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民医院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导师制度 为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使其系统地掌握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明确教学责任,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导师制度。 一、实施对象及时间 住院医师在轮转阶段实施导师制,即进入轮转科室,由科教科安排各专业导师负责带教,直至出科。 二、导师条件 1原则上本科学历、实际从事临床工作 8 年以上的主治医师。 2在学术上有一定造诣,治学、表达和指导能力强。 3热爱、关心学员,责任心强,懂得教学规律,有一定的教学经验。 4近两年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不含个案报道、综述),或市级以上科研立项一项,或获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排
2、名前二位)。 5、有较稳定的学科研究方向,目前承担院级及以上课题者优先。 三、导师职责 1导师对学员在本科轮转期间的医疗行为和职业道德负责,因管理不严导致学员违反规章制度的,导师应负同样责任。 2导师独立带教,不受科内其他不利因素干扰。 3导 师应熟悉和了解学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其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工作作风等,以便因材施教。 4导师应熟悉医院的规章制度、教学管理制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5导师应熟悉学员在本专业所要求达到的培养目标,并根据医院要求帮助学员制订在本科的学习计划,安排学习进程。 6导师应及时检查并指导学员病历书写,修改后签署日期和姓名,并进行病历评价。 7导师
3、应关心学员的工作学习进程,根据学员的特长和兴趣,指导学员选择专业方向。 8导师应培养学员的独立研究能力,重点加强其科研写作与 交流能力的提高。 9导师应对学员进行日常检查督促,定期检查学员培训记录本等有关内容记录情况,检查学员对所布臵的工作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使学员明确下一阶段的学习工作重点和要求。 10导师应加强与医院职能部门的联系,以及时发现学员在工作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并听取相关部门领导对学员培养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11导师应在学员培养的不同阶段对其作出考评意见,配合医院做好对学员各方面的考试考核,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 、导师组织管理 1导师实行聘任制,由个人自愿报名,填写人民医院导师申请表,科室推荐,科教科及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考察,医院审核发文,院长聘任。 2、医院每年对导师统一组织考评,考评结果分三级,其中综合评分 90 分以上为优秀,第二年继续聘任; 60 分以上为合格,第二年保留申请资格; 60 分以下为不合格,第二年取消申请资格。 3导师依照考评结果享受导师津贴,其中优秀者为 200 元 /月,合格者为 100 元 /月。 4导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科教科负责。 本规定由科教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