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 T 1714-2013 钢制保管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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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13.310 A 91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13/T 17142013 钢制保管柜 Steel safety deposit boxes 2013- 05-27 发布 2013- 06-15 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DB13/T 17142013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提出单位: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金属橱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武邑)、河北虎牌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振平、刘更慧、田彦军、董秋芳、肖胜勇、李会民。 DB13/T 17142013 1 钢制保管柜 1 范围

2、本标准规定了钢制保管柜的术语和定义、型号规格及安全级别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金属板材为主体材料,用于家庭、商场、娱乐服务、宾馆等场所用于储物的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20-1979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 1730-2007 色漆和清漆 摆杆阻尼试验 GB/T 1732-1993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

3、(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10409-2001 防盗保险柜 GA/T 73-1994 机械防盗锁 GA 374-2001 电子防盗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钢制保管柜 steel safety deposit boxes 在家庭、商场、娱乐服务、宾馆等场所用于储物,主体材料采用金属板材、安装锁具的、具有一定抵抗非正常开启能力的设备。 3.2 安全级别 safe class 产品抵抗非正常开启时间的级别。 3.3 单元体 unit 有一种或多种间隔空间组成的单个的保管柜体。 3.4 主钥匙 master key DB13/T 17142013 2 用

4、于开启主锁芯,并为保管柜的管理者所使用的钥匙。 3.5 客钥匙 slave key 用于开启客锁芯,并为保管柜的客户所使用的钥匙。 3.6 普通机械手工工具 normal mechanical handle tools 普通机械手工工具包括各种式样的凿子、冲子、螺钉刀旋具(长度400mm)、扳手、钢锯、钳子、质量不大于1.36kg 的铁锤、长度不大于400mm的撬扒工具。 3.7 38cm2开口 38cm2opening 最小边长尺寸为38mm的矩形开口、最小直径为70mm的圆形开口或最小高度为51mm的三角形开口。 3.8 净工作时间 net working time 实际的破坏攻击时间,不

5、包括试验准备时间及试验过程中可能延误的时间。 4 型号规格及安全类别标记 4.1 钢制保管柜产品根据其结构、锁具形式、安全级别、规格型号确定型号规格。 4.2 钢制保管柜名称代号为 BG。 4.3 钢制保管柜按锁具形式分为钢制机械保管柜(J)、 钢制电子保管柜(D);按结构分为钢制板式保管柜(B)、钢制复合夹层保管柜(F)。 4.4 钢制保管柜产品的安全级别按抵抗非正常开启的时间分为二级:I级(不小于3min)、II级(不小于10min)。 4.5 钢制保管柜产品型号规格示例如下: BG- - 产品高度 安全级别 结构形式 锁具形式 示例: BGJB-I-50表示高度为50cm的I级板式机械锁

6、钢制保管柜。 5 技术要求 5.1 外观质量 DB13/T 17142013 3 5.1.1 柜体外表面和内表面均应进行表面处理(不锈钢除外),表面处理包括电镀、喷涂等处理工艺;各种易锈蚀零件应进行防腐处理,如电镀、喷涂等。涂层表面色泽应均匀一致,不得有明显的流挂、疙瘩、露底、皱纹等影响外观的缺陷。 电镀层色泽均匀,镀层无脱落。 5.1.2 焊接部分的各焊缝、焊点上的焊渣应清除干净,不得有焊穿、焊瘤、假焊、飞溅等缺陷。 5.1.3 注塑件和压铸件表面不应有飞边、裂痕、毛刺、变形等缺陷。 5.1.4 柜体外表面应平整,不应有明显的划痕、凹坑等缺陷。 5.1.5 铭牌标志应端正、牢固、清晰。 5.

7、2 尺寸要求 5.2.1 柜体外形尺寸偏差:当柜体高度小于或等于750mm时,应小于或等于2mm;当柜体高度大于750mm时,应小于或等于3mm;柜体正面对角线之差:当柜体高度小于或等于750mm时,应小于或等于2.5mm;当柜体高度大于750mm时,应小于或等于3.5mm.。 5.2.2 I级钢制板式保管柜的钢板厚度不应小于2mm,最大允许偏差-0.17mm; 钢制复合夹层保管柜外层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0mm允许偏差-0.12mm。 5.2.3 II级钢制板式保管柜的钢板厚度不应小于3mm,最大允许偏差-0.19mm; 钢制复合夹层保管柜外层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2mm允许偏差-0.12mm。

8、 5.2.4 门扇与门框之间的最大缝隙应不大于1.5mm。 5.2.5 表面平面度:当柜体高度小于或等于750mm时,应小于或等于4mm;当柜体高度大于750mm时,应小于或等于6mm。 5.2.6 单元体内相邻门扇表面平行度:当柜体宽度小于或等于450mm时,应小于或等于0.6mm;当柜体宽度大于450mm时,应小于或等于1.0mm。 5.2.7 钢制保管柜电子锁使用外接电源时,可在钢制保管柜的背面或底部开一个直径6mm的孔,以便穿入导线,但开孔位置应不能看到柜门的锁闭机构。 5.3 结构要求 5.3.1 钢制保管柜采用的钢材,其抗拉强度应不小于345MPa。 5.3.2 钢制保管柜质量小于

9、340kg时,应配备固定件,并应有指导钢制保管柜固定在混凝土上或较大钢制保管柜内的说明书。 5.4 涂层要求 5.4.1 漆膜硬度 应符合GB/T 1730-2007的要求,不小于0.4。 5.4.2 涂层耐冲击性能 应符合GB/T 1732-1993的要求,重锤高度不低于400mm。检验后,应无剥落、裂纹等现象。 5.4.3 涂层附着力 DB13/T 17142013 4 应符合GB/T 1720-1979中2级的要求。 5.5 电子锁 在钢制保管柜上配置的电子锁应符合GA 374-2001的要求,具备省级及以上法定检验机构有效检验报告,并具有下述基本功能: a) 在门扇开启状态下,密码可任

10、意变换,也可采用多个密码或多级管理密码; b) 输入三次错码时,电子锁自动锁闭或报警,以阻止探码; c) 用按键输入密码时,每一次有效输入均应有声、光提示或有字符显示。 5.6 电源 电子锁采用的电源应符合GB 10409-2001中5.5的要求。 5.7 机械锁 5.7.1 钢制保管柜上配置的机械防盗锁应符合GA/T 73-1994中的5.3的防钻、防技术开启及5.6的要求,其钥匙拔出静拉力应不大于9.8N;并具备省级及以上法定检验机构有效检验报告。 5.7.2 机械密码锁安装部位应有护锁装置;其密码位置误差应不超过1分格。 5.8 锁具的启闭 5.8.1 钢制保管柜可配置主锁具和客锁具,主

11、锁具和客锁具可单独使用电子锁或机械锁,也可混合使用。 5.8.2 配置主、客锁具的钢制保管柜在开启锁具时,主钥匙与客钥匙必须配合使用才能开启锁具,单独使用主钥匙和客钥匙,均应无法开启锁具;只有将主、客锁芯都关闭,才能使锁具恢复到锁闭初始状态。 5.9 防破坏功能 各级钢制保管柜抗破坏能力应能符合本标准4.4的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质量 用目测、手感等方法进行检验。 6.2 尺寸要求 6.2.1 箱体外形尺寸 用精度为1mm直尺或卷尺进行测量。 6.2.2 箱体对角线之差 用精度为1mm直尺或卷尺进行测量。 6.2.3 钢制保管柜的钢板厚度 DB13/T 17142013 5 在距离

12、板材边缘不小于30mm,用不损伤板材基体的方法去除表面防腐层,用精度不低于0.02mm的量具测量,测量三个部位,取三次测量结果平均值。 6.2.4 缝隙及孔的检验 用精度为0.01mm的塞尺检查配合间隙处,以最大插进厚度作为间隙值;使用精确度0.02mm的游标卡尺对导线孔进行检验。 6.2.5 表面平面度 用长度500mm直尺置予门扇和箱体表面,用精确度为0.01mm塞尺测量表面和直尺之间的间隙,以最大插进厚度作为表面平面度。 6.2.6 单元体各相邻门扇表面平行度 用直尺和精度为0.01mm的塞尺测量各相邻门扇的平行度差值,以最大差值作为平行度值。 6.3 结构要求 6.3.1 材料检验 检

13、验样品采用同样的钢材制作样板,用精确度不低于1%的材料试验机试验。 6.3.2 固定装置检查 钢制保管柜样品的质量小于340kg的,应符合5.3.2的要求。 6.4 涂层件要求 6.4.1 涂层件的试验样品应为按相同涂层工艺制造的试验样板,样品数量应符合相应试验方法标准的要求。 6.4.2 涂层硬度按GB/T 1730-2007标准规定进行。 6.4.3 涂层耐冲击性按GB/T 1732-1993标准规定进行。 6.4.4 涂层附着力按GB/T 1720-1979标准规定进行。 6.5 电子锁 查验检验报告,参照使用说明书,按5.5 要求进行功能检验。 6.6 电子锁电源 按GB 10409-

14、2001中6.5的规定进行。 6.7 机械防盗锁 6.7.1 机械防盗锁要求 查验机械防盗锁检验报告, 用管形测力计顺钥匙进出方向测量钥匙拔出的静拉力。 6.7.2 机械密码锁和密码位置偏差 手工检查机械密码锁各锁盘的反向空程量。 DB13/T 17142013 6 6.8 锁具启闭性能 根据钢制保管柜主、客锁具的配置,按5.8.1、5.8.2条检查锁具开启情况。 6.9 防破坏试验 6.9.1 试验的目的是对钢制保管柜的抗破坏能力作出评价。由两名具有熟练操作技能、通晓钢制保管柜结构的试验人员组成试验小组。试验小组应根据产品图纸和对样品的实际观察、结构的分析、研究, 找出薄弱环节,制定试验方案

15、。 6.9.2 按钢制保管柜规定的使用工具,对样品进行攻击。未能在规定的净工作时间内,进入样品柜内,则样品的抗破坏性能符合该级钢制保管柜的要求。 6.9.3 试验小组按本标准3.6规定允许使用的工具,对样品进行下列一种或全部破坏方式的试验: a) 在柜门上打孔,打到锁盒、锁舌、承载杆或机构的其他关键部位,再用拨、戳、撬、冲以及探出密码 等方法,使闭锁机构失效,打开柜门; b) 敲击密码盘、锁头,钻、冲锁轴或锁芯等,然后用撬拨工具松开闭锁机构,打开柜门; c) 破坏柜外器件或在柜门、柜体上打孔,触及电路关键部位,用更改密码或使密码失效等方法打开柜门; 或施加外电源,使控制电路失效或产生误动作,打

16、开柜门; d) 对门栓控制手把施加压力,使门栓退缩,打开柜门; e) 撬打柜门,破坏门体、门栓、铰链, 打开柜门; f) 可在门栓对应的门框侧面打孔,使冲杆能冲击门栓,打击门栓,使门栓退出锁闭位置,再撬开柜门; g) 在柜体表面,用规定的工具, 打开大于规定形状和面积的通孔。如果板式柜材料的厚度达到本标准规定的要求时,该项试验可以不做。 7 检验规则 7.1 每台钢制保管柜必须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文件或标记。 7.2 同一原材料,同一型号规格的100台钢制保管柜为一批,不足100台的按一批计。 7.3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4 出厂检验 7.4.1 钢制

17、保管柜的出厂检验项目见表1,所有项目必须合格方可签发合格证。 表1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不合格分类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1 外观质量 5.1 6.1 B 2 箱体外形尺寸 5.2.1 6.2.1 B 3 箱体对角线之差 5.2.1 6.2.2 B 4 钢板厚度 5.2.2、5.2.3 6.2.3 B - 5 缝隙及孔 5.2.4、5.2.7 6.2.4 B 6 表面平面度 5.2.5 6.2.5 B DB13/T 17142013 7 表1(续)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不合格分类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7 相邻门扇表面平行度 5.2.6 6.2.6 B 8 材料检验

18、 5.3.1 6.3.1 A - 9 固定装置检查 5.3.2 6.3.2 A 10 涂层硬度 5.4.1 6.4.2 B - 11 涂层耐冲击 5.4.2 6.4.3 B - 12 涂层附着力 5.4.3 6.4.4 A - 13 电子锁 5.5 6.5 A 14 电源 5.6 6.6 A - 15 机械防盗锁 5.7 6.7 A 16 锁具启闭试验 5.8 6.8 A 17 防破坏试验 5.9 6.9 A - 注:表示检验项目,-表示不检项目。 7.4.2 出厂检验中出现不合格项,应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不合格因素再行检验。 7.5 型式检验 7.5.1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

19、正常生产时每2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要求时。 7.5.2 不合格分类 当被检项目不符合第5章规定要求的均称为不合格(缺陷),按其对产品质量持性影响的重要程度分为A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具体分类见表1. 7.5.3 判定 判定方法如下: a) 从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1台样品用于检验; b) 当检验结果出现大于或等于一项A类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

20、不合格; c) 当检验结果出现大于或等于二项B类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8 标志、说明书、包装、运输及贮存 8.1 标志 在产品明显部位应有标牌或者标志,标牌或者标志应标有: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名、厂址、产品编号、执行标准编号。 DB13/T 17142013 8 8.2 说明书 产品应附说明书,说明书应有以下内容: a) 适用范围;应标明:“本产品只适用于存放非贵重物品”; b) 使用方法; c) 锁具的原始密码; d) 密码的重置方法; e) 故障报修联系方式。 8.3 包装 8.3.1 产品应用无腐蚀作用的材料包装。 8.3.2 包装后的各类部件,避免发生相互碰撞和窜动。 8.3.3 产品包装后,应有装箱单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8.3.4 外包装应有足够的强度确保运输中不受划伤和损坏。 8.4 运输 8.4.1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磕碰。 8.4.2 运输工具应有防雨措施,并保持清洁、无污物。 8.5 贮存 产品应放置在通风、干燥的地方,防止与强腐蚀性物质接触,防止雨水浸入产品应放置在通风、干燥的地方,防止与强腐蚀性物质接触,防止雨水浸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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