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 S 65.15 0 B 52 DB 1 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 B 1 3 / T 1 2 5 3 2 0 1 0 虾蟹固着 类 纤毛虫病 防 治技术规 范 2 0 1 0 0 7 - 2 0 发 布 2 0 1 0 - 0 8 - 1 0 实施 河 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D B 13 / T 12 53 2010 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 GB/T 1. 1 20 0 9 给出 的规 则起 草 。 本标准 由河 北省 水产 局提 出 。 本标准 起草 单位 : 河 北农 大海洋 学院 、 河 北省 水产 研究所 。 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 : 宫春 光
2、 、 齐 遵利 、 肖 国华 、 张 秀文 、 陈福 杰 、 高晓 田 。 D B 13 / T 12 53 2010 1 虾蟹固着 类纤毛 虫病防治 技术规 范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 虾 蟹固 着类 纤毛虫 病的 病原 、 流 行特 点 、 症 状 、 诊断 及防 治技 术 。 本标准 适用 于海 水虾 蟹固 着类纤 毛虫 病的 防治 , 淡 水养殖 虾蟹 类也 可参 照使 用 。 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 。 凡是 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 , 仅所 注 日期的 版本适用于 本文 件 。 凡 是不 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 , 其最 新
3、版本 ( 包 括所 有的 修改 单 ) 适用于 本文 件 。 G B 116 07 - 8 9 渔业 水质 标准 N Y 50 52 无公 害食 品 海 水养殖 用水 水质 N Y 50 51 无公 害食 品 淡 水养殖 用水 水质 N Y 50 70 无公 害食 品 水 产品中 渔药 残留 限量 N Y 50 71 无公 害食 品 渔 用药物 使用 准则 N Y 50 72 无公 害食 品 渔 用配合 饲料 安全 限量 3 病原 病原 主 要是 固着 类纤 毛虫 中的聚 缩虫 ( Z oot ham ni um s p . ) 、 钟虫 ( V or t i ce l l a s p . )
4、 、单 缩 虫 ( C ar ch es i um s p. ) 等 , 属 于 纤 毛 门 ( C i l i opho r a ) 、 寡 膜 纲 ( O l i gohy nenophor a ) 、缘毛亚纲 ( P er i t r i chi a )、 缘毛目 ( P er i t r i chi da )、 固着亚目 ( Ses s i l i na ) 中的许多种类 。 这些纤毛 虫的 身体 构造 大致 相同 , 都呈 倒钟 罩形 。 大 多数虫 体的 体长 在 40 m 100 m 左右 。前端为 口盘 , 口盘 的边 缘 有纤毛 。 胞口 在口 盘顶 面 , 先 是从 口沟
5、按 顺 时针 方 向盘曲 , 口沟 两缘各有 l 行 纤毛 。 口沟末 端 进入细胞 内 , 即 为胞口 。 体内有 1 个 带状大 核 , 大 核 旁边有 1 个 圆形小核 。 有 1 个伸 缩泡 , 一 般位于虫 体前部 。 另外有 位置和数 目不定的 颗粒形 食物泡 。 虫 体后端有 柄 , 柄的 基部 附着 在 基物 上 。 有些 种类 的柄 呈树枝 状分 枝 ; 有些 种类 的柄内 有柄 肌 ,柄能伸 缩 , 无柄 肌的 种类 , 柄 则 不能 伸缩 。 4 流行特 点 该病 在我 省 沿海各 地区的 虾蟹养殖 场和育苗 场都经 常发生 , 发病高峰 一般在 4 10 月 ,对各个
6、时期 的虾 蟹类 均有 危害 , 尤 其对 幼体 危害 严重 。 育 苗期 间的 主要 病原 是钟 虫和聚 缩虫 ,养成期 间主 要是 聚缩 虫 。 此病 易 发生 在 有 机质 含量 多的水 中 。 主要 靠端 毛轮 幼虫进 行 传 播 。 5 症状及 诊断 5.1 感官症 状 D B 13 / T 12 53 2010 2 虫体 附 着 在 虾 、 蟹 类幼 体 的体表 和附 肢的 甲壳 上 , 成 体 的 鳃上 及 眼 睛上 , 患 病 个体 游动缓慢 , 摄食 能力 降低 ; 严 重时可 见 有 一层 灰黑 色绒 毛状物 , 成 虾 鳃 呈黑 色 , 生长发 育停 止 ,不能蜕 皮 。
7、 5.2 显微症 状 取成体 病灶 部位 或幼 体整 体做水 浸片 镜检 , 在显 微 镜下 可 看到 虫体 , 并且 经 常 可见 与丝状细菌 或其 他原 生动 物同 时存在 , 在 虫体 之间 还黏 附一些 单细 胞藻 类 、 有机 碎屑和 污 物 等 。 5.3 诊断 符 合 4. 1 和 4 .2 症 状即 可诊断 为盾 纤毛 虫病 。 6 预防 6.1 水源处 理 6.1.1 养 殖用 水须 符合 G B 11 607 - 89 、 N Y 5 052 和 N Y 50 51 的 要求 。 6.1.1 养殖用 水药 物处 理 6.1.2. 1 5 0 二氯 异氰 尿 酸钠 , 1 g
8、/ m3 3 g / m3 水体 , 全池 泼洒 1 次 。 6.1.2. 2 8 二 氧化 氯 , 0 .2 g/ m3 0.5 g / m3水体 , 全池泼 洒 1 次 。 6.1.2. 3 2 5 含氯 石灰 ( 漂白粉 ), 5 g/ m3 10 g / m3水体 , 全池 泼洒 1 次 。 6.1.3 育苗期 间 上述药 物 , 在消毒 4 8 小时以 上 , 才 能将消毒 后的水放 入养殖 水体 , 同 时检查虾蟹 的安 全性 。 6.2 饵料消 毒 6.2.1 养 殖所 用饵 料须 符 合 N Y 5072 要求 。 6.2.2 饵 料药 物消 毒 6.2.2. 1 育苗 期饵
9、料消 毒 卤虫卵 用 25 含 氯石 灰 ( 漂白粉 ), 用量 300 m g/ L 水体 或 40 甲醛 溶液 300 m l / L 500 m l / L 水体 , 浸浴 消毒处理 l 小时 , 冲洗干净至 无味后 入池孵化 。 育苗期 投喂卤 虫幼虫时 , 可先镜检 , 发现有固 着类纤 毛虫附生 时 , 可用 50 6 0 的热水 将卤虫 浸泡 5 分 钟 左右 , 杀死纤毛虫 后再 投喂 。 6.2.2. 2 养成 阶段 饵料 消 毒 鲜活饵 料应 先放 入淡 水中 浸洗 10 分钟 再投 喂 。 6.3 养殖管 理 在日常 养殖 管理 过程 中 首 先做到 6.1 和 6.2
10、的要 求 , 并 且注意 观察 养殖 虾蟹 的吃 食和活 动情况 , 发现 问题 , 及 时治 疗 。 6.4 药物预 防 D B 13 / T 12 53 2010 3 6.4.1 育 苗期 间 , 氯已 定 , 1 g/ m3 2 g/ m3水体 , 全池泼 洒 , 4 天 一次 。 6.4.2 育 苗期 间 , 制霉 菌 素 , 30 g / m3 50 g / m3水体 , 全池 泼洒 , 4 天 一次 。 7 治疗 治疗 期间 所有 药物 使用 应 符合 N Y 507 0 、 N Y 5 071 要求 7.1 虾蟹幼 体 患 病后 的治 疗 7.1.1 加 大换 水量 、 调 整
11、好适宜 水温 促进 幼体 蜕皮 。 7.1.2 氯 已定 , 2 g/ m3 3 g/ m3水体 , 全 池泼 洒 , 1 天 1 次 , 连 用 3 5 天 。 7.1.3 制霉 菌素 , 10 0 g/ m3 200 g/ m3水体 , 全池 泼洒 , 1 天 1 次 , 连用 3 5 天 。 7.2 虾蟹 成 体 患 病后 的治 疗 茶粕 ( 茶籽 饼 ) , 10 g/ m3 15 g/ m3水体 , 全 池泼 洒 , 待虾蟹 蜕皮 后 , 大量 换水 。 7.3 虾蟹 亲 体 越 冬期 患病 后的 治疗 以 40 甲醛 溶液 , 2 5 m l / m3水体浸浴 24 小时 , 每 3 天 1 次 , 连用 2 3 次 。 _ _ _ _ _ _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