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9.220.01 K 84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22522015 警用对讲机智能充电设备 2015 -11 -6 发布 2016 -1 -1 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DB13/T 22522015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提出单位: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起草单位:宇能电气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宗哲。 DB13/T 22522015 1 警用对讲机智能充电设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警用对讲机智能充电设备的分类、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运。 本标准适用于警用
2、对讲机智能充电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2423.3-200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GB/T 2423.7-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
3、验Ec和导则:倾跌与翻倒 GB/T 2423.10-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和导则:振动(正弦) 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5080.1-1986 设备可靠性试验总要求 GB/T18287-2000 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总规范 3 产品型号标示 3.1 产品标示方法 产品用途 单路最大输出电流 产品额定电压 产品代号 3.2 示例 U E J C 0 7 4 0 0 2 J UEJC:产品代号; 074:产品额定电压为7.4V; 002:单路最大输出电流为2A; J:代表警用。 DB13/T 22522015 2 4 要求 4
4、.1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2 工作条件 4.2.1 环境温度:-20+70。 4.2.2 相对湿度:10%90%不凝露。 4.2.3 大气压力:80kpa110kpa。 4.3 外观、结构要求 4.3.1 外观结构要求:机壳表面应无裂纹,凹痕、划伤、变形等现象,表面涂镀层不应起泡、龟裂或脱落,金属零件不应有锈蚀及其他机械损伤。 4.3.2 开关、按健、操作应灵活、可靠,应紧固无松动。 4.3.3 说明功能的文字、符号和标志应清晰、端正。 4.4 技术性能 技术性能指标见表1。 表1 性能指标 项目 指标 充电时间,h 1.5 充电容量 按GB/T1
5、8287-2000要求 4.5 安全 4.5.1 绝缘电阻 电源插头与机壳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经受渐湿试验后,绝缘电阻不应低于20。 4.5.2 介电性能 电源插头与机壳间承受50Hz、1250V(有效值)交流电历时1min抗电强度试验,应无击穿和飞弧现象。 4.5.3 外壳防护等级 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2008中IP30的要求。 4.6 保护功能 充电设备应有过压、欠压和过流保护功能。 4.7 气候环境条件要求 4.7.1 产品在-20-+70的环境空气温度范围内正常工作。 DB13/T 22522015 3 4.7.2 产品应具有在低温和高温环境中运输储存的适应能力,如
6、果产品经过GB/T2423.4规定的耐温热试验,在用户同意下允许不进行高温环境。 4.7.3 额定使用气候环境试验条件见表2。 表2 使用环境试验条件 组别 温度 湿度 最低温度() 最高温度() 试验时间(h) 相对湿度 (%) 试验时间 (h) 0 50 4 2090 4 -20 70 4 1090 4 4.7.4 贮存运输环境试验条件见表3。 表3 贮存运输试验条件 组别 温度 湿度 最低温度() 最高温度() 试验时间(h) 相对湿度 (%) 试验时间 (h) -20 60 4 90 24 -40 70 4 90 24 4.7.5 机械环境的适应性 D组:能经受偶尔较轻震动,能适应中等
7、程度的高低温、湿度变化,在一般室内条件下使用,性能不变。 E组:能经受突然跌落或在频繁移动中承受较大震动和冲击。能适应较大程度的高低温湿度变化,并能在露天条件下使用,性能不变。 4.8 电源试验能力 4.8.1 供电交流电压 220V10%,40Hz60Hz情况下应能正常工作。 4.8.2 供电直流电压 12V25%情况下应能正常工作。 4.9 设备可靠性 平均故障间隔时间 MIBF3000h。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环境条件 在本标准中,除气候环境试验和可靠性试验以外。其他试验均在下述大气条件下进行: a) 环境温度:1525; b) 环境相对湿度:45%75%; c) 大气压力:861
8、06 kPa。 5.2 外观检验,用目测法检验,产品应符合4.3的要求。 DB13/T 22522015 4 5.3 性能检验 5.3.1 充电时间采用通用计时表(秒表、石英钟、电子表等)从接通电源开始充电起,到充满电为止,记录这一过程的时间,应符合表1的要求。 5.3.2 充电容量用放电机对充满电池进行放电其数值应符合表1的要求。 5.4 绝缘电阻检验 用500V、准确度为1.0级的兆欧计连接在电源插头与机壳两端(电源开关置于接通位置,但电源插头不接入电网),在施加测试电压1分钟后,读取绝缘电阻值。检验时,应保证接触点有可靠的接触,测试引线间的绝缘电阻应足够大,以保证读取正确。检验结果应符合
9、4.5.1的要求。 5.5 介电强度检验 在电源插头与机壳间(电源开关置于接通位置,但电源插头不接入电网)用功率不小于500VA的可调电源,在5s10s内逐渐增加到1250V,维持1min。试验结果应符合4.5.2的要求。 试验后,在5s10s内逐渐降低电压到低于工作电压的数值后,断开试验电源。 5.6 产品功耗检验 用功耗表进行测试,按照功率表使用说明书操作。 5.7 环境试验 按GB/T 2423.1、GB/T 2423.2、GB/T 2423.3、GB/T 2423.7、GB/T 2423.10进行实验。 5.8 电源适应能力试验 用0.5级,两成不大于1.5倍电源电压的电压表监测。充电
10、器供电电源应按以下几种组合进行试验,每次试验时间不小于15min,试验过程中应检验其功能,受试产品应能正常工作: a) 220V 50Hz; b) 187V 48Hz; c) 187V 52Hz; d) 253V 48Hz; e) 253V 53Hz; f) DC 9V; g) DC 12V; h) DC 16V。 5.9 可靠性试验 按GB 5080.1、GB5080.2和GB5080.4、GB5080.5试验规定进行。 5.10 外壳防护等级检验 按照GB 4208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DB13/T 22522015 5 6.1.1 产品应逐台进行检验,合格后附合格证
11、方可出厂。 6.1.2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4。 表4 出厂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要求 试验方法 型式实验 出厂试验 外观及结构检查 4.3 5.2 性能检查 4.4 5.3 绝缘电阻 4.5.1 5.4 介电强度 4.5.2 5.5 低温 4.2.1 5.7 高温 4.2.1 5.7 湿度 4.2.2 5.7 震动 4.7.3 5.7 电源适应能力试验 4.8 5.8 可靠性鉴定试验 4.9 5.9 注: “”表示在该类试验中必须进行的试验项目,“”表示在该类试验项目中进行抽样检查的试验项目,“”表示在该类试验中不需进行的试验项目。 6.2 型式试验 型式检验要求见表4。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进行型式
12、试验: a) 新产品定型鉴定时; b) 原材料工艺有调整,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连续正常生产每两年进行一次; d) 上级质监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3 组批抽样 以一次交货量为一批,每批从出厂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取一台。 6.4 判定 当检验结果有一项不合格时,可重新抽样复检,但仍不合格时,整批判定为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充电设备上应标有充电设备的型号、名称、厂名、商标以及生产日期或批号。 7.2 包装 7.2.1 包装箱上应符合防潮、防尘、防震的要求。 DB13/T 22522015 6 7.2.2 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规定,并标有“小心轻放”“防湿”“向上”及制造厂名称、厂址产品型号或名称、出厂年月等标志。 7.2.3 包装箱内应有装箱单、检验合格证,备附件,及有关的随机文件(说明书)。 7.3 运输 长途运输时,应注意防雨、防尘与机械损伤。 7.4 贮存 产品应放在通风、干燥、无酸、碱及腐蚀性气体,无强烈性的机械震动、冲击、强磁场作用的场合。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