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01 B 08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18222013 食用干果类农产品标识 2013 - 12 - 02发布 2013 - 12 - 20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DB13/T 18222013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邢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石家庄经济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成敏、高会生、张奕、杨双牛、吕琳卿、焦宁。 DB13/T 18222013 1 食用干果类农产品标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干果类农产品标识的基本要求、标识内容和标识方法。 本标准适用
2、于河北省境内的农产品生产经营组织、各种物流形式、各种销售渠道生产经营的食用干果类农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6325-200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1-2008、GB 7718-2011、GB 16325-200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合于本文件。 3.1 储运包装 storage an
3、d transport packaging 为了尽可能降低运输流通过程对产品造成损坏,保障产品安全,方便储运装卸,加速交接点验,降低运营费用,以储运为主要目的的包装。 3.2 食用干果类农产品edible dried fruit products 果实含水分较少的坚果(如核桃、板栗、扁桃、榛子等)或经过晾晒、烘干等使其水分减少的鲜果干制品(如枣、葡萄干等)。 3.3 散装食用干果类农产品 bulk edible dried fruit products 没有外包装而直接装在货架或其他大型容器内进行销售的食用干果类农产品。 3.4 标识 identification 用于识别食用干果类农产品及其
4、数量、质量、特征、特性和食用方法所做的各种标示的统称。包括文字、符号、数字、图案及其他说明物。 3.5 DB13/T 18222013 2 主要展示版面principal display panel 在包装物、包装容器及散卖地容易被观察到的版面。 4 基本要求 4.1 统一要求 对食用干果类农产品标识做以下统一要求: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清晰、醒目、持久,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他食用干果类农产品或违背营养科学的内容; 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用干果类农产品,
5、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所用文字须为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可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外文,字体须小于相应的汉字。 4.2 预包装食用干果类农产品标识要求 预包装食用干果类农产品标识须符合GB 7718-2011的要求,除此之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a) 内包装、外包装须同时标识本标准规定标注的内容; b) 若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容器)上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须的内容;否则须在外包装物上按要求标示所有强制标示内容; c) 标识的所有日期须清晰醒目,不得涂改。 4.3 食用干果类农产品储运环节标识方式与要求 4.
6、3.1 基本要求 标识不得与包装件分开,并标注在包装醒目位置,易于辨认和识读,不得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 4.3.2 标识印刷位置要求 4.3.2.1 箱式包装和袋式包装 印制在包装体外易于识读的位置。 4.3.2.2 筐式包装 印制在标识牌上。标识牌须不易破损,固定在筐上易于识读的位置。 4.4 散装食用干果类农产品销售环节标识方式与要求 4.4.1 标识方式 纸质标签、小塑料板和大塑料板。 4.4.2 标识要求 DB13/T 18222013 3 摆放或悬挂在对应产品的醒目位置。 5 标识内容 5.1 食用干果类农产品储运包装标识内容 5.1.1 基本内容 食用干果类农产品的种类或
7、品种、产地及生产日期。 5.1.2 附加内容 根据需要选择性地标识以下内容: 生产者、商品化处理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批号; 贮存条件和保质期; 质量等级; 注册商标; 认证标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等); 特殊标识(辐照农产品、转基因农产品等); 其他。 5.2 预包装食用干果类农产品标识内容 5.2.1 基本内容 食用干果类农产品的种类或品种、产地及生产日期。 5.2.2 附加内容 根据需要选择性地标识以下内容: 净含量和规格; 生产者、商品化处理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批号; 追溯标识(文字、数字、条形码、二维码等); 贮存条件和保质
8、期; 食用方法; 适宜人群; 质量等级; 注册商标; 认证标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等); 特殊标识(辐照农产品、转基因农产品等); 其他。 5.3 散装食用干果类农产品标识内容 5.3.1 基本内容 食用干果类农产品的种类或品种、产地、生产日期及销售单价。 DB13/T 18222013 4 5.3.2 附加内容 根据需要可选择性地标识以下内容: 质量监督电话; 生产者、商品化处理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批号; 贮存条件和保质期; 质量等级; 注册商标; 认证标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等); 特殊标识(辐照农产品、转基因农产品等); 其他。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