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纤维直径光学分析仪的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抽样、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投影显微镜法、采用计算机数字图像处理技术的带有或不带有目视观察系统的纤维直径光学分析仪(以下简称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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