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75.180.99 E 98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16882012 撬装式CNG增压装置 图1 2012- 12-19 发布 2013- 01-15 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DB13/T 16882012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廊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必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必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天津机械制造分公司。 本标准4.1条图1中的结构涉及专利,专利号:ZL201120399852.4,专利持有人:廊坊百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373263903,联系人:
2、刘勇。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勇、杨洪娟、任正午、杜韶峰、陶文靖、赵佳、刘彪、薛丽英。 DB13/T 16882012 1 撬装式 CNG增压装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撬装式CNG增压装置的结构、基本参数及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出厂文件、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入口压力020MPa,工作环境温度-2050,介质为压缩天然气的撬装式CNG增压装置(以下简称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0(所有部分) 压力
3、容器 GB 3836.5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5部分:正压外壳型“P” GB 5310 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GB 6479 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 GB/T 8163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 9330 (所有部分) 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GB/T 9711 石油天然气工业 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2235 石油、石化及相关工业用钢制截止阀和升降式止回阀 GB/T 12237 石油、石化及相关工业用的钢制球阀 GB/T 12459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 GB 12706 (所有部分) 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
4、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GB 1395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GB/T 14976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 19158 站用压缩天然气钢瓶 GB/T 25360 汽车加气站用往复活塞天然气压缩机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HG/T 20510 仪表供气设计规定 HG/T 20592 钢制管法兰(PN系列) HG/T 20606 钢制管法兰用非金属平垫片(PN系列) HG/T 20610 钢制管法兰用缠绕式垫片(PN系列) HG/T 20613 钢制管法兰用紧固件(PN系列) JB/T 4730.
5、2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2部分:射线检测 JB/T 473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5部分:渗透检测 SH 3097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SH 3501-2011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13/T 16882012 2 SH/T 3146 石油化工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SY 6503 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技术规范 TSG D2001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 3 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撬装式CNG增压装置 在工厂制造,将压缩系统、脱水干燥系统、缓冲系统、控制系统和充装系统(选配)等设备集成在一个可搬运的撬装箱体内,到达现场可直
6、接连接天然气管网投入使用的增压装置。 4 结构及标记 4.1 结构 产品结构示意图见图1。 1、顺序控制盘 2、缓冲系统 3、压缩系统 4、脱水干燥系统 5、控制系统 6、充装系统 7、箱体 图2 产品结构示意图 4.2 基本参数 产品基本参数见表1。 DB13/T 16882012 3 表1 产品基本参数 入口压力,MPa 最大排量,Nm3/h 主电机功率,kW 排气压力,MPa 冷却方式 0.1256.0 4202500 160/235 25 风冷 0.151.3 240550 90 0.055.0 75200 45 0.16.0 10506000 400 0.140.6 6003540
7、1602 4.3 型号 产品型号表示方法如下: - - / 最大排量,Nm3/h 进气压力范围,MPa 压缩级数,1、2、3、4、5 电机功率,kW 企业代号 示例: 160-4-(0.20.6)/900,表示:公司生产的,电机功率为160kW,压缩级数为4,进气压力为0.2MPa0.6MPa,最大排量为900Nm3/h的撬装式CNG增压装置。 5 要求 5.1 正常工作条件: a) 环境温度:-2050; b) 环境相对湿度:80%; c) 海拔高度:4000m; d) 工作用电:AC 380V,50Hz。 注:特殊工作环境中使用时,需采用与之相适应的材料和零件。 5.2 材料要求 5.2.
8、1 钢管 根据设计压力的不同,钢管应符合GB/T 8163、GB 5310、GB 6479、GB/T 14976或GB/T 9711的规定。 5.2.2 压力管道元件 属于TSG D2001中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之内的压力管道元件,其制造单位应具有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资格。 管件应符合GB/T 12459的规定。 5.2.2.1 法兰、垫片、紧固件 5.2.2.1.1 法兰应符合HG/T 20592的规定。 DB13/T 16882012 4 5.2.2.1.2 垫片应符合HG/T 20606或HG/T 20610的规定。 5.2.2.1.3 紧固件应符合HG/T 20613的规定。 5.2.
9、3 阀门 5.2.3.1 球阀应符合GB/T 12237的规定。 5.2.3.2 截止阀应符合GB/T 12235的的规定。 5.2.3.3 其他阀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5.2.4 压缩系统 压缩机应符合GB/T 25360的规定,宜选用无基础压缩机。 5.2.5 脱水干燥系统 脱水干燥系统中压力容器的选用应符合GB 150的规定。 5.2.6 缓冲系统 缓冲系统所选用钢瓶应符合GB 19158的规定,不应使用缠绕瓶。 5.2.7 控制系统 5.2.7.1 控制系统应与增压装置配套紧密,整体集成,且符合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5.2.7.2 电力电缆应符合GB 12706的规定,控制电缆
10、应符合GB 9330的规定。 5.2.7.3 控制柜宜选用正压防爆控制柜,应符合HG/T 20510和GB 3836.5的规定。 5.2.7.4 电气仪表的防爆等级应符合GB 50058的规定。 5.2.8 充装系统 充装系统为需要时选配,其设计压力应与连接管路压力等级一致。 5.2.9 其他原辅材料 其它原辅材料及元件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有关技术条件的要求。 5.3 技术要求 5.3.1 外观 箱体应美观大方,并应防雨、防晒、隔噪、方便吊装。产品涂漆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不应有气泡、流痕、龟裂和剥落等缺陷。 5.3.2 控制系统功能 控制系统应具有以下基本功能: a) 可检
11、测并显示产品进口压力、压缩系统各级间的压力和温度、压缩系统润滑油压力和曲轴箱油压、脱水干燥后露点和末级压缩后压力; b) 可实现无人值守全自动运行,也可以手动运行; DB13/T 16882012 5 c) 可实现在控制室中对产品运行状态的远程实时监控,且可保存和调阅历史运行记录; d) 可通过通信网络实现异地监控和实时或历史数据远传; e) 可实现对常规故障的自动智能诊断,及时显示故障内容、原因及处理措施。 5.3.3 耐压强度 产品进行耐压强度试验合格。 5.3.4 整体气密性 产品进行整体气密性试验合格。 5.3.5 电气安全性 产品应有可靠的防爆、静电接地、防雷和漏电保护措施。 5.3
12、.6 泄漏报警 天然气泄漏至环境浓度大于20%时,泄漏报警装置应报警。 5.3.7 噪声 产品外1m处噪声不大于75dB。 5.3.8 增压性能 最高排气压力应不低于25MPa。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 目测及触摸。 6.2 组对与焊接检验 按SH 3501-2011中第7章的规定进行。 6.3 无损检测 按SH 3501-2011中第7章的规定进行。 无损检测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无损检测要求 项 目 要 求 焊缝射线检测 按JB/T 4730.2的规定进行 焊缝渗透检测 按JB/T 4730.5的规定进行 6.4 控制系统功能 模拟实际工作状态逐项检查。 6.5 耐压强度 DB
13、13/T 16882012 6 按SH 3501-2011中8.1的规定进行。 6.6 整体气密性 按SH 3501-2011中8.3的规定进行。 6.7 电气安全性 6.7.1 防爆按GB 3836.5的规定进行。 6.7.2 静电接地按SH 3097的规定进行。 6.7.3 防雷按GB 50057的规定进行。 6.7.4 漏电保护按GB 13955的规定进行。 6.8 泄漏报警 按SY 6503的规定进行。 6.9 噪声 按SH/T 3146的规定进行。 6.10 增压性能 按GB/T 25360的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
14、验 7.2.1 产品需经厂质检部门逐台检验合格,并附产品的合格证明材料后方可出厂。 7.2.2 出厂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中的5.3.1、5.3.2、5.3.3、5.3.5、5.3.6和5.3.8。 7.2.3 判定规则 所检项目均合格则判定该产品合格。 7.3 型式检验 7.3.1 凡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当材料、元件或工艺发生变更,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 停产半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c) 正常生产每3年进行一次;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DB13/T 16882012 7 7.3.2 型式检验项目
15、为本标准要求中的全部内容。 7.3.3 组批与抽样 型式检验的样品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1台。 7.3.4 判定规则 全部项目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8 出厂文件 出厂文件至少应包含以下各项: a) 产品合格证; b) 产品说明书,应符合GB/T 9969的规定; c) 原辅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d) 铭牌拓印件; e) 产品总装图。 9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9.1 标志 产品上应有明显的标牌,标牌上应有如下内容: a) 产品名称; b) 产品型号; c) 产品编号; d) 额定流量; e) 适用介质; f) 进口压力; g) 出口压力; h) 设备重量; i) 制造单位名称; j) 制造日期; k) 产品执行标准号; l) 制造许可证编号。 9.2 包装 产品外部无需另行包装。 9.3 运输 产品运输中应有垫层,捆扎牢固,轻装轻卸,不可倒置、卧放或倾斜。 9.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环境中。 A _ DB13/T 16882012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