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 T 1301 1-2010 冶金吊具第1部分 机械式吊具通用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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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77.180 H 92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1301.12010 冶金吊具 第 1 部分:机械式吊具通用技术条件 2010 -09 22 发布 2010 10 - 10 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3/T 1301.12010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 用文件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2 4 产品分类 、代号和基本参数 2 5 产品结构 和型号 . . 2 6 要求 3 7 试验方法 6 8 检验规则 7 9 标志、包 装和贮运 8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吊具分类代号 . 9 DB13/T 1301.12010 II

2、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DB13/T 13012010冶金吊具分为两个部分: 冶金吊具 第1部分:机械式吊具通用技术条件; 冶金吊具 第2部分:电动式 液压式吊具通用技术条件。 本部分为 DB13/T 1301的第1部分。 本部分由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部分起草单位: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万铭、高贺龙、李淑明、卢大战。 DB13/T 1301.12010 1 冶金吊具 第 1 部分:机械式吊具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机械式吊具(以下简称吊具)的分类、代号和基本参数、产品结构和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

3、装和贮运。 本部分适用于依靠摩擦力或抱紧力并与起重装置联合使用,挪动或搬运物品的机械式吊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72003 普通螺纹 公差( ISO 9651:1998, MOD) GB/T 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技术条件 GB/T 700 碳素结构钢( GB/T 7002006, ISO 630:1995, structural steels wide fiats,sections and profiles,NEQ

4、) GB/T 985.12008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GB/T 985.22008 埋弧焊的推荐坡口 GB/T 11731995 铸造铝合金( neq,ASTMB 26:1992) GB/T 1176 铸造铜合金技术条件( GB/T 11761995, ISO 1338:1997,neq) GB/T 1184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 ISO 27682:1969, eqv) GB/T 159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15911994, ISO 49501981, neq) GB/T 18042000 一般公差 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 ISO

5、27681:1989, MOD)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32008, ISO 38641:2002, MOD) GB/T 3077 合金结构钢 技术条件 GB/T 5118 低合金钢焊条 GB/T 6402 钢锻件超声波检测方法 GB/T 7659 焊接结构用碳素钢铸件 GB/T 8492 一般用途耐热钢和合金铸件 GB/T 8923-1988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eqv,ISO 85011:1988) GB/T 9438 铝合金铸件 GB/T 11345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GB/T 13819 铜合金铸件 GB/T 14408 一般工程与

6、结构用低合金铸钢件 JB/T 5000.32007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3部分:焊接件 JB/T 5000.102007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0部分:装配 JB/T 5000.122007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2部分:涂装 JB/T 5000.152007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5部分:锻钢件无损检测 DB13/T 1301.12010 2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额定起重量 一般使用条件下,吊具垂直悬挂时允许承受物品的最大质量。 4 产品分类、代号和基本参数 4.1 分类 产品按用途可分为:板坯吊具、方坯吊具、中板吊具、钢卷吊具、轧辊吊具、圆

7、钢吊具和钢锭吊具等。 4.2 代号 代号由“吊”汉语拼音字母和类别代号组成。 例如: D 其中:D为“吊”汉语拼音的首位字母。 类别代号,见表 A.1。 4.3 基本参数 4.3.1 产品的额定起重量分为两个系列,可优先选用第 1 系列。 第1系列( t):1、1.6、2、3.2、5、6.3、8、10、12.5、16、20、25、32、40、50、63、80、100、125、550。 第2系列( t): 3、6、9、12、15、18、21、24、27、30、36、45、60、75、90、115、130。 4.3.2 当用户对额定起重量有特殊要求时,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协议中注明。 5 产品结构

8、和型号 5.1 结构 产品结构型式见附录 A。 5.2 型号 DB13/T 1301.12010 3 5.3 标记示例 示例1:额定起重量为10 t,使用温度为200,适用于钢板宽度600 mm900 mm、厚度150 mm的板坯吊具,标记为: DBBPZ 10 T 900 600 150。 示例2:额定起重量为50 t,常温使用,适用于钢板宽度750 mm1 000 mm、最大厚度350 mm的带调整 杆的板坯吊具,标记为: DKBP 50 T 750 1 000 350。 6 要求 6.1 材料 6.1.1 铸钢件 铸钢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碳素钢铸件按 GB/T 7659规定; b)

9、 低合金钢铸件按 GB/T 14408规定; c) 耐热铸钢件按 GB/T 8492规定。 6.1.2 锻件 锻件应符合以下标准规定: a) 碳素结构钢按 GB/T 700规定; b) 合金结构钢按 GB/T 3077规定。 6.1.3 有色金属铸件 有色金属应符合以下标准规定: a) 铸造铜合金按 GB/T 1176规定,铜合金铸件按 GB/T 13819规定; b) 铸造铝合金按 GB/T 1173规定,铝合金铸件按 GB/T 9438规定。 6.2 主要零部件 6.2.1 焊接件 焊接件应符合以下规定: 钳 口 适用范围 mm;额定起重量 t,见 4.3.1 条; 温度代号:中温用“ Z

10、”表示,高温用“ G”表示; 产品代号,见 4.2 条。 DB13/T 1301.12010 4 a) 焊条、焊丝、焊剂应与焊接件材料相适应; b) 焊条按 GB/T 5118规定,焊缝坡口的基本形成和尺寸按 GB/T 985.1或 GB/T 985.2规定; c) 焊接件未注尺寸公差和焊接件未注形位公差应分别符合 JB/T 5000.3中 B级和 F级规定; d) 钢焊缝不允许有裂纹。超声波探伤按 GB/T 11345规定,检验等级为 B级,结果评定等级为级,磁粉探伤按 JB/T 5000.15中 3级。 6.2.2 吊耳与耳轴 6.2.2.1 耳轴材料按 6.1.2 条规定,超声波探伤应符

11、合 GB/T 6402 中 2 级规定。 6.2.2.2 吊环材料应不低于 GB/T 699 中的 20 钢规定。 6.2.2.3 吊耳、耳轴的几何参数与起重机吊钩几何参数相匹配,耳轴应能灵活插入吊钩钩底,确保有足够的间隙和充分连接。 6.2.3 钳臂 6.2.3.1 材料应符合 GB/T 1591 规定。 6.2.3.2 钢板下料应使构件受力方向与轧制方向一致,钳臂板周边粗糙度 Ra 值应不大于 50 m。 6.2.3.3 钳臂的平面度应不大于 L/1 000( L 为被测面的最大长度尺寸)。 6.2.4 钳口 6.2.4.1 钳口材料应根据使用要求可选择聚氨酯、有色金属或黑色金属材料。聚氨

12、脂应符合设计要求,耐热铸钢按 6.1.1 条( c)规定,铸造铜合金及铸件应符合 6.1.3 条( a)的规定,。 6.2.4.2 钳口应为可拆式且有互换性,采用螺纹连接时应连接可靠具有防松性能。 6.2.5 横梁 6.2.5.1 材料应符合 GB/T 1591 的规定。 6.2.5.2 腹板局部平面度应不超过 0.3 板厚, 为腹板材料厚度。 6.2.5.3 翼缘板水平偏斜量 C B/200, B 为翼缘板宽度,见图 1。 6.2.5.4 腹板垂直度 A H/200, H 为腹板高度,见图 2。 6.2.5.5 焊缝应符合 6.1.4 条中(1)的规定。 6.2.5.6 使用温度较高影响吊具

13、使用性能时,应在适宜部位增加隔热层。 图1 图2 6.2.6 启闭机构 启闭机构的转动部件应转动灵活、工作可靠、无卡阻现象。 6.2.7 制造 腹板翼缘板DB13/T 1301.12010 5 6.2.7.1 切削加工线性尺寸未注公差应符合 GB/T 1804 中 M 级的规定。 6.2.7.2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应符合 GB/T 1184 中的 K 级规定。 6.2.7.3 装配应按 JB/T 5000.10 规定。 6.2.7.4 普通螺纹公差应符合 GB/T 197 中(中等精度)规定。 6.2.8 涂装 6.2.8.1 钢板表面用机械除锈时应符合 GB/T 8923 中 Sa 2

14、 1/2 级的规定,手工除锈时应符合 St 2 级的规定。 6.2.8.2 使用方无特殊要求时,吊具面漆颜色为安全色中的黄色。 6.2.8.3 要求涂装安全标志时,宜在吊具主视面上,涂黑、黄相间的条纹,并符合 GB/T 2893 的规定。 6.2.8.4 漆膜厚度和附着力应分别符合 JB/T 5000.122007 环境腐蚀类别 C 2 试验结果分级 2 级的规定。 6.2.8.5 漆膜表面应均匀、细致、光亮、完整、色泽一致,不允许粗糙不平、漏漆、皱纹、针孔及严重流挂等缺陷。 6.2.9 外观 6.2.9.1 外露表面不允许有局部凹陷、毛刺、飞边、裂纹和飞溅物等。 6.2.9.2 钳口表面不允

15、许有油污或其他异物。 6.3 性能 6.3.1.1 吊具在最大开口状态,各钳口下端面在吊装方向的高度差不大于 10 mm,相对应的钳口下端面在吊装方向的高度差不大于 5 mm。 6.3.1.2 竖卷类吊具的钢卷支承面的水平偏斜值应符合 Wa a/100、 Wb b/200 的要求。 Wa、 Wb、a 和 b 见图 3。 图3 6.3.2 吊具在空载状态下的各种动作应灵活、准确、可靠。 6.3.3 吊具起吊 1.4 倍额定起重量的物品静悬置 10 min 不得失稳,焊缝无裂纹、连接部位无松动等现象。 6.3.4 吊具起吊 1.2 倍额定起重量的物品进行 1 h 动载荷试验后,横梁、钳臂、吊耳轴、

16、钳口、吊耳等无裂纹、无塑性变形,漆膜无脱落现象,横梁的挠度不超过总长的 1/800。 6.3.5 当吊具的使用温度为中温或高温时,性能要求等事项经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协议中注明。 注: “中温”表示50200, “高温”表示200。 DB13/T 1301.12010 6 7 试验方法 7.1 外观检查 目视产品外观。 7.2 横梁形位误差 将吊具平放在平台或其它测量基准上: a) 腹板平面度用平尺检测。将平尺的测量面放置腹板上,用塞尺测得腹板与平尺的间隙值,求得最大间隙与最小间隙的差值; b) 翼缘板水平倾斜度用水平仪检测。测出三个截面的 C值,以最大值作为评定结果; c) 腹板垂直度用直角

17、尺和钢板尺检测。测出三个截面的 A值,以最大值作为评定结果。 7.3 涂装 涂装检验应符合如下规定: a) 漆膜外观目视检测; b) 漆膜厚度用膜厚仪检测。以每 10 m2(漆膜面积不足 10 m2的按 10 m2计)作为一处,钢管每3 m4 m 长作为一处,每处测 3 点5 点。每处所测各点厚度的平均值,不得低于规定涂层总厚度的90, 且不高于120。 每处所测各点厚度的最小值不应小于规定涂层总厚度的70; c) 漆膜附着力用“画叉法”检测,并符合 JB/T 5000.12 的要求。 7.4 静平衡试验 试验的吊具应处于最大开口度和静止状态并悬置在空中。 将吊具置于适当高度,以平台为基准测出

18、平台到钳口下端面的相对值,求得钳口高度差值或 Wa和Wb的值。 7.5 静载荷试验 静载荷试验应按照以下规定: a) 静载荷试验应在静平衡试验、空运转试验合格后进行; b) 空运转试验:按照使用说明书的操作规程,进行空负荷下的开、合重复试验各 10 次,各部件运行正常方能进行静载试验; c) 静载试验:吊具夹持 1.4 倍额定载荷的物品,起升到距地面 100 mm200 mm 静置,卸载后检查各部位并符合 7.4 规定。 7.6 动载荷试验 动载荷试验应按照以下规定: a) 静载荷试验合格后方能进行动载试验; b) 吊具夹持 1.2 倍额定载荷的物品时间为 1 h,分别在垂直水平面快速升降和急

19、停及水平方向快速移动和急停,每个动作不少于 3 次; c) 卸载后检查各部位; d) 横梁挠度检验:卸载后将吊具起升适宜高度,用水平仪测量横梁两端和中心的相对值,求得挠度符合 7.5 条规定。 DB13/T 1301.12010 7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见表1。 8.2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停产 2 a 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8.3 组批 以同

20、一型号、数量不少于5台为一批。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商定。 表1 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抽样率 要求的章、条号 试验方法的章、条号 1 外观 100 6.2.9 7.1 2 横梁形位误差 2但不少于1台 6.2.5.26.2.5.4 7.2 3 涂装 6.2.8 7.3 4 静平衡试验 100 6.3.1、6.3.2 7.4 5 空载试验 100 6.3.3 7.5 6 静载试验 2但不少于1台 6.3.4 7 动载试验 6.3.5 7.6 8.4 如果制造厂没有条件进行动载试验,相关事宜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8.5 判定原则 8.5.1.1 按表 1 条进行出厂检验时,若有一

21、项不合格允许返修调试,重新试验仍不合格,判定此产品不合格。 8.5.2 按表 1 条进行型式检验时,其中序号 6 或 7 有一项不合格判定此批产品不合格。 9 标志、包装和贮运 9.1 标志 在吊具醒目位置固定标牌,标牌应具备下列内容: a) 吊具名称; b) 吊具型号; c) 额定起重量 t; d) 吊具自重 t; e) 出厂编号; DB13/T 1301.12010 8 f) 出厂日期; g) 执行标准; h) 制造厂名称。 9.2 包装、随机文件和贮运 9.2.1 包装 吊具一般采用裸装,当用户要求箱装或裹装时应在协议中注明。 9.2.2 随机文件 随机文件应包括: a) 产品合格证书;

22、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c) 装箱单(必要时)。 9.2.3 贮运 吊具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防止碰撞、变形和锈蚀。 DB13/T 1301.12010 9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吊具分类、代号和简图 A.1 吊具的分类、代号和简图应符合表 A.1 规定。 表A.1 吊具的分类、代号和简图 产品类别 类别代号 简图 板坯吊具 BBP 板坯吊具 KBP 可调板坯吊具 中板吊具 CZB 中板吊具 钢锭吊具 LGD 链式钢锭吊具 DB13/T 1301.12010 10 表 A.1(续 ) 产品类别 类别代号 简图 竖卷吊具 SSJ 双面夹竖吊卷板吊具 CSJ 撑杆式竖吊卷板吊具 DSJ 单面夹竖吊卷板吊具 SSJ 无接头绳圈竖吊卷吊具 方坯吊具 DFP 方坯吊具 DB13/T 1301.12010 11 表 A.1(续 ) 产品类别 类别代号 简图 轧辊吊具 SZG 双轧辊吊具 DZG 单轧辊吊具 圆钢吊具 CYG 圆钢吊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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