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用于主回路为交流50Hz或60Hz、电压至1000V的电路中的三相异步电动机保护器的基本要求,包括特性、性能要求、试验方法等。保护器与交流电动机回路中的接触器配合使用,必须具备对电动机的过载、断相保护的功能。保护器可具备对电动机的欠载、堵转、阻塞、三相电流不平衡、温度过高、剩余电流、相序、过电压、欠电压、欠功率、起动超时等故障进行保护的功能。保护器可具备对电动机进行直接起动、可逆(双向)控制、各种减压起动和双速控制的控制功能。保护器可具备欠电压(失压)后电动机重起动(或自起动)的控制功能。保护器还可直接或通过适用的通信适配器进行通信,完成各种数据的传输及远程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