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7 F 13 DB13 河北省 地方标准 DB 13/T 2078 2014 生物质直燃常压热水锅炉 2014 - 09 - 02发布 2014 - 10 - 01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3/T 2078 2014 I 前 言 本标 准 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农村能源协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薪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新能源技术推广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孙振锋、朱计坤、薛春湘、张策、武龙博、刘永泉、贺俊海、于波、贾延峰 。 DB13/T 2078 2014 1 生物质直燃常压热水锅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质
2、直燃常压热水锅炉的产品型号、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油漆、包装、标志、和随机文件、安装及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燃烧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以水为传热介质,常压运行,额定功率 0.05MW且 2.8MW,额定出口水温不大于 85的固定式常压热水锅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76 工业锅炉水质 GB/T 9222 水管锅炉受压 元件强度计算 GB/T 10180 工业锅炉热性能试验规程 GB/T 16508 锅壳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G
3、B 50273 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JB/T 1626 工业锅炉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JB/T 7985 小型常压热水锅炉技术条件 JB/T 10094 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 3 产品型号 3.1 生物质直燃常压热水锅炉产品型号组成和表示内容如图 1所示。 C XX XX/XX SW 生物质燃料 锅炉额定进水温度 锅炉额定出水温度 额定热功率 MW 燃烧设备型式或燃烧方式代号 锅炉本体型式代号 常压 图 1 生物质直燃常压热水锅炉产品型号组成示意图 DB13/T 2078 2014 2 3.2 锅炉本体型式代号应
4、符合 JB/T 1626中表 1的要求,燃烧设备型式或燃烧方式代号应符合 JB/T 1626中表 2的要求。 3.3 标记示例 示例 1: CDZL2.0 85/60 SW表示单锅筒纵置式链条炉排,额定功率为 2.0MW,出水温度为 85,回水温度为 60,燃用生物质燃料的常压热水锅炉。 示例 2: CLSG0.35 75/55 SW表示立式水管固定炉排,额定功率为 0.35 MW,出水温度为 75,回水温度为 55,燃用生物质燃料的常压热水锅炉。 4 技术 要求 4.1 额定工况下的性能 4.1.1 锅炉在额定介质参数下的热功率要不小于标称值。 4.1.2 当锅炉在使用满足设计要求的燃料、设
5、备状况和运行操作正常的情况下,锅炉热效率应符合表1规定。 表 1 生物质直燃常压热水锅炉热效率 4.1.3 对于层状燃烧的锅炉,排烟处过量空气系数不应大于 1.75。 4.1.4 对于带尾部受热面的锅炉,排烟温度不应高于 150;对于不带尾部受热面的锅炉,排烟温度不应高于 200。 4.1.5 锅炉出水温度、回水温度偏差应不大于 5。 4.1.6 锅炉及其配件出厂的附属设备应符合 JB/T 10094的规定。 4.2 设计的基本要求 4.2.1 锅炉的设计应符合安全、节能及环保等要求。 4.2.2 锅炉设计时应考虑生物质灰熔融点低、高温结焦结渣等情况,根据不同的燃料特性及其 灰分的软化温度,合
6、理选择燃烧温度及炉膛出口烟气温度,保证炉膛内可燃物的燃尽。 4.2.3 锅炉进料装置的结构应充分考虑燃料的形状和密度,保证进料顺畅、无堵塞现象。 燃料分类 燃料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v,ad( KJ/kg) 典型燃料 锅炉热效率 % 额定功率 0.7MW 额定功率 0.7MW 成型燃料密度 800kg/m3 类 Qnet,v,ad 16900 木质颗粒、棒状燃料 75 80 类 14700 Qnet,v,ad 16900 玉米秸秆 成型燃料 73 78 类 Qnet,v,ad 14700 稻草、玉米芯等成型 燃料 70 75 DB13/T 2078 2014 3 4.2.4 锅炉设计时应
7、合理布置受热面,做到结构合理、换热充分,并能形成良好的水循环,使各部分受热面得到可靠的冷却,在运行时各部分应能按设计预定方向自由膨胀。 4.2.5 锅炉结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符合 GB/T 9222或 GB/T 16508的规定,锅炉锅筒(壳)或炉胆的钢板厚度应不小于 4mm。 4.2.6 机械层燃锅炉燃烧设备的供风系统应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具有足够的风室风压,并符合相关标准规定,调风装置应灵活有效。 4.2.7 锅炉炉墙外表面温度不应高于 70。 4.2.8 锅炉应便于运输、安装、运行操作、检修、排污、放水及内外部清洗。 4.2.9 锅炉大气连通管的当量通径 Dd按式( 1)计算: QDd
8、 88 ( 1) 式中: Dd 当量通径,单位为毫米( mm); Q 常压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单位为兆瓦( MW) 。 4.2.10 常压热水锅炉系统应符合 JB/T 7985中 11的规定。 4.3 制造 4.3.1 锅炉制造应符合 JB/T 7985中 6.3的要求。 4.3.2 锅炉受压元件的材料应符合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的要求。 4.3.3 锅炉水套要密封良好,严禁出现渗漏现象。 4.3.4 锅炉配用辅机及附件应满足主机产品的性能要求,并符合其各自的产品标准。 4.3.5 锅炉配用的水处理设备应保证锅炉给水水质符合 GB/T 1576的规定。 4.3.6 风机等配用辅机工作时
9、的噪音应符合各自的产品标准。 4.3.7 锅炉配用辅机及附件不得采用国家和河北省明令淘汰的产品。 4.3.8 锅炉配用的烟气净化设备应能稳定运行,有效起到净化烟气烟尘作用。 4.3.9 锅炉配用的烟囱高度应高于锅炉房最高处 2m以上,但不得低于 8m。 4.3.10 锅炉应装设压力表、水位表、温度 计等显示安全运行参数的指示仪表。 4.3.11 锅炉应安装泄压装置,额定出水温度超温报警和保护装置,锅炉机械燃烧设备还应设置故障停运报警和保护装置。 4.4 烟气烟尘排放 锅炉的烟气烟尘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值应符合 GB 13271的规定。 DB13/T 2078 2014 4 5 检验和试验 5.1
10、检验和试验项目 5.1.1 材料检验 锅炉本体等主要部件的材料和焊条、焊丝应符合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所规定的材料要求,并有材料质量证明书。 5.1.2 主要零部件和总装质量检验 锅炉(壳)、集箱、受热面钢管、烟囱、烟箱和锅炉钢结构等主要零部件的制造质量检验以及总装质量检验采用量具测量等常规检验方法进行。 5.1.3 焊接质量检验 焊缝质量的检验采用量具测量和目测等检验方法进行。 5.1.4 水压试验 锅炉总装完成后要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压力应不低于 0.2MPa,试验时,周围空气温度应不低于 5,水温应不低于试压元件外壁周围环境介质露点温度,且应不高于 70,稳压时间为 20min,试压元件金
11、属壁和焊缝上没有水珠或水雾,且未发现残余变形为水压试验合格。 5.1.5 热工性能 生物质直燃常压热水锅炉热工性能测试按 GB/T 10180的规定进行。 5.1.6 烟气烟尘排放 5.1.6.1 生物质直燃常压热水锅炉烟气烟尘排放的测定按 GB 13271规定的方法进行。 5.1.6.2 实测的锅炉烟 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应按表 2中规定的过量空气系数 a进行折算,折算关系表示为式( 2): aaCC SCSCZS ( 2) 式中: ZSC 折算排放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 mg/m3); SCC 实测排放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 mg/m3); SCa 实测过
12、量空气系数; a 本标准规定过量空气系数。 DB13/T 2078 2014 5 表 2 生物质直燃常压热水锅炉过量空气系数折算值 锅炉类型 折算项目 过量空气系数 生物质直燃常压热水锅炉 烟尘初始排放浓度 a=1.7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 a=1.8 5.2 检验和试验规则 5.2.1 检验内容与质量证书 锅炉制造单位的质量检验部门应按本标准的各项规定逐台进行产品质量的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的项目和要求见表 4,出厂检验合格后,出具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内容应包括: a) 锅炉的产品合格证; b) 主要技术规范; c) 锅炉主要元件所用金属材料的质量证明书; d) 燃烧 设备冷
13、态试车报告; e) 水压试验报告。 5.2.2 新试制或结构有较大改变的锅炉产品应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的项目和要求见表 3。 表 3 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项目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出厂检验 型式试验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1 材料检验 4.2、 4.3 5.1.1 2 主要零部件和总装质量检验 4.2、 4.3 5.1.2 3 焊接质量检验 4.3 5.1.3 4 水压试验 4.3 5.1.4 5 热工性能 4.1 5.1.5 6 烟气烟尘排放 4.4 5.1.6 注:“ ”为需做项目。 6 油漆、包装、标志和随机文件 6.1 锅炉的油漆、包装应符合 JB/T 1615的规定。 6.2 锅炉应在其
14、明显位置装设金属铭牌,内容至少应包括: a) 产品型号、名称; b) 产品编号; c) 额定热功率,单位为兆瓦( MW); d) 额定出水温度及回水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DB13/T 2078 2014 6 e) 制造单位名称; f) 制造日期。 6.3 锅炉还应在炉体的明显位置喷涂“常压热水锅炉不得承压使用”和“出口热水温度不超过 85”的警示标志。 6.4 锅炉产品出厂时应提供下列图样及技术文件: a) 产品质量证明书; b) 锅炉总图、安装图、易损件图及管路系统图; c) 常压热水锅炉的大气连通管 通径计算书,安装使用说明书,重大设计更改通知书; d) 包装清单及备件清单; e) 其它按规定需要提供的文件; f) 上述图样及技术文件清单。 7 安装及使用要求 7.1 锅炉安装应按 GB 50273标准及制造单位的锅炉安装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7.2 锅炉大气连通管上禁止安装任何阀门。 7.3 锅炉运行应按照制造单位的锅炉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 7.4 锅炉所用的燃料应符合设计规定的要求。 7.5 锅炉给水和锅水的水质应符合 GB/T 1576的规定。 7.6 锅炉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