卡充值 ) - - - 办公用 房 - 监控室 - 治安 室 - - - - 司乘 人员 休息 室 - - - 职工 餐厅 - 门卫

34、、传达室 - 注: “” 应设 ;“” 可设 ;“ -” 不设 DB11/T 7152010 11 B 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公共汽电车站台型式 B.1 站台基本型式 站台基本型式 包括直 列式、港湾 式 、 锯齿 式 和 通道 式, 如 表 B.1所 示。 表B.1 场站设施配置对照表 基本 形式 图例 直列式 港湾式 锯齿式 通道式 B.2 锯齿式站台及 组合型式 B.2.1 锯齿式站台 及其组合 型式如表B.2所示,包括基 本单 元和4种主要的组合型式。 DB11/T 7152010 12 表 B.2 锯齿式站台 基本单元 及其主要 组合型式示意图 基本单元 组合型式一 组合型

35、式二 组合型式三 组合型式四 B.2.2 锯齿式站台 基本单元 及主要组 合型式设计 参见图 B.1至图B.5。 图B.1 锯齿式 站台 基本单元(单位 :m) 图B.2 锯齿式 站台 组合型式一(单位 : m) DB11/T 7152010 13 图 B.3 锯齿式站台 组合型式二(单位 :m) 图B.4 锯齿式站台 组合型式三(单位 :m) 图B.5 锯齿式站台 组合型式四(单位 :m) DB11/T 7152010 14 C C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公共汽电车 掉头环岛 设计 C.1 路侧式车辆掉头环岛设计参见 图 C.1。 图C.1 路侧式掉头环岛示意图 C.2 路端式车辆掉头环岛 因其与道路 中 心线 的位置关 系分为 2种 形 式, 参见图 C.2 和图 C.3。 图C.2 路端式掉头环岛示意图 布 置形式一 图C.3 路端式掉头环岛示意图 布 置形式二 DB11/T 7152010 15 D D 附 录 D (资料性附录) 中途站车辆加减速段 与进出口设计 D.1 中途站加减速段及进出站转角示意图参见 图 D.1和图D.2。 图D.1 直列式中途站 加减速 段示意图 图D.2 港湾式中途站 加减速 段及进出站 转角示意图 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地方标准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