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 T 1328-2010 混凝土砖及砌体结构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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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13/T 1328 2010 混凝土砖 及砌体结构 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concrete brick and masonry structures 2010-12-10发布 2010-12-15 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 言 本规范由河北省粉煤灰综合利用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 本规范负责起草单位:河北 省粉煤灰综合利用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北方绿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加起草单位:河北前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周卫国、张敬堂、张利新、刘洪滨、王永祯、刘树煌、张翔、

2、 郑鉴、 邢广涛、李玉爽、康丽娟、姜天 。 II 目 录 1 总 则 1 2 术语和符号 . 2 2.1 术 语 2 2.2 符 号 3 3 混凝土砖的生产 4 3.1 规 格 4 3.2 强度等级 . 4 3.3 原材料 4 3.4 配合比设计 . 7 3.5 养 护 7 3.6 技术要求 . 7 3.7 试验方法 . 11 3.8 检验规则 . 12 3.9 产品合格证、堆放和运输 14 4 材料和砌体的计算指标 . 15 4.1 材 料 15 4.2 砌体的计算指标 15 5 结构设计 18 5.1 一般规定 . 18 5.2 构造要求 . 19 6 施工 . 24 6.1 一般规定 .

3、 24 6.2 砌筑要求 . 25 7 质量验收 27 7.1 一般规定 . 27 7.2 主控项目 . 27 7.3 一般项目 . 29 附录 A:软化系数试 验方法 31 本规范用词说明 . 33 引用标准名录 . 34 条文说明 1 2 1 总 则 1.0.1 为 了促进河北省墙体材料的革新,满足建筑节能、 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以及合理利用建筑垃圾等废料的需要, 保证 混凝土砖(包括 普通混凝土砖 、 轻骨料混凝土砖、再生骨料混凝土砖 和钢渣混凝土砖 ) 的产品质量,并使 砌体 房屋 做到技术先进、安全 适用 、经济合理、确保工程质量,制订本技术规范 。 1.0.2 本规范 用于规范混

4、凝土砖的生产, 适用 于非抗震设防区和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至 8 度的地区,以混凝土砖为墙体材料的一般民用建筑与工业建筑 的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 1.0.3 混凝土砖的生产及其砌体结构的设计、施工 和 质量验收,除应 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河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有关标准见引用标准名录。 2 术语 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混凝土砖 concrete brick 以水泥为胶结材料,以砂、石等为骨料,加水搅拌、成型、养护制成的 P 型多孔砖和标准砖。 混凝土砖 按 所用骨料的不同分为普通混凝土砖、轻骨料混凝土砖 、 再生骨料混凝土砖 和钢渣混凝土砖 。 2.1.2 轻骨料

5、lightweight aggregate 堆 集 密度 不 大于 1100kg/m3 的粗 骨料 和 堆集 密度 不 大 于1200kg/m3 的细骨料的总称。 2.1.3 轻骨料混凝土 lightweight aggregate concrete 用轻粗骨料、普通砂或轻细骨料、 水泥 和水配制而成的干表观密度不大于 1950kg/m3 的混凝土。 2.1.4 再生骨料 recycled aggregate 由废弃的 烧结 砖块、混凝土块经分选、破碎、加工后,取代天然砂、石的骨料。再生粗骨料又分为碎砖粗骨料、碎石粗骨料两种。再生细骨料则指粒径 0.5mm 5mm 的级配碎石 细骨料。 2.1

6、.5 再生骨料混凝土 recycled aggregate concrete 由再生骨料 为主要原料 配制成的混凝土。 2.1.6 钢渣 steel slag 转炉炼钢和电炉炼钢所得的含硅酸盐、 铁铝酸盐为主要成分的废渣 。 3 4 2.1.7 专用 砌筑砂浆 special masonry mortar 由水泥、砂、保水增稠材料、外加剂、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掺合料等组分,按一定比例,采用机械拌合制成,专门用于砌筑混凝土砖的砂浆。 2.1.8 专用 干混砂浆 special dry-mixed mortar 经干燥 、 筛分处理的砂与水泥、保水增稠材料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掺合料等组分,按

7、一定比例在专业工厂混合而成的混合物,专门用于砌筑混凝土砖的砂浆 。 2.1.9 折压比 ratio of bending strength to compression strength 混凝土砖抗折强度实验平均值与抗压强度等级的比值。 2.1.10 夹心墙 cavity wall filled with insulation 墙体中预留的连续空腔内填充保温或隔热材料,并在墙的内叶和外叶之间用防锈的金属拉结件连接形 成的墙体。 2.2 符号 2.2.1 几何参数 hn 夹心墙内叶墙截面的厚度 ; hw 夹心墙外叶墙截面的厚度 。 2.2.2 其它符号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03 3 混

8、凝土砖的生产 3.1 规 格 3.1.1 P 型多孔砖 主规格外形尺寸: 240mm 115mm 90mm 最小壁厚不应小于 20mm,最小肋厚不应小于 15mm;矩形孔的四角应做半径 r 不小于 8mm 的圆角,半盲孔的内切圆直径不应大于22mm。 3.1.2 实心砖 外形尺寸: 240mm115mm53mm; 240mm115mm90mm。 3.2 强度等级 3.2.1 P 型多孔砖 MU15、 MU20、 MU25。 3.2.2 实心砖 MU20、 MU25、 MU30。 3.3 原材料 3.3.1 水泥 水泥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 GB 175 的规定 。 3.3.2 细骨料 1 砂应符

9、合建筑用砂 GB/T 14684 的规定。 2 再生碎石细骨料 应符合表 3.3.2 的要求。 5 6 表 3.3.2 再生碎石细骨料质量要求 名 称 质 量 要 求 有 机 物 含 量 1.0 SO3 含量 1.0 3.3.3 粗骨料 1 碎石、卵石应符合建筑用卵石、碎石 GB/T 14685 的规定。 2 轻骨料应符合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 第 1 部分轻集料 GB/T 17431.1 的规定。 3 再生碎石粗骨料应符合 表 3.3.3 1 的规定,其检验方法按再生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 DB13(J)/T 76 的附录 A。 表 3.3.3 1 再生碎石粗骨料质量要求 项 目 质 量 要 求 针

10、片状颗粒含量( ) 15 压 碎 指 标( ) 30 含 泥 量( ) 4.0 泥 块 含 量( ) 0.7 坚 固 性( ) 12 有 害 物 质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 1.0 有机质含量( ) 0.5 氯化物含量( ) 0.25 金属、塑料、沥青、木屑、玻璃等杂质含量( ) 1.0 4 再生碎砖粗骨料应 符合表 3.3.3 2 的要求。 表 3.3.3-2 再生碎砖粗骨料质量要求 项 目 质量要求 堆 集 密 度( kg/m3) 1150 1400 级 配 粒径 5mm 10mm 合理级配 含 泥 量( ) 4 吸 水 率( ) 17 有 害 物 质 有机质含量( ) 0.5 氯化物含

11、量( ) 0.25 金属、塑料、沥青、木屑、玻璃等杂质含量( ) 1.0 5 钢渣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3.3.3 3 的规定 。 表 3.3.3 3 钢渣的技术要求 项 目 级 级 碱 度 2.2 1.8 金属 铁 含量( ) 2.0 吸 水 率( ) 5.0 安定性 沸蒸法 合格 压蒸法 当钢渣中 MgO 含量大于 13 时须检验合格 3.3.4 掺合料 1 粉煤灰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 1596的规定,其掺量应符合粉煤灰 在 混凝土和砂浆中的应用技术规程JGJ 28 的规定。 2 矿渣微粉应符合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 的规定。 3.3.

12、5 外加剂 外加剂应符合 混凝土外加剂 GB 8076 的规定。 3.3.6 水 水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 水标准 JGJ 63 的规定。 7 8 3.4 配合比设计 3.4.1 混凝土砖的配合比应根据砖的强度等级、原材料的品种等因素,通过计算和试配确定。 3.4.2 普通混凝土砖 、 钢渣混凝土砖 的配合比设计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 设计规程 JGJ 55 的规定。 3.4.3 轻骨料混凝土砖的配合比设计应符合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 JGJ 51 的规定。 3.4.4 再生骨料混凝土砖的配合比设计应参照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 JGJ 51 的有关规定。并优先采用碎砖粗骨料,当砖强度不足时再 加 适量

13、的再生碎石粗骨料。 3.5 养 护 3.5.1 砖成型后应及时覆盖和喷水养护, 自然养护 的 湿养时间不应少于 7d。 3.5.2 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砖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3.6 技术要求 3.6.1 尺寸偏差 尺寸允许 偏差应符合表 3.6.1 的规定。 表 3.6.1 砖尺寸允许偏差( mm) 项 目 名 称 标 准 值 长 度 -1 +2 宽 度 -2 +2 高 度 -1 +2 3.6.2 多孔砖的开洞要求 孔 洞数量宜多,不应少于二排八孔,孔洞率不应小于 25%。 3.6.3 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应符合表 3.6.3 的规定 表 3.6.3 外观质量 (

14、mm) 名 称 标准值 成形面高度差 不大于 2 弯 曲 不大于 2 缺棱掉角的三个方向投影尺寸 不得同时大于 10 裂纹长度的投影尺寸 不大于 20 完整面 不得少于 一条面和一顶面 注: 凡有下列缺陷之一者,不得称为完整面: 1 缺损在 条面或顶面上造成的破坏尺寸同时大于 10mm 10mm; 2 条面或顶面上裂纹宽度大于 1mm,其长度超过 30mm。 3.6.4 强度等级 强度等级应符合表 3.6.4 的规定。 9 10 表 3.6.4 强度等级( Mpa) 强度等级 抗压强度 平均值 单块最小 值 MU15 15 12 MU20 20 16 MU25 25 21 MU30 30 26

15、 注:第 1 行仅适用于 P 型多孔砖 和容重小于 1950kg/m3 的实心砖, 第 4 行仅适用于实心砖。 3.6.5 混凝土多孔砖的折压比不应小于表 3.6.5 的限值 。 表 3.6.5 混凝土多孔砖折压比的最低限值 砖高度( mm) 砖强度等级 MU25 MU20 MU15 折压比限值 90 0.23 0.24 0.27 3.6.6 最大吸水率 最大吸水率应符合表 3.6.6 的规定。 表 3.6.6 最大吸水率( ) 名 称 最大吸水率的 3 块平均值 普通混凝土砖 11 轻骨料混凝土砖 1681 /m3 1950 /m3 13 1680 /m3 17 再生骨料混凝土砖 17 注:

16、轻骨料混凝土砖应给出其干表观密度值 。 3.6.7 干燥收 缩率和相对含水率( ) 干燥收缩率和相对含水率应符合表 3.6.7 的规定。 表 3.6.7 干燥收缩率和相对含水率( ) 干燥收缩率 相对含水率平均值 潮 湿 中 等 干 燥 0.050 40 35 30 注 1:相对含水率即混凝土多孔砖的含水率与吸水率之比: =100 1/ 2 式中 混凝土多孔砖的相对含水率, ; 1 混凝土多孔砖的含水率, ; 2 混凝土多孔砖的吸水率, 。 注 2:使用地区的湿度条件 潮湿 指年平均相对湿度大于 75 的地区; 中等 指年平均相对湿度 50 75 的地区; 干燥 指年平均相对湿度小于 50 的

17、地区。 3.6.8 抗冻性 抗冻性应符合表 3.6.8 的规定。 表 3.6.8 抗冻性( ) 使用条件 抗冻指标 质量损失 强度损失 寒冷地区 F 35 5 25 严寒地区 F 50 3.6.9 抗渗性(仅用于房屋外墙的混凝土多孔砖) 抗渗性应满足表 3.6.9 的规定。 表 3.6.9 抗渗性 项 目 名 称 指 标 水面下降高度( mm) 试块中任一块 10 3.6.10 碳化系数 碳化系数应不小于 0.8。 3.6.11 软化系数 软化系数应不小于 0.8。 3.6.12 放射性 11 12 放射性应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6546 的规定。 3.7 试验方法 3.7.1 尺

18、寸偏差、外观质量 尺寸偏差 、 外观质量 和多孔砖的抗折强度 应按砌墙砖试验方法GB/T 2542 进行。 3.7.2 抗压 强度 混凝土 砖强度试验按混凝土实心砖 GB/T 21144 附录 A 进行 。 3.7.3 混凝土砖的密度 和 孔 洞率 、干燥收缩率、相对含水率、最大吸水率、抗冻性 、抗渗性 均按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试验方法 GB/T 4111 进行 。 其中进行抗冻性试验时,先进行单块样品的冻融试验,然后再按 GB/T 21144 的附录 A 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抗渗性试验时用的抗渗装置的玻璃管直径为 30mm,测定标距 为 150mm。 3.7.4 碳化系数 混凝土砖的碳化系数试

19、验方法应按 GB/T 21144 附录 B 进行。 3.7.5 软化系数 混凝土砖的软化系数试验方法应按 本规范 附录 A 进行。 3.7.6 钢渣技术要求的试验方法应按表 3.7.6 规定。 表 3.7.6 钢渣技术指标的试验方法 项 目 试 验 方 法 金属铁含量 YB/T 148 水泥用钢渣中金属铁 含量测定方法 含 水 率 YB/T 022 用于水泥中的钢渣第 5.3 节 安 定 性 GB/T 750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GB/T 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3.8 检验规则 3.8.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3.8.2 出厂检验 出

20、厂检验项目为:尺寸偏差 、多孔砖的最小外壁和最小肋厚 、外观质量、 强度等级、密度、最大吸水率和相对含水率。 3.8.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规范要求的全部 技术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1 新产品试制 定型检验; 2 正常生产后,原材料、工艺等发生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3 正常生产 时 ,每半年进行一次; 4 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5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6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 3.8.4 组批规则 以用同一种原材料、相同配比、同一生产工艺、相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砖为一检验批,日产量大于 10 万块 者, 10

21、 万块为一检验批,日产量不足 1 万块者以 1 万块为一检验批。 3.8.5 抽样规则 1 采取随机抽样法,在每检验批中抽取 60 块 (多孔砖为 70 块) ,进行尺寸偏差 和外观质量检验。 2 从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合格的样品中,用随机抽样法抽取如下数目进行项目检验,如样品项目不足时,再在该批砖中补抽砖样(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进行项目检验。 13 14 1)强度 10 块 2)密度 (多孔砖的密度及孔洞率) 3 块 3)干燥收缩率、相对含水率 3 块 4)最大吸水率 3 块 5)抗冻性能 10 块 6)碳化系数 10 块 7)软化系数 10 块 8)抗渗性(仅多孔砖 作 ) 3 块

22、9)抗折强度(仅多孔砖 作 ) 3 块 3.8.6 判定规则 1 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 根据本规范表 3.6.1 表 3.6.3 规定的质量指标,检查出其中不合格品数 d1,按下列规则判定: d1 7 时 , 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合格 ; d1 11 时, 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不合格 ; d17 且 d111 时, 需再次从该产品批中 抽取 60 块 (多孔砖为 70块) 检验,检查出不合格品数 d2, 按下列规则判定: ( d1+d2) 18 时,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合格; ( d1+d2) 19 时,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不合格。 2 强度、 折压比、 最大吸水率、 干燥收缩率和相对含水率、抗冻性、

23、抗渗性、 碳化系数、软化系数检验结果,分别符合本规范的表3.6.4、表 3.6.5、表 3.6.6、表 3.6.7、表 3.6.8、 表 3.6.9 及第 3.6.10条 、第 3.6.11 条、第 3.6.12 条 要求指标 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其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3.9 产 品合格证、堆放和运输 3.9.1 产品出厂时,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其内容包括: 1 厂名和商标; (再生混凝土砖应注明再生碎砖、再生碎石的比例) ; 2 批量编号和砖数量(块); 3 产品检验结果; 4 产品质量合格证编号; 5 生产日期; 6 检验部门和检验人员签章。 3.9.2 混凝土砖应

24、按规格 、强度等级分别堆放于有排水设施的场地,不得混堆。 3.9.3 混凝土砖在堆放、运输时,应采取防雨措施。 3.9.4 混凝土 砖在装卸时 ,应轻码 轻放,严禁碰撞、扔摔,禁止翻斗倾卸。 3.9.5 产品养护、堆放期不足 28d 不得出厂。 15 16 4 材料和砌体的计算指标 4. 材 料 4.1.1 各类混凝土实心砖的强度等级: MU20、 MU25、 MU30。 4.1.2 各类混凝土 P 型多孔砖的强度等级: MU15、 MU20、 MU25。 4.1.3 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专用砂浆 Mb5、 Mb7.5、 Mb10、 Mb15, 水泥砂浆 M5、 M7.5、 M10、 M15。

25、 4.2 砌体的计算指标 4.2.1 龄期为 28d 的以 毛截面 计算的混凝土砖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当施工质量控制 等级为 B 级时,应按表 4.2.1 采用。 表 4.2.1 砖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 Mpa) 砖强度等级 砂浆强度等级 砂浆强度 Mb15 Mb10 Mb7.5 Mb5 0 MU30 3.94 3.27 2.93 2.59 1.15 MU25 3.60 2.98 2.68 2.37 1.05 MU20 3.22 2.67 2.39 2.12 0.94 MU15 2.79 2.31 2.07 1.83 0.82 注: 1 当多孔砖的孔洞率大于 30 时,表中数值应乘以 0.9;

26、 2 表中砂浆强度为零时 的砌体强度设计值,仅用于施工阶段新砌体的强度验算 ; 3 表中第 1 行仅适用于实心砖,第 4 行仅适用于多孔砖和容重小于19500kg/m3 的实心砖。 4 当粉煤灰掺量超过 15 时,其抗压强度应乘以碳化系数,当无自然碳化系数时,可取人工碳化系数的 1.15 倍。 4.2.2 龄期为 28d 的以毛截面积计算的混凝土砖砌体的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和抗剪强度设计值,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 B 级时,应根据砂浆强度等级和破坏特征按表 4.2.2 采用。 表 4.2.2 沿砌体灰缝截面破坏时再生骨料混凝土砖砌体的弯曲抗拉强度设 计值和抗剪强度设计值( Mpa) 强度 类别 破

27、坏特征 砂浆强度等级 M10 M7.5 M5 弯曲抗拉 ft m 沿齿缝 0.33 0.29 0.23 沿通缝 0.17 0.14 0.11 抗剪 fv 沿通缝或阶梯 形缝 0.17 0.14 0.11 注: 当 砖搭接长度与砖高度的比值小于 1 时,其 ft m 应按表中数值乘以搭接长度与砖高度的比值后采用。 4.2.3 砖砌体和配筋 砖 砌体不得采用 C 级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4.2.4 下列情况的砖承重砌体,其砌体强度设计值,应乘以调整系数 a: 1 无筋砖砌体构 件 ,其截面积 小于 0.3m2 时, a 为其截面积加0.7;配筋砖砌体构 件 ,其截面积小于 0.2m2 时, a 为其

28、截面面积加0.8,构件截面面积以 m2 计。 2 当砌体用水泥砂浆砌筑时,对本节表 4.2.1中的数值 a为 0.9;对本节表 4.2.2 中的数值, a 为 0.8;对配筋砌体构件,仅对砌体的强度设计值乘以调整系数 a。 3 验算施工中的房屋砌体构件时, a 为 1.10。 4.2.5 施工阶段砂浆尚未硬化的新砌砖砌体,应按砂浆强度等级为零 的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进行验算。 冬季施工采用掺盐砂浆法施工的 砌体 ,砂浆强度等级按常 温施工的强度等级提高一级时,砌体强度和稳定性可不验算。配筋砌体不17 18 得采用掺盐砂浆。 4.2.6 混凝土砖砌体的弹性模量宜按表 4.2.6 选用,剪切弹性模量

29、可按 0.4E 采用。 表 4.2.6 混凝土砖砌体的弹性模量 混凝土砖的类别 弹性模量 E 混凝土多孔砖 1200f 1600f 再生混凝土多孔砖 1200f 注: f 为混凝土砖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 4.2.7 普通混凝土砖砌体的收缩率宜取 -0.2mm/m,轻骨料混凝土砖砌体再生骨料混凝土砖砌体可取 -0.3mm/m。 混凝土砖砌体的线膨胀系数可取 10 10-6/。 5 结构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混凝土砖砌体多层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应符 合表 5.1.1 的要求。 表 5.1.1 房屋层数和总高度限值( m) 房屋类别 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 6 7 8 0.05g 0

30、.10g 0.15g 0.20g 高度 层数 高度 层数 高度 层数 高度 层数 多层砌体房屋 普通砖 21 7 21 7 21 7 18 6 P 型多孔砖 21 7 21 7 18 6 18 6 底部框架 -抗震墙砌体房屋 普通砖 P 型多孔 砖 22 7 22 7 19 6 16 5 注: 1 房屋的总高度指室外地面至主要屋面板顶或檐口的高度,半地下室从地下室室内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好的半地下室应允许从室外地面算起;对带阁楼的坡屋面应算至山尖墙的 1/2 高度处 ; 2 室内外高差大于 0.6m 时 ,房屋总高度 应允许比表中数据适当增加,但不应多于 1m; 3 乙类设防的多层砌体

31、房屋应允许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查表,但层数应减少一层且总高度应降低 3m;不应采用底部框架 抗震墙砌体房屋; 4 采用再生骨料混凝土砖砌筑多层房屋, 除全部采用再生碎石粗骨料的 砖外, 表中的数值层数减一层、总高度减 3m。 5.1.2 进行多层房屋砌体结构抗震设计时,结构体系、抗震横墙间距、墙体局部尺寸的限值、防震缝设置及结构构造措施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 中关于普通砖、多孔19 20 砖的相应条款规定。 5.1.3 底部框架 抗震墙房屋的结构布置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 2010 中第 7.1.8 条、第 7.1.9 条和第 7.2 节的相关

32、规定。 5.1.4 混凝土砖砌体房屋所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面以上或防潮层以上的承重砌体应采用强度等级不 低于MU15 的多孔砖或 MU20 的实心砖,强度等级不低于 Mb5 的专用砂浆砌筑,专用砂浆应符合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混凝土砖砌筑砂浆JC 860 的要求。 2 基础和地下砌体应用不低于 MU20 的实心砖、强度等级不低于 M10 的水泥砂浆砌筑。 5.1.5 混凝土砖砌体房屋 外墙 宜选用 夹心墙砌体结构或外墙外保温型式。 5.1.6 夹心墙属非组合作用的复合墙体,内、外叶墙应分别按承重和自承重构件设计。由 夹心墙支承的水平构件(如梁、板)产生的重力荷载,仅由内叶墙承受,不考虑

33、叶墙间的应力传递;横向作用于夹心墙平面的荷载(如风 荷载),应按所有叶墙的抗弯刚度分配。 5.1.7 验算夹心墙的高厚比时,夹心墙的厚度应取其有效厚度 h,h= 22 wn hh ,式中 hn 为内叶墙的厚度, hw 为外叶墙的厚度。 5.1.8 除以上规定外,混凝土砖砌体结构应遵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03 的相关规定。 5.2 构造要求 5.2.1 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混凝土砖砌体,所用材料的最低强度等级应符合 表 5.2.1 的要求。 表 5.2.1 地下砌体材料的最低强度等级 基土的潮湿程度 混凝土实心砖 水泥砂浆 严寒地 区 一般地区 稍潮湿的 MU20 MU20 M10

34、很潮湿的 MU25 MU20 M10 含水饱和的 MU30 MU25 M15 注: 掺有 再生碎砖粗骨料 的再生混凝土砖不应用于地下砌体。 5.2.2 混凝土砖砌体房屋伸缩缝的最大间距可按表 5.2.2 采用。 表 5.2.2 混凝土砖砌体房屋伸缩的最大间距( m) 屋盖或楼盖类别 间 距 整体式或装配整体式 钢筋混凝土结构 有保温层或隔热层的屋盖、楼盖 40 ( 50) 无保温层或隔热层的屋盖 32 ( 40) 装配式无檩体系 钢筋混凝土结构 有保温层或隔热层的屋盖、楼盖 48 ( 60) 无保温层或隔热层的屋盖 40 ( 50) 装配式有檩体系 钢筋混凝土结构 有保温层或隔热层的屋盖 60

35、 ( 75) 无保温层或隔热层的屋盖 48 ( 60) 瓦材屋盖、木屋盖或楼盖、轻钢屋盖 80 ( 100) 注: 1 当有实践经验并采取有效措施时,可不遵守本表规定; 2 在钢筋混凝土屋面上挂瓦时的屋盖应按钢筋混凝土屋盖选用; 3 按本表设置的墙体伸缩缝,一般不能同时防止由于钢筋混凝土屋盖的温度变形和砌体 干缩变形引起的墙体局部裂缝。 4 当建筑外墙为外保温墙体且设有保温层或隔热层的屋盖时可采用括号内数字。 5.2.3 混凝土砖夹心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内叶墙宜采用 240mm 厚,外叶墙宜采用 115mm 厚 。 内外叶墙的夹层厚度不宜大于 100mm。 2 交叉墙、壁柱可作为夹心墙的横

36、向支承,楼盖、屋盖可作为21 22 夹心墙的竖向支承。外叶墙的最大支撑间距: 6 度区不宜大于 9m, 7度区不宜大于 6m, 8 度区不宜大于 3m。 3 以梁 为横向支承时,梁的跨度不应大于其受压截面宽度的 30倍。 4 内叶、外叶墙之间应用经防腐处理的拉结件或钢 筋网片连接。 非抗震区及 6 度区:可采用 Z 形拉结件或环形拉接件,拉结件应沿竖向梅花型布置,其水平间距不宜大于 800mm,竖向间距不宜大于 400mm; 7 度区和 8 度区:应设置通长拉结钢筋网片,沿墙身高度每400mm 设置一道; 5 外叶墙应分层托 挑 ,每层外叶墙顶部用柔性材料填实。 6 严禁在外叶墙挂贴石材、金属

37、幕墙等饰石材料。 7 夹心墙 的外叶墙排 水 孔宜在圈梁上部砌体竖缝的底部 。 5.2.4 为防止或减轻房屋顶层墙体的裂缝,可根据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 顶层屋面板下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并沿内外墙拉通,外墙圈梁 内纵向钢筋不宜少于 4 12。 2 顶层端部开间山墙的构造柱间距不应大于 4m;其余墙体的构造柱间距不应大于 5m。 当构造柱不能上下贯通时,构造柱内纵筋应锚入上下圈梁,锚固长度不应小于 40d。 3 顶层所有墙体内加通长 焊接 钢筋网片 460,竖向间距 500。 4 顶层及女儿墙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b10;女儿墙也可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5 在顶层外墙窗台板下设置

38、通长的钢筋混凝土现浇带,其截面高度宜为 100mm,纵向钢筋不应少于 3 10,横向钢筋不应少于 6200,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小于 C20。 5.2.5 为了 防止或减轻房屋 底 层墙体裂缝,可根据情况采用下列措施: 1 设置具有一定刚度的基础圈梁; 2 在底层窗台板下设置通长的钢筋混凝土现浇带,其截面高度宜为 100mm,纵向钢筋不应少于 3 10, 横向钢筋不应少于 6200,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小于 C20。 5.2.6 房屋底层、顶层外的其它各层 (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房屋底部加强的楼层除外) 外墙门、窗洞口上方的水平灰 缝及窗台下第一和第二道水平灰缝内 设置焊接钢筋网片或 2 6 钢

39、筋,焊接钢筋网片或钢筋应伸入两边窗间墙内不少于 800mm。 5.2.7 墙长大于 5m 时,宜在每层墙高度中部的水平灰缝内设置 23 道焊接钢筋网片或 3 6 的通长钢筋,竖向间距宜为 500mm。 5.2.8 对无构造柱加强的门窗洞口两侧一砖长范围内墙体宜用同等级同规格的实心砖砌筑。 5.2.9 当梁支承处无圈梁时,对梁跨度不大于 4.8m 的多孔砖墙 ,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 C20 的细石混凝土预先将多孔砖填实,填实范围沿墙长不应小于 600mm、梁下不应小于 600mm;当梁跨度大于4.8m 时,梁支承面下应设置钢筋混凝土垫块。 5.2.10 在多孔砖墙体内留槽、洞及埋设管道时,应符合

40、以下规定: 1 预留孔洞、管线槽口、门窗设备固定点及固定件,宜在施工图中标注。洞口超过 240mm 时应设钢筋混凝土过梁; 2 不应在墙面上留(凿)水平槽、斜槽或埋设水平暗管和斜暗管;无法避免时,应采取将暗管居中埋于局部现浇的混凝土水平构件中等必要的措施或按削弱后的截面验算墙体的承载力; 3 墙体中的竖向暗管宜预埋;无法预埋需留槽时,槽的深度及宽度不宜大于 95mm 95mm。安装管道后,应用强度等级不低于 C20的细石混凝土填塞。当槽的平面尺寸大于 95mm 95mm 时,应对墙身削弱部分予以补强并将槽两侧的墙体内预留钢筋相互拉结 ; 23 24 4 在宽度小于 500mm 的承重小墙段及壁

41、柱内不应埋设竖向管线; 5 管道不宜横穿墙垛、壁柱;确实需要时,应采取带孔 的 混凝土块砌筑。 5.2.11 墙体预留宽度 500mm 及以上的电表箱、消防栓洞口,应沿洞口周边设置封闭的钢筋混凝土边框。 6 施工 6.1 一般规定 6.1.1 进入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砖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且满足 28d 以上的厂内养护龄期,待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6.1.2 堆放砖的场地应平整,并应有防雨(雪)、防潮湿和排水设施。 砖应按规格、强度等级分别堆放,堆垛上应有标识。 6.1.3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不应低于 B 级,即必须采用机械搅拌,且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

42、2min; 2 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 3min; 3 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宜大于 5min。 6.1.4 砌筑砂浆的配合比必须试配确定,强度等级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砌筑砂浆稠度、分层度、试配抗压强度必须同时符合要求。 6.1.5 采用预拌砂浆或干粉砂浆砌筑墙体时,应分别按照预拌砂浆和干粉砂浆相关规程的规定施工。 6.1.6 在混凝土砖墙体 上 不宜设脚手眼。必须设置时,待拆除脚手架后,应用 C20 细石混凝土将脚手眼填实。 6.1.7 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1 宽度小于 1m 的窗间墙; 2 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 500mm 范围内; 25 26 3 门窗洞口两侧 200m

43、m 和墙转角处 450mm 范围内; 4 过梁上与过梁成 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 1/2 的高度范围内; 5 设计不允许设脚手眼的部位。 6.1.8 混凝土 砖在砌筑前和砌筑中不宜浇水。炎热、干燥天气时,可在砌筑前对砖喷水稍加湿润。 6.2 砌筑要求 6.2.1 墙体的日砌筑高度宜控制在 1.5m 或一部脚手架高度内。在砌完一层楼后,应校核墙体的轴线位置和标高。 6.2.2 砌筑混凝土砖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砌体应上下错缝 、内外搭接,宜采用一顺一丁或 梅花丁的组砌方式。砌柱不得使用包心砌法; 2 窗洞口的下边角不得有竖缝; 3 应将混凝土多孔砖半盲孔面(铺浆面)朝上砌筑; 4 不

44、得与混凝土砖以外的块材混砌; 5 每层 240mm 厚承重墙的最上一皮砖、墙体的挑出部分均应整砖丁砌 6.2.3 构造柱处的墙体施工, 应先砌墙后浇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浇注混凝土前 , 必须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 板喷水湿润,将模板内的落 地灰、砖渣及其它杂物清理干净。 6.2.4 对设计要求墙上的洞口、沟槽、管道应预留或预埋,对需在墙体上开凿竖向槽的部位,必须使用机械工具开凿,严禁手工剔凿。 6.2.5 在 墙体上敷设管线、管道应符合以下规定: 1 预埋电线管应先立管后砌墙; 2 管线表面与墙体表面的距离应不大于 10mm; 3 管道应与墙体卡 牢 固定,不得有松动、反弹现象; 4 管道安装完毕

45、后,应按设计要求,认真填实细石混凝土,墙面抹灰时应采取相应的防裂措施。 6.2.6 夹心墙 的砌筑 1 砌筑顺序为:先砌内叶墙高 400mm,粘贴保温板(留空气 层),再砌外叶墙至与内叶墙平,后放置防腐拉结件或钢筋网片。 2 内叶墙的灰缝应随砌随刮平勾缝,防止砂浆杂物落入内外叶墙的夹缝中。 27 28 7 质量验收 7.1 一般规定 7.1.1 本规范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配套使用,并遵守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 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411 的有关规定。 7.1.2 混凝土砖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46、。混凝土砖、 保温隔热材料 、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主 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 7.1.3 墙体节能工程的一个检验批应以 500 1000的墙面积划分,不足 500 也应视为一个检验批。 7.1.4 混凝土砖砌体工程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一般项目应有 80 及以上的抽检处符合本规程的规定,或偏差值 在 允许偏差范围以内。 7.2 主控项目 7.2.1 混凝土砖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验收批数量按本规范第 3.8.4 条,抽检数量为 1 组。 检验方法:检查砖的产品合格证书、产品 性能检测报告和砂浆试块报告。 7.2.2 砌 体灰缝砂浆应饱满,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按净面积计算不得低于 90 ;竖向灰缝的饱满度不宜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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